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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主要國家境外保險業務制度介紹及境外保險市場發展

第二節 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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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由於國際化程度較高、金融保險商品多元化,以及境外保險法 制完備等優勢,相對較容易吸引外國保險業及國際間之金融保險專業人才 進駐,進而更加鞏固其金融中心及區域保險與再保險中心之地位。

第二節 香港

香港保險業至今已有 170 年歷史。現行體制香港保險業監理機關為保 險業監理處(Office of the Commissioner of Insurance;簡稱 OCI),成立於 1990 年 6 月 8 日,首長為保險業監理專員。專員同時獲委任為保險業監 督,負責規管和監管香港保險業。OCI 隸屬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財經事務 及庫務局。OCI 負責保險市場的推動,致力促進香港保險業的健全發展並 保障被保險人。香港保險公司及再保險公司主要的法令依據為「保險公司 條例」(第 41 章),OCI 再就監管保險公司或再保險公司財、業務等各方 面訂定指引。由於香港境內與境外金融為一體,境內、外保險業務適用法 規完全相同。

任何有意在香港或從香港經營保險業務的公司,根據「保險公司條例」

與指引一「授權指引」之相關規定,向 OCI 申請授權經營。「保險公司條 例」所指的「公司」,係根據「公司條例」(第 622 章)且包括「公司條例」

第 16 部所適用在香港以外地方成立為法人團體的公司。依據「保險公司 條例」第 6 條規定,除獲授權保險公司、勞伊茲 (Lloyd’s)或獲認可的組 織外,任何人均不得在香港或從香港經營保險業務。

香港保險業務分為一般業務、長期業務、再保險業務及專屬保險業務 等類別。獲授權的保險公司,則可在香港或從香港經營保險業務,包括境 內(Onshore)及境外(Offshore)1 保險業務。 所謂一般業務,係指意外及健康、

財產、責任(性質類似我國財產保險業務與人身保險之意外險、健康險業務) 之直接業務、臨分再保險業務或合約再保險業務,所涉及之風險在香港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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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長期業務即為人壽及年金保險業務之直接業務、臨分再保險業務或合 約再保險業務,所涉及之風險在香港承保。

香港政府積極吸引各集團機構在香港成立保險業務運作中心,故鼓勵 各集團機構設置專屬保險公司,使香港成為亞洲地區的專屬保險業務中心。

「保險公司條例」放寬專屬保險公司之監理, 例如:最低實收資本額要求、

償付準備金總額、在香港維持資產之規定、授權費與年費標準等。

香港不課徵營業稅與印花稅。營利事業所得稅係依據「稅務條例」(第 112 章)第 14B 條 2 規定,專業再保險人承接境外風險之再保險業務以及專 屬保險公司承接境外風險的保險業務,所得稅指明為法定稅率的一半,即 法定稅率原為 16.5%,優惠稅率為 8.25% 。香港個人所得稅之課稅不以納 稅人是否為居住於香港來判斷,而是以其業務所得產生是否來自香港,為 判斷應評稅利潤之依據,於香港產生或來源於香港之執業所得、薪資所得 或退休金必須繳納所得稅,個人利息所得及從金融交易取得之資本利得則 不課稅。

依據 OCI 統計香港長期保險業務臨時統計數字資料顯示,2013 年、

2014 年香港個人長期保險業務新契約境內、境外保費收入規模如下表 2 所示。2014 年香港個人長期保險新契約境內業務保費收入成長率 16.76%,

同期間個人長期保險新契約境外業務保費收入成長率高達 36.78%。境外業 務新契約保費收入主要成長來源為類別 A 人 壽及年金、類別 D 永久健 康等業務。2014 年類別 C 相連長期的新契約保費收入僅港幣 160 億元,

衰退幅度 16.1%,境內新契約保費收入 衰退幅度更高達 33.62%,主要係 因 OCI 為保護消費者權益,於 2014 年頒布銷售投資型商品之相關規定,

經紀人與銀行通路銷售投資型商品意願降低,對保費收入造成衝擊,而境 外新契約保費收入持平,成長率僅 0.46%。

相較於中國大陸,香港保險商品具多樣選擇性、投資報酬率高與契約 條款具優勢等因素,吸引中國大陸高資產客戶到香港購買保險。中國大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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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資產客戶到香港購買保險商品,主要以壽險及年金、投資型保險為主。

香港境外業務往來對象僅針對簽發予中國大陸人士保單進行統計。依據 OCI 統計香港長期保險業務臨時統計數字資料顯示, 保險業者簽發長期保 險保單予中國大陸人士之資料,主要業務為人壽及年金、相連長期與永久 健康等。2009~2014 香港簽發個人長期保險業務予中國大陸人士之新契約 保費收入如下表 2 及 表 3 所示。

內地人購買之新契約保費收入分析:

1. 綜合過去數年,2014 年保費收入中超過一半來自於躉繳保費(53%) 2. 躉繳平均保費每年越來越高部份原因來自香港可以保單質押向銀行

借款。

3. 投資型主要為投資移民的客戶。

4. 傳統型商品的躉繳高保費顯示有一主要市場為高資產客戶 (High Net Worth)。

表 2 香港個人長期保險業務新契約境內、境外保費收入

單位:港幣百萬元

2013 2014

境內 境外 境內 境外

類別 /業務種類

躉繳 期繳 躉繳 期繳 躉繳 期繳 躉繳 期繳

A/ 人 壽 及 年 金

21,740 32,058 10,072 9,145 32,200 35,313 17,045 12,800

B/ 婚 姻 及 出 生

0 0 0 0 0 0 0 0

C/相連長期 5,304 4,016 7,059 2,752 3,621 2,575 7,142 2,714

825,163 (28%)

1,350,298 (45%)

111,403 (4%)

682,381 (23%)

-

164 (0.01%)

2010

1,138,109 (26%)

2,000,475 (46%

102,761 (2%)

1,139,937 (26%)

-

53 (0.001%)

2011

1,299,747 (20%)

2,823,032 (44%)

443,701 (7%)

1,781,917 (28%)

-

3 (0.0005%)

2012

2,073,300 (21%)

4,237,253 (43%)

1,786,726 (18%)

1,819,893 (18%)

-

349 (0.04%)

2013

3,488,802 (23%)

5,913,867 (40%)

3,617,125 (24%)

1,839,821 (12%)

-

4,742

(0.03%)

2014

9,219,279 (38%)

9,330,845 (38%)

3,646,825 (15%)

2,148,302 (9%)

依 2015/09/16 凱捷管理顧問公司(Capgemini)和 RBC 環球資產管理 公司(RBC Wealth Management)的研究指出,2015 年亞太將超越北美將成 全球最富裕地區主因印度和中國大陸富豪人數激增,亞太地區超級富豪的 資產總額將超過 2014 年的 15 兆 8000 億美元,凌駕於北美之上。北美目前 仍是全球最富裕地區,2014 年資產總額為 16 兆 2000 億美元。說,亞太地 區的「高淨值資產人士」(high net worth individuals, HNWIs)2014 年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