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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提供者之問卷調查結果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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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研究結果

4.1 醫療提供者之問卷調查結果分析

一、問卷回收情形

在醫療提供者的部分共發出 112 份問卷,而回收的問卷共有 72 份,回收率約為 64.29%。其中 IDS 計畫承作醫療機構、參與醫療機構 分別寄出 36、76 家,分別回收 22、50 家,回收率分別為 1.11%、

67.79%。醫療機構之樣本資料分別依承作或參與 IDS 計畫、評鑑等級、

權屬別以及 IDS 所屬分局別等變項,逐一進行未回覆樣本與回覆樣本之 比較。結果如表 4.1 所示,醫療機構未回覆與回覆之樣本在各個變項上 的分布均無顯著差異,因此,在醫療機構部分,未回覆與回覆之樣本資 料分布結構是一致的。

二、樣本結構

以承作或參與 IDS 計畫、權屬別、評鑑等級、健保分局別等變項分 析醫療機構之樣本結構詳如表 4.3,此樣本結構特性如下:

(一) 承作或參與 IDS 計畫:因每個計劃只有ㄧ個承作醫療機構,故承作 IDS 計畫的醫療機構相對較少,計有 22 家,佔 30.56%,另每個計 劃可以有多個醫療機構參與計劃,故參與 IDS 計畫的醫療機構相對 居多,計有 50 家,佔 69.44%。

(二) 權屬別:包括公立醫院與衛生所,計有 37 家,佔 51.38%,故公立 醫院相對最多;其次為私立醫院與診所,計有 19 家,佔 26.39%;

財團法人附設醫院最少,計有 16 家,佔 22.23%。

(三) 評鑑等級:以衛生所最多,計有 29 家,佔 40.28%;區域醫院次 之,計有 16 家,佔 22.22%;地區醫院,計有 14 家,佔 19.44%;

私人診所,計有 10 家,佔 13.89%;由於加入 IDS 計畫的醫學中心 本就很少,因此醫學中心為最少,僅有 3 家,佔 4.17%。

(四) 健保分局別:以高屏分局居多,共計 21 家,佔 29.17%;其次為東 區與中區分局,各有 15 家,各佔 20.83%;台北分局計有 10 家,佔 13.89%;北區分局計有 8 家,佔 11.11%;另因南區分局轄內實施 IDS 計畫的山地鄉僅有阿里山鄉,而加入 IDS 計畫也僅只 3 家醫療 機構,因此共計有 3 家,佔 4.17%。

進一步分析承作醫療機構的醫療機構特性方面,按評鑑等級來看,

醫學中心 3 家(13.64%),區域醫院 12 家(54.55%),地區醫院 6 家

( 27.27% ) , 衛 生 所 1 家 ( 4.55% ) ; 權 屬 別 中 , 公 立 醫 院 1 家

(4.55%),私立醫院 20 家(90.90%),衛生所 1 家(4.55%);承作 IDS 地區所屬分局以高屏分局佔多數,共 9 家(40.91%);承作 IDS 地 區行政區域,山地鄉有 17 家(77.27%),離島鄉 5 家(22.73%);平 均床數 629.18 床,平均科別數 20.41 科,平均承作月份 43.43 個月。填 答者方面,大部分具碩士學歷,共 11 位(50.00%),經歷背景以醫務 管理佔多數,共 12 位(54.55%),其中 2 位同時具有醫師經歷背景,3 位同時具有護理經歷背景;男性與女性分別有 11 位(50.00%),年齡 以 40-49 歲佔多數,為 8 位(36.36%);擔任職務年資平均 4.03 年,服 務年資平均 11.86 年。

另參與醫療機構的醫療機構特性方面,按評鑑等級來看,區域醫院 4 家(8.00%),地區醫院 8 家(16.00%),診所 10 家(20.00%),衛 生所 28 家(56.00%);權屬別中,公立醫院 7 家(14.00%),私立醫 院 5 家(10.00%),診所 10 家(20.00%),衛生所 28 家(56.00%);

參與 IDS 地區所屬分局以中區分局佔多數,共 13 家(26.00%),次為 高屏分局 12 家(24.00%),再來為東區分局 10 家(20.00%);參與 IDS 地 區 行 政 區 域 , 山 地 鄉 有 36 家 ( 72.00% ) , 離 島 鄉 14 家

(28.00%);平均床數 89.38 床,平均科別數 5.00 科,平均參與月份 39.14 個月。填答者方面,大部分具大學學歷,共 22 位(44.00%),經 歷背景以醫師佔多數,共 26 位(52.00%);男性、女性分別有 22 位

(44.00%),年齡以 40-49 歲佔多數,共 21 位(42.00%),擔任職務 年資平均 9.86 年,服務年資平均 10.65 年。

三、醫療機構所提供的服務項目內容

如表 4.5 所示,加入 IDS 的醫療機構中以有提供預防保健項目的家 數為最多,佔 80.56%(58 家);次之為提供一般科門診的服務,佔 70.83%(51 家);第三為團體衛教佔 69.4%(50 家)。

其中承作醫療機構方面,回覆的 22 家中,90.91%有提供「預防保 健」、「團體衛教」,86.36%(19 家)提供「夜間及假日緊急醫療照 護」、「巡迴醫療」服務。專科門診其他項目有 2 家提供「家醫科」門 診、1 家提供「外科」門診;提供其他的服務項目中包括「急重症醫 療」、「遠距醫療會診」、「醫事人員代訓」、「小學以下學童健 檢」、「健保費補助」、「災害醫療支援」等。參與醫療機構方面,回 覆的 49 家中,有 77.55%(38 家)提供「預防保健」,69.39%(34 家)

提供「一般科門診」服務。此外有提供專科門診其他項目有 4 家提供

「家醫科」門診、2 家提供「外科」門診、1 家提供「中醫」門診、1 家 提供「肝膽內科」門診;提供其他的服務項目中包括「 衛生保健教 育」、「24 小時緊急醫療諮詢及緊急救治」、「協調協助搭機及在台醫 師介紹」等。

四、提供門診醫療服務的時段

表 4.9 為提供門診醫療服務的時段。承作醫療機構方面,非假日時 段有 90.00%(18 家)表示「下午」提供,85.00%(17 家)表示「午」

及「夜間」提供;假日時段有 80.00%(16 家)表示「上午」、「下 午」及「夜間」提供,15.00%(3 家)表示「沒有提供」。

參與醫療機構方面,非假日時段有 90.48%(38 家)表示「下午」

提供,83.33%(35 家)表示「上午」提供,66.67%(28 家)表示「夜 間」提供;假日時段有 61.90%(26 家)表示「上午」提供,57.14%

(24 家)表示「下午」提供,54.76%(23 家)表示「夜間」提供,

33.33%(14 家)表示「沒有提供」。

五、極待協助解決的服務項目

表 4.10 顯示醫療機構認為最需要協助的服務項目為復健科,佔 19.4%(14 家);其次為眼科,佔 15.3%(11 家);心臟內科、精神 科、牙科、夜間及假日緊急醫療照護、婦女子宮頸抹片檢查以及原住民 醫療人員之訓練並列第三,佔 12.5%(9 家)。在其他亟待協助解決的 服務項目方面,包括「耳鼻喉科」、「關節痛風」與「酒精濫用」;而 其他的服務項目上,包括「X 光巡迴車」、「無固定的專科醫師」、

「急救設備不足」、「心電圖判讀、細緻之轉介、原住民在地式的衛教 設計」、「健保局規定社區設站服務,配合使用 IC 卡讀卡機,但目前 單機獨立行讀卡機程式開發不完整造成資料回覆困難」。然而也有 20.8%(15 家)醫療機構認為沒有需要協助的服務項目。

六、轉診後送的工具、考量及困難

表 4.15 顯示承作醫療機構方面,轉診後送使用的交通工具,有 75.00% ( 15 家 ) 為 「 民 眾 自 行 前 往 」 , 其 他 使 用 「 直 昇 機 」 、

「119」、「巡迴醫療車」或「交通船」;選擇後送醫院的考量因素以

「病人病況危急程度」、「後送醫院的醫療處理能力」為多數考量因 素,有 84.21%(16 家),其他考量因素為「病人意願」;平時病患轉 診後送所遇到之困難點方面則以「後送醫院交通距離過遠」佔多數,有 63.16%(12 家),其他醫院表示轉診後送的困難為「空中救護直昇機只 飛花蓮高雄,因該兩縣市有一床難求的情況,影響病患救護時效」、

「夜間偶而沒有轉診工具」及「司機人力」。參與醫療機構方面,轉診 後送使用的交通工具,有 65.00%(26 家)為「民眾自行前往」,其他 使用「直昇機」、「119」或「交通船」;選擇後送醫院的考量因素以

「病人病況危急程度」為多數考量因素,有 92.50%(37 家),其他考 量因素為「病人從前門診或住院過」、「合作醫院」;平時病患轉診後 送所遇到之困難點方面則以「 後送醫院交通距離過遠」佔多數,有 64.86%(24 家),其他醫院表示轉診後送的困難為「轉診交通工具不 足 」 、 「 等 候 時 間 稍 久 」 、 「 經 費 補 助 或 經 濟 考 量 , 一 趟 船 程 約 3,000~5,000 元」、「村落分散,救護車常無法及時到達」、「配屬專責

醫院僵硬,無法選擇後送醫院」、「要配合當地的船和飛機」、「疾病 無危急病人仍要求緊急後送」及「病家轉診就醫動機不夠強,需自行前 往時,交通輸送不便」。

七、衛生教育方面

表 4.16 顯示醫療機構在衛生教育方面實行情況。承作醫療機構方 面 ,提供 衛生教育的內容 方面 ,有 95.00%( 19 家) 提供「血壓 控 制」,90.00%(18 家)提供「飲食健康」、「防疫宣導」,其他包括

「慢性病防治宣導」、「有氧健康操」、「青春期生理衛生、婦女癌症 防治、事故傷害防治」;衛生教育實施地點以「衛生室/所」佔多數,有 89.47%(17 家),其他包括「社區聚會所」、「醫療站」、「村活動中 心」;實施衛生教育宣導人員身份以「護士」佔多數,有 100.00%(19 家),其他包括「藥師」、「營養師」、「志工」;宣導衛生教育方式 以「張貼海報」佔多數,有 90.00%(18 家),其他包括「配合教育機 構做長期保健醫療教育」。參與醫療機構方面,提供衛生教育的內容方 面,有 83.33%(35 家)提供「飲食健康」、「防疫宣導」,80.95%

(34 家)提供「血壓控制」,其他包括「肝炎防治、糖尿病防治、痛 風、健康操、體適能」、「文化重建、部落再造、集體傷自我療治」、

「糖尿病、心臟病、腎病、痛風、肝炎」、「肺結核治療與預防」、

「慢性病防治、癌症防治宣導.心理諮商、部落健康問題等」;衛生教育 實施地點以「衛生室/所」佔多數,有 75.61%(31 家),其他包括「部 落、山野、年祭」、「活動中心」、「村長住宅」、「醫院會議室、衛 教室」、「民宅廣場」;實施衛生教育宣導人員身份以「護士」佔多 數,有 100.00%(19 家),其他包括「校護」、「營養師」、「志 工」、「部落耆老、幹部」;宣導衛生教育方式以「衛生所通知」佔多 數,有 83.33%(35 家),其他包括「由學校通知學生」、「青少年與 健康生活體驗營、耆老生命知識分享研討會、部落教室」、「本院網站 宣導。批價等候在跑馬燈宣導衛生教育」、「到宅宣導」。

八、與當地未加入 IDS 機構互動情形

表 4.17 為醫療機構與當地未加入 IDS 機構互動情形。承作醫療機構 方面,有 55.00%(11 家)指出當地有未加入 IDS 機構,其中有 81.82%

(9 家)有與其接觸,18.00%(2 家)承作醫療機構指出當地未加入 IDS 機構對承作醫療機構「非常友善」,64.00%(7 家)表示「友善」,

18.00%(2 家)表示「不友善」。當地未加入 IDS 機構不願加入 IDS 的 原因為「門診時間無法配合」、「專科診與本院門診時段衝突」、「承 作案中沒有規定」、「診所未加入健保、醫院無多餘時間」、「健保制 度承作費用的限作」、「分配機制無法達成共識」。參與醫療機構方 面,有 45.24%(19 家)指出當地有未加入 IDS 機構,其中有 77.78%

(14 家)有與其接觸,其中 11.76%(2 家)參與醫療機構指出當地未加 入 IDS 機構對參與醫療機構「非常友善」,88.24%(15 家)表示「友

善」。當地未加入 IDS 機構不願加入 IDS 的原因為「新開業」、「醫事 人力不足」、「未參與健保合約」。

九、與當地加入 IDS 機構互動情形

表 4.18 為醫療機構與當地加入 IDS 機構互動情形。承作醫療機構與 當地加入 IDS 機構平均每月開會 0.49 次(最多 1 次,最少 0 次);有 83.33%(15 家)指出有病患資料互通的管道,其中 26.32%(5 家)承作 醫療機構指出當地加入 IDS 機構對承作醫療機構「非常友善」,68.42%

(13 家)表示「友善」,5.26%(1 家)表示「不友善」;相互合作與 配合方面,有 21.05%(4 家)表示「非常同意」,68.42%(13 家)表示

「同意」,10.53%(2 家)表示「不同意」。參與醫療機構與當地加入 IDS 機構平均每月開會 0.65 次(最多 1 次,最少 0 次);有 71.88%(23 家)指出有病患資料互通的管道,其中 18.75%(6 家)參與醫療機構指 出當地加入 IDS 機構對參與醫療機構「非常友善」,81.25%(26 家)表 示「友善」;相互合作與配合方面,有 15.63%(5 家)表示「非常同 意 」,78.13%( 25 家)表 示「同意 」, 6.25%( 2 家)表 示「 不 同 意」。

十、承作或參與 IDS 動機

表 4.19 為承作或參與 IDS 動機。多數承作醫療機構表示「提供當地 居民就醫便利性」,有 95.45%(21 家),次為「奉獻與責任」,有 86.36%(19 家),其他動機為「原本就參與該地區,提昇當地醫療」。

參與醫療機構方面,多數表示「提供當地居民就醫便利性」,有 87.50%

(42 家),次為「均衡山地離島醫療資源」,有 68.75%(33 家),其 他動機為「收入穩定」、「相關單位之鼓勵」、「在本計劃實施前,本 院於 81 年 10 月就以照護偏遠地區醫療為使命提供服務」、「提供民眾 連續照顧」。

十一、繼續承作或參與「全民健康保險山地離島地區醫療給付效益提昇計 畫」的意願

表 4.20 為繼續承作或參與的意願。承作醫療機構方面,有 45.45%

(10 家)表示非常願意繼續承作,54.55%(12 家)表示願意承作,願 意繼續承作的原因有「社會服務本來就是本院的宗旨和願景」、「任務 尚未完成」、「幫助最需要的住民」、「提昇當地醫療資源」、「由 IDS 的提供經費以留住醫護人力,否則偏遠地區將無可用之材」。參與 醫療機構方面,有 43.48%(20 家)表示非常願意繼續參與「全民健康 保險山地離島地區醫療給付效益提昇計畫」,47.83%(22 家)表示願意 參與,願意繼續參與的原因有「方便當地民眾,提昇當地民眾的醫療品 質」、「增進山地居民醫療可近性」、「醫療資源集中」、「提供鄉民 較專業專科性的醫療服務.轉診及急診之方便性.正培養默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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