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方法
3.1 選擇方案與解釋變數
前述因道路收費而改變旅行行為之相關研究提到高速公路駕駛的行為包含 改變運具及改行駛非收費道路,故本研究為觀測調查對象對於收費改制後是否改 變其運具及路線選擇,需設計敘述性偏好實驗以調查受訪者於不同收費費率下的 選擇行為,而該敘述性偏好實驗之選項需要包含路線及運具選擇的選項。
其次,因高速公路局研擬的收費情境中包含免費里程的機制,因免費里程會 先行消耗,直到每日免費里程用罄後才開始累計通行費,這將使在免費里程情境 下決策者支付的通行費並非隨高速公路行駛里程呈線性增加;而考慮免費里程可 能使決策者在行駛高速公路的去回程負擔不同的通行費,為觀測高速公路駕駛是 否在免費里程用罄後改行駛替代道路,擬將敘述性偏好實驗之旅次設計為去回旅 次,此方案設計可知高速公路駕駛人是否會在回程改行替代道路以規避通行費。
本研究之替選方案設計如表 3 所示。
表 3. 去回程合併方案
去程替選方案 回程替選方案 合併後替選方案
行駛高速公路(F) 行駛高速公路(F) 去回程皆行駛高速公路(FF) 行駛高速公路(F) 行駛替代道路(L) 回程改行駛替代道路(FL) 行駛替代道路(L) 行駛替代道路(L) 去回程皆行駛替代道路(LL) 搭乘公共運輸(PU) 搭乘公共運輸(PU) 搭乘公共運輸(PU)
在選擇行為的解釋變數方面,依據變數不同性質可分為:(1)共生變數;(2) 旅次特性變數及(3)社經特性變數。
上述各替選方案具備不同屬性,其中最易衡量的為一般化旅行成本,包含旅 行成本及旅行時間。其中,旅行成本在駕駛私人小客車的部分包含燃油成本及通 行費;而旅行時間在公共運輸的部分另包含等候時間及通行至公共運輸場站之時 間。因旅行時間及旅行成本在各方案間有最明顯之不同,故以其作為本研究之共 生變數。
除了前述共生變數可描述各替選方案間差異,當決策者於免費里程機制之情 境下,因免費里程先行扣除的原因,去回程皆行駛高速公路(FF)方案的去回程旅 行成本將有去程較低但回程較高的情況。但是,決策者在決定使用何種方案時所 考慮的是整體旅行成本,故共生變數不適合將旅行成本分為去程及回程旅行成本。
為使本研究之模式能描述去回程的通行費成本差異,擬加入通行費佔旅行成本之 比例做為解釋變數,該變數的定義如下:
(1)
其中, 為行駛高速公路所支付通行費總額; 為行駛高速公路所支付 燃油成本總額;而 ,分別表示去程與回程。
若假設一旅次去回程行駛高速公路里程皆相同,可設算去程及回程的通行費 比例與行駛里程的關係。參考國道高速公路局(民 101 年)設算之不同收費情境,
其中:
(1)情境一:無免費里程,每公里 0.82 元;
(2)情境二:每日免費里程 10 公里,每公里 1.00 元;
(3)情境三:每日免費里程 20 公里,每公里 1.20 元;
(4)情境四:每日免費里程 30 公里,每公里 1.41 元;
假設小客車行駛高速公路每公里燃油成本為 2.76 元,對應不同里程費率以及免 費里程的情境,可得不同行駛里程下的通行費比率,如圖 2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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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2. 不同收費情境下高速公路去程行駛里程與通行費比例 資料來源:交通部台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