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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青少年政策的定位與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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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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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第一章 青少年政策的定位與思維... 1

第一節 投資青少年就是投資台灣未來... 1

第二節 青少年政策的目的與要素... 2

第三節 青少年政策的四大主軸... 2

第四節 本白皮書制定過程... 3

第五節 本白皮書對於青少年的界定... 4

第六節 本白皮書架構... 4

第二章 各國青少年政策比較... 7

第一節 國際組織的青少年政策... 7

第二節 世界各國青少年政策... 15

第三節 世界各國青少年政策的結論與建議... 18

第三章 青少年教育... 21

第一節 概論... 21

第二節 現況與趨勢... 21

第三節 主要議題... 31

第四節 政策目標與施政方向... 34

第四章 青少年就業與職涯發展... 39

第一節 概論... 39

第二節 現況與趨勢... 40

第三節 主要議題... 48

第四節 政策目標與施政方向... 49

(專題)青少年打工... 53

第五章 青少年公共參與... 55

第一節 概論... 55

第二節 現況與趨勢... 56

第三節 主要議題... 60

第四節 政策目標與施政方向... 62

第六章 青少年國際參與... 65

第一節 概論... 65

第二節 現況與趨勢... 66

第三節 主要議題... 68

第四節 政策目標與施政方向... 69

第七章 青少年身心健康... 73

第一節 概論... 73

第二節 現況與趨勢... 73

第三節 主要議題... 79

第四節 政策目標與施政方向... 82

(專題)青少年的價值觀... 86

(3)

第八章 青少年的性及性別... 87

第一節 概論... 87

第二節 現況與趨勢... 88

第三節 主要議題... 94

第四節 政策目標與施政方向... 95

第九章 青少年休閒... 99

第一節 概論... 99

第二節 現況與趨勢... 99

第三節 主要議題... 102

第四節 政策目標與施政方向... 104

(專題)網路:正面與負面... 108

第十章 青少年犯罪與被害預防... 109

第一節 概論... 109

第二節 現況與趨勢... 109

第三節 主要議題... 114

第四節 政策目標與施政方向... 117

第十一章 高風險與高挑戰青少年... 123

第一節 概論... 123

第二節 現況與趨勢... 124

第三節 主要議題... 130

第四節 政策目標與施政方向... 132

第十二章 結論與展望... 135

第一節 台灣當代青少年的特色... 135

第二節 後續推動事項... 136

第三節 青少年政策長程建議... 137

第四節 建議未來應探討青少年議題... 139

表目錄

表 1-1:各章節對應之政策主軸、相關法令及各部會既有相關計畫... 5

表 3-1:近十年各階段教育淨在學率之變動情形... 22

表 3-2:國中以上各級學校就學人數... 22

表 3-3:九十二年各級公私立學校就學人數與比率... 23

表 3-4:各國大學學雜費年收費標準比較表... 29

表 3-5:高、低所得家庭受高等教育比率 (18-23 歲人口)... 30

表 3-6:政府辦理特定族群弱勢學生之學雜費減免措施一覽表... 31

表 3-7:高等教育生師比歷年變化情形... 31

表 4-1:歷年青少年就業者年齡結構按性別分... 41

表 4-2:歷年青少年在學比率、升學意願、勞參率變動情形... 41

表 4-3:青少年勞動力參與率的國際比較... 42

(4)

表 4-4:民國九十二年青少年從事之職業... 42

表 4-5:歷年青少年失業率變動情形... 43

表 4-6:歷年失業者平均失業週數... 43

表 4-7:我國與 OECD 國家 2002 年青少年失業率比較... 44

表 4-8:歷年青少年失業者之失業原因... 45

表 4-9:九十二年青少年勞工離職轉換工作之原因... 45

表 4-10:歷年青少年失業者求職方法... 46

表 4-11:歷年失業者找尋工作過程中之工作機會及未去就業原因 ... 46

表 4-12:勞工在工作及生活上所遭遇到之困擾-按年齡別分... 47

表 4-13:各國政府職業訓練支出占 GDP 之比率... 48

表 5-1:20-24 歲年齡層投票率低落 ... 56

表 5-2:青少年最希望政府協助青少年公共參與的具體作法... 57

表 5-3:青少年沒有參與志願服務的原因... 58

表 5-4:青少年參與志願服務的主要管道... 59

表 5-5:青少年認為政府可推動志願服務之政策優先順序... 59

表 6-1:近五年來我國留學生主要留學國家簽證人數... 66

表 6-2:我擁有政府間國際組織會籍之組織... 66

表 6-3:我國成為觀察員之政府間國際組織一覽表... 67

表 6-4:我國已參與之非政府間國際組織分類表... 67

表 6-5:歷年來華學生人數統計表... 68

表 7-1:九十一年台灣青少年體適能基本資料... 74

表 7-2:八十三年台灣青少年體適能基本資料... 74

表 7-3:青少年之口腔健康情形... 75

表 7-4:歷年 12-18 歲青少年之近視比率 ... 76

表 7-5:九十二年台灣地區青少年主要死亡原因... 77

表 7-6:國一到高三自我概念之發展與性別差異... 78

表 7-7:事故傷害死亡率之跨國比較... 81

表 7-8:青少年自殺及自傷死亡率之跨國比較... 82

表 8-1:台灣青少年性行為調查... 88

表 8-2:1999 年青少年性態度全球性調查台灣與各國之各項比較... 89

表 8-3:台灣歷年育齡婦女生育率... 90

表 8-4:歷年各級學校各性別學生人數與相對比例... 92

表 8-5:大學以上就讀科系性別比例表... 92

表 8-6:女性政經參與之國際比較(2002 年)... 93

表 8-7:世界各國青少年罹患愛滋病比率表... 95

表 10-1:歷年少年兒童犯罪總人數暨虞犯少年人數... 110

表 10-2:青少年犯罪嫌疑人人口數及犯罪率... 110

表 10-3:歷年青少年犯罪人數按犯罪類型分... 112

表 10-4:少年被害人數及被害人口率... 113

表 10-5:少年兒童之主要被害類型... 114

(5)

表 10-6:中學生與專科生表示經常在學校發生的事件... 117

表 11-1:「兒童及少年福利法」與高風險、高挑戰青少年的福利措施... 124

表 11-2:低收入戶與全體家庭教育程度比較... 125

表 11-3:對低收入戶提供就學生活補助歷年金額... 125

表 11-4:低收入戶與全體家庭狀況比較... 126

表 11-5:近五年外籍及大陸配偶嬰兒出生數... 126

表 11-6:國民中小學中途輟學學生概況... 127

表 11-7:原住民輟學率... 127

表 11-8:九十二年身心障礙人數統計... 128

表 11-9:身心障礙者就業率分析... 128

表 11-10:民間團體所提供的青少年福利服務內容(以高風險少年為例)... 129

表 11-11:我國社會福利支出與兒童、青少年人口比例表... 130

圖目錄

圖 1-1 青少年政策主軸概念圖... 3

圖 2-1:全球青少年人口變化趨勢(1985-2025 年) ... 8

圖 2-2:歐盟 15 歲以上人口變化趨勢(2000-2020 年) ... 12

圖 3-1:教育總經費與政府教育經費的變動情形... 23

圖 3-2:2000 年各主要國家教育總經費占 GDP 比率... 24

圖 3-3:政府教育經費占歲出比例的歷年變化情形... 25

圖 3-4:2000 年各主要國家政府教育經費占歲出比率... 25

圖 3-5:2000 年各主要國家高等教育經費占 GDP 比率... 26

圖 3-6:國小、國中、高中職每位學生分配到的教育經費... 27

圖 3-7:大學及專科平均每位學生分配經費變動情形... 27

圖 3-8:八十四至九十三學年度大學學雜費調漲幅度... 28

圖 3-9:各主要國家大學生師比... 32

圖 5-1:青少年參與志願服務的類型... 58

圖 7-1:國一至高三之青少年視力不良率變化情形... 75

圖 7-2: 國一到高三自我概念之發展--依性別分... 78

圖 8-1:HIV 感染者歷年盛行率 ... 91

圖 8-2:男女平均薪資比例... 93

圖 9-1:15-22 歲青少年平均每週從事運動次數 ... 100

圖 9-2:15-22 歲青少年平均每次運動時間 ... 101

圖 9-3:青少年獲得運動相關訊息的管道... 102

圖 10-1:少年嫌疑犯占總嫌疑犯比率歷年變化情形... 111

圖 10-2:少年主要犯罪類型占總嫌疑人比例... 112

圖 10-3:預防青少年犯罪之「充權、動員、深耕、平台」政策... 118

(6)

第一章 青少年政策的定位與思維

第一節 投資青少年就是投資台灣未來

在每一個時代,青少年都是國家未來的主人翁。對於當代的青少年而言,這一句 老生常談更有深刻的意涵。因為,就如同青少年在生理與心理上都進入了人生發展的 關鍵時期一般,台灣在經濟、政治、社會、文化上也來到了發展的轉捩點上。

在經濟面上,面對全球競爭與知識經濟的衝擊,台灣能否跨過人均所得兩萬美元 的門檻,將取決於這一代青少年的創意與競爭力;在政治面上,歷經民主轉型的台灣,

能否進一步落實民主深化的理念,將取決於這一代青少年能否成為參與公共事務、實 踐民主價值的積極公民;在社會面上,面對貧富差距與族群議題的挑戰,台灣能否達 成社會和諧的目標,將取決於分享互助、尊重多元能否成為這一代青少年的主流價值;

在文化面上,台灣是否能將財富的積累轉化為生活品質的提升,將取決於這一代的青 少年學到如何生活、未來決定如何生活。當代青少年的發展,將對台灣的未來影響深 遠;從他們還在變化中的面貌,可以窺見台灣的遠景。

有鑒於青少年世代的發展將決定國家未來的願景,我們在此提出:「投資青少年,

就是投資台灣的未來」作為本青少年政策白皮書的核心思維。「投資青少年、投資未來」

有三層意涵。首先,青少年是個人成長的重要階段。在這個階段中,個人不只逐漸脫 離家庭的保護及依賴,還需要能夠在生活中自立,能夠感覺被需要與被尊重,能夠建 立各種有用的技能,能夠對於他們所關心的議題有所貢獻。要達成這些成長的目標,

投資是不可或缺的;其次,青少年是國家社會的重要資產,唯有對青少年充分投資,

才能確保國家社會在經濟、政治、社會、文化各面向的長遠發展;最後,在對青少年 進行投資時,社會同時也在改善著自己:不管是提供青少年終身學習的機制、公共參 與的管道、溝通交流的平台、休閒活動的場所、保障安全的環境、兩性平權的氛圍等,

都是對整個社會的有形與無形基礎建設進行持續不斷的改造工程。

青少年的成長是全方位的,對於未來的影響也是全面向的。因此,國家社會對於 青少年的投資,不能只侷限於解決青少年問題,或只在於提高其學業表現,而必須能 夠支持青少年的全人成長,包括在生理面、情緒面、社會面、品格面、公民面上的成 長。此外,青少年參與是投資青少年的有效方法。生活經驗是青少年的成長基礎,透 過參與,才能讓青少年從豐富紮實的生活經驗中確實累積其所需的各項資本。

(7)

第二節 青少年政策的目的與要素

青少年是社會進步的原動力,國家社會未來希望之所繫。在少子化的趨勢下,青 少年素質更成為國家競爭力的關鍵。目前世界先進國家都將青少年視為國家社會最重 要的資產,積極制定青少年政策,以因應全球化的競爭。有鑑於此,我國也於九十二 年在行政院下成立青少年事務促進委員會,並提出此青少年政策白皮書,以做為政府 整體推動青少年事務之依歸。

青少年政策的主要目的在於提供青少年實踐參與及自主發展所需的機會與資源,

讓青少年能在國家政策的支援下,朝發展、獨立、自主的路徑邁進,既成為未來社會 國家的中堅棟樑,也將個人獨特的潛能發揮到極致,帶動國家活力,實現未來願景。

青少年政策的核心思維在於「投資」,而投資的三要素在於:機會、資源、公平。

也就是:投資在各種發展機會之上;對機會的投資必須有充足的資源支持;投資的資 源必須確保公平的發展機會。

在機會的面向上,青少年政策必須提供青少年滿足發展需求與養成自主能力的機 會,包括:練習各種能力的機會、學習的機會、實驗與犯錯的機會、參與工作的機會、

參與公共事務的機會、參與國際往來的機會、參與休閒活動的機會等。在資源的面向 上,國家必須配合各種機會,提供豐富充足的資源。政府不只需要承諾提供資源,也 需要促進社會大眾提供資源的共識意願,並且鼓勵民間團體提供資源。在公平的面向 上,國家應當確保投資青少年的資源分配符合社會正義的原則,促使社會不放棄每一 個青少年,使所有青少年都能得到公平的發展機會。

第三節 青少年政策的四大主軸

根據「投資青少年就是投資台灣未來」的核心思維,這本白皮書中的青少年政策 可從發展、參與、健康、保護四個主軸予以定位,亦即:投資青少年的發展、投資青 少年的公共參與、投資青少年的健康、投資青少年的保護。對於青少年這四個面向的 投資,分別指向四個重要的國家未來願景,分別是:國家競爭力、積極公民、優質生 活、社會和諧。各個政策主軸的具體意涵如下:

投資青少年發展,提升國家競爭力:透過教育與就業政策,對於青少年的人力資本進 行投資,也對國家的未來經濟發展投資;培養人才,使青少年的國際競爭能力成為台 灣國家競爭力的堅實基礎。

(8)

投資青少年參與,催生積極公民社會:擴大青少年的公共參與,對於青少年的民主知 能進行投資,也對未來的民主制度與國家認同進行投資;強化青少年的國際參與,對 於青少年的國際視野與國際行動能力投資,也對國家未來的國際形象與國際地位進行 投資。

投資青少年健康,營造優質生活:對於青少年的身心健康與休閒生活進行投資,也對 於國家未來的生活品質投資。

投資青少年保護,強化社會和諧:對於高風險與高挑戰青少年的發展進行投資,讓他 們不僅不會被邊緣化,更能成為明日社會的重要資產;對於青少年的犯罪防治與被害 預防及保護進行投資,讓明天的社會能夠更為安全。

生 活

家 競 爭

力 積

投資青少年 投資台灣未來

展 與

圖 1-1 青少年政策主軸概念圖

第四節 本白皮書制定過程

行政院青少年事務促進委員會於九十一年十一月成立,邀請相關政府部會首長及 民間專家學者二十二人擔任委員,並於九十二年一月廿一日召開第一次會議,會中責 成青輔會研擬青少年政策白皮書,以作為相關部會推動政策之依據。青輔會根據此一 決議,邀請專家、學者、民間團體代表與相關部會代表共同研商討論,其意見先彙集

(9)

成為「青少年政策推動方案」,作為青少年政策白皮書的基礎共識,此方案於九十二年 十月十七日經行政院核定。

九十三年上半年,青輔會結合民間團體於北中南東四區舉辦多次論壇,廣邀青少 年與會發表,彙整民間各界意見。青少年政策白皮書的撰寫工作則在九十三年下半年 進入緊鑼密鼓的階段。投入此白皮書撰寫工作的學者專家有王國川、吳齊殷、周玟琪、

周愫嫻、許福生、郭靜晃、曾華源、蔡篤堅、劉孟奇等。在撰寫階段,前後進行七次 大綱審查會議,針對各分章內容進行研商,並在初稿寫就之後,邀請民間委員及各部 會代表舉行多次初稿審查會議,同時請相關部會提送具體意見加以補充。為求內容詳 實精確,在定稿階段,由青輔會鄭麗君主任委員召開四次討論與定稿修正會議,並召 開青輔會委員會議,進一步討論與修正。

第五節 本白皮書對於青少年的界定

從生理發展與心理變化來界定青少年,在學理、法理及實務,對於青少年定義各 有其不同的界定,因此,要制定出一個統一的標準來界定青少年,本就有所困難。通 常認為青年起始大約十八歲左右,而結束年齡可延後至四十歲至四十五歲左右,而青 少年則指十二歲至二十四、二十五歲之間。。

衡諸世界各國對青少年的定義,聯合國對青少年的界定為 15-24 歲、歐盟為 15-25 歲、世界衛生組織為 10-20 歲,其他如日本為 24 歲以下、美國則為 14-24 歲、新加坡 甚至將青少年的定義延伸至 30 歲,可見各國都是從自身的理論、法令及實務運作等各 層面來訂定範圍,並沒有一致標準。

我國青少年事務促進委員會在參考各部會意見,以及對學制、各種相關法律做一 整體考量後,將「12-24 歲」定為適切的青少年年齡界定。根據內政部人口統計資料,

民國九十二年時我國 12 至 24 歲的青少年人口共 4,586,972 人,占總人口 20.29%。其 中男性 2,366,251 人,占 51.59﹪,女性 2,220,721 人,占 48.41﹪,男略多於女。

第六節 本白皮書架構

本白皮書首先簡介聯合國、歐盟與主要先進國家的青少年政策,其後再從九個面 向,分章探討青少年相關政策,分別是:教育、就業與職涯發展、公共參與、國際參

(10)

與、身心健康、性及性別、休閒、犯罪與被害預防、高風險與高挑戰青少年。各章節 對應之政策主軸、相關法令、各部會既有計畫如表 1-1 所示。

表 1-1:各章節對應之政策主軸、相關法令及各部會既有相關計畫

主軸 章節 相關法令 各部會既有相關計畫 相關部會

教育

教育基本法 國民教育法 高級中學法 大學法

推動綜合高中及高中職社區化方案 資訊教育基礎建設計畫

降低國民中小學班級學生人數計畫 永續發展的綠色學校中程計畫 推動教學創新九年一貫課程方案 大學多元入學新方案宣導工作計畫 大學學術追求卓越發展計畫 提升大學基礎教育計畫

教育部 經建會 國科會

發展

就業與職 涯發展

• 勞基法 青年職場體驗計畫

大學及技專校院辦理就業學(課)

程計畫

促進青少年就業相關活動 未升學青少年就業準備試辦計畫 青少年工作體驗計畫

辦理國中中輟生及不升學學生職業 訓練探索及職業訓練計畫

輔導農村青年創業計畫

勞委會 經建會 青輔會

公共參與

青年國是會議

GYSD 國際青年服務日計畫 NPO 校園植根計畫

我的家鄉寶貝計畫

原住民大專青年返鄉服務計畫 原住民文化會議

青輔會 教育部 原民會 文建會 參與

國際參與

海外替代役 遊學貸款計畫 菁英留學計畫 原住民遊學計畫

外交部 教育部 青輔會 原民會

(11)

休閒

青少年極限運動計畫

寒暑假青少年休閒運動育樂營及活 動

海洋運動夏令營方案

教會五千名青少年學會獨木舟計畫 興設運動設施計畫

運動人口倍增計畫

體委會 文建會 青輔會 教育部

身心健康

無菸校園計畫 青少年自殺防治計畫 青少年飲食營養計畫 學校健康促進計畫 提升學生體適能中程計畫

衛生署 體委會 健康 教育部

性與性別

兒 童 及 少 年 性 交易防制條例 兩 性 工 作 平 等 法

兩性關係諮詢及未婚懷孕處遇服務 青少年性教育計畫

青少年之愛滋病防治計畫

衛生署 教育部 內政部 法務部 婦 女 權 益 促進會

犯罪與被 害預防

少 年 事 件 處 理 法

家 庭 暴 力 防 治 法

少 年 不 良 行 為 及 虞 犯 預 防 辦 法

預防少年兒童犯罪方案 兒童及少年保護服務 少年轉向業務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工作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犯罪行為人輔導 教育

兒童及少年偏差行為防制計畫 校園安全衛生改善中程計畫

內政部 法務部 教育部

保護

高風險、

高挑戰青 少年

社 會 福 利 政 策 綱 領 暨 實 施 方 案

兒 童 及 少 年 福 利法

家庭教育法

加強危機家庭兒童及少年生活照顧 計畫

家庭外展服務方案 青少年輔導計畫

發展與改進特殊教育計畫—加強身 心障礙學生教育

發展與改進原住民教育計畫 教育優先區計畫

內政部 教育部 原民會

(12)

第二章 各國青少年政策比較

世界各國青少年有不同定義,青少年政策、工作模式與青少年工作組織體制也會隨 著各國不同環境而有所對應。本章將先就聯合國、歐盟等國際組織之青少年概況、政策 類型等予以論述,再分述各國青少年政策之特色,其後再整合各國之青少年政策發展方 向與類型,以作為我國制訂青少年政策之參考。

第一節 國際組織的青少年政策

本節將透過聯合國及歐盟的青少年相關報告,來了解全球青少年的樣貌,以及國際 組織如何透過政策給予青少年支持,以作為我國在制定青少年政策之借鏡。

一、聯合國(UN)的青少年政策

(一)聯合國對於青少年的定義與全球青少年人口變化

聯合國將「青少年」定義為 15-24 歲的人口族群,此一定義來自聯合國於 1985 年舉辦之聯合國國際青少年年(International Youth Year)之決議。雖然 因各國社會文化、制度、經濟、政治元素的不同,各國對於青少年的操作 型定義亦有所差異,但基於方便跨國比較,聯合國亦鼓勵各國採用相同的 定義。

在青少年人口方面,依據聯合國的統計,2000 年全世界青少年人口為 10.61 億(男 5.43 億,女 5.18 億),約占世界人口總數的 18%,與 1995 年 10.25 億相較增加了 0.36 億,五年來每年成長 0.7%。但值得注意的是,雖然青 少年人口仍呈現每年成長的趨勢,但在總人口比率中,青少年所占比率卻 是年年下降。(參見圖 2-1)

(13)

百萬

占全球人口之比例

圖 2-1:全球青少年人口變化趨勢(1985-2025 年)

資料來源: World Population Prospects: The 2000 Revision, United Nations Population Division.

至於在青少年人口分布上,目前,在全世界的青少年中,亞洲、非洲、拉 丁美洲及加勒比開發中國家的青少年分別約占 60%、15%、和 10%,發展 地區的青少年約占 15%。

(二)聯合國對於青少年現況描述

今日全球青少年處於經濟、科技、社會與文化資源極端的懸殊中。將近 85%

的年輕人住在開發中國家,亞洲就占了 60%左右。儘管大量都市化,多數 人還是住在鄉村地區。年輕男性的數目多於女性(5 億 2 千 5 百萬對 5 億), 有 5 千 7 百萬的年輕男性與 9 千 6 百萬的年輕女性是文盲。

今天的年輕世代經歷社會差距加大,而且面臨分歧的挑戰。由於經濟與文 化的全球化,年輕人也許比其他任何社會族群遭遇更多的不確定性。即使 世界上某些地方的年輕人比以前受到更好的教育,但他們在勞工市場上卻 越來越沒有保障。世界各地約有 6 千 6 百萬名年輕人失業,占全球失業人 口的 40%。

至於健康問題,全世界 2 千萬名因為感染愛滋病死亡的人口當中有 1/3 是 年輕人;不斷有年輕人因為呼吸道急性感染與可用疫苗預防的疾病及營養 不良而喪失生命;某些社區的年輕人因為吸毒而使得暴力與自殺問題不斷 增加。

年輕人要融入社會經濟、政治及文化所遭遇的困難已經成為各國與國際上 關切的課題,制定一份攸關青少年的適當政策是社會的當務之急。聯合國

(14)

在《跨越 2000 年世界青年行動綱領》中,定出的十項優先領域,包括教育、

就業、飢餓與貧窮、健康、環境、藥物濫用、青少年非行與偏差行為、休 閒、性別議題、參與。此外,在《2003 世界青少年報告》更進一步提出的 五個值得關注的新興議題,分別包括全球化、資訊及通訊科技、愛滋病、

青年與衝突防止、世代間的關係,這也是世界各國在未來應加以面對和解 決的。

(三)聯合國的青少年政策

聯合國認為青少年政策的擬定,應要能達成下列目的:

1.減少青少年的無防禦能力。

2.增加他們的支援系統。

3.支援他們發展人類與社會認同。

4.幫助他們有穩定的開始。

為此,聯合國分別依循十項重要議題,提出具體的行動方案,茲介紹如下︰

1.教育

(1) 提高青少年的基礎教育、技能培訓與識字水準。

(2) 提升青少年對文化遺產和當代社會型態的認識。

(3) 在青少年中促進相互尊重和了解,以達成和平、團結、容忍的理想。

(4) 職業與專業訓練。

(5) 促進人權教育。

(6) 企業培訓方案。

(7) 培訓青少年工人和青年領導人員的基礎設施。

2.就業

青少年占世界失業人口總數的 40%,青少年失業可能導致邊緣化、排擠、

挫折,以及自尊低落。關於失業問題的青年政策應包含讓年輕人主動參 與方案設計與實施,並且達成下列目的:

就業能力:投資年輕人接受教育及職業訓練規劃策略,提高這些人的影 響力。

機會平等:讓年輕女性與年輕男性有相同的的機會。

企業經營:讓創業與經營企業更加容易,以便提供年輕人更多更好的工 作。

創造就業:與其專注於勞工市場的供應面,政府總體經濟政策的重心應 該創造更多工作機會。在就業方面,具體的行動策略包含:

(1) 自營職業機會。

(2) 提供特定青年群體的就業機會。

(3) 青年參與自願社區服務。

(15)

(4) 透過技術變革創造就業需求。

3.飢餓與貧窮

(1) 提升農耕收益及農業地區的生活吸引力。

(2) 為青年提供能賺取生活收入的技能培訓。

(3) 向青年發放土地。

(4) 促進城市與農村青年在糧食生產和分配方面進行合作。

4.健康

(1) 提供基本保健服務。

(2) 發展健康教育。

(3) 促進保健服務,包括性健康與生殖健康,並制定相關領域的教育方 案。

(4) 正視、處理、防制青少年感染愛滋病的問題。

(5) 改善衛生設備與環境。

(6) 預防青少年因衛生習慣不良而生病。

(7) 消除對青少年的性虐待。

(8) 防止青少年營養不良。

5.環境

(1) 整合環境教育與訓練至教育與培訓方案中。

(2) 促進國際環境議題相關訊息的傳播,並促進青少年利用無害環境的 技術。

(3) 加強青少年參與環境的保護與改善。

(4) 以媒體為工具,向青少年傳播環境相關議題。

6.物質濫用

(1) 透過青少年組織與參與,為全體青少年提供減少需求方案,例如預 防性教育方案。

(2) 培訓醫學院與相關科系學生明智使用含有麻醉成份藥物或精神疾病 藥物。

(3) 針對藥物濫用、依賴、及酗酒、菸草使用者的治療與康復。

(4) 刑事司法系統對於藥物濫用的青少年嫌疑犯、罪犯的照顧。

7.青少年犯罪

(1) 優先重視預防措施。

(2) 預防暴力。

(3) 改造服務與相關方案。

(16)

8.休閒

(1) 將休閒活動作為青少年政策和方案的一個組成部分。

(2) 將休閒納入教育方案的要素。

(3) 將休閒納入城市規劃和農村發展。

(4) 透過媒體增進年輕人對休閒的了解與認識。

9.性別

(1) 減少歧視。

(2) 教育機會的性別平等。

(3) 促進青少女與婦女的健康。

(4) 就業機會均等。

(5) 保護女孩與年輕婦女免受一切形式的暴力。

10.參與

(1) 增加青少年獲得訊息的途徑,使他們能更好地利用參與決策的機會。

(2) 發展和加強各種機會,使青少年知道其權利義務,促進青少年參與 社會、政治、發展和環境各方面的活動,消除阻撓他們對社會作出 充分貢獻的障礙,同時要特別充分尊重結社自由。

(3) 透過為青少年團體提供財政、教育和技術支助,並促進他們的活動,

鼓勵和提倡青少年團體。

(4) 在青少年所關注的國家政策和計畫上,考慮到青少年在設計、執行 和評鑑上的各項貢獻。

(5) 鼓勵青少年組織之間增加合作和交流。

(6) 邀請各國政府促使青少年進一步參加國際論壇。

二、歐盟 (EU) 的青少年政策

(一)歐盟對於青少年的定義與歐洲青少年人口變化

原歐盟會員國人口共有三億七千萬,依循其定義,在 15 至 25 歲間的青少 年人口數約 7 千 5 百萬,目前會員國正在擴大中。由於生育率降低加上壽 命延長,歐洲社會亦面臨人口逐漸老化的問題。2000 年至 2020 之間,65-90 歲的族群占歐盟總人口總的比例將從 16%增為 21%,而 15-24 歲的族群將 降至 11%。(參見圖 2-2)青少年與老年人口數量上的不平衡將使世代之間 的關係帶來量與質的變化,社會福利制度的財務壓力只是這項挑戰的層面 之一,其餘如世代問題、教育系統或勞工市場的負面影響,這一切都必須 有妥善的處理與控制,特別是對年輕人而言。

(17)

占總人口﹪

年齡組

圖 2-2:歐盟 15 歲以上人口變化趨勢(2000-2020 年)

資料來源:Eurostat,Demographic Statistics 1999,national forecasts,pp.202-205

(二)歐盟對於青少年現況描述

因為人口結構的改變,以及隨之而來的在社會、文化、個體與整體經濟行 為、家庭關係與勞工市場情況的改變,歐洲青少年發展有以下三個趨勢值 得思考:

第一,青春可以維持得更加長久。在經濟因素(就業、失業等)以及社會文 化因素的壓力之下,年輕人到達生命各個階段,結束正式教育,開始就業,

成立家庭等等的歲數平均都往後延。

第二是生命非直線式的路徑。在今日社會裡,各種生命角色越來越混淆,

青少年們可能既是學生,又須負起家庭責任;有工作或正在找工作,並與 父母同住。現在的年輕人經常在這些不同的角色之間轉換,人生的道路越 來越少直線進行。

第三,隨著個人生道路越來越個別化,傳統的共同典範正逐漸失去立場。

個別家庭的組織,婚姻與生涯規劃不再標準化。

年輕人成為一種變化中的團體,準備進入就業市場並成家立業;他們在工 作與學習之間擺盪;但他們的人生道路卻比過去變化更多。讀書與深造、

工作與社會環境不再像以前一樣扮演整合的角色,年輕人能夠自立的時間 越來越晚。

這些趨勢經常反映在青少年的脆弱感,青少年對現行決策體制失去信心,

(18)

並且對參與公共生活與青少年組織表達某種程度的不滿。有些人覺得老一 輩構想的公共政策就是和自己搭不上關係。有些年輕人轉向漠不關心與個 人主義,有些則嘗試不同的表達方式,而且可能超過民主意涵或甚至退居 邊緣。但多數年輕人還是希望能影響政策,只不過尚未找到適當的途徑。

由於年輕一代的歐洲人才是受到經濟改變、人口結構失衡、全球化或多元 文化影響最深的人。如何幫助他們在社會關係上能創造新的形式,以不同 的途徑表現團結或適應差異性,這一切端視國家及歐盟政策是否能給予青 少年足夠的支持,讓他們能順利過渡,進而為國家社會盡一分心力。

(三)歐盟的青少年政策

歐盟會員國雖然橫跨北歐、中歐、南歐及東歐,各會員國間青少年存在著 文化、價值、認同上的差異,但把青少年當作「準公民」,加強對青少年投 資,以富足今日及明日社會,各國的理念是一致的。歐盟在 2001 年的「歐 盟執委會白皮書-歐洲青年新動力」中,對於歐盟會員國的青少年政策、

方案及推展策略、行動做法,提出懇切的建議,茲摘要說明如下︰

1. 青少年事務運作原則與機制-歐盟為加強整合及突破各會員國青少年 相關領域合作之瓶頸,執委會提出五個公共行動的基本原則,以加強青 少年工作運作機制。這五個原則分別是︰開放(Openness)、 參 與

(Participation)、責信(Accountability)、效能(Effectiveness)、凝聚

(Coherence)。

2. 變化中青少年生涯轉折與因應-歐洲人口架構、社會環境、勞工市場、

家庭關係產生變化,年輕人之正式教育完成,開始就業,成立家庭等人 生每個階段都往後延,生涯經常面臨轉折,青少年角色越來越混淆。歐 盟非常重視此一趨勢變化,除經常從事相關青少年研究,了解青少年面 向外,並帶動年輕人投入公共生活,將年輕人形成社會的一環,並對外 來文化與經濟保持開放,加強與全球互動,並期望在全球思維下,採取 在地行動。

3. 青少年自主與自立兼顧-歐盟執委會認為青少年自主是一種基本需 求,不僅受到就業政策、社會保護以及勞工市場整合的影響,同時也受 到住宅與交通政策的影響。因此,在這些政策上應該考慮到青少年們的 觀點。歐盟執委會同時認為青少年自立是一個相當複雜的問題,需要跨 學科的專業知識,而解決辦法也需要青少年政策以外的許多政策配合,

諸如就業、家庭、社會保護、健康、交通、司法等。

4. 非正式教育系統服務的提供-教育與訓練不能侷限在傳統或正式教育

(19)

上,應顧慮到非正式教育與訓練。其重點在於將志工服務、工作、教育、

訓練相互結合發展,並考慮到個別發展的概念。同時使用適合年輕人及 促進同儕交流的工具與方法,以及過程重於結果的實驗形式。

5. 注重青少年的參與-年輕人參與程度的提升,將有助於發展年輕人的教 育與公民權。歐盟從 2002 年起,開展讓年輕人參與歐洲未來的推展計 畫,並在 2003 年及 2004 年進行試驗計畫,支援地方、區域及全國努力 促進參與。這些試驗計畫的結果將納入「YOUTH」計畫方案期中評估 的一部份,並為將來任何方案做準備。

6. 青少年就業政策的擬訂-歐盟多年來一直致力於青少年的就業,1997 年 11 月在盧森堡舉行歐盟高峰會之後,便根據阿姆斯特丹條約中新的

「就業」章節設計一套歐洲就業策略。這些政策集中在四大方面,包括 改善就業情況、發展企業精神並創造工作機會、鼓勵公司行號及員工順 應局勢、加強男女機會平等。其中特別針對年輕人強調,就業指導方針 需要根據個別諮詢結果,透過政策預防長期失業、改善教育及訓練體 制、減少年輕人輟學及永久離開訓練體系的人數、指導現行通用的新科 技。

7. 種族排除與仇外之杜絕-歐盟極力強調打擊任何形式的差別待遇,包括 各民族、種族一律平等。其中與年輕人相關的所有計畫與措施中,以種 族主義與仇外為優先課題。而歐盟執委會的工作則是建構關係網,將青 少年組織集合起來,主動解決種族主義與仇外,以及尊重少數族群,目 標是希望讓年輕人在歐盟致力於這類全球工作時能有所貢獻。

8. 青少年計畫-青少年計畫的宗旨在於鼓勵年輕人主動投入歐洲整合,了 解各種文化差異,加強人權這類基本價值觀,打擊種族主義與仇外,發 展團結意識,鼓勵企業精神、創新與創造力,認同非正式教育,並強化 主動參與青少年領域。歐盟執委會提議每年在青少年計畫的工作規劃 中,配合開放式協調方法,建立指導方針,設定優先順序,以確保該計 畫能提供年輕人最多的支援。如果可能的話,青少年計畫也將交由年輕 人主持。

(20)

第二節 世界各國青少年政策

依據聯合國組織所提供的資料顯示,大多數國家皆有青少年政策。本節將擷取世 界各國中,青少年政策較具特色之國家予以簡介,以作為我國青少年工作推展之參考。

一、法 國

為了維護及明瞭公民的自身權利和應盡的義務,法國在學校基礎教育中教導青少 年公民思想,使其明瞭憲法和關於公用事業、國防和稅收制度方面的知識,也將 學習層次提升至不同國家間的文化認同及公民權議題。

根據 2004 年的調查資料,69%的法國青少年對政治參與不感興趣,有高比例的青 少年在選舉時未前往投票;即便登記投票,棄權的比例也很高。例如在 1981 年議 會選舉中,18-24 歲中有 29%的青少年棄權,較於 65 和 65 歲以上棄權只有 9%的 比例相對偏高。

然而,從二十世紀後半期開始,法國青少年在反戰、反恐怖主義、反饑餓、反種 族主義的運動中卻相當積極。參加保護環境、裁軍、捍衛和平與人權的組織及運 動,是法國青少年參與政治或表現公民身分的另類出口。2004 年法國青少年的公 民意識與公民教育的研究顯示,認為參加社會活動和維護自己思想才是個好公民 的人占 65%,而 36%青少年同意間歇地參加一些與「維護和平」或「裁軍」有關 的社會活動。

為了使法國青少年懂得保護自己的公民權益、肯定自身價值,堅持共和思想、表 現民族精神等等之公民特徵,除了原本歷史脈絡之社會價值觀影響外,政府的公 民教育與青少年事務政策是主要的形構要素。法國學校教育基礎階段之公民教 育,曾在 1977 年被取消。因為當時教育的首要目地在於培養自由的公民,自由為 最重要價值,當時法國希望每一個青少年能夠有擺脫教師約束的獨立精神,培養 完全自由地作出自己選擇的能力。但忽視公民教育卻造成了大量的社會問題:貪 污腐敗、貧困、吸毒等問題層出不窮。因此,進入八十年代後,公民教育又回歸 學校基礎教育,制定了一系列強調自治和參與政策,保障公民教育能正常進行。

值得一提的是法國青少年的公民養成教育,有因應全球化效應或美國文化入侵,

進而發展抵制美國文化並宣導法國自身文化的目的,將民族精神與公民思想列為 中小學基礎公民教育,加強青少年對本土文化的認識與重視,建立權利與義務均 衡發展的公民價值觀。

在法國政府網絡建構串聯下,青少年在其中可主動且直接的接收各種關於公民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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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與義務的訊息,並達到社會參與的目的。以一個青年訊息中心聯絡網為例,聯 絡網除了全國訊息中心外,有二十三個地區中心為輔的連結,以及八個設在首都 巴黎地區的副中心,更有多個海外連結網絡。這些青年資訊中心同時提供各種有 關青年政策的資料、青少年專責事務組織,以及休閒與運動等身心培育計畫,讓 法國年輕人可自信的選擇與主動的了解關於自身的事務。

二、香 港

香港為了精進青少年發展和政策事務推動,香港政府於 1990 年二月成立了青少年 事務委員會。為了培養社會未來的領袖,該機構提出「人力素質指標」,明確訂定 青少年所需的「素質」包括:健康的身體、穩定的情緒、良好的品德操守、求知 慾、有創意思考能力、獨立性、主動性、分析能力、適應能力及領導才能。「人力 素質指標」另外兩個健全青少年的條件,分別要求青少年具有合適的「價值觀」

以及「知識和技能」。香港政府期待的青少年,有明確的目標指向,對內以自己的 民族自豪、對外有承接國際事務的責任心,具有全方面參與競爭能力的知識和技 能。

三、新加坡

同樣主張培育全人青少年政策的新加坡,採用「世界儲備青少年」(World Ready Youth)的概念,期待國內青少年具有積極實踐的能力。依此,新加坡以「人力資 本」(human capital)與「社會資本」(social capital)兩途徑建構青少年人力資源 發展指標(Framework for Youth Indicators)。在「人力資本」方面,以能力建構的 方式,讓青少年有適當的知識與技能,強調身心健康、多元學習以及替代就業;

而在「社會資本」方面,則著重於社會支援、社會參與和價值態度,期待青少年 在家庭或同儕支援下,高度參與社會,擁有參與團隊和服務他人的價值觀。具體 而言,青少年須具備幾個條件:

1.敢去夢想-擁抱期望、夢想、冒險、超越家庭。

2.有積極想法。

3.永不說「死亡」-能在失望中堅持下去。

4.言行一致-活在信仰中,並將原則付之實現。

5.用行動服務-貢獻社會,以便讓新加坡的全人準備具有世界競爭標準。

四、日 本

日 本 的 青 少 年 工 作 負 責 機 構 和 政 策 方 向 都 非 常 明 確 , 日 本 總 理 府 總 務 廳

(Management and Coordination Agency of the Prime Minister’s Office)下設有青少 年事務部會專責單位「青少年對策本部」(The Youth Affairs Administration), 由

(22)

總務廳長官擔任本部長。下設有企劃調整課和參事官,以負責統整國內青少年政 策企劃、協調實施、培育指導、不良行為對策、強化體力和國際交流,積極推動 青少年行政。

在國際青少年交流方面,1989 年起「青少年對策本部」舉辦「世界青年船」(Ship for the World Youth)活動,提供前往不同國家訪問和與各國青少年合作交流機會,

參與這項活動的人數也相當多,1996 年一年內,約有三百萬的各國青少年(15-24 歲)參與其中,亦促進了日本國內青少年國際經驗和國際視野的增長。

日本政府近幾年積極推動青少年工作,從各青少年團體極力組織社區活動,到政 府專設的「青少年對策本部」統籌單位,皆對指導、發展、保護、到矯治青少年 素質養成寄予厚望,也大力推動青少年的國際交流,來增強青少年的社會責任感 和人際交流等公眾參與心理。總務廳青少年專責部會組織並與各省廳相關活動協 調,建構青少年在日本社會有效自主發展的公民培養機制。

五、澳 洲

澳洲青少年發展計畫,涵蓋各種能引領個人興趣,並促使年輕人積極參與的團體 和富挑戰性活動。活動範圍含括運動和娛樂、社區服務或勞動服務、職業技能訓 練以及終身技能學習、環境教育、藝術、文化充實或種族包容、領導才能培養、

職業諮詢指導及同儕支援等等,相當豐富。目的在於提供青少年機會,讓年輕人 貢獻社區,也藉由各項正式的認證增強青少年的生活機會。2000 年 3 月澳洲教育 部與就業訓練暨青年事務部(MCEETYA)共同推動國家青年發展策略及青年發展 計畫,授權澳洲國家訓練總署(Australian National Training Authority, ANTA)在對此 策略作出的回應中,以及檢視澳洲各地青年培育計畫中所探索不同可能性,讓青 年參與這些計畫中學得的技能及知識,認可他們在參與計畫過程中學習到的技巧 和知識之可能性,衡量年輕人參與各計畫時知識技能之潛能。澳洲國家訓練總署 (ANTA)於 2004 年 4 月發表了一份名為 Due Credit 的研究報告,提出青少年組織 發展及青少年技能認證之多種選擇。在澳洲,正規的教育或是訓練體制,認證都 可以用來證明一個人所擁有的能力。透過認證,肯定青少年在青年發展計畫活動 中所表現的成就,等於承認他們有貢獻社區和表現公民自主的能力,並有足夠的 自主與自信掌握自己的未來。

六、加拿大

就業、學業和社區環境為加拿大青少年服務的主要工作。加拿大政府透過推動青 少年相關就業服務實習訓練計劃,提供青少年勞動參與機會,使其有充分的就業 前的準備,以降低失業率。

(23)

加拿大聯邦政府於 1997 年二月開始推行「青少年就業策略」(Youth Employment Strategy),由加拿大人力資源發展部(Human Resources Development Canada)主 導,協調不同部會進行多種職業訓練,提供不同教育程度青少年的就業機會。加 拿大文化遺產部(Department of Canadian Heritage)的「加拿大青少年工作」(Young Canada Works),則是結合社區和企業團體,提供在學學生暑假工讀機會和大專畢 業生實習機會。此外,針對給予青少年國際性的實習機會,則有加拿大國際發展 代理處(Canadian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Agency)的「國際青少年實習計畫」

(International Youth Internship Program),撥出加幣 15,000 元給予每一個願意提供 及有能力管理國際實習的非政府組織(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以分擔訓 練剛畢業學生的籌備費用或保險金等成本。加拿大環境部(Environment Canada)

則是提供國內三十歲以下、大專畢業和對環保領域有興趣之年輕人,國際性的參 與實習機會。此外,加拿大國外事務和國際貿易部(Department of Foreign Affairs and International Trade)的「青少年國際實習計畫」(Youth International Internship Program),針對的是輟學、失業或未充分就業的青少年,讓他們獲得工作經驗,

不僅參與國際活動,同時也促進加拿大外交上的形象。

七、美 國

美國沒有專屬的國家青少年工作機關部門,也沒有明確的青少年政策,因此青少 年工作的推動分散在不同的各個行政單位。美國聯邦層級的青少年事務,主要是 由衛生部(Federal 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s)下設有部會負責兒 童、青年和家庭事務(Administration for Children and Family Services),以下再設 有附屬單位的兒童和青少年政策處(Division of Children and Youth Policy)負責青 少年服務。除了聯邦單位,美國並成立一個國家級的的行政法人(the Corporation for National and Community Service, CNCS),提供補助及支援「美國工作團」

(Americorps)、學習與服務美國(Learn and Service American)等團體進行青少年服 務工作,目標在吸引 25,000 志願參與者及 75,000 志工服務者加入該團服務。於 2002 年更通過公民服務法(the Citizen Service Act),美國白宮成立自由服務團 (Freedom Corps)旨在以培養年青少年服務文化,並善盡公民的角色及責任。

第三節 世界各國青少年政策的結論與建議

青少年是國家社會的主力和中堅,關係國家未來發展前途,世界各國均非常重視 青少年工作,大多數國家皆有青少年政策。雖然世界各國青少年有不同定義,各國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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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不同環境採用不同模式。基本上青少年政策可分成補救性、預防性及發展性三種類 型,三者各有不同之強調及著重點。補救性係針對已發生的問題,予以解決或紓緩有 礙個人或社會健康發展的障礙,在這類型政策中,青少年本身是受惠者。預防性政策 是滿足青少年一般普及性的需要,防範不良問題出現,建立健康成長之基礎。而發展 性政策具有前瞻未來、提高素質及鼓勵承擔之特點,在這類型的政策中,青少年不僅 是受惠者,同時也是推動者。事實上,這三種類型在各國青少年政策往往是同時採取,

而且是互相不排斥的。

再從青少年工作觀點出發,青少年政策之採取也可分成兩種取向,一種是以「問 題為導向」(problem-oriented),著重在青少年問題預防,主要工作重點在青少年福利、

犯罪與藥物濫用防制、青少年保護及處遇等,過去我國、日本對於青少年較偏重於青 少年問題預防與輔導;另一種是以「人力資源為導向」(human resource-oriented),著 重對青少年投資概念,工作重點在就業輔導與訓練、促進青少年志願服務與服務學習、

加 強 國 際 視 野 與 領 導 力 , 累 積 青 少 年 人 力 資 本(human capital)與 社 會 資 本 (social capital),如加拿大、澳洲、紐西蘭、新加坡等。

近年來各國青年政策的重點已轉而兼顧這二種模式的整合,在問題防治上同時也 必需重視青少年發展。因此,我國青少年政策應調整過去以問題為導向之政策取向,

轉而強調發展與投資的政策思維,以厚實青少年的人力資本與社會資本,為下一階段 的國家社會發展奠立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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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第三章 青少年教育

第一節 概論

青少年是個人生命週期中的重要發展階段,而教育對於這段期間的成長經驗影響 重大。近十多年來,我國在教育上經歷重大變化,例如:多元入學、高職與高中此消 彼長、高等教育快速擴張、學雜費調升等等。另外,資訊通信科技的發達衍生數位落 差的問題;全球化的趨勢使得外語教育倍受重視,而在英語教育方面出現了「雙峰現 象」,這些都成了社會所關注的議題。

在聯合國「世界青少年報告」(World Youth Report 2003:4) 當中,將青少年教育 列為十大優先推展議題的第一名。在青少年教育部分,該報告除了著重一般教育外,

也特別強調遠距教學及一些非正式教學的重要性,包括終身學習、跨文化的學習、人 權教育、反族群歧視的教育、促進性別平等的教育、保障弱勢教育等,以使青少年能 夠培育足夠且合適的能力,能夠在多元文化及變動快速的社會中生存與發展。

對於已開發國家而言,青少年教育到就業的銜接,是另一個被高度重視的議題。

青少年在教育領域所遭遇到的就業相關問題包括:課程內容不符社會需要、技術或資 格條件與勞動市場的需求無法配合等等。

教育本身對青少年具有多元意義。雖然教育的功能不僅僅只是未來就業的訓練 所,然而,教育的一部分功能,實應注意到青少年未來的就業需求;而進入就業市場 後的青少年,也不應停止接受教育的薰陶。換句話說,教育到就業之間的關係,不應 是單向關係,而應該是可以流動的,而且政府的教育制度設計,宜兼顧到兩者之間彈 性組合的可能性。

第二節 現況與趨勢

一、高中職階段淨在學率為90%,高等教育階段之淨在學率為46%,高中職以上階段之 淨在學率呈現逐年增加的趨勢

過去十年來,我國高中職淨在學率從 77%增加到接近 90%的水準,高等教育淨在 學率從 25.61%升至 45.68%(參見表 3-1)。

(27)

表 3-1:近十年各階段教育淨在學率之變動情形

單位:%

學年度 國中、小 高中職 高等教育

八十二 98.12 77.28 25.61 八十四 98.36 79.15 27.79 八十六 98.38 81.74 31.09 八十八 98.24 84.95 35.43 九 十 97.32 88.21 42.51 九十一 97.15 89.32 45.68

資料來源:教育部統計處 (2004)。

二、過去十年來,青少年就讀高中與就讀高職比例從0.46:1上升為1.2:1;就讀大學人 數大幅增加,就讀大學與就讀專科之比例從0.78:1上升為2.9:1

過去十年來,我國國中學生數微幅下降,顯示學齡人口減少的趨勢。從八十二學 年度到九十二學年度,高中學生數成長 1.19 倍,高職學生數減少 30.2%。在高等 教育階段,專科學生數減少 36.8%,四年制大學及研究所碩士、博士學生分別成 長了 1.72 倍、3.67 倍、2.43 倍。九十二學年度高中學生數為 393,689 人,高職學 生數為 325,996 人,專科學生數為 289,025 人,大學學生數為 837,602 人,研究所 學生人數有 143,567 人(參見表 3-2)。

表 3-2:國中以上各級學校就學人數

學年度 國中 高中 高職 專科 大學 碩士 博士 八十二 1,187,370 238,660 515,211 367,373 285,982 28,117 7,713 八十九 929,534 356,589 427,366 444,182 564,059 38,606 10,013 九十二 957,285 393,689 325,996 289,025 837,602 121,909 21,658 資料來源:教育部統計處 (2004)。

三、在一般國中、高中、研究所以上的在學青少年以就讀公立學校為主;高職、專科與 大學方面,則就讀私立學校比例高於公立

九十二年時,我國在國中階段之在學青少年有 90.67%就讀公立學校,就讀高中者 有 65.64%就讀公立學校,碩士班有 65.81%為公立學校。有 58.28%的高職學生就 讀私立學校,89.46%的專科學生就讀私立學校,而有 72.85%的大學生就讀私立大 學(參見表 3-3)。

(28)

表 3-3:九十二年各級公私立學校就學人數與比率 公立 868,015(90.67%)

國中 私立 89,270( 9.33%)

公立 258,432(65.64%)

高中 私立 135,257(34.36%)

公立 136,018(41.72%)

高職 私立 189,978(58.28%)

公立 30,477(10.54%)

專科 私立 258,548(89.46%)

公立 227,386(27.15%)

大學 私立 610,216(72.85%)

公立 80,228(65.81%)

碩士 私立 41,681(34.19%)

公立 18,292(84.46%)

博士 私立 3,366(15.54%)

資料來源:教育部統計處 (2004)。

四、教育總經費呈逐年增加趨勢,政府教育經費有成長趨緩情形

我國用於教育上的總經費,從七十八年的 2,005 億元,增加到九十二年的 6,320 億元。在政府投入的教育經費方面,則可以分成兩個時期。從七十八年到八十五 年,政府教育經費的成長非常快速,但是在八十六年之後,政府教育經費的成長 就開始趨緩。九十二年的政府教育經費是 4,233 億元(參見圖表 3-1)。

0 1,000 2,000 3,000 4,000 5,000 6,000 7,000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90 91 92 會計年度

億元

教育總經費(億元)

政府教育經費(億元)

圖 3-1:教育總經費與政府教育經費的變動情形

資料來源:教育部統計處 (2004)。

(29)

五、我國教育總經費占GDP比率大致與其他主要國家相當

2000 年時,南韓是教育總經費占 GDP 比率較高的國家,達到 7.1%。但是其公部 門教育經費占 GDP 比率與我國相近,大約是 4.3%-4.4%,多出來的部分,來自於 私部門的挹注(參見圖 3-2)。美國教育總經費占 GDP 比率達到 7%,其私部門教 育經費占 GDP 比率為 2%,比我國高 0.6%,不過其公部門教育經費占 GDP 比率 為 5%,也比我國高 0.6%。一般而言,除日本 (4.6%) 與加拿大 (6.4%) 之外 其 他國家的教育總經費占 GDP 比率大致在 5.5%-6.1%之間,也就是說,我國的教育 總經費占 GDP 比率不算特別高,但也不算太低。大部分國家私部門教育經費占 GDP 比率在 1%以下,其中英國、法國、義大利在 0.5%以下。

0 1 2 3 4 5 6 7 8

中華民國 日本 南韓 美國 加拿大 英國 法國 德國 義大利 澳大利亞

私部門教育經費占GDP比率(%) 公部門教育經費占GDP比率(%)

圖 3-2:2000 年各主要國家教育總經費占 GDP 比率

資料來源:教育部,教育統計指標之國際比較(2004)。

六、政府教育總經費占歲出比例維持在20%左右

從八十二年到九十二年,政府教育經費占歲出比例 (%) 大致都能維持在 19%上 下,九十二年度到達 20.76%(參見圖 3-3)。和其他國家比較,我國政府教育總經 費占歲出比率相對較高(參見圖 3-4)。這意味著政府教育經費的成長趨緩,很可 能是因為政府稅收占國民生產毛額的比率減少所造成的。

(30)

15.00 16.00 17.00 18.00 19.00 20.00 21.00 22.00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90 91 92

會計年度

百分

圖 3-3:政府教育經費占歲出比例的歷年變化情形

資料來源:教育部統計處 (2004)。

0 5 10 15 20 25

中華民國 日本 南韓 美國 加拿大 英國 法國 德國 義大利 澳大利亞

占歲出比 (%)

圖 3-4:2000 年各主要國家政府教育經費占歲出比率

資料來源:教育部統計處,教育統計指標之國際比較(2004)

七、高等教育經費一年約為1,400億元,政府一年用於高等教育經費約為500億元 九十二年度教育部主管預算有 1,458 億元,其中有 517 億用於高等教育,九十三 年度則為 499 億元。我國在 2000 年時的高等教育經費占 GDP 的 1.4%,大約是 1,400 億元,其中的 600 億元來自於公部門(政府),另外 800 億元來自於私部門

(31)

(民間)。與國際相比,美國高等教育經費占 GDP 的比率相當高,達到 2.7%,其 中三分之一來自於政府 (0.9%),三分之二來自於民間 (1.8%)。韓國的高等教育經 費占 GDP 比率達到 2.6%,其中大約有四分之一來自於政府 (0.6%),四分之三來 自於民間 (2%)。日本的高等教育經費占 GDP 的 1.1%,其中來自於政府及來自於 民間的經費大致各占一半 (0.5%及 0.6%)。法國及德國的高等教育經費幾乎都是 由政府負擔,在這兩個國家,高等教育經費占 GDP 的比率大致是 1%。(參見圖 3-5)

0 0.5 1 1.5 2 2.5 3

中華民國 中國大陸 日本 韓國 美國 法國 德國 義大利

國家

GDP比率 (%)

私部門高等教育經費

公部門高等教育經費

圖 3-5:2000 年各主要國家高等教育經費占 GDP 比率

資料來源:教育部統計處,教育統計指標之國際比較(2004)

八、高中職及以下每位學生分配經費呈上升趨勢,但高等教育每位學生分配經費出現下 降的情形

從八十二年到九十二年,高中職以下教育經費占教育總經費比率從 57.65%增加到 64.44%。高中職以下每位學生分配到經費呈現增加的趨勢(參見圖 3-6)。不過,

每位大學學生所分配到的教育經費,從八十五年(213,401 元)以後就出現明顯的 下降趨勢。到了九十一年,只有 149,260 元。在專科學生方面,每位學生分配到 的經費,則從八十五年開始,就大致維持在 10 萬元上下(參見圖 3-7)。

(32)

- 20,000 40,000 60,000 80,000 100,000 120,000 140,000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90 91

學年度

每位國小學生平均分 配到的教育經費 每位國中學生平均分 配到的教育經費 每位高中學生平均分 配到的教育經費 每位高職學生平均分 配到的教育經費

圖 3-6:國小、國中、高中職每位學生分配到的教育經費

資料來源:教育部統計處 (2004)

- 50,000 100,000 150,000 200,000 250,000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90 91 學年度

平均每學生分配到的教育經 費(各級學校總計)

每位專科學生分配到的教育 經費

每位大學及獨立學院學生分 配到的教育經費

圖 3-7:大學及專科平均每位學生分配經費變動情形

資料來源:教育部統計處 (2004)

(33)

九、九十年之後,公立大學學雜費平均每年調整2%到4%左右,私立大學幾乎沒有調整 在八十九年之前,除八十八年之外,國立大學的學雜費調幅接近每年 10%。私立 大學的調幅則大致在 3%到 5%之間。在九十年之後,國立大學學雜費的調整在 2%

到 4%左右。而除了九十三年外,私立大學的學雜費則幾乎沒有調整(參見圖 3-8)。

1.51 9.18

10.95

9.97 11.11 12.00

2.89

4.34

2.73

2.05

0.00 4.00

2.92

5.48

-0.71 4.72

2.31

0.09 -0.01 0.04

-2 0 2 4 6 8 10 12 14

84 85 86 87 88 89 90 91 92 93

學年度 幅度(%)

公立 私立

單位:新台幣元

圖 3-8:八十四至九十三學年度大學學雜費調漲幅度 資料來源:教育部統計處(2004)。

十、公私立大學學雜費的跨國比較

在私立大學方面,我國私立大學學雜費占平均國民所得的比率是 26.42%,這比大 多數的國家都低。例如美國的私立大學,這個比例動輒超過 70%。日本的慶應大 學達到 48%,福岡大學達到 99%。澳洲國立大學的學雜費占平均國民所得的比率 比我們低,只有 10.69%,但是私立大學的學雜費占平均國民所得的比率可以達到 172.93%。德國與英國的公立大學學雜費的收費都很低廉,但是私立大學的學雜 費占平均國民所得比率都超過百分之五十(參見表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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