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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早期文獻有關魯凱族的記載裡,漢人在 17 世紀之前把魯凱族和北排 灣族的拉瓦爾(ravare)、布曹爾(vuculu)等族合稱為「傀儡番 1

過去關於rukai一詞之由來,眾說紛紜並無定論,有一說rukai是魯凱族自稱,

與北排灣族的ravare和vuculu區分,但rukai的原意不明。labuan聚落的說法是rukai

森丑之助(1912)、佐山融吉(1921)、及小島由道(1920)將tsarisen併入排灣族 中。第三階段,移川子之藏等(1935)、以及小川尚義和淺井惠 倫(1935)又分 對山蕃的稱呼。後為平地的漢族沿用,稱此處的蕃人為 Kale(傀儡)(移川子之藏等,1935:233)

1684 年首任諸羅縣令季麒光在所著之《台灣雜記》一文記載如下:「雅猴林,在南路萆目社,外 與傀儡番相偕;深林茂竹,行數日不見日色。路徑錯雜,傀儡番常伏於此截人,取頭而去。今土 官加老斯統制之。」清初文獻中如高拱乾修《台灣府志》中有「傀儡番」之記載云:「極東,則 為傀儡山,山野異類,名為傀儡番。茹毛飲血,尚存古處;特其生性強悍,嗜殺如飴。與民人素 不相接,偶一逢,必以標槍中之,漆其頭以為玩器,以古人多視為畏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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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為labelabe。對於排灣族 2,魯凱族自稱Ngudradrekai,意指山上的人、住在山 上的人、住在氣候濕冷冰涼(takangangerecane)的地方的族群。所以巴清雄認為 文獻的Rukai(魯凱),應該是擷取Ngudradrekai的drekai,因發音誤差drekai變成 Rukai,故「 魯凱」一詞亦可指稱「較高冷的地方」。現今的魯凱不再追究「Rukai」

是怎麼來的,甚至已經習慣外人稱呼自己為「魯凱族」。一般而言,魯凱人用漢 語自稱族群名稱時會用魯凱族,但若用母語自稱時不會用“Rukai”,而是用

“Ngudradrekai”(巴清雄,2004:2-3)。

第一節 魯凱族的歷史與發展 部落,稱濁口群(奧威尼,1996:15-16;許勝發,2006:13)。

三群分布地區四散,彼此往來不易,三群間語言差異極大,而諸多習俗也有 差異。東魯凱群自稱祖先來自中央山脈的卡里亞拉(kaliala)地區,此群具有相 當古老的歷史3

2 就魯凱族與排灣族相對位置而言,魯凱族分佈區域海拔較排灣族高,所以魯凱族自稱 Ngudradrekai 是符合其所在環境(巴清雄,2004:3)

。西魯凱群中可再細分三系統,其一以好茶、霧台、阿禮社為中

3 大南社其四個頭目家中最古老的 Lavarins 家已傳二十一代(移川子之藏等,1935: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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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有較清楚之歷史脈絡可循,故居可上溯至東部與大南群共祖;大武社與前述 三社較無直接關係,與大南社關連較密切,但分出的時間相當久遠;去怒(Kinur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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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2-1:魯凱族分佈圖

則謂祖先發祥於部落附近,而與其他系統較為無關。下三社與東、西魯凱群 則並無直接的歷史發展關係,三部落彼此亦無直接的淵源,而下三社的創生始祖 傳說都認為祖先是誕生在各自部落現址或附近,與其他部落之間聚有遷徙的脈絡 關係具有明顯差異(移川子之藏等,1935:246,254-255,483;許勝發,2006:18-20,

301)。

4 今屏東縣霧台鄉吉露村,原名去怒、去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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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魯凱族的社會與文化

魯凱族的階級分明,主要分為貴族(talialalai)與平民(lakawkawlu)兩個階 級。傳統的魯凱族社會,以部落為自治單位,各部落有各自的土地領域和頭目(奧 威尼‧卡露斯,2003:104)。貴族5分為大頭目(yatavanane)和小頭目(takiaki),

因等級不同,掌管不同特權(thimithimi),如土地、水源河川、獵場、服飾權、

13);另外還有配給人(sibabakale),據筆者調查通常為部落中公認最公平正直的 長老擔任,必須清楚了解部落中的大小事務、階級間的關係脈絡,其職責為處理 的大貴族頭目(tavanan talialralai)和貴族頭目(lakaili talialralai)。

6 貴族的權力包括:家屋外的庭院、司令台、石柱、大榕樹、特殊的家名與人名、紋飾、服飾、

頭飾、編髮、刺青等(衛惠林,1963:8)。此權力意指平民未經掌管此特權的貴族許可,或沒有 經過儀式達到部落的認同,不得擅自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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級的觀念,以及自由戀愛風氣之盛,在現代婚姻中,平民與貴族婚配並非特例。

第三節 魯凱族的宗教與儀式活動

魯凱族的宗教祭儀活動,與農業息息相關,傳統的祭儀以農耕祭儀為多,間 以穿插個人生命祭儀於農間的階段。喬宗忞將文獻中的魯凱族儀式分為三大類,

其一為全聚落共同舉行的儀式,具有全聚落的社會意義。其二為以家為單位的儀 式,具有界定家庭成員、本家與分家關係的意義。第三類則為界定個人生命不同 階段,賦予個人社會身分的生命禮儀。在實際運作的層面,以家為單位的儀式,

舉行的時間由聚落決定,表現出家與聚落的關係。以個人為中心的生命儀式中,

男孩子的成年意味著聚落增加了新成員,婚禮則是新家庭形成的起始,因此具有 聚落層次的意義。其他如各類戴花與個人社會地位轉變有關的儀式,也都藉著分 贈交換物或宴客來向聚落公告,係因個人的社會地位需由聚落認可的緣故(喬宗 忞,2001:25)。

魯凱人認為,農作收穫的豐歉會受到全聚落農業運勢的影響,因此傳統祈求 農作物豐收的儀式是屬於全聚落的活動,據文獻所記載有砍伐前儀式,目的在於 向掌管獵獲、收成的自然精靈「pupulen」祈求賜予聚落豐收。舉行儀式前,聚落 中的男子先共同出獵,儀式於歲末(約為陽曆的十月)在預定待砍伐的地點舉行,

每戶派一名成年男子參加,由負責該項農事的貴族頭目以豬隻獻祭祝禱,祈求農 穫豐收。祝禱完所有參加成員必須保持靜默砍伐,直到工作完成。事後將豬隻抬 到主祭的貴族頭目家,宰殺烹煮分食。魯凱族農業儀式以小米為核心,以家為單 位舉行。小米播種的日期與收成好壞息息相關,因此各家以占卜方式決定日期,

大多於陽曆三月舉行。儀式雖僅在播種的第一天進行,但與小米播種相關的禁 忌,自播種前一天一直持續到整個播種工作結束。小米收穫祭的整個收穫期間,

亦需遵守多項禁忌。收穫祭配合小米生長週期,多於每年小米收成後的陽 曆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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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旬至八月上旬之間舉行(喬宗忞,2001:25-26)。小米等作物的祭儀對象可包 括:創世的神祇、自然界眾神、各地守護神、賜福的祖 靈、或為害的惡靈、橫死 於家屋外的意外死亡者、在禁地的 惡靈、或破壞作物的禽鼠害蟲類等等。豐年祭 時對以上神靈獻祭,是親近善神、遠離惡神,保持相敬,避免觸犯神靈的方法。

不論聚落或各家戶,皆以祈祝下一年度的五穀豐收、風調雨順、物興人和為目的,

同時兼有預言占筮的功效(許功明,1993:138-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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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霧台另一個名稱為Kodilesem,只用在吟誦歌唱時,為五穀雜糧永不缺乏之 意,因氣候溫和,農作物不致枯乾,故霧台從不缺糧(奧威尼‧卡露斯,1996:

77)。然而,根據奧威尼所述,當地稱薏苡為ceme,而vudai由來則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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霧台鄉在清代間曾置警戒所,日治時期,改設警察駐在所,實施理番政策,

民國三十四年成立鄉政區域,定名為霧台鄉。轄區有霧台(vudai)、好茶

(kucapungane)、阿禮(adidri)、吉露(kinulane)、大武(labwane)、佳暮

(karememedesane)六個村,共有 30 個鄰,戶數 971 戶,人口 2,971 人,居民 98%

以上為魯凱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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