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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正式部門及其就業的定義與概念

第二章 非正式部門發展及其問題

第二節 非正式部門及其就業的定義與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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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部門的生產潛力、建立適當的管制框架、完善的社會保障。值得一提的是,該 會議提出了兩點結論,首先,和早期的論點相反,非正式部門並不會隨著經濟成 長而自發性的消失,反而未來會逐漸成長。其次,自從創出非正式部門這個新名 詞後,非正式部門的概念是否適用於農村環境以及城市一直是一個問題;但在此 處討論的焦點主要放在「都市」的非正式部門,因為農村的非正式部門生成原因 及背景不同於都市,而各種補救措施的討論也未必適用。其後 ILO 對於非正式 部門也撥出了預算與計畫,1994 年成立非正式部門的跨部門項目,該團隊探討 主題圍繞在:非正式部門統計的範圍和方法、非正式經濟部門的作用、改革的性 質,影響和需要的法律和監管框架、生產資源和市場、工作條件、社會保障、非 正式部門的自助組織或協會。

第二節 非正式部門及其就業的定義與概念

一、學術見解

非正式部門在各國也有不同的稱呼,如:陰影經濟、地下經濟、黑市經濟、

無形經濟、雙重經濟、平行經濟等。這主要是各國對非正式部門所限定的範圍和 採取的態度不同所致,由於研究背景與文化方面的不同,各國學者在非正式部門 的概念上很難達成共識。當非正式部門一詞被正式提出後,「非正式部門」的定 義受到廣泛討論,學界也提出各種見解。在探討第三世界資本主義產業化與社會 經濟變化的各理論中,有一派理論堅信先進社會的結構變化與第三世界不同,這 一派理論稱為依賴理論,以 1950 年代後南美社會科學家為首而展開,可分為兩 大派別,其一為邊際化論,另一為生產模式論。也有以正式與非正式部門的分類 下討論的非正式部門論。

(一)邊際化論

邊際化論(Marginalization)主要從開發中國家的產業結構找出小規模經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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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的產生原因,Quijano 認為南美經濟結構依賴世界經濟的起伏,呈現不穩定的 狀態,與經濟體系內部勞動力的多樣化趨向經濟功能的萎縮是同時進行的結果,

這樣的變化是由殖民主義及資本主義片面滲透所造成的變遷,而產生不穩定、不 均衡的效力。南美經濟無法培養自力的經濟能力,其結構依賴資本主義,而外來 的資本主義與傳統經濟結合,產生不同於資本主義與南美固有經濟結構的第三型 態的邊境性經濟結構。內部的邊際化(Marginalization)現象是在吸收新的生產手段 後,順其聯結模式(Mode of Articulation)所表現的結構變化,不是單純技術變化 或僱傭問題,而是關於獨占和分配的國際和國內分工問題,也隱含了階級上不平 等的問題7。邊際化論則重視國際、國內的依賴過程以及邊際化的過程,比較忽 略生產過程裡找出獨占部門如何影響到小商品生產(petty commodity production) 的資本累積8

(二)生產模式聯結論

生產模式聯結論(Articulation of Modes of Production)認為資本主義透進開發 中國家的形式具有帝國主義的色彩,在將所有非資本主義生產型態變成資本主義 型態的過程中,因不能完全包容前資本主義模式的分工,只能不均衡的包容或解 散,所以經濟結構的轉型受到限制,造成不均衡的發展,使得勞動階級和農民逐 漸分化9。強調資本主義剩餘獨占型態會導致小商品市場生產顯著的變化,利用 無酬家屬勞動或低廉勞動來減輕負擔,但最後還是扮演資本主義領域售貨出路的 角色。僱傭關係的依賴有轉包(Subcontract)方式、地攤販賣及個人的服務業活動。

這項理論發現,資本主義領域並不願意見到小商品生產的消滅而走向僱傭勞動,

因為在小商品生產持續的狀態下,透過轉包方式利用工廠外的勞動,可以把資本

7 Quijano-Obregon, A. (1974) ,The marginal pole of the economy and the marginalized labour force, Economy and Society, vol. 3(4),p 393-428.

8 金潤泰(1993),臺灣地區都市非正式部門(小商品生產)之研究-以成衣業為例,臺灣大學社會學 研究所碩士論文,頁 19-21。

9 Taylor, John G. (1979),From modernization to modes of production : a critique of the sociologies of development and underdevelopment, London : Macmil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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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積的責任推給小商品生產領域。

(三)非正式部門論

1、以所得機會做為區別

在 1973 年對肯亞的報告中,學者 Keith Hart 曾指出正式部門及非正式部門 最大的差別在於所得機會,正式部門以賺取工資為主,非正式部門的所得則是以 自營作業的方法,兩者的根本區別是勞動力是否有長期固定報酬。若有則被計入 國民經濟會計帳(national economic accounts)中,反之則無法被列入,強調非正式 部門是不被計算在國民經濟會計內的經濟活動。但這種分法也有欠缺的部分,因 為就生產量而言,非正式部門未必是生產量最低的部門,也未能探討正式部門與 非正式部門之間的關係10

2、以工作安全性做為區別

Ray Bromley&Chris Gerry 修正 Keith Hart 的看法,因為非正式部門的勞動者 未必屬於都市中的貧窮者,故以零工(Casual work)替代非正式部門的說法。此處 的零工指收入及就業並不安全及不穩定者,這種分類的區分標準為「工作安全性」,

指無法享受最低工資、工時、加班費、保險等工作條件的保障11

3、以產業特性為區別

由產業觀點探討非正式部門概念者多半側重於此部門所具特性方面之研究,

ILO 在 1984 年的世界勞工報告中指出,非正式部門是指「那些沒有被記入國家 帳目、不受契約、勞動力審查、記錄和納稅等正式法規約束的經濟活動」。後來 為了便於統計,1992 年第 15 屆國際勞工統計大會上,與會者通過非正式部門的 廣義定義為:非正式部門就業者以創造就業機會和收入為根本目的,由從事產品

10 陳小紅(1984),開發中國家都市「非正式部門」之研究,國立政治大學學報第五十期,頁 80。

11 Ray Bromley&Chris Gerry(1976), Who are the Casual Poor?,Casual Work and Poverty in Third World Cities,p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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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和勞務的單位構成,其特點是組織水平低,且做為生產要素的勞動力和資本 之間沒有明確分工,生產規模小,勞動關係無契約約定的工作形態。這裡的部門 指制度上的部門,和經濟活動中行業下的分部門不同,它只是組合起類似的生產 經營單位,其主要功能、行為和目標有一些共同的特點,而是將同質的子行業劃 分為一部門。並以以下四個標準來界定非正式部門12

(1)非正式部門是指個人的企業13,不構成獨立的法人,且沒有一個完整 的經濟帳戶,金融活動與生產活動分離;

(2)他們的僱傭規模低於國家規定,沒有在國家法律允許範圍內進行註冊,

並僱用職員也沒有進行註冊;

(3)其生產目的是生產在市場上用於銷售或交換的貨物和服務;

(4)從事非農業的活動;但是包括農業部門中從事的非農業活動。

依賴論之邊際化論及生產模式論者,強調正式及非正式部門間具有一種不平 等的交換關係,透過資金、設備和轉包等安排,使非正式部門對正式部門產生一 種依賴,而正式部門因具有獨占及受政府保護的優勢,易對非正式部門進行剝削。

他們強調正式部門與非正式部門間具有密切的依存關係,並非各自獨立的兩個個 體14。雖然生產模式論和邊際化論在基礎的理論或推演方法上有差距,但在解釋 低度發展國的社會、經濟變化上可能是一組互補的理論。而大部分 ILO 研究將 非正式部門就業者當作目標團體(Target Group),而採取一種政策科學的立場,其 目的在於尋找擴大就業的優惠政策和資源分配的有效方法。這些有特定目的的研

12 Hussmanns Ralf (2004), Measuring the informal economy: From employment in the informal sector to informal employment, Working Paper No. 53.,p3-4.

13 在廣泛的意義上說,這裡的企業,指任何從事生產的商品或服務的銷售或交換單位。它涵蓋 的不僅是生產經營單位、聘請僱傭的勞動力,也包括生產單位擁有和經營自己的帳戶的自僱人士,

無論是單獨或與無酬家庭成員的幫助下,有個人的工作。他們進行工作的場所,可能是無法辨認 的處所或沒有固定的位置。因此,自僱的街頭小販,出租車司機等,以家庭為基礎的工人都被認 為是企業。

14 陳小紅(1984),開發中國家都市「非正式部門」之研究,國立政治大學學報第五十期,頁 8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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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但不包括農民家庭以輔助勞力或利用農閒時間進行的一些兼營性的工業、商 業及其他活動17。國內學者黃仁德則將自營作業者、無酬家屬工作者及小型生產 規模的受僱者視為非正式部門18

二、地下經濟與非正式部門

經濟活動之所以變成「地下」,是因為從事經濟的個體刻意隱瞞它,不論是 發展中國家或是已開發國家,皆會出現地下經濟的活動。這種類型的經濟活動沒 有一種統一的分類,他們大多規避或逃避法規制度體系,因此社會統計數據常無 法計算此類經濟活動,連帶影響經濟數據不準確、政策制定方向等社會問題。為 了說明特定類型的地下經濟活動,探索其性質及各種類間彼此的關係,故學者會 將地下經濟分為許多子項目進行討論,而非正式部門也常被列為其中的子項目。

Feige Edgar 認為地下經濟(underground economy)指沒有遵守已建立遊戲規 則制度的經濟活動,並根據違反何種規則制度劃分四類地下經濟活動(參表 2-3):

非法經濟(illegal economy)、未申報的經濟(unreported economy)、未登記的經濟 (unrecorded economy)和非正式經濟(informal economy)19

(一)非法經濟:指法定許可範圍之外的經濟活動,非法經濟參與者從事違禁物 品、服務的生產與銷售。如:毒品的交易與生產、走私、黑市交易等可能破壞法 律、法律、經濟制度穩定的活動皆屬於非法經濟;

(二)未申報的經濟:指逃避稅收的經濟活動,例如沒有發票、無法課稅的交易,

(二)未申報的經濟:指逃避稅收的經濟活動,例如沒有發票、無法課稅的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