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泰州學派化俗思想之理論基礎
第一節 良知學對泰州學派化俗方法的影響
2. 開導人心以化民成俗
對於第二點,可舉韓貞為例。據耿定向〈陶人傳〉記載:
有陶者,韓樂吾氏,名貞,居蓬屋三間,陶甓為生。… … 后聆 先生(按:王艮)學,有得,毅然以倡道化俗為任,無問工、賈、
佣、隸,咸從之游,隨機因質誘誨之,化而善良者以千數。每 秋獲畢,群弟子班荊跌坐,論學數日,興盡則拿舟偕之,賡歌 互詠。如別林聚所,與講如前。逾數日,又移舟如所欲往,蓋 遍所知交居村乃還。翱翔清江,扁舟泛泛,下上歌聲洋洋,與 棹音欸乃相應和,睹聞者欣賞若群仙子嬉游于瀛閬間也。6 6 嘉靖十二年(1533)韓貞拜入王艮的門下,直至嘉靖十四年(1535)春才辭 別王艮,回歸故里。67此後的化俗行徑據〈理學韓樂吾先生行略〉載:
先生一日間,偶遇一野老。問之曰:「先生嘗講良心,不知良心 是何物?」先生曰:「吾欲與汝講之,只恐難曉。汝試脫汝衣可 乎?」於是野老先脫外衣,再脫裏衣,至褲,不覺面紅,自慚 曰:「吾愧不能脫矣。」先生曰:「即此就是良心。」野老大笑 而 去 。
又載:
先生當隆慶三年(1569)時,邑中大水,田廬俱沒,人心滔滔思
65 此據孫希旦(1736-1784)所著《禮記集解》,同前,卷 36,頁 877。
66 此引自《韓貞集》,〈附錄一〉,收入《顏鈞集》(黃宣民點校,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1996),頁 188。
67 據〈樂吾韓先生遺事〉記載:「嘉靖十二年,朱光信(按,朱恕)先生見其篤學力行,嘉其志,
引先生至安豐謁王心齋先生。… … 嘉靖十四年春,辭心齋先生歸。」(見《韓貞集》,〈附錄一〉。 收入《顏鈞集》,同前,頁190)《明儒學案》卷 32 的記載未將韓貞這段從學的過程納入,僅 曰:「慕朱樵(按:朱恕)而從之學,後乃卒業於東崖(按:王襞)。」引自《黃宗羲全集》第 8 冊,同前,頁 720。
亂。縣令李公對泉憂之。請先生,命化亂民。先生遂駕小舟,
遍歷鄉村作詩喻之曰:養生活計細思量,切勿粗心錯主張。魚 不忍飢鉤上死,鳥因貪食網中亡。安貧顏子聲名遠,餓死伯夷 姓字香。去食去兵留信在,男而至此立綱常。萬民為之感,雖 賣 妻 賣 女 , 而 邑 中 無 萑 符 之 驚 , 先 生 之 化 也 。6 8
韓貞對於群眾所言皆就「人心」著眼,其教化百姓的模式一如何心隱 對於族人「和聚於心」的訴求;兩人都是受到良知學的影響,從心學 的角度切入。
試看以下這段王陽明對化民成俗之事的見解:
承示《諭俗禮要》,大抵一宗《文公家禮》而簡約之,切近人情,
甚善甚善!非吾謙之(按:鄒守益)誠有意於化民成俗,未肯汲 汲為此也!古禮之存於世者,老師宿儒當年不能窮其說,世之 人苦其煩且難,遂皆廢置而不行。故今之為人上而欲導民於禮 者,非詳且備之為難,惟簡切明白而使人易行之為貴耳。… … 蓋天下古今之人,其情一而已矣。先王制禮,皆因人情而為之 節文,是以行之萬世而皆準。其或反之吾心而有所未安者,非 其傳記之訛闕,則必古今風氣習俗之異宜者矣。此雖先文王未 之有,亦可以義起,三王之所以不相襲禮也。若徒拘泥於古,
不得於心,而冥行焉,是乃非禮之禮,行不著而習不察者矣。
後世心學不講,人失其情,難乎與之言禮!然良知之在人心,
則萬古如一日。茍順吾心之良知以致之,則所謂不知足而為屨,
我知其不為蕢矣。非天子不議禮制度,今之為此,非以議禮為 也,徒以末世廢禮之極,聊為之兆以興起之。故特為此簡易之 說 , 欲 使 之 易 知 易 從 焉 耳 。6 9
此信寫於嘉靖五年(1526),王陽明已揭致良知之教。王陽明認為化民 成俗必須針對「吾心之良知以致之」,方可盡得要領的原因,全因這 個施力點--即「萬古如一日」的良知所產生的力量十分巨大,故可 藉此感化百姓,淳化各地的風俗。70化俗者若是懂得此理,便可事半
68 以上兩則韓貞事蹟,俱見《韓貞集》,〈附錄二〉。收入《顏鈞集》,同前,頁205-206。
69《王陽明全集》,同前,卷 6〈文錄三〉,〈寄鄒謙之〉,頁 202。
70「良知之在人心,則萬古如一日」的說法,不只見於王陽明所寫的〈寄鄒謙之〉,亦可見於〈答 歐陽崇一〉,王陽明在此信說:「蓋良知之在人心,亙萬古,塞宇宙,而無不同。」 (《王陽明 全集》,同前,卷 2〈語錄二〉,頁 74)在〈答顧東橋書〉亦有類似的說法,他說:「良知之明,
而功倍;反之不講心學,僅專注於其他的問題,王陽明認為只是徒然 耗費化俗者的熱忱而已。
陽明此言,並非只是學理上的推論,龍場大悟之後,陽明三十九 歲擔任江西廬陵知縣,其間有一段「開導人心」的化俗經驗可資佐證。
據陽明《年譜》記載:
先生三月至廬陵,為政不事威刑,惟以開導人心為本。蒞任初,
首詢里役,察各鄉貧富奸良之實而低昂之。獄牒盈庭,不即斷 射。稽國初舊制,慎選里正三老,坐申明亭,使之委曲勸喻。
民 胥 悔 勝 氣 囂 訟 , 至 有 涕 泣 而 歸 者 。 由 是 囹 圄 日 清 。7 1 在王陽明的主政下,廬陵縣能夠從「勝氣囂訟」而「囹圄日清」,可 算是成功地扭轉了當地的民風,試比較沈德符(1578-1642)於《萬曆 野獲編》所描述明萬曆年間吳地一帶的「刁風」,其文稱:
吳俗最囂,無命輒以人命入狀,究之毫無影響。吏茲土者亦視 為尋常故套,漫然准其行,亦漫然聽其罷。然而溫飽善良罹其 毒者,必至破家而後已。至有狀行許久,然後求覓屍骨以實其 刁詐者。近戊戌年(按:萬曆 26 年,1598)粵人鄧雲霄拜長洲令,
熟知此弊,凡告人命者,其狀寫明某日打傷,某處某時身死,
屍停何處,去城幾十裏,如虛甘責幾十板。告者無一不准,即 刻身往檢驗;路遠者限定時刻,? 至聽檢。其誣者立即如數痛 笞,不饒一下。行之半年,告人命者絕跡,鄧蒞任七年,此弊 頓 絕 。 甫 去 而 刁 風 仍 熾 矣 。7 2
王陽明與鄧雲宵在施政上最大的不同,在於陽明「為政不事威刑,惟 以開導人心為本」。此項為政原則可從他處理廬陵縣境的一個案例看 出,據《傳習錄》記載:
鄉人有父子訟獄,請訴於先生,侍者欲阻之。先生聽之,言不 終辭,其父子相抱慟哭而去。柴鳴治問曰:「先生何言,致伊感 悔之速?」先生曰:「我言舜是世間大不孝的子,瞽瞍是世間大
萬古一日。」見《王陽明全集》,同前,卷 2〈語錄二〉,頁 56。
71《王陽明全集》,同前,卷 33〈年譜一〉,頁 1230。
72 見《萬曆野獲編》(臺北:新興書局據康熙刻本排印,1977),卷 22〈府縣〉,〈縣令處分人命〉
條,頁 578-579。
慈的父。」鳴治愕然請問。先生曰:「舜常自以為大不孝,所以 能孝。瞽瞍常以為大慈,所以不能慈。瞽瞍只記得舜是我提孩 長的,今何不曾豫悅我,不知自心已為後妻所移了,尚謂自家 能慈,所以愈不能慈。舜只思父提孩我時如何愛我,今日不愛,
只是我不能盡孝,日思所以不能盡孝處,所以愈能孝。及至瞽 瞍底豫時,又不過復得此心原慈的本體。所以後世稱舜是個古 今 大 孝 的 子 , 瞽 瞍 亦 做 成 個 慈 父 。 」7 3
興訟的兩造既然屬於父子關係,王陽明認為只要喚起彼此的親情,即 可使爭端消弭於無形。於是他對這對父子講述舜與瞽瞍之事例,讓兩 造「復得此心」未曾滲入私意的本體,確使「父子相抱慟哭而去」。 所以對王陽明而言,化民易俗須從人心入手的觀念,早在嘉靖五年之 前,就已反映在他的政績之中。
這也看出泰州學人能夠順利推動化俗工作的主因,在於他們善從 心學的角度,導正人心偏失的現象,可謂掌握了化俗的要領。例如王 艮直接面對社會大眾的情形,據曾在王艮家中「請益月餘」的李春芳 (1510-1584)描述:
見鄉中人若農若賈,暮必群來論學,時聞遜坐者。先生曰:「坐!
坐!勿過遜廢時。」嗟乎,非實有諸己,烏能誨人如此吃緊耶!
予惟天下之治忽,繫人心;人心之邪正,繫學術。學術不明,
人 心 不 正 , 欲 望 天 下 治 安 難 矣 。7 4
李春芳以「實有諸己」四個字形容王艮與鄉中農、賈論學的特色,對 於專事講學的王艮來說,實屬極高的讚譽。因為根據王陽明對講學者 的要求,正是希望講者能「實有諸己」。
王陽明說:
世之講學者有二:有講之以身心者,有講之以口耳者。講之以 口耳者,揣摩測度,求之影響者也;講之以身心,行著習察,
73《王陽明全集》,同前,卷 3〈語錄三〉,頁 112。
74《重鐫心齋王先生全集》,同前,卷 6,〈大學士李公碑記〉,頁 3。
實 有 諸 己 者 也 , 知 此 則 知 孔 門 之 學 矣 。7 5
若想符合這個準則,王陽明認為學人決不可犯了「支離決裂」的毛病,
以免所學瑣雜而於己無功。他在〈約齋說〉以門人劉韶為例,闡述了 這項道理:
滁陽劉生韶既學於陽明子,乃自悔其平日所嘗致力者泛濫而無 功,瑣雜而不得其要也。思得夫簡易可久之道而固守之,乃以 約齋自號,求所以為約之說於予。予曰:「子欲其約,乃所以為 煩也。其惟循理乎!理一而已,人欲則有萬其殊。是故一則約,
萬則煩矣。雖然,理亦萬殊也,何以求其一乎?理雖萬殊而皆 具於吾心,心固一也,吾惟求諸吾心而已。求諸心而皆出乎天 理之公焉,斯其行之簡易,所以為約也已。… … 孟子曰:『學問 之道無他,求其放心而已。』其知所以為約之道歟!吾子勉之!」7 6
學者須「求諸心」的道理,王艮日後也曾如此對人闡述:
人心惟危,伊川賢者猶因東坡門人一言,遂各成黨,況其下者 乎 ? 學 者 須 在 微 處 用 功 , 顏 子 不 遠 復 , 乃 道 心 也 。7 7
有關「求諸心」的工夫境界,王艮於〈勉友人處困〉詩云:
若得吾心有主張,便逢顛沛也無傷。才機能發千鈞弩,一舵堪 驅萬斛航。動靜云為皆是則,窮通壽夭只如常。願期學到從容 處 , 肯 為 區 區 利 欲 忙 ?7 8
在〈答侍御張蘆岡先生〉一文,王艮則是將這套心學視為「萬世不易 之常經」:
來諭謂心有所得,足為理學補益,為身心體驗,為世道經濟者,
愚謂此心綱紀宇宙,流行今古,所謂天理也;存此心是謂理學,
足為補益矣。是道也,非徒言語也,體之身心,然後驗矣;是 道 也 , 萬 世 不 易 之 常 經 , 無 物 不 濟 者 也 。7 9
以上這些說法自然是王艮從學於陽明的結果,故以陽明所強調的「吾
75《王陽明全集》,同前,卷 2〈語錄二〉,〈答羅整庵少宰書〉,頁 75。
76《王陽明全集》,同前,卷 7〈文錄四〉,頁 261。
76《王陽明全集》,同前,卷 7〈文錄四〉,頁 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