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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討論與分析

6.3 行動者網絡與社區營造

在社區營造過程中,我們必須面臨的問題是:社區營造的訴求是什麼?那些人參與 社區營造?這些人為什麼參與社區營造?社區營造過程中專業團隊與地方的關係為 何?我們將使用行動者網絡的概念以回答這些問題。Callon(1986)認為行動者網絡 可分為四個轉譯的時機:界定問題(problematization)、互為實存(interessement)、徵 召(enrolment)、動員 (mobilization),另外還有異議者(dissidents),一旦出現異議者,

代表轉譯過程並不成功,而行動者網絡宣告失敗。另外,Callon 提出行動者網絡的建 立,每個行動者必須要有共同的強制通行點,這關係著主體目標的成敗。

6.3.1 網絡中的行動者

推行金山社區的社區營造背景是金山社區面臨科學園區徵收的土地的問題,徵收 後的配地被建設公司與房屋仲介公司視為無限商機的大餅,而當地歷史文化與人情網 絡因為徵收面臨斷裂的命運。另一方面,當時新竹市的社區營造正邁入第二年,開始 考量社區意願作為社區營造選擇個案的因素,李丁讚教授因為曾經撰寫金山面社區史 緣故,與地方人士有合作關係,知道當時里長對於社區營造有濃厚的意願,故提議金 山社區做為社區營造的點,並推薦了同時為客家人、有相關客家文化社區工作經驗的 陳板老師加入。值得一提的是:當時里長在上任之後,馬上籌組社區發展協會,故其 參與社區營造時既是里長亦是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意即兩種身分重疊。此時社區營 造的強制通行點是:「重建新家園」。參與社區營造的行動者包括:文建會社區總體營 造政策、文化中心、李教授及清大學生、陳板老師、吳里長與社區發展協會成員、社 區後段:風空居民。而內湖社區的推行背景是當時新竹市市長蔡仁堅前往內湖社區視 察,而內湖社區的居民在座談會時提出社區內有淹水的問題,並希望能將社區環境改 善。這樣的意見被市政府採納了,當時都發局正在推行新竹市第一屆社區規劃師駐點 輔導計畫,而蕭規劃師在半推薦半自願的情況下,進入了內湖社區。單槍匹馬進入社

區的蕭規劃師,除了尋求地方里長的幫忙之外,也舉辦了一些認識規劃師的活動,例

而相較於金山社區,內湖社區的居民參與度較低,大部分居民採取觀望的保守態 度,對於社區規劃師所提出的重建內湖老街構想表示贊同並期盼社區規劃師有所作 為,但是就行動而言,除了地方耆老、國小師生與里長之外,其他居民並無直接的參 與。探究主要原因在於社區居民對於社區規劃師所扮演的角色不太了解,公聽會也僅 止於宣傳社區規劃師的工程報告,社區居民平常尊稱社區規劃師為「老師」,知道「老 師」進來社區施工,但是對於自己在社區營造中被賦予的權力並不知情,更別說行使 權力。

第二,關於社區規劃師進入網絡程序的反省,社區規劃師的目的在於社區規劃師 的定位就是下而上把地方上的聲音呈現出來,讓政府了解民意,另一方面是由上而下,

傳達好的政策,而社區規劃師就是在其中上下協調(新竹市政府,2003)。同時被賦予 發揮社會正義,讓資源公平分配,但是,我們在訪問中所得知的資料發現,內湖社區 的個案並非達到雙向溝通的位置。根據規劃師表示:

我之所以會選擇這一個地方,當然某種程度而言是被介紹、推薦,不然我對於那一個地方 也不是說非常熟悉,只是那個時候既然我沒有很想要做眷村,因為那時候市長有一個活動叫 做『市民 party』,到每一個地區做介紹,那時候有一個站叫內湖,介紹一些公共藝術的概念,

然後去了那一個地方就覺得這一個地方還不錯,有一次林局長去巡視這一個村落,看看裡面 有沒有一些需要討論的,那我就跟他一起下去,那我看一看就發現這一個地方還蠻可以營造 的,那時候就選擇這一個地方(受訪者 B1)。

由此可知,新竹市社區規劃師是公部門委派進入社區,屬於上而下的程序,而非 是如台北市下而上社區居民提案並找尋社區規劃師的程序,而在營造過程中,例如舉 辦公聽會,該會主要目的是傳達工程的實施項目,但是對於居民而言,沒有工程圖相 關的專業素養,就算參加公聽會也無法掌握真實狀況,另外,就人數參與而言,參加 公聽會的人數並未超過社區居民半數,這樣的公聽會只能流於形式的辦理。故就此案 例了解,社區規劃師並無實質下而上將民眾的意見傳達與溝通。

6.3.2 轉譯的過程

行動者網絡有四個轉譯的時機:界定問題(problematization)、互為實存

(interessement)、徵召(enrolment)、動員(mobilization),透過轉譯將行動者納入行 動者網絡中,故轉譯是行動者徵召其他行動者進入網絡的方法。Callon 強調此四個階 段未必每一個都發生,四個階段亦有可能重疊發生。故在討論金山社區與內湖社區時,

並不刻意將四個時機細分描述,而是就整個轉譯的過程中將需要討論的部份提出。

在轉譯的過程中,強調的是論述的代表性,在界定問題時的強制通行點必須確認 是否能引發社區居民的關心甚至加入。第二章曾討論 Woods(1997)的研究最大貢獻 在於說明行動者網絡的成敗在於論述的代表性,誰的論述最具有代表性或誰的論述最

「公共場域」,刻意舉辦公聽會與演講,與他們原本傳統的生活脫節,很難使他們有動

(1998)提出行動者網絡的空間治理性:規範的空間(space of prescription)與協商的 空間(space of negotiation)。規範的空間指的是轉譯順利進行,網絡因此穩定,行動者 組成可能是異質、多元,但有共同的目標,主要行動者取得(替其他行動者)代言的 of negotiation)的衝突場域,內湖社區是一個歷史悠久的社區,鮮少流動人口與二十 年以上的鄰里關係,早已形塑屬於社區內部的規範空間,但是這個規範是本地人不言 自明而外地人看不出來的,當社區規劃師進駐社區後,發覺社區內很多隨意停車的狀 況,故在公共空間設計花台以阻擋隨意停車的狀況,社區規劃師欲將社區的規範空間

(space of prescription)轉換為協商空間(space of negotiation),但是卻引發社區居民 不滿,甚至產生異議者(dissidents),引發火爆場面的空間戰爭意味著轉譯的不順利,

也注定社區營造工作的停擺。

花台的衝突是內湖社區營造過程中最火爆的場面,原因在於雙方空間治理性的落 差,社區規劃師認為花台的設計可以整治社區亂停車的現象,然而,這與當地社區居 民的空間治理性相異,根據受訪者表示:

政府所辦的一些應該是問百姓的需求,我有的東西樹已經很多了,說一句比較難聽的就 是我無效啦,你要做一些我們需要的,我們才會感激你阿,這些東西就是我不要的你還硬要 給我,這就是浪費了。你來看,學校裡面就有樹了,外面方面如果不種樹,大約有七米,你 婚喪喜慶都可以在這邊辦,這附近都可以,現在都沒場所,這邊是鄉下地方,現在你這樣,

婚喪喜事的話,車根本沒辦法擺,你設計就應該用得到,我就提議阿,你這樣的設計造成我 們的不變,我就打算要把它打掉阿(受訪者 B11)。

這一段話反應了兩點,第一,反應了傳統地方空間的治理性,位於都市邊緣的社 區,其性質類似於鄉村型社區,舉辦婚喪喜慶熱鬧場面的地點,公共空間是最佳的選 擇,不用到餐廳請客,搭棚子就可以辦流水席,既方便鄰居參加,亦感覺熱鬧,當地 居民的空間治理與空間規範是必須注意與尊重的。第二,地方主體性的重要,社區規 劃師的美化工程美意是要造福社區的居民與美化環境,但是必須要考慮社區居民的需 求,建設需要的工程,像前期的排水工程,地方居民非常感謝規劃師的協助,因為從 此之後就再也沒淹水過了,但是,接續的工程似乎缺乏反思主體性的需求,以至於引 發緊張衝突的場面。

6.4 社會資本與社區營造

社會資本源於 1980 年代,由法國學者 Bourdieu 提出之後便廣泛的運用。蔡必焜

(2002)指出社會資本最常被認定為是一套規範、網絡和組織的組合,透過這些組合,

人們得以取得權力和資源,進行決策和形成政策。Putnam 將社會資本分成橋樑資本

(bridging capital)與連帶資本(bonding capital),前者係指異質網絡,將原本不認識 的人連結起來,強調透過關係連結創造更大的網絡,其中 Burt 的看法最具代表,Burt

(1992)提出結構縫隙(structure hole)的看法,認為太過緊密的人際網絡反而容易造 成結構洞,阻礙資訊的流通,故若有行動者位於結構洞的位置連結雙方網絡,不但可

長的協助,容易導致社區位置處於”工程”關心的階段,無法進而促進民眾參與。

社區內是否有行動者位於結構縫隙的位置是很重要的,金山社區因為有里長---結 構縫隙的角色出現,當時里長兼任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以致於社區原本的組織(如 社區發展協會)較容易與外來的專業者產生連結,進而產生橋樑資本(bridging capital),但是,內湖社區在社區營造的過程中,缺乏掌握社區資源的結構縫隙出現,

社區營造專業者雖然偶與社區居民有交集,但是難以與社區原本組織形成長期穩定的 橋樑資本,故結構縫隙角色的有無影響著橋樑資本異質網絡的連結程度,換句話說,

擔任結構縫隙行動者的有無,影響著社區專業者與社區組織的互動強弱。

擔任結構縫隙行動者的有無,影響著社區專業者與社區組織的互動強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