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述論及了部落客身為 web2.0 的網路使用者,其長時間透過網路創造內容 的免費勞動,成為網路平台創造剩餘價值的重要推手,也探討了原本基於分享 或紀錄的部落格書寫如何商品化成為數位經濟的一部分。在此,研究者將部落 客的書寫視作文化勞動,進而探討電影部落客作為文化勞動的主體同時,如何 被納入資本主義的系統進行網路書寫的獲利,及其市場化的過程與手段。
廣義的「文化勞動」泛指,置身文化產業的勞動者提供創意、技術能力與 勞務,販賣給資本家之勞動形式(林富美,2006:5)。電影本身即屬影視文化 產業,而電影部落客透過電影觀賞消費,進一步在網路上進行紀錄、比較,甚 至是文本的再詮釋,累積了知名度、瀏覽率,並建立個人品牌與公信力後,便 得以利用其專業與創作在虛擬及實體市場中獲利。是故當部落格書寫成為商品 得以販售給資本家時,網路書寫就不再僅是基於分享而進行的免費勞動,而是 一種市場經濟下的文化勞動形式。
張莉聆(2009)指出,部落客從免費分享開始來經營部落格媒體,因而一 旦要將其文化創意產業化,或者是為廠商代言商品,市場關係的經營將遭遇到 不少的難題。因此,部落客文化中介成為幫助部落客進入商業化模式生產的推 手,而知名部落客,如女王、史丹利、輔大猴、馬克等,均有專門的經紀人負 責接洽工作相關事務並洽談合作價碼;默默文創1旗下則有馬來貘、H.H 先生及
1 默默文創已於 2014.12.29 因經濟問題宣布倒閉(葉卉軒,201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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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 s 等十一位藉由社群媒體崛起的插畫家,默默文創專門挖掘新生代的藝術創 作者、提供經紀服務並為其開發周邊商品,將其打造成品牌(羅梅英,
2014.7)。根據林富美對文化中介的定義,「中介文化勞動或將其勞動產製商品 化者…角色穿梭於產製端與通路販售端,整合這兩端成為一個有效的市場以提 高獲利(林富美,2006:212)」,張莉聆(2009)將其延伸並再定義部落客文化 中介為,「中介部落客文化勞動或將其勞動產製商品化者,角色穿梭於部落客、
資本家企業、消費者市場之間,整合成一個新興的有效市場,使過往免費分享 的部落格文化,開始進入商業模式的運作。」而此部落客文化中介包括部落客 經紀人、出版社編輯、部落客公關公司行銷等等。部落客經紀人主要工作為代 理協商與作品內容規劃,扮演協助創作者和出版社規劃行銷活動的中介角色,
而默默文創本身則兼具經紀人與出版社角色;出版社編輯作為初期挑選和協助 部落客出版網路作品的角色,並進一步根據市場消費喜好擬定內容方向;部落 格行銷公司的公關則負責根據廠商的活動與產品性質,媒合相同屬性的部落客 進行部落客行銷。同樣地,電影部落客在 Facebook 開設的社團「遊影足」,也 與各個電影商合作並分享相關電影試映會活動,成為電影部落客內部與商業團 體中介的網路平台。
然而,當文化成為產業,勞動即是產品下,原植基於勞動者個人獨特
(unique)、原創(original),專業知識、人脈和名望等勞動價值也發生質變,
透過資本主義資本累積的市場操作與績效管理,為求生存,行動者與文化產業 各組織結構所交織的權力互動關係,將更趨複雜與多元(林富美,2006:11)。
在網路資訊爆炸的時代下,如何獲得更多網路使用者的關注成為數位競爭下成 功的關鍵,而部落客的名聲價值,大部分便來自於其部落格的流量統計與部落 客聲望。根據林昶宏(2010)的研究指出,部落客中介者將部落客的勞動力依 流量統計區別成各個階層,將每日流量一千者定為 A 咖、每日流量五百者定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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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咖、每日流量一百者定為 C 咖,而最下一階層則為一般部落客;其次,再透 過 BSP 內部評比(如無名首頁推薦、Yahoo 站長工具)、部落格觀察、搜尋引 擎排比、獲獎認證制度(如華文部落格大獎、部落客百傑)等方式,給予部落 客評價高低,也就使得不同階層的部落客擁有不同的報酬。而根據此次訪談結 果,目前電影部落客中僅流量最大的左撇子有經紀人,而此經紀人 Morris 的工 作即是,幫電影部落客與電影公司談合作價碼並尋求更多合作機會。由於電影 部落客免費看試片無酬寫稿的合作方式已成慣例,如何說服電影商另外撥一筆 行銷預算則成為電影部落客經紀人的重要挑戰之一。Morris 表示,他會蒐集左 撇子部落格及臉書粉絲頁的流量、觸及率等數據,並要求電影公司提供連結以 作成效追蹤,由此證明左撇子的書寫價值。
「我自己本身跟廠商在談的時候,我一定會去追蹤說,你覺得用我之後你 的成效多了多少。所以我通常都會要求你給我一個連結,或是你這個 link 可不可以跟其他部落客的 link 是不一樣的,那你就可以成效追蹤。」(受訪 者 Morris,2015)
「譬如說今天你是電影廠商,我要求你寫評論給我稿費,但是同時我會告 訴你,如果我寫了評論之後你會增加多少的機會讓票房更好,流量、觸及 率什麼的我會列出來給你看,讓你覺得說我值得。」(受訪者
Morris,2015)
綜觀上述討論,部落客從免費勞動透過不同方式進行獲利被納入數位經濟 的一環,資本家為降低文化經濟下的不確定性,便透過相關數據篩選眾多部落 客並分層予以市場化,而媒體相關評比與認證制度也成為部落客聲譽資產的來 源。而就電影部落客而言,其累積及每日流量、部落客評選認證及首頁文章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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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均為其重要的聲譽資產,左撇子經紀人亦是以此數據與電影公司談條件。
第肆章 部落客盈利模式
部落格的精神來自於網路使用者的自由分享、互動與生活紀錄,並從中獲 得生命的反思與實踐。然而當媒體使用習慣與消費習慣的改變,資本主義的方 向自然隨著消費者而轉向。龐文真(2007)指出,部落格時代是一個人向全世 界發聲的時代,一個業餘者反撲的年代,部落格更已進化成各領域達人或專業 者的平台,而當消費者對報章雜誌和電子媒體的依賴漸低,受歡迎的部落格成 主流時,廣告自然就流向部落格。
林宜嫈(2011)在研究中指出,2005 年至 2008 年是台灣部落格商業化發 展的尖峰期,許多企業透過部落客進行口碑行銷以吸引更多消費者,2008 年至 2010 年則是知名部落客的確立期。目前各領域的知名部落客正以不同方式經營 自身品牌與獲利,如美妝部落客花猴及漢娜妞幾乎每日發布與廠商合作的文 章,並不時參與品牌活動;彎彎則與出版社合作至今已出版超過十本繪圖書 籍、新興插畫家 Cherng 及 H.H 先生也分別以獨創的馬來謨、美美兩個角色在 Facebook 上竄紅,並與各品牌合作推出周邊商品,而華研國際在 2015 年初更 簽下 Cherng、掰掰啾啾、爽爽貓及迷路四個網路知名插畫家;女王、史丹利及 雅美將則以「類」藝人方式參與演藝圈活動,如參與節目錄影、出席派對、品 牌代言活動等。
從 2003 年無名小站的誕生至今已超過十年,部落客盈利模式可以從兩個角 度觀察,首先是部落客本身,部落客從一開始的免費提供虛擬內容,累積知名 度和粉絲,建立個人品牌和公信力後,便以其專業和創作在虛擬和實體世界中 開始獲得實質利益(張莉聆,2009);其二則是部落客中介者,由文化中介者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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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部落客進入商業市場。而微網誌隨著行動網路的普及也愈來愈盛行,許多部 落客也利用 Facebook、Twitter、Instagram、微博等與部落格鏈結,除了增加與 讀者間的互動,也相輔相成創造自我品牌的價值。正如工頭監(2007)所言,
「藉由微型部落圈(指微網誌)與傳統部落圈相互刺激影響,開創出數位經濟 新世界」。
本章接續前章所討論的素人部落客從默默付出的免費勞動到營利部落客的 商品化過程,探討其如何遵循數位經濟的邏輯,進一步透過網路與實體管道營 利。而從部落客的盈利模式來看,部落客想要成名,似乎有一定的路徑可循,
且這路徑似乎是部落客與資本家互動所得而來,順服於資本主義下的結果,形 成一種「可察覺而不可見」的監控機制,使得被監控的人自我規訓(林富美,
2004)。故研究者將整理歷年關於部落客盈利模式的研究,探討部落客營利模式 的發展,並從中深究在資本主義滲入部落格書寫時,部落客如何在利益與書寫 的自主性中取得平衡,並在第三、四節中整理本研究對象電影部落客的五大主 要營利模式及其發展活動,且將更深入討論電影部落客臉書社團「遊影足」發 展至今的利與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