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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休閒

第一節 概論

根據調查,台灣青少年最希望政府提供的服務是豐富、可及性高、切合休閒潮流及 青少年需求的休閒場所,這也顯現出休閒在青少年生活與成長過程中的重要角色。

青少年休閒在個人與社會層面都極為重要。在個人層面,休閒活動可以豐富青少年 現在及將來的生活品質,使其能夠享受生活;可以從中體驗到愉悅與自由感;可以促進 身心健康;協助建立生活與社交技巧;提供學習的機會、獲得成就感的機會、自我發展 的機會、以及精神成長的機會;可以從中建立其自信、獨立、與自尊;使其能夠對於時 間做建設性與有意義的運用;使其具有審美的能力、能夠進行創造性的自我表達。

在社會層面,休閒活動可以強化青少年與家庭及社會的聯繫;讓青少年從中認同社 會與凝聚向心力;使青少年分享共同價值與目標、建立歸屬感;可以從中建立共同身分,

分享共同光榮;使其具有文化自覺;也可以從中促進青少年與社會的互動與溝通。

青少年有冒險、尋求刺激的天性。與其任由青少年飆車發洩,不如為他們安排較好 的冒險活動,例如溯溪、攀岩、登高山或衝浪等刺激又充滿挑戰的戶外活動。許多研究 指出,如果青少年持續參加休閒活動,不僅溝通能力變得更好、心理問題較少、學業成 績進步,喝酒、嗑藥及犯罪等情況也會較少發生。有名的「亮燈籃球場效果」理論即指 出:亮燈開放籃球場到深夜,讓青少年充分運用,可以讓青少年犯罪率大幅降低。

無論如何,台灣青少年目前在休閒方面還存在不少阻礙因素:例如課業壓力、資源 不足、缺乏休閒教育與指導、資訊不足等等。社會對於一些青少年新興的休閒活動—例 如上網—容易抱持比較懷疑的看法,父母對於比較具冒險性、挑戰性的活動也較為保 留。這些都是需要政府協助青少年加以克服的課題。

第二節 現況與趨勢

一、我國青少年每週平均休閒時間為11至12小時,看電視、上網、球類運動、逛街是主 要的休閒活動

根據調查,12-14 歲青少年每週平均花在休閒上面的時間為 11.6 小時 ,15-24 歲青 少年每週平均花在休閒上面的時間為 12.2 小時。青少年在非假日的休閒活動以看電 視等靜態休閒活動為主。在動態方面以戶外性活動和體育性為主,包括逛街、從事 球類運動、登山;靜態活動則以上網(打電動)、看書、與同學聊天(講電話)、看 電影為主。籃球為最受歡迎的球類運動。

二、青少年每週運動次數以一次至兩次居多,平均每次運動時間以一小時以下居大部分 根據調查,15-22 歲青少年每週從事運動比例最高的為一次,約占 40%左右(參見 圖 9-1)。在有從事運動的青少年當中,大約有 48%的人平均每次運動時間在一小時 以下(參見圖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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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 一次 二次 三次 四次 五次 六次 七次

每週運動次數

(%)

15-18歲 19-22歲

圖 9-1:15-22 歲青少年平均每週從事運動次數 資料來源:體委會 (2003),我國國民運動意識之調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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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時以下 一至二小時 二至三小時 三小時以上

平均每次運動時間

(%)

15-18歲 19-22歲

圖 9-2:15-22 歲青少年平均每次運動時間

資料來源:體委會 (2003),我國國民運動意識之調查研究。

三、青少年參與休閒運動的動機以促進身體健康,讓心情愉快為主

研究指出,影響青少年參與休閒運動之前兩項主要動機為:保持身體健康、可以放 鬆心情,其他的重要動機包括學習新鮮事物、享受運動樂趣、想試試自己的能力、

培養興趣、可緩和課業壓力、有成就感、增廣見聞、同伴邀約、瞭解並肯定自我、

拓展知識領域等。

四、青少年對於休閒抱持正面看法

研究指出,我國青少年對於休閒抱持正向的看法,普遍認為休閒有助於健康、可以 充實生活與社會互動的技巧、可以和別人建立友誼與獲得歸屬感、增加個人快樂、

充沛個人精力。

五、團隊凝聚力是青少年認為最重要的運動價值觀

調查顯示,15-18 歲的青少年認為五種最重要的運動價值觀分別為「團隊凝聚力」、

「遵守規則」、「運動精神」、「努力」和「休閒」;19-22 歲的青少年則認為「團隊凝 聚力」、「努力」、「教育」、「休閒」和「遵守規則」是五種最重要的運動價值觀。

六、課業壓力及時間限制為青少年的主要休閒阻礙因素

在休閒阻礙方面,主要的因素來自於課業上的壓力(補習)、時間的限制(活動太 晚)、資源不足(如場地沒開放)、資訊不足、缺乏友伴。

七、公園及學校運動場館是青少年從事運動的主要場所;便利性與多樣性是青少年對於 休閒場所與設備的主要期待

在青少年從事運動的場所當中,最主要的前三項分別為公園、學校運動場館、私人 場館。縣(市)立運動場館、鄉鎮市區運動場館的青少年使用率大概只有前三者的 四分之一左右。青少年對於休閒場所或設備的期待主要以便利性、多樣性、符合時 代潮流為主。七成青少年希望於夜間開放學校場地設施;近八成希望強化社區型運 動設施。

八、電視是青少年獲得運動訊息的最主要來源

超過六成以上的青少年以電視做為獲得運動相關訊息的主要管道,以報章雜誌做為 主要管道的約有兩成。透過網路及廣播獲得運動訊息的都在一成以下(參見圖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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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 報章雜誌 網路 廣播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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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8歲 19-22歲

圖 9-3:青少年獲得運動相關訊息的管道

資料來源:體委會 (2003),我國國民運動意識之調查研究。

第三節 主要議題

一、建立青少年規律運動的習慣

雖然有超過九成以上的青少年從事運動,但是每週運動次數在三次以上的青少年不

到四成,顯現青少年規律運動的習慣仍有待進一步加強。

二、提供青少年充分的休閒場所與設備

在青少年認為政府應優先提供的福利措施當中,以「增設休閒活動場所」居首。近 幾年來,政府已積極提供青少年休閒活動場所,例如自九十一年度起輔助地方縣市 政府興設極限運動場地,截至九十二年底陸續完成 12 座,以供推動兼具挑戰自我、

年輕活力與個人風格等三大特色的極限運動。無論如何,有鑑於休閒活動對於青少 年生活品質的重要性,政府仍應積極增加青少年的休閒場所與設備。學校運動場館 是青少年最主要的運動場所之一,而多數青少年也希望由學校負責增設及供應課外 休閒運動需用的場所。如何協助學校增設休閒設施,並提高這些設施在非上課時間 的使用率,是在青少年休閒場所上的重要議題。

三、政府於規劃青少年休閒活動的空間及種類時,需切合青少年的需求,並強化青少年 的意見投入

青少年的休閒活動有多樣與多變的特性,同時除了便利性之外,青少年希望休閒場 所具有多樣性,並能跟上時代潮流。因此政府在規劃青少年休閒活動的空間與種類 時,需注意有無切合青少年的需求,而其中一個最有效的方法就是讓青少年的意見 投入成為相關政策決策的重要一環。特別是公園是青少年的重要休閒運動場所,根 據調查,有八成青少年認為社區運動公園、大型公園綠地應該設計佈置切合青少年 需要的體能訓練及遊戲場地設施,因此,在規劃公園的休閒運動設施時應重視在地 青少年的意見。此外,為了滿足青少年求新求變的需求,休閒運動的類型與設施也 應有更多的創新與突破,並能善用各地方的區域特色,規劃富有創意的青少年休閒 運動。

四、強化學校的休閒教育,提供充分的休閒資訊與休閒專業指導

學校實施體育教學對青少年休閒運動的參與有正面效益,但一般而言,各級學校在 課程標準、教材內容與課外活動方面都還不足以充分建立青少年正確休閒觀念、養 成愛好運動的興趣與習慣,以及習得休閒運動的基本技能。此外,根據調查,近八 成的青少年有休閒指導方面的需求,需要專業人員提供場地設備使用相關知識、運 動方法及運動規則指導, 並希望學校於課後輔導加入休閒運動輔導。

五、社會及父母對於青少年的新興、冒險性、探索性休閒活動應更為包容與鼓勵 社會對於青少年某些休閒活動—例如網咖、線上遊戲、街舞等,可能在沒有充分瞭 解之前就先貼上負面標籤。這種負面的態度可能扼殺青少年的創意與活力,也會使

得這些休閒活動以及其所代表的青少年次文化有被逼入地下化,與社會主流意見對 立的危險。除此之外,我國父母對於比較具有冒險性與探索性的活動也可能基於安 全考量而不予支持,而這些活動其實能夠提供青少年寶貴的機會,讓他們從中培養 獨立自主的精神、適應陌生環境的能力、以及探索新知的好奇心。這些特質不只有 益於其全人成長,也能成為以後生涯發展中的重要競爭力。

六、青少年的休閒運動需要榜樣帶領、形成風氣

青少年容易受到流行媒體、同儕團體的影響,因此,如果流行媒體與同儕團體鼓勵 具高危險度並游走於法律邊緣之替代性休閒行為,例如集體飆車等,就會對於青少 年有不好的影響。反之,如果流行媒體能提供青少年認同的正面休閒榜樣,並為同 儕團體所認同—例如籃球—就能有效帶動青少年的休閒運動風氣。

七、重視休閒資源分配的城鄉差距以及弱勢家庭缺乏休閒資源的問題

除了時間以外,許多青少年的休閒運動項目都需要場地、設備、資訊、指導等,而 這些在偏鄉地區可能都較為缺乏。一些新興休閒項目所需的花費,也可能是弱勢家 庭不容易負擔的。

第四節 政策目標與施政方向

一、增加休閒運動空間及場地設施資源 目標:

增建並改善休閒運動場所與設施,提高其使用率;善用台灣的山林及海域資源,開 發讓青少年容易親近大自然之休閒空間;休閒設施之規劃應重視便利性、可及性、

多樣性、流行性。

施政方向:

1. 採行維修經費補助與實質獎懲等相關配套措施,落實學校休閒運動場所的開放 政策;並為之加裝夜間照明設備,方便青少年於課後、晚間使用。

2. 檢討現行法規,釋放可供青少年休閒運用之空間。

3. 將現有地方體育館設施改善,充分利用閒置空間。

4. 結合教育界、司法界及科技專業人士,合作研發安全但更具挑戰性的場地設 備,以滿足青少年追求刺激、冒險犯難的需求。

5. 檢討法令,開放並建立具安全性的山林與海域休閒環境,鼓勵青少年朋友擁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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