仰—它是一切生命的孕育之源,所有生命莫不來自大海……,但相對著,
它也是所有生命的威脅者,是黑暗的死亡水域……,然而整體看來,它掌 握生死也超越生死,代表生命的永恆循環,呈現結合生與死的生命全貌。
453
鳥蛇合於一體的神祇造型,實則蘊含了死亡與生命的意蘊,相應於初民認為海洋 是生命泉源,也是死亡歸所的意象,甚至隱含了超脫生死,生命得以不斷延續的 生命觀。
再者,由於神話宇宙觀中地界被視為混沌水域,水族動物多成為地界象徵,
其中又蛇、魚為代表。因此,鳥蛇相互轉化的海神神貌,有時以鳥魚互轉形式呈 現。如北海海神禺彊「人面鳥身,珥兩青蛇,踐兩赤蛇」,〈海外北經〉載錄為:
北方禺強,黑身手足,乘兩龍。
454依據袁珂先生見解,「黑身手足」應為「魚身手足」之誤。當禺彊化為魚身手足 時,即是〈海內北經〉「人面、手足、魚身」之陵魚,455實為海神。而《淮南子.
墜形篇》記禺彊為:「不周風之所生也。」456不周風原形為大風,可知禺彊同時 兼有風神神格,457當禺彊為風神時,自然以人面鳥身姿態出現。這種「鳥魚互轉」
的現象可能反映了不同圖騰的兼併融合,也可能因「風起鳥飛之際往往也是浪湧 魚躍之時,初民透過類似聯想和互滲心理,認為它們有因果關係。」458進而認為 魚與鳥可以相互轉化,產生海神同時兼為風神的思維。《莊子.逍遙遊》所記鯤
452〔美〕伊利亞德(Mircea Eliade)著、晏可佳、姚蓓琴譯:《神聖的存在:比較宗教的範型》(桂 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8 年),頁 179
453 李文鈺:〈山海經的海與海神神話研究〉《政大中文學報》第七期,2007 年 6 月,頁 11
454 袁珂校注:《山海經校注》(臺北:里仁書局,民國 93 年 2 月),頁 248
455 袁珂校注:《山海經校注》(臺北:里仁書局,民國 93 年 2 月),頁 323
456〔漢〕劉安著、〔民國〕陳廣忠註譯:《淮南子譯注》(臺北:建宏書局,1996 年),頁 145
457 袁珂校注:《山海經校注》(臺北:里仁書局,民國 93 年 2 月),頁 248-249
458 蕭兵:《太陽英雄神話的奇蹟—射手英雄》(臺北:桂冠出版社,民國 81 年 ),頁 198
化為鵬之事,正為魚鳥互轉的代表:
北冥有魚,其名為鯤。鯤之大,不知其幾千里也。化而為鳥,其名為鵬。
鵬之背,不知其幾千里也;怒而飛,其翼若垂天之雲。是鳥也,海運則 將徙於南冥。南冥者,天池也。459
藉由超越形體限制,鵬與鯤可以相互交感變化,而這種力量源自於原始泛靈信仰
460。西亞深淵之神 Ea 除了化身為魚、蛇,也能化為鳥形,即是此例。461魚鳥互轉,
儼然成為神話中常見的表達定式。
此外,鳥身踐蛇的神祇神貌,亦可轉化為鳥身乘龍。聞一多先生曾於〈伏羲 考〉詳細論證蛇本為龍的原型,462若《山海經》四方海神以「踐蛇」表達穩定秩 序及巡遊四方的意象,那麼《山海經》四方方神則多以「乘龍」為神狀:
北方禺彊,人面鳥身,珥兩青蛇,踐兩青蛇。463
東方句芒,鳥身人面,乘兩龍。464
南方祝融,獸身人面,乘兩龍。465
西方蓐收,左耳有蛇,乘兩龍。466
龍在中國文化中具有重要象徵意涵,但在《山海經》記載中,仍屬於神祇驅使乘 騎的神聖動物:
大樂之野,夏后啟於此儛九代,乘兩龍,雲蓋三層。467
從極之淵深三百仞,維冰夷恆都焉。冰夷人面,乘兩龍。一曰忠極之淵468
西南海之外,赤水之南,流沙之西,有人珥兩青蛇,乘兩龍,名日夏后
459 黃錦鋐註譯:《新譯莊子讀本》(臺北:三民書局,民國 88 年),頁 3
460 劉秋固:〈莊子的神話思維與自我超越的文化心理及其民俗信仰〉,《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 集刊》第 85 期,民國 87 年,頁 191
461 蘇雪林:《屈原與九歌》,(臺北:廣東出版社,1973 年),頁 248
462 聞一多:〈伏羲考〉,收入於《神話與詩》(上海:華東師範大學出版,1997 年),頁 11-49
463 袁珂校注:《山海經校注》(臺北:里仁書局,民國 93 年 2 月),頁 248
464 袁珂校注:《山海經校注》(臺北:里仁書局,民國 93 年 2 月),頁 265
465 袁珂校注:《山海經校注》(臺北:里仁書局,民國 93 年 2 月),頁 206
466 袁珂校注:《山海經校注》(臺北:里仁書局,民國 93 年 2 月),頁 227
467 袁珂校注:《山海經校注》(臺北:里仁書局,民國 93 年 2 月),頁 209
468 袁珂校注:《山海經校注》(臺北:里仁書局,民國 93 年 2 月),頁 316
開。開上三嬪於天、得九辯與九歌以下。469
分析上文可知,龍上可達「雲蓋三層」的天界,下可深入三百仞水域,具有三界 暢通無阻的越界性。這種特性相符於方神巡遊四方之特性,因此與蛇共同成為方 神所踐的神聖動物。
二二
二二、、、、遠國異人與鳥遠國異人與鳥遠國異人與鳥遠國異人與鳥
據西漢劉歆所言,《山海經》紀錄了中國上古時期豐富的地理博物瑣聞,其 云:「(按:《山海經》)內別五方之山,外分八方之海,紀其珍寶奇物,異方之所 生,水土草木禽獸昆蟲麟鳳之所止,禎祥之所隱。」470因此,自《隋書.經籍志》
後,471《舊唐書.經籍志》、472《新唐書.藝文志》473亦將其類屬於史部地理類。
李豐楙先生由《山海經》編著過程分析,認為:
《山海經》是一部古老的地理誌,在文字記錄前,已口頭傳播了長遠的
時期,正式調查紀錄的,應該是周朝王官,或諸侯職官,其中史巫 身份者為重要人物。其後歷經鄒衍及其後學,與史巫、方士之流祕 觀、改編,應該與楚國有關。……,約當戰國晚期形成今本《山海經》雛形,經過漢人整理,成為重要地理圖籍。474
《山經》五篇以南、西、北、東、中五大區域山系為綱,詳細羅列該區域內山川、
物產、動植物或神祇,可視為人文性的地理博物志。而依《海經》所記,自中國 域外至天地邊界尚存有諸多異域國度:
《山海經》對他們(按:殊域之人)不稱氏,而稱為國或民,是表示其 不同於中原或境內諸族。475
據袁珂研究,遠國異人神話產生於戰國之際,中國與海外已有初步接觸,遂以異 域書寫滿足人們認識廣大世界的渴望,不僅呈現人們對遠僻空間的素樸詮釋,476 也型塑了古中國的民族觀。這些散佈於海內、外的偏遠國家,無論是實際存有、
純然幻想或半虛半實,多少夾雜了先民「我族中心主義」心態,以過度輕視或美 化的想像,對文化他者建構起遠國異人的奇形異貌。因此,對於初民而言,《海
469 袁珂校注:《山海經校注》(臺北:里仁書局,民國 93 年 2 月),頁 414
470 袁珂校注:《山海經校注》(臺北:里仁書局,民國 93 年 2 月),頁 477
471〔唐〕魏徵等著:《隋書》(北京:中華書局,2002 年),頁 983
472〔後晉〕劉煦:《舊唐書》(北京:中華書局,2002 年),頁 2014
473〔宋〕歐陽修:《新唐書》(北京:中華書局,2002 年),頁 1504
474 李豐楙:《山海經:神話的故鄉》(臺北:時報文化,1994 年),頁 9
475 李豐楙:《山海經:神話的故鄉》(臺北:時報文化,1994 年),頁 13
476 袁珂:《中國神話史》,(臺北:時報文化,民國 80 年),頁 39-42
經》所呈現的異文化皆是信以為真的存在,可視為「原始邊裔的地理志」。477
((
((一一一一)))) 羽民與鳥羽民與鳥羽民與鳥羽民與鳥:::原始信仰:原始信仰原始信仰 原始信仰
《海經》遠國異人多被載為人獸合體。其中,鹽長國、驩頭國、羽民國神人 更以半人半鳥姿態活躍,呈現人鳥同體的奇形異貌。試觀〈海內經〉記載鹽長國:
有鹽長之國。有人焉鳥首,名曰鳥氏。478
又〈大荒南經〉錄有驩頭國:
有人焉,鳥喙,有翼,方捕魚于海。大荒之中,有人名曰驩頭。鯀妻 士敬,士敬子曰炎融,生驩頭。驩頭人面鳥喙,有翼,食海中魚,杖 翼而行。維宜芑苣,穋楊是食。有驩頭之國。479
驩頭國即為〈海外南經〉所載讙頭國:
讙頭國在其南,其為人人面有翼,鳥喙,方捕魚。一曰在畢方東。或 曰讙朱國。480
此外,〈海外南經〉、〈大荒南經〉尚有羽民國:
有羽民之國,其民皆生毛羽。有卵民之國,其民皆生卵。481
羽民國在其東南,其為人長頭,身生羽。一曰在比翼鳥東南,其為人 長頰。482
這些人鳥互生的特殊群體,孫作雲先生歸納其特徵為:長頭、長頰、鳥喙、鳥生 毛羽、有翼、鳥首,並指出這些人鳥合體形貌源於該區域所信奉的鳥圖騰崇拜,
初民相信藉由穿戴鳥羽或是模仿鳥類姿態的儀式,以期獲得鳥類神異力量。483
透過佩戴動物皮毛、齒牙或其他特徵,即可形轉為動物,並能擁有動物的特 質與能力,弗雷澤(Frazer,J.G,1854-1941)將這種素樸感知稱為「接觸律」:
477 李豐楙:《山海經:神話的故鄉》(臺北市:時報文化,1994 年),頁 12
478 袁珂校注:《山海經校注》(臺北:里仁書局,民國 93 年 2 月),頁 447
479 袁珂校注:《山海經校注》(臺北:里仁書局,民國 93 年 2 月),頁 378
480 袁珂校注:《山海經校注》(臺北:里仁書局,民國 93 年 2 月),頁 189
481 袁珂校注:《山海經校注》(臺北:里仁書局,民國 93 年 2 月),頁 368
482 袁珂校注:《山海經校注》(臺北:里仁書局,民國 93 年 2 月),頁 187
483 孫作雲:〈說羽人—羽人圖、羽人神話及其飛仙思想之圖騰主義的考察研究〉,收入《孫作雲 文集:中國古代神話傳說研究》(開封市:河南大出版社, 2003 年),頁 584
物體一經互相接觸,在中斷實體接觸後還會繼續遠距離的互相作用……
可稱作「接觸律」或「觸染律」。……他斷定,他能通過一個物體來對一 個人施加影響,只要該物體曾被那個人接觸過,不論該物體是否為該人 身體之一部分。484
初民以服食、配戴方式接觸鳥類,企求鳥類特殊能力能夠轉移到自身,正是接觸 律的思維結果。環太平洋地區的原始民族慣以穿戴羽飾、羽冠,寄託擁有鳥類特 質的願望:
以婆羅洲為中心的鄰近土著,居民在行巫術舞蹈時,舞者的假面上插有 羽毛,作為防禦精靈的咒具,戰士像上也飾有羽毛。在東南亞,頭上插 鳥羽至今作為逐魔降鬼的咒具,西波羅洲的達雅克人和中西里伯島的托 具拉族人以及台灣土著居民也有在戰時或出獵時有鳥羽插冠帽的習俗。
從喜馬拉雅山區到馬來西亞廣大山區的土著居民,從夏威夷群島到北美 平原的印地安土著人,整個環太平洋地區,都有崇尚鳥類,並將鳥羽作 為附有鳥類神力的符咒,以它為衣、為飾,穿戴在自己身上、頭上,以 期獲得與鳥一樣的神奇力量。485
鳥羽是飛禽特徵,自然成為鳥類象徵。初民渴望藉由穿戴鳥羽來獲得鳥類的遼闊 視野、自由飛升等超自然力量,進而防禦災患、自我保護。法國學者列維.布留 爾(Levy-Bruhl,Lucien)曾說明原始部族回喬爾人(Huichols)配戴鳥羽的思維狀 態:
回喬爾人頭上插鷹羽,目的不僅是打扮自已,而且這也不是主要的。他 是相信他能夠借助這些羽毛來使自己附上這種鳥的敏銳的視力、強健和 機靈。迫使他這樣行動的又是那個作為集體表象之基礎的互滲。486
這種具有巫術思考的服佩習俗、模仿儀式,奠基於原始文化中的互滲觀念。對於
這種具有巫術思考的服佩習俗、模仿儀式,奠基於原始文化中的互滲觀念。對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