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體重過重之健康風險
一、 體重過重的定義
身體囤積過多的脂肪,會造成體重過重及肥胖 (莊可欣,2007) 。WHO 定義肥胖是 指過度的脂肪組織堆積或由於熱量獲得增加,而致體重增加而損害身體健康 (楊士萱,
2008) 。目前國內判定成人體重過重及肥胖的重要方式如下:
(一) 身體質量指數 (BMI) :其計算公式為 BMI= 體重 (公斤) /身高 (公尺) 2。臨 床上最常使用身體質量指數 (BMI) 來評估一個人是否體重過重或肥胖 (林 育靖、黃麗卿,2005) ,適用於 18 歲以上。依據行政院衛生署 2002 年根據 全國營養健康調查資料顯示,國人代謝症候群危險性在 BMI 升到 24 以上時 有明顯之增加。雖然 WHO 以 BMI 30 以上定義為肥胖,但高加索人種 BMI 30 之脂肪含量相對應之中國人 BMI 數值約為 27。調查發現,國內 BMI 27 以上 之成人中約 85%以上有肥胖相關之代謝症疾病。BMI 24 以上之成人中 65%
女性、68%男性有代謝症候群相關病徵,而 BMI 24 以下之成人中 70%女性、
68%男性無此病徵。因此最後將國人過重之切點訂在 BMI=24,肥胖之切點 訂在 BMI=27 (行政院衛生署,2002) ,將國人 18 歲以上成人的體位判定標 準,制定如表 2-1。本研究以 BMI≧24kg/m2者為研究對象。
表 2-1
18 歲以上成人的體位判定標準
18 歲 (含) 以上的成人 BMI 範圍值 判定標準
BMI< 18.5 體重過輕
18.5 ≦ BMI< 24 正常範圍
24 ≦ BMI< 27 體重過重
27 ≦ BMI< 30 輕度肥胖
30 ≦ BMI< 35 中度肥胖
BMI ≧ 35 重度肥胖
資料來源:行政院衛生署 (2002) 。國人肥胖定義及處理原則。取自行政院衛生署
http://www.doh.gov.tw/CHT2006/DM/DM2_p01.aspx?class_no=25&now_fod_list_no=3942&level_no=2&do c_no=32
(二) 體脂肪率:人體最佳的脂肪比率,男性為 12~20%,女性為 20~30%,在此範 圍內罹病率最少,具有最低的健康危機 (Himes & Dietz, 1994) 。目前國內常 被建議的體脂肪率判定標準,如表 2-2 所示。
表 2-2
體脂肪率的判定標準 性別
理想體脂肪率
肥胖
<30 歲 >30 歲
男性 14- 20% 17- 23% 25%以上 女性 17- 24% 20- 27% 30%以上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肥胖研究學會 (2008) 。瘦身大補帖。取自中華民國肥胖研究學會網址 http://www.ctaso.org.tw/dietmethod_a3.html
(三) 腰臀圍比值 (Waist- hip ratio, WHR) :為界定肥胖型態的有效方法,可以提 供體重並無過重者檢測是否容易罹患慢性疾病的方法。有學者認為脂肪於體 內分布位置比含量的多寡更為重要。WHR 的理想範圍在 0.7 左右。若男性
大於 0.9 或女性大於 0.8 時,即使體重未超過標準,但體內脂肪可能已達對 健康有威脅的程度。文獻亦指出腹部的肥胖 (即中心肥胖,central obesity) 是 代謝症候群的重要特徵之一。當男性 WHR 大於 0.9 或女性大於 0.85 時,即 可判定為中心性肥胖。國人中心性肥胖的標準為:男性腰圍大於 90 公分、
女性腰圍大於 80 公分 (楊士萱,2008) 。 二、 體重過重對健康的影響
WHO 在 1997 年明確宣布肥胖是一種疾病,與愛滋病、吸毒、酗酒並列世界性四大 醫學社會問題 (楊士萱,2008) 。當攝取的熱量超過消耗的熱量時,便會造成體重過重 或肥胖。人類的食物攝取在近三、四十年有顯著的變化,高脂肪的精緻食物、富含糖分 的飲料、不規則的用餐時間、用餐時間過短、餐間點心次數增加等,均會導致熱量攝取 過多;而活動量的減少,也是導致現代人肥胖的重要原因。熱量消耗減少,自然造成脂 肪堆積、體重上升 (林育靖、黃麗卿,2005,頁 187) 。
行政院主計處在 2006 年社會指標統計年報中,針對健康之危險因素作探討,指出體 重過重或肥胖會導致血壓升高、壞膽固醇增多及對胰島素抗藥性升高,造成冠心病、腦 中風、糖尿病及多種癌症發病。且經由實證顯示,體重過重會對健康產生的不利後果,
包括中風、缺血性心臟病、乳癌、子宮腫瘤、糖尿病、骨關節炎等疾病 (行政院主計處,
2006) 。依據行政院衛生署公布之 2013 年國人十大死因中,就有多項死因屬於肥胖所 引發之相關疾病,如惡性腫瘤、心臟疾病、腦血管疾病、糖尿病、高血壓性疾病等 (行 政院衛生署,2014) 。
黃元玉與朱嘉華 (2009) 參考 WHO 文獻指出,肥胖所引發之相關疾病的危險程度可 分為三個等級:肥胖患者罹患第二型糖尿病、膽結石、血脂異常、呼吸困難、睡眠呼吸 中止症等症狀會比正常體型者高出 3 倍以上;罹患冠狀動脈心臟病、高血壓、關節炎、
尿酸過高、痛風會比正常體型者高出 2~3 倍;而造成停經後婦女之乳癌、結腸癌、卵巢
體重過重或肥胖族群,其代謝症候群盛行率,明顯較國內外一般成人族群高 (詹欣 隆、黃麗卿,2006) 。研究指出體重過重者罹患代謝症候群是正常者的 4.7 倍,而肥胖 者罹患代謝症候群是正常者的 30.6 倍 (Katzmarzyk, Church, Janssen, Ross, & Blair, 2005) 。肥胖是代謝症候群的主要影響因素之一,由於身體脂肪過多以致胰島素產生阻 抗,使得體內血脂異常,血壓與血糖過高,故肥胖者會先產生新陳代謝疾病,如高血壓、
高血脂症、糖尿病,進而加速全身性血管的動脈硬化,而增強腦中風、下肢動脈阻塞、
心血管疾病、腎衰竭等疾病之發生 (劉顯達、李文正、陳昭源、林忠順、陳美燕,2009) 。 楊士萱 (2008) 整理文獻指出,當 BMI 大於 28 以上時,患糖尿病的機會是一般人的 2 倍、腦中風是常人的 1.5 倍、心臟血管疾病是 1.7 倍、癌症是 1.2 倍。當 BMI 大於 29 時,冠心病機率則增加 4 倍。而當 BMI 大於 35 時,糖尿病發生率是非肥胖者的 2~5 倍。
此外,肥胖者的死亡率,也會隨肥胖的程度而增高。男性的 BMI 在 19~22.6 之間時有最 低的死亡率,而女性的最低死亡率則出現在 BMI 介於 18.6~23 之間。當 BMI 超過 33 時,
死亡率約為正常人的 2 倍,BMI 達到 36 時死亡率就升至常人的 3 倍。臨床統計發現,
男性體重若超過理想體重的 10%,心臟血管疾病罹患率將增加 20%,且每增加 10%的體 重,血壓會增加 6.5mmHg、膽固醇增加 12mg/dL、空腹血糖也會增加 2mg/dL (楊士萱,
2008,頁 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