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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高雄市老人公寓的經營管理與服務內涵

第二節 高雄市老人公寓之硬體空間與經營管理架構

一、硬體空間與週邊環境

高雄市老人公寓的所在位置,在前高雄縣鳳山市,座落於社區之中,是社 區型的老人住宅,走路 2 分鐘可到便利商店和美髮店、3~5 分鐘即可抵黃昏市 場,鄰近中正中正體育場、公園、羽球場、客運總站,也因此四周圍公共與商 業發達,生活機能完善。

高雄市老人公寓佔地 674 坪,總建坪 3629 坪,在實際經營的空間使用上,已變 更與鋪陳為地下一層:餐廳、康樂室(視聽 中心)、功能運動室;地面一樓:服務台、

行政區、醫務室、聚會交誼區;二樓:佛堂

(大型聚會廳)、長青教室、圖書室;三樓 是孝親套房,提供居民家屬短暫住宿使用,

三樓至十樓為健康老人的住戶空間,不對外 開放,在空間的規定上除了房間外,尚有交

誼廳、社團活動室、茶水間、洗衣間、陽台空間,以及單數樓層設有半開放露 天陽台。

十一樓至十二樓是「齋心樓」,也就 是特別照護區,於 1999 年設立,提供在 健康上需要特別照護的老人為主。對於居 民在身體不適或需要他人協助自理生活 的情況下,便鼓勵居民遷移至齋心樓。齋 心樓在公共空間的配置上與四~十樓的健 康住宿區不同,設有獨立的餐廳,交誼廳

圖三︰高雄市老人公寓外觀 

圖四︰交誼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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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茶水間在設計上不同於健康住宿區的單獨空間型態,整體更顯家庭生活感,

房間的硬體空間的面積與設備則與健康住宿區是一樣的。

住民的活動空間,以地下一樓至地上二樓為主,除了居民與員工使用外,

以開放給社區民眾使用,所有空間,以各項文康活動為主要使用範圍。在住宿 區的配置上,分為單人房與雙人房,單人房有 199 間,每間 7.5 坪至 8.5 坪,雙 人房有 8 間,每間 9 至 10.5 坪。每間房間內設有浴廁,設備上包括床舖、床頭 櫃、無炊事功能的小流理台、衣櫥、置物櫃、鞋櫃、書桌、電話、緊急呼叫器、

中央空調等。

二、收費標準

圖七︰雙人房寢室  圖八︰衛浴設備

圖五︰高雄市老人公寓庭院一隅  圖六︰高雄市老人公寓庭院一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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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老人公寓之創設,有別於當年代救濟性質之「仁愛之家」,其立足在 使用者付費的基準上,營運以自足為原則,受委託經管單位必須自行負責虧損 之責。設立之初,在收費上乃參考當時多家公立自費安養中心之運作,選擇進 住標準和服務內容近似者做比較,制訂出收費標準。其費用分為進住保證金、

維護管理費與伙食費三種:

(一)進住保證金

最初訂定有 10 萬元、20 萬元、30 萬元的不同金額,之後改為 10 萬元,方 便更多人有條件進住。於簽訂進住契約時繳交,遷出時無息歸還,未住滿一年 者扣除 5000 元為經辦手續費(但因健康理由而退住者不在此限)。以專戶保管,

用於老人無法繳交維護管理費與伙食費的情況下動支。

(二)維護管理費

每個人每月 8,500 元(單人房)及 5,500(雙人房),在每月初一繳交,作為 以下之用途︰一般公共設施之清潔維護、公物維修、保全設施、中央空調、一 般水電、行政業務及與有關之公共服務項目之開銷。

(三)伙食費

最初參考公立機構的標準,初期訂每人每月 2,500 元供應 20 天之伙食(包 括 20 份早餐,40 份自助餐),其餘 10 天,居民可自由參與或外出自理。此伙食 費存於專戶專用,由承包餐廳業者在公寓主管監督下執行使用,並由居民自組 伙食委員會給予承包業者建言。倘有盈餘,則用在節慶加菜及自強活動上。業 務所須之燃料費、水電費用由崧鶴樓吸收,不列入餐廳經營費用。

另外居民自行負擔的部份有個人被服、電話安裝(外線)、日用品、寢室超 用水電、房間打掃、衣服洗滌、醫療護理、殮葬等個別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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