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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公平的起跳(體改聯前身)發起線上修法提案連署起,媒體就開始追蹤 報導,並持續給予正面評價,甚至報導中,也以「非做不可」為標題,顯現媒 體官方的支持度,以及體改對於社會的迫切性與必要性。不僅如此,相關報導 亦不斷強調公平的起跳線上連署人次達 2 萬,且刻意加入兩位教育部次長(體 育署上級單位)也認同並參與的資訊,以此顯現該發起活動具正當性,亦有強 大的民意基礎支持。不僅如此,該報導也引用蔡英文總統說過的「單項協會要 當選手後盾,絕對不能變成選手負擔」,後面接著直接描述,但「實際上運動協 會結構封閉不對外開放,運作不透明,根本不理會外界的期待」,藉此表現球迷 的行動有所本(自由時報,2016 年 12 月 24 日;彭琬馨,2016 年 12 月 27 日)。

2017 年 3 月 31 日,體改聯首度對外舉辦記者會,但在新聞中僅強調五位 運動選手出席體育改革聯會主辦的記者會,每位選手名字前都加上其稱號增加 正面說服力和代表性,例如網壇一哥盧彥勳、「光頭神舉」黃培閎,而主導該記 者會的體改聯成員個人姓名,在報導中則完全沒有露出,全報導以選手作為主 要焦點。第二段引用盧彥勳的發言,並強調其身兼行政院體育發展委員會委員 的官方身分,發言內容著重並非製造對立,而是改革,強調其理性、正向的改 革聲援訴求(自由時報,2017 年 3 月 31 日)。另一場球迷與立委合辦的記者會 中,體改聯主要成員呂季鴻代表參與並發表看法,並被報導節錄,但其身分僅 是「排球迷」,報導未能進一步揭露呂曾積極參與體育改革(周佑政,2017 年 3 月 27 日;林岳甫,2017 年 3 月 27 日)。

雖然報導中直接指涉體改聯的報導較少,但在媒體的讀者投書與報評論 中,都曾明確指涉體改聯是一群充滿理想、衷心期盼改革的年輕人所創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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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丙成,2017 年 7 月 23 日;聯合報,2017 年 9 月 16 日)。

而體改聯不僅開設社群網站粉專與設立線上網站連署,其核心成員也主動 出擊,投書報紙,簡述自己從球迷投身為近距離觀察球員的紀錄者,原以為這 會是段快樂的歷程,沒想到卻發現台灣體壇的陰暗面,也期望鼓勵更多人主動 站出來改變現狀,此舉也獲得報社肯認,願意將其刊出增加曝光(張佑銓,

2017 年 1 月 2 日;徐元春,2017 年 9 月 4 日)。

從以上舉例,可得知體改聯在媒體報導與相關讀者投書內容中,大多呈現 正面但仍有零星負面形象,例如聯合報分別在 2017 年 9、10 月各刊登一篇關於 體改的讀者投書,其中有一篇署名為會計師,他認為體改聯要求全民入會,協 會不應有權審查資格的訴求不合理,因為法理規定這是原則,協會應保有例外 彈性,並建議若是入會權益遭受侵害或濫用,主管機關應在章程範本中加入救 濟專章;該文更是質疑體改聯,期待體育署協助將現有的舊勢力逐出協會,不 但否定過去累積的穩定體制,更是民粹的體現,「改革人士期待用公權力革新現 有協會各項運作,並利用完全的人民參與來剷除改革人士口中的「舊勢力」,這 樣的出發點似乎完全否定既有制度,做法上也過於民粹」(謝宗翰,2017 年 9 月 20 日)。

以上述的案例,可以發現體改聯成功扭轉過去媒體對於社運報導較偏頗之 負面形象,有知名運動選手出面相挺,加上記者署名特稿,不僅清楚說明體改 聯相關訴求,更具體表達支持體改聯論述。另外,儘管也有個別讀者投書批評 體改聯否定現有體制的做法過於民粹,但總體而言並不影響體改聯在媒體上的 正面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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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單項協會形象:不專業與食古不化

《自由》於單項協會理監事全面改選期限前夕,刊出自由推專法系列報 導,總計 6 篇,多數以特稿呈現,僅 2 篇以整理各界針對體改再訂專法之看法 與意見;另外的 4 篇,在《體育政治不可老套 搭配專法才會進步》中,先是呼 籲體育署不應持續以分大餅、切西瓜的方式區分運動種類,在該文後半段肯認 協會應讓民眾多多參與,協會不應只辦比賽和培育選手,儘管民眾不一定能成 為運動選手,但也可成為觀眾、球迷,甚至能實質提供捐款與贊助,協助運動 產業普及發展。在同樣是 24 日的另一篇特稿《體團排拒民眾 「他們懂什 麼!」》中,則是延續《體育政治不可老套 搭配專法才會進步》中贊同全民參 與的論點,除了嘆息體改時程太趕,衍生許多選舉技術性問題,造成體改美意 被扭曲,接著敘述台灣單項協會長期關起門來,著重於訓練與比賽,反正不推 廣補助照樣有,自然形成私有化,與社會大眾脫節;該文重炮抨擊協會拒絕民 眾的一大論點:不尊重專業,但尖銳反問「如果一般民眾不懂,這麼多年來,

為什麼不能讓他們懂呢?難道「懂」的人多,對這項運動不好?還是懂的人多 了,就「不好處理」。」(自由時報,2018 年 5 月 24 日;2018 年 5 月 25 日;

2018 年 5 月 26 日)。

沃草記者薛翰駿(2018 年 6 月 6 日)曾提及,他在國會旁聽這些單項協會 代表發言,發現他們的想法跟觀念和社會落差很大,他比喻這些人就像是以前 的老立委或是萬年國代,是還沒有經歷過民主化觀念洗禮的人,也不在意外界 輿論、社群網路上網友對單項協會的看法,薛翰駿舉了一個典型的例子,協會 代表在立院對外直播的公聽會上,說他自己參加協會活動與運作,一旦有長官 或知名人士要來,他都會自己先在家吃兩碗飯,然後來的時候不吃飯,這樣才 是優秀的選手,這樣的選手才有資格當選手理事。由此可見這些單項協會代表 完全不知道上述觀念有何問題,也不知道如何跟外界溝通。不僅僅是記者訪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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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的感想,亦有特稿刊出諷刺,撰稿人指出立院舉辦的公聽會,單項協會代表 與體育專業人士所發表的「高見」,與社會普遍認知不同,恰好正是協會需要改 革,持續推動體改的最高例證。例如冰球協會認為,球衣不合身選手本身也須 負連帶責任,因為賽前選手就應該自己準備好。不過該報導僅敘述相關發言影 片片段在線上廣傳,遭網友罵翻,卻未明確引用具體人名,或是網友開罵的網 址(彭琬馨、卓佳萍,2017 年 5 月 3 日)。

另外,針對體改聯質疑的人頭會員與入會費門檻,自由、聯合都曾以特稿 篇幅分析,體改聯所質疑的人頭入會,或是換票聯盟,主管單位體育署消極不 處置導致舊勢力仍未被根除;以現行人民團體法規範,如此作為僅是「吃相難 看」但不違法,卻導致如此亂象叢生,自由建議應另立體育團體專法,導入評 鑑機制,使各單項協會更具績效,更能被社會課責;另外也指出,各協會所訂 定的入會費門檻過高,平均 2000 元的入會費,自由比喻這是「信用卡鑽石卡」

行情,然而民眾所能獲得的權利,僅是在會員大會上投票,權利義務不成正 比,使人打退堂鼓,合格個人會員僅佔預報會員的 13.35%(自由時報,2018 年 5 月 24 日;聯合報,2018 年 1 月 2 日)。

《自由》針對國體法爭議,除了認同改革方向,也透過特稿,同樣以小故 事切入,撰稿人在開頭回憶,以往台灣選手曾拿過 1998 年女子現代五項世界排 行第一,卻沒拿到 2000 年雪梨奧運參賽資格,但在當時並未引起社會輿論反 彈,藉此帶出論點:現在的標準與社會期待與過去不同,然而各單項協會沒有 跟上時代的腳步。該文接著批評,儘管體育協會的作風與慣例有其歷史背景,

但有些協會不但未加速改革以符合人民期待,面對改革浪潮,為了保住自己的 位子,甚至不惜犧牲台灣國際會籍,還打算以政府干預協會運作,違反國際奧 會憲章為由,伺機告洋狀,該文比喻此行為是「現代吳三桂」,言詞十分負面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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厲(王元鴻,2017 年 4 月 20 日)。

2017 年 5 月,國體法進入立院教育與文化委員會審查期間,棒協擔憂新法 案有違反國際奧會規定的疑慮,《自由》報導直接引用體改聯的論點,指出國際 奧會的規定是限制、阻礙該國協會與奧會發展,然而目前的國體法是促進全民 參與、財務透明化,文末亦是引用體改聯社群貼文,質疑難道為了自身利益,

棒協要告洋狀?呼應 4 月底的《自由》特稿比喻的「現代吳三桂」負面形象。

之後關於中華奧會在國體法中,是否該改為國家奧會的爭議,因在野黨反 對、民進黨未堅持而未更動。即便在國體法修正案三讀通過後,《自由》由於自 身對於台灣統獨立場明確,更是撰寫特稿批評中華奧會與反方杯弓蛇影,過於 恐中,甚至是扭曲事實。該文質問反方,中華奧會就是國家奧會,更名需要經 過國際奧會,為何需要害怕,文末則是進一步糾正中華奧會的錯誤資訊,指出 1972 年慕尼黑奧運中華民國是有參加的,如此基本的資訊卻未在官網予以修 正,削弱了中華奧會的專業性(鄒景雯,2017 年 9 月 1 日)。

張佑銓曾於 2018 年 1 月公布泳協人頭會員名單,泳協以個資法對張提告。

《自由》在該篇報導前半標題為「體育協會頻告揭弊者」,該報導敘述張佑銓長 期致力於揭露體育協會弊案,並詳細說明張佑銓與體改聯接獲他人檢舉,自行 比對會員資料後發現重複出現百餘次的電子信箱帳號,其所有者為泳協技術人 員、常務理事,報導中也引用張佑銓委任律師說詞,指出這些資訊都是公開 的,透過官方網站或是搜尋入口網站就能找得到,報導顯現出泳協的形象為

「惡人先告狀」;該篇報導的後半標題則是「林昶佐:有種連我一起告!」,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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