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研究結果分析與討論
第四節 不同背景變項教師在教師自我效能整體與各構面之差異情形
本節就不同背景變項(性別、年齡、服務年資、工作職務、教育程度、師資 培育系統、學校所在區域及學校歷史)之臺東縣國中教師在「教師自我效能」整 體及各構面之知覺情形,分別以t-test、單因子變異數分析(One-way ANOVA)來 進行比較分析,若達顯著水準,再以Scheff’e 法或以 Games-Howell 進行事後比 較。根據統計結果加以分析其差異情形,分述如下:
壹、不同「性別」之國中教師在教師自我效能各構面 與整體知覺之差異情形
不同性別之國中教師知覺教師自我效能各構面與整體之平均數、標準差及 t-test 分析之統計結果,如表 4-4-1 所示。
表4-4-1 不同「性別」之國中教師知覺教師自我效能差異分析摘要表
36
構面名稱 組別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t 值男 162 19.69 2.37 個人教學效能
女 309 20.51 19.90 -.522 男 162 24.30 4.07 一般教學效能
女 309 23.23 4.56 2.49 男 162 43.99 5.78 整體教師自我效能
女 309 43.74 20.64 .149 N=471
就「教師自我效能」整體構面而言,經 t-test 分析後,未達顯著水準,由此 顯示不同「性別」之臺東縣國中教師對於教師自我效能現況之整體知覺並無顯著
91
92 Games-Howell 檢定比較,結果發現:「41-50 歲」教師組顯著高於「30 歲(含)以 下」教師組。
93
註一:1.15 年(含)以下;2. 6-10 年;
3.11-15 年;4.16-20 年;5.21 年(含)以上 註二:*p<.05;**p<.01;***p<.001
N=471
就「教師自我效能」整體構面而言,經單因子變異數分析後,f 考驗未達顯
著水準,由此顯示不同「服務年資」之臺東縣國中教師對於教師自我效能現況之 整體知覺並無顯著差異。
就「個人教學效能」構面而言,經單因子變異數分析後,f 考驗未達顯著水 準。由此顯示不同「服務年資」之臺東縣國中教師對於教師自我效能現況之上述 構面知覺並無顯著差異。
就「一般教學效能」構面而言,經單因子變異數分析後,f 考驗達顯著水準,
因其變項的變異數是不同質的,事後比較部分採用Games-Howell 檢定比較,結 果發現:「21 年(含)以上」教師組顯著高於「5 年(含)以下」及「6-10 年」教師組。
肆、不同「工作職務」之國中教師在教師自我效能各 構面與整體知覺之差異情形
不同工作職務之國中教師知覺教師自我效能各構面與整體之平均數、標準差 及單因子變異數分析之統計結果,如表4-4-4 所示。
94
95
伍、不同「教育程度」之國中教師在教師自我效能各 構面與整體知覺之差異情形
不同教育程度之國中教師知覺教師自我效能各構面與整體之平均數、標準差 及單因子變異數分析之統計結果,如表4-4-5 所示。
表4-4-5 不同「教育程度」之教師知覺教師自我效能差異分析摘要表
40
構面名稱 組別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f 檢定大學 250 20.50 21.80 個人
教學效能 研究所(含)以上 221 19.93 4.56 .14 大學 250 23.24 4.44 一般
教學效能 研究所(含)以上 221 24.00 4.38 3.47 大學 250 43.74 22.46 整體教師
自我效能 研究所(含)以上 221 43.93 7.07 .01 N=471
就「教師自我效能」整體構面而言,經單因子變異數分析後,未達顯著水準,
由此顯示不同「教育程度」之臺東縣國中教師對於教師自我效能現況之整體知覺 並無顯著差異。
就「個人教學效能」、「一般教學效能」兩個構面而言,經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後,f 考驗未達顯著水準。由此顯示不同「教育程度」之臺東縣國中教師對於教 師自我效能現況之上述構面知覺並無顯著差異。
96
97
98
99
並無顯著差異。
就「個人教學效能」、「一般教學效能」兩個構面而言,經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後,f 考驗未達顯著水準。由此顯示不同「學校歷史」之臺東縣國中教師對於教 師自我效能現況之上述構面知覺並無顯著差異。
玖、綜合討論
根據上述統計資料分析,本研究將臺東縣國中教師知覺校長轉型領導各構面 及整體之差異情形,整理歸納如下表4-4-9 所示:
表4-4-9 不同背景變項教師知覺教師自我效能之差異分析總表
44
分構面背景變項
個人教學效能 一般教學效能
性別 無差異 無差異
年齡 無差異 有差異
(註一) 3>1
服務年資 無差異 有差異
(註二) 5>1
5>2
工作職務 無差異 有差異
(註三) 1>3
教育程度 無差異 無差異
師資培育系統 無差異 無差異
學校所在區域 無差異 無差異
學校歷史 無差異 無差異
註一:1.30 歲(含)以下;2. 31-40 年;3.41-50 年;4.51 歲 (含)以上
註二:1.15 年(含)以下;2. 6-10 年;3.11-15 年;4.16-20 年;5.21 年(含)以上 註三:1.教師兼主任;2. 教師兼組長;3.教師兼導師;4.專任教師
N=471
100
依據表 4-4-9 進行分析與探究:
(一)性別變項:不同性別的教師在「教師自我效能」整體及各構面知覺皆未達 顯著差異之情形,此與孫志麟(1991)、簡玉琴(2002)、鄭文實(2006)等人研究發現 一致。
(二)年齡變項:不同年齡的教師在「教師自我效能」整體及各構面知覺部分達 顯著差異之情形,此與蔡東呈(2004)、甘瓊瑤(2008)、顏大德(2009)、龔麗蘋(2010) 等人研究發現一致。
(三)服務年資變項:不同服務年資的教師在「教師自我效能」整體及各構面知 覺部分達顯著差異之情形,此與孫志麟(1991)、王受榮(1992)、簡玉琴(2002)、蔡 東呈(2004)、顏大德(2009)、龔麗蘋(2010)等人研究發現一致。
(四)工作職務變項:擔任不同職務的教師在「教師自我效能」整體及各構面知 覺部分達顯著差異之情形,此與孫志麟(1991)、甘瓊瑤(2008)、顏大德(2009)、龔 麗蘋(2010)等人研究發現一致。
(五)教育程度變項:不同教育程度的教師在「教師自我效能」整體及各構面知 覺皆未達顯著差異之情形,此與孫志麟(1991)、鄭文實(2006)等人研究發現一致。
(六)師資培育系統變項:不同師資培育系統的教師在「教師自我效能」整體及 各構面皆未達顯著差異之情形。
(七)學校所在區域變項:不同學校所在區域的教師在「教師自我效能」整體及 各構面知覺皆未達顯著差異之情形,此與王受榮(1992)、鄭文實(2006)的研究發 現一致。
(八)學校歷史變項:不同學校歷史的教師在「教師自我效能」整體及各構面知 覺皆未達顯著差異之情形。此與顏大德(2009)的研究發現一致。
根據上述研究結果,研究假設三:臺東縣不同背景變項教師對教師自我效能 的知覺有顯著差異獲得良好支持。
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