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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貳章 醫學美容產業發展沿革

第一節 醫學美容產業之發展

一、 醫學美容概述 (一) 整形美容

整型美容從人體結構或生理機能能否達到不能行使其正常功能或正常功能 有所缺損之程度來作為分類標準,可分為「整型」與「美容」兩類。「整形」,是 指「整形重建」之部分,乃指身體因為先天或後天因素造成組織構造已不能行使 其正常功能或其功能有所減損,而將其矯正使其恢復正常之生理功能,例如唇 腭 裂矯正手術或因被毀容而進行五官重建等。而「美容」則為將仍然維持正常功能 運作之組織或構造,加以維持或改善以符合當事人主觀上對於美的定義。美容又 可分為「醫療性美容」及「非與醫療性美容」兩大類(蕭翊亨,1995)。

「醫療性美容」,又稱為「醫學美容」,是指會影響或破壞正常組織結構的美 容,亦即使用手術、藥物及物理等方式,以達到改變人體外部形態、色澤、美觀 等,增強人體外在美感之修復和再造美容。而不影響正常組織結構的措施,則稱 為「非醫療性美容」,又謂「生活美容」,亦即使用化妝或一般護理保養方法之修 飾性美容是,其包括美容知識諮詢與指導、形象設計和美體等服務專案。也就是 對人面部及皮膚之保養、預防皮膚老化,在個人原有的基礎上加以修飾,例如敷 臉、臉部按摩、彩妝等(蔡仁雨,2002)。

賴進祥(2002)研究提出醫療行為依行政院衛生署民國八十一年八月十一日 衛署醫字第八一五六五一四號函釋之見解,謂:「按醫療行為,係指凡以治療、

矯正或預防人體疾病、傷害、殘缺為目的,所為之診察、診斷及治療;或基於診 察、診斷之結果,以治療為目的所為之處方、用藥、施術或處置等行為之全部或 一部的總稱。」主張醫療行為包含兩大類:

第一大類為:以治療、矯正或預防人體疾病、傷害、殘缺為目的,所為診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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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斷及治療之行為。

第二大類為:基於診察、診斷之結果,以治療為目的,所為處方、用藥、施 術或處置之行為。是以「整形重建」行為應屬醫療行為蓋無疑義,而「非醫療性 美容」非屬醫療行為。黃丁全(2000)研究我國醫政實務,提出衛生署已將「醫療 性美容」行為歸為醫療行為之列:一、女子美容院設置三溫暖及浴室,兼營全身 美容以紅外線照射,屬於醫療行為(行政院衛生署六十七年二月一日衛署醫字第 一七九○○七號函)。二、在美容中心內以電針、痘針、青春棒等為前往美容之 顧客刺破青春痘、(面皰)、凹凸洞等,擠出髒物並填平後,在施以消炎粉、蘆薈 粉、蘭肯草精、黃蓮、柔詩蔓等中西藥混合研磨調製之藥粉,敷於傷口,係從事 醫療行為(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七十六年上易字第一六六六號刑事判決)。三、

紋眉:紋眉,是以刺青述的手法紋出眉的形狀,原理是將在人體內不存在的色素 注入皮膚,使它附著於皮內、皮下組織,成為長時間不褪色的色彩而能持續於皮 膚內的現象。紋眉是否為醫療行為,行政院衛生署提出;紋眉乃屬於美容業務之 一,而美容業務,應以人身表面化妝、美容為限,不能影響或改變人體結構或生 理機能,若達到改變人體結構或生理機能,自涉及醫療行為(七十五年八月十五 日衛署醫字第六一二九○四號函)。四、換膚、換皮、拉皮、印堂填平、眉骨加 高、下巴加長、面瘦加胖、耳垂加大,或以醫學技術減肥、健胸、隆乳、豐臀等 等,均屬醫療行為(七十四年三月八日衛署醫字第五二一○七九號函)。

因此「整形重建」以及「醫療性美容」均屬醫療行為,而「非醫療性美容」

則非醫療行為。

(二) 整形美容分類

蕭翊亨(1995)提出整形美容包括醫療性美容(美容整形)以及整形重建二類:

1. 整形重建

乃指身體因為先天或後天因素造成組織構造已不能行使其正常功能或其功 能有所減損,而須將其矯正使其恢復正常之生理功能,可分為下列幾種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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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先天性畸形

如兔唇、額裂、多指症、併指症之修復手術,常須配合小孩之生長發育,在 不同時期作不同程度之修復手術。

(2) 燒燙傷及其造成之畸形

因皮膚或外觀遭受火焰、熱水或化學藥劑等灼傷造成身體部分機能喪失或外 觀扭曲之情形。整型美容之目的主要在於功能之恢復及外觀之改善,使患者重建 信心面對人生。

(3) 因腫瘤切除手術所造成之臉、乳房、肢體或身體其他部位之重建美容。如面 部血管瘤、腮腺腫瘤、黑色素瘤、口腔腫瘤以雷射或外科手術切除等。

(4) 皮膚缺損之覆蓋:植皮術,包括不穩定疤痕及慢性潰瘍之處理。

(5) 面部外傷及肢體之軟組織受傷:例如車禍意外事件所造成之顏面部外傷,或 是肢幹之缺損等。

2. 醫療性美容

乃指以侵入性影響或破壞正常組織結構之方式,將仍然維持正常功能運作的 組織或構造加以維持或改善以符合當事人主觀上對於美的定義所為之行 為。有手術方面之「醫療性美容」,即通常需全身麻醉或是大面積之局部麻 醉,對身體侵入性較深,危險性較高,造成之傷害也較大而復原期通常較長 者稱之;及非手術方面之「醫療性美容」,多以注射、塗抹、表皮性侵害之 雷射等,對人體侵害性較淺,危險性較小,造成之傷害較小而復原期也較短 者之美容行為是。

3. 醫美市場

醫美市場可分為供給面和需求面,供給面為醫療機構的成長數、提供醫學美 容服務的量,還有醫師人數。需求面則包括使用者及接受醫美服務的項目和趨勢 (張惠雯,2008)。

(1) 醫學美容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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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近年來醫學美容中心在數量上大幅成長。不管公立或私立、財團法人及 台大、榮總、成大、臺北市立萬芳醫院、長庚等大醫院,均紛紛成立醫學美容中 心,醫學美容診所也不斷增加中。

(2) 醫學美容服務

醫學美容服務最早可源自 1992 年的果酸換膚,接著 1998 年台大率先引進肉 毒桿素,衛生署於 2001 年核准上市。脈衝光 2001 年引進、玻尿酸 2003 年引進、

飛梭雷射 2005 年引進、2007 年引進電波拉皮等,這些醫美技術發展同時也反映 在報章雜誌上。此類醫美技術 1990 年代陸續由國外引進,到 2000 年後之醫美技 術更是日益新穎,機種不斷改良創新。且透過新聞媒體之廣告行銷,市場蒸蒸日 上。由於醫學美容服務的發展與醫療市場、醫療專業和產業息息相關。醫師和醫 學美容師分工合作趨勢越來越明顯。

(3) 醫美使用者

Sarwer & Crerand(2004)研究提出消費者需求是醫學市場發展的重要因素,因 此,有必要瞭解醫美使用者的分佈狀況。由於醫美缺乏正式的抽樣調查,因此,

相互參照不同調查加以推估,研究資料顯示,醫美使用者以女性占多數,至於年 齡則依不同診所調查有別,不過可以從不同年代的調查中,似乎有逐漸年輕化的 趨勢。另依許章騰(2006)之統計調查指出,消費者主要之消費地點以診所居首佔 33.3%,其次為醫學中心佔 24.7%之比重。又除了抽樣方式不同外,在個別診所 的消費族群是否不一樣,仍待確認。另於訪談分析中,醫師大多認為醫美使用者 的年齡,多集中在 20-30 歲和 40-50 歲的女性族群。但近年來男性醫美使用者 有越來越多的趨勢,成長提高至 50%到 80%。綜上,依據醫美機構、醫美使用 者的族群、醫學美容技術的特性,從國內外的相關數據中看到醫學美容的成長趨 勢,故可知道未來醫學美容市場的發展相當具有潛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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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醫學美容產業

(一)醫美產業定義

醫美產業是指不包括醫療診所在內,生產醫美產品之經濟組織,包括儀器設 備及藥物,李希敏(2005)研究以儀器廠商為例,據以說明醫美產業與醫美市場的 發展關連性,略述之;由於醫療儀器廠商對於醫美市場的發展有一定的重要份 量。依據李希敏(2005)之調查指出,臉部回春美容療程的全球市場規模中,診療 服務費用的市場規模從 2003 年的 6 億 3,000 萬美元成長到 2004 年的 8 億 460 萬 美元,市場成長率達 27.71%。而儀器設備市場的販售金額的成長率則由 2003 年 23.16%成長到 2005 年 36.59%。此外,在國內儀器設備發展也有類似的成長。根 據醫療儀器大廠博登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估算數據,台灣地區所有醫療院所在 2000 年僅購買雷射美容相關儀器 78 臺。2001 年逐漸上升到 122 臺,到了 2002 年躍升到 240 臺。相關儀器銷售業績更是自 1.98 億元、2.4 億元迅速成長到 4.1 億元(宋奉宜,2003)。透過這些數值進行年增率計算,隨著年代發展其年增率有 越高的趨勢。

從臺灣相關產業調查數據來看,2005 到 2006 年整個產業產值大約 60 億。

醫療美容儀器中脈衝光、光/電波緊膚與傳統雷射治療的儀器約占了 16 億,肉毒 桿菌素與玻尿酸注射等微整形治療佔約 11 億,醫學美容保養品占了 35 億元。是 以,在醫美市場中,醫療級保養品佔最多。根據 2006 年美容保養品市場計有 382 億元,2007 年成長至 420 億元,年增率超過四成。整個市場裡醫學美容保養品 約占 10%(謝雅蕙,2007)。綜上,台灣醫學美容市場中醫療產業組織,包括儀 器、藥品及化妝品均有顯著成長。醫師與醫美產業之間的互動深度,對醫美市場 和美容醫學專業的發展有決定性的因素,醫師在整個醫美產業發展中,佔有很大 的影響力。醫美行銷,可經由醫師介紹購買醫療儀器或藥品來提供醫美服務。醫 學美容保養品則以醫學美容中心為銷售通路,若透過醫師推薦可提高醫美保養品 的銷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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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醫美專有名詞定義

1. 美容:美容指為了追求「美」而對於身體所進行的物理性之修繕巧飾之行為,

通常指容貌上的。若對於「美」的定義不同,其物理性之改變行為亦會隨之 有所不同。歷史上開臉等美容手段已經被施行了上千年。現代較常見的美容 方式有例如美髮、整容、化妝、塑身等等(維基百科,2008)。宋奉宜(2003)提 出美容透過非醫療手段進行,比方說護膚、臉部按摩等,通常是由領有執照

通常指容貌上的。若對於「美」的定義不同,其物理性之改變行為亦會隨之 有所不同。歷史上開臉等美容手段已經被施行了上千年。現代較常見的美容 方式有例如美髮、整容、化妝、塑身等等(維基百科,2008)。宋奉宜(2003)提 出美容透過非醫療手段進行,比方說護膚、臉部按摩等,通常是由領有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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