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一節 電子商務的定義與應用
第二章 第二章
第二章 文獻回顧 文獻回顧 文獻回顧 文獻回顧
近年來資訊科技的蓬勃發展,不僅使得人類日常生活更加便利,亦讓政府部 門和企業的經營更加有效率。本研究即從企業的經營層面探討資訊科技所帶來的 衝擊,首先第一節將闡述電子商務之定義與應用,第二節為科技接受模型相關文 獻之探討;第三節則探討企業績效相關文獻,以作為研究假設之基礎。
第一節 第一節 第一節
第一節 電子商務的定義與應用 電子商務的定義與應用 電子商務的定義與應用 電子商務的定義與應用
一 一 一
一、、、、電子商務之定義電子商務之定義電子商務之定義電子商務之定義
凡利用網際網路所進行的商業行為,一般統稱電子商務。而企業早期利用電 子資料交換(Electronic Data Interchange, EDI)進行企業間的採購及其他作業,
即為電子商務(盧建男,2000)。鄭明松等人(2004)將電子商務定義分為兩個 學派:一是透過網路進行商業交易;一是泛指企業利用電腦網路改進商業流程的 所有活動。
Vaile et al.(1952)認為電子商務是透過電腦網路下單的行為,但不包括藉 由電腦網路付款、運送、移轉產品所有權等通路功能的行為。Turban et al.(1999a;
1999b)指出電子商務為透過網際網路,進行產品、服務或資訊的買賣或交換,
說明了線上交易的實際用途。其次,Cappel and Myerscough (1997)、查傑修
(1997)、李昌雄(1998)、周斯畏等人(1999)、Targett(2001)等學者,以及 政府機構2,將電子商務解釋為網路上買賣交易行為,可包含電子資料(如數位 化文字、影音等)、實體商品與無形商業服務的交換與買賣等;且資料傳遞的媒 介可透過傳統的電子資料交換(EDI)與非傳統 EDI 網路模式,而整體環境架構 則包含消費者、電子商店、金融機構與安全認證中心等;以上為透過網路進行商 業交易之活動。
2中華民國經濟部商業司與美國國家標準技術協會。
除了透過電腦網路,直接為買賣雙方產生利潤的業務(即上述之商業交易行 為之外);另一定義為 Kalakota and Whinston(1997)、紀文章(1997)與 Lord
(2000)等學者指出,利用電腦網路,支援以上業務的其他各項活動,應該亦屬 電子商務之範疇。因此,利用電腦網路所進行的商業行為,改變傳統企業商業行 為轉向電子化的作業流程,皆應被包含於電子商務之中。例如:從企業內部供應 鏈與企業外部的商業交易買賣、商品物流、顧客關係管理和所有電子化作業流程 與商業交易行為,以及能讓企業與消費者達到降低成本之效益、提高交易品質、
縮短交易流程等效益。而我國經濟部商業司對於電子商務給予以下之定義:廣義 的電子商務泛指任何經由電子化形式所進行的商業活動,換言之亦是電子資料的 交換以及加值網路(Value Added Network, VAN)利用的延伸。
綜上所述,本文將電子商務定義為企業透過網際網路與資訊科技的應用,對 外可拓展、建立及管理客戶關係與相關合作夥伴之關係,以鞏固企業電子化之廣 度;對內改善企業內運作及營運之本質,並且將最基本的業務程序整合到網際網 路中,提高企業內部系統之間連結的順暢性,並且適度調整人工作業與電子化作 業之比例,以強化企業電子化之深度。然而在知識經濟時代下,傳統產業面臨新 知識、新思維與新科技的挑戰,勢必要因應時代的變遷而有所轉型,因而在傳統 房屋仲介業的服務型態下,導入電子商務對於其經營型態與服務方式的衝擊,即 成為本研究所關注之議題。
二 二 二
二、、、、電子商務之應用電子商務之應用電子商務之應用電子商務之應用
(一)電子商務之使用
根據 Morgan Stanley Technology Research(1996)指出,電子媒體要達到全 球五千萬人口的普及率所需要的年數,收音機需要三十八年、電視要十三年、有 線電視要十年,而網際網路只花費五年就達到這個比率。由此可知,網際網路的 應用在二十世紀末將對資訊的傳播造成巨大的改變,對於知識經濟的發展將成為
產業新革命的基礎。Kosiur(1997)指出,奠基於網際網路的電子商務能夠提供 公司短期與長期的利益,不僅能打開新市場,使組織接觸新的客戶,更能促使組 織在原有的客戶關係基礎上,以更快速、更便利的方式從事商業活動。Mougayar
(1997)則認為電子商務的應用應包含以下十點:數位內容的產品與服務、提供 商品的服務、線上接單的認證處理、付款機制、訂單轉換、即時線上顧客服務、
資料蒐集與分析、多媒體使用介面、安全架構與整合文件,包含 EDI、網際網路,
以及後台作業等。Liu et al.(1997)指出商業網站必須具備下列的功能:全球化 連結、產品服務介紹、疑難解答、線上交易、最新消息、客戶服務、搜尋功能、
有效的回應等。
根據經濟部技術處(2005)調查顯示,台灣整體產業連網普及率達到 83%,
其中寬頻連網之滲透率達到 96%,而在無線區域網路、光纖連網等指標則是顯著 成長。在各項電子化系統中,以導入企業資源規劃系統的普及率最高。其次,依 序為顧客關係管理系統、數位學習系統、知識管理系統、供應鏈管理系統3。
(二)電子商務在房屋仲介業之應用
國內房屋仲介業於 2003 年將房屋仲介服務推向 e 化全方位服務4,進而興起 一場房屋仲介電子商務應用相互較量的資訊化競爭市場,例如:永慶房屋的「影 音宅速配」、信義房屋的「互動看屋」、太平洋房屋的「720o立體看屋」等,無不 於電視廣告強力推銷其電子商務的應用,期望透過全方位的電子商務服務,提升 企業績效。李墾典(2004)研究指出,消費者認為使用網路有助於降低購買不動 產時之相關交易成本,且認為在購買不動產時,網路是有用的工具;其次,該研
3經濟部技術處委託資策會電子商務研究所 FIND,進行「2004 年我國企業連網及應用調查」,2004 年企業電子商務市場規模約為新台幣 1,553 億元,相較於 2003 年,整體市場成長率為 18.1%,
在各項電子化系統中企業資源規劃系統(ERP)的普及率最高佔 11%。其次,顧客關係管理系統 (CRM, 7.2%)、數位學習系統(e-learning, 4.4%)、知識管理系統(KM, 3.5%)、供應鏈管理系統(SCM, 3.4%)。
4永慶房屋於 2003 年 8 月開始將 e 化服務直接推向消費者端的第一線,首創「影音宅速配」。利 用網路四通八達與即時的特性,讓消費者在第一時間就能依據個人的需求進行配對,篩選出自己 滿意的房屋。
究透過科技接受模型推測:當消費者再次購買不動產時,將會運用不動產銷售網 站。
Biglaiser(1993)指出房仲業網站必須擁有的特性包括:聚合資訊、促進交 易、信任、評價、附加價值、成本反應、資源整合、代理經紀…等特色。但房地 產商品與其他一般性商品的型態、交易流程以及使用層面有著相當大的差異,因 此線上交易功能目前尚無一套完整、安全的交易機制。黃宏原(2004)提出房屋 仲介業網站應至少提供公司資訊簡介、產品資訊查詢、案源快速查詢、需求建議、
資訊服務、會員討論、疑難解答、留言服務…等功能。
Bond et al.(2000)研究 249 個俄亥俄州的不動產經紀公司,在 1999 年僅有 41 間公司自行維護公司網站,但剩下的 208 間公司中,有 80 間附屬在其它網站 上展示公司的特色。Muhanna ( 2000 ) 研究結果顯示,在 197 間不動產經紀公司 中,自己經營網站的比例為 39%,將公司網站置於第三者網站上做分享的佔了 36%,該文並發現採納網際網路者在銷售量方面大於未採納者 2.6 倍。Seiler et al.
(2001)指出,俄亥俄州 3, 222 間不動產經紀公司中,95.5%的公司有使用電腦,
而這些公司中已經使用網際網路的佔了 91.4%的比例。
Gwin(2004)指出,不動產經紀人利用網站降低對購買者提供資訊的成本。
企業對於進行電子商務時,需要相關人力、技術與管理技巧等,以便有能力操作 電子商務相關應用技術(Knill,2000);當企業導入電子商務所投入的時間成本多 寡,可以顯示出電子化作業的重要性,且電子商務設備投入亦是企業成本的一部 分,相對增加了企業在電子商務所投入的費用。其次,電子商務若能經由企業高 階管理團隊來推動,將具有事半功倍之效果(Knill,2000;張力仁,2000)。再者,
企業高階管理者必需具備全球化的視野,易於接受新觀念或新技術,具有遠見與 強大的應變能力,能因應多變的網際網路商業環境,並為企業提出正確的經營策 略(Oliver,2000;江正信,2000)。
由上述相關文獻分析可知,文獻中針對房屋仲介業所提供的不動產銷售網站 進行服務品質與功能性的探討,屬電子商務(B2C)中消費者(Customer)層面,
文獻中缺乏探討房仲業(企業層面)導入電子商務對企業績效之影響;有鑑於此,
本研究試圖從房屋仲介業導入電子商務後,探討對其企業績效之影響。
認知有用性
認知易用性
使用態度 使用意向 實際行為
外部變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