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變遷所帶來的衝擊與改革,現階段由不同立場的觀點、想 法,思考歸納出其未來趨勢與發展。
一、教育方面
教育行動是指向某個目的過程的一部分,這些教育目的由社會 所確定。教育可能會長時間重現過去的社會狀態,也可能預示未來 社會狀態並加速改變社會。教育目的的選擇最重要的是建立在廣泛 的認同基礎上,教育的作用須依賴一致的民意選擇,而這種選擇決 定教育是回去過去或趨向未來(1970,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國際教育 發展委員會)
身體的運動文化是具有健身與教育的功能,且人類生存、自我 改造、精神活動、傳播與教化的實踐(易劍東,1998)。教育包括技 能、思想、態度的傳授過程,能將已存在的文化和傳統不斷傳承於 新一傳,教育不僅塑造文化、傳承文化,更可以改變文化(周明宇,
2000)。
舞龍的形式我們會教他們啊!會教年輕人,有這個表演,要教 怎麼翻、要怎麼舞龍會教他們啊!那個從小時候,老人家會傳下來,
我是看他們做,也看他們舞龍表演,這個是技術啊!(D4)
節慶活動促使當地歷史文化被重視與保存,以及活化地方文史 工作團體(王明元,2007)。伍亮帆(2006)提到節慶活動有教育與 意識宣導的功能,政府或社會團體透過節慶活動將理念或意識宣揚
出來。
把舞龍活動定位成動態的傳統民俗文化,基本上舞龍競技表 演、器具的製作也與生活有相關。現在社區透過社區發展協會、苗 栗市公所,帶動學校的小朋友一起推動。(D2)
陳明信(2007)提到在推廣舞龍運動中總是會遇到一些阻力,
例如家長或一般人士誤解,認為舞龍是一般廟會活動裡中下階層人 士或不喜歡讀書的學生所從事的活動。
學校上課了,小朋友都不到,全部都跑去迎龍,一個班剩下四 個去上學的,二十幾個都跑去迎龍,後來校長生氣不淮他們學生去 迎龍。舞龍好是沒錯,可是有的小朋友,去到那個會學到不好的,
舞龍的人裡面很複雜啊,又不是每個都很乖(D5)。
節慶活動的內容,強化原有的社會文化意涵,不論是對其信仰、
價值觀、制度等都由一代傳一代的方式教育著下一輩。
舞龍是體育課程及課外活動的內容之一,富有動作教育價值,
且,透過舞龍活動相互約束與協調彼此,使之明白秩序和紀律,促 進人與人之間的團結合作,符合學校體育教學中所強調的團結合作 性,進而維繫社會關係、調和社會利益等功能和價值(黃煖傑、許 光麃,2009)。
教育有保存並傳遞人類社群生理與心理的特質,尤其是人類在 精神及社會性上的特質—理性與有意識的意志。這種精神的力量使
人不斷探索學習,而教育正是激發、指導其使人們能創造更合適的 生活環境(俞懿嫻,2000)。德國教育哲學家耶格(Werner. Jaeger)
說:社群特質決定於它的成員,而社群也持續影響個體特質的形成,
教育在不同的社群中,均是一種標準典範的直接表現。換句話說,
教育可說有一種社群的功能,從教育中可以看出不同社群所創造的 文化價值系統。教育的目的可以有很多種,如學習生活技能、端正 個人行為、瞭解團體規範與傳承文化價值等,但教育目的事實上都 包含在社會文化發展的過程裡面,找到實行方法和效益較高的教育 模式,就有可對社會產生深遠的影響(張振烜,2005)。
教育的歷程將舊經驗傳遞給新一輩,因而薪火相傳、繁衍更新 文化內容。學校體育不只是學校中的課程,也是重要的社會活動及 休閒生活,經由身體活動形成共同的生活經驗,做運動與生活結合
(程瑞福,2009)。如國際奧會主席羅格博士(Dr. Jacques Rogge)
所言:「運動就像文化一樣無所不在,運動的價值也不分社會、種族、
宗教的差異,運動不只是全體人們的,更是價值非凡。」(ACES,
2011)
未來部分,有兩點,一點就是薪傳部分,也跟你講的文化財有 相關,在做推廣與這種結合運動比賽,那推展下來,在苗栗縣,具 體成果在那個89 年跟 98 年的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開幕表演就是用 龍來表現(D2)。
依據教育部(1993)的國民小學課程標準,1996 年教育部把民 俗體育列入正式體育課程, 更活絡了體育課的多元化及民俗化。依 據教育部 1995 年 4 月 2 日臺(80)國字第 15248 號函,由教育部專
款補助各縣市推展傳統藝術教育活動,在經費上的投資,讓學校推 展舞龍活動有莫大的助力,臺灣各地區的學校均能有效地發揮推廣 的績效,例如運動會、假日廣場、慶典開幕表演, 都辦得有聲有色
(黃煖傑,2010)。
這個活動,原本本來就是應該要政府來主辦,因為民間還不夠 成熟的時候,他不太清楚,什麼地方找資源,如果有政府單位來指 導的話,包含場地、人事、地物,政府可以引導跟誘導,而且它的 公權力會比較好,但是如果,民間單位團體都已經成熟,當然政府 退居幕後最後,因為呢到民間團體自己來做,更可以把客家文化,
更明顯的呈現出來(D2)。
二、社會方面
中國傳統節慶活動都是配合著歲時祭儀與生命禮俗,一方面有 慶祝、歡樂的意義,另一方面也是這些以農為主的農民得到一個休 息、調節的機會。而這樣一個隨著耕種與收成配合時節的節慶活動 產生,也將人民敬天畏神、天人宇宙觀等傳統精神融入其中(吳淑 玲,2002)。
紮龍的時候有它的規距,什麼人不能靠近、什麼時候要去拜拜、
什麼時候要點晴,什麼時候舞完了要化龍昇天送上天,都有它一定 的規定。所以不管是人事物,這文化傳承的部分,都習習相關苗栗 先民生活經驗的累積,所延伸出現在苗栗龍的一個的文化呈現
(D2)。
文建會(1994)提出「社區總體營造」的概念與政策,推動了 社區與聚落文化重建的新契機。使當地居民體認到自己文化的珍 貴,因而產生社區的榮耀與認同。居民參與機會增加,社會凝聚力 提升。
在當時農業社會都需要老天啊照顧,稻米平安的長出來,這是 最基本的。然後感謝天,因為你讓我能夠豐衣足食,還有稻子跟作 物能夠豐收,他就想到什麼,舞龍嘛!那個龍是天上龍下來的,所 以他做這個龍,反應到天上龍下到這邊來,然後我們去揮舞,一方 面除了感謝以外,另外一方面是團結民眾的活動(D2)。
遊客與當地居民的行為衝突、生活作息的干擾、當地治安的惡 化,皆是對社會造成的負面衝擊(王明元,2007)。
那個一定要元宵節前,龍會出來。但是現在他們有的為了多賺 一些錢,啊年初六初七就開始了,他是為了他們隊伍要增加一些費 用,就會提早先來。本來是每年農曆的正月九號是天公生日,那天 要點睛。那所以初六初七來的,人家就說那個沒有眼睛,沒有靈性
(D3)。
基於安全性考量,逐漸就將踩街活動與龍活動區分開來,在 中正路上就只有遊行、舞龍等隊伍的行走,而龍活動就另尋一處 開闊的空間專屬此項活動的進行(苗栗市公所,2006)。
至於有沒有專人負責和固定經費,因為苗栗龍被列為客庄十
大節慶,每年都會舉辦,每年都會舉辦的話呢,那行政院客家委員 會它會補助經費,和當地政府像苗栗市公所,它連續辦了 11 年,所 以他們也是很用心在這個區塊。最好的方式就是建議苗栗縣政府,
層級比較高,它所動用的公權力會比較大(D2)。
臺東元宵繞境活動都是民眾自發性參加、主動表演,不像大型 活動常須對表演團隊支付表演費用,讓主辦單位省下不少經費(楊 婷方,2009)。
三、文化方面
節日慶典是使宗教信仰能深得民心、融入生活的方法之一,也 是引領文明發展的重要方式(張振烜,2005)。
參賽團體,我剛才還強調,大部分是在苗栗、公館、銅鑼、大 湖,大湖有時候會過來,大部分都是客家人。我沒有看到,後龍、
通宵、苑裡包括竹南,我沒有看到,所以大部分都是客家人在玩弄 這個活動。(D2)
在文化社會方面,節慶活動除具有可以帶來營造全民共同記 憶、凝聚社區意識、回復優良傳統等正面效益外,在實體環境方面,
更有增進環保意識、改善基礎建設、促進都會轉型與都市更新等好 處(丁玲琍,2009)。節慶活動能夠把各個民俗及傳統文化藝術展現 出來,並塑造出政府、私人企業與社區之形象(伍亮帆,2006)。遊 客與當地居民的接觸,因而促進文化的交流與包容(王明元,2007)。
客家人要把客家文化能夠遠源流傳的部分,把它宣揚出來,讓 後代能夠了解說,客家先民在做什麼。所以很多客家人都很願意做,
當然我也碰到很多閩南族群或其他外國族群,他們也對客家文化很 有興趣,他都願意來投入(D2)。
競技舞龍除了追求競技勝利,同時亦要注重運動樂趣的享受,
乃至中華文化的傳承,才不致喪失運動的真諦,而其所衍生的外在 報酬,追求更專業的技術層次,形成所謂的菁英職業運動(陳明信,
2007)。
如果要活靈活現的話,就像那種競技舞龍跟夜光龍,它就表現 的淋漓盡致。因為透過燈光、工藝、美術,還有所謂的音響音樂,
結合在一起的結果,產生的效果,是很精緻,是一種精緻藝術的呈 現。所以在所謂剛才講的文化財部分有沒有,這部分,有它的可看 性,一個是薪傳的部分,一個就是透過國際的相關活動來保存。(D2)
文化發展的基本目的是為了生存,如果不同社會之間的往來頻 繁,彼此文化的相似性就會越高,生存條件也會越接近,但基於各
文化發展的基本目的是為了生存,如果不同社會之間的往來頻 繁,彼此文化的相似性就會越高,生存條件也會越接近,但基於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