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二 章 文獻分析
第一 節 電子治 理 與公共 價 值
世 界各國為 因應資通 訊科技的發 展,以及 達成良善治 理之目標 , 將 電 子 治 理 列 為 國 家 發 展 的 重 要 途 徑 , 同 時 電 子 治 理 應 回 應 公 共 價 值。Moore(1995)認為公共價值是評測公共服 務 成 效 的 規 範 性 理 論 , 主要涵蓋六個 面向: ( 1)符合民 眾認知 的期待;( 2)關切 民眾藉由 代 議 機關 所表 達的 期望;(3)政府透過創造公共價值滿 足民眾同時身 為 公 民和 顧客 的需 求;( 4)政策產出和分配必須兼顧優先順序和公平;
(5)政治管理必須在道德意識下正確反映公共意志或公共利益;( 6)
政府應隨時體 察民眾 期望和政治環 境變遷 ,進而作出調 整以提 出有效
且 創 新 的 解 決 方 案 。 Jørgensen與 Bozeman(2007) 採 用 文 獻 分 析 法 , 從文獻檢閱與 詮釋中 ,歸納出 72種公共價 值的概念,他 們檢閱 的文獻 多 達230篇,主題以公共組織理論及效能為主,範圍橫跨美、英及北歐 國 家1990年至2003年的公共行政 期刊,這 些國家足以 代表在福 利國家 光譜中的不同 位置, 及相關學術背 景對於 公 共價值所持 觀點。 經過如 此廣博的文獻 檢閱所 得出公共價值 分類及 意涵,幾乎涵 蓋了所 有與治 理 相 關的 公共 價值。這些 價 值區 分 為 七 大類:(1)與公部門對社會貢 獻的價值連結,如公共利益、社會凝聚力、利他主義等價值;( 2)從 重要性到決策 轉變的 價值連結,如 多數決 規則、集體選 擇、人 民意願 等價值;( 3)公共行政與政治人物之間 關係的價值連結,如政治忠誠、
課責性、回應性等價值;( 4)公共行政與其環境的價值連結,如公開 與保密、公共輿論、利益平衡等價值;( 5)公共行政內部組織的價值 連結,如穩健性、可靠性、創新等價值;( 6)公部門人員行為的 價值 連結,如專業性、誠實性、道德標準等價值;( 7)公共行政與人民之 間關 係 的價值連 結 ,如合 法 性、平 等 性、溝通 對話等 價值。
電子 治理 指標 範圍 相當 多元廣 泛,但其架 構 均可追 溯自Gartner公 司 對 「資 訊科 技公 共價 值」 (Public Value of IT, PVIT)的概念定義:
「評測資訊科 技相關 之變革與投資 ,對於 顧客/選民的 服務、 操作效 率 以 及政 治性 報酬 的長 期貢 獻 」(World Bank, 2007)。具體內容則包 含 通 訊資 訊基 礎建 設、電子 服 務、網站 內 容評比、電子 參與、國家 ICTs 環境、法令 規範、 ICTs軟硬體設備、 ICTs產業指標、 國家人口 指標等 評 比 指標,公 共價值 與電子化政府 之結合 ,不但能為公 民帶來 利益,
同時,基 於公 共利 益的 考量,又可 增 進政府 決策品質、評 估施政績效 。 歐 盟 電 子 化 政 府 有 經 濟 計 畫 評 估 架 構 ( eGovernment Economics Project Measurement Framework, MF)曾 提 出 以 效 率、民 主 與 效 能 三 項 驅 動 要 素 , 分 別 對 應 財 務 與 組 織 性 、 政 治 性 、 選 民 性 / 顧 客 性
(constituency)之公 共價值評估架構,可用來評估電子化政府服務項 目或計畫的整 體公共 價值,使管理 者能依 此制定合適的 政策, 呈 現電 子 化 的目 標, 具體 架構 如圖2。
圖 2: 歐盟電子化政府經濟 模式評估研究架 構
資 料 來 源:eGovernment economics project (eGEP): Measurement framework final version (p.3), by Codagnone,C., P. Boccardelli &M. I. Leone, 2006, Brussels: eGovernment Unit, DG Information Society, European Commission. 轉 引 自 資 料 來 源 :陳俊明等(2014)。數位國家治理:國情 分析架構與方法。臺北市:國家發展委員會。
歐 盟 電 子 化 目 標 的 具 體 架 構 包 括 : ( 1 ) 效 率 ─ 透 過 財 政 收 益
(cashable financial gains)、職員授能(better empowered employees)、
組 織 與IT建設優化( better organizational and IT architectures ),達成 財 務 與組 織性 價值;(2)民主 ─藉由政府公開(openness)、透明與 課責(transparency and accountability)、公民參與,實 現 政 治 性 價 值 ;
(3)效能─減少行政負荷(reduced administrative burden)、提升使 政府 公 開
透明 與 課責
公民 參 與
民主 政治 性 價值
減少 行 政負 荷 提升 使 用者 收 益與
滿意 度 擴大 公 共服 務 範圍
效能 顧客 性 /選 民 性價 值
職員 授 能 組織 與 IT 建設 優 化
效率 財務 與 組織 性 價值
財政 收 益
用 者 收益 與滿 意度(increased user value & satisfaction)、擴大公共服 務 範 圍(more inclusive public services),產出顧客性/選民性價值
(Codagnone, Boccardelli & Leone, 2006,轉引自陳俊明等,2014)。
2012年歐 盟公 布 2012年 至 2015年 電 子 化 政 府 的 基 準 框 架 , 新 的 基 準 框 架 對 準當 前歐 盟電 子化 政府 行 動 計 畫的 政 治優先 事項為:(1)使用者 授權、(2)數位單 一化市 場、( 3)效 率 和 效 益、( 4)優 先 的 條 件 。 在每一項政治 優先的 基準之下,都 延伸出 一個構面:使 用者授 權的構 面 為 「賦 權政 府」 ( empowering government),其下的指標為:使用 者為中心的政 府、透 明政府、協同 政府; 數位單一化市 場延伸 的構面 為 「 無縫 政 府 」 ( seamless government) , 其 下的 指 標 為 : 業 務 流 動 性 (business mobility)、公民流動性(citizen mobility);效 率和效 益的 構 面 為: 「 結果 導向 的 政 府」 ( results-driven government), 其 下 的 指 標為 : 有 效 益 的 政 府 ( effective government) 、 高 效 率 的 政 府
(efficient government);優先條件延伸的構面為「智能政府」( smart government)其 下 的 指 標 為:關 鍵 推 動 因 素( key enablers)( European Union, 2012) 。
聯 合 國 電 子 化 政 府 調 查 評 比 則 分 為 「 電 子 化 政 府 發 展 指 標 」
( E-Government Development Index, EGDI) 與 「 電 子 化 參 與 指 標 」
(E-Participation Index, EPI)兩個指標, 而電子化政府發展指標下包 括 線 上 服 務 指 標 ( online service index ) 、 通 訊 基 礎 建 設 指 標
( telecommunication infrastructure index ) 與 人 力 資 本 指 標 ( human capital index ) 三 個 次 項 指 標 ; 電 子 化 參 與 指 標 包 括 電 子 資 訊
(e-information)、電子諮詢(e-consultation)和電子決策( e-decision making)等 三 項 次項 指標 ( United Nations, 2012,轉引自朱 斌妤、 陳 聿 哲 ,2012)。值得 注意的是, 2014年聯合國電子化 政府調查 評比更 加重視電子化 參與, 以及各國政府 資訊公 開的比重,且 環保電 子訊息 的 提 供亦 加入 評估 的項 目(United Nations, 2014)。聯合國統計 委員 會 於 2014年 3月 舉 辦 第 45屆 會 議 , 臨 時 動 議 的 討 論 內 容 著 重 於 : 衡 量 ICTs促 進 夥 伴 關 係 發 展 情 況 的 報 告 。 衡 量 ICTs夥 伴 關 係 發 展 情 況 的 主 要成就之一, 即確立 了一份 ICTs指標的核 心清單,且取 得了聯 合國經
濟社會理事會 的認可 ,此核心清單 已成為 全世界國際上 評比 ICTs數據 的依據,其涵 蓋領域 包括: ICTs基礎設施 及其使用機會 、家庭 和個人 獲 得 和 使 用 ICTs的 情 形 、 企 業 使 用 ICTs 的 情 形 、 ICTs商 品 貿 易 、 教 育 領 域 中 的 ICTs , 以 及 電 子 化 政 府 ( United Nations Statistical Commission, 2014)。
日本 早稻 田大 學自 2004年開始與亞太經濟 合作會議( Asia-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 APEC)合 作 進 行 全 球 電 子 化 政 府 調 查,該 評 比 在 2013年 時 , 將 指 標 進 行 修 正 , 從 原 本 管 理 優 化 程 度 ( management optimization ) 、 網 站 介 面 功 能 應 用 ( required interface-functioning applications) 、 國家入 口 網站( national portal)等 七 個 指標面 向,新 增了政府開放 與資訊 安全此 兩 項指 標,擴 充到 九大 面向 ,顯示 資料 開 放 與 資料 開放 所帶 來的 安全 問 題,逐 漸受到重 視,具體項目 包括:(1)
網 路 整備 度/ 基 礎設 施(network preparedness/infrastructure)、(2)
管 理 優化 程度/ 效率(management optimization/efficiency)、(3)線 上 服 務 / 網 站 介 面 功 能 應 用 ( required interface-functioning applications)、( 4)國 家 入 口 網 站 / 首 頁( national portal/homepage)、
(5)政府機關資 訊 長( government CIO)、(6)電子化 政 府行銷推 廣 ( e-government promotion ) 、 ( 7 ) 電 子 化 參 與 / 數 位 包 容
(e-participation/digital inclusion)、(8)政府開放(open government),
以 及 (9)資訊安全(cyber security)( Obi, 2014)。
2012年 世 界 經 濟 論 壇( World Economic Forum, WEF)針 對 全 球 主 要 國 家 進 行 網 路 整 備 評 比 , 該 調 查 報 告 中 使 用 環 境 構 成 指 標
(environment)、整備度構成指標(readiness)、使用度 構成指標( usage)
與ICTs影響力構成指標(impacts)等四項評比指標進行各國網路整備 進行評比, 該報告中 的 ICTs影響反映社會 應用 ICTs以提升競爭 力而帶 來 的 累積 影響 與轉 變(WEF, 2012,轉 引 自 朱 斌 妤、陳 聿 哲,2012)。
2014年WEF再度 透 過「網 路 整備指 標 」( Networked Readiness Index, NRI),對 全 球 148個 國 家 與 經 濟 體,進 行 研 究 與 評 比,網 路 整 備 指 標 下 分四 項次指標:環境構成次指標( environment),包含政治與法規 環 境 與 商 業 與 創 新 環 境 ; 整 備 度 構 成 次 指 標 ( readiness) , 包 含 基 礎
設 施 與 數 位 化 內 容 、 可 負 擔 的 能 力 與 應 用 技 術 ; 使 用 度 構 成 次 指 標
(usage),包含個人的使用、商業的使用與政府的使用;ICTs影響力 構成次指標(impacts),包含經濟影響與社會影響。前 三項次指標可 視 為 驅動 的第 四 項次 指標的條件 , 評比方 向以資訊與通 訊技術 促進經 濟 增 長、 改善 民生 方面 的成 效 為 主(WEF, 2014)。
國際電信聯盟( Inter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 Union, ITU)在進 行 電 子 化 政 府 評 比 調 查 主 要 使 用 「 資 訊 通 訊 發 展 指 標 」 ( ICTs Development Index, IDI)和「 資 訊 通 訊 價 格 指 數 」( ICTs Price Basket, IPB)兩 大 指 標 進 行 評 比,資 訊 通 訊 發 展 指 標 主 要 有 資 通 訊 近 用( ICT access) , 包 含 固 網 普 及 率 、 手 機 普 及 率 、 個 人 平 均 國 際 網 路 頻 寬 、 電 腦 家戶 普 及 率 , 以 及 家 戶 網 路 普 及 率 ; 資 通 訊使 用 ( ICTs use) , 包 含 使用 網路 的普 及率、固網 寬頻的 普 及率,以及行 動寬頻 的普及率;
資通訊技能( ICTs skills)包含成人 識 字 率、中 等 學 校 與 大 專 入 學 率 , 共三 項次指標;資訊 通訊價格指數則有固定電話價格( fixed telephony prices)、行 動 手 機 價 格( mobile cellular prices)、固 定 寬 頻 價 格( fixed broadband prices)等 三 項 次項指 標 。以往 的 報告版 本係從整體 ICTs的 價 格 進行 全面 審查,但2013年的報告書中,則集中審查固定寬頻價格,
與 行 動寬 頻價 格(mobile broadband prices),以及各國對於兩者價格 的 可 支付 能力 ( ITU, 2013)。另外,2014年由ITU主辦,結合 各個國 際ICTs組織合作舉辦的聯合國資訊社會高峰會(World Summit on the Information Society, WSIS ) ,係藉 由 國際合 作加強各國 資訊傳 播科技 的 實 力 , 以 促 進 世 界 各 國 的 資 訊 社 會 發 展 。 ITU( 2014) 修 定 後 共 有 十 一項具體目 標:( 1)以 ICTs連接所有 鄉村;( 2)以 ICTs連結所有 中 、 小學 ;(3)以 ICTs連結所有科技 研 究中心;( 4)以 ICTs連結所 有公共圖書館、博物館;( 5)以ICTs連結所有醫院與醫療體系;(6)
連 結 所有 政府 部門,並建 立 網站;(7)適應所有中、小學課程,以應 對 資 訊社會的挑戰,並同時考慮到各國的具體情況;( 8)確保全球人 口 皆 可使 用電 視和 廣播 的服 務;(9)鼓勵開發與制定技術,以便於全 球所有語言在 網路上 的使用;( 10)確保 一半以上的世 界人口 皆可獲 得ICTs的技術;(11)以ICTs連結全球的企業。
經濟學 人 IT產 業競 爭 力指標 亦對 應到 公共 價值, 2011年的評 比 共 分六 大構 面 二十 六 項指標,包括:(1)「整體商業環境」( overall business environment) 構面 :包 含外 國投資 政 策、私 有財產保護 、政府 法規、
經濟學 人 IT產 業競 爭 力指標 亦對 應到 公共 價值, 2011年的評 比 共 分六 大構 面 二十 六 項指標,包括:(1)「整體商業環境」( overall business environment) 構面 :包 含外 國投資 政 策、私 有財產保護 、政府 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