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2.4 離職傾向
2.4.1 離職傾向的意義
四、組織承諾的影響
組織中的公平性、管理可接納性、士氣、人際信任及組織可依賴性 也會影響組織承諾;組織若能滿足員工需求,員工承諾也會比較高【88】;
組織的酬賞交換往往是個人投資與成本,研究也發現組織酬賞和組織承 諾成正相關。
綜合而言,當員工在決定加入組織時,經歷心理契約締約的過程,
開始對組織產生情感性承諾,然加入組織後,隨組織的管理制度、工作 的環境及氣氛、人際間的互動、主管的領導模式、組織的酬賞制度等的 影響,而對組織產生不同程度的情感性、利益性、或規範性的承諾,這 些因素可視為組織承諾形成的前因。
組織承諾又會產生什麼後果?在心理面上,組織承諾感高的員工,
其工作滿足優於組織承諾感低的員工。在行為面上,組織承諾對員工流 動率有影響,組織承諾的低落會造成員工的缺勤、離職及怠工等行為,
亦即組織承諾感高的員工會減少離職或遲到的情形,且會致力於發揮創 造力、創新等角色外行為(extra-role)【69】;在結果面上,組織承諾感 高的員工會在工作績效上付出更多的努力;組織承諾感高的員工有較佳 的績效【88】。
本研究採用Allen and Meyer三種組織承諾之前兩者:(1)情感性承 諾:員工內心認同組織的一種心理的承諾程度。(2)持續性承諾:員工 欲保有原來地位與擁有的一種承諾程度。這兩個子構念再予以操作化。
內部往外部的勞動移動,這是人事管理者特別關心的部份【15】。
Mobley【66】將「離職」定義為員工在組織中某一職務(job)上,工 作了一段時間後,個人經由詳慮之後,決心離開原有的工作崗位,導至 於失去了職務及其所賦予的利益,而且和原來的組織也不再有任何關係。
二、離職的類型
傳統上學者多將離職行為歸納為:自願性離職( Voluntary turnover) 及非自願性離職(Involuntary turnover)兩類。
(一) 自願性離職
1. 由於組織因素:包含薪資、升遷、工作挑戰、更好的工作機會、
同事間相處的情況等。
2. 由於個人因素:包含健康狀況、遷居、生涯規劃等。
(二) 非自願性離職:如開除。
一般而言,離職現象多屬自願性離職。近年來,學者認為傳統 上離職行為有不合理處;於是又對自願性離職加以細分為兩種類型 (Dalton,Todor and Kracthadrdt,1982),如圖2.6。
圖2.5 離職行為圖 資料來源:【38】
(三) 功能性的自願離職:個人想離職,但組織對於他的離職並不在乎,
因為此人工作績效不好,留下來反而危害了組織的整體績效。
(四) 非功能性的自願離職:個人想離職,但組織希望慰留他。因為此人 員工離職
員工 留在組織
員工 被解顧 組織對員工的評價 優 劣 無自願性離
職的打算 自願性離 職的打算
員工對組織評
的流失危害了組織的整體利益。另外,Abelson【27】將離職行為從 是否自願離職及離職是否可避免兩個構面來看,供分成下述四類(如 圖2.6):
第一類:個人因組織的問題,而選擇離開。
如:與組織氣候不合
第二類:個人因組織的強迫,而選擇離開。
如:開除、退休
第三類:個人因本身而選擇離開。
如:健康狀況、遷居
第四類:非個人自願且非組織因素而選擇離開。
如:生病、死亡
圖2.6離職分類圖 資料來源:【27】
三、離職傾向的定義
離職(turnover)乃是產生離開組織的行為;失業( unemployment)則是 離開行為後的狀態;而離職傾向(或離職意願,turnover intention)則是在 產生離職行為前的心理狀態。學者們對於離職傾向(turnover intention)的 定義如下:
自願的 非自願的
第一類:
1. 找到更好的工作 2. 升學
第二類:
1.解僱 2.開除 第四類:
1.生病 2.死亡 第三類:
1.配偶調職 2.婚姻 可避免的
不可避免的
組織角度
個人角度
尋找其他工作機會之傾向強度。
(二) Mobley【66】認為員工在組織的某一職務(job)上,工作了一段時間 後,個人經由詳慮之後,決心離開原有的工作崗位,導致失去了職 務及其所賦予的利益,而且和原有的組織也不再有任何關係。
(三) Miller【65】認為離職傾向是離開組織與尋找其他工作機會傾向的總 體表現或態度。而其他學者Mobley【66】、Michaels and Spector【64】
等人都認為離職傾向是離職行為的最佳指標。換言之,當一個人離 職傾向愈高時,其離職行為越可能發生。此結論可在樊景立【24】
之研究報告中得到證實。
綜合以上的定義,離職傾向乃是一個人想離開目前的工作單位,因 而產生脫離原有組織的想法,另外再去尋找新的工作機會。而離職傾向 是離職行為的最佳預測指標;當一個人離職傾向強度愈明顯時,愈容易 發生離職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