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陳長官于[於]昨(六)日下午八時三十分
在臺北廣播電臺向全省同胞廣播,發表省公署已向中央請示 改為「台灣省政府」,各廳長處長儘量任用本省人士,而縣 市長亦訂于[於]七月一日實施普遍民選,表示政府俯順民 情,實現民主自治精神,茲將其廣播詞文誌之如次:
臺灣同胞:
自從二月二十八日臺北事件發生以後,我曾兩次廣播,
宣布和平解決辦法。臺北方面,這幾天,經憲警及地方人士 的共同努力,秩序已安定。曾經有過問題的各縣市,亦趨好 轉 , 想 不 久 可 恢 復 原 狀 。 不 過 各 位 所 關 心 的 , 還 有 一 個 問 題,就是如何改善政治的問題。但要改善政治,須先調整人 事,關於這一點,我也考慮到。此刻特將我的意思,和你們 開誠布公的說一說。
第一,[、]省級行政機關,我已考慮將行政長官公署 改為省政府,向中央請示。一經中央核准,卽可實行改組。
改 組 時 , 省 政 府 的 委 員 各 廳 長 或 各 處 長 要 盡 量 任 用 本 省 人 士 。 希 望 省 參 議 會 及 其 他 可 以 代 表 民 意 的 合 法 團 體 , 推 擧
[舉]人格高尚,思想正確,能力卓越的本省適當人選,以 便向中央推薦 。
第二,[、]縣市級行政機關,我已預定在預備手續能 完成的條件之下,縣市長於七月一日民選。在本年六月三十 日以前,須擬定選擧[舉]法請中央核准。七月一日開始,
擧[舉]行普遍直接的選擧[舉],選出各縣市長。至於縣 市長之中,當地人民認為有不稱職的,我可以將其免職。另 由當地縣市參議會(各合法團體,要參加,[X]亦可以,
可由當地人士協商決定。總之,希望能代表多數民意。)共 同推擧[舉]三名人選,由我圈定一人,充任縣長市長,幷
[並]負責辦理民選縣市長的準備工作。人民認為稱職的現 任縣市長,則繼續執行任務。
至 於 各 種 行 政 如 何 改 革 , 在 省 一 方 面 , 俟 政 府 改 組 以 後,由其決定。在縣市方面,俟縣市長調整後,由他們負責。
政治問題,我已決定如此解決。但是目前最重要的,還 是趕快恢復秩序。否則,奸黨乘機搗亂,極易糜爛地方。今 日 下 午 還 有 坐 着 [ 著 ] 卡 車 在 路 上 搶 奪 士 兵 槍 枝 的 不 法 之 徒,就是糧食問題,現亦日趨嚴重。現在因為秩序未定,米 價黑市,聽說已激漲至六十多元,一般人民大受影響,生活 痛苦極了。又聽說臺灣大學學生已吃了幾天稀飯,我都非常 關懷。你們要知道,目前的糧荒,完全是秩序不定造成的。
要趕 快解決糧荒,須趕快恢復秩序。
我聽說因為奸黨造謠惑衆[眾],致有同胞遷避的。我 希望你們信賴政府,千勿輕信謠言,中華民族最大的德性,
就是寬大,不以怨報怨。我們對於本省自己的同胞,難道還 會不發揮寬大的美德嗎?我今天下午已經召集本市公教人員
講過話,要他們發揮我們中華民族寬大的德性,忘記這次悲 痛的事件,與本省同胞,相親相愛,精誠團結。
同胞們,政治問題解決的原則,我已經告訴你們,只要 辦法決定,卽可實行。從今後,大家趕快鎮定下來,協助政 府,恢復秩序,解決糧食問題,準備改組省級政府,及民選 各縣市長。言而有信,我的話完全負責。在這次沈[沉]痛 的經歷以後,希望政府人民,共同爭取安定繁榮,愉快和平 的生活。
(《台灣新生報》1947.3.8:1,頭條,五欄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