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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理論架構與模式構建

3.2 特許年期之決定模式

3.2.2 模式構建

本文以計畫之財務效益面出發進行模式之構建,計算計畫之財務現金流量,

茲將政府獨資興建與 BOT 計畫之現金流量項目,採用 BOT 方式之現金流量較政 府獨資興建之現金流量項目多,增加了權利金、稅收、地租與股利發放,茲整理 如表 3-1。

表 3-1 政府獨資興建與 BOT 方式之現金流量項目說明

G

T:BOT 計畫許年期

回收年期之計算,找出民間觀點之特許年期,其計算式如(4),令NPVP=0,同

間內上下隨機變動。

圖 3-6 區間營收模擬示意圖 3.2.4 民間角度特許年期區間決定

BOT 計畫規劃時需由政府主管機關或由專家學者評估民間企業應承受的營 運風險,此可利用此風險機率,來決定民間之可接受之特許年期區間。利用區間 模擬的方式,在多次模擬後,可得到政府角度之特許年期T1與民間角度之特許年 期T2之次數分配與發生機率。在檢視民間角度之特許年期T2次數分配情況,根據 民間應承受之營運風險,來決定T2之可接受區間,其概念如圖 3-7 爾後,將符合 之可接受特許年期區間與T1進行比較,再決定最適特許年期。

圖 3-7 T2次數分配之可接受區間與風險示意圖 營運年期 Q 營收

預測營收 模擬營收

3.2.5 特許年期決策分析

根據政府與民間所求特許年期不同之種種情況,本研究將特許年期決策流程 如圖 3-7 所示。

圖 3-8 特許年期決定模式決策流程

G BOT

G NPV

NPV

在特許年期決策流程中主要分為以下三個階段,本研究之重點在於採用 BOT 計畫方式特許年期如何決定,故第一階段部分不在本研究研究範圍內,將三階段 之細節分述如下:

1. 從政府角度檢視 BOT 計畫與政府獨資何者較佳

        採用 BOT 計畫的先決條件為達到政府角度下之財務效益,如果以 BOT 方式進行計畫所得到之財務效益與政府獨資興建並無二致,則政府應 重新檢討採用 BOT 方式進行該計畫案是否恰當。可以利用式(1)與式(2)

計算結果檢視採用 BOT 方式進行何者恰當,如果NPVBOTGNPVG表示,採 用 BOT 方式較政府獨資方式具有財務效益。

2. 採用 BOT 方式,從民間角度是否具有財務效益

  BOT 計畫成功與否,與是否可提供足夠誘因吸引民間企業投資有絕 對的關係,如果從民間角度評估計畫無法回收,則計畫不適合採用 BOT 方式,要計算從民間角度評估計畫是否具有財務效益,可以利用式(4)

計算,如果利用式(4)計算結果為T2Tmax,表示從民間角度評估該計畫 不具有財務效益,政府需重新評估所提供之條件,或採用其他方式,如 OT 或 BT 等方式,進行該計畫。

3. 特許年期決定決策分析

特許年期的決定,本研究以政府是否有出資,將計畫分成兩種評估 情形,茲分述如下。

(1)在政府沒有出資的情況下

利用特許年期之決定模式(3)與(4)計算之T1T2,應該會滿足 T2T1之條件,再檢視利用模擬所得到之T1T2是否有交集,根據不同 的交集情況,本研究分為三個情境,以決定最適特許年期區間。基本上,

會以滿足民間角度期望的特許年期,提供民間參與之誘因,作為決定特 許年期的主要原則。

A. 情境 1 T1T2沒有交集

情境 1 為T1T2沒有交集,在這個情況下,如果要讓兩者有交集,

可以透過財務項目的調整,政府方面可以透過出資率的提高,讓T1的範 圍變大,或者讓民間方面得到較高的收益,以縮短T2,但是這兩種決策

都具有爭議性。本研究認為,在這樣的情況下採取調整財務項目之策略 並不是最恰當的,要考量 BOT 計畫需要提供民間足夠的誘因進行投標,

如果以民間企業所能接受之風險區間下之最低特許年期,作為最適特許 年期,亦即T2可接受區間之下限,可作為最適特許年期,雖然與政府角 度之計算結果不同,但是與其他可能增加政府財務負擔或者讓民間能在 短期之間得到收益之策略相比較,較符合合理公平原則,其概念如圖 3-9 所示。

圖 3-9 情境 1 之最適特許年期 B. 情境 2 T1T2有交集之情況一

情境 2 為T1T2有交集情況,計算結果找出T2之可接受區間與T1分 佈區間無交集,與情境 1 相同為了提供吸引民間企業投資誘因,以T2可 接受區間之下限,為最適特許年期,概念如圖 3-10 所示。

T0 T1分佈區間 Tmax

T2分佈區間

最適 特許年期

T2可接受 區間

圖 3-10 情境 2 之最適特許年期

C. 情境 3 T1T2有交集之情況二

情境 3 為T1T2有交集,此可依計算結果,找出T2之可接受區間,

如果此區間與T1分佈區間有交集,則可尋找同時滿足政府與民間企業之 交集區,即T2可接受信賴區間下限與T1分佈區間上限之間的交集區域內 為最適特許年期區間,其概念如圖 3-11 所示。

圖 3-11 情境 3 之最適特許年期

(2)如果政府有出資

比較T1T2,如果沒有辦法達到T2T1之條件,則表示在滿足民 間之特許年期T2時,從政府角度評估之淨現值小於零,在這樣的情 況下如果以T2為特許年期,雖可以滿足民間之需求,但是從政府角 度之財務效益不足,對無法滿足政府觀點財務效益之 BOT 計畫,也 許應該重新審思,考慮採用其他方式進行該計畫或調整該計畫部分 財務項目,讓政府與民間效益同時滿足。

3.3 特許年期之調整模式

由於特許年期之調整與特許公司之收益具息息相關。政府可對特許公司之收 益,訂出一個合理區間,藉此評估特許公司收益之上下限,在此區間內為特許公 司之合理收益範圍。同此可透過式(4)予以計算,尋求適當之特許年期,其調 整概念如圖 3-12。

本研究對於特許年期之調整,主要概念為特許公司收益有其上下限,在 BOT 計畫實際營運後,若特許公司收益超出上限時,可縮短特許年期,以避免特許公 司產生暴利,當特許公司收益低於下限時,可在允許範圍內延長特許年期,作為 補貼方式之一。而特許公司收益之上下限,可由政府決定獲由甲乙雙方共同協 議,而收益下限的設定,並不是為了讓特許公司不虧損,只是對於其虧損部分給 予適當的補貼,所以收益下限的設定必須在淨收益為零之下。

圖 3-12 特許年期調整概念 資料來源 本研究整理

在整個特許年期的調整機制中,幾個不同情況會影響特許年期變動,茲分述 如下:

1.可縮短特許年期

特許公司收益具有上限,收益上限以IRRMAX表示,如果計畫之實際內部報酬 率大於收益上限亦即IRRT IRRMAX,則表示政府可以縮短特許年期以防止特許公 司獲取大利益。此調整方式可利用式(6)計算。將特許公司之實際收益代入式

(6)中,求解在r2=IRRMAX時之特許年期TA,此即作為調整後之特許年期。

( ) ( )

從式(7)可知,當計畫之實際內部報酬率等於資金成本時亦即IRRT =WACC

2. r4之決定,要避免TA>Tmax

停損點的決定所牽涉到的範圍很廣,如果決定之停損點,代入式(4)

中,所得到之計算結果有的情況出現TA>Tmax,則調整機制所提出的「調整 特許年期」不可行,所以停損點的決定需要更完善的評估與考量,而且要 避免TA>Tmax的情況出現。

第四章 簡例分析

本章針對第三章所提出之特許年期決定模式,利用停車場與港埠 BOT 計畫,

亦針對第三章所提出之調整機制,透過模擬之營收,進行簡例驗證。

4.1 特許年期之決定簡例分析

4.1.1 特許年期決定簡例驗證一

簡例一為地下停車場計畫,該計畫案為一地下二層匝道自走式停車場,預計 興建成本為 12,000 萬元,預估興建 15 個月,採多目標使用之 BOT 計畫。計畫之 背景與資料說明與驗證結果如下:

一、基本假設

(一)基年與幣值:以計畫起使年民國九十三年為基年幣值。

(二)物價上漲率:假設為 2.0%。

(三)地價上漲率:假設每三年調整 10%。

(四)評估年期:參考停車場興建年期與建物壽命年限訂定之,匝道自走式停車 場假設為興建期兩年,營運期 28 年,評估年期計最長三十年。

(五)資本結構:自有資金 30%,負債比例為 70%。

(六)股東投資報酬率:假設股東投資報酬率為 12%,稅後為 9%。

(七)貸款利率;以郵政儲金利率機動利率加 2.25%,並考量風險因素假設貸款 利率為 6.0%。

(八)貸款年期:貸款年限最長十年,寬限期至多三年。

(九)折現率:加權平均成本,稅後折現率經計算為 5.58%。

二、參數說明

(一)營運收入項目

此停車場計畫之主要收入為計時停車費與月租費。

(二)營運支出項目

1.興建年期:預計二年完工後開始營運;民國 95 年完成工程之 30%,民國 96 年

完成工程之 70%。

2.營運管理費用:含人事費用、維修費用及雜費等。

(1)人事費用:匝道自走式立體停車場首年人事費用假設為 273 萬元;年 成長率 5%。

(2)維修費用:匝道自走式立體停車場首年假設為 3,000 元/車位;成長率 2%。

(3)雜費:為總營運收入營運收入之 5%。

3.利息支出與本金攤還:前三年付息不還本,後七年本利攤還。

4.權利金:暫訂為 0。

5.土地租金:興建期全免,營運期則為公告地價 3%。

6.折舊攤提:匝道自走式為 28 年。

7.重置成本:電器及停管設備每十年更新。

8.相關稅賦:營業稅稅率 5%,營所稅稅率 25%,房屋稅稅率 3%;享有五年免徵 營所稅、房屋稅減免 50%之優惠。

三、特許年期決定模式簡例一運算結果

將簡例一之財務參數與財務資料代入式(3)與式(4),計算可得,此 MaxNPVGBOT=3564349.96≧0 時,其 T1=14,在民間追求 Max NPVP下時,其

NPVP=2062792.23,此時 T2=22。

按簡例一之計算結果,此 T2<Tmax,表示此計畫案可採用 BOT 方式進行,

且符合決策分析之T2T1,故可令營收在 10%~50%區間內變動,進行隨機模擬,

尋找T1T2之交集與最適特許年期模擬結果如附錄二之附表 A2-1 至 A2-5 所示。

假設民間可承受之營運風險機率區間在 90%、75%、67%、50%、33%、25%與

假設民間可承受之營運風險機率區間在 90%、75%、67%、50%、33%、25%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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