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五章 模式之應用及安全改善對策

5.2 路段部分

由 89-91 年基隆市肇事紀錄表以單一路段肇事次數統計,顯示基 隆市前十名高肇事次數路段分別為「中正路」、「南榮路」、「北寧路」、

「八堵路」、「復興路」、「安一路」、「麥金路」、「仁一路」、「基金一路」、

「明德一路」等路段,如表 5.6。

表 5.6 基隆市十大高肇事路段排名表 肇 事 次 數 排 名 路 段 名 稱

A1 類 A2 類 合 計 1 中正路 5 113 118 2 南榮路 3 100 103 3 北寧路 3 76 79 4 八堵路 6 50 56 5 復興路 0 50 50 6 安一路 0 49 49 6 麥金路 1 48 49 8 仁一路 0 47 47 9 基金一路 4 38 42 10 明德一路 2 39 41

由表 5.6 顯示,三年間路段 A1 類死亡交通事故共有 55 件,此十 大高肇事路段共佔了 24 件,其中以八堵路(6 件)及中正路(5 件)

為多,顯示上述路段之肇事類型以 A2 類受傷事故為多。由資料發現,

A1 類死亡事故有 31 件發生在其他路段,且發生死亡事故之地點重複 性不高,表示死亡事故具偶發特性且重現性低。

將此十大高肇事路段之肇事型態與前章之肇事模式變數進行比 較。由表 5.7 顯示,各路段肇事型態與模式中的路面狀況因子、道路 型態因子、道路限制因子、視線因子、分向設施因子、快車道數因子 等因子正相關因子大致相符。其中快車道因子部分,因上述十大高肇 事路段多與市區相連接,路幅受限,故在接近市區之路段部分多為非 四個快車道公路(二個或三個快車道),但同一路段接近郊區之路段 部分因無用地問題,則多為四個快車道公路,因此與模式之結果並無 不符。

表 5.7 基隆市十大高肇事路段肇事型態與模式變數之關係表

表 5.8 基隆市十大高肇事路段肇事型態統計表

路段肇事型態一般以同向擦撞、側撞、追撞、對撞、撞路旁車樹 及其他物、翻車或衝出車道外、撞穿越路口之行人等為多。其分述如 下:(如表 5.9)

同向擦撞、追撞、側撞事故在直線路段主要原因為超速、超車、

變換車道不當及路面摩擦力不足或未保持車間距至剎車不及等。在彎 道路段主要原因為駕駛人受離心力影響或超速,未按規定遵行車道行 駛或因車道加寬不足導致車輛跨越其他車道等。其改善對策為:

1. 對於超速、超車者,可設置警告標誌並加強取締。

2. 對於變換車道造成事故者,可在路口處設置路面標記或設置雙 白線,以防止車輛任意變換車道。

3. 對於摩擦力不足之路面,可加封路面增加摩擦力。

4. 對於未遵行車道者,可循車道密集佈設路面標記或設置雙白線 以強迫車輛遵道行駛。

5. 對於離心過大之彎道,則設置減速標誌,以降低其車速,減低 離心力。

6. 對於車道寬度不足之地點,可修正並調整車道寬度。

對撞事故在直線路段主要原因是駕駛人認為視線良好不耐跟車 而跨越中心線違規超車等所致。在彎道路段主要原因是車輛於彎道上 跨越逆向車道超車或受離心力影響或因道路有反超高現象,使車輛駛 入對向車道等。其改善對策為:

1. 繪設雙黃線或設置中央分隔島,以防止車輛跨越中央分向線。

2. 在雙車道郊區公路用地許可時可設置超車車道。

3. 對於彎道上跨越逆向車道超車者,建議繪設雙黃線禁止超車以 防止車輛進入逆向車道。

4. 對於因離心力影響進入對向車道者,可設置路面標記及減速標 線,以提醒駕駛人減速。

5. 對於彎道尚未設置超高而使外側車道出現反超高現象之地 點,則應加封路面設置適當超高。

撞路旁車樹及其他物事故主要原因是視線不良、道路設計不當、

行車中為閃躲突入車道之事物或被左側超車者逼迫向右側迴避致撞 及路邊物等。其改善對策為:

1. 對於視線不良者,則增加照明或在障礙物上或交通島貼反光紙 或反光標誌。

2. 對於道路設計不當者,若道路太窄則拓寬道路,若超高設計不 當則改善其超高,若彎道設計不當則可於彎道前設「慢」字標 誌。

3. 設置圍籬,以防止人或動物進入車道。

4. 對於因超車而遭到逼迫偏離車道之事故(尤以機車最常見), 可設置雙黃線禁止超車。

撞穿越道路之行人事故主要原因為視線不良,駕駛人未預期行人 之出現、車輛通過道路時車速太快,反應不及、行人本身違規闖紅燈 等。其改善對策為:

1.對於視線不良者,可增加照明、標線、標誌、反光設施,以突 顯路口或設置當心行人標誌。

2.對於視線不良者,致駕駛人不易查覺行人者,則清除視障,移 除阻礙視線之障礙物。

3.對於車輛通過道路時車速太快者,則可降低速限、設「慢」字 標誌、不定時取締超速、設置陸橋或地下道等。

4.對於行人本身違規闖紅燈造成事故者,則應加強宣導並嚴格取 締行人違規。

5.可增設行人護欄,以防止行人任意穿越馬路。

翻車或衝出車道外事故主要原因為彎道上車速所產生之離心力 大於道路所提供抵抗離心力之力量或因反應操控不及導致車輛沿切 線方向衝出路外等。其改善對策為:

1. 降低車速,使車輛在彎道上之離心力減少。

2. 設置輔二標誌、路邊導標,使駕駛人提早發現彎道所在。

3. 增加道路超高或加封路面,增加摩擦力。

表 5.9 路段肇事之事故因素及改善對策

表 5.9 路段肇事之事故因素及改善對策(續)

及安全改善。

(一)中正路

本路段前段為中央實體分隔,雙向六車道公路,至統一戲院以 後,則為中央無實體分隔,雙向每側各配置一快車道及一機車優先 道,本路段位於基隆港東岸,為連接火車站(高速公路)及濱海公路,

該路段重車比例頗高,交通型態較複雜,交通且遊憩景點多,故遊憩 旅次多。

三年間肇事件數共 118 件,依其道路型態來分,以直線路段肇事 件數 92 件為多,其次為彎曲路及附近為 24 件。其假日肇事件數為 35 件,其中假日白天肇事佔 24 件,非假日肇事件數為 83 件。其肇 事位置以快車道為多,其次為機車專用道。依單一肇事地點統計以海 軍營區肇事件數八件為最多,其次為港警局及 746 號處。海軍營區以 對撞、同向擦撞和撞路旁車輛為多,可能是車輛超車造成對撞或路邊 停車進出時造成擦撞所致。港警局及 746 號處則皆有行人穿越道路事 故。本路段之肇事型態以同向擦撞及穿越道路中為多。同向擦撞主要 原因為車輛超車、變換車道或未保持車間距至剎車不及所致。

改善對策:

1. 從文化中心至統一戲院間之路段,因車道數較多,車速較快,

應設置路面標記及雙白線或其他禁止超車之標誌,以防止變換 車道或超車。

2. 在易肇事地點設置警告標誌或減速標誌,以提醒駕駛人注意,

小心駕駛。

3. 調整行人穿越道之間距,以防行人任意穿越馬路,並嚴格取締 行人違規。

(二) 仁一路

本路段全線多為單向三車道公路,道路右側為商圈,左側(靠近 田寮河)有路邊停車格,只有靠近東岸停車場處為單向四車道。三年 間肇事件數共 47 件,其夜晚肇事件數(28 件)明顯比白天肇事(19 件)為高,依其道路型態來分,以直線路段肇事件數 46 件為多,其 次為彎曲路及附近為 1 件。其肇事位置以快車道為多。本路段之肇事 型態以同向擦撞及側撞為多。同向擦撞、側撞主要原因為路旁有停車 格,車輛變換車道或車輛駛進駛出易與直行車輛擦撞所致。

改善對策:

1.建議將田寮河河面加封以設置平面停車場,以避免因停車進出造 成車輛擦撞。

2.將靠近停車位的車道以防撞桿與另二車道分隔,以防止車輛駛進駛 出造成擦撞。

(三)明德一路

本路段多為雙向四車道,無實體分隔設施,該路段通過七堵市區 及通往工業區,故通勤旅次頗多,三年間肇事件數共 41 件,依其道 路型態來分,以直線路段肇事件數 39 件為多,其次為彎曲路及附近 為 1 件。其肇事位置以快車道為多。本路段之肇事型態以同向擦撞、

側撞、追撞為多。同向擦撞、追撞主要原因為車輛超速、超車、變換 車道或未保持車間距至剎車不及所致。

改善對策:

1.設置反光標記及繪雙白線或其他禁止超車之標誌,以防止變換 車道或超車。

2.以告示牌或警告標誌提醒駕駛人危險之地點,使其提高警覺小 心通過。

3.在七堵市區附近常有行人穿越道路,影響交通,建議設置行人 陸橋。

二、彎道肇事

彎道肇事主要原因為彎道上因車速所產生之離心力大於道路所 提供抵抗離心力所致。其肇事型態以同向擦撞、對撞、翻車或衝出車 道外及撞穿越道路中行人等居多。以下分別就北寧路、安一路、基金 一路等三條路段之案例來分析其事故成因及安全改善。其分述如下:

(一)北寧路

本路段多為雙向每側各配置一快車道一機車優先道,中央無實體 分隔島,前段(海洋大學至碧砂漁港),二側無商家,學生進出車輛 及機車多;自 276 號起至調和街口,二側為住家及商家,路旁常有車 輛臨時停車而佔用機車優先道,故路幅狹窄;調和街至台北縣界此段 二側無商家,故車速較快,大彎道多。本路段沿途有碧砂漁港公園及 八斗子公園、八斗子漁港、濱海沿線等遊憩景點,故遊憩旅次多。

三年間肇事件數共 79 件,其夜晚肇事件數(42 件)比白天肇事

(37 件)略高,依其道路型態來分,以直線路段肇事件數 80 件為多,

其次為彎曲路及附近為 25 件。依平均天數比較,其假日肇事件數(26 件)明顯比非假日肇事件數(53 件)為高,可能是遊憩旅次多,駕 駛人路況不熟所致。其肇事位置以快車道為多,其次為慢車道。依單 一肇事地點統計以海洋大學最多(12 件),多為側撞及追撞,可能是

其次為彎曲路及附近為 25 件。依平均天數比較,其假日肇事件數(26 件)明顯比非假日肇事件數(53 件)為高,可能是遊憩旅次多,駕 駛人路況不熟所致。其肇事位置以快車道為多,其次為慢車道。依單 一肇事地點統計以海洋大學最多(12 件),多為側撞及追撞,可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