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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品|
E自B,---幫派入侵校園之研究
中央警察大學犯罪防治學系@周文勇@副教授摘要
從過去學術研究文獻發現,幫派入侵校園問題嚴重,青少年參加幫派的 動機多元,至於影響加入幫派危險因子則包括家庭、學校、偏差同儕與個人因素等。國內至今尚缺乏大樣本的實證研究。為暸解幫派入侵校園問題,
本研究自臺灣北部六縣市,按縣市學生數比例隨機抽出 2159 名有效國中生 樣本,並自少年司法機構抽取 475 名有效犯罪少年樣本,總計回收樣本 2634 份。研究發現男性國中生幫派參與率為 7.6% '女性國中生幫派參與率為 3 .2%
'
參加幫派的動機以結交朋友最多,參加幫派的管道以「平常就和幫派玩在 一起」與「校外朋友介紹」最多,近一半參加幫派者事後感到後悔。 在幫派入侵校園部分,樣本反映出校內常有幫派分子活動,少數學生反 應受到幫派學生的侵害,約有 11% 的學生指出,恐懼校內外幫派分子之侵擾。 逐步對數回歸分析後,計有偏差機會、暴力偏差、幫派認知、父親間接 控制、師生關係等五個變項,對於是否加入幫派的影響達顯著水準。 關鍵詞:幫派、社會鍵、自我控制 至 30 告 中等教育伍捨捌春第伍期AStudyofGa
盯n
Ca
,翎,
mp.us紛
es
Wen-Yung ChOU@Associate Professor
,
Depa付mentof Crime Prevention and Correction
,
Central Police University
Abstract
Research on youth gangs shows that the problem of gang intrusions onto campuses is very serious.
The motives of juveniles who join gangs are diverse
,and include: family
,school
, delinquent 企iendsand individual reasons. So far there has been no large-sample empirical study of this problem in
Ta-lwan. 甘lepurpose ofthis study was therefore to explore the ways in which gangs intrude onto
campu-ses.
Th
e study used a
s仕atifiedrandom sampling method to look at 2159 junior high school students
from 22 schools of 6 counties
'Of n
'Orthem Taiwan
,
as well as 475 inmates
'Of juvenile c
'Orrecti
'Onal
in-stituti
'Ons; thus there were a t
'Otal
'Of 2634 samples.
Thr'Ough statistical analysis
'Of the samples the f
'Ol-l
'Owing c
'Onclusi
'Ons were reached:
(1)
the rate
'Of gang inv
'Olvement is 7.6% f
'Or junior high sch
'O'Ol b
'Oys
and
3.
2% for juni
'Or high sch
'Ool girls; (2) juveniles join gangs mainly because m
'Ost
'Of them played in
groups or gangs fr
'Om childhood
,
and s
'Ome were intr
'Oduced to youth gangs by sch
'O'Olmates as well as
friends outside
'Of school; about half ofthese juveniles regretted havingjoined gangs; (3) gang activities
on campuses are intensive and some students have been vict
Ì1
nized by gangsters; m
'Ore than 11 %
'Of
school students rep
'Orted that they had a high degree offear of gang members; (4) By doing a stepwise
logistic regression analysis
,
this study found that there essentially are 5 fact
'Ors which influence
juveni-lesωj 'Oin
gangs:
'Opportuni可 fordelinquent behavior
,violent delinquent behavior
,gang recognition
,indirect
con仕'01by the father
,
and teacher-student relationships.
Keywords: gangs
,
social bonds
,
self-c
'Ontrol
-書呀..主Lo‘ 一-→斗
室、目。首
根據一份以國民中學初任教師為調查對象的學術報告研究指出,-學生在校園 形成幫派惡勢力,造成校園暴力行為 J 已經成為初任教師主要的工作困擾之一(陳 吉雄, 2003) 。青少年參與幫派的問題,長久以來一直是社會各界重視的社會問題, 這個問題在校園內也造成相當大的困擾,近幾年來在各傳統性大幫派相互競爭吸收 學校學生為成員,以壯大自己組織的情況下,使得青少年參加幫派問題更凸顯而備 受治安機關、學校及社會大眾之關注。 從學校的犯罪被害調查可以得知,幫派存在校園中的情況,根據學術調查發現,在 1989 年有的%的美國學生反應,街頭幫派出現於學校中 (Bastian
& Taylor
,
1991)
,
而 1993 年美國教育統計中心調查發現,有 35%的學生指出在校園中出現打架幫派
(National Center for Education Statistics
, 1993) 。而這些研究也指出,幫派出現於校園
中,與校園中的學生被害與恐懼感有強烈關聯。美國評估調查發現,在矯治機構中有 19% 的男性與 3% 的女性是幫派分子(
Siegel
&Senna
,
1997) ; Fagan
(1 990) 分析 SanDiego 、 Los Angeles @1 Chicago 的一般學生與中頓生,發現有 23%的學生參加幫派;
Thornberry
(1996) 檢視 RochesterYouth Development
Study 中幫派分子與自我報告偏差行為的測量,發現 Rochester 的全部樣本中有 30%承
認在其高中畢業之前曾經參加街頭幫派 ;Hi11、 Howell 、 Hawkins 和 Battin (1999) 對
Seattle Social Development
Project 中的十至十二歲的 808 名兒童研究發現,這些兒童在十三至十八歲之間有 15 .3%的樣本曾經參加幫派;
Huizinga ( 1997
)分析DenverYouth
Survey 的資料,發現樣本中有 14%是幫派分子。 犯罪人參與幫派率高於一般的正常青少年許多,許春金、侯崇文、黃富源(
1996)
研究兒童及少年觸法問題發現,有 5.7%的正常少年表示曾經參加幫派,更有 12.5% 的犯罪少年也表示曾經參與幫派;主櫻芬( 1997) 調查發現,一般少年(國中生、 高中生)參加幫派比率為 4.5%
'犯罪少年(輔育院、觀護所少年)則有 28 .3 %參 加幫派;蔡德輝與楊士隆 (2002 )調查發現,高中職學生參加幫派比率為 4.3% '而 少年矯正機構的少年參加幫派比率為 5 .3% ;而桃園縣警察局與元智大學(張褔錦、 蘇天從, 2003) 調查則發現,國中生有 2.7%參與幫派,而犯罪少年則為 10.6%的幫 派參與率。因此,國內過去的調查發現學生的幫派參與率從 2.7%至 5.7% '而犯罪少 年的幫派參與率從 5 .3%至 28.3%。 過去圍內外學術性研究顯示少年參加幫派問題的普遍性與嚴重性,其對青少年 的負面引導與入侵校園問題殊值重視。有鑑於青少年參加幫派問題嚴重,以及幫派 入侵校園之嚴重負面影響教育,教育部在立法院公開承諾,發起全民連動,向進入 海 32 告 中等教育伍拾捌卷第伍期校園的黑幫宣戰(林義民, 1999) 。處理校園幫派的問題,首先必須對幫派入侵校 園的原因與情況作一全面性的瞭解,惟事實上國內對於幫派入侵校園的研究瞭解並 不充分,畢竟問題的處理必須針對問題的核心,因此進行校園幫派相關的學術研究 確實有其必要性與急迫性。
貳、文獻探討
Thr
asher
(1927)花了七年時間研究芝加哥市的 1313 個幫派,結論認為 r 幫派 是一個經由衝突而整合自然形成之中介團體(interstitial group )
,以下列行為類型為 其特徵:面對面的聚會、成群結黨、集體行動、與其他幫派衝突與有計畫的活動。 這些集體行為的結果是因為傳統、內部組織、團隊精神、士氣、團體意識等之產生,並且附著於某一個地方性區域。 J
New York City Youth Board
(1960) 對幫派的描述情形也和 Thrasher所言相同。 Cartwright 、 Tomson和 Schwartz (1 975) 對幫派的界定也
有相似的觀點:一個中介或整合的團體,其成員或多或少定期面對面聚會,同時, 幫派的存在與幫派的活動被認為對當前社會秩序造成真正或潛在的威脅。這些研究 對於幫派的定義有其共同的觀點,認為幫派應該是規模比較小,組織性比較弱,有 其地盤性,具有負面性活動,屬於中介團體。 由過去的學術文獻探討發現,美國的幫派在早期的發展中,尤其是在 1920 年代 文獻中記載,幫派分子的年齡顯得比較小,而一直到 1960 年代,成人參與幫派的情 況仍然不多。從 1970 年代至最近的幫派研究則不論其種族為何,均呈現青少年加入 幫派活動的一致情況。一般而言,過去對幫派的預防,並末重視青年的問題,而是 以少年為其工作的重點。因此年齡的探討可以暸解幫派分子組成的真正情況,可以 正確掌握其本質與特性,給予最適當的預防與抗制。 國內蔡德輝、楊士隆 (2002 )研究幫派少年發現'的名幫派少年中,以 18 歲以 上者最多 (4 1.3%)其次為 16-18 歲未滿者(31.7%)再其次為 14-16 歲未滿者
(17.5%) ;
12-14 歲未滿者最少 (9 .5% )。此外,周文勇 (2002 )訪談的名幫派份 子發現,少年矯正機構的幫派份子年齡從 14 歲到 20 歲,平均 17.5歲;而他們第一 次參加幫派年齡從 10 歲到 17 歲,平均年齡 14.7 歲。 個人參加幫派的理由可謂種類繁多,但如果從Horowitz (1 990) 區分參加原因為 「工具性」與「表達性」行為的分類來分析,則較易看出其動機之區分,一般幫派 分子所提及的理由包括:獲得友誼、金錢、地位、安全、性、將幫派視為替代家庭 等,都是一種工具性的行為;而追求刺激、好玩、暴力犯罪等,則是表達性行為。 華裔幫派研究與國內的幫派研究,也是呈現相似的結論。周丈勇 (2002) 訪談四十 Octobe叫007Second的 Edu叫。n ~33 還五名青少年幫派分子發現,每名個案或有數個不同的動機,青少年參加幫派的動機 最多者為結交朋友 (62%) ,其次依序為:獲得金錢 (42%) 、考慮自身安全 (40%) 、 為玩樂 (40%) 、感覺威風 (20%) 、追求刺激 (7%) 、跟著哥哥加入 (4%) 、當作 庇護所 (2%) 國外學術研究發現,影響個人參加幫派的危險因素,最主要以家庭管教、親子 互動;學校表現不良、學習活動低度參與、適應不良、學習障礙;結交偏差、犯罪、 幫派朋友;個人偏差認知、低自我控制行為等為主。許多的研究幫派的學術研究均 發現,這些因素是影響個人參加幫派的危險因素。
一、藝娜幫派家庭危險因素
一股而言,不良的家庭管理策略會增加參加幫派的機會 (Moore,1991; Vigil
,
1988月 Hill
et a
l.,
1999)
,低度的家庭參與 (Frie恤阻, M恤,&Friedman
, 1975) 、父母
不當的管教 (Gordon,
1993; Winfree
,
Backstrom & Mays
,
1994; Baron
, 1997) 、低度的父
母控制或監督 (Bowker
& Klein
,
1983; Campbell
,
1990; Moore
,
1991;
Win台eeet a
l.,
1994;
Es-bensen & Deschenes
,
1998; Lahey
,
Gordon
,
Loeber
,
Mag血,&David
,
1999) 、親子關係不佳(Campbell
,
1990; Moore
,
1991; Wang
,
2000
)、家庭衝突 (Kent& Felkenses
,
1998) 、親人參加幫派 (C叮叮&
Spergel
,
1992)
,這些家庭情況都是危險因素。二、學校危險因素
參與幫派的學校危險因素包括:學校表現不佳與低度奉獻及參與 (Bjerrega訂d& Smi曲, 1993;Gordon, 1993, Esbensen&Desch凹的,
1998; Hill et a
l.,
1999) 、教育挫折 (C盯ry
& Spergel
, 1992) 、學校負面經驗與態度 (Padilla,
1992; Kent & F elkenses
, 1998) 、逃
學中賴 (Wa嗯, 2000 )、在學校感到無聊,不喜歡教職員的權威態度 (Baron, 1997) 、 學習障礙 (Hill
et
泣, 1999) 等。三、偏差岡儕危險因素
偏差朋友影響個人參加幫派之情形,在過去的研究發現中,一直是非常重要的
因素:結交具有問題行為或偏差朋友 (Battin,
Hill
,
Abbott & Hawkins
,
1998; Hill et
此,1999; Winfree
,
Bemat & Esbensen
, 2001) 、和朋友一起加入幫派 (Vigil, 1988b) 、結交
使用毒品的偏差朋友 (Cu叮&
Spergel
,
1992
)、與攜帶槍枝及武器的朋友交往(月 erreg胡rd
&
Lizo駒, 1995) 、與幫派分子的同儕結交 (Winfreeet a
l.,
1994) 、受到朋友影響而自我理性抉擇加入幫派 (Padilla, 1992) 、為了繼續與朋友交往(
Gordon
,
1993
)、受到同儕團體的吸引(
F agan
,
1990 ; Gordon
,
2000
)、受到同儕壓力是女性加入幫派的主因 (Wang,
2000 )
閥、個人危險因素
個人的認知因素也是參加幫派的危險因素,例如對幫派持肯定的贊同態度 (Win企ee
et a
l.,
1994; Kent
&
Felkenses
,
1998)
,容忍偏差行為 (Fagan, 1990) 。此外,個人的一些低自我控制行為也是參加幫派的危險因素,例如目的酒或吸毒 (Bjerregaard
&
Smi曲,1993 ; H
i11
et a
l.,
1999 ; Wang
,
2000)
,工作不穩定,常換工作 (L油eyet a
l.,
1999)
,
對他人缺乏同情心 (B訂凹,
1997)
,具有偏差與暴力行為 (Cu叮& Sper阱,1992;
Esbensen
&
Huizinga
,
1993; Baron
,
1997; H
i11
et a
l.,
1999) 。這些個人偏差認知與低度自我控制行為因素,都是參加幫派的危險因素。
此外,學者使用縱貫性資料庫之樣本資料,進行參加幫派危險因素之研究亦有
重要發現,例如:
Thornberry
(1 998) 使用TheRochester Youth Development
Study 資料研究,發現研究男女兩性參加幫派的危險因素 ;Hi11等人( 1999) 以 The
Seattle Social
Development
Pr吋 ect的資料也研究發現男女兩性參加幫派的危險因素。兩項研究的結 果有其一致性,影響青少年參加幫派的危險因素廣泛分佈在生活中各層面,包括: 社區、家庭、學校、同儕、個人、與問題行為。因此,幫派青少年來自充滿問題的 家庭,對學校低度附著,結交不良朋友,擁有偏差的信念,具有不良的心理特質, 從事各種偏差行為,都會增加成為幫派分子的機會。國內學者蔡德輝與楊土隆 (2002)
以「逐步統計」執行區辨分析後發現,學習成就、同儕互動、虞犯行為及犯罪行為 四個因子,即能有效判別幫派少年與非幫派少年。 過去國內的相關研究以訪談為主,唯一對幫派進行量化預測研究(蔡德輝與楊 士隆, 2002) 的樣本數只有的名參與幫派犯罪少年。為解臺灣地區幫派入侵校園的 狀況,與如何防治幫派入侵校園,本研究擴大研究樣本,強化研究變項與內容,對 就學中的青少年與犯罪少年樣本進行抽樣問卷調查,了解幫派入侵校園的嚴重性, 學生參與幫派的狀況,影響學生參加幫派的動機與原因,幫派的認知,幫派的被害 恐懼,遭受幫派侵害的情況。本研究冀期以科學的實證研究方法探討校園中幫派問 題,提出防治幫派入侵校園的方法。具體言之,本研究希望達成以下研究目的: 1.瞭解在學青少年的幫派參與率。 2. 分析影響在學青少年參與幫派的動機及管道。 3. 瞭解在學青少年被幫派侵害情形與恐懼感。 4. 暸解幫派入侵校園的情形與嚴重性。 5. 預測青少年參加幫派的原因。 6. 提出防治幫派入侵校園的策略與做法。參、研究方法
一、研究架晴圓
本研究根據過去幫派研究艾獻之結論,參考相關犯罪學理論,形成本研究之研 究架構圖。根據圖示,家庭功能、學校功能、居住環境、偏差行為、幫派認知、法 律信念、低度自我控制特徵、休閒活動、朋友交往等,會影響個人參加幫派,亦即 對參加幫派具有預測力。 、r甘甜冒血且「 朋友交往 休閒活動 低自控 法律信念 幫派認知 偏差行為 居住壞境 {圖 1 】研究架構圓二、調查方法
本研究採取調查方法以回答研究問題。首先,暸解目前國內校園中學生參與幫 派活動情形與被害情形之分佈'並檢驗少年加入幫派之成因與過程。本研究編製自 陳問卷為施測工具,針對北部地區國中生及少年觀護所、少年輔育院及桃園地方法 院少年法庭收容監督之犯罪少年進行抽樣調查,共獲取有效問卷總計有 2634 份。 海 36~ 中等教育伍拾踹草伍辦三、間卷調查之資科處理
本研究之資料處理分析,擬採 SPSS 視窗 10.0 版套裝軟體執行,針對所蒐集資料 的特性與研究目的,選取適當統計方法進行分析,主要統計方法如下: (一)次數分配(Frequencies
)以次數分配百分比,用以描述分析各變項分配之 情形,如樣本的性別、幫派參與率、參與幫派之動機、管道、校園內幫派活 動與遭幫派侵害之情形。(二)因素分析 (Factor Analysis) 以直交轉軸之最大變異法(
Varimax
Rotation) 抽取因素負荷量較大的題日,組成各分量表,以檢驗並提高各分量表之效度, 如檢測控制量表之問項是否能抽象化一個概念,即檢驗各問項之概念是否相同。 (三)皮爾森 (Pe訂son) 積差相關:用以檢驗兩個連續變項間之相關情形,如社會 控制變項與低自我控制變項問之相關情形;並了解各變項間的相關,以便進 行迴歸分析。 (四) t檢定:用以考驗個人變項在各分量表平均數之差異情形,如比較有無入幫者 在低自我控制分量表的得分是否具有顯著的差異。
(五)對數迴歸分析 (Logistic
Regression
Analysis) 用以檢驗導致參加幫派者與否的主要因素,首先找出適合的預測模式,再針對該模式各預測因子與是否加 入幫派做進一步的探討。
閥、研究對家
本研究為求參與幫派危險因子及了解學生加入幫派之相關情形與活動等,研究 對象包含一般組與犯罪組的少年,一般組樣本(國中生)按照北部六縣市國中人數 比例分層隨機叢集抽樣,從六縣市園中抽出取樣學校,再由每所園中三個年級各抽 取一班施測,包含基隆市(一所)、臺北市(六所)、臺北縣(九所)、桃園縣(四 所)、新竹市(一所)、新竹縣(一所) ,調查學校共有二十二所(【表 l 】) ;偏 【表 1 】一般組有放樣本統計表 單位 人數 百分比 佔絡、樣本比例 基隆市97
4.5
3.7
薑北市539
25
20.5
臺北縣914
42
.334.7
桃雷縣402
18.6
15
.3 新竹市105
4.9
4.0
新竹縣102
4.7
3.9
合計2159
100.0
差組樣本則取樣於桃園少年輔育院、臺北少年觀護所、桃園龍潭少年觀護所之收容 少年以及桃園地院接受保護管束之少年(【表 2 】)。總計完成有效樣本共 2634 份, 其中一般組有效樣本 2159 人,犯罪組樣本 475 人。 表 2 犯罪組有效樣本統計表 單位 人數 百分比 佔總樣本比例 桃園少年輔育院 333 70.1 12.6 臺北少年觀謹所 77 16.2 3.0 桃園地院保護管束少年 47 9.9 2.1 龍潭少年觀護所 18 3.8 0.7 合計 475 100.0
盔、研究變瑣
本研究之研究工具,係依據犯罪學相關理論,並參考國內相關研究之研究工真 編製而成。就相關的犯罪學理論而言,包括:社會控制理論、一般化犯罪理論、犯 罪副文化理論、犯罪被害理論等;而國內相關的研究則指:許春金、馬傳鎮 (1997 、 1998 、 1999 )所著之〈少年偏差行為早期預測之研究(第一年、第二年、總結報 告) >、蔡德輝、楊士隆 (2002 )所作之〈臺灣地區少年加入幫派危險因子之實證 研究〉、周丈勇 (2002 )所作之《青少年犯罪幫派形成之影響因素與特質之研究〉 本研究依據研究目的與設計擷取所需,其中包括個人之基本特質、社會控制分量表、 低自我控制分量表、性行為與飲酒行為分量表以及犯罪或偏差行為分量表。在量表 的信效度方面,係以 Cronbach's Alpha 係數作為量表信度考驗之方法;效度方面則採 用因素分析 (Factor Analysis) 方式對問項進行檢驗,以淘汰和理論或文獻概念相左 的題目,以使本問卷的建構效度可獲得最大的支持,其主要內容分別說明如下: (一)個人特質: 包括受測者之性別、年齡、年級、學歷、父母教育程度、婚姻狀況、與家人居 住情形、家中經濟狀況等。 (二)家庭功能 1.父母親控制 本部分量表共十題,其中「直接控制 J (和我一起從事休閒活動;帶我一起去 看親戚朋友:了解我的課業學習狀況;會陪我做功課;會教我做人處事的道理)與 「間接控制 J (知道我去那裡;知道我和誰在一起:了解我;喜歡父母親;信任父 澤 38 在 中等教育伍拾捌卷第伍期母親)各五題,用以測量父母親對孩子的控制。父親「直接控制」的因素負荷值為. 71 至 .793 '信度係數為 .8055 ;父親「間接控制」的因素負荷值為 .77 至 .881 '信度係 數為 .8655 ;母親「直接控制」的因素負荷值為 .720 至 .812 '信度係數為 .8166 ;母親 「間接控制」的因素負荷值為 .761 至 .842 ,信度係數為 .8644 。 2. 父母親虐待 本部分量表共五題(父母親會亂發脾氣;父母親會大聲怒罵我;父母親會毆打 我;父母親不理我;父母親整晚不回家) ,用以測量父母親對孩子的虐待情形。「父 親虐待」的因素負荷值為將0 至念的,信度係數為 .7787; r 母親虐待」的因素負荷值 為 .546 至 .808 '信度係數為何 16 。 (三)學棧功能 學校功能量表共有十題,其中「在校成績」共二題(在學校的學業成績表現; 對於自己在學校的學業成績表現滿意) ,用以測量樣本學校成績表現,二題因素負 荷值皆為 .807 '信度係數為.4424 0 r 附著學校」共三題(我喜歡上學;上學實在很 無聊;寫家庭作業是在浪費我的時間) ,用以測量樣本與學校之附著情形,因素負 荷值為 .626 至 .868 '信度係數為 .7187 0 r 師生關係」有五題(我在意自己在學校的 行為表現;我覺得和學校老師關係很好;我在意老師對我的看法;我覺得老師是關 心我的;我覺得老師對我很公平) ,用以測量師生之間的互動關係,因素負荷值為-587 至 .791 '信度係數為 .7958 。 (四)居住環境 本部分量表「吵雜環境」共有三題(我家附近很吵雜;我家附近常有鬧事;我 家附近成年人不守秩序) ,用以測量樣本居家環境之秩序情形,因素負荷值為 .777 至 .817 '信度係數為 .7750 0 r 不良住家」有四題(我家附近有網咖、電玩店;我家 附近有一些特種行業;我家附近有廟會活動;我家附近有幫派份子活動) ,用以測 量居家附近之不良行業與活動,因素負荷值為 .600 至 .732 '信度係數為 .6497 。
(五)朋友交往
本部分量表共有十二題 r 同儕附著」有六題(我會和他談論我的私事;重要 的事我會徵詢他的意見;我感覺到可以信任他;我願意成為和他一樣的人;我和他 討論我和家人的問題;我和他感情很好) ,用以測量與同儕之間的關係,因素負荷 值為 .699 至 .824 '信度係數為 .8461 0 r 偏差友伴」有六題(我的好朋友中有幾位曾 被學校記過處分;曾從學校中轅;曾經離家出走;曾經無照騎車;曾被警察抓過; 曾經坐牢) ,用以測量樣本與偏差同儕交往情形,因素負荷值為 .742 至 .922 ,信度係 數為 .9257 。體溫
(式)休閒活動 本部分量表共十題 í 正向休閒活動」共有三題(看小說、閱讀報紙:打球、 運動;和家人一起活動休閒) ,用以測量正當休閒情形,因素負荷值為 .642 至 .739'
信度係數為將61 0 í 偏差休閒活動」有七題(打撞球;去網咖、電玩店;和朋友聚 會喝茶、聊天喝酒;至UKTV 、 MTV 、卡拉 OK 等場所遊玩;騎車兜風遊玩;看色情影 片;夜晚玩到十二點以後才回家) ,用以測量不良休閒活動情形,因素負荷值為 .698 至 .852 '信度係數為 .9044 。 (七)法律信念 本部分量表共有七題(有時候犯罪行為並沒有真正傷害到其他人;大多數的犯 罪人並沒有受到懲罰;一個人把機車鑰匙插在車上而被偷車,他應當和竊盜犯負起 同樣的責任;我認為警察是值得尊重的;一個人非常飢餓時,偷一些東西來吃是值 得他人原諒的;一個人不管他是否成年,沒有執照而騎機車,就該受罰;法律規定 不合理,違反者就不必受處罰) ,用以測量樣本守法之觀念,因素負荷值為.5 88 至.737
'信度係數為 .5051 。 (八)低自我控胡方面 本部分量表共有八題(我想要的東西,就會很心急的去拿到手;我常和異性發 生性關係;我喜歡新奇、刺激、令人興奮的活動;我常常換異性朋友;我對未來的 職業或工作,自己沒有什麼打算;我常常會和別人起爭執或衝突;我喝了幾杯酒, 就會感到更快樂;抽菸的感覺是快樂似神仙) ,用以測量樣本低自控之情形,因素 負荷值為 .549 至 .790 '信度係數為 .8081 0 (九)幫派認知 本部分量表共有九題(我覺得電影中幫派的「大哥」非常威風;我希望能擁有 像香港電影「古惑仔」中大哥的生活;我相信幫派中兄弟之間是很講義氣的;幫派 是一個相互幫助,非常團結的團體;我認為參加幫派可以讓我獲得安全保護;我認 為參加幫派可以讓我結交更多好朋友;我相信黑社會賺錢很容易;為了賺錢或事業 成功,參加幫派是一條捷徑;如果有機會參加幫派的活動,我願意嘗試看看) ,用 以測量樣本對幫派之認同程度,因素負荷值為.549 至 .790 '信度係數為 .8081 。 <+)偏差何為方面 本部分共有三十題,共有五個分量表,分別為 í 輕微偏差行為」有十題(考 試作弊;吸煙;喝酒;吃檳榔;頂撞師長;逃家;逃學;與同學打架;無照騎車; 飆車) ,用以測量樣本較輕微之偏差行為,因素負荷值為 .561 至 .884'信度係數為-9372
0 í '1生偏差」量表共有五題(觀賞色情影片、刊物;打色情電話;上網瀏覽、 下載色情圖片;性騷擾他人;和異性發生性關係) ,用以測量樣本之性偏差行為, 海 4。這員 中等教育伍拾捌卷第伍期因素負荷值為 .688 至 .874 '信度係數為 .8841 0 ,-暴力偏差」量表共有七題(打傷他 人;參加集體鬥毆;故意毀損學校公物;破壞他人車輛;恐嚇取財;搶奪他人財物; 攜帶危險武器) ,用以測量樣本暴力行為,因素負荷值為 .799 至 .886
'信度係數為-9369
0 ,-偷竊偏差」本分量表共有四題(偷取同學財物;在虛擬遊戲中偷竊他人金 錢或物品;偷取別人機車;在商店內偷竊) ,用以測量樣本偷竊行為,因素負荷值 為 .753 至 .875 '信度係數為 .8608 0 ,-濫用藥物偏差」量表共有二題(服用搖頭丸、 FM2: 吸食安非他命、海洛英等毒品) ,用以測量樣本使用毒品|育形,因素負荷值 為 .753 至 .875 '信度係數為 .7843 。 <+一)幫派活動情形 幫派活動情形分為校內幫派活動與被害、恐懼感相關資料調查。肆、研究發現
一、入幫情形
(一)幫派墾與率 一般組男性國中生 1112 位中,有 84 位(佔 7.6 %)自陳參加幫派,有 1028 位(92
.4%
)自陳未參加幫派;一般組女性國中生 1006 位中,有 32 位(3.2%)自陳參 加幫派,有 974 位 (96.8%) 自陳未參加幫派。犯罪組男性 424 位中,有 175 位 (4 1.3%) 自陳參加幫派,有 249 位 (58.7%) 自陳未參加幫派;犯罪組女性的位中,有的位 (34.9%) 自陳參加幫派,有 28 位( 65 .1%)自陳未參加幫派。。 (二)費與幫派年齡 在自陳參加幫派者中, 11 歲以前即參加幫派者有 30 位(佔 1 1.6%) , 12 至 15 歲 入幫者有 217 位(佔 70.7%)
, 16 歲以上入幫者有 38 位(佔 12 .4 %)。 (三)費與幫派動機 入幫動機「結交朋友」為最多(佔 28 .3%)
,其次為基於「其他」因素(佔 19.2%)
,再來分別為「為了玩樂 J (佔 15 %)、「追求刺激 J (佔 1 1.4 %)、「獲取 金錢 J (佔 10.4 %)、「嚮往其威風 J (佔 7.5 %)、「尋求安全 J (佔 4.9%)
,
而未答者有 9 位(佔 3 .3%)
(四)參與幫派管道 入幫管道最主要是「從小與幫派份子玩在一起」有 143 位(佔 15%)
,其次為 「校外朋友」與「其他」各有 42 位(分佔 13.7%)
,再者分別為「園中同學介紹」 有 41 位(佔 13 .4%)、「國小同學介紹」有 17 位(佔 5.5 %)、「受父親影響」有 10 位(佔 3 .3 %)、「受親兄弟影響」有 7 位(佔 2 .3%)
,未答者有 5 位(佔1.6%) 。 Oct伽叫007Second的 Education ~41 嘎(五)學與幫派接態度 加入幫派是否感到後悔部分,有 153 位回覆感到後悔(佔 49.8
%)
, 141 位(佔45.9
%)則並不會感後悔,有 13 位未作答(佔 4 .2 %)。二、幫派入侵跨國情形與被害畸形
(一)幫派入侵校園情形:詢問樣本對於 13 項校內幫派活動情形之觀點,其中以對 「校內有一些學生參加幫派」表示同意者(3 7%) 最高,其次是「校內有一 些學生自己組織幫派 J(3
4
.1%)
,回答比例最低之項目為「校內幫派活動頻 繁 J (1 0%) 。從本題項回答之同意比例觀察,學生對於校園內幫派活動之 主觀認知,顯示校園中幫派活動情形之嚴重程度(【表 3 】)。 (二)遭受幫派侵書:詢問樣本曾經被幫派份子侵擾之情形中,其中以對「在校內 【表 3] 校園內幫派活動情形 校內有些學生參加幫派 37% 2 l 校內有一些學生自己組織幫派 34.1% 3 |校外的幫派到校內招收成員 24.3% 4 l 校內幫派學生在學校找同學麻煩 23.1% 5 |校內幫派學生在學校內販賣違禁物品 23.2% 6 |校內幫派學生在學校內攜帶凶器 16.6% 7 l 校內幫派學生在學校內販賣毒品 11.3% 8 |校內幫派學生在學校內勒索 12.2% 9 |校內幫派學生在學校內毆打學生 17.5% !d I 校內幫派學生在學校內尋仇 20.5% 11 |校內幫派學生在學校內恐嚇老師 17.3%12.
'1 校內幫派學生在學校內毆打老師、 11.7% 13 I 校內幫派活動頻繁 10% 我曾經被幫派學生找麻煩」表示同意者( 5 .1%)最高,其次是「在校內我曾 經被幫派學生口頭恐嚇 J(4.9%)
,回答比例最低之項目為「在校內我曾經 被幫派學生勒索 J (3 .1%) 。從學生在校園內親身遭幫派侵害的意見表達, 顯便在各項的幫派侵害項目中,發生率約在 3 .1%至 5 .1%之間。 ~42~ 中等教育伍拾捌卷第伍期【表 4 】校園內學生遭幫派侵害情形 在校內我曾經被幫派學生強迫推銷物品 2 |在校內我曾經被幫派學生性騷擾 3
|在校內我曾經被幫派學生強迫做事
4|在校內我曾經被幫派學生勒是
5|在校內我曾經被幫派學生毆打
6I 在校內我曾經被幫派學生找麻煩
7 |在校內我曾經被幫派學生口頭恐嚇 8I 在校內我曾經被幫派學生限制行動自由
3.9% 3.4% 3.3% 3.1% 3.6% 5.1% 4.9% 3:7% (三)對幫派之恐懼感:詢問樣本其害怕受到幫派份子侵擾情形中,恐懼校內幫派 份子之侵擾情形,表示同意的看法佔 1 1.4%
;而害怕校外幫派份子之侵擾者, 表示同意的情形佔 1 1. 9 %。三、參加幫派與否在各個自變頂之差異分析
(→)是否加入幫派在家庭功能變頂之差異分析 本研究家庭功能變項由父母直接控制、父母間接控制、及父母虐待等因子組成, 觀察【表 5 】可知,加入幫派者與未加入幫派者在家庭功能變項(父親直接控制、 父親間接控制、父親虐待、母親直接控制、母親間接控制、母親虐待等因子)之平 均數達到顯著差異,再比較兩組在各因子的平均數情形,發現加入幫派者比未加入 幫派者的父母控制情形要來得差,同時其受到父母虐待情形要比未加入幫派者來得 嚴重。 【表 5 】加入幫派與否在家庭功能變項之差異分析言主 :
* p<O.05 ; **p<O.Ol ; ***p<O.OOl
(二)是否加入幫派在學按功能變頂之差異分析 本研究學校功能變項由附著學校、及師生關係等因子組成,觀察【表 6 】可知, 加入幫派者與未加入幫派者在學校功能變項之平均數達到顯著差異,再比較兩組在 各因子的平均數情形,發現加入幫派者比未加入幫派者附著於學校情形較差,同時 其師生互動關係不如未加入幫派者。 【表 6 】加入幫派與否在學校功能變項之差異分析 t 值 8.166*** 5.994***
言主 : * p<O.05 ; **p<O.Ol ; ***p<O.OOl
(三)是否加入幫派在家屆環境變頂之差異分析 本研究之家居環境變項由吵雜環境、及不良住家等因子組成,觀察【表 7J 可 知,加入幫派者與未加入幫派者在家居環境變項之平均數達到顯著差異,再比較兩 組在各因子的平均數情形,發現加入幫派者比未加入幫派者的住家附近環境吵雜情 形要來得嚴重,同時其住家附近有不良場所與不良活動的情形要比未加入幫派者來 得多。 【表 71 加入幫派與否在家居環境變項之差異分析 組別 參與幫派 6.6844 9.7641 t 值 -5.824 -12.538***
言主 : * p<O.05 ; **p<O.Ol ; ***p<O.OOl
(四)是否加入幫派在朋友功能變頂之差異分析 本研究之朋友功能變項由附著朋友、及偏差友伴等因子組成,觀察【表 8 】可 知,加入幫派者與未加入幫派者在附著朋友變項上之平均數未達到顯著差異 (-0.30
'
p>.05)
,表示二者之間附著朋友的情形並沒有明顯差異存在,而在偏差友伴上,二 組之平均數達到顯著差異,再比較兩組在偏差友伴的平均數情形,發現加入幫派者 比未加入幫派者結交偏差友伴情形比較嚴重。 【表 81 加入幫派與否在朋友功能變項之差異分析 t 值 -0.30 NS -23.690*** 註:* p<0.05 ; **p<O.OI ; *艸 p<O.OOI; NS 未達顯著水準 (五)是否加入幫派在偏差伸開活動﹒法律信念、借自控、幫派認知等變頂之差異分析
觀察【表 9 】可知,加入幫派者與未加入幫派者在偏差休閒活動、法律信念、低 自我控制、幫派認知等變項上,二組之平均數在各個變項中均達到顯著差異。就偏 差休閒活動而言,發現加入幫派者比未加入幫派者較常從事偏差休閒活動;同時, 加入幫派者比未加入幫派者抱持較多錯誤的法律信念;在自我控制方面,發現加入 幫派者比未加入幫派者低自我控制的情形比較嚴重;就對幫派認知方面,加入幫派 者對幫派的觀點持較正面的看法。 【表 9 】加入幫派與否在偏差休聞、法律信念、低自控、幫派認知等變項 之差異分析 16.2483 參與幫派 24.0476 18.1433 24.0816 26.4966 t 值 -26.054*** -13.488*** -19.138*** -17.947*** 挂: * p<0.05 ; **p<O.OI ;料可<0.001年
晶草草-(式)是否加入幫派在偏差封為變頂之差異分析 本研究之偏差行為變項是由一般偏差、性偏差、暴力偏差、偷竊、濫用藥物等 因子所組成,觀察【表 10 】可知,加入幫派者與未加入幫派者在偏差行為變項 1',之 平均數達到顯著差異,再比較兩組在偏差行為的平均數情形,發現加入幫派者比未 加入幫派者從事較多的一般偏差行為、性偏差行為、暴力偏差行為、偷竊行為及濫 用藥物行為。 【表 10 】加入幫派與否在偏差行為變項之差異分析 偷竊, 毒品, 17.1858 8.9725 4.7259 2.2818 7.8030 參與幫派 35.9070 19.6779 8.4459 4.3808 15.2475 t 值 I -26.565* 料 I -17.249料*I
-19.774* 料 I -12.410***I
-12.026料* 言主 : * p<O.05 ; **p<O.Ol ; ***p<O.OOl閥、各變頂之相關分析及是否參與幫派影響之分析
(一)各變項間的相關分析 相關分析部份,進入分析之變項計有:父母之南、間接控制、父母之虐待情形、 附著學校、師在關係、住家吵雜、不良住家、偏差友伴、偏差休閒、法律信念、幫 派認知、低自控、一般偏差、性偏差、暴力偏差、偷竊偏差、濫用藥物、參與幫派 等二十一個變項,分析結果如【表 11 】。 相關分析結果發現,各相關因素之間皆存在有高度的相關,茲就各變項分別說 明如 F: l.父母的直間接控制、虐待與附著學校、師生關係、吵雜環境、不良住家、偏差友 伴、偏差休閒、法律信念、幫派認知、低自控、各項偏差行為等變項間有顯著相 關存在;附著學校、師生關係與吵雜環境、不良住家、偏差友伴、偏差休閒、法 律信念、幫派認知、低自控、各項偏差行為等變項間有顯著相關存在;吵雜環境、 不良住家與偏差友伴、偏差休閒、法律信念、幫派認知、低自控、各項偏差行為 等變項問有顯著相關存在。 2. 偏差友伴、偏差休閒與法律信念、幫派認知、低自控、各項偏差行為等變項間有 顯著相關存在:法律信念與幫派認知、低自控、各項偏差行為等變項間有顯著相 ~46'~ 中等教育伍捨捌春第伍期關存在;幫派認知與低自控、各項偏差行為等變項間有顯著相關存在;低自控與 各項偏差行為等變項間有顯著相關存在;而五項偏差行為之間也具有顯著相關存在。 3. 父母之直、間接控制、父母之虐待情形、附著學校、師生關係、住家吵雜、不良 住家、偏差友伴、偏差休閒、法律信念、幫派認知、低自控、 a般偏差、性偏差、 暴力偏差、偷竊偏差、濫用藥物等二十項變項均與參與幫派有顯著相關存在。 [表 1 1]各變項間之相關分析 -.11 叮-的* .457*** -.136***
I
.682* 艸 -.260*** 699***-141 叫 1.2伊料
.597*** -.121 *** -.282艸* .311*** -.185*** .314*** 330*** -.180*** .328*** 國.1 52*** .286*** .3 30* 料 -.1 69艸* .431*** -.110*** -.167*** .218*** -.086*** ".140*** .190*** -.124*** -.106*** -.155*** -.195*** .183*** -.133*** -.170*** .156*** -.146*** 弋091*** .487*** -.266*** -.258*** .159*** -.250*** -.271 *** .110*** -.269*** -.203*** 181*** -.233*** -.279*** .174*** -.254*** -.294*** .138*** -.314* 艸 -.198*** .1 79料* -.179*** -.263*** .167*** -.212*** -.271 *** 158*** -.346*** -.256*** 168*** -.297*** .190*** -.218*** -.294*** .192*** -.345*** 回 .246*** 206*** -.296*** .229*** -.237*** -.294*** 209*** -.349*** -.222*** 210*** -.273 艸* -.311*** .158*** -.296*** -.325*** .117*** -.315*** -.238*** 159*** -.198*** -.233*** 150*** -.206*** -.238*** 137*** -.248*** -.197*** 138*** -.201 *** -.229* 艸 .142*** -.214*** -.228*** 100*** -.232*** ".179*** 166*** -.175*** -175*** 125*** -.159*** -.182*** 110*** -.184*** -.129*** 105*** -.154*** -.162*** 095*** -.156*** -.144*** .041 *** 國.1 63*** 國 .093*** .089*** -.160*** -.182*** 121*** -.174*** -.170*** 061*** -.159*** -.134** 121*** 言主 : * p<O.05 ; **p<O.OI ; ***p<O.OOI續[表 11 】各變項聞之相關分析
E噩噩噩噩國噩噩圓圓圈團團軍噩
圓圈-
I
噩噩噩 361叫|
E盟國們|
噩噩圈 190叫 i
E盟盟 2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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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I
圖噩噩噩 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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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噩噩肘料|
圖畫圖如*
I
E噩噩 241叫|
.804*** .391 *** .507*** .613*** 846*** .672* 料 .725*** .555*** .545*** .489*** 427*** 569*** 691*** .844*** .705*** 724*** .563*** 552*** 514***吉主 : * p<O.05 ; **p<O.Ol ; ***p<O.OOl
.484*** .503*** 429*** .369*** .379*** .299*** .248*** .260*** 摘【表 11 】各蠻項間之相關分析
言主 : * p<O.05 ; **p<O.Ol ; ***p<O.OOl
(二)學加幫派解釋模式之檢驗與選擇 723*** 563*** .685*** .488*** .632* 料 .798*** .526*** .628*** .835*** .777*** 407料* .493*** .685*** .704*** .767*** .367*** .475*** .644*** .605*** .691 *** .395*** .420*** .533*** .464*** .545*** 在變項間相關性分析中發現,偏差友伴與偏差休閒的相關係數高達 0.804 '一般 偏差行為與偏差友伴、偏差休閒、性偏差、暴力偏差的相關係數分別為 0.846
; 0.844 ;
0.798 ; 0.835
'有共線性之虞,故依據犯罪學理論將偏差友伴與偏差休閒兩變項,合 併成為「偏差機會」。叉因一般偏差行為在理論上與其他四類偏差行為向質性高, 故去除「一般偏差行為」變項,總計以卡八個變項進行逐步對數迴歸分析。 經過逐步對數迴歸分析,如【表 12 】所示,在所有解釋變項中經過 Chi-square 值 的檢定後,如模式 l 包括常數項及偏差機會變項,其 -2LL 值(-2Log
Likelihood) 為 海 48E 中等教育伍拾捌卷第伍期1327.695 ' Chi-square
值為 557.781 ;當加入了暴力偏差後,其-2LL 值(-2Log Likelihood)
降為 1285.744 '模式 2 之 Chi-square 值為 599.732 ;當加入了幫派認知變項後,其 -2LL 值(
-2Log
Likelihood) 降為 1257.291 '模式 3 之 Chi-square值為 628.185 ;所以模式 3 在 只增加一個自由度狀況下,Chi-square
{l直較模式 2 增加了 28.453'
P 值小於 .001 '因此 模式 3 優於模式 2; 依此步驟我們選擇的最適當模式為模式 5 ,因此除模式 5 中的五 個解釋變項外,其餘解釋變項加入模式 5 均末顯著增加新模式的 Chi-square 值,模式 5 應為本研究解釋少年參加幫派與否的最適當模式 O 【表 12 】是否加入幫派解釋模式之檢驗 模式, -2LL國盟國鹽矗盟國
11 常數+偏差機會世:竺|仿7.781的 I
1 -I
1I
2. 常數+偏差機會+暴力偏差 , 3. 常數十偏差機會+暴力偏差+幫派, 認知 自 4. 常數+偏差機會+暴力偏差+幫派, 認知+父親間接控制,
5. 常數十偏差機會+暴力偏差+幫派, 心 +χ; 誰自主!Hii~寸一 直在 J 、言主 : * p<O.05 ; **p<O.Ol ; ***p<O.OOl
(三)解釋模式之說明 1285.744 1257.291 1248.425 1243.648 599.732*** I 2 I 41.951 628.185*** 3 28.453 637.051 *** 4 8.866 64 1. 828艸* I 5 I 4.777 根據解釋模式篩選結果,【表l3】顯示模式 5 中各解釋變項與是否加入幫派之 關係。在模式 5 中,計有偏差機會、暴力偏差、幫派認知、父親間接控制、師生關 係等五個變項對於是否加入幫派的影響達顯著水準'由迴歸係數值可以得知,具有 較高偏差機會者(從事偏差休閒及具有偏差友伴者)、從事較多暴力型態偏差行為 者、對幫派之認知愈強者、父親之間接控制較弱者、與師長關係愈差者,其加入幫 派的可能性也相對提高。 各解釋變項在模式 5 中解釋力的相對重要性,我們可以以 Wald值來作比較。 Wald 值等於迴歸係數除以平方誤的平方,因此當 Wald{[直愈大時,則模式 5 中該解釋變項 對是否加入幫派的解釋力最大。【表l3】顯示,偏差機會(從事偏差休閒活動與擁 有偏差友伴)對於參加幫派的解釋力最大,也就是從事愈多的偏差休閒活動,與愈 多偏差友伴交往者,其加入幫派可能性就愈高。
」
專題論述 I
校劉安全
-【表 13] 是否參加幫派之解釋模式IMa--•••
會差知控係 項機偏認接關數 變差力派間生常 偏暴幫親師B 迴歸係數 í:DI標準誤, Wald lßlIl.'lt
<<t1tiil
機率比值圓 .065***
|l心|
l
1.068-1
.049*** .008 35.459 1.050 。33*** .007 23.896 1.034 -.034* .015 5.355 .967 -.040* 018 4.842 .961 -4.375 414 111.928言主 : * p<O.05 ; **p<O.Ol ; ***p<O.OOl
伍、結論
本研究根據分析結果發現,幫派參與率國中男生組為 7.6%
'女生組為 3.2% '
顯示國中生參加幫派的情況必須加以重視。就學生對校園內幫派入侵活動的認知而 言,也有相當高比例的樣本反映問題確實存在,更有 3.1 %至 5 .1 %不等的樣本指 出,曾經在校閻內親身遭受幫派的侵害,樣本中恐懼校內外幫派侵擾者,也有 11% 左右。從加入幫派的年齡也發現,國小年齡即有樣本加入,而主要年齡則在國中學 齡。這些幫派入侵校園問題的嚴重現況,足以喚醒社會對於校園中幫派問題的重視, 並擬定相關防治措施,從小學開始實施,並以國中為重點。 根據本研究的發現,家庭因素是青少年參加幫派的危險因子,其中親子關係與 父母管教是核心,而學校因素中的喜歡上學學習與師牛關係則是重要因素。因此, 強化親職教育,提昇親子關係,學校設計合宜學習課程與活動,教師與輔導人員落 實對學生輔導工作,將能有效預防學生參加幫派組織及活動。此外,由於青少年平 時認識結交偏差同儕或幫派朋友,本身也不時從事偏差行為,因此,也就容易成為 幫派的一份子 o 如何減少青少年涉足不當場所,與朋友一同從事不當休閒活動,是 治標的有效防治方法。在積極作為層面上,父母應培養孩子正確的休閒活動習慣, 學校應設計良好的學習活動,社會提供更多活動空間與設施,使青少年能有機會與 管道發洩精力,寓教於樂。 此外,研究也發現青少年參加幫派的動機主要以表達性動機為主,例如:結交 朋友、為了玩樂、追求刺激、嚮往幫派威風等,而仁具性動機則屬少數,例如:獲 這~50<~ 中等教育伍拾捌春第伍期取金錢、尋求安全。顯示多數的青少年參加幫派之動機以愛玩、好奇為主。經由與 偏差朋友的活動與引介,青少年繼而加入幫派,但是統計分析發現,有一半的幫派 青少年對加入幫派一事,事後感到後悔。綜觀以上之發現,經由學校與警察機關、 法院等社會控制機構的合作,在國中小學進行法治教育推展,將有助於學生釐清參 加幫派的後果及法律責任,並對涉及幫派活動學生進行輔導協助。 執法體系介入處理幫派問題,是直接而有效的方法。研究發現,青少年對於幫 派愈認同者,愈可能參加幫派,而幫派活躍於社區或學校,對於學校、社區中的青 少年具有相當大的負面示範作用。根據過去的研究發現,幫派賴以維生的經濟命脈, 絕大多數屬於非法活動,主要包括:賭博、圍事、討價、錢莊等。有鑑於此,警察 機關有必要對這些幫派團體實施掃蕩鎮壓作為。對暴力與寄生階段的幫派成員逮捕、 起訴和定罪,可以有效瓦解幫派,使其不致危害社會(許春金、馬傳鎮,
1990
;周 文勇,1996 ; Lupsh丸 1987)。本研究認為除警察機關取締組織性薄弱的幫派,可以
有效發揮打擊鎮壓嚇阻幫派活動的立竿見影效果外,少年警察隊與學校之間的密切 聯繫協調,將更可發揮防治幫派入侵校園之功能。 綜合言之,預防幫派作為必須考慮個人與環境因素,依據問題的嚴重程度可將 預防作為分成三級 (Esbensen, 2000) 。初級預防是針對所有高危險群,挖掘提昇犯 罪的個人、社會與環境情況;二級預防是針對成為犯罪者的高危險群;三級預防是 針對犯罪者或幫派分子。初級預防作為應該以社區中全部的青少年人口為服務與預防對象,例如著名的芝加哥區域計畫(The
Chicago
Ar
ea
Project) 即針對社區中的青少年為對象 (Shaw
&
Mck呵', 1972) ,若干以學校為主的預防幫派計畫 (Esbensen&
Odgood
,
1999)
,社區提供青少年參與正當活動機會的計畫 (Curry&
Spergel
,
1992)
,
皆屬初級預防作為。二級預防是針對兒童時期即具有高危險因素者,對其父母提供
親職管教的技能,對兒童提供自我控制、溝通、解決問題能力的訓練。三級預防包
括連用社會機構專人協助犯罪者或幫派分子 (New
York City Youth Board
,
1960)
,或警察機關的執法掃蕩 (Esbensen,
2000)
0 。採取全面性的防治作為,包括預防、干預 與掃蕩,正是預防幫派的最佳典範。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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