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二章 朱子由超越天道到內在心性的開展

第三節 論情:四端與七情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ethics),這系統會產生兩項理論上的困難:1.它無法對道德意義的「善」、「惡」

和自然意義的「善」、「惡」作原則性的區分。2.它無法對道德之理(道德法則)和 存在之理(自然法則或形上法則)作原則性的區分。因此他判斷朱子無法對道德之 惡和自然之惡作原則性的區分。最多只能解釋自然之惡,無法真正解釋道德之惡 的形成。關於第二點,朱子的本然之理兼存在和道德意義而言,的確是一本而無 分的。可是針對第一點,朱子仍是可以透過氣來加以說明自然和道德的不同面向 的。李先生之所以認為朱子未有此原則性區分,餘以為主要是由於朱子併天地之 性和氣質之性為一,而李先生認為朱子把異質與異層的兩種性混在一起了。原因 在於李先生在文中將性區分為「自然之性」與「超越之性」,而相對應於「氣質 之性」與「天地之性」。這區分應用於橫渠、伊川的系統不成問題,可是應用在 朱子思想則不相契。朱子之「天地之性」是落在氣質之中的「氣質之性」,故「天 地之性」不離「氣質之性」;但「天地之性」是指理,「氣質之性」則兼理氣,故

「天地之性」亦不雜「氣質之性」。或許借用西方哲學術語可以更清楚說明這一 點,「天地之性」是先天地而有,這「先天性」可以理解為「先驗」或「超驗」

兩種意義,在此暫不論傳統哲學上對兩詞所賦予的意涵,「先驗」單純是指先於 經驗,「超驗」則意指超越於經驗。李先生的「超越之性」近於「超驗」之意,

是超越並可獨立於經驗所認知的,可是朱子所謂的「天地之性」較近於「先驗」

之意,是先在於經驗,卻不離於經驗,吾人即形軀中的氣質之性,就可知此天地 之性。從超驗與經驗的獨立二分,到先驗與經驗的不一不二,不僅可看出朱子「不 離不雜」之精神表露於各處,也可看出朱子將超越性的善性和經驗性的氣性聯繫 起來,是有意將超越性的天道更拉近到作為經驗性的主體之上。至於朱子是否真 的無法解釋道德之惡,還需待稍後吾人對於朱子的心和情的概念抵定後,對心性 觀有一種整體之觀照,方可論定。

第三節 論情:四端與七情

朱子論情所涉及的經典來源有二:一是《禮記》〈禮運篇〉176所言的「喜、

怒、哀、懼、愛、惡、欲」,所謂的「七情」。二是《孟子》〈告子上〉及〈公孫 醜上〉兩章177所言的「惻隱之心、羞惡之心、辭讓之心、是非之心」,所謂的「四 端」。「七情」是言人的七種主要情感,亦可概括為人的所有情感,可見於《莊子》、

《荀子》、《管子》等典籍。「四端」則是孟子特就性善之意義下,言此四端之心 為人之所固有。然而《孟子》中的「情」本不具有情感的獨立意義,「乃若其情」

176 《禮記》〈禮運〉:「何謂人情﹖喜怒哀懼愛惡欲七者,弗學而能。」

177 《孟子》〈公孫丑上〉:「惻隱之心,仁之端也;羞惡之心,義之端也;辭讓之心,禮之端也;

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之有是四端也,猶其有四體也。」

〈告子上〉:「惻隱之心,仁也;羞惡之心,義也;恭敬之心,禮也;是非之心,智也。」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的「情」祇是「實情」之意。「四端」之所以被理解「情」,乃是源於朱子解朱子 之「情」字,必定要落實來看。此外,《孟子》中存在著「惻隱之心,仁之端」

和「惻隱之心,仁也」兩種說法,假使惻隱之心即是仁,則四端即為仁、義、禮、

智,假使惻隱之心只是仁之端,那麼四端即是指惻隱、羞惡、辭讓、是非,是作 為仁、義、禮、智的端緒,朱子取橫渠「心統性情」一語為其思考的架構,故解

「惻隱之心,仁之端」為「仁,性也;惻隱,情也,此是情上見得心。」178 如 此,此語便包含了心、性、情三者,正好互相契合。又朱子以心之體為性,心之 用為情,並且心之所主宰者為性,性和情是一種體用的關係,那麼後句「惻隱之 心,仁也」也可以理解性體發用為情的另一面說明。

性情合觀的儒者,較早可以見於漢‧董仲舒:「天地之所生謂之性情。情亦 性也,謂性已善,奈其情何?…身之有性情也,若天之有陰陽也,言人之質而無 其情,猶言天之陽而無其陰也。」179 董子持性有善有惡論。到唐‧韓愈時,將 性情合觀並對舉之,性有三品而情亦有三品,〈原性〉言:「性也者,與生俱生也;

情也者,接於物而生也。性之品有三,而其所以為性者五;情之品有三,而其所 以為情者七。」180 這樣論情的獨特方式延續至北宋,伊川有所謂「情其性,性 其情」之說,要人以性之理宰制人情,不以情欲鑿穿人性。朱子以為性發為情,

性無不善,情則有善與不善,然而他反對將性情截然二分對立,尊性而全然否定 於情的一種看法,朱子言:

情不是反於性,乃性之發處。性如水,情如水之流。情既發,則有善有不善,

在人如何耳。181

「乃若其情,可以為善」,則性善可知。「若夫為不善,非才之罪也」,是人 自要為不善耳,非才之不善也。情本不是不好底。李翱滅情之論,乃釋老之言。

程子「情其性,性其情」之說,亦非全說情不好也。182

李翱言「復性」則可,但「滅情」以復性則不可,朱子以為「滅情復性」是 佛家的看法。至於伊川之語,似有此虞,還不如「心統性情」諦當,但朱子為此 緩言,認為「性其情」是出於王輔嗣之語183,而伊洛用之,乃指以性之理節其情,

但不以詞害意,亦無甚害。由上可見,朱子論情必關聯著性,不僅是四端,亦運 用於七情的看法,如下:

178 《語類》,卷 5〈性理二〉。

179 董仲舒:《春秋繁露》〈深察名號〉,錄於《新譯春秋繁露(下)》,台灣:三民,2007 年,頁 804。

180 〈原性〉。

181 《語類》,卷 59〈孟子九〉。

182 《語類》,卷 59〈孟子九〉告子上 性無善無不善章。

183 《文集》,卷 53〈答胡季隨第十書〉,第 22 冊,頁 2515。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惻隱、羞惡、辭讓、是非,情也。仁義禮智,性也。心,統情性者也。端,

緒也。因情之發露,而後性之本然者可得而見。184

問:「喜怒哀懼愛惡欲是七情,論來亦自性發。只是惡自羞惡發出,如喜怒 愛欲,恰都自惻隱上發。」曰:「哀懼是那箇發﹖看來也只是從惻隱發,蓋懼亦 是怵惕之甚者。但七情不可分配四端,七情自於四端橫貫過了。185

劉圻父問七情分配四端。曰:「喜怒愛惡是仁義,哀懼主禮,欲屬水,則是 智。且粗恁地說,但也難分。」186

四端與七情皆是原自於性,就這層意思上,兩者似乎可以相通而有所對應,

這大概是在朱子才開始時的說法,但朱子也認為這種對應關係也是粗略地說,畢 竟不能仔細認真探究。所以如此,可能蘊含朱子對性情的關係有兩種理解方式,

四端,情也,性則理也。發者,情也,其本則性也,如見影知形之意。187 只此一端,體、用便可見。如喜怒哀樂是用,所以喜怒哀樂是體。188

「四端是理之發,七情是氣之發。」問:「看得來如喜怒愛惡欲,卻似近仁 義。」曰:「固有相似處。」189

在「性」和「情」理解為一種體用關係的前題下,四端之情,根據《孟子》

明顯是由仁義禮智的性理所發用,「性即理」主要是從性善之理的性之本體所論,

然本體之理不能發用,只能理解為心以性善之理為主宰而發為四端。七情之為 情,其為用也,亦必定有性為體,值得注意的是朱子是以氣質之性為性,兼理氣 言,《中庸》言:「喜怒哀樂未發謂之中,發而皆中節謂之和。」 朱子解釋「中」

是形容未發之性體,「發而中節」,則是指性自心中發出來也,而為情。190 朱子 在另一段對性又說:「在中者,未動時恰好處;時中者,已動時恰好處。才發時,

不偏於喜,則偏於怒,不得謂之在中矣。然只要就所偏倚一事,處之得恰好,則 無過、不及矣。蓋無過、不及,乃無偏倚者之所為;而無偏倚者,是所以能無過、

不及也。」191 這裡不只蘊含了性情關係的兩種可能理解,即「根據性善之理的 性之本體而發」的情或「由氣質之性為性體而發」的情;也蘊含了對於人情之善

184 《語類》,卷 53,〈孟子九〉。

185 《語類》,卷 87〈禮四〉。

186 《語類》,卷 87〈禮四〉。

187 《語類》,卷 5〈性理二〉。

188 《語類》,卷 17〈大學四(或問上) 傳一章 顧諟天之明命一段〉。

189 《語類》,卷 53〈孟子三〉。

190 《語類》,062〈中庸一〉。

191 《語類》,062〈中庸一〉。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的兩種標準,即「根據性理所發的情便是善」與「情動於事而時中,恰好而無過 與不及方謂之善」。這其中可能的不同詮釋與涉及的相關議題,開啟韓國儒學以 朱子之四端與七情為討論中心的「四七之辯」。

牟先生有所謂「本體論的覺情」(Ontological felling)一語192,指孔子的「仁」、

孟子的「四端」,牟先生以為朱子反對謝上蔡「以覺訓仁」,是因朱子只知有覺照 的知覺、認識論的知覺(Epistemological perception),而不知尚有本體論的覺情。這 涉及了朱子思想架構下的理解,在朱子,仁是性,惻然是情,又朱子言:「仁自 是愛之體,覺自是智之用,本不相同。但仁包四德。苟仁矣,安有不覺者乎。」

193 又說「上蔡說覺,乃是覺其理。…佛氏亦云覺理。」194 朱子是就上蔡以覺之 用見仁之理,近似於佛家所言「作用是性」,仁是性體而非情,並且如此方式,

所把握到的理未必是儒家所謂的實理,如果識得此理,朱子說此亦無妨,見《語 錄》言:

若是識得仁體,則所謂覺,所謂活物,皆可通也。但他說得自有病痛,畢竟 如何是覺﹖又如何是活物﹖又卻別將此箇意思去覺那箇活物,方寸紛擾,何以為 仁﹖如說『克己復禮』己在何處﹖克又如何﹖豈可以活物覺之而已也!195

朱子或許未必像牟先生所言,只有智的向外認識知覺,而要要強調知覺到心 中的精微義理。畢竟朱子認為佛老之徒「彌近理而大亂真」,朱子在〈仁說〉中 是要就「仁」作概念上的分解辯示,主要在於其說是否有弊而言,如果學者未識 得仁體,那麼「以覺訓仁」之「覺」未必是「本體論的覺情」,所覺的也未必是 內在的道德本體,眾人又豈皆像牟先生一般睿智,明白「知寒暖飽飢」是指點而 非落實看,而不致轉而為明代泰州學派所言「人欲即天理」196

李明輝順著牟先生「本體論的覺情」進行概念的分析,區別《孟子》的「四

李明輝順著牟先生「本體論的覺情」進行概念的分析,區別《孟子》的「四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