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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二節 研究假設

根據本研究之研究目的提出以下研究假設:

一、不同背景變項的國小棒球選手在知覺教練領導行為具有顯 著性差異

1-1 不同的性別在知覺教練領導行為上具有顯著性差異。

1-2 不同的學校類別在知覺教練領導行為上具有顯著性差異。

1-3 不同的就讀年級在知覺教練領導行為上具有顯著性差異

1-4 不同的參加球隊年數在知覺教練領導行為上具有顯著性差異。

1-5 不同的每週訓練時間在知覺教練領導行為上具有顯著性差異。

1-6 不同的教練性別在知覺教練領導行為具有顯著性差異。

1-7 不同的教練職位在知覺教練領導行為上具有顯著性差異。

1-8 不同的教練資歷在知覺教練領導行為上具有顯著性差異

1-9 不同的跟隨目前這位棒球教練學生聯盟聯賽縣內獲得的最佳成績 在知覺教練領導行為上具有顯著性差異。

1-10 不同的跟隨目前這位棒球教練學生聯盟聯賽全國決賽獲得的最佳 成績在知覺教練領導行為上具有顯著性差異。

1-11 不同的跟隨目前這位棒球教練縣內錦標賽獲得的最佳成績在知覺 教練領導行為上具有顯著性差異

1-12 不同的跟隨目前這位棒球教練縣外錦標賽獲得的最佳成績在知覺 教練領導行為上具有顯著性差異

1-13 不同的跟隨目前這位棒球教練國際錦標賽獲得的最佳成績在知覺 教練領導行為上具有顯著性差異

二、不同背景變項的國小棒球選手在團隊凝聚力上具有顯著 性差異

2-1 不同的性別在團隊凝聚力上具有顯著性差異。

2-2 不同的學校類別在團隊凝聚力上具有顯著性差異。

2-3 不同的就讀年級在團隊凝聚力上具有顯著性差異

2-4 不同的參加參加球隊年數在團隊凝聚力上具有顯著性差異。

2-5 不同的每週訓練時間在團隊凝聚力上具有顯著性差異。

2-6 不同的教練性別在團隊凝聚力上具有顯著性差異。

2-7 不同的教練職位在團隊凝聚力上具有顯著性差異。

2-8 不同的教練資歷在團隊凝聚力上具有顯著性差異。

2-9 不同的跟隨目前這位棒球教練學生聯盟聯賽縣內獲得的最佳成績 在團隊凝聚力上具有顯著性差異。

2-10 不同的跟隨目前這位棒球教練學生聯盟聯賽全國決賽獲得的最佳 成績在團隊凝聚力上具有顯著性差異。

2-11 不同的跟隨目前這位棒球教練縣內錦標賽獲得的最佳成績在團隊 凝聚力上具有顯著性差異

2-12 不同的跟隨目前這位棒球教練縣外錦標賽獲得的最佳成績在團隊 凝聚力上具有顯著性差異

2-13 不同的跟隨目前這位棒球教練國際錦標賽獲得的最佳成績在團隊 凝聚力上具有顯著性差異。

三、不同背景變項的國小棒球選手在選手滿意度上具有顯著性 差異

3-1 不同的性別在選手滿意度上具有顯著性差異。

3-2 不同的學校類別在選手滿意度上具有顯著性差異。

3-3 不同的就讀年級在選手滿意度上具有顯著性差異

3-4 不同的參加球隊年數在選手滿意度上具有顯著性差異。

3-5 不同的每週訓練時間在選手滿意度上具有顯著性差異。

3-6 不同的教練性別在選手滿意度上具有顯著性差異。

3-7 不同的教練職位在選手滿意度上具有顯著性差異。

3-8 不同的教練資歷在選手滿意度上具有顯著性差異

3-9 不同的跟隨目前這位棒球教練學生聯盟聯賽縣內獲得的最佳成績 在選手滿意度上具有顯著性差異。

3-10 不同的跟隨目前這位棒球教練學生聯盟聯賽全國決賽獲得的最佳 成績在選手滿意度上具有顯著性差異。

3-11 不同的跟隨目前這位棒球教練縣內錦標賽獲得的最佳成績在選手 滿意度上具有顯著性差異

3-12 不同的跟隨目前這位棒球教練縣外錦標賽獲得的最佳成績在選手 滿意度上具有顯著性差異

3-13 不同的跟隨目前這位棒球教練國際錦標賽獲得的最佳成績在選手 滿意度上具有顯著性差異

四、知覺國小棒球教練領導行為與團隊凝聚力呈現正相關

五、知覺國小棒球教練領導行為與選手滿意度呈現正相關。

六、團隊凝聚力與選手滿意度呈現正相關。

七、知覺國小棒球教練領導行為與團隊凝聚力對選手滿意度具 有顯著的預測力

第三節 研究對象和方法

一、研究對象

本研究以參加九十六學年度全國中小學棒球聯賽台東縣預賽之台東縣 國小棒球選手為研究對象,共三十一隊包含軟硬式組之443 位男、女棒球 選手為受試對象,其中打硬式組的球隊有豐年國小、泰源國小、卑南國小、

三民國小、忠孝國小、德高國小、鹿野國小、信義國小、新生國小、三仙 國小、武陵國小、太平國小等十二隊,打軟式組有、南王國小、武陵國小、

太平國小、新生國小、豐年國小、泰源國小、三民國小、和平國小、卑南 國小、長濱國小、忠孝國小、大鳥國小、信義國小、鹿野國小、三仙國小、

德高國小、東河國小、博愛國小、紅葉國小等十九隊。以探討台東縣棒球 教練領導行為、團隊凝聚力與選手滿意度之關係,以期待為基層教練提供 訓練領導及教學上之參考。

二、方法

本研究採取普查的方式進行調查研究,以參加九十六學年度全國中小 學棒球聯賽台東縣預賽之全體台東縣國小棒球選手為研究對象,共三十一 隊包含軟硬式組之443 位男、女棒球選手為受試對象。

(一)預試問卷研究對象

本研究對象以二所國民小學之棒球選手為預試對象,計發出 60 份問卷,回收有效問卷 53 份,回收率為 88.3%。

(二)正式問卷研究對象

本研究以參加九十六學年度全國中小學棒球聯賽台東縣預賽 之全體台東縣國小之棒球選手為研究對象,共19 校,總計 31 隊,

共計發出443 份問卷,回收有效問卷 363 份,回收率為 81.9%,

如表3-3-1

表3-3-1「台東縣國小棒球選手知覺教練領導行為、團隊凝聚力與選手 滿意度」量表預試之抽樣摘要表

學校 施測問卷 有效問卷 回收率

新生國小 31 26 83.8%

豐年國小 26 25 96.1%

卑南國小 30 24 80.0%

南王國小 13 10 76.9%

太平國小 27 27 100%

大鳥國小 16 13 81.2%

鹿野國小 25 17 68.0%

德高國小 28 27 96.4%

東河國小 17 11 64.7%

泰源國小 33 26 78.7%

三民國小 27 27 100%

信義國小 30 23 76.6%

三仙國小 25 15 60.0%

和平國小 12 10 83.3%

忠孝國小 30 22 73.3%

博愛國小 12 8 66.6%

長濱國小 17 12 70.5%

武陵國小 28 28 100%

紅葉國小 16 12 75.0%

總計 443 363 81.9%

第四節 研究工具

本研究採「問卷調查法」之研究方法來進行研究,所採用的工具為「教 練領導行為問卷、團隊凝聚力問卷與選手滿意度問卷」。問卷之內容共分為 四部分:第一部分為基本資料;第二部分為知覺教練領導行為量表;第三 部分為運動團隊凝聚力量表;第四部分為選手滿意度量表。其中教練領導 行為量表採用Chelladurai 和 Saleh(1978;1980)所發展出來的運動領導 量表(Leadership Scale for Sport‚ LSS);團隊凝聚力量表係以吳慧卿(2001)

「運動團隊凝聚力量表」為本研究之研究工具;選手滿意度量表是參考 Riemer(1998)之(Athlete Satisfaction questionaire‚ASQ)的運動員滿意度 問卷和李建平(民2002)研究修訂之「選手滿意度量表」為研究工具。此 外,本量表之內容均商請對於體育項目有專長之專家,進行專家效度之修 正,其專家效度名單如表3-4-1。茲就各量表之內容說明如下:

表3-4-1 專家效度名單

專家 現職

方正維 台東縣泰源國小校長兼中小學聯賽台東聯賽執行長 古仁星 台東縣新生國小學務主任兼棒球隊總教練

李正義 台東縣康樂國小校長

吳映賜 台東縣卑南國小訓導主任兼棒球隊總教練 張宜政 台中市逢甲大學體育講師

壹、基本資料

一、選手性別:

分為男生、女生。

二、學校類別:

一般地區、偏遠地區、特偏地區。

三、就讀年級:

三年級以下、四年級、五年級、六年級。

四、參加球隊年數:

未滿一年、一~二年、二年以上。

五、每週訓練時數:

未滿十時、十時~未滿十五時、十五時~未滿二 十時、二十時以上。

六、教練性別:

分為男生、女生。

七、教練職位:

主任、導師兼組長、導師、科任教師、行政人員、專 任教練、外聘兼職教練。

八、教練資歷:

未滿四年、四~八年、八年以上。

九、學生聯盟聯賽縣內成績:

一~四名、五名以後。

十、學生聯盟聯賽全國決賽成績:

一~四名、五名以後、未曾參加。

十一、縣內錦標賽成績:

一~四名、五名以後、未曾參加。

十二、縣外錦標賽成績:

一~四名、五名以後、未曾參加。

十三、國際錦標賽成績:

一~四名、五名以後、未曾參加。

貳、知覺教練領導行為量表

一、量表的設計

本量表採用陳其昌(1993)根據 Chelladurai 和 Carron(1980)的

「Leadership Scale for Sport(LSS)」所修定而來的「運動領導量表」,以知 覺的教練領導行為分量來施測,用來測量選手知覺的教練領導行為。

二、預試量表的編製

陳其昌(1993)以 Cronbach α 信度測試方法及重測信度(間隔兩週)

方法對原運動領導量表作內部信度與整體信度的測試。結果顯示Cronbach α 係數分別為「訓練與指導」.89、「民主的行為」.75、「專制的行為」.80、

「社會支持的行為」.85、「獎賞行為」.78,而重測信度係數分別為「訓練 與指導」.63、「民主的行為」.62、「專制的行為」.70、「社會支持的行為」.70、

「獎賞行為」.58,所以原運動領導量表具有可接受的信度。

為了顧及施測對象為小學生,其專注時間較短,故從原問卷中挑選各 向度鑑別力較高之題目共23 題(鑑別度>1.4),而本量表共分為五個向 度,其中「訓練與指導行為」有6 題(1、8、11、16、20、23);「民主的 行為」有4 題(2、9、12、16),「專制的行為」有 5 題(3、6、13、17、

21),「」,「社會支持的行為」有 5 題(4、10、14、18),「正向回饋行為」

有5 題(5、7、15、19、22)。答案採用五點李克特氏量表(Likert-type scale)

設計,從「1=非常不同意」到「4=非常同意」。平均分數越高,表示選 手知覺到教練具有較高的那一種教練領導行為。

三、預試量表的實施與結果的統計

(一)項目分析

本研究工具中的「教練領導行為量表」將採用相關分析法與 內部一致性效標法進行項目分析。其中,相關分析法係計算每一 項目與分量表總分的積差相關。而一般的選題標準是與總分的相 關必須達到.50 以上,且達顯著水準方可採用。至於內部一致性 效標法,則是將所有受試者之得分總和,依照高低順序排列;然 後將得分較高的27%列為高分組,得分較低的 27%列為低分,

再以高分組受試者某一項得分之平均數減去低分組受試者某一 項得分之平均數,其差即為該題的鑑別力;最後再根據鑑別力數 值求出各題的決斷值,決斷值的標準是≧3.00。通常 CR 值大者 且達顯著水準,即表示該題能鑑別不同受試者的反應程度,此即 為選題的依據,反之予以刪除(吳明隆,2000)。

本問卷量表的第一部分為教練領導行為量表,共 23 題,但

其中第1 題、第 9 題、第 10 題、第 14 題、因其決斷值小於 3.00,

故予以刪除。另外第3 題、第 4 題、第 6 題、第 8 題的總分相關 小於.50,因此也予以刪除。(見表 3-4-2)

表3-4-2「教練領導行為預試量表」項目分析摘要表

向度 題目 與總分之相關 決斷值(CR)

訓練和指導行為 6 .493 3.177

9 .393 2.574 18 .461 3.925 21 .699 6.585 22 .557 4.485 民主的行為 2 .535 3.925 7 .530 3.776 10 .557 5.797 14 .514 2.570 專制的行為 11 -.064 -.297 15 -.173 -.737 19 .049 .457 社會支持的行為 3 .461 5.041 12 .655 5.664 16 .655 6.860 23 .750 8.054 正向回饋行為 13 .501 3.704 17 .523 3.704

(二)因素分析

1.「教練領導行為預試量表」共可抽取五個共同因素,此與原量 表五個因素的架構相同,由表3-4-3 可知。因此本研究依循原量表 命名,故因素一命名為「訓練和指導行為」,因素二命名為「民主 的行為」,因素三命名為「專制行為」,因素四命名為「社會支持

1.「教練領導行為預試量表」共可抽取五個共同因素,此與原量 表五個因素的架構相同,由表3-4-3 可知。因此本研究依循原量表 命名,故因素一命名為「訓練和指導行為」,因素二命名為「民主 的行為」,因素三命名為「專制行為」,因素四命名為「社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