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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咸之前的江陰文教機構

第二章、 南菁書院與江陰縣的文教場域

第一節、 道咸之前的江陰文教機構

江陰縣自古便是江南重要的政治與文化薈萃之地。據明嘉靖時期的《江陰縣 志‧建置》所說,在夏朝時(這個難以確定其真實存在的王朝)江陰屬於揚州。

縣志又引《史記》推測商朝時江陰成為貴族吳泰伯的轄地。春秋時期,江陰隸屬 延陵,為吳國季札(576-484 B.C.)的封地,越國滅吳國後,延陵劃歸越國所有;

當楚國滅越國後又成為楚之春申君的轄邑。秦朝後,延陵屢次改名為延陵鄉、暨 陽鄉等鄉名,直到晉朝平定吳國後,太康二年(281)首次置暨陽縣。而後,南 朝梁紹泰元年(555)廢暨陽縣置江陰郡,江陰之名,首次浮現於歷史舞台。南 朝陳永定元年(557),南朝梁主被廢,陳朝讓梁主成為江陰王,江陰郡升格成江 陰國。隋朝後,江陰改為縣級的行政單位,江陰縣首度出現,唐武德三年(620)

以江陰縣置暨州。南唐與兩宋時期置江陰軍,期間屢有廢立。元至元十三年(1276), 升江陰軍為江陰路。元末明初改成江陰州,直到明洪武二年(1369)改江陰州為

9 William C. Wooldridge, "Building and State Building in Nanjing after the Taiping Rebellion," p.

115-118.

江陰縣並隸屬常州府,這樣的地方行政規畫一直延續到清朝滅亡。10如同道光朝

《江陰縣志‧建置》卷首所說:「江陰為江海奧區,保障之責重矣。」11江陰可謂 兵險之地,尤在明清之後更是如此,雍乾時期的知縣蔡澍(生卒年不詳,雍正元 年(1723)進士)在〈重修城垣記〉一文曾說:「暨陽頻江,而城自京口抵海洋,

水道數百里,為扼塞鍵鑰處,當明中葉倭寇陸梁攻圍者數矣。」12可見,江陰亦 曾是倭寇騷擾受害者之一。薛甲(生卒年不詳)在〈新築楊舍城〉文中便陳述了 倭寇騷擾和江陰建城防的始末。13進入清朝後,雖然江陰縣城的城牆壯觀雄偉,

然而蔡澍所看到的江陰城墙早因多年失修且損毁嚴重,因此他立刻向上司報告,

請求撥發銀兩修缮城垣。14

江陰的北邊瀕臨長江,東連常熟縣,西與武進為界,南以無錫陽湖為界。

長江的江陰段面狹窄,自古成為扼住長江咽喉的第一要塞,明清兩代在江陰都有 設置砲台,歷來,戰時守長江必守江陰,江陰要塞是吳淞口後的第二道由海 入江的江防咽喉,江陰要塞中有著名的黃山砲台,使得江陰被世人稱做「江 河門户」、「鎮航要塞」。如此重要的軍事地位使江陰的歷史蒙上一層層血色 般的戰爭色彩,最近一次的慘烈戰役當屬自 1937 年 8 月 16 日開始至 1937 年 12 月 2 日江陰防線失守的「江陰保衛戰」,國府的海艦主力大半在此戰役 中被日軍殲滅。15除了 20 世紀的戰事外,從清代方志史料中略有避諱的明清 鼎革文獻所見,江陰人民因為抗清而留下不少可歌可泣的事蹟。據康熙時 期的禮部尚書韓菼(1637-1704)的 《江陰城守紀》所載,順治二年(1645)

八月,江陰人民不願受降,縣內典史閻應元(?-1645 年)率眾抵抗清兵。如 同其他江南地區,江陰也發生慘絕人寰的屠殺事件:

10 趙錦,〈建置〉《嘉靖江陰縣志》(寧波:天一閣藏明代方志選刊,1963),卷 1,頁 1-3;陳 延恩、李兆洛等,《江陰縣志》(道光二十年刊本)(台北:成文出版社,1970),卷 1,頁 1b-5a。

11 李兆洛等,《江陰縣志》,卷 1,頁 1a。

12 李兆洛等,《江陰縣志》,卷 1,頁 8b。

13 李兆洛等,《江陰縣志》,卷 1,頁 10a-11b。

14 李兆洛等,《江陰縣志》,卷 1,頁 6b。

15 李正昌等,《江陰市志》(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頁 874-877;893-905。

八月二十二日,屠城。次日,猶巷戰不已,清兵用火攻敗之。四民駢首 就死,咸以先死為幸,無一人順從者。下令從東門出者不禁,又下令十 三歲以下童子不殺,男女老少赴水、蹈火、自刎、投繯者不能悉記。內 外城河、泮河、孫郎中池、玉帶河、湧塔菴河、裏教場河處處填滿,疊 尸數重,投四眼井者二百餘人。二十三日,止殺。

滿城殺盡,然後封刀。午後,出榜安民。城中所存無幾,躲在寺觀塔上 僻處及僧印白等,共計大小五十三人。是役也,守城八十一日,城內死 者九萬七千餘人,城外死者七萬五千餘人。16

除了江陰城內人民幾乎死盡外,地方上的官方機構如縣衙等亦受破壞,典史陳明 遇(?-1645)命令關閉縣衙舉火點燃,共焚死男女大小四十三人。縣衙一直要 到康熙三年(1664)才由知縣何爾彬(生卒年不詳,順治三年(1646)拔貢)重 修。17江陰縣的特殊環境造就她多舛的宿命,當清朝承平兩百年後,江陰又遭受 另一次浩劫,此即下節將提到的太平天國之役。從上述可見,江陰擁有重要的軍 事地位,同樣的,她也是江南的儒家政教中心,因為她擁有最具學術政治權威性 的江蘇學政衙署。

一、江蘇學政及其衙署

明正統元年(1436),中華帝國雖出現了首位南直隸學政彭勗(1390-?),

但一直要到明萬曆四十二年(1614)南直隸學政分設二員後,所謂的提督蘇松學 政或提督淮揚學政一職出現後(另一位則管轄安徽和南京的應安學政),才正式 在江陰駐節設署,並設置了長達 292 年,共 124 任學政任職的江南第一衙署。那 何以會考量江陰作為學政的駐節地呢?當時的禮部侍郎孫慎行(1565-1636)在

〈新建督學察院記〉提到了首任蘇松學政王以寧(1567-?)的考量:

16 韓菼、許重熙、戴名世等,《江陰城守紀》,收入《台灣文獻叢刊》,第 246 種(台北:台灣銀 行經濟研究室,1972),頁 38。另外,類似的文獻還有沈濤,《江南聞見錄》,收入《台灣文獻 叢刊》,第 242 種;以及趙曦明,《江上孤忠錄》,收入《台灣文獻叢刊》,第 258 種。

17 李兆洛等,《江陰縣志》,卷 1,頁 23a。

王公親承新命來督學其地,若蘇、若松、若常鎮、若淮揚。徐其巡行,隨 各郡並無常居,所設為院則常之江陰。以為地僻,且道理均也,其校吾,

常及犬比,後遺才,則皆於是院。未浹歲,諸郡業巡行……。18

從上述所見,王氏選擇江陰作為日後學政的駐節之所實為針對交通便利。基本上,

學政的工作有通省巡歷、為國揄才、考核教官、督考書院等職務,19自然得四處 奔波。誠如前述,江陰北端近長江,其江面又是最狹窄的一段,自然便於過江渡 口。對於水鄉澤國的江南而言,在省內四處考核的學政乘舟來往相當便利。更關 鍵的是,江陰的位置處於蘇、松、常、淮輻輳,學政到任何一地的距離很平均。

何況,當時的江陰人口還不多,環境清幽,實在適合文教官員長期居留。

鼎革後,清沿明制分派江安和蘇松二位學政。然而,清廷已於順治七年(1650)

下令裁撤蘇松提督學政歸併成江寧督學御史,20以致於原任學政的李胤喦(生卒 年不詳,順治三年(1646)進士)因此回京,由新任的江寧督學御史李嵩陽(生 卒年不詳,崇禎三年(1630)進士)敘職。李氏在順治十年(1653)任滿後,又 恢復了分差兩位江南學政的成例,當年閏六月的乙亥日,朝廷諭令以「内翰林弘 文院侍讀藍潤(生卒年不詳,順治三年(1646)進士)提督江南江安等處學政,

内翰林國史院侍講石申(生卒年不詳,順治三年(1646)進士)提督江南淮揚等 處學政」21準此而論,清初順治八年至十年間(1651-1653),除了李嵩陽在位的 二年內成為今日安徽和江蘇合省的江南省學政外,其前後二任都是上江(江南江 安)與下江(江南淮揚)二位學政分督。其中,上江學政駐節句容(今鎮江), 下江學政駐節江陰。

然而順治十一年(1654)以後,朝廷認為,既然江南已由直隸省變成一般行

18 孫慎行,〈新建督學察院記〉,收入馮士仁修、徐尊湯等纂,《江陰縣志》(明崇禎十三年 刻本)載《美國哈佛大學哈佛燕京國書館藏中文善本彙刊》,冊 14,(桂林:廣西師範大學,

2003),卷 1,〈新建〉,頁 1-2。李兆洛等,《江陰縣志》,卷 1,頁 8b。

19 學政的工作介紹請見黃春木,〈清代學政研究〉《教育研究集刊》,卷 48 期 3(2002.9) 頁 130-134。

20 勒德洪等纂,〈順治七年五月至七月〉《世祖章皇帝實錄》(北京:中華書局,1985),卷 49,

頁 12。

21 勒德洪等纂,〈順治十年六月至閏六月〉,《世祖章皇帝實錄》,卷 76,頁 15-16。

省,地方的行政等級便不能與京畿相同。22於是,下江、上江提督學政都改為提 學道,江蘇學政的地位因而下降。康熙元年(1662)朝廷又讓上江、下江提學道 合併,係從孫胤驥(生卒年不詳,順治十二年(1655)進士)以後,整個江南省 僅剩一位學政。然而,隨著戰後的復原和參加科考的人員增多,一位學政無法應 付整個江南省的事務,因此在雍正三年(1725)三月設安徽提督學政,孫嘉淦(1683

-1753)擔任此職務後,時任江南學政的俞兆晟(生卒年不詳,康熙四十五年(1706)

進士)的管理範圍被限縮在江蘇。終於,真正的江蘇學政焉然誕生。23

江蘇學政正式登上歷史舞台後,其地位也與地方督撫平行,從雍正以後不少 江蘇學政同時具有六部堂官的背景,如張廷玉(1672-1755)的弟弟張廷璐(1675

-1745)和張廷瑑(1681-1764)。前者在雍正八年(1730)至乾隆三年(1738)

內,以禮部侍郎任江蘇學政;後者則在乾隆六年(1741),以工部侍郎任江蘇學 政。即使時序進入道光朝,為《江陰縣志》寫序的祁寯藻(1793-1866),亦能 在道光十七年(1837)以戶部侍郎一銜接任江蘇學政。但也並非雍正以後的江蘇 學政都是以堂官、內閣學士或至少是光祿寺卿一職任學政,如乾隆時期的名宦劉 墉(1719-1805),他曾因其父劉統勳(1700-1773)獲罪而下獄,在恢復官職後,

被授以正七品的翰林院編修接任江蘇學政。一直要到乾隆四十一年(1776)為父 丁憂後,劉墉才以內閣學士一銜再度調任江蘇學政。24

「提學之職,專督學校,不理刑名。所受詞訟,重者送按察司,輕者發有司,

直隸則轉送巡按御史。督、撫、巡按及布、按二司,不許侵提學職事」25,學政 一職理想上由翰林院學士或進士出身的侍郎、京堂、翰、詹、科、道、部屬等京 官擔任。對於管理版圖遼闊的的中國,在平和之時學政在地方上扮起文教與秩序 維護的第一線,所謂「掌一省學校、士習、文風之政令」便成了學政的職責。在

22 葉夢珠,《閱世编》(台北:木鐸,1982),卷 3,頁 80。

23 李兆洛等,《江陰縣志》,卷 1,頁 12b。關於江蘇學政更系統化地討論,請見中國人民政治協

23 李兆洛等,《江陰縣志》,卷 1,頁 12b。關於江蘇學政更系統化地討論,請見中國人民政治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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