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的同居態度與婚姻期待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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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謝誌 沒想到回到母校進修的兩年時光,過得如此飛快。回想起兩年前剛 從教育職場回到學生身分的我,對於研究所學問的探索充滿了渴望及惶 恐,一切的學習歷程,至今都還歷歷在目。一路上最感謝的就是從大學 時期就給予我諸多關心及學習機會的如萍老師。在課堂上,無論是對專 業知識的鑽研、對教學品質的堅持以及對學生的愛護,都是讓同樣從事 教育工作的我,予以敬佩及學習的;在研究工作上,老師總是包容資質 駑鈍的我,在我遇到困境不知如何是好時,總能耐心地慢慢引導,帶領 我思考,並且不辭辛勞地協助論文修改。老師是最好的榜樣、最溫暖的 大家長,對老師的感謝,實在難以用紙筆言喻。 此外,感謝口試委員鄭淑子老師以及柯澍馨老師在論文撰寫期間不 斷地被我打擾,卻總是耐心並且和氣地給予回應;在口試時又能給我詳 細又明確的指導及建議,使這份論文更臻於完整及嚴謹,讓我十分感恩 於心。 在系上學習期間,要特別感謝周麗端老師、黃迺毓老師、魏秀珍老 師、楊翠竹老師及歐貴英老師,在課業上的教導以及生活上的關心,讓 我對研究領域有更多的瞭解及興趣;感謝特教系陳心怡老師以及心輔系 林正昌老師、陳柏熹老師在統計上的解惑,讓我對量化研究有更深一層 的認識。 在學習過程中,亦要感謝帶領我進入 216 研究室的則凡學姊,以及 在 216 研究室一同學習、玩樂的亞寧學姊、秋華學姊、秉珊學姊、芝麻、 惠芝、秭翊、小目、庭蓁、怡文、羽帆、先豪、柏亨、艾薇、子晴,還 有在問卷發放上給予協助的嘉芳學姊及瑞婷學姊。就讀研究所期間,在 216 和大家一起工作、談心,是最美好的回憶,感謝你們!感謝班上同學 郁阡、韻茹、禹菱、孟鴻、芳渏、婉紋,以及一路上互相扶持、同甘共.
(4) 苦的好夥伴怡臻,和大家一起學習、聚會、出遊的愉快時光,亦是課業 辛苦之餘,最讓人期待及享受的片段。 在論文撰寫期間,感謝大學同學玥含、榕真、蛙蛙、菀榆、小蔡及 實習同事瑞瑀在問卷發放時義不容辭地大力協助;大學學妹怡嵐在平日 找我一起用功拚論文、一起聊天紓解壓力;研究所學妹貝俞、婷儀在口 試時的全力幫助。感謝昕韻手語社好友林俐和建智在我挫折難過時,不 斷地鼓勵、支持我,並且協助做論文英文摘要的修正;慧瑜、家鈞、源 美、金味、伊伶在我研究所念書及問卷發放期間,給我許多的建議及幫 助。還要感謝每位協助施測的高中職老師,因為你們,我的論文才得以 完成! 感謝我未來的老公嘉浩,從我考教甄、當老師、考研究所到論文撰 寫期間,包容我的執著與任性,無怨無悔地陪伴我,給我最安心的依靠、 鼓勵及幫助。研究所學業的完成,亦代表著我更有信心好好經營我們未 來的家庭! 最後,要感謝我最親愛的家人。感謝姊姊、姊夫以及小昱樺,每當 我感到壓力沉重時,到你們家坐坐、聊聊天、和小昱樺玩樂,最能讓我 放鬆心情!感謝我親愛的爸媽,全力支持我留職停薪在學業上衝刺,讓 我的生活無虞,並且無後顧之憂地用心撰寫論文、完成學位。 兩年的學習過程,讓我收穫豐富,也讓我對教育、家庭生活及生命 有更多的思考及啟發。感謝我所有的學生、一路上給予協助及支持的家 人、好同事、好朋友們,我期許自己帶著這兩年所裝備的知識、能力以 及你們給我的生命力量,繼續回到教育現場,幫助更多人。期望自己能 將理論化為實務、將夢想化為真實! 莉婷 謹誌於 2012.06.
(5) 摘要 本研究旨在探討青少年的個人及家庭背景變項、同居態度與婚姻 期待三者之關係。研究採問卷調查法,針對全臺高中(職)一至三年 級的學生為研究對象,有效樣本 1300 份。主要研究發現如下: 一、 青少年對同居呈現中立之態度。就同居態度的各面向來看,青少 年對「以同居作為試婚」之認同程度較高,對於「以同居取代婚 姻」認同程度最低。 二、 男性、高職學生、無宗教信仰、每月可支配零用錢達 1001 元以 上、有異性交往經驗、父母婚姻狀況為喪偶、知覺父母婚姻關係 較不和諧、低家庭社經地位者,對於同居的認同程度較高。 三、 約六成青少年將來想要結婚,相較之下,男性、高中學生、有宗 教信仰、每月可支配零用錢達 2001 元以上、有異性交往經驗、 父母離婚、知覺父母婚姻關係和諧者,對進入婚姻的期待較高。 四、 青少年對同居的態度影響其進入婚姻的期待,並且同居態度之不 同面向影響程度有別。男性、每月可支配零用錢達 2001 元以上、 有異性交往經驗者,認同「以同居試婚」程度越高,則婚姻期待 越高;男性、有異性交往經驗者,越認同「同居可使兩人的關係 更親密」,越期待進入婚姻。另一方面,高中生、知覺父母婚姻 關係和諧者,愈不認同「以同居取代婚姻」 ,愈期待進入結婚。 關鍵字:青少年、高中生、同居態度、婚姻期待.
(6) Abstract The purpose of this study is to investigate the correlations among adolescents’ individual and family backgrounds, their attitudes toward cohabitation and their expectations of marriage. This study adopts the questionnaire survey method. The subjects of the study are senior high school students and vocational high school students in Taiwan. 1300 valid samples are obtained from the survey. The major findings are as follow: 1. The vocational high school students surveyed in the study hold an impartial attitude toward cohabitation. While there is greater acceptance of cohabitation as trial marriage, the idea that cohabitation can substitute for marriage has the lowest degree of acceptance. 2. Cohabitation finds greater acceptance among male vocational high school students who come from a family of lower socio-economic status, do not have religious beliefs, have a monthly allowance of more than 1001 NT dollars, have been in a relationship, and consider their parents’ relationship to be disharmonious, or one of whose parents is deceased. 3. About sixty percent of the subject would want to marry in the future. There is higher preference for marriage among male senior high school students who have religious beliefs, have a monthly allowance of more than 2001 dollars, have been in a relationship, and consider their parents’ relationship to be harmonious, or whose parents are divorced. 4. The high school students’ attitudes toward cohabitation influence their expectations of marriage, and different aspects of their attitudes toward cohabitation have different degrees of influence. For male students who have a monthly allowance of more than 2001 dollars and have been in a relationship, the more they regard cohabitation as trial marriage, the more they would want to marry in the future. For male students who have been in a relationship, the more they agree that cohabitation enhances intimacy, the more they would want to marry in the future. Furthermore, for senior high school students who consider their parents’ relationship to be harmonious, the less they agree that cohabitation can substitute for marriage, the more they would want to marry in the future.. Key words: adolescents, high school students, attitudes toward cohabitation, expectations of marriage.
(7) 目錄 第一章 緒論 .................................................................................. 1 第一節 研究動機 ......................................................................................1 第二節 研究目的 ......................................................................................3 第三節 名詞釋義 ......................................................................................4. 第二章 文獻探討 .......................................................................... 6 第一節 青少年對同居的態度 ..................................................................6 第二節 青少年對婚姻的期待 ............................................................... 25 第三節 青少年對同居的態度與婚姻期待之關聯............................... 33. 第三章 研究設計 ........................................................................ 36 第一節 研究架構 ................................................................................... 36 第二節 研究假設 ................................................................................... 37 第三節 研究對象 ................................................................................... 39 第四節 研究工具 ................................................................................... 42 第五節 實施程序 ................................................................................... 55 第六節 資料處理 ................................................................................... 57. 第四章 研究結果 ........................................................................ 58 第一節 受訪青少年之基本資料描述 ................................................... 58 第二節 青少年之同居態度及其影響因素 ........................................... 63 第三節 青少年對婚姻之期待及其影響因素與中介因素 .................. 74.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 85 第一節 結論與討論 ............................................................................... 85 第二節 建議 ........................................................................................... 96. 參考文獻 .................................................................................... 101 附錄一:預試問卷 .................................................................... 110 附錄二:正式問卷 .................................................................... 114 i.
(8) 表目錄 表 2-1-1 瑞典女性同居、結婚與單身人口之比例(1975-1990 年) ............ 7 表 2-1-2 主要國家女性同居及未婚生子概況 ............................................. 8 表 2-1-3 同居態度測量之發展與意涵 ..................................................... 16 表 2-1-4 本研究同居態度測量面向與意涵(預試問卷編制基礎) .... 18 表 3-3-1 全臺灣高中職學生人數與抽樣班級分配表 ............................ 40 表 3-3-2 預試與正式施測各區發出與收回樣本數 ................................ 41 表 3-4-1 社經地位等級計算表 ................................................................ 45 表 3-4-2 同居態度預試量表之架構 .......................................................... 47 表 3-4-3 同居態度預試卷因素分析結果 1 ............................................... 50 表 3-4-4 同居態度預試卷因素分析結果 2 ............................................... 51 表 4-1-1 受訪青少年個人及家庭基本變項 .............................................. 62 表 4-2-1 青少年同居態度整體分析 .......................................................... 63 表 4-2-2 青少年同居態度之次數、百分比、平均數、標準差之分析 .. 66 表 4-2-3 青少年個人及家庭背景變項對同居態度之多元迴歸分析 ...... 69 表 4-2-4 青少年個人及家庭背景變項對同居態度之影響摘要表 .......... 73 表 4-3-1 青少年婚姻期待之次數、百分比、平均數、標準差之分析 .. 74 表 4-3-2 青少年婚姻期待之多元階層迴歸分析 ...................................... 77 表 4-3-3 青少年婚姻期待及同居態度在背景變項對婚姻期待之中介作 用摘要表 ...................................................................................... 84. 圖目錄 圖 3-1-1 研究架構圖 .................................................................................. 36. ii.
(9)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 近年來,由於社會環境與價值觀的轉變,人們對於婚姻與家庭的 認知及想法,與過去已逐漸有所不同。根據內政部主計處公布的統計 資料顯示,至 2010 年底正值婚育期之 25 至 34 歲男、女性未婚率分 別為 69.1%及 53.0%,較十年前分別增加 17.3 及 19.2 個百分點,遲 婚或不婚的態勢明顯;然而,在 15 歲以上結過婚的人口中,男、女性 離婚分別佔 6.8%及 7.4%,則較十年前分別上升 2.8 及 3 個百分點(行 政院主計處,2011) 。由此可知,過去所謂「男大當婚,女大當嫁」 、 「婚 姻是一輩子的事」等觀念,似乎已出現了改變。 伴隨著人們對婚姻與家庭觀念的改變,家庭型態日趨多元,有關 同居的議題亦受到關注。Dewevre-Fourcade(1989)提出「同居」一詞源 自於拉丁語 cum cubare,即與人同床之意,可從兩方面解釋該詞語: 從廣義來講,同居即為維持情人雙方固定的性關係,但未必同時成立 共同的家庭;狹義而言,同居男女就如同已婚夫婦生活在一起,但並 未完成結婚的手續(許連高譯,1991) 。研究發現,部分選擇同居的未 婚者,是因為社會風氣逐漸開放,再加上本身帶有自由或享樂主義的 性格,不想被婚姻所約束,因而選擇同居(Knox, Zusman, Snell, & Cooper, 1999;Williams, Kabamalan, & Ogena, 2007);而另一部分選擇未婚同居 的人,並非不想進入婚姻,反而是因為期待走入婚姻生活,但有感於 1.
(10) 現今離婚率上升,擔心婚姻關係太脆弱,對婚姻生活充滿不確定感, 故想先同居,以便瞭解兩人是否適合共同生活(Bumpass, 1990)。由上述 可知,形成未婚同居的原因複雜,在遲婚與不婚的趨勢下,究竟未婚 者將來是否想進入婚姻生活?又是否會受同居態度所影響?均是研究 者所欲探究的。 婚姻與家庭觀念的改變,也逐漸影響至我們的下一代。根據臺北 市少年輔導委員會(2003)公布的「臺北市少年生活狀況及價值觀分 析」報告中,發現有 5 成 8 的 12 至 18 歲青少年同意婚前性行為;有 高達 8 成的青少年可以接受同居行為。這些正處於剛脫離需大人保護, 準備過渡至成人期的青少年,其價值觀容易受家庭與社會環境之影 響。然而,現今社會對兩性交往以及性觀念的態度開放,青少年將來 是否還想進入終生承諾的婚姻生活?值得關注。 目前我國高中及高職課綱在家政、公民與社會以及健康與護理三 個科目中,都可見兩性交往與擇偶、婚姻及家庭的相關內涵(教育部, 2010;教育部中等教育司,2011) ,故本研究擬以高中職階段之青少年 為研究對象,探討其對同居之態度,並進一步分析,同居態度是否影 響其對進入婚姻生活的期待?期望藉研究之發現,對於教育及相關政 策提出具體建議。. 2.
(11) 第二節 研究目的 本研究旨在:瞭解青少年對同居所抱持的態度及對婚姻之期待, 並進一步分析「同居態度」與「婚姻期待」之關聯。具體而言,本研 究目的如下: 一、 發展「同居態度量表」,並探討青少年之「同居態度」及「婚姻 期待」 。 二、 分析青少年之「個人及家庭背景變項」對「同居態度」的影響。 三、 分析青少年之「個人及家庭背景變項」對「婚姻期待」的影響。 四、 探討「同居態度」在青少年之「個人及家庭背景變項」對於「婚 姻期待」的中介作用。 而根據上述研究目的,本研究提出下列研究問題: 一、 青少年對同居的態度以及對婚姻之期待分別為何? 二、 青少年之「個人及家庭背景因素」是否會影響其對同居的態度? 三、 青少年之「個人及家庭背景因素」是否會影響其對婚姻的期待? 四、 「同居態度」是否在青少年的「個人及家庭背景變項」對於「婚 姻期待」的影響中,具有中介作用?. 3.
(12) 第三節 名詞釋義 為清楚定義本研究範圍,茲將本研究提及之專有名詞說明如下:. 壹、青少年(Adolescents) 張春興(2006)之《張氏心理學辭典》對青少年所下的定義為: 由青春期開始到身心漸臻於成熟的發展階段。而依據我國《少年事件 處理法》第二條以及《兒童及少年福利暨權益保障法》第二條之規定, 所稱少年者,為 12 歲以上,未滿 18 歲之人。 由上述可知從心理學及法律層面而言, 「青少年」所指的範圍,大 致為國高中階段的學生。而根據臺北市衛生局於 2007 年對全臺北市國 小五六年級、國中及高中職學生做的抽樣調查發現有 41%的高中職學 生有過戀愛經驗(臺北市衛生局,2008) ,再加上高中職學生之身心發 展已漸趨於成人,對兩性交往或婚姻等議題會有較多的思考,因此, 本研究對象將以 100 學年度就讀於臺灣各地區公私立高中職一至三年 級的學生為主,其年齡多介於 15 至 18 歲之間。. 貳、同居態度(Attitude toward Cohabitation) 所謂「同居」 ,其定義很多元,本研究之「同居」在此意指一對異 性伴侶在未進入婚姻的情況下,共同居住,且生活在一起(Newcomb, 2008; Wu & Schimmele, 2003),換言之,是一種「未婚同居」的狀態。 而「同居態度」指:對於與異性伴侶未婚同居之主觀看法及感受。. 4.
(13) 本研究參考 Bumpass, Sweet, 及 Cherlin(1991)、李雅文(2004)、 簡維昌(2009)等研究,再綜合文獻探討所得,以四個面向: 「試婚」、 「社會壓力」、「婚姻替代」以及「親密關係」,測量「同居態度」。個 人在某一分量表的得分愈高,表示對此同居面向愈趨於贊同;四個分 量表加總得分愈高,代表個人對整體同居態度愈趨於贊同。. 參、婚姻期待(Expectation of Marriage) 俞國良(1999)認為「期待」是一種變化的心理狀態,是人們在 對外界訊息反應的過程中,逐漸形成的,進而推動人們行為的內在力 量。本研究之「婚姻期待」係指:個體在社會化過程中,所知覺到有 關婚姻的各種性質或特徵,進而建立其對未來婚姻之行為傾向(陳素 琴,2000;賴佳玲,2007)。 本 研 究 參 考 Crissey(2005) 採 用 「 全 美 青 少 年 健 康 縱 貫 調 查 」 (National Longitudinal Study of Adolescent Health)中有關婚姻期待的 題項,加以改編,以瞭解青少年對於未來是否會想進入婚姻的傾向。. 5.
(14)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根據研究目的與研究問題,本章將探討國內外相關實證研究的結 果與文獻,作為本研究的主要依據。共分成以下三節呈現:第一節為 青少年對同居的態度,第二節為青少年對婚姻的期待,第三節為青少 年對同居的態度與婚姻期待之關聯。. 第一節 青少年對同居的態度 本節擬就同居之現況與成因、同居態度測量之發展與意涵,以及 影響同居態度之相關因素加以分析。. 壹、同居之現況與成因 一、同居現況 在 1960 年代之前, 「未婚同居」並非普遍的現象,約在 1960 年代 後期到 1970 年代,西方國家由於離婚率上升,隨後婚前性行為、未婚 同 居 、 未 婚 生 子 的 比 例 也 跟 著 提 高 (Nazio, 2008; Thornton & Young-DeMarco, 2001),而未婚同居更被視為一種新的居住方式,對許 多人而言,婚姻不再被認為是與另一半生活在一起之必要條件 (Sussman, Steinmetz, & Peterson, 1999)。在 1980 至 1990 年,過去研究 也發現年輕人對未婚同居的接受度增加(Thornton & Young-DeMarco, 2001),未婚同居的人口比例也呈現逐漸增加的情形,更因此影響到結 婚人口(Prinz, 1995)。以瑞典為例,介於 25-39 歲之適婚年齡的女性於 1975 年只有 10.4%處於同居,68.9%為已婚,20.7%為單身;至 1990 6.
(15) 年,處於同居狀態之女性增加為 20.8%,只有 51.0%為已婚,約有 28.2% 為單身(見表 2-1-1)。 表 2-1-1 瑞典女性同居、結婚與單身人口之比例 (1975-1990 年) 1975 年. 1980 年. 1985 年. 1990 年. 同居人口. 15-24 25-39 40-59. 20.4 10.4 2.9. 18.7 16.4 4.5. 18.7 22.0 6.9. 18.0 20.8 7.6. 結婚人口. 15-24 25-39 40-59. 13.0 68.9 76.5. 6.9 60.8 73.9. 4.6 52.3 70.3. 5.4 51.0 68.1. 單身人口. 15-24 25-39 40-59. 66.6 20.7 20.5. 74.3 22.8 21.6. 76.7 25.7 22.8. 76.6 28.2 24.3. 人口比例(%) 年齡層(歲). 資料來源:修改自 Cohabiting, married, or single: Portraying, analyzing and modeling new living arrangements in the changing societies of Europe (p.123), by C. Prinz, 1995, Hants, England: Avebury. 相同地,根據 Saluter(1994)以及 Simmons 與 O’Connell(2003)的研 究也發現,美國地區的同居人口在 1950 年代約有五萬人,到 2000 年, 已有六百萬人,增加速度十分地快(引自 Benokraitis, 2005)。 有關歐洲地區的研究報告則顯示在 1960 年代早期,歐洲的同居人 口也不多,時至 2000 年,除了南歐的同居人口依舊維持少數外,歐洲 各地區發展出三種同居趨勢:第一種以西德及荷蘭為例,視同居為進 入婚姻的前導機制,伴侶在婚前同居,一旦有小孩後,大多就會選擇 結婚;第二種則將同居視為婚姻的另一種選擇,也因此形成大量的婚 外生子,東德、奧地利、法國、英國、芬蘭以及挪威等國皆屬於該種 情形;第三種則對同居與婚姻的看法幾乎無異,甚至有了孩子後,伴 7.
(16) 侶也可自行決定是否要結婚,由於沒有任何強制的規定,大多的同居 伴侶並不會進入婚姻,丹麥及瑞典即是如此(Nazio, 2008)。瑞典政府更 於 1980 年代立法同意同居伴侶應與結婚的伴侶享有一樣的權利,其他 的歐洲國家也逐漸跟進(Prinz, 1995)。 我國行政院主計處雖缺乏對全國男女性同居現況之統計資料,但 曾於 2003 年 4 月 29 日的國情統計通報資料中,針對「主要國家女性 同居及未婚生子概況」作專題分析(見表 2-1-2) ,發現西方各國在 1990 年代,女性的同居人口比率頗高,其中瑞典、紐西蘭、法國的 20-24 歲女性同居比率均逾六成,分別為 77%、67%及 63%,而加拿大亦高 達 46%,隨年齡增加,同居比率下降(行政院主計處,2003)。 表 2-1-2 主要國家女性同居及未婚生子概況 女性同居比率(%)① 20-24 歲 25-29 歲 30-34 歲 中華民國 日本 美國 加拿大 紐西蘭 法國 荷蘭 瑞典 愛沙尼亞 拉脫維亞 匈牙利. 2.7 … … 46 67 63 57 77 33 20 13. 5.8 … … 24 30 33 33 43 19 16 5. 5.6 … … 16 19 18 14 33 14 9 5. 非婚生子女比率(%) 每百活嬰墮胎數(次) 1990 1994/1998 1989 1996/1997 2.1 1 28 23 34 30 11 47 27 17 13. 3.6 … 32 37 41 40 21 55 52 35 25. 45.6 37.4 34.6 … 14.9 … … 28.4 116 126 88. 24.7 28.3 30.6 32.0 20.8 … … 34.7 152 116 90. 附註:①指有偶人口中同居者比率;我國係利用 2000 年人力資源及戶籍登記 15 歲以上女性有偶人口相關資料估算而得,加拿大為 1988/1990 年資料,其餘各國為 1992/1996 年期間某一年所獲得的調查數據。. 資料來源:出自行政院主計處(2003). 8.
(17) 相較於西方國家,臺灣的女性同居比率較低,20-24 歲女性同居比 率約為 2.7%;25-29 歲約為 5.8%;30-34 歲約為 5.6%(行政院主計處, 2003) 。而簡維昌(2009)調查 X 世代(民國 70 年後出生)與 Y 世代 (民國 53 年至 69 年間出生)的同居經驗,則發現未婚而有同居經驗 者佔 22.2%。此外,根據 2011 年 10 月的新聞報導,臺灣伴侶權益推動 聯盟發表的問卷報告顯示,臺灣地區有 83%民眾表示身邊有親友同 居,但其中近七成的人選擇向親友隱瞞同居事實(李晏如,2011)。 陳香仁(2001)則對同樣位於亞洲地區的日本之同居生活作研究, 也發現在 1997 年日本 25-34 歲男女的同居比例約為 5%-7%,但 Raymo、Iwasawa 與 Bumpass(2009)對日本同居情形的研究則推測了日 本同居比率有逐漸增加的情形。由此可知,東西方的文化背景與社會 環境雖存有差別,但未婚同居之增加,儼然已成為一種共同趨勢。. 二、青少年之同居現況 至於青少年階段的同居現況,Prinz(1995)統整歐洲各國於 1975 年 至 1990 年之同居現況調查,整理出 1985 年女性在各年齡層之同居情 形,發現在十個歐洲國家中,以女性同居人口與女性同居及結婚人口 相比,就有一半以上的國家(包括瑞典、芬蘭、挪威、荷蘭、英國、 奧地利)之 15-19 歲女性青少年有高於 45%處於未婚同居,而此潮流 隨著時代更迭,人數比例愈來愈高,但隨著年紀愈長,同居人數比例. 9.
(18) 漸減。Bumpass et al.(1991)分析過去的研究則發現,1985 年的美國,20 歲之前的女性同居人口比例約為 33%。相較於歐洲各國,美國大多數 的同居人口是為已離婚而不想再婚的人,其年齡多介於 30 歲至 40 歲 之間(Benokraitis, 2005)。 在國內,柯澍馨及何嘉雯(2004)以新北市與臺北市十一所私立 大學學生為調查對象,發現有 18%曾有過與異性同居經驗;李雅惠 (2006)以全臺公私立大學學生為調查對象,則發現有 8%的大學生有 過異性同居經驗,由上述可知,未婚同居不再只是適婚年齡民眾之選 擇,剛有獨立生活能力的大學生,亦出現以同居取代過去單純的男女 交往。而大學即為高中生的下一個升學階段,故瞭解其對同居的看法, 極為重要。. 三、同居的成因 至於人們選擇未婚同居的原因為何呢?根據國內外諸多學者的研 究,大致可分為考量個人需求以及受整體社會環境變化之影響兩大 類,以下分別敘述之: (一) 個人立場之考量 1.想長時間和對方相處: 李雅惠(2006)針對有同居經驗的大學生做調查,發現臺灣大學 生最主要決定同居之原因即希望能與對方相處的時間更長;西方的研. 10.
(19) 究則發現有些人對於另一半會過度的依賴,想時時刻刻和另一半在一 起,因無法獨立生活而同居(Ridley, Peterman, & Avery, 1978)。 2.便利性: 男女朋友住在一起,可省去在外約會的麻煩,也更易於發生性關 係。男方還可透過同居得到女方在家務上的照顧 (Benokraiti, 2005; Larson, 2006; Macklin, 1983; Ridley et al., 1978; Sassler, 2004)。 3.經濟考量: 有住屋需求或為了節省房租及生活開銷而住在一起(張斌譯, 2005;Benokraiti, 2005; Larson, 2006; Sassler, 2004)。 4.尋求解放或是想要獨立: 有些從保守信仰環境中長大的人,尤其是女性,想要藉著同居得 到性解放(Ridley et al., 1978),並證明自己具有獨立生活的能力(Sassler, 2004)。 5.試婚: 大多以結婚為前提而同居的伴侶,將同居視為一種婚姻的測試, 住在一起是為了感受彼此是否合適,把同居當作是從單身到結婚的一 種轉換(張斌譯,2005;Benokraiti, 2005; Larson, 2006; Macklin, 1983; Ridley et al., 1978; Sassler, 2004; Wu & Schimmele, 2003)。 6.替代「單身」或「婚姻」的選擇: 雖然同居看似婚姻生活,但和結婚還是有所差異。有些男女情侶. 11.
(20) 有長期的承諾,兩人有心在一起,但因種種因素不想進入婚姻,而以 同居代替具有約束力的婚姻生活(Benokraiti, 2005; Macklin, 1983; Wu & Schimmele, 2003)。此外,同居較不像結了婚的配偶會有生育的壓力, 也較不需要參加對方的家族活動,或是有財產歸屬的問題。故有些不 想單身,又逃避婚姻生活的人,會因此選擇同居(Wu & Schimmele, 2003)。. (二) 社會環境之影響 1.女權主義之興起: Prinz (1995)在《Cohabiting, Married, or Single》一書中提出由於 近年來女權運動的興起,女性在職場及家庭的地位已不復以往的弱 勢,對於家庭的價值觀也開始產生變化,像是晚婚、生育率降低、離 婚及未婚同居的增加。陳香仁(2001)的研究也發現,日本很多女性 選擇同居的主要動機在於想抗拒日本法律之「夫婦同姓」制度。 2.社會風氣逐漸開放: 未婚而同居在過去是不被社會大眾所允許的,但過去阻止未婚同 居的社會環境、父母及宗教等影響,如今已減弱(張斌譯,2005:38)。 過去研究也顯示,父母的價值觀,會影響子女是否選擇同居,而現在 愈來愈多父母認為同居是可行的(Benokraiti, 2005)。. 12.
(21) 3.受教育年限延長、初婚延遲: 由於教育逐漸普及,人們接受學校教育的機會增多、時間增長, 初婚的年齡也逐漸提高,當屆齡適婚,身邊又有情感依附的對象時, 容易因經濟尚未獨立,無法立即結婚,而選擇以同居方式來滿足其生 心理需求(周麗端、吳明燁、唐先梅、李淑娟,1999)。. 整體而言,促使民眾選擇未婚同居的原因很多,選擇同居的人, 也可能同時考量多項因素,個人價值觀、成長環境及社會風氣之轉變 皆可能影響民眾對「同居」的看法及接受度。故有關同居成因之探討, 亦為本研究探究青少年同居態度之參考基礎。. 13.
(22) 貳、同居態度測量之發展與意涵 一、同居態度測量之發展 由前述同居之現況可知,同居約自 1960 至 1970 年代起逐漸盛行, 有鑑於此,國外學者於 1970 年代開始,即出現對同居態度之相關調查 及研究。Trost (1978)調查瑞典 18 歲以上之民眾對同居及結婚是否可享 有相同權利之看法。而後,學者 Bumpass et al. (1991)關注同居在結婚 率降低的美國社會中所扮演的角色,其利用 NSFH(National Survey of Families and Households)的資料,對 35 歲以下的同居者做同居態度的 調查,分別列出與異性伴侶同居的原因六項,以及不應在婚前與異性 伴侶同居的原因七項,讓研究對象以 7 點量表填答之。結果發現這些 有同居經驗的男女,有一半以上皆認為「同居可讓情侶在婚前確認彼 此是否合適」是最重要的;其次為「同居可一起分擔生活開銷」 。Bumpass et al. (1991)對同居態度的調查,是為瞭解同居者對同居的感受及評價。 然而,在國外,接續較多的同居態度調查皆是以單題詢問對於同居之 贊成度,藉此來表示民眾之同居態度,而依不同的研究對象及不同的 研 究 目 的 呈 現 (如 : Cunningham & Thornton, 2005; Cunningham & Thornton, 2007; Williams et al., 2007; Willoughby & Carroll, 2010)。 此外,Manning、Longmore 與 Giordan(2007)則主要對青少年的同 居行為意向感到好奇,其詢問美國俄亥俄州托利多市 7、9、11 年級的 學生,未來是否會想與異性伴侶同居。. 14.
(23) 綜合上述可知,國外的同居態度測量意涵與題項內容會因受試對 象以及研究目的而不盡相同。 相較於國外,在我國同居態度的研究早期多是將其包含於「婚姻 與家庭生活態度」的研究中(如:林淑貞,1994;單懷聖,1995) ,同 居態度只是其眾多測量面向中的其中一項,分析其量表,發現題項旨 在瞭解研究對象對婚前同居的感受及評價,較類似 Bumpass et al. (1991) 的同居態度研究。而後,李雅文(2004) 、李雅惠(2006)以及簡維昌 (2009)對同居態度的測量,皆是參考前述學者之題項,再加以改編, 以符合其研究目的,並加入了更多對同居之認知、感受、評價與行為 意向之題項,而除了簡維昌(2009)曾以態度成分之認知、情感及行 為意向三個面向施測外,其餘皆未有明確的面向。. 二、同居態度之意涵 由上述分析同居態度測量之發展歷程可知,過去有關「同居態度」 的定義,大致可分為以下兩種說法:一部分學者將其定義為對同居的 贊成度(如:Cunningham & Thornton, 2005; Cunningham & Thornton, 2007; Williams et al., 2007; Willoughby & Carroll, 2010);而另一部分學 者則認為同居態度應包括對同居的看法、感受、評價及行為意向(如: 李雅文,2004;李雅惠,2006;林淑貞,1994;單懷聖,1995;簡維 昌,2009;Bumpass et al., 1991; Johnson, 2005; Manning et al.,2007; Trost,. 15.
(24) 1978)。而在統整上述研究之同居態度的測量工具後,研究者將分別歸 納出各量表中對同居態度的概念與意涵,並以其為參考基礎,將重新 發展測量面向以及為面向命名,以作為本研究之測量工具。有關國內 外同居態度測量之發展與意涵,研究者將之整理於表 2-1-3。 表 2-1-3 同居態度測量之發展與意涵 年代 國外. 作者. 1978. Trost. 1991. Bumpas, Sweet, & Cherlin. 2005. 2007. 2007. 2007. 2010. Cunningham & Thornton. 對象. 意涵. 18 至 70 歲瑞 同居與婚姻之權利問題 典民眾 1. 比較同居與約會 2. 比較同居與婚姻 美國 35 歲以 3. 經濟因素而同居 下的同居者 4. 同居的社會壓力 5. 確認彼此合適 美國親子代 間縱貫研究, 於子代 18、 未計畫結婚而同居之贊成度 23 及 31 歲時 對子代施測. 測量工具 1974 年個人面訪資料. 1987-1988 年 NSFH. 1962-1993 年 Intergenerational Panel Study of Parents and Children (親子代間縱貫調查) 2002 年 Young Adult Fertility and Sexuality Study. Williams, Kabamalan, & Ogena. 菲律賓 15-27 1. 未計畫結婚而同居之贊成度 歲的民眾 2. 比較同居與婚姻. Manning, Longmore, & Giordano. 美國俄亥俄 州托利多市 同居之行為意向 7、9、11 年級 學生. 美國俄亥俄州托利多市青 少年關係調查. Cunningham & Thornton. 美國親子代 間 縱 貫 研 究 , 於 子 代 未計畫結婚而同居之贊成度 18、23 及 31 歲時施測. 1962-1993 年 IPSPC (親子代間縱貫調查). Willoughby & Carroll. 美國 18-21 歲 1. 未計畫結婚而同居之贊成度 Researching Emerging 未 婚 也 未 同 2. 未來有計畫結婚而同居之贊 Adults Developmental 居之成人 成度 Years 16. (續下頁).
(25) 年代 國內. 1994. 作者. 林淑貞. 對象. 臺灣北、中、 南三區大學 生. 1995. 單懷聖. 臺北市公私 立高中職學 生. 2004. 李雅文. 臺中縣市高 中職學生. 2006. 李雅惠. 全臺大學生. 簡維昌. 不同世代未 婚 者 (X 世 代:民 53-69 年出生;Y 世 代:民 70 年 之後出生). 2009. 意涵 1. 未計畫結婚而同居之贊成度 2. 試婚同居 3. 同居之評價 4. 同居之好處 5. 無法律約束之性生活 6. 未婚生子 1. 未計畫結婚而同居之贊成度 2. 試婚同居 3. 無法律約束之性生活 4. 為便利而同居 5. 同居之法律保障 6. 同居之評價 1. 試婚同居 2. 替代婚姻而同居 3. 為便利而同居 4. 同居之好處 5. 同居之行為意向 6. 同居之法律保障 1. 比較同居與約會 2. 比較同居與婚姻 3. 同居的社會壓力 4. 同居之評價 5. 同居之好處 6. 未計畫結婚而同居之贊成度 7. 經濟因素而同居 8. 親密相愛而同居 9. 試婚而同居 10. 替代婚姻而同居 11. 學習相處而同居 1. 比較同居與約會 2. 親密相愛而同居 3. 經濟因素而同居 4. 預備結婚而同居 5. 試婚同居 6. 同居的好處.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理. 17. 測量工具. 參考多位學者之研究,自 行設計出「婚姻與家庭生 活態度量表」 ,包括同居態 度題項。 參考多位學者之研究,自 行設計出「高級中等學校 學生婚姻與家庭生活態度 調查問卷」 ,其中的「婚姻 與家庭生活態度量表」中 有同居態度題項。. 參考多位學者之研究改編 而成。. 參考多位學者之研究改編 而成。. 參考李雅惠(2006)之「同 居態度」量表,並加以編 修。.
(26) 除參考上表中眾多學者對同居態度之研究外,研究者亦發現黃德 祥(2000)於《青少年發展與輔導》一書中曾針對當代青少年之同居 情形有所論述,其認為當代青少年同居的原因大致是為了便利性(包 括方便約會與節省開銷) 、彼此關係親密、為預備結婚做準備、認為同 居可試驗兩人是否合適以及替代婚姻,雖其並未進行實證研究,但因 本研究對象為青少年,且經研究者分析過去學者們在同居態度的測量 工具上,有眾多題項與黃德祥(2000)所描述之概念相近。因此,本 研究在考量研究對象之特性,以及參考過去學者之施測工具以及黃德 祥(2000)的論述後,將「同居態度」歸納為六個面向: 「試婚」 、 「社 會壓力」 、 「法律保障」 、 「便利性」 、 「婚姻替代」以及「親密關係」 ,各 面向之意涵如表 2-1-4。 表 2-1-4 本研究同居態度測量面向與意涵(預試問卷編制基礎) 面向 試婚 社會壓力 法律保障 便利性 婚姻替代 親密關係. 意涵 認為同居可以試驗兩人是否合適,或認為同居是婚姻生活 的體驗。 自己對周遭親友同居,以及周遭親友及社會大眾對同居之 觀感。 對同居之法律規定的看法。 為了便利或省錢等因素而同居。 以同居替代正式的婚姻。 認為同居可增加彼此的感情及性關係。.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理. 18.
(27) 參、影響同居態度之因素 過去學者認為「態度」的形成與文化傳統、家庭環境及學校教育 的因素有關(張春興,2006) ,而分析過去研究,也發現背景因素影響 甚大,以下將其分為個人背景因素及家庭背景因素。惟因探討青少年 同居態度的相關因素有限,故亦加入成人之同居態度研究,將其統整 於下:. 一、個人背景因素 (一)性別 Williams et al. (2007)對菲律賓 15 至 27 歲之民眾作婚姻及同居態度 的調查,發現男性較贊同同居,而 Manning et al.(2007)研究美國俄亥俄 州托利多市 7 年級、9 年級以及 11 年級青少年之關係調查,其研究資 料顯示,男性比女性更傾向進入同居生活;Kasearu(2010)以 336 位大 學生為研究對象,亦發現男性較女性傾向同居。在國內,單懷聖(1995) 調查臺北市公私立高中職學生的同居態度;林淑貞(1994)、李雅惠 (2006)調查臺灣地區大學生的同居態度,及柯澍馨與何嘉雯(2004) 調查臺北地區私立大學學生同居行為、鍾宜吟與蔡明璋(2008)分析民 國 90 年「臺灣社會變遷基本調查計畫」第四期二次之研究問卷 I 的資 料,以及簡維昌(2009)調查 X 世代與 Y 世代民眾的同居態度及同居 經驗,亦有相同結論。而 Thornton 與 Young-DeMarco(2001)從美國一 份 1976 至 1998 年之縱貫研究的調查中卻發現,年輕女性對未婚同居. 19.
(28) 的接受度增加。進一步分析,並得出 1980 至 1990 年,在同居態度的 測量上,高中女生對同居的支持度高於高中男生;但 1997 至 1998 年, 則是高中男生對同居的支持度高於高中女生。可見雖多數年輕女性同 居者容易因同居而懷孕,但可能因其他因素,使其開始傾向同居生活。 但整體而言,大多的研究仍顯示男性對同居的態度是較為贊同的。 (二)學校類別: 李雅文(2004)的研究發現就讀綜合高中及進修學校的青少年較 高中部青少年贊成婚前同居,作者分析該結果可能是由於綜合高中及 進修高中之青少年的課業壓力不若高中部青少年大,與異性交往的機 會較多,也可能較有經濟自主權,因此會去思考同居的議題,對同居 也表現出較為贊成的態度。而綜合高中介於高中及高職之間,惟該研 究結果在就讀高職學生與高中學生之同居態度的比較上,並未呈現顯 著的差別,故研究者欲從本研究中加以探究。 (三)婚姻與家庭課程經驗: 許怡文(2011)發展國民中學綜合活動領域之「人際交往」教學 方案,探討該方案對學生親密關係態度之影響,研究發現,國中八年 級學生在教學方案實施前後之同居態度有顯著差異,在接受教學方案 後,學生對同居的態度較趨於不認同。而本研究對象為高中職學生, 更有可能於學校課程中接受到有關兩性交往或擇偶與婚姻、家庭的相 關課程(教育部,2010;教育部中等教育司,2011) ,故研究者欲瞭解. 20.
(29) 接受過婚姻與家庭相關課程之高中職學生,其同居態度是否會較趨於 不認同。 (四)宗教信仰: 瞭解宗教信仰是否會影響同居態度的研究不少,國外大多的研究 均發現有宗教信仰或是常上教堂的人,較不贊同婚前同居(Cunningham & Thornton, 2007; Lyons, 2004; Mazzuca, 2003; Williams et al., 2007; Willoughby & Carroll , 2010)。其中,Mazzuca(2003)和 Lyons(2004)皆是 以美國 13 至 17 歲之青少年為研究對象。在我國,單懷聖(1995) 、李 雅文(2004)對高中職學生之研究亦發現有宗教信仰者,較不贊成同 居行為,此與林淑貞(1994)對大學生的研究結果相似。無論國外或 國內,在宗教信仰對同居態度的研究上,結果頗為一致,均認為有宗 教信仰者較不贊同同居。 (五)每月可支配零用錢: 依據行政院主計處(2009)的調查資料顯示,15-24 歲青少年有零 用錢可支配者約為 94.27%,其中有 73%來自父母或家人供給;約 27% 來自工作所得。可見高中職階段之青少年,大多已有可支配之零用錢, 而根據 Clarkberg、Stolzenberg 與 Waite(1995)的研究發現,雖然擁有金 錢多寡不會影響 18 至 22 歲男性是否選擇同居;但對 18 至 22 歲經濟 能力佳的女性而言,較偏好同居為其與伴侶在一起的方式。除上述外, 國內外幾乎沒有探討青少年可支配零用錢與同居態度的相關研究,故. 21.
(30) 研究者欲於本研究中加以瞭解。 (六)異性交往情形: Manning et al.(2007)的研究顯示,從未與異性約會的青少年比起有 異性約會經驗者,比較不期待進入同居生活,此研究結果與我國學者 單懷聖(1995)及李雅文(2004)的研究結果相似。單懷聖(1995)、 李雅文(2004)分別研究臺北市及臺中地區高中職學生的同居態度, 均發現從未與異性交往之青少年會較不傾向同居;林淑貞(1994) 、李 雅惠(2006)以我國大學生為研究對象,亦得出有與異性交往經驗者, 較傾向同居。由上述可知,有異性交往經驗之青少年,可能較認同婚 前同居。. 二、家庭背景因素 除個人背景因素外,家庭背景對於個體價值觀建立影響甚鉅,以 下就父母婚姻狀況、知覺父母婚姻關係以及家庭社經地位對個體同居 態度的影響討論之。 (一)父母婚姻狀況: 過去有許多學者研究過父母親之婚姻狀態對個體同居態度之影 響,結果如下:Johnson(2005) 與 Manning et al.(2007)皆以 18 歲以下青 少年為研究對象,均發現來自雙親家庭之青少年較不傾向同居,但李 雅文(2004)對高中職學生的研究結果顯示,來自雙親家庭之青少年. 22.
(31) 與來自其他家庭結構者相比,較傾向同居;Bumpass 和 Sweet(1989)、 Wolfinger(2005)、Benokraitis(2005)以及李雅惠(2006)的研究則發現 來自離婚家庭的子女,較容易同居,對同居之態度會較為贊同。而 Cunningham 與 Thornton(2007)以及 Manning et al.(2007)的研究則發 現,父母離婚的子女較傾向同居,而離婚後又再婚之子女又更傾向於 同居。此外,Johnson(2005)的研究亦指出,在同居家庭中長大的孩子, 因經歷過父母在一段沒有承諾關係的伴侶生活,因此對同居的看法較 為贊同。並且,Johnson(2005)也認為在同居家庭長大的孩子會學習父 母這樣的行為,將來也較可能採取同居。整體而言,雖學者們在該背 景變項對同居態度之影響上,有其不同的看法,但較多認為來自離婚、 再婚以及同居家庭之子女,較傾向同居。 (二)知覺父母婚姻關係: 林淑貞(1994)對大學生的研究以及李雅文(2004)對高中職學 生所做的研究結果均表示,知覺父母經常吵架、婚姻不和諧的子女, 較為傾向同居,或許是因為知覺父母的婚姻不和諧,認為同居可試驗 彼此的相處,而傾向婚前同居。 (三)家庭社經地位: Manning et al.(2007)對青少年的研究發現,來自父母經濟狀況較 佳、教育程度較好的子女,較不傾向同居;而 Bumpass 和 Sweet(1989) 對同居者的研究也發覺來自低經濟收入家庭的子女較容易選擇同居,. 23.
(32) Wiik(2009)則發現父母教育程度低的子女,較容易進入同居關係;但不 同於前述的研究結果,Bumpass 和 Sweet(1989)的研究認為父母親的教 育程度愈高,其子女婚前同居的比例愈高,其中又以有高教育程度的 父親,子女同居的比例最高,作者分析是因高教育程度之父母較能用 開放的態度看待子女的同居行為。綜觀上述,國外學者們在父母社經 地位對子女同居態度之影響的看法有所差異;而在國內則較缺乏這樣 的研究,故本研究欲探討之,再加以與國外研究結果相比較。. 上述研究皆將同居態度視為一整體概念進行探究,但研究者發現 前述諸多學者設計之同居態度題項應可歸納為不同意涵,故本研究欲 將同居態度分面向,並加以釐清背景變項是否對不同面向之同居態度 有所影響。. 24.
(33) 第二節 青少年對婚姻的期待 本節擬就婚姻期待之意涵與測量以及影響婚姻期待之相關因素加 以分析。. 壹、婚姻期待之意涵與測量 過去,「婚姻期待(expectation of marriage)」一詞依不同的研究目 的,有不同的解釋。依心理學辭典對「期待」一詞的說明,認為「期 待」是指對未來事件的預期認知(溫世頌,2006) 。而本研究所定義的 「婚姻期待」即為青少年在社會化過程中,所知覺到有關婚姻的一切 事項,進而預期自己將來是否會結婚。然而,除了本研究對「婚姻期 待」的定義外,過去亦有學者認為「婚姻期待」即意旨對婚姻實際生 活的憧憬(張家伶,2009;Dillion, 2005; Silliman & Schumm, 2004),其 測量工具之內容亦與本研究不同,將於下個段落加以分析之。 由上述「婚姻期待」之意涵可知,由於研究目的的不同,其對該 名詞的定義及測量也有所差異,以下分別就將「婚姻期待」定義為未 來是否想進入婚姻生活以及對婚姻生活之憧憬兩種意涵的測量研究做 分析:. 一、將「婚姻期待」定義為未來是否想進入婚姻生活 國內有關探討青少年未來是否想進入婚姻的相關研究之題項大多 包含在「婚姻態度」的研究中。李閏華(1993)、陳素琴(1999)、戴. 25.
(34) 靜文(2002) 、蘇倩雪(2002) 、李雅文(2004) 、龔鈴智(2005)以及 林喬瑩(2006)的研究,皆是探究有關高中職階段之青少年的婚姻態 度,且對其中「婚姻意向」該面向的定義,與本研究的「婚姻期待」 意思相似,但題項範圍更廣,更強調研究對象對於將來進入婚姻生活 的企圖心。而 McGinnis(2003)也認為「期待」不等同「意向」 , 「意向」 則包含了「期待」 ,可見「意向」一詞確實較「期待」為強烈。有鑑於 此,為符合研究目的,本研究不使用「婚姻意向」 ,而採用「婚姻期待」 來表示高中職階段之青少年未來是否想結婚。 Crissey(2005)研究浪漫關係經驗是否對不同種族之 7-12 年級青少 年的婚姻期待有影響,其研究中對「婚姻期待」之定義為「未來是否 想 進 入 婚 姻 」。 該 研 究 在 「 婚 姻 期 待 」 之 測 量 上 , 採 用 National Longitudinal Study of Adolescent Health 中第二波的面訪問題:「你認為 你在 25 歲時,是否會結婚?」. 二、將「婚姻期待」定義為對婚姻生活之憧憬 另一部份之研究將「婚姻期待」聚焦於討論對婚後生活的期待, 如 Dillion(2005)研究來自離婚及暴力家庭之大學生對未來婚姻之期 待,其使用 Jones 與 Nelson 於 1996 年編製的 「婚姻期待量表」(Marriage Expectation Scale, MES),以測未婚大學生對婚姻生活之協調感、公平 感以及親密感,並依施測對象的得分高低,分成「非真實性理想婚姻. 26.
(35) 期待」、「真實性婚姻期待」以及「非真實性悲觀婚姻期待」;而 Silliman 及 Schumm(2004)針對青少年的婚姻知覺及對婚前伴侶教育之參與意 願與偏好之研究,改編 Olson 與 Fournier 在 1994 年所發展的 Awareness of Attitudes and Relationship Expectations(AWARE)量表,內容包括調 適、愛與婚姻、性、角色、期待、婚姻滿意、溝通、關係問題、衝突、 親職及財務等題項,主要測量對實際婚姻生活的想法。在國內,張家 伶(2009)研究高雄縣跨國夫妻之婚姻期待、自我概念、依附風格對 婚姻滿意度的影響,其以「責任與承諾」、「愛與歸屬」及「婚姻的 維持」三面向來測量「婚姻期待」。 綜觀前述,「婚姻期待」之意涵及測量因不同的目的及對象而有 不同。由於本研究考量對象為高中職階段之青少年,考量其實際進入 婚姻生活尚有一段差距,故不著重於對婚姻生活之評價,而採 Crissey (2005)對「婚姻期待」之定義為「未來是否想進入婚姻」,並且不使用 語氣較為強烈的「意向」,而採用「期待」一詞。. 貳、影響婚姻期待之因素 相似於同居態度之過去研究,在婚姻期待的部分,亦有學者們曾 針對影響婚姻期待的相關因素作探討,惟針對青少年的分析文獻亦為 有限,故將有關其他研究對象的研究一併討論之。以下分別就個人背 景變項以及家庭背景變項對青少年婚姻期待之影響作探討:. 27.
(36) 一、個人背景因素 (一)性別: Thornton 與 Young-DeMarco(2001)分析 1960 至 1990 年代間,美 國民眾對家庭議題態度之趨勢變化。其中,一份於 1976 至 1998 年對 青少年之調查結果發現於 1990 年代晚期,大多數的美國高中生未來會 想結婚,且該比例從 1976 年之後逐漸增加,尤其是高中女生,認為好 的婚姻是很重要的,會想選擇結婚,高中男生認同的比例少一些,但 也是傾向未來會選擇結婚;在國內,陳素琴(2000)對阿美族中學生 的研究則發現,阿美族中學男生對於追求婚姻生活的意願強烈,女生 的肯定程度則較男生為低。戴靜文(2002)對屏東縣高中職學生、龔 鈴智(2005)對高雄縣高職學生以及林喬瑩(2006)對臺南縣高中職 學生之研究結果亦發現男性青少年與女性相比,較傾向未來要進入婚 姻。陳素琴(2000)分析其可能原因為過去學者 Coombs(1991)提出男 性是婚姻生活中最大的受益者,而女性結婚後可能喪失許多資源,故 產生其結果(引自陳素琴,2000) 。是故,過去對不同性別之青少年的 婚姻期待研究結果並不一致,再加上時代的改變,倡導兩性平等及女 權主義的聲音高漲,或許現今較想進入婚姻生活的人,不再是過去認 為總以家庭生活為重的女性,而是男性。 (二)學校類別: 單懷聖(1995)與李雅文(2004)的研究均發現高職學生較高中. 28.
(37) 學生認同結婚,也較傾向進入婚姻生活。單懷聖(1995)分析由於高 中和高職的學校屬性不同,對未來規劃也有所差異,大多高中學生以 升學為主,高職學生畢業後隨即就業或計畫結婚的可能性較大。但隨 著時代變遷,升學制度及社會風氣已有所改變,是否高職學生仍舊較 高中學生期待進入婚姻也是值得探究的。 (三)婚姻與家庭課程經驗: 賴佳玲(2007)針對 20 至 40 歲的未婚女性作研究,發現有參加 過性別教育課程之未婚女性較傾向進入婚姻。故研究者推測有接觸過 婚姻與家庭相關課程(包括擇偶與婚姻、兩性交往等)之青少年的婚 姻期待也會較高,但仍需本研究加以證實。 (四)宗教信仰: 單懷聖(1995)與李雅文(2004)對高中職學生的研究皆發現, 有宗教信仰之青少年,較認同婚姻生活;Manning et al.(2007)的研究也 發現有較虔誠之宗教信仰者,對於進入婚姻,保持較高的期待。然而, 陳素琴(2000)對阿美族中學生的研究結果卻顯示其婚姻態度並不因 宗教信仰的不同或是有無宗教信仰而有差異。基本上,雖陳素琴(2000) 的研究結果不同於其他學者認為宗教信仰對婚姻之期待有直接的影 響,但李雅文(2004)提出無論東方或是西方教義,對於婚姻都還是 以高道德標準來看待,也可能因此讓有宗教信仰者對婚姻較為認同、 對進入婚姻抱有期待。. 29.
(38) (五)每月可支配零用錢: Clarkberg et al.(1995)從縱貫研究資料中,分析金錢是否會對個體於 18 至 22 歲以及 23 至 32 歲時,決定進入婚姻或同居造成影響。結果發 現無論是哪個年齡階段之男性,其擁有金錢,皆較不想結婚;對女性 則沒有顯著的影響。至於對高中職階段的青少年而言,可支配的金錢, 是否會影響其對婚姻的期待,目前尚無相關之研究資料,期望能於本 研究中瞭解。 (六)異性交往經驗: Manning et al.(2007)對 7、9 及 11 年級之青少年的婚姻期待研究發 現,從未與異性約會者,對婚姻的期待較低;而林喬瑩(2006)的研 究也認為有過與異性交往經驗的高中生會傾向進入婚姻,與李雅文 (2004)的研究結果雷同,李雅文(2004)分析因從未與異性交往過 之青少年,不若與異性交往過之青少年,會去思考未來的婚姻。綜合 學者們的研究結果可知,有與異性交往經驗者,其婚姻期待較高。. 二、家庭背景因素 (一)父母婚姻狀況: Manning et al.(2007)的研究認為來自雙親家庭的青少年其婚姻期 待最高,來自單親或是父母同居之青少年有較低的婚姻期待。而 Crissey (2005)的研究則發現來自單親家庭的男性青少年與來自繼親家庭的女. 30.
(39) 性青少年之婚姻期待較低;但陳素琴(2000)將父母婚姻狀況分為完 整、離異、鰥寡及再婚四類,以瞭解不同父母婚姻狀況與婚姻態度的 關係,結果卻發現,來自父母再婚之阿美族中學生是最傾向進入婚姻 生活的,而父母離異者,最不傾向進入婚姻。由上述可知,來自父母 離婚的青少年,較不期待結婚;但最期待婚姻之青少年的父母婚姻狀 況則無一定論。 (二)知覺父母婚姻關係: 李閏華(1993)研究父母婚姻關係對子女婚姻態度之影響,結果 顯示父母婚姻的和諧程度是會影響青少年子女對結婚的意向;林喬瑩 (2006)的研究也認為高中職學生所知覺的父母婚姻關係親密度愈 高、衝突及分離現象愈少,其對婚姻的態度愈正向,與李雅文(2004) 的研究結果相同。而陳素琴(2000)的研究也有類似的發現,陳素琴 (2000)之研究結果發現父母「經常吵架」者其對進入婚姻的意向最 低,但「稍有衝突」者較「和諧」者對結婚意向的肯定度高,作者分 析就衝突理論而言,衝突有時對群體是有正面性的功能,端看父母婚 姻有衝突時,兩人是如何解決的,若能體會衝突的意義,不見得會使 其關係不和諧。整體而言,若父母關係處於時常衝突、吵架者,其對 進入婚姻的期待也會受影響。 (三)家庭社經地位 陳素琴(2000)及李雅文(2006)對青少年婚姻態度之研究均發. 31.
(40) 現,父母之社經地位對其婚姻態度無顯著的影響;但 Manning et al. (2007)的研究發現,來自父母收入及教育程度較好之青少年子女,會有 較高的婚姻期待,該研究中亦針對母親的教育程度作分析,發覺母親 教育程度低於高中學歷者,其子女較不傾向進入婚姻。綜合上述研究 結果可知,父母之收入及教育程度較佳者,其婚姻期待較高,原因可 能如同過去學者 Kinnunen 與 Pulkkinen(1998)所說,夫妻的社經地位 會影響其婚姻生活及婚姻品質(引自陳素琴,2000) ,因而再進一步影 響子女的婚姻期待。. 32.
(41) 第三節 青少年對同居的態度與婚姻期待之關聯 本節擬就同居與婚姻之相關研究以及同居態度與婚姻期待之相關 性兩部分討論之。. 壹、同居與婚姻之相關研究 過去有關同居與婚姻的相關研究,有部分討論婚前同居對夫妻的 婚 姻 滿 意 度 或 婚 姻 品 質 之 影 響 ( 如 : Bumpass & Sweet, 1989; Hohmann-Marriott, 2006; Raymo et al., 2009; Stanley, Rhoades, & Markman, 2006; Thomson & Colella, 1992);有部分將研究對象鎖定為正 處於同居關係的同居者,探討其是否想進入婚姻(如:Brown, 2000; Bumpass et al., 1991; McGinnis, 2003; Oppenheimer, 2003; Sassler, 2004);此外,另有學者討論個體要選擇進入同居關係或是進入婚姻關 係時,是否會受其他背景因素的影響(如:Clarkberg et al., 1995; Wiik, 2009)。由於同居可說是民眾對婚姻觀念改變後所產生的 (Bumpass, 1990),故如同上述眾多學者的研究即為同時討論兩者間的關係。. 貳、同居態度與婚姻期待之相關性研究 Kasearu(2010)以336位大學生為研究對象,瞭解其對未來組成家庭 的想法,發現其中有50.4%未來傾向結婚,17.6%傾向同居,有32%並 未表態。Manning et al.(2007)研究約1300位青少年對同居的期待以及婚 姻的期待,發現有大約37.9%的青少年期待循著傳統的模式,將來直接. 33.
(42) 結婚,有高達50.2%的青少年較希望將來採取先同居後結婚的模式,然 而問及是否能接受只同居不結婚時,認同之青少年卻不多(6.4%)。其研 究結果與國內李雅文(2004)對臺中地區高中職學生之施測結果相似, 該研究分別瞭解高中職學生對傳統婚姻的態度以及對同居的態度,研 究發現高達78%至80%之青少年未來想要進入婚姻,然而,對於同居也 有高於半數抱持贊同之態度,其中尤其贊成同居能試驗雙方能否相 處,但問及是否同意以同居取代婚姻時,卻只有將近半數的青少年傾 向同意,故可推測其對不同目的之同居抱有不一致的態度。上述 Manning et al.(2007)以及李雅文(2004)的研究結果與Martin、 Martin 及 Martin(2001)分析過去學者們的觀點提出之看法類似,他們指出青 少年並非想用同居取代傳統的婚姻制度,反而是希望婚姻更有保障、 更穩定,因而想先同居。但,過去研究卻發現先同居再結婚之伴侶, 並非能有較好的婚姻(Benokraitis, 2005),因為會採取婚前同居的人,容 易缺乏解決問題的能力,並且對於婚姻生活中的挫折容忍度較低,當 在婚姻中遇到困難,即容易選擇逃避或離婚。 至於同居態度與婚姻態度之關聯為何?研究者統整過去的相關研 究文獻,發現有關同居態度與婚姻態度之相關性的研究極少,僅簡維 昌(2009)的研究中有提及。簡維昌(2009)在對不同世代未婚者之 同居態度與婚姻態度的研究中,發現年輕世代之未婚者,比起年長世 代之未婚者在對同居及婚姻上都分別呈現較為認同的態度;而在測量. 34.
(43) 其同居態度與婚姻態度的相關性時,卻發現兩者間並未有顯著的相 關,同居態度僅與婚姻態度中的婚姻信念呈正相關,與婚姻評價、感 受及意向皆無顯著的相關性,意指未婚者愈認同同居,對婚姻之信念 也保持愈為認同的態度;但在與婚姻評價、感受及意向上,並無太大 的關聯。然而,因為「同居」的產生,導致民眾不再以「婚姻」為情 投意合的雙方唯一共同生活的模式(Sussman et al., 1999),學者 Kasearu (2010)更認為家庭價值的改變,促使民眾能接受暫時性的同居關係,對 於婚姻的承諾及期待已逐漸降低,甚至不覺得同居與婚姻有所差別。 有鑒於此,若能瞭解下個世代—青少年在該議題上之想法,將能在教 育上使力,以建立大眾有關婚姻之正確價值觀。. 綜合以上論述,本研究針對青少年的同居態度對其婚姻期待之影 響作進一步之探討,又青少年是否會因不同面向的同居態度影響其對 婚姻之期待,亦為研究者所欲探究。故研究者在瞭解同居態度對婚姻 期待之影響上,除了觀察整體同居態度對婚姻期待的影響外,亦將同 居態度分面向進行探究。. 35.
(44) 第三章 研究設計 本研究採問卷調查法,資料來源為林如萍 2012 年「高中生婚前教 育計劃」 。以下依序從研究架構、研究假設、研究對象、研究工具、實 施程序、資料處理方法,加以說明。. 第一節 研究架構 本研究依據研究目的,擬定之研究架構,如圖 3-1-1 所示:. 同居態度 試婚 社會壓力 婚姻替代 親密關係. 背景變項 個人背景變項. 家庭背景變項. 性別. 父母婚姻狀況. 學校類別. 知覺父母婚姻關係. 婚姻與家庭課程經驗. 家庭社經地位. 宗教信仰 每月可支配零用錢 異性交往經驗. 圖 3-1-1 研究架構圖 36. 婚姻期待.
(45) 第二節 研究假設 根據研究架構及文獻探討,本研究針對研究目的提出之假設如下: 一、 青少年的個人及家庭背景變項對於同居態度有顯著預測力。 1-1 青少年的個人及家庭背景變項對整體同居態度有顯著預測力。 1-2 青少年的個人及家庭背景變項對同居態度之「試婚」有顯著預 測力。 1-3 青少年的個人及家庭背景變項對同居態度之「社會壓力」有顯 著預測力。 1-4 青少年的個人及家庭背景變項對同居態度之「婚姻替代」有顯 著預測力。 1-5 青少年的個人及家庭背景變項對同居態度之「親密關係」有顯 著預測力。 二、 青少年的個人及家庭背景變項對於婚姻期待有顯著預測力。 三、 青少年之同居態度在個人及家庭背景變項對婚姻期待之預測力 中,具有中介作用。 3-1 青少年對整體同居態度在個人及家庭背景變項對婚姻期待之預 測力中,具有中介作用。 3-2 青少年對同居態度之「試婚」在個人及家庭背景變項對婚姻期 待之預測力中,具有中介作用。 3-3 青少年對同居態度之「社會壓力」在個人及家庭背景變項對婚. 37.
(46) 姻期待之預測力中,具有中介作用。 3-4 青少年對同居態度之「婚姻替代」在個人及家庭背景變項對婚 姻期待之預測力中,具有中介作用。 3-5 青少年對同居態度之「親密關係」在個人及家庭背景變項對婚 姻期待之預測力中,具有中介作用。. 38.
(47) 第三節 研究對象 壹、母群體範圍 本研究以全臺灣(除金馬地區及澎湖縣)就讀高中及高職一至三 年級的學生為研究母群體。根據教育部統計處(2012a)的資料顯示, 臺灣地區 100 學年度的高中職學生共 763,016 人,其中高中人數為 399,443 人;高職人數為 363,573 人,人數比例約為 1.1:1。. 貳、抽樣與樣本數 根據 Krejcie 與 Morgan(1970)的說法,當隨機抽樣時,在 3%的抽 樣誤差及 97%的信賴水準下,其母群體為 1,000,000 人時,有效樣本應 至少為 1,067 人。再考量廢卷率,本研究共發放 1,573 份問卷。. 參、預試研究對象 Gorsuch(1983)提出進行因素分析時,受試樣本總數不得少於 100 人,且題項與受試者的比例最好為 1:5(引自吳明隆、涂金堂,2010)。 故本研究之問卷預試以北部兩所高中學生為施測對象,共發出 250 份 問卷,回收問卷 207 份,回收率為 82.8%,刪除無效卷 2 份,得有效卷 205 份,回收問卷之有效率為 99.03%,進行探索性因素分析,以檢驗 其建構效度。. 39.
(48) 肆、正式研究對象 本研究依照地區分為北(包括基隆市、臺北市、新北市、桃園縣、 新竹市、新竹縣) 、中(包括苗栗縣、彰化縣、臺中市、南投縣、雲林 縣) 、南(包括嘉義市、嘉義縣、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和東(包 括宜蘭縣、花蓮縣、臺東縣)四個區域,並依地區就學人數進行「分 層比例抽樣」。問卷將以班級為單位進行發放,而依照教育部統計處 (2012b)之資料顯示,目前臺灣地區高中職平均班級人數約為 40 人, 故共發放 39 班,依高中職人數比例計算,高中發放 21 班,高職發放 18 班(如表 3-3-1)。共發出 1573 份問卷,回收 1507 份問卷,回收率 為 95.80%,刪除無效問卷以及具遺漏值之問卷 206 份,得有效樣本 1300 份,有效率為 86.26%(如表 3-3-2)。. 表 3-3-1 全臺灣高中職學生人數與抽樣班級分配表 高中. 高職. 學生人數. 區域 人數比. 抽取 班級數. 學生人數. 區域 人數比. 抽取 班級數. 總班級數. 北 中 南. 184,829 86,045 107,415. 9 4 5. 11 4 5. 148,582 105,050 97,474. 12 8 8. 8 5 4. 19 9 9. 東. 21,154. 1. 1. 12,467. 1. 1. 2. 總計. 399,443. 21. 363,573. 18. 39. 資料來源:教育部統計處(2012a;2012b). 40.
(49) 表 3-3-2 預試與正式施測各區發出與收回樣本數. 預試. 施測. 發出. 回收. 回收率. 有效卷. 回收. 班級數. 份數. 份數. (%). (人). 有效率(%). 高中 1. 2. 100. 70. 70. 70. 100. 高中 2. 3. 150. 137. 91.3. 135. 98.5. 5. 250. 207. 82.8. 205. 99.03. 北區高中 1. 2. 85. 84. 98.82. 72. 85.71. 北區高中 2. 1. 42. 37. 88.10. 35. 94.59. 北區高中 3. 2. 82. 80. 97.56. 70. 87.50. 北區高中 4. 1. 45. 42. 93.33. 35. 83.33. 北區高中 5. 1. 38. 38. 100. 34. 89.47. 北區高中 6. 2. 72. 69. 95.83. 66. 95.65. 北區高中 7. 2. 93. 93. 100. 75. 80.65. 中區高中 1. 2. 80. 80. 100. 63. 78.75. 中區高中 2. 1. 42. 40. 95.24. 38. 95.00. 中區高中 3. 1. 43. 43. 100. 39. 90.70. 南區高中 1. 2. 82. 82. 100. 76. 92.68. 南區高中 2. 2. 72. 70. 97.22. 55. 78.57. 南區高中 3. 1. 42. 32. 76.19. 25. 78.13. 東區高中 1. 1. 38. 36. 94.74. 33. 91.67. 北區高職 1. 2. 100. 96. 96. 79. 82.29. 北區高職 2. 3. 107. 100. 93.46. 82. 82.00. 北區高職 3. 3. 119. 100. 84.03. 92. 92.00. 中區高職 1. 1. 41. 40. 97.56. 30. 75.00. 中區高職 2. 2. 79. 75. 94.94. 63. 84.00. 中區高職 3. 2. 76. 76. 100. 68. 89.47. 南區高職 1. 1. 40. 39. 97.5. 33. 84.62. 南區高職 2. 1. 34. 34. 100. 29. 85.29. 南區高職 3. 2. 78. 78. 100. 73. 93.59. 東區高職 1. 1. 43. 43. 100. 35. 81.40. 1573. 1507. 95.80. 1300. 86.26. 預試總計 正式施測. 正式總計. 41.
(50) 第四節 研究工具 研究者參酌國內外學者對同居態度與婚姻期待之相關研究後,編 擬問卷為研究工具以進行資料蒐集之工作。問卷包括「個人及家庭背 景資料」、「同居態度量表」、「婚姻期待問卷」三部分,以下分別說明 之:. 壹、 個人及家庭背景資料 「個人及家庭背景資料」包括「個人背景變項」 : 「性別」 、 「學校 類別」、「婚姻與家庭課程經驗」、「宗教信仰」、「每月可支配零用錢」 以及「異性交往經驗」六部分; 「家庭背景變項」包括「父母婚姻狀況」 、 「知覺父母婚姻關係」以及「家庭社經地位」三部分,說明分別敘述 如下:. 一、「個人背景變項」 (一)性別: 包括「男生」和「女生」 ,進行多元迴歸時,將性別處理成虛擬變 項,分別編碼 1 和 0。 (二)學校類別: 包括「高中」和「高職」 。進行多元迴歸分析時,將學校類別轉換 成虛擬變項,分別編碼 1 和 0。 (三) 婚姻與家庭課程經驗: 在此所指婚姻與家庭相關課程,包括高中及高職家政課之「擇偶. 42.
(51) 與婚姻」及「性別的人我關係」 、護理課之「兩性交往」及「婚姻準備」 及公民與社會之「情愛關係與自主」等主題(教育部,2010;教育部 中等教育司,2011) ,並於題項中加以說明。其選項包括「是」和「否」, 進行多元迴歸時,將婚姻與家庭課程經驗處理成虛擬變項,分別編碼 1 和 0。 (四)宗教信仰: 包括「佛教」、「道教」、「民間信仰」、「一貫道」、「回教」、「天主 教」 、 「基督教」 、 「無宗教信仰」以及「其他」 ,進行多元迴歸時,將「佛 教」 、 「道教」 、 「民間信仰」 、 「一貫道」 、 「回教」 、 「天主教」 、 「基督教」 及「其他」合併為「有宗教信仰」 ,並將宗教信仰處理成虛擬變項,以 「無宗教信仰」為參照組,分別編碼 1 和 0。 (五)每月可支配零用錢: 本研究定義之每月可支配零用錢為扣除生活必需費用(如房租及 交通費)後,可使用之金錢。根據行政院主計處(2009)之調查,發 現 15-24 歲青少年可支配零用錢平均約為 4543 元,而本研究之研究對 象為高中職學生,年齡範圍在 15 至 18 歲間,其可使用之零用錢應比 18 歲以上之青少年來得少;且在巫貞慧(2002)的研究中發現,位於 北部及南部之 15 至 18 歲青少年平均每月可支配的零用錢在 2000 元以 下者佔百分之 60 以上。考量上述,本研究將青少年可支配之零用錢之 分類為「無」 、 「1000 元以下」 、 「1001-2000 元」 、 「2001-3000 元」 、 「3001. 43.
(52) -4000 元」以及「4001 元以上」 ,分別編碼 1 至 6,進行多元迴歸時, 將「2001-3000 元」 、 「3001-4000 元」及「4001 元以上」合併為「2001 元以上」 ,並將每月可支配零用錢處理成虛擬變項,分為「無」 、 「1000 元以下」、 「1001-2000 元」、 「2001 元以上」 ,以「無」為參照組。 (六)異性交往經驗: 包括「目前有男∕女朋友」、 「有交往過,目前無男∕女朋友」和「從 未交往過」 ,進行多元迴歸時,將「目前有男∕女朋友」及「有交往過, 目前無男∕女朋友」合併為「有異性交往經驗」;「從未交往過」為「無 異性交往經驗」 ,並將異性交往經驗處理成虛擬變項,以「無異性交往 經驗」為參照組。. 二、「家庭背景變項」 (一)父母婚姻狀況: 包括「已婚」 、 「喪偶」 、 「離婚」 、 「再婚」以及「其他」 ,在統計有 效卷時,因勾選「其他」者,狀況特殊,數量極少,故視為廢卷;而 進行多元迴歸時,將「已婚」及「再婚」合併為「有偶」 ,並將父母婚 姻狀況處理成虛擬變項,以「有偶」為參照組。 (二)知覺父母親的婚姻關係: 包括「非常不和諧」、「不和諧」、「普通」、「和諧」以及「非常和 諧」,分別編碼 1 至 5,分數愈高,表示知覺父母婚姻關係愈和諧。. 44.
(53) (三)家庭社經地位: 在評定家庭社經地位上,本研究參考林生傳(2000)依 Hollingshed 於 1975 年設計之「兩因素的社經地位指數」(Two Factors Index of Social Position)的方法,再考量我國社會實況後,酌予修改而成的計算 方式。其計算時,同時考量職業等級及教育程度,兩者皆採父母較高 之一方為準。而後之計算過程如表 3-4-1 所示,為職業等級指數乘以 「7」,教育程度指數乘以「4」,此加權合併後即為「社經地位指數」 。 再依此計算結果分為五等級,分別為:社經地位指數 11 至 18 為「第 一等級」 、19 至 29 為「第二等級」 、30 至 40 為「第三等級」 、41 至 51 為「第四等級」、52 至 55 為「第五等級」。 本研究進一步將「第一等級」與「第二等級」並列為「低社經地 位」;「第三等級」為「中社經地位」;「第四等級」與「第五等級」並 列為「高社經地位」 ,分別編碼 1 至 3。進行多元迴歸分析時,將家庭 社經地位轉換成虛擬變項,以「高社經地位」作為參照組。 表 3-4-1 社經地位等級計算表 職業 等級. 職業指數 教育. 教育程度. 社經地位. 社經地位. 加權值. 程度. 加權值. 指數. 等級. Ⅰ. 1x7. Ⅰ. 1x4. 1x7+1x4=11. Ⅰ(11~18). Ⅱ. 2x7. Ⅱ. 2x4. 2x7+2x4=22. Ⅱ(19~29). Ⅲ. 3x7. Ⅲ. 3x4. 3x7+3x4=33. Ⅲ(30~40). Ⅳ. 4x7. Ⅳ. 4x4. 4x7+4x4=44. Ⅳ(41~51). Ⅴ. 5x7. Ⅴ. 5x4. 5x7+5x4=55. Ⅴ(52~55). 本研究家庭 社經地位區分 低 中 高. 資料來源:參考自林生傳(2000)。教育社會學(三版)(頁 50) 。高雄市: 復文。 45.
(54) 貳、同居態度量表 一、預試量表: (一)量表內容 本量表內容在考量研究目的後,主要參考 Bumpass et al.(1991)、李 雅文(2004)以及簡維昌(2009)所編製之測量工具。Bumpass et al.(1991) 分別設計與異性伴侶同居的原因,以及不應在婚前與異性伴侶同居的 原因,詢問 35 歲以下同居者認為該原因的重要性,讓研究對象分別以 7 點量表填答之,雖研究對象與本研究不相同,但考量其部分題項內容 與本研究所欲探究的內涵相近,且應為青少年可填答,故參考之;李 雅文(2004)編擬之「同居態度量表」 ,施測對象為高中職學生,與本 研究對象一致,並且因吳明隆及涂金堂(2010)提出量表堪用的程度 其 Cronbach α 值應至少大於.7,而該量表的 Cronbach α 值達.7905,高 於.7,故研究者也將參考之;簡維昌(2009)編制的「未婚者之同居態 度量表」 ,其 Cronbach α 值達.947。雖其研究對象亦與本研究對象不一 致,但其部分題項內容亦與研究者所欲測量之內涵相似,因此研究者 也將列為參考之量表。 除上述三研究者之研究工具外,本研究為考量測量工具之適切性 與完整性,將參酌國內外其他相關領域學者之測量工具內涵(參考表 2-1-3)以及黃德祥(2000)針對青少年同居狀況之論述,自行編擬並 命名出六面向,其中,11 個題項修改或採用自上述三量表,再加上研.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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