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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酒吧的分類

然而酒吧業發展至今,當初定義酒吧的法律條文並不足以定義現今的酒吧,

而且也早已廢止,目前台灣並沒有所謂專門的酒吧定義,唯有主計處所編定之「中 華民國行業標準分類」當中出現之「酒精飲料店」能夠當作定義,當中定義為:「從 事提供現場立即飲用之酒精飲料供應店,無提供侍者之餘興節目。」(行政院主計 處,2011)。現今台灣的酒吧業已不再是美軍駐台時期燈紅酒綠、春光四溢的場所,

現今的酒吧不只場所擴大、提供的產品也不斷增加,除了酒精飲料,更提供了許 多非酒精飲料,同時也有多樣化的娛樂設施,如飛鏢台、撞球檯、轉播體育賽事 等等,成為一種相當盛行的服務業(吳克祥、范建強,1997)。

第二節 酒吧的分類

根據吳克祥及范建強(1997)所著之「Pub經營與管理」一書當中的分類,現今 酒吧可依據三種不同的分類方式將酒吧分類,分述如下:

一、 根據服務內容分類

(一) 純飲品

主要提供各類飲品,也有提供下酒菜,一般娛樂中心、機場、碼頭、車站等 等場所的酒吧均屬此類。

(二) 供應食品

含有食品供應的酒吧吸引力比起無供應食品的酒吧要大得多,消費者的消費也 會增加,而此類酒吧更可進一步細分為:

1. 餐廳酒吧

附屬於餐廳的酒吧,大部分只是做為吸引消費者的手段之一。

2. 小吃型酒吧

此類酒吧的小吃種類大多以獨特風味或易於烹調的食品為主。

3. 消夜型酒吧

多附屬於高級餐廳的營業場所,入夜後將環境打造成酒吧,酒水與食品並重。

(三) 娛樂型

主要客群為尋求刺激、興奮、發洩的顧客為主,多為年輕人,類似於夜店形 式,有舞池、卡拉OK或樂隊,有時甚至以娛樂為主,酒吧為輔,吧檯設計較小,

氣氛熱烈、活潑。

(四) 休閒型

主要滿足尋求放鬆、談話及約會的客人,此類酒吧內部座位舒適、燈光柔和、

音量小、環境溫馨等等,而供應的飲品除了酒精飲料外,以咖啡與清涼飲料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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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俱樂部、沙龍型

具相同興趣、職業或社經背景的團體之聚會場所。

二、 根據經營方式分類

(一) 附屬經營 1. 娛樂中心

附屬於某大型娛樂中心,提供客人在娛樂之餘的助興需求,大多提供酒精量 低或不含酒精的飲品。

2. 購物中心

以無酒精飲料為主,提供顧客在購物之餘休息、談天之所。

3. 飯店

為飯店住宿的客人而設,也接納當地客戶,普遍來說,飯店中的酒吧通常都 是該地區內的酒吧當中首屈一指的。

4. 飛機、火車、輪船

為遊客在旅行途中消磨時光、增加興致,並提供酒精含量低或無酒精含量的 飲品。

(二) 獨立經營.

獨立經營的酒吧相較前面幾項酒吧而言,經營品種較齊全,服務以及設施也 普遍較佳,地理位置也較好,更容易吸引顧客上門,又因設置的位置不同可分為:

1. 市中心

通常坐落於市中心,營業時間長,顧客停留時間長,消費種類也較多樣化,

由於位於鬧區,同業競爭也相當激烈。

2. 交通終點

設置於遊客轉運站的酒吧,如機場、火車站、港口等等,提供等待交通工具 的遊客消磨時間、休息放鬆的場所,由於顧客停留時間短,消費量也低。

3. 旅遊地

設在著名觀光風景地區的酒吧,讓遊客在觀光之餘能夠提供助興、娛樂之用,

但商品種類普遍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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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根據服務方式分類

(一) 立式

所謂立式酒吧就是傳統典型的酒吧,顧客直接到吧檯向調酒師點飲料來飲用,

這種酒吧由於調酒師必須長時間直接面對顧客,所以調酒師需要高度專業、熱忱 及健談等等能力,而且這種酒吧的調酒師大多都一人單獨工作,所以還要負責結 帳,所以這種酒吧可以說是以調酒師為核心的酒吧。

(二) 服務

多由服務人員為顧客點單,調酒師並不直接與顧客互動,此類型之酒吧大多 出現於娛樂型酒吧、休閒型酒吧以及餐飲型酒吧,由於此類型酒吧顧客多、場地 大,故分工明確,調酒師只需專職調酒,較注重於服務體驗,故氣氛較優雅,整 體氛圍舒適愉快。

而在莊富雄(2000)所著之「酒吧經營管理實務」一書當中則將酒吧區分為以下 五大類型,分述如下:

一、 Stag Bar(Men’s Bar)

專門提供給男性聚會之用,不攜女伴參加,通常設置在大型俱樂部或飯店中,

如每星期五的STAG NIGHT等。

二、 Service Bar

附設於餐廳內,供應葡萄酒、調酒、雞尾酒等飲品。

三、 Lounge Bar

一般設置在飯店的頂樓或地下室,主要提供舒適沙發座椅。

四、 Portable Bar

屬於開放式、可移動式酒吧、流動酒吧,是臨時設置以供應酒水的吧檯,多 出現於烤肉會、野餐或戶外婚禮。

五、 Mini Bar

設於飯店中每間客房內,專供旅客所設的小酒吧。

另外,陳建勳(2004)則依照空間使用、營業內容及特色,將酒吧區分為主題酒 吧、地區性酒吧及高級酒吧等三大類型,分述如下:

一、主題酒吧

類型繁雜,以異國風或復古風等主題鮮明的風格為主,各自又以販售酒類品 項、活動分類或營業設備做出區隔,大致可分為以下八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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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葡萄酒吧(Wine Bar)

以販售各式葡萄酒為主題,主打安靜享用美酒為主,主要客群多為文人雅士,

如:品酒士、酒收藏家。

(二) 美式酒吧(American Bar)

以美式氣氛、道地美式餐飲及美式原木裝潢為主題,客群則以外國人居多,

特別是美國人,並以復古的美式海報及人物圖像為裝潢上的特點,如:嬉皮風、

普普風。

(三) 雪茄酒吧(Cigar Bar)

多設置在高檔飯店或觀光酒店內,並以品嚐雪茄為主軸。

(四) 現場樂團酒吧(Live Band Pub)

以現場聆聽歌手演唱的悠閒氣氛為主,有歌手或樂團駐唱。

(五) 爵士酒吧(Jazz Bar)

以爵士樂為其主要特色,是讓顧客純聊天、飲酒的地方。

(六) 狄斯可酒吧(Disco Pub)

屬於夜店型式,擁有舞池,可以盡情地隨著音樂舞動身體,藉由吵雜的音樂 與汗流浹背來紓解一天的壓力是來此地最主要的目的之一。

(七) 明星酒吧(Starry Pub)

一般是指明星、名人經常進出的酒吧。

(八) 日式居酒屋(IZaKaYa Pub)

以日式風格為其特色,並以日式裝潢為主。

二、地區性酒吧(Regional Pub)

此類型之酒吧是所有酒吧類型當中最為接近原始的酒吧風貌,提供適合聚會 聊天的舒適環境、簡單的餐飲以及柔和的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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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高級酒吧

強調高檔、高價位及高品質,又可分為飯店酒吧及沙發酒吧兩種:

(一)飯店酒吧(Hotel Pub)

附設於國際酒店或觀光飯店,顧客則多以投宿於飯店之商務人士居多。

(二)沙發酒吧(Lounge Bar)

沙發酒吧為時下新興流行的酒吧,有舒適的沙發供紳士名媛優雅淺酌,進行社 交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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