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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公共參與

第一節 概論

亞里斯多德曾說:「沒有人會質疑立法者應該首務於年輕人的教育,因為忽視教育 必然會危及政體。公民的性格應被塑造以適合治理的型態,每一種治理型態都會有特定 公民性格。民主性格創造民主政體,寡頭性格創造寡頭政體。並且,永遠是公民性格愈 好,政體也愈好。」也就是說,青少年有沒有接受良好的民主教育,並從中型塑民主的 公民性格,將決定一個社會的民主制度能不能持續良好運作,而公共參與就是最有效的 民主教育。

台灣從威權時代走入民主時代,對於青少年的政策思維也由規訓改為服務,但是在 進一步民主深化時,就必須協助青少年發展其公民身分,也就是由消極性的權利保障進 展到積極性的公民參與。透過公民參與,才能強化青少年的公民意識與國家認同,形成 休戚與共的公民意志。

促進青少年的公民參與要從社區、地方到中央各個層面同時推展。不只鼓勵青少年 透過志願服務方式對社會做出貢獻,更要進一步鼓勵青少年針對校園自治事項及社區發 展議題,進行公共討論、參與決策、並進而組織與行動。政府應鼓勵青少年針對地方自 治、國家政策及重大議題進行公共討論,並提供青少年參與決策之管道。在促進青少年 公共參與的同時,政府部門亦必須學習如何在政策制定過程中納入更多的公民參與,並 提升公民參與的深度與能力。除此以外,青少年充分參與青少年相關政策的決策過程,

能使政府避免盲點,制定出真正切合青少年利益與需求的政策。

為促進青年的公民參與,除了保障其參與的權利與激勵參與的意願之外,還需要協 助青年提升參與公共事務所需的知識與能力,包括:蒐集與分辨資訊的能力、理性對話 的能力、尊重多元價值的能力、反省的能力、組織的能力、參與決策過程的能力、採取 具體行動以改善社會的能力。而其具體措施可以包括:藉由審議民主發展青少年的民主 參與技能,並使其有機會將所學應用於社區性、未來性的公共議題;更新公民教育,將 審議民主教育及公共參與的知能融入公民教育;在品格教育中強調積極公民責任與民主 基本價值;讓學生從志願服務與服務學習中瞭解社區與社會重要議題,並從中培養利他 主義與公民責任感。

面臨全球化的競爭趨勢,世界各國為了因應青少年的個人主義化潮流及對政治社會 參與的疏離感,均將協助青少年自我公民身分認同的形構視為重要課題,以維繫全球化 趨勢中的在地向心力。同時,透過擴大青少年的公民參與,亦可以協助青少年及早發展 適應環境、挑戰環境及改造環境的積極應變能力,以培養青少年世代發展因應全球化所 帶來的各式變遷的治理能力。此外,透過公共參與的實踐,亦可同時協助青少年及早發

展社會參與的技巧、團體溝通合作的能力,在參與中與他人社會建立關係,並發展自我、

感受自我認同,相信自己可以接受挑戰,對自己的社區或社群發展作出貢獻。

因此,青少年政策除了青少年問題防制與福利之外,實應積極尋求如何擴大青少年 的公共參與,提供正向機會以促進青少年發展,讓青少年在公共事務參與及公民角色的 扮演上有更多的養成機會與準備期,培育下一世代的公民具備更深化的民主治理能力。

第二節 現況與趨勢

一、20-24歲之年齡層有投票率低落的問題。針對投票年齡由20歲降為18歲的議題,國 內青年公民趨向於不同意

根據調查,在八十四年的立委選舉之中,20-24 歲的投票率只有 18.3%,而在八十 五年的總統選舉之中,此一年齡層的投票率只有 32.1%,與其他年齡層的投票率相 差都在一倍以上。此外,青輔會於九十三年就「是否將投票年齡降為 18 歲」的議 題,對 18-35 歲的民眾進行民調時,發現有 69.7%不同意,同意只有 26.4%。(參見 表 5-1)

表 5-1:20-24 歲年齡層投票率低落

單位:﹪

年齡 八十五年總統選舉 八十四年立委選舉

20-24 32.1 18.3

25-29 77.3 70.6

30-34 79.2 78.8.

35-39 89.4 86.2

40-44 90.0 89.1

資料來源:青輔會(1998)。

二、就參與公共事務而言,青少年最希望政府提供的項目,以設置青少年代表參與相關 政策制定居首 (40%)、培訓青少年成為未來領袖居次 (39%),第三名是辦理青年 國是會議,讓青少年開放討論 (14%)

根據青輔會九十三年針對 18-24 歲青少年的調查(參見表 5-2),就政府可以提供的 公共參與具體作法中,青少年最希望政府在決定青少年的相關政策時,一定要有青 少年代表參與 (39.8%)。其次是加強青少年領導能力的培訓,以便青少年成為未來 領袖 (38.6%)。有 14.1%的受訪者最希望定期舉辦青少年國是會議,讓全國青少年 能開放討論政府的政策。(參見表 5-2)

表 5-2:青少年最希望政府協助青少年公共參與的具體作法 青少年希望政府協助公共參與的作法 百分比 政府在決定青少年的相關政策時,一定

要有青少年代表參與 39.8

加強青少年領導能力的培訓,以便青少

年成為未來領袖 38.6

定期舉辦青少年國是會議,讓全國青少

年能開放討論政府的政策 14.1

16歲就享有投票權 4.0

目前不需要推動這些事 1.4

不知道(沒想過) 1.6

拒答 0.2

其他 0.4

資料來源:青輔會 (2004)。

三、近年來國內青少年參與志願服務的比率有逐年增加的趨勢,九十三年為15%;有參 與服務者平均每週從事志願服務的時間為4.07個小時。有44%的青少年願意在未來 一年內參與志願服務

近三年來國內青少年參與志願服務的比率由九十一年的 13.8%上升到九十三年的 15%,呈增加的趨勢。有參與服務者的平均志願服務時間則由九十二年的 3.45 個小 時增加到九十三年的 4.07 個小時。有 44%的青少年願意在未來一年內參與社會服 務,不願意者占 28.36%。

四、青少年參與志願服務以環保及社區服務、教育服務、社會福利服務為主,擔任科學 科技服務與議題倡導志工的比例仍低

根據青輔會九十三年的調查,國內青少年參與志願服務的主要類型為環保及社區服 務(如巷道清掃等,占 39.04%)、教育服務(如學校義務服務、圖書館、校內研究 調查等,占 28.07%)、社會福利服務(包括身心障礙者、老人、婦幼、低收入戶等,

占 19.30%)。科學科技服務(如網路志工、製作與維護網頁等,占 1.75%),議題倡 導(如消費者意識、人權意識等,占 1.32%)。(參見圖 5-1)

0.0 5.0 10.0 15.0 20.0 25.0 30.0 35.0 40.0 45.0

/拒

91年 百分比 92年 百分比 93年 百分比

圖 5-1:青少年參與志願服務的類型

資料來源:青輔會(2004)。

五、沒有時間與沒有資訊是青少年沒有參與志願服務的主要原因

在青少年沒有參與志願服務的原因裡面,以沒有時間居首 (53.8%),其次依序是沒 有資訊 (19.29%)、時間無法配合 (13.41%)、工作 課業壓力大 (12.08%)。(參見表 5-3)

表 5-3:青少年沒有參與志願服務的原因

原因 百分比

沒有時間 53.80

沒有資訊 19.29

時間無法配合 13.41

工作 課業壓力大 12.08

沒興趣 4.63

學校沒安排此課程 2.12

沒有伴 0.63

身體狀況不佳 0.47

家人反對 0.47

地點不方便 0.24

面子問題(自尊心) 0.08

其他 6.51

不知道/拒答 7.14

資料來源:青輔會(2004)。

六、學校安排、人際網路、社團活動是青少年參與志願服務的主要管道

在參與志願服務的青少年當中,最主要的參與管道是透過學校的課程或老師安排 (41.67%),其次依序是透過人際網路 (31.58%) 與社團活動 (14.47%)。透過傳單海 報、電視廣播、電腦網路得知約占 14%(參見表 5-4)。

表 5-4:青少年參與志願服務的主要管道

參與管道 百分比

透過學校安排(課程及老師) 41.67

由同學及朋友介紹 17.11

社團活動 14.47

由家人及親戚介紹 7.89

由志願服務機構內成員介紹 6.58 從志願服務機構的宣傳單或海報獲知 5.70 從媒體宣傳得知(如電視、廣播) 3.51

從電腦網路得知 4.82

其他 11.84

不知道/拒答 0.44

資料來源:青輔會(2004)。

七、青少年認為政府可透過提供誘因鼓勵企業推展志願服務、多做宣導、減免學生志工 學雜費、增加志工培訓課程等方法增加青少年志願服務比例

青少年認為如果政府要推廣志願服務,可優先採取的政策為「政府提供誘因鼓勵企 業推展志願服務」(34.08%),其次為「多做宣導」(31.84%),「減免學生志工學雜費」

(26.78%) 和「增加志工培訓課程」(26.45%)。(參見表 5-5)

表 5-5:青少年認為政府可推動志願服務之政策優先順序

推廣志願服務措施 百分比

政府提供誘因鼓勵企業推展志願服務 34.08

多做宣導 31.84

減免學生志工學雜費 26.78

增加志工培訓 26.45

多加表揚志工 23.29

減免志工個人稅收 22.24

落實訓練證書或志工證照 21.58

建立志願儲值方案,累積志願服務點數,以備親友及自己未來使用 15.86

增加替代役男 11.84

提供車馬費 11.64

其他 1.18

不知道/拒答 3.49

資料來源:青輔會(2004)。

第三節 主要議題

一、青少年與社會、政治的疏離反應出青少年公共參與機會與管道的不足

20-24 歲青少年的投票率低落,民調中顯示青少年對於降低投票年齡議題的反應不 如預期熱烈,青少年參與志願服務比率低落,這些現象均顯示青少年對於社會、政 治參與有疏離冷漠的情形。然而當問及青少年最希望政府提供哪一種公共參與的項 目時,高達四成的青少年希望政府在制定青少年政策時應納入青少年代表、一成四 的青少年希望定期舉辦青年國是會議、接近四成的青少年希望政府能夠協助培養其 領導能力,而只有 3%左右不知道或認為政府沒有需要協助青少年公共參與。

這些數據顯現出我國青少年肯定公共參與的價值,也對於公共參與抱有濃厚的興 趣,但是社會卻缺乏青少年參與與發聲的管道,也缺乏對於提升青少年參與公共事 務的培育機制。社會對青少年參與公共事務的知能有尚未成熟的刻板印象,因而在 制定與青少年相關政策制定時往往忽略青少年的參與,更忽略將青少年的意見納入 普遍的國家政策之制定過程中。各級政府在研擬青少年相關政策或辦理活動時,如 青少年合法飆車場興建、大型青少年活動、兒童與少年福利法修正、全國福利會議 舉行等均缺乏青少年代表參加,青少年無法參與決策之機會,以致青少年需求、青 少年權益、青少年觀點難以融入政府的政策。成人世界制定政策不全然能符合青少 年的需要,青少年也被排除決策制定之外,其貢獻及扮演角色得不到社會肯定與支 持,青少年自然會出現與社會、政治疏離的情形。

總而言之,目前在青少年參與管道上的問題包括:校園內學生參與自治事項有待制 度化;社區發展事務忽略青少年的意見參與,未提供參與決策與行動之充足管道組 織性機制;各級地方政府未設立明確之青少年公共參與機制;國家政策之制定往往 缺乏青少年的參與,也缺乏制度性之管道。

二、缺乏協助青少年公民養成之機制

青少年是國家社會重要組成的一份子,將青少年看待為具有獨立的完全人格和未來 公民已成為世界趨勢,事實上青少年是社會的一員,應為承擔公民責任而準備,況 且青少年參與帶動是社會持續發展及經濟進步的原動力,透過參與,青少年可以親 身感受到社會現況,學習與人合作與實際溝通技巧,啟發思考,培養領導能力,提 昇國家人力素質與社會資本。青少年大部份時期為在學階段,因此公民養成最好時 機是從學校做起,然而目前學校在智育掛帥下,公民教育與養成未被重視,可以從 下列對照:

1. 雖然目前中等學校雖有設置公民社會課程,但缺乏實際參與學校公共事務機 制。學校是一個公民養成的良好場所,公民素養可以從開班會、學生會及家長 會等場合自然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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