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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K company registration number for the UK entry: British India Steam Navigation Co Ltd* )

2.1.2 名稱(Names)

團體為人所知的名稱,除了被使用在權威款目中。

a. 相同名稱的其它格式

b. 其它名稱,例如隨著時間所改的名稱。

2.1.3 現有日期和地點(Dates and places of existence)

包含了設立、解散、核準立法的日期和地點。並列日期的使用,其 記錄也是依據國家的習慣和原則。在 3.1 中會詳細說明。

2.1.4 業務地點(Business location)

團體機構處理業務的地點。

2.1.5 法律地位(Legal status)

團體在合法情況下的資訊,例如私立、公立、半私立,若有需要,

則包括國營團體。

2.1.6 管轄、功能和活動區域(Mandate, functions and sphere of activity)

在團體權威資訊中針對其權力、功能、職責或活動區或的詞語,包 含區域的及任何相關文件說明。包含任何在相關日期中的重大改變。

2.1.7 行政架構(Administrative structure)

有關團體內部架構的資訊及對其執行任務方法的重大了解。

2.1.8 關係(Relationships)

團體與其它團體機構、家族或個人之關係。必須記錄二個重點,相 關資訊的種類及相關的日期。

2.1.9 其它重要資訊(Other significant information)

2.2 個人(Persons)

2.2.1 (未使用)

2.2.2 名稱(Names)

個人為人所知的名稱,除了使用在權威款目中的之外。

a. 同樣名稱的其它形式。

b. 其它名稱,例如每隔一段時間日期名稱的改變,包含筆名、未婚 的名稱。

c. 名稱及置於名稱之前和之後的稱謂,例如貴族的稱謂,或尊稱。

2.2.3 現有日期和地點(Dates and places of existence)

包含了出生、死亡或在世、盛世的日期。以限制詞詳細說明每一個 日期及地點的前後關係,若有並列日期時,則可以依據習慣和原則 來記錄。在檔案人員的註記中會詳細說明。

2.2.4 居住地(Places and/or geographical areas of residence)

有關個人居住區域的地點。以限制詞詳細說明地點的前後次序。

2.2.5 國籍(Nationality)

有關個人的國籍或公民身份,及相關地。

2.2.6 職業及活動區域(Occupation, sphere of activity)

有關個人的職業和工作的資訊。個人所參與、進行的活動地點;此 項目也可能被使用在重大成就的資訊中,包含受人尊敬及受人贊賞 的事。也要包含日期和地點。

2.2.7 (未使用)

2.2.8 關係(Relationships)

將個人連結到任何有關的團體、其它個人或家族的資訊中。

2.2.9 其它重要資訊(Other significant information)

2.3 家族(Families)

2.3.1 (未使用)

2.3.2 名稱(Names)

家族為人所知的名稱,除了使用在權威款目之外的。

a. 同樣名稱的其它形式。

b. 其它名稱,例如隨著時間而改變的名稱。

c. 名稱及前後的稱謂,如貴族稱謂,或同一家族中接續的尊稱。

2.3.3 現有日期和地點(Dates and places of existence)

以限制詞來說明每一個日期和地點的前後次序。若有並列日期時,

則可以依據習慣和原則來記錄。在檔案人員的註記中會詳細說明。

2.3.4 地點與地理區域(Places and/or geographical areas)

有關家族存在區域的資訊,土地所有權等等。以限制詞詳細說明地 點的前後次序。

2.3.5 國籍(Nationality)

有關家族國籍或公民身份的資訊,及相關地。

2.3.6 職業與業務(Occupation, sphere of activity)

有關家族的職業和工作的資訊。家族所參與、進行的活動地點;此 項目也可能被使用在重大成就的資訊中,包含受人尊敬及受人贊賞 的事。也要包含日期和地點。

2.3.7 家系或家譜(Family tree)

以適合的圖表來說明家族成員之間的內部關係。

2.3.8 關係(Relationships)

連結家族和其它家族、個人或團體的資訊。

2.3.9 其它重要資訊(Other significant information)

3. 附註項(Note Area)

3.1 檔案人員的附註(Archivist’s Note)

目的:描述權威記錄如何被建立。

規則:包含建立權威記錄來源及其他參考資源的附註,及有關權威資 料維護資料。

3.2 規則或慣例(Rules or Conventions)

目的:確認在產生權威資訊時所依循的國家或國際性習慣或原則。

規則:記錄依循的習慣或原則。

3.3 日期(Date)

目的:說明紀錄何時產生。

規則:記錄款目產生或修正的日期。

(四)附註

1.若已發展有國際標準權威資料號,則此號碼可做為定義碼。當依據 ISO3166 使用國碼時,可選擇國名字母的前二碼或前三碼,只要全國使 用一致即可。

2.因為權威款目的格式是依據規則和慣例的使用,其縮寫引證則依括弧中 的例子。例中括弧的部分並非是款目的部分,但卻應該被註記在 3.2:

原則和習慣的這個項目中。

3.在一些例子中,有些國家很明顯地有超過一種的法定語言,負責權威記 錄的單位,可以建立多種權威款目的選擇格式,以易於了解並列或相同 的情況。此種情況通常發生在團體名稱的法定名稱有多種語言或字體格 式時。在這些例子中,單位可以產生多個權威記錄,在不同的語言或字 體時,使用不同的名稱格式做為權威款目。若不屬這些例子,別種語言 或字體的名稱可以放在非常用詞中。

4.所有針對一樣實體或在 1.3 的例子中出現的款目都是並列款目。在 1.3 並列款目參照的例子中,原則後圓括弧中的號碼是說明例子中的實體 的。

5.依據國際規則或慣例,改變的名稱要成為一個新的款目,使用 2.1.8 來

註 釋

註1:盧荷生、陳昭珍,「臺灣地區權威檔之建立與問題探討」中國圖書館學會會 報 52 期(民 83 年 6 月):64。

註2:洪一梅,「泛談檔案權威控制作業」數位時代檔案管理研討會論文集 (民 90 年 11 月 30 日),頁 71。

註3:The Society of American Archivists, “Standards for Archival Description: A Handbook.” 2000. <http://www.archivists.org/catalog/stdspp/ >(2002/2/24)

註4:Doris Hargrett Clach, “Authority Control: Issues and Answers”, Technical Services Quarterly 3 (Fall/Winter 1985): 129.

註5:同註 2,頁 71-72。

註6:胡歐蘭,「權威控制」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台北市:漢美,民 84),

頁 2479。

註7:黃媜嫆,圖書館自動化系統權威控制功能之探討 (輔仁大學,未出版之碩 士論文,民 89 年 1 月),頁 56。

註8:David Bearman and Peter Sigmond, “Explorations of Form of Material Authority Files by Dutch Archivists”, American Archivist 50 (Spring, 1987): 249-250。

註9:F. M. Miller, Arranging and describing archives and manuscripts.(Chicago: SAA, 1990): 86.

註10:SAA, Chapter 6:authority control.

<http://www.archivists.org/catalog/stds99/chapter6.html> (2002/2/27) 。 註11:同上註。

註12:同註 10。

註13:同註 10。

註14:ICA/CDS, ISAAR(CPF):International Standard Archival Authority Record for Corporate Bodies, Persons and Families. Ottawa : ICA, 1996.

註15:同註 2,頁 86-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