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研究結果
第二節 青少年之同居態度及其影響因素
本節擬以描述性統計(次數、百分比、平均數與標準差)呈現青 少年對同居的態度,此外,另以多元迴歸分析同居態度之影響因素。
壹、 青少年的同居態度
一、青少年整體同居態度分析:
整體同居態度(見表 4-2-1)之各題平均分數,在最低分為 1 分、
最高分為 5 分、理論中點為 3 分的情況下,本研究青少年的整體同居 態度平均分數為3.32,顯示為中立的態度(見表 4-2-1)。
而若分別就「試婚」、「社會壓力」、「婚姻替代」及「親密關係」
四面向之各題平均分數看來,在理論最低分 1 分、最高分 5 分,理論 中點為 3 分的情況下,本研究青少年的分面向同居態度之平均分數分 別為3.79 分、3.24 分、2.77 分及 3.54 分,除「婚姻替代」低於理論中 點,偏向「普通」至「不同意」、「社會壓力」接近理論中點值,偏向
「普通」外,「試婚」及「親密關係」皆高於理論中點,其中「試婚」
偏向「同意」、「親密關係」偏向「普通」和「同意」之間。
表 4-2-1 青少年同居態度整體分析(N=1300)
面向名稱 題數 各題理論中點 各題平均數
試婚 3 3 3.79
社會壓力 3 3 3.24
婚姻替代 4 3 2.77
親密關係 5 3 3.54
整體同居態度 15 3 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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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青少年各面向同居態度分析:
(一)「試婚」面向:
由表 4-2-2 的資料可知,該面向整體平均數為 3.79、標準差 0.71,
已過中點分數3,可見青少年對「試婚」之同居的態度,抱持較為「同 意」的傾向。進一步瞭解,發現該面向中「同居可試驗雙方能否相處」
的同意程度所佔比例最高,其「同意」、「非常同意」的百分比為 72.5
%,可知大多青少年認同以同居作為測試兩人相處的方法。
(二)「社會壓力」面向:
由表 4-2-2 的資料可知,該面向在反向計分後整體平均分數為 3.24,標準差為 0.69,偏向中點分數 3。而究竟青少年是否認為同居會 有來自家庭或社會的壓力呢?觀察其「不同意」及「非常不同意」之 百分比,發現「同居,會面對家人的壓力」達 49.1%,為三題中比例 最高的;反觀其「同意」及「非常同意」的百分比,則發現「同居的 人會受到別人異樣的眼光看待」及「與人同居,我覺得是不恰當的選 擇」的同意比例分別為 52.3%及 53.8%,故可知過半之青少年認為同 居需承受他人異樣之觀感,並認為同居並非好選擇,但也有將近半數 青少年認為同居不太需要面對家人的壓力。
(三)「婚姻替代」面向:
相同地,由表 4-2-2 可發現該面向整體平均分數為 2.77,標準差為 0.67,偏於「不同意」,可知青少年對於以同居取代婚姻抱持較為不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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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之態度。其中「同居而不結婚,可避免結婚後要與對方家人互動往 來的麻煩」一題的「不同意」及「非常不同意」之百分比達 58%,為 該面向四題中不同意比例最高的題項,可見青少年尤其不認同以同居 取代婚姻,即可避免與對方家人互動往來,也意旨青少年並非考慮是 否能避免與對方家人互動往來而選擇同居。
(四)「親密關係」面向:
從表 4-2-2 可見該面向整體平均數為 3.54、標準差 0.64,偏向「同 意」之態度。細看題項,發現「和相愛的人同居在一起,是件幸福的 事」一題有高達 74.6%的「同意」、「非常同意」的百分比,是為該量 表所有題項中同意百分比最高之題項:而「同居可讓情侶更有機會學 習如何溝通」亦有71.5%的同意百分比,皆得到七成青少年的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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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青少年同居態度之影響因素
本研究進一步探究影響同居態度之因素為何?首先,先將預測變 項中,非連續變項轉換為虛擬變項,再進行多元迴歸分析。在進行分 析之前,本研究先進行多元共線性診斷,各預測變項間共線性診斷結 果發現:容忍度(tolerance)在.538-.989 間,均大於.1,膨脹係數(VIF)
在1.011-1.859 間均小於 10,顯示無共線性問題(陳正昌、程炳林、陳 新豐、劉子鍵,2011)。
接著,將進一步以個人及家庭背景變項(性別、學校類別、婚姻 與家庭課程經驗、宗教信仰、每月可支配零用錢、異性交往經驗;父 母婚姻狀況、父母婚姻關係及家庭社經地位)為預測變項;整體及各 面向同居態度之平均數為校標變項,進行多元迴歸分析,以檢驗之。
青少年的個人及家庭背景變項是否會影響同居態度?由表 4-2-3 可得知多元迴歸分析結果,以下就背景變項分別對整體及各面向的同 居態度之影響作說明:
一、青少年個人及家庭背景變項對「整體同居態度」之影響:
由表 4-2-3 可得知背景變項對青少年整體同居態度之預測力達顯
著(F(13,1286)=12.824,p<.001),校正後決定係數為.106,表示背景變項
能預測青少年同居態度 10.6%的變異量。進一步檢視各自變項對青少 年同居態度的預測力時,發現:性別(β=.235,p<.001)、學校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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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β=-.066,p<.05)、宗教信仰(β=-.071,p<.01)、每月可支配零用錢 1001-2000 元(β=.117,p<.001)、每月可支配零用錢 2001 元以上
(β=.131,p<.001)、異性交往經驗(β=.100,p<.001)、父母婚姻狀況 之喪偶(β=.055,p<.05), 均可有效預測青少年之同居態度,意即男 性、高職生、無宗教信仰、每月零用錢達1001 元以上、有異性交往經 驗及父母婚姻狀況為喪偶相較於父母婚姻狀況為有偶者,較認同同居。
二、青少年個人及家庭背景變項對同居態度之「試婚」的影響:
亦從表 4-2-3 可知背景變項對青少年同居態度之「試婚」預測力達
顯著(F(13,1286)= 4.864,p<.001),校正後決定係數為.037,表示背景變
項能預測青少年同居態度之「試婚」3.7%的變異量。接著檢視各自變 項對青少年同居態度之「試婚」的預測力時,則發現:性別(β=.090,
p<.01)、每月可支配零用錢 1001-2000 元(β=.116,p<.01)、每月可支 配零用錢2001 元以上(β=.146,p<.001)、異性交往經驗(β=.083,p<.01)、 家庭社經地位之低社經(β=.079,p<.05), 均可有效預測青少年同居 態度之「試婚」,意即男性、每月可支配零用錢達 1001 元以上、有異 性交往經驗及家庭社經地位為低社經者,較認同以同居來試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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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青少年個人及家庭背景變項對同居態度之「社會壓力」
的影響:
同樣由表 4-2-3 可得知背景變項對青少年同居態度之「社會壓力」
預測力達顯著(F(13,1286)=7.580,p<.001),校正後決定係數為.062,表 示背景變項能預測青少年同居態度之「社會壓力」6.2%的變異量。再 檢視各自變項對青少年同居態度之「社會壓力」的預測力時,發現:
性別(β=.115,p<.001)、學校類別(β=-.104,p<.001)、宗教信仰(β=-.063,
p<.05)、每月可支配零用錢 1001-2000 元(β=.080,p<.05)、每月可支 配零用錢2001 元以上(β=.090,p<.05)以及異性交往經驗(β=.132,
p<.001),均可有效預測青少年同居態度之「社會壓力」,即男性、高職 生、無宗教信仰、每月零用錢達1001 元以上、有異性交往經驗者,較 不認為同居會有社會壓力。
四、 青少年個人及家庭背景變項對同居態度之「婚姻替代」
的影響:
從表 4-2-3 可知背景變項對青少年同居態度之「婚姻替代」預測力 達顯著(F(13,1286)=4.533,p<.001),校正後決定係數為.034,表示背景 變項能預測青少年同居態度之「婚姻替代」3.4%的變異量。而檢視各 自變項對青少年同居態度之「婚姻替代」的預測力時,發現:性別
(β=.148,p<.001)、學校類別(β=-.060,p<.05)及知覺父母婚姻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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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β=-.104,p<.01),可有效預測青少年同居態度之「婚姻替代」,即男 性、高職生、知覺父母婚姻關係較不和諧者,較認同以同居替代婚姻。
五、 青少年個人及家庭背景變項對同居態度之「親密關係」
的影響:
最後亦由表 4-2-3 可發現背景變項對青少年同居態度之「親密關 係」預測力達顯著(F(13,1286)=16.927,p<.001),校正後決定係數為.137,
表示背景變項能預測青少年同居態度之「親密關係」13.7%的變異量。
再檢視各自變項對青少年同居態度之「親密關係」的預測力時,發現:
性別(β=.286,p<.001)、宗教信仰(β=-.080,p<.01)、每月可支配零 用錢 1001-2000 元(β=.104,p<.01)、每月可支配零用錢 2001 元以上
(β=.123,p<.001)、異性交往經驗(β=.132,p<.001)及父母婚姻狀況 之喪偶(β=.053,p<.05),均可有效預測青少年同居態度之「親密關係」, 意指男性、無宗教信仰、每月可支配零用錢超過1001 元、有異性交往 經驗、父母婚姻狀況為喪偶者,相較於父母婚姻狀況為有偶者,較認 同同居有助於增進兩人的親密關係。
參、小結
綜上可知,青少年對同居呈現中立之態度,再探究其四面向,發 現青少年的認同程度:以同居作為「試婚」最高;其次為認同同居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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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進彼此之「親密關係」,而同居是否會有「社會壓力」?則呈現中立 的態度;至於同居可否作為「婚姻替代」?大多青少年則表現出較為 不認同的態度。在題項上,本研究發現高達七成五的人認同「和相愛 的人同居在一起,是件幸福的事」,是為認同度最高的題項;而在「同 居易讓兩人發生性關係」上,則各約有三成的人選擇同意及不同意,
意見較為分歧。此外,本研究亦發現有過半的青少年同意同居需承受 他人的異樣眼光,並認為同居不是個好選擇,但也有將近半數的青少 年認為同居不需要面對家人的壓力。
在青少年背景變項對同居態度之影響上,發現男性青少年較女性 在同居各面向都呈現較為認同的態度、高職生在整體同居態度及婚姻 替代面向呈現較高中生為認同的態度,也較不認為同居會有社會壓 力;而相較於有宗教信仰者,無宗教信仰的青少年較認同同居,亦贊 同同居可增進兩人之親密關係並較不覺得同居具有社會壓力。而可支 配零用錢高於1001 元以及有異性交往經驗者,對整體之同居態度、試 婚、親密關係面向上都呈現較為贊同的態度,亦較不認為同居會有社 會的壓力;相較於個人背景變項之影響,家庭背景變項僅父母婚姻狀 況為喪偶者,在整體之同居態度及親密關係面向上表現認同的態度,
而知覺父母婚姻關係較為不和諧之青少年較贊同以同居取代婚姻,至 於在家庭社經地位上,與高社經相比,家庭為低社經地位之青少年較 傾向以同居來試婚(見表4-2-4)。故可知假設1-1 至 1-5 獲得部分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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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可支配零用錢e 1001-2000元*** 1001-2000元** 1001-2000元* 1001-2000元**
2001元以上*** 2001元以上*** 2001元以上* 2001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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