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飲食態度及其相關因素探討
ㄧ 、 飲 食 態 度 量 表 (EAT-26)簡 介 (一 )飲 食 態 度 量 表 是 什 麼 ?
「 飲 食 態 度 量 表 -26 題 版 」(eating attitude test-26; EAT-26)是 國 內 外 用 以 暸 解 飲 食 異 常 (eating disorders)之 社 區 盛 行 率 時 , 使 用 最 普 遍 之 篩 選 工 具 。 然 國 內 學 者 在 廣 為 沿 用 此 工 具 與 切 點 分 數 (cut-off point)的 同 時,並 未 進 行 嚴 謹 之 效 度 考 驗,本 研 究 即 在 深 入 探 討「 EAT-26」在 本 土 社 區 使 用 之 最 適 切 點。以 下 分 別 說 明「 研 究 飲 食 異 常 的 重 要 性 」、「 早 期 發 現 社 區 個 案 的 重 要 性 」與「 篩 選 工 具 的 紛 歧 與 效 度 問 題 」。
現 今 廣 為 使 用 的「 EAT」版 本,本 為 Garner 與 Garfinkel 發 展 用 以 評 估 厭 食 症 飲 食 態 度 與 行 為 的 自 陳 量 表,但 隨 後 研 究 證 實,此 量 表 可 有 效 區 辨 正 常 族 群 及 飲 食 異 常 者 (包 括 厭 食 症 與 暴 食 症 ) (Garner & Garfinkel, 1979)。「 EAT」 原 始 問 卷 為 四 十 題 項 (EAT-40),以 量 表 總 分 30 分 為 切 點 分 數,高 於 30 分 即 可 能 為 厭 食 症 患 者 ; Garner 與 Olmstead(1983)後 將 「 EAT-40」 中 因 素 負 荷 量 小 於 0.4 的 十 四 題 刪 除 後 , 發 現 所 餘 之 二 十 六 題 項 與 四 十 題 項 具 有 極 高 之 相 關 性 (r
= 0.98), 有 效 區 辨 的 切 點 分 數 為 20 分 , 且「 EAT-26」 雖 題 數 較 少 , 但 其 信 度 (α= 0.90)卻 高 於 「 EAT-40」 (α= 0.79)甚 多 , 故 近 年 學 者 多 採 用 「 EAT-26」 版 本 ,GarfinkelNewman(2001)曾 回 顧 相 關 文 獻 發 現,「 EAT-26」已 廣 泛 應 用 在 超 過 250 個 不 同 文 化 與 年 齡 族 群 的 臨 床 與 社 區 樣 本 之 研 究 中 。
而 在「 EAT-26」出 現 後,許 多 研 究 即 在 對「 EAT-26」之 效 度 與 最 佳 切 點 進 行 測 試,典 型 的 結 果 如 同 Mann 等 人 (1983)之 發 現,當 切 點 分 數 為 20 分 時,具 有 最 佳 的 敏 感 度 88%與 特 異 度 96% (Mann, Wakeling, Wood, Monck, Dobbs, &
Szmukler, 1983)。國 際 間 對 於「 EAT-26」的 信、效 度,有 相 當 完 整 的 研 究 (Caradas et al., 2001; Garner& Garfinkel, 1979; Jones et al., 2001; Kirk et al., 2001; Lee &
Lee, 1996; Prouty et al.,2002), 也 普 遍 認 為 當「 EAT-26」以 20 分 為 切 點 時 最 具 鑑 別 力 。
然 而 在 跨 文 化 研 究 中 , 巴 西 學 者 Nunes 等 人 (2005)曾 進 一 步 整 1981-1996 年 間 符 合 以 下 三 點 的 「 EAT」 相 關 研 究 : 1.研 究 對 象 為 社 區 個 案 ; 2.符 合 標 準 化 的 診 斷 準 則;3.能 提 供 效 度 係 數 的 資 料,結 果 如「 表 三 」所 顯 示,「 EAT-40」
的 切 點 多 為 30 分 時、「 EAT-26」多 為 21 分 時,具 有 較 佳 之 鑑 別 度 (Nunes, Camey,
Olinto, & Mari,2005)。 顯 示「 EAT-26」在 跨 文 化 使 用 時 , 更 需 詳 加 討 論 切 點 的 適 用 性 。
綜 合 考 量 下,研 究 者 認 為 國 內 之 評 量 工 具 使 用 狀 況 雖 有 些 紛 歧,但 近 年 來 廣 受 學 者 偏 愛、使 用 最 多、得 到 較 多 信、效 度 檢 證 者,仍 非「 EAT」系 列 莫 屬 。 而「 EAT-26」與「 EAT-40」相 較,前 者 因 具 有 經 濟 簡 便、題 數 少、區 辨 性 佳 、 又 不 似 問 診 問 卷 等 特 性,十 分 適 合 在 社 區 進 行 高 危 險 群 之 篩 檢,亦 多 為 學 者 青 睞,未 來 具 有 極 佳 之 研 究 發 展 性。因 此,本 研 究 即 決 定 以「 EAT-26」作 為 評 量 工 具 , 並 尋 找 其 在 本 土 之 最 適 切 點 。
(二 ) 研 究 飲 食 異 常 (eating disorders)的 重 要 性
美 國 精 神 醫 學 會 (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 , APA 編 著 ; 孔 繁 鐘 、 孔 繁 錦 譯 , 1994/2002)出 版 之 「 精 神 疾 病 診 斷 與 統 計 手 冊 」 第 四 版 中 , 將 「 飲 食 異 常 」分 為 三 群:「 心 因 性 厭 食 症 」(anorexia nervosa)、「 心 因 性 暴 食 症 」(bulimia nervosa)與「 其 他 未 註 明 之 飲 食 異 常 」(eating disorder not otherwise specified) , 其 與 年 齡 及 性 別 的 高 相 關 性 是 此 疾 患 的 特 點 之 一,主 要 好 發 於 青 少 年 及 年 輕 女 性 身 上。為 瞭 解 飲 食 異 常 問 題 對 民 眾 健 康 的 影 響,過 去 研 究 多 在 調 查 此 疾 患 在 社 區 的 流 行 性 與 嚴 重 度。過 去 五 十 年 的 研 究 顯 示,青 少 年 飲 食 異 常 的 發 生 率 , 有 逐 年 增 加 、 年 齡 層 下 降 的 趨 勢 (Fairburn, Welch, Doll, Davies, & O'Connor, 1997; Kohn & Golden,2001); 在 美 國 青 少 年 中 , 飲 食 異 常 的 問 題 僅 次 於 肥 胖 和 氣 喘 , 成 為 第 三 位 最 常 見 的 慢 性 健 康 問 題 (Fisher et al., 1995)。 Hewitt、 Coren 與 Steel(2001)亦 由 超 過 千 萬 的 病 例 中,調 查 死 於 厭 食 症 的 比 例 發 現:年 齡 和 性 別 是 厭 食 症 死 亡 的 關 鍵 因 子,愈 早 發 病 愈 易 致 命,且 過 去 對 厭 食 症 死 亡 率 有 低 估 之 傾 向 , 死 亡 者 也 不 侷 限 在 成 人 早 期 及 青 少 年 。
國 內 此 領 域 研 究 雖 少,卻 也 呈 現 類 似 狀 況,台 大 醫 院 精 神 科 進 行 之 厭 食 症 病 人 追 蹤 研 究 發 現 , 國 內 青 少 年 罹 患 厭 食 症 的 病 例 明 顯 地 逐 年 增 加 (陳 映 燁 、 曾 美 智、李 宇 宙、李 明 濱,2000)。在 社 區 的 研 究 則 如 陳 冠 宇 等 人 之 調 查 發 現 : 某 高 中 職 學 生 暴 食 症 盛 行 率,約 介 於 1.1%與 1.8%之 間 (陳 冠 宇、林 亮 吟、陳 喬 琪 、 胡 維 恆 , 2000); 另 一 份 專 對 北 市 高 中 職 女 學 生 的 調 查 顯 示 : 具 厭 食 症 傾 向 者 為 0.7%, 暴 食 症 傾 向 者 「 飲 食 態 度 量 表 -26 題 版 」( EAT-26) 本 土 最 佳 切 點 之 探 討—以 台 南 市 兩 所 高 中 為 例 為 2.3%(蕭 芳 惠、林 薇,1998)。近 幾 年 之 研 究 呈 現 更 高 之 比 例:賴 靖 薇 (2002)的 研 究 發 現,台 北 縣 市 國 中 生 飲 食 異 常 比 率 約 4.3%;古 琪 雯 (2003)對 台 中 某 中 學 的 調 查,更 呈 現 9.6%的 國 中 女 生 及 17.7%
的 高 中 女 生,屬 於 飲 食 異 常 之 高 風 險 群。雖 可 能 有 樣 本 代 表 性 或 使 用 工 具 等 差 異 之 問 題 , 但 亦 可 彰 顯 此 主 題 在 台 灣 之 不 容 忽 視 與 重 要 性 。
在 年 齡 層 部 分,飲 食 異 常 個 案 群 相 當 集 中,大 多 出 現 在 青 春 期 後 期 與 成 年
早 期 , 相 當 於 高 中 及 大 專 學 生(Lucas, Beard, O’Fallon, & Kurland, 1991), 這 和 研 究 者 者 臨 床 觀 察 及 學 校 諮 商 的 經 驗 頗 為 一 致。然 近 年 來 本 土 之 相 關 研 究 更 發 現,控 制 飲 食 的 行 為,有 年 齡 層 大 幅 降 低 之 趨 勢,國 小 中、高 年 級 的 男、女 孩 , 就 已 出 現 節 制 飲 食 的 行 為 (林 宜 親 、 林 薇 , 2000; 董 棋 芬 , 2005), 對 生 理 發 育 的 影 響 將 更 為 嚴 重。臨 床 在 協 助 此 類 個 案 最 大 困 難 之 一,乃 進 到 醫 療 單 位 之 個 案,通 常 病 情 已 相 當 嚴 重,飲 食 習 慣 亦 相 當 固 著,使 得 治 療 不 易。因 此,若 能 及 早 發 現、及 早 介 入,不 僅 對 患 者 之 健 康 與 生 活 品 質,有 莫 大 之 幫 助,亦 可 大 幅 降 低 醫 療 成 本 。
(三 ) 早 期 發 現 社 區 個 案 的 重 要 性
飲 食 異 常 是「 DSM-IV」精 神 疾 病 中,死 亡 率 最 高 的 疾 病 之 一 (Kirk, Singh,
&Getz, 2001), 突 顯 出 此 類 問 題 , 不 能 只 被 動 地 等 待 個 案 前 來 求 助 , 更 需 主 動 在 社 區 中 進 行 高 危 險 群 的 篩 選 (Sullivan, Bulik, Fear, & Pickering, 1998) , 除 能 及 早 介 入 外,也 可 進 一 步 了 解 社 區 個 案 的 多 元 樣 貌。一 般 來 說,飲 食 異 常 患 者 至 醫 療 單 位 求 助 的 平 均 年 限,為 問 題 出 現 的 十 二 年 後,一 大 型 研 究 發 現,許 多 高 中 女 生 雖 然 沒 有 達 到 飲 食 異 常 的 嚴 重 度 , 但 出 現 很 多 相 關 行 為 , 例 如 : 40-60%的 女 學 生 利 用 節 食 來 減 輕 體 重;13%曾 使 用 催 吐、瀉 藥、利 尿 劑 來 減 輕 體 重 ; 30-40%的 學 生 承 認 十 分 擔 心 自 己 的 體 重 過 重 等 (Davis, 1999)。
二 、 人 口 社 會 學 因 素 影 響 EAT-26 相 關 研 究
國 內 研 究 有 類 似 發 現,林 宜 親 與 林 薇 (2000)對 全 省 八 所 國 小 及 十 九 所 國 中 學 生 之 調 查 發 現,不 論 實 際 體 型 為 何,多 數 青 少 男 期 望 正 常 體 型,多 數 青 少 女 期 望 較 瘦 體 型 , 甚 至 有 14.2%青 少 女 節 制 飲 食 行 為 已 出 現 異 常 症 狀 ; 董 棋 芬 (2005)近 年 對 台 中 市 國 小 中 、 高 年 級 學 生 之 研 究 亦 發 現 , 有 42.7%的 男 學 童 及 49.3%女 學 童 希 望 能 再 瘦 一 點 , 且 不 論 何 種 體 型 分 別 有 26.2%及 25.0%的 男 女 學 童 有 減 重 經 驗,甚 至 11.4%的 學 童 為 具 病 態 飲 食 行 為 傾 向 的 高 危 險 群。注 重 體 型 與 節 制 飲 食 之 年 齡 層,比 過 去 呈 現 更 為 降 低 的 趨 勢、不 可 不 慎。且 長 期 來 說,並 非 未 達 障 礙 程 度、對 健 康 就 沒 有 影 響,在 相 關 的 追 蹤 研 究 中 (Patton, 1999) 發 現,某 些 個 案 雖 然 在 評 估 當 時 並 不 符 合 飲 食 異 常 的 診 斷,但 只 要 飲 食 習 慣 在 測 量 當 時 出 現 問 題,經 由 三 年 的 追 蹤,發 現 其 更 容 易 發 展 成 飲 食 異 常。而 根 據 學 者 的 估 計 (Garner & Garfinkel, 1979) , 被 診 斷 為 厭 食 症 或 暴 食 症 的 女 性 中 4~20%因 未 完 全 治 癒 而 死 亡 。 此 亦 提 醒 臨 床 工 作 者 , 厭 食 症 及 暴 食 症 的 診 斷 , 只 是 標 定 出 較 為 嚴 重 的 個 案,其 他 個 案 雖 然 未 達 此 嚴 重 程 度,亦 極 可 能 呈 現 相 關 的 飲 食 習 慣 障 礙 。
因 此,更 需 要 藉 由 及 早 的 篩 選 及 偵 測,探 究 個 案 目 前 具 有 或 曾 經 發 生 之 異
常 飲 食 行 為 經 驗,進 而 擬 定 介 入 策 略,以 降 低 個 案 發 展 成 嚴 重 飲 食 障 礙 的 危 險 性;而 即 使 已 發 展 成 為 疾 病,如 同 Theander(1995)所 言,飲 食 異 常 患 者 若 能 得 到 治 療,其 實 復 原 的 機 會 很 大,但 病 人 常 否 認 他 們 有 病,實 在 可 惜。研 究 者 基 於 多 年 從 事 精 神 科、學 校 輔 導 及 社 區 諮 商、衛 教 等 經 驗,發 現 飲 食 異 常 在 社 區 及 校 園 已 非 罕 見 之 問 題,且 年 齡 層 亦 逐 年 降 低,若 等 到 飲 食 異 常 問 題 形 成 才 進 行 矯 治,治 療 效 果 常 不 易 彰 顯,長 期 來 說,亦 對 個 案 身 心 健 康 造 成 不 可 逆 的 損 害。因 此,尋 找 一 可 在 非 醫 療 情 境 進 行 大 規 模 篩 選 之 有 效 工 具,使 得 隱 身 在 社 區 之 飲 食 異 常 個 案 , 可 及 早 得 到 協 助 或 轉 介 , 乃 十 分 重 要 。
三 、 飲 食 習 慣 影 響 EAT-26 相 關 研 究
依 據 美 國 精 神 醫 學 會 出 版 之 「 DSM-IV」 所 解 釋 , 飲 食 異 常 之 特 徵 為 吃 食 行 為 的 嚴 重 障 礙,其 中 包 括 兩 種 特 定 診 斷:「 心 因 性 厭 食 症 」、「 心 因 性 暴 食 症 」, 及 另 一 群 難 以 歸 類 之 「 其 他 未 註 明 之 飲 食 異 常 」 ( 孔 繁 鐘 、 孔 繁 錦 譯 , 1994/2002)。 茲 將 相 關 的 定 義 與 特 徵 說 明 如 下 :
1. 心 因 性 厭 食 症
指 患 者 拒 絕 維 持 最 低 的 正 常 體 重,強 烈 害 怕 體 重 增 加,且 針 對 自 己 身 材 及 體 型 大 小 有 明 顯 知 覺 障 礙,如 對 個 人 應 有 之 體 重 (weight)、體 (size)、體 態 (shape) 持 扭 曲 的 看 法。通 常 體 重 下 降 主 因 是 食 物 攝 取 總 量 的 減 少,剛 開 始 時 只 是 剔 除 自 以 為 的 高 熱 量 食 物,之 後 可 食 之 食 物 變 得 非 常 有 限,並 常 會 加 入 輔 助 的 減 胖 方 式 如 清 除 行 為 (像 自 我 誘 導 的 嘔 吐、不 當 使 用 瀉 藥 或 利 尿 劑 ),以 及 過 度 運 動 等。患 者 對 肥 胖 極 端 恐 懼、對 苗 條 極 度 渴 望,呈 現 強 烈 減 重 的 慾 望,且 此 慾 望 不 會 因 為 體 重 已 經 大 幅 下 降 而 減 輕 。 後 期 常 會 出 現 許 多 合 併 症 狀 , 如 月 經 停 止、全 身 倦 怠、暈 倒 及 腸 胃 失 能 等,嚴 重 時 還 會 因 代 謝 失 調 而 死 亡;在 心 理 方 面 , 常 見 情 緒 不 穩 、 憂 鬱 、 焦 慮 、 睡 眠 障 礙 及 強 迫 症 狀 等 。
2. 心 因 性 暴 食 症
指 患 者 出 現 暴 食 (即 一 段 時 間 內 吃 下 的 食 物 量 , 絕 對 多 於 大 多 數 人 在 類 似 情 境 下,所 能 吃 的 食 物 量 ),與 避 免 體 重 增 加 的 不 當 補 償 方 法 (如 誘 導 嘔 吐、 不 當 使 用 瀉 藥 及 利 尿 劑 、 禁 食 數 日 、 過 度 運 動 等 )。 此 種 情 況 在 一 週 內 至 少 出 現 兩 次 共 達 三 個 月,並 常 伴 隨 自 覺 缺 乏 控 制,且 對 自 我 評 價 過 度 取 決 於 體 重 及 身 材,致 非 常 害 怕 肥 胖,卻 又 有 食 物 成 癮 的 現 象。與 厭 食 症 不 同 的 是 暴 食 症 並 非 堅 決 拒 絕 進 食,而 是 狂 吃 後 又 催 吐、瀉,所 以 體 重 常 是 合 乎 標 準 或 接 近 理 想 體 重 。
3. 其 他 未 註 明 之 飲 食 異 常
3. 其 他 未 註 明 之 飲 食 異 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