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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IFRS 17 保險合約介紹

第一節、 IFRS 17 保險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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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IFRS 17 保險合約介紹

第一節、IFRS 17 保險合約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17 號準則涵蓋之對象,依照保險合約之定義:要求一方 承擔來自另一方之顯著保險風險,而保險風險的定義為除財務風險外,合約持 有人移轉於發行人之風險,換言之,使合約發行人暴露於財務風險而無顯著之 保險風險者不屬於保險合約,並且企業個體應於以下三個範疇適用:

1. 其所發行之保險合約(包含再保險合約) 2. 其所持有之再保險合約

3. 其所發行之具裁量參與特性之投資合約 一、與舊制度之主要差異

目前我國保險會計處理之保險負債計提,採用鎖定假設(locked-in

concept),於初始認列時即鎖定保單發行時之相關精算假設,類似於攤銷後成 本法衡量,保險負債不會受現時資訊變動之影響產生波動。

圖一、新舊會計制度之主要差異

高渭川與謝秋華 (2016)對於 IFRS 4 Phase II (IFRS 17 之前身)下保險負債以現 時履約模型(Current Fulfillment Model)衡量保險合約負債的說明,為保險人發行 保險合約後,預計履行對保單持有人未來保險事件發生受有損害之補償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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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以履行相關保險合約承保及理賠活動之合約現金流量衡量保險合約負債之價 值。此外,現時履約模型強調「現時」估計,保險人必須於每一財務報導日依 據現時市場變數及保險人企業個體經驗值,更新保險合約負債衡量模型中的假 設,如:折現率、死亡率、理賠率及費用率等。因此,保險負債衡量改採用現 時估計模式,於每一財務報導日皆應重新衡量估計,將重大影響財務報告波動 性。其中,「基本要素法」(building block approach, BBA)為 IFRS17 衡量保險負 債公允價值(fair value)之主要方法,保險負債由四個成分所組成,分別為保險合 約未來現金流出扣除未來現金流入期望值之「未來現金流量」,考量風險調整之

「貨幣時間價值」,考量現金流量金額及發生時間不確定性的「風險調整」,以 及代表預計未賺得利潤(unearned profit)之「合約服務邊際」。同時,損益衡量的 模式於IFRS 17 下也有重大的變革,我國目前保險業綜合損益表以保險營業收 入及營業成本呈現公司營運的成果,不容易區分公司核保以及資金運用之績 效,IFRS 17 將改善此一現象,分別呈現排除投資組成成分之保險服務結果及 資金運用成果兩個部分於綜合損益表,此外,保險合約收入的定義也有很大的 差異,目前實務以直接簽單保費收入進行認列,而新制度下收入的認列將隨著 合約服務的履行逐步於保單之保障期間攤銷。

圖二、損益表表達之主要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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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險負債評價基本要素法

基本要素法(building block approach, BBA)為 IFRS17 下衡量保險負債公允價 值(Fair Value)之主要方法,且負債衡量由四個要素組成,分別為未來現金流量 (Future Cash Flows)、貨幣時間價值(Time Value of Money)、風險調整(risk adjustment, RA)與合約服務邊際(contractual service margin, CSM),本文將於後續 深入說明。

圖三、保險負債組成

三、履約現金流

根據國際報導準則第17 號之定義,履約現金流是指企業個體履行保險合約 時將產生之未來現金流出現值扣除未來現金流入現值,包含考量非財務風險之 風險調整後之期望值。履約現金流的組成為未來現金流量之估計值,反映貨幣 時間價值及與未來現金流量相關之財務風險與非財務風險之風險調整。

企業個體對衡量保險合約群組之未來現金流量估計值時,應將該合約群組 每一合約內之所有現金流量計入,且其估計值應為考慮未來現金流量金額、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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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及不確定性等結果之機率加權平均數,同時,也可以反映企業個體之預期,

但任何關於市場變數應與市場可觀察之市價一致。

所有超過一年保險的合約負債都需要折現。保險公司需要選擇一個可以反 映保險負債特性之折現率,折現率的決定主要為調整未來現金流量之估計值,

以反映貨幣時間價值、現金流量特性與保險合約之流動性相關之財務風險調 整。

風險調整(Risk adjustment, RA)是個體因承擔非財務風險之未來現金流量發 生的金額及時點存在不確定性所增加的緩衝部位,旨在衡量保險合約所產生之 現金流量之不確定性以反映所有與保險合約相關之「非財務風險」的影響。

四、合約服務邊際

合約服務邊際(Contractual service margin, CSM)為保險合約群組負債之一部 份,其代表企業個體於該財務報導期間結束日時,於對未來提供服務時認列之 未賺得利潤(unearned profit),且由於其為非依任何標的項目報酬而變動之名目 現金流,折現率採用該合約群組原始認列日決定之折現率。

對於不具直接參與特性之保險合約群組,各財務報導年度之調整,也就是 合約服務邊際之後續衡量,應考慮合約群組中新合約之影響、合約服務邊際之 利息、未來服務有關之履約現金流的變動、任何外幣兌換對合約服務邊際之影 響與履約現金流的增加超過合約服務邊際,產生損失,應於當期將合約群組之 經流出認列於損益表,且該群組之合約服務邊際為零,其中,CSM 以保單承保 日鎖定之折現率(locked-in discount rate at inception)進行保險合約負債之折現攤 銷。

準則原則性的說明CSM 攤銷至各年度當期損益以反映會計期間服務提供 之方式有三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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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必須決定可以反映預期保障期間以及保險給付之保障單位(Coverage units)。

 每個財務報導日時,CSM 須以當期期間與未來期間之比例,和實際提 供之保障單位與未來提供保障單位之比例分配。

 當期分配保障單位之比例的CSM 需認列於當期損益之中。

保障單位(Coverage units)主要的功能為單位化合約服務邊際(CSM),以利於 進行各財務報導期間之損益認列,原則導向之IFRS17 並為明確定義保障單位 的計算方式,不過保障單位的概念在一般傳統型保險商品而言已經相當常見,

過去在保險商品評價往往以一單位的保額下,考量未來脫退率與死亡率預測產 生之結果作為基準計算保險合約之保費與費用等,因此單位保額的概念可以做 為IFRS17 下保障單位的計算基礎之一。

本文參考精算管理顧問公司Milliman 於 2018 年發表之“IFRS17 coverage units for CSM amortisation”。其建議保險合約匯總層級之保障單位定義的統一 將有助於各保險合約保障單位之可相加性以一同衡量,並且提供一般傳統型保 險商品兩種CSM 攤銷方法,並且由於本文商品假設之保額一致,因此設定保 障單位為有效契約數(Number of Policies, NOP)分別為有效契約數(NOP)與考慮 保單承保日鎖定之折現率(locked-in discount rate at inception)之有效契約數 (PVNOP),且可以預期 PVNOP 法之攤銷速度因為折現的關係將較 NOP 迅速。

五、貨幣時間價值

根據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 號折現率之使用說明,衡量履約現金流應採用 現時折現率。不隨任何標的項目報酬變動之現金流量,應依未反映任何此種變 動性之利率;名目現金流,應包含通貨膨脹影響之利率;依任何金融標的報酬 而變動之現金流量,應使用反映此種波動性之折現率或就其變動性予以調整以 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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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現率包含的因素為貨幣時間價值、現金流量特性與保險合約之流動性特 性,因此未必能於市場上直接找到,並且準則也未明確規範決定折現率之技 術,因此有原則性的二種方法:

1. 由下而上(Bottom up):對非依標的項目而變動之保險合約現金流量,

企業個體得藉由調整無風險利率殖利率曲線以反映市場資訊與保險合 約之流動性差異。

2. 由上而下(Top down):企業個體得基於公允價值衡量之資產組合隱含 之市場現時報酬率之殖利率曲線,調整該殖利率曲線,以消除與保險 合約無關之資訊。

IFRS17 屬於原則導向(principal based)之會計準則,因此仍保有壽險業者自 行發展的空間,曾雅微 (2018)彙整國際間保險監理於建立無風險利率期間結構 之建議,並以Smith-Wilson 模型為核心探討其優劣以及如何發掘穩定負債波動 的折現率,並建議我國壽險業者建構無風險殖利率曲線時可以最終即期利率 (Spot rate)最為終極利率,或參考中國 C-CROSS 採用之二次插植建構之。

六、投資組成部分的排除

IFRS 17 為針對保險合約的適用,同時保險合約通常未於市場交易且可能 包含重大投資組成部分,因此規定企業個體應自保險合約中分離可區分之商品 或非保險服務對保單持有人的承諾。

準則對投資組成部分的定義為,無論保險事件有無發生,保險合約規定企 業個體返還於保單持有人之金額。而投資組成部分可以與主保險合約分離之條 件為投資組成部分與保險組成非高度互相關聯,且與其具類似條款之合約可以 由發行保險合約之企業個體或其他機構於相同市場單獨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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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應依IFRS 9「金融工具」決定保險合約是否含有應分離之嵌入式衍生工 具與其會計處理。可區分之投資組成部分應與主保險合約分離並依IFRS 9 處 理。提供非保險商品及勞務之履約義務若屬可區分,應與主保險合約分離並依 IFRS 15 處理。

根據鍾昀珊 (2016)的彙整,不同類型商品拆分出保險組成成分與投資組成 分後之結果如下表:

表一、保險商品投資組成部分與保險組成部分拆分

合約類型 投資組成 保險組成

定期壽險 無(假設無解約金) 整個合約

終身壽險 生存金與未來解約金現值 剩餘部分

生死合險 生存金、滿期金與未來解約金現值 剩餘部分

健康險/意外險 無(假設無解約金) 整個合約

投資型保單 帳戶價值扣除退保收益現值 剩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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