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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風格之相關理論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音樂風格之相關理論

本研究將不同音樂風格作為探討變項,分為「古典音樂」、「爵士音樂」與「流 行音樂」三種風格來進行探討研究,以下為音樂風格之相關文獻探討。

一、古典音樂風格

古典樂以西方音樂史的年代時期來區分,可分以下音樂六種風格:中古時期 (Middle age, 450-1450);文藝復興時期 (Renaissance, 1450-1600);巴洛克時期 (Baroque, 1600-1750);古典時期 (Classical, 1750-1820);浪漫時期 (Romantic, 1820-1900);現代 (Twentieth century, 1900-) (Burkholder, Grout & Palisca, 2006)。

本研究以高中音樂教科書中常出現的曲目背景時代來分別探討說明,在教科 書中最常出現的時期分別為:巴洛克時期 (Baroque, 1600-1750);古典時期 (Classical, 1750-1820);浪漫時期 (Romantic, 1820-1900),以下茲分別說明。

(一) 巴洛克時期 (Baroque, 1600-1750)

巴洛克 (Baroque) 一詞來源於西班牙語和葡萄牙語「Barocco」,意指形態 不夠圓或不完美的珍珠,一開始為建築領域的術語,之後用於藝術和音樂領域。

而在藝術領域方面,巴洛克風格特徵是精緻細膩的裝飾以及華麗的風格,因為巴 洛克時期是貴族掌權的時代,富麗堂皇的宮廷裡奢華的排場是文化及藝術的發展 中心,這個大環境的改變也影響音樂家的創作。十七、八世紀宮廷樂師所寫的音 樂作品,大部分是為上流社會的社交所需而做,為了炫燿貴族的權勢以及財富,

當時的宮廷音樂必定得呈現出炫燿的音樂以及不凡的氣度,以營造愉悅氣氛。所 以在這時期的音樂特點為是極盡奢華,加入大量裝飾性的音符。節奏強烈、短促

而律動,旋律精緻。複音音樂仍然佔據主導地位,大小調取代了教會調式,同時 主調音樂也在蓬勃發展,於是複調的和聲性越來越明顯。複音音樂在巴哈時代發 展到極致,而數字低音及即興創作是巴洛克重要的部分,但是管弦樂團編制尚未 標準化(李韋翰,2006;劉志明,2002;Burkholder, Grout & Palisca, 2006)。

巴洛克時期的音樂除了適合在宮廷裡演奏的大協奏曲 (concerto grosso) 以 外,還有貴族沙龍裡帶有私密氣氛的小規模樂器奏鳴曲 (Sonata);彌撒、神劇、

受難曲以及豐富的管風琴曲目,令教堂充滿了神聖的光彩;另外,歌劇在威尼斯 快速興起,藉著音樂和戲劇的結合將情感抒發到最高點。音樂創作從此步入了一 個蓬勃發展的階段。代表人物為:韋瓦第、巴哈 (Johann Sebastian Bach,

1685-1750)、韓德爾 (Georg Friedrich Händel, 1685-1759) 等作曲家(李韋翰,2006;

劉志明,2002;Burkholder, Grout & Palisca, 2006)。

(二) 古典時期 (Classical, 1750-1820)

這一時期代表性的作曲家有海頓 (Franz Joseph Haydn, 1732-1809)、莫札特 (Wolfgang Amadeus Mozart, 1756-1792)、貝多芬等。古典時期音樂承繼著巴洛克 音樂的發展,是歐洲音樂史上的一種音樂風格或者一個時代 (Burkholder、Grout

& Palisca, 2006)。這個時期出現了多樂章的交響曲、獨奏協奏曲、弦樂四重奏、

多樂章奏鳴曲等等體裁。而奏鳴曲式和輪旋曲式成為古典時期和浪漫時期最常見 的曲式,影響之深遠直至二十世紀,而樂團編制比巴洛克時期增大,樂團由指揮 帶領逐漸變成一種常規(許懷楠、黃家寧譯,1999;Burkholder, Grout & Palisca, 2006)。

(三) 浪漫時期 (Romantic, 1820-1900)

浪漫時期的音樂是延續古典時期的音樂,西方音樂史上另一種音樂風格的產 生。19世紀的法國因自由思想及社會結構的改變,而興起浪漫的思潮,開始著重 於個人情感上的反應,而浪漫時期的音樂比起之前的維也納古典樂派的音樂,更 注重感情和形象的表現,相對來說音樂不受格式所影響。此時期的音樂往往富於 想像力,相當多作品受到非現實的文學作品的影響,而有著有標題,故標題音樂 蓬勃發展 (Burkholder, Grout & Palisca, 2006)。

此時音樂強調多樣性,發展和聲的作用,對人物性格的特殊品質進行刻畫,

更多地運用轉調手法和半音,豐富的和聲變化,逐步確立浪漫時期的音樂發展。

此時期代表的音樂作曲家有舒伯特 (Franz Seraphicus Peter Schubert, 1797-1828)、

白遼士 (Hector Louis Berlioz, 1803-1869)、孟德爾頌 (Jakob Ludwig Felix

Mendelssohn Barthody, 1809-1847)、蕭邦 (Frédéric François Chopin, 1810-1849)、

舒曼 (Robert Alexander Schumann, 1810-1856)、李斯特 (Liszt Ferenc, 1811-1886)、

布拉姆斯 (Johannes Brahms, 1833-1897) 等(李韋翰,2006;許懷楠、黃家寧譯,

1999;Burkholder, Grout & Palisca, 2006)。

二、流行音樂風格

流行音樂 (Popular Music 或 POP music),是指在一段有效的時間內被大眾所 喜歡而廣為流傳的音樂,而此音樂形態又稱流行歌曲或現代流行音樂,因這種音 樂在現今社會中被商業化的運用,故又稱之為商業音樂(李君如、陳郁欣,2002)。

而流行音樂則可分為廣義與狹義兩種意義來看,廣義則是指古典音樂以外的音樂,

符合一般普羅大眾的胃口,而且是在當時流傳性最高的曲子,但是更換率極高;

狹義則是指內容簡單明瞭、淺顯易懂、容易傳唱的曲子,這些曲子大部分的風格 是較為優美的抒情曲,歌詞親近人心外,也容易譜出人們當時的心情寫照(李君 如、陳郁欣,2009)。流行音樂在不同的時代中,所謂流行風格都會不同(如義 大利歌劇,則為古典浪漫時期所流行的音樂;1930 年代流行的搖擺爵士 (Jazz),

落寞許久後,在近幾年內又開始流行),而流行的時間也會因當時的背景而有所 差異,多至五年以上少至一年以下都有(李君如、陳郁欣,2002)。由以上可知 流行音樂會因地區上的民族性、語言與社會風俗的不同,所呈現的流行風格也會 不同,然而在今日科技發達的時代,各項文化元素的交會融合更令流行音樂的風 貌更加地多元(許涵翔、郭文貴、黃碧村,2008)。

林谷芳(1995)在近代錄音技術日漸發達後,這種技術讓複製音樂這項產品 越來越容易,故漸漸的發展出商業利益的存在,在創作一首新曲子時,必須將此 首曲子做得通俗易唱,在經過包裝或許多行銷手段來刺激消費者的接受度、聆聽 慾及購買慾,所以流行歌曲在藝術的成就不會是主要的考量(李君如、陳育欣,

2009)。陳藝苑(2007)認為歌曲有著優美或是明快的節奏、歌詞內容能夠淺顯 易懂,而且音樂風格形態可以迎合普羅大眾,就是所謂的流行音樂。

三、爵士音樂風格

爵士音樂 (jazz) 起源於非洲,形成於 19 世紀末的美國。爵士音樂更早出現 於美國,又稱為黑人音樂(如藍調、福音歌曲等),而這些音樂是美國黑人根植 於其非洲音樂傳統的基礎上,結合他們在現實中的遭遇創作出來的(如藍調的英

文Blue 就是指「憂鬱」之意),大多比較凄苦,而在其發展過程中除了有黑人 音樂的根源外,還吸收了如古典音樂、民族音樂等諸多音樂元素,逐漸形成了今 天種類繁多的爵士樂,所傳遞的內容也更為多樣,已經不是印象中早期的「黑人 風格」(Burkholder, Grout & Palisca, 2006)。

爵士樂在美國屬於平民化的音樂,由民眾聚在一起集體創作(如工作時所創 作的工作勞動歌),且具有濃烈的民族性質,在禮葬歌曲或教會福音歌曲中都有 爵士音樂的蹤跡(顧連理譯,1998)。將爵士音樂依年代演變與發展分為以下 14 種風格:散拍樂(Ragtime)、藍調(Blues)、紐奧良爵士(New Orleans Jazz)、

狄西蘭爵士樂隊(Dixieland)、布吉伍吉(Boogie-Woogie)、芝加哥爵士

(ChicagoJazz)、搖擺樂(Swing)、比博譜(BeBop)、酷爵士(Cool Jazz)、

西岸爵士西岸爵士(West Coast)、放克與硬博普(Funk, Hard-bop)、調式爵士

(Modal Jazz)、自由爵士(Free Jazz)、融合爵士(Fusion Jazz)、新古典主義 和現代比博譜(Neo-Traditionalism, Post-Modern Bop)(顧連理譯,1998)。

四、音樂風格與音樂偏好相關理論

歷年來國內外已有許多的學者投身於音樂風格與音樂偏好此類的研究,以下 為各學者的研究理論。

LeBlanc (1979) 針對五年級學生的音樂風格偏好進行研究,結果顯示流行音 樂風格的偏好度最高,其次為搖滾樂、散拍樂、迪士西蘭爵士樂、樂團進行曲、

西部鄉村音樂/蘭草音樂等風格,最不受五年級學生歡迎的音樂風格為電子流行 樂、現代搖擺樂、環境音樂、前衛音樂、古典樂、黑人福音音樂、聲樂的合唱曲、

民俗音樂等。而也有學者針對國小一到三年級的學生為研究對象,以不同的音樂 風格進行研究施測,研究結果發現國小一到三年級的學生對於流行音樂喜愛度最 高,而其他非流行音樂的風格音樂較不受學生青睞 (May, 1985)。

Choi (2003) 研究指出年輕的受試者對於重金屬搖滾樂偏好較高,而年長的 受試者對於古典音樂和鄉村音樂兩種風格,偏好較高。此外,教育程度較高的受 試者對於搖滾或流行音樂的風格偏好較低,對於古典和爵士音樂偏好較高,由此 可知教育程度較高的受試者願意花時間也比較有耐性聆聽較古典性質的音樂。此 外,國內也有學者針對青少年對於各種流行音樂的偏好進行研究,將流行音樂分 為五種節奏藍調、通俗音樂、搖滾音樂、其他音樂與嘻哈音樂,結果顯示青少年

對於節奏藍調的偏好平均數明顯偏高,在高雄地區偏好程度高於台北,此外,高 中生對於五種音樂風格(節奏藍調、通俗音樂、搖滾音樂、其他音樂與嘻哈音樂)

的接受程度也高於國中生(蘇郁惠,2005)。

曾珮琳(2005)以國小三到六年級的學生作為音樂風格偏好的研究對象,其 使用的音樂風格為古典音樂、流行音樂、世界音樂與台灣傳統音樂。研究結果指 出國小學生對於流行音樂的偏好最高,其次為古典與世界音樂,而呈現負面反應 的則是台灣傳統音樂。此外研究中也發現年級越小的學生,對於古典音樂風格的 接受度較高年級的高,隨著年紀的增加對於流行音樂、通俗音樂或搖滾樂的偏好 會逐漸上升;反之,對於古典音樂的喜愛會下降。由此可推測年級較小的學童,

對於音樂偏好的選擇受家庭影響較多。劉純瑛(2007)在國小六年級學童探討音 樂偏好與音樂聆賞之關係的研究中,使用了30首曲子,其中包含古典音樂、世界 音樂(美洲、歐洲、非洲、中東、南亞、東南亞)以及傳統音樂。研究結果發現,

以古典音樂為主要聆賞類型的學校或家庭,其學生若對古典音樂有顯著偏好,多 半都是受家庭或是學校的影響,若家庭與學校無特別的規範,學生在傳統音樂與 世界音樂的平均數則偏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