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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團企業與辦公室研究

第二章 理論基礎與文獻回顧

第二節 集團企業與辦公室研究

一、集團企業

許士軍(1976)對集團企業之定義為:「關係企業基本上,首先要有一個以上 的個別企業,各自具有獨立的法人地位,其次,這些企業之間具有某種特殊之關 係,使它們在對內或對外關係上,有如一整體。如果利用管理學上術語來說,這 些企業所追求的,並非本身之最佳利益,而是整體的最佳利益-甚至犧牲個別企 業的利益至相當程度而在所不惜。」王作榮(1978)則以為若干個在法律上獨立,

在性質上並無必然連帶關係的企業單位,由於其主要投資人或所有人來自同一家 族,而結合成一整體,整體可以另有組織代表,亦可以沒有。湯明哲(1979)認為 集團企業總部係當分子企業間的整合需求十分大時,所產生的一個負責協助最高 主管以進行溝通與整合幕僚單位,且此幕僚單位將負責實現集團內部可能綜效、

設計控制制度、與解決內部衝突。賴英照(1988)指出企業的規模隨著經濟發展 和內部成長日益龐大,龐大的企業可能是單獨的法人個體,也可能是由數個法人 公司所組成,後者一般習稱為集團企業(關係企業)。集團企業是我國企業組織發 展特有的型態,與外國企業組織的聯合型態有基本上的不同。

Leff(1978)觀察發展中國家,認為「集團企業」係指各公司由人際信任關 係聯結,在共同的管理與財務控制下,於不同市場中營運。Khanna and Rivkin

(2001)觀察新興市場,認為「集團企業」係指透過正式和非正式的聯結,將若 干獨立之法律個體統合在一起,使各成員得以在產品或投入市場中互相協調合 作。Hong and Chang(2002)觀察韓國之集團企業(Chaebols),認為集團企業係 指一群正式的獨立廠商,為特定家族所有及控制,並在單一共同的管理與財務控 制之下營運。本研究採用中華徵信所2006 年調查之集團企業研究資料進行實證 分析,所以本研究對集團企業之定義以中華徵信所之定義為主。

二、辦公室研究

(一)企業總部辦公室

樓永堅和吳思華(1996)提到與企業總部有關的是共生合作,其涵蓋垂直與 水平整合,且以企業群集及網絡型態運作,當合作網絡的建構越趨綿密時,產業 分工網絡資源共享與互補的需求也越多元化,包含四種:活動核心型(為某種企 業活動而合作)、產品核心型(為生產某產品而合作)、顧客核心型(為滿足顧客 需求而合作)與地域核心型。楊政龍(2001)提出隨著國內產業研發環境的建立及 產業創新政策健全,台灣製造業企業總公司大部分集中於台北縣市,故造成國內 專利數也集中於台北縣市。何思穎(2003)提出企業總部主要經營分成三大塊,一 塊是技術研發、一塊是行政支援、一塊是市場銷售,這種高端的、附加價值較高 的活動環節向總部集中,也就意味著利潤和稅收向該地的集中。李佳樺(2003)

認為會選擇設在市中心區的企業營運總部,以上游廠商也同樣位於市中心區、外 資企業、資產總額較高、較不需大面積的辦公室、可負擔較高租金之企業為主,

且資訊科技對於市中心與市區的區位選擇有顯著影響,意味資訊科技對於企業總 部辦公室的區位選擇有明顯影響效果。

吳碧元(2004)指出企業總部為跨國企業的管理部門,其主要提供後勤支援單 位完善的服務,大部分聚集於商務機能健全的大都市。透過相關係數發現企業總 部與證券業、金融服務業、保險業運輸業、廣告業、顧問業、及資訊業等生產性 服務業空間對應關係強,具有交易性依賴或非交易性依賴之關係。觀察發現台北 市企業總部其分布大致以台北車站周遭中山南北路及忠孝東西路為主,並結合早 期金融中心為主軸的南京東路及機場幹線的敦化南北路形成此兩大聚落。黃名義 和張金鶚(2005)研究指出製造業廠商大型企業中除了電子業顯著的選擇市郊區 位外,其餘產業的大型企業辦公室受到成熟產業惰性與先佔優勢之影響,以及大 型企業屬於生產性服務業之特性,並未顯著移出市中心,反倒是服務業廠商大型

企業辦公室的區位選擇,呈現往市中心與市區擴散發展的趨勢。其次,台北都會 區所享有的政經優勢,已然形成國內主要的辦公室核心。

Holloway&Wheeler(1991)利用財星(Fortune)雜誌公布的 500 大廠商企 業總部資料描述1980 年至 1987 年美國廠商企業總部的區位和變遷,研究發現 陽光帶(Sunbelt)地區的企業總部家數逐漸增加,而寒帶(Frostbelt)地區的企 業總部家數則呈現下降,結論指出企業總部辦公室持續在產業之內和產業之間擴 散。Clapp&Lynford (1992)在新國際分工概念中,認為產業為尋求更低成本將轉 移海外,廠商遷移到勞動成本較低地區為了節省生產成本,透過國際生產分工及

Shilton&Webb (1995)指出企業總部辦公室聚集在空間上的特定區位,以方 便於進行面對面資訊的交流,以及提供專業化的服務和效率,迅速的使企業在市 場上做出正確的決策判斷。Poter(1998)認為資訊需求是影響企業營運總部區 位選擇最主要的因素之一。產業競爭主要來自於兩種資訊,包括電腦科技及面對 面資訊,而面對面資訊主要包括企業對供應商、企業對顧客、企業對競爭對手等。

Schriner (1999)認為公司總部所要考量的區位因素有容易取得專業服務、鄰近資 金市場、鄰近政治中樞及良好人才之處。而特定產業聚集與企業發展演變,遂形

成具地域鄰近關係的產業集群。Shilton&Stanley (1999)從階層理論(Hierarchical Theory)觀察企業總部辦公室活動應該會有高密度的聚集現象,研究指出美國 40%的企業總部集群於 20 個都市之內。Jakobsen&Onsager(2005)挪威 200 大企 業為觀察對象,其設置總部傾向都會區,並依其調查結果將總部區分為四大類:

歷史、政治(制度)、高階分工及一般區位。

(二)一般辦公室

Clapp & Lynford(1992)則提出都會區內之辦公室區位決策必須依賴變動與 複雜的聚集經濟模型來決定,其影響變數包括面對面接觸、運輸連結、接近勞動 力、建築特徵、財產稅、租賃契約與建築物品質等。一般研究結果均支持辦公室 應聚集於市中心,以便於享有對外競爭優勢之交通可及性、公共設施與服務,以 及專業的勞動力、面對面接觸的訊息情報交換等。

在資本要素上,Lakonishok et al.(1992)指出廠商規模愈大,愈能迅速進行 投資競爭;且為了吸引其他廠商和消費者,將設於市中心。Shilton& Stanley

(1999)指出美國企業總部的資產聚集在 20 個主要都會區。Jakobsen & Onsager

(2005)以挪威 200 大企業為觀察對象,發現企業總部都傾向設置於都會區。

因此,母公司的資產總額愈大,愈會選擇辦公室商圈;而資產總額愈大的子公司 同樣也會競爭辦公室商圈;惟需要鄰近快速道路及交流道以便降低運輸費率的子 公司,應較不受資本規模之影響。

設立時間上,Rohrer(1990)和 Bernstein(1992)指出舊廠商會設立於市中 心,而新廠商區位較不受限於市中心;Bodenman(2000)指出設立時間長的廠 商會聚集於傳統的中心商業區。因此,母公司設立時間愈久,會愈集中於辦公室 商圈,而子公司設立時間愈久,會愈集中於辦公室商圈,而新設立的子公司,則 是向市區或向市郊地區擴散。

金融機構(銀行分行)要素上3,陳建成(1975) 發現影響金融機構設立之主

交通要素,Fuchs(1983)認為可及性是服務業區位選擇時的主要考量因素,他 以華盛頓 DC 為例,利用各種衡量可及性的方法,找出影響區位選擇的因素,

量車流通過,所以選擇鄰近快速道路及交流道的母公司,選擇設立在市郊地區機 率愈高,子公司選擇鄰近快速道路及交流道的子公司,選擇設立在市郊地區機率 愈高。

(三)分公司辦公室

隨著廠商的擴張,一間企業成長為企業集團,企業集團分出多間分公司或子 公司,Marshall(1983)指出新設分公司辦公室會依賴母公司的服務,不需要外 來廠商之支持。Ihlanfeldt&Raper(1990)指出新分公司辦公室的區位應設於人 口成長地區,以便於接近新的需求;且應考量交通與生活便利之處,以降低員工 離職。Rohrer(1990)指出分公司的區位由區域市場決定或分散於市中心之外。

Bodenman(2000)以投資顧問業的區位選擇作為研究對象,指出設立年限長的 公司、擁有較多專業員工或消費者之公司會集中在傳統都會核心,子公司相較於 獨立公司顯著的座落於傳統金融中心之外。至於多辦公室(Multi-office)廠商的 企業總部並未較單一辦公室廠商顯著的座落於傳統核心。De Young, Klier &

McMillen(2004)指出銀行業的分公司愈來愈遠離其企業總部,地理集中程度也 愈來愈低。黃名義(2007)研究指出分公司辦公室會選擇市中心、人口密集地區 與聯外交通便捷地區,此與獨立辦公室或母公司單單聚集於中心商業區明顯有所 不同。其次,影響分公司辦公室區位選擇的投入要素也不相同,專技人員薪資、

資產總額、稅捐與規費等,影響分公司選擇市中心和人口密集地區,而樓地板面 積、一般職員薪資、租金與設立時間,則影響分公司選擇聯外交通便捷地區。此 外,前線型辦公室會聚集於人口密集地區,後勤型辦公室會聚集於聯外交通便捷 地區,而輔助型辦公室則是集中在市中心。

三、小結

綜觀上述的理論與相關文獻可知,黃名義和張金鶚(2005)研究指出電子業 顯著的選擇市郊區位外,其餘製造產業的大型企業辦公室受到成熟產業惰性與先

綜觀上述的理論與相關文獻可知,黃名義和張金鶚(2005)研究指出電子業 顯著的選擇市郊區位外,其餘製造產業的大型企業辦公室受到成熟產業惰性與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