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回顧
2.3 風險分析
2.3.1 風險的定義及分類
風險的定義: 所謂風險(Risk)是指當從事某一事件時,面對未來確 定或不確定之情形,可能造成原事件在執行時,對於經濟、財務上或其他 方面,有形或無形之損失。而風險通常與報酬成正比,亦即想得愈豐厚之 利潤就必須冒愈大的風險。
對於風險一詞眾說紛紜,歸納起來有兩派主張,一為主觀說:此主張
者定義「風險為關於損失的不確定性」,此派論說特徵為強調不確定性 (Uncertainty)與損失(Loss)的觀念,所謂不確定性,係屬於主觀的、個 人的和心理上的一種觀念,無法以客觀的尺度予以衡量。另一主張為客觀 說:此派論說視風險為客觀存在的事物,可以客觀的尺度予以衡量,顯然 係以數學的、客觀的觀點加以規範。以上兩種不同觀點各視其所用之目的 以為斷之。宋明哲(1995)在「風險管理-非金融風險」一書中,則採用客 觀觀點,主張風險是指在特定客觀情形下,特定時間內某一結果發生之可 能差異程度,變動越大,風險越大;反之,則變動越小,風險越小。
相關主觀說、客觀說、主客觀說的文獻整理如下(表2.7):
表 2.7 風險定義彙總表
作者 內容
主觀說
Kulp and Hall (1968) 風險可定義為在正常情形下,財物損失的 不確定性。
Robert and Cammack (1985)
風險可定義為損失的不確定性。
客 觀 說
Williams and Heins (1989)
在特定客觀條件下,特定期間內,某一結 果發生的可能變異程度而言,亦即指實際 結果與預期結果之差異程度而言,越大則 風險大;反之則越小。
宋明哲(1995) 風險視為客觀存在的事物,可以客觀之尺 度予以衡量,顯然是以數學的、團體的觀 點加以規範。風險係指在特定客觀情形 下,特定期間內,某一結果發生之可能差 異程度而言。其風險的大小取決於其損失 機率分配的預期值與標準差。
主、客觀說
Green and Trieschmann 將風險定義成:一為客觀或統計的風險,
(1988) 主要應用再將導致損失的標的物聯合起 來,探討預期損失與實際損失差異下的變 異程度,可運用統計變異概念下標準差程 度來衡量;另一為主觀的風險,則論及個 人心理層面,對於一給定事件之結果所產 生的懷疑與憂慮。
綜合上述,可將風險解釋為:對某一特定情況下可能發生損失的主 觀不確定予以客觀的衡量,風險一方面可說是個人內心主觀對特定事件結 果之損失不確定性所產生的懷疑與憂慮,另一方面是客觀的運用數學方 法,以實際損失與預期損失的變異加以衡量。
在有關風險分析的研究中,比較常看見的是對於探討風險下的決策 行為,其主要的內容是在探討人們對於風險認知(Risk Perception)、風 險傾向(Risk Propensity)等,如何影響風險下的決策行為,其中包括兩 種不同論點,一為決策觀點,另一為管理觀點,其兩者最主要差異,前者 的重點在於如何經由風險分析,選擇一個效用風險比較佳、符合決策者偏 好的方案;而後者則著重於當面臨一個風險已知的方案時,應採取何種風 險處置(Risk Disposition)以降低風險;前者的核心問題為風險之分析,
而後者為風險之處置。本篇論文研究則著重於決策觀點,即風險之分析,
運用各種風險分析之工具,選擇最佳方案,進行防範風險之規劃。
.鄧家駒(1998)闡述風險(Risk)就是用於衡量後果以及發生危害機率 的一種指標,亦即Risk =Consequence × Probability。其中Consequence 為「以定性或定量的方式表示事件的嚴重性,它可能是損失、傷害、不利 後果或者是實質獲利」;而Probability 則為「一特定事件獲結果之可能 性」。
2.3.2 風險分析
風險分析(Risk Analysis)是分析事件發生的因果關係,估計事件造 成不良影響的大小程度、範圍及事件發生的機率
張權溢(2002)曾就風險分析與評估的執行範圍描述如下:
1. 對風險的認知
2. 分析事件發生的因果關係
3. 估計風險影響之大小程度
(check list)
以既有之施工
影響
要性排序,作 為後續之因子 篩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