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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音響吸音材試驗程序及品質認證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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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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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築音響吸音材試驗程序及品質認證之研究. 內 政 部 建 築 研 究 所 自 行 研 究 報告 中華民國 94 年 12 月.

(2) 建築音響吸音材試驗程序及品質認證之研究. 研 究 人 員:施 文 和 研究員.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自 行 研 究 報 告 中華民國 94 年 12 月.

(3) 目. 次. 目次.................................................................................. I 表次................................................................................. II 摘要...................................................................................I 第一章 緒論 .................................................................... 1 第一節 研究緣起與背景...................................... 1 第二節 研究目的................................................. 1 第三節 研究方法及預期成果............................... 2 第二章 基本室內音響原理...................................................... 4 第一節 吸音的基本原理...................................... 4 第二節 吸音係數的量測方法............................... 7 第三章 吸音係數量測標準作業程序 ................................ 9 第四章 實驗室品質文件與認證 ..................................... 41 第一節 CNLA 實驗室申請文件......................... 41 第二節 實驗室品質手冊.................................... 43 第三節 程序書內容規劃與訂定 ......................... 67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 68 參考書目 ....................................................................... 69.

(4) 表 次 表 4-2.1 實驗室品質手冊之架構............................... 43 表 4-3.1 實驗室程序書編訂內容............................... 67.

(5) 摘 要. 關鍵詞:量測、吸音係數、餘響時間、. 本所建築音響實驗室將於近期內建置完成,其檢測試驗工作即將展開, 而面對國人對於環境品質及健康生活條件的要求日益殷切下,本所建築音響 實驗室如何提供具公信力的檢測數據與結果,將是當前性能實驗群最為迫切 的問題。 本所建築音響實驗室完全依據 ISO 之相關規範建置,且各實驗室都 經過中山科學研究院之環境測試,俟完成驗收後,即可進行各項檢測工作。 為確保本所性能實驗群建築音響實驗館所出具之報告,具備公正性、正確性 及可靠性,建築音響實驗館之各項檢測工作包括 R1 的消音箱測試、R2/R3 的 樓板衝擊音及表面材料隔量測試、R4/R5 的聲壓法隔音量測試、R6 的吸音材 料之吸音係數測試、R6/A3 的聲強法隔音量測試、A1 全無響室及 A2 半無響室 的聲功率位準量測等,各實驗室必須盡速取得國際性認證機構 CNLA 之認證。 ISO/IEC 17025 係實驗室申請認證和運作所依據之國際指引,而我國 CNLA 認證也是採用其認證標準。在 ISO/IEC 17025 中明白指出實驗室應具備書面 化的品質手冊,包括品質管理作業程序書、技術作業程序書,有時因應客戶 或合約要求,還得另建立品質計畫書供客戶審查用。因此本研究案以 R6 的吸 音材料之吸音係數測試實例來研訂相關品質管理作業及技術作業文件,以利 建築音響實驗館之順利運作,並盡速提出 CNLA 認證申請。. III.

(6) IV.

(7)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緣起與背景 建築音響學(architectural acoustics)是在二十世紀初,由室內音響建 立體系,慢慢發展至今,成為重視噪音狀態或電氣音響設備等生活、工作環境等 音響狀態的環境工學。我們現今的生活可說是處在一個是內外噪音源和噪音強度 不斷增加的環境中,而許多的廳堂、劇院、音樂廳、教室□等室內環境也越來越 要求改善其聽覺條件和音響性質以符合各種功能及需求,使得建築音響學成為環 境科學裡一門重要的學科。 過去我國之建築開發偏重於實質建設,甚少將環境因素納入考慮,致居住環 境受到嚴重衝擊,近年來由於環保意識提昇,民眾對居家環境安寧之需求日增, 例如,噪音陳情案件每年已達 2 萬餘件。為有效解決民眾噪音問題,維護生活環 境安寧,確有必要針對建築物隔音加以實驗研究,以提昇及居住環境品質。 本所建築實驗設施設置計畫,於 87 年奉. 行政院核定辦理,並據以編列預. 算,籌劃建置建築防火、性能及材料等三大實驗群。其中,為籌建性能實驗群音 響實驗館之各項儀器設備,分別邀請在建築音響之專家學者組成音響儀器設備建 置小組,經徵詢各界意見,並與各領域學者反覆討論修正,完成透過損失、衝擊 音及插入損失、隔音、吸音率、機器音功率、隔音牆模擬等測定裝置設備之規格 研擬,同時配合政府預算分年編列採購。音響實驗設備自 91 年發包,迄今(94 年 12 月)已陸續完成設備建置及驗收,籌建過程相當艱辛,並已開始受理各界之 實驗檢測服務。. 第二節 研究目的 由於本所建築音響實驗室完全遵循 ISO 國際標準而建置,並且所有的實驗設 備與軟體都朝著自動化操作為目標,大量節省了檢測試件安裝程序與檢測之步 驟,也因此提高了其量測準確性。 為確保本所性能實驗群建築音響實驗館所出具之報告,具備公正性、正確性 及可靠性,建築音響實驗館之各項檢測工作包括 R1 的消音箱測試、R2/R3 的樓 板衝擊音及表面材料隔量測試、R4/R5 的聲壓法隔音量測試、R6 的吸音材料之吸 音係數測試、R6/A3 的聲強法隔音量測試、A1 全無響室及 A2 半無響室的聲功率. 1.

(8) 位準量測等,各實驗室必須盡速取得國際性認證機構之認證。 ISO/IEC 17025 係實驗室申請認證和運作所依據之國際指引,而我國 CNLA 認證也是採用其認證標準。在 ISO/IEC 17025 中明白指出實驗室應具備書面化的 品質手冊,包括品質管理作業程序書、技術作業程序書,有時因應客戶或合約要 求,還得另建立品質計畫書供客戶審查用。因此本研究案以 R6 的吸音材料之吸 音係數測試實例來研訂相關品質管理作業及技術作業文件,以利建築音響實驗館 之順利運作,並盡速取得 CNLA 認證。. 第三節 研究方法及預期成果 本研究主要以本所音響實驗館之運作為目標,建立完全符合 CNLA 之管理模 式,在操作程序方面完全依照 ISO 標準及實驗室目前建置之量測設備而擬定, 在品質認證方面以中華民國實驗室認證體系之相關規範,以及 ISO/IEC 17025 實 驗室申請認證和運作所依據之國際指引,建立實驗室應具備書面化的品質手冊, 包括品質管理作業程序書、技術作業程序書等。研究流程與步驟如圖 1-3.1 所示。 本研究之預期成果: 1. 蒐集國內現有 CNLA 實驗室認證相關品質文件,撰寫完成 R6 實驗室品質管理 一階二階文件,並依據實驗室營運需求,研訂相關委託書及試驗報告等文件 資料。 2. 取得國內常用之不同種類及不同厚度吸音材料實地檢測,撰擬 R6 實驗室檢測 作業中材料廠商安裝試件之標準作業程序,以及本所實驗室技術人員檢測之 標準作業程序。. 2.

(9) 研究目標. 相關文獻及測試標準之資料收集. 建築吸音材料量測實驗儀器 安裝與設置. 標準測試程序之建立. 建築吸音材料吸音係數量測. 制訂標準測試方 法及程序. 品質文件及操作 手冊之編寫. 圖 1-3.1. 研究流程與步驟. 3.

(10) 第二章. 基本室內音響原理. 室內發生聲音時,與露天音響最大的不同在於,除了聲源的直接 音之外, 周圍牆壁、天花板、地板等都會產生初期反射音和餘響。反 射音會因反射面的 性質不同而改變,主要會比直接音較慢到達,直接 音、初期反射音與餘響音的 彼此重疊之下,在室內會產生一個複雜的 音場,三者組成的比例不同,聽起來 的音量、音質便不相同。這個音場的性質將會影響該室內是否有良好的音響效果。 室內音響主要就是在研究如何提供最佳的音響環境。一個良好室 內音響環 境一般皆有下列特點: 1、將適當音量均勻傳到室內每位聽者。 2、餘響時間應與該房間配合。 3、應可將背景噪音與室外噪音降到可忍受程度。 4、不可有回音與類似的傳音效應。 室內的聲音可以產生許多效應,且各有其特性。但基本的性質乃 是聲波的 反射、吸收、穿透、繞射等性質。而室內的傳音以反射和吸 收效應最為重要。 此外還會受到室內形狀、尺寸、與內裝材料影響, 尤其是內裝材料的選擇及使 用,對室內音響的影響效應尤其顯著。. 第一節. 吸音的基本原理. 當聲音入射到障礙物時會產生三種傳播行為,一部份反射(reflection), 一部份透過(transmission),一部份則會被吸收(absorption)。如圖 2-1.1 所 示。 吸音(sound absorption)指的是減少房間表面所反射的聲音能 量。可說 是音能(sound energy)在材料內部藉由各種形式的摩擦與 振動變成熱能而趨 散的性質(陳載永等,1995) 。主要的過程大概有三(梁東源,1997) :1.傳導所 導致的衰減,2.空氣黏性所導致的衰減,3.材料機械振動導致的衰減。. 4.

(11) 反射音波 R 穿透音波 T. I=R+T+A. A. 入射音波 I. 被吸收音波. 吸音材料 圖 2-1.1. 聲音遇到障礙物時的傳播行為. 材料的吸音能力是用吸音係數(sound absorption coefficient)來評估:. 吸音係數 α =. 蝃 蝃 . I-R A + T = I I 此係數為一比值,無單位,且僅考慮表面效應,不受其他不反射 聲音能量 =. 的影響。 特殊材料表面的有效吸音量依其面積和該材料的吸音係數而 定。該表面的 吸音量可由下式求得: 表面吸音量=表面面積×表面吸音係數 單位:㎡(因吸音係數無單位) 室內的總吸音量則為各材料表面吸音量的總和 總吸音量=Σ(材料表面積×材料吸音係數)(㎡). 平均吸音係數. α =. 總吸音量 材料總表面積. 5.

(12) 最完美的吸音器,該係數為 1.0,而不同內裝材料與構造,會產生不同的吸 音係數。同一材料的係數,也會因為入射聲音的頻率不同 而改變。一般而言, 室內的吸音係數會控制在 0.25 至 0.35 之間。一般而言,吸音對噪音控制的效 應並不大,主要是可以決定聲音的音質, 使室內的餘響時間和回音等現象獲得 良好的控制。 吸音材料的設置,主要目的即是為了達到最佳室內音響環境。一 般所使用 的吸音體(absorber)大致可分三種類型,其最大吸音效率 會因聲音頻率而異。. A、多孔吸音體 由玻璃棉或岩棉等多孔材料所構成,主要用於中高頻吸音。由於 多孔材料 具有大量內外連通的微小孔隙,當聲波入射到材料上,引起 微小孔隙內的空氣 振動,由於空氣的黏滯力,空氣與孔壁的摩擦與熱 傳導等作用,而使其能量以 熱形式消失,包括:吸音板、吸音毯、傳音石膏粉類、噴著材料(岩棉、石棉、 蛭石等連同結合劑在現場噴著施工而成,厚約 10~20 ㎜)等厚度薄的多孔質材 料。在頻率大於 1kHz 時吸音效果最好,增 加材料厚度和背後空氣層厚度則可 以改進低頻吸 音效果。木絲水泥板與木片水泥板即屬於此類的吸音體。. B、嵌板吸音體 多以合板或石膏板等板類用於室內裝潢。主要用於吸收低頻,反 射中、高 頻。嵌板或薄膜吸音體(membrane absorbers)可作為固定 連續嵌板材料,在 板背後留有空隙,可能是空氣層,或加填多孔吸音 材料。可以將聲音能量轉為 機械振動,再以摩擦的方式將機械能消耗 掉。對 40 到 400 Hz 低頻範圍的吸 音最有效,而最大的吸音頻率則發生在共振頻率處。此種類型吸音體常與多孔質 材料搭配,如岩棉成形板即是以嵌板類的低頻吸音特性,再加上岩棉材料的中、 高頻吸音特性來配合使用,獲得良好效果。. C、共鳴型吸音體 用於特定的低頻,為附有一小開口的密閉體,內部有空腔,當開口被迫振動. 6.

(13) 時,利用胴內空氣共鳴現象來吸音,以此作為吸音體。在特定的頻率帶有很高的 吸音效率,最大的吸音發生在空間的共振頻率 上。 在共振頻率,頸部的空氣會發生劇烈振動,此一運動使一部份能 量因空氣 黏性而變成熱,一部份能量成為聲音再放射。比率取決於開 口部面積與內部損 失的程度。此種共鳴器稱為單一共鳴器或 Helmholtz 共鳴器。當以此構造應用 於板狀時則成為有孔板的吸音 體,可以視為多個單一共鳴體排成平面。 以上三類吸音體為常用於內裝材料的類型,實際現場情況中,內 部的擺設 物體,如家具等,或多或少都會產生吸音的效果。. 第二節. 吸音係數的量測方法. 利用一室內容積至少 100 m3 並經過設計的餘響室,就吸音材料安裝前後餘 響時間的差異來計測材料吸音係數。此一方法量測出的吸 音係數為擴散入射的 吸音係數,較符合實際情況,故於實用設計上常 被應用。 在放入待測材料前先量取餘響室在空室時的餘響時間值,然後放入一定面積 的待測材料,通常為 12 ㎡。而材料的安裝方式盡可能接 近實際應用時的狀況, 再測計材料放入後的餘響時間。由於材料的放 入會造成餘響時間下降,再由公 式求得吸音係數。 ⎛. ⎞. A = 55.3V ⎜⎜ 1 − 1 ⎟⎟ c ⎜⎝ T2 T1 ⎟⎠. α =A s. S. V : 餘響室體積 c : 空氣中聲音速度 T1 : 空餘響室測得餘響時間 T2 : 安裝吸音材料測得餘響時間 S : 吸音材料試件表面積. 吸音材料吸音率量測:分別量測餘響時間 T1 及 T2 即可計算出該吸音材料的 吸音係數。 餘響是指聲源中斷之後尚有餘音存在的現象。是由室內牆面間快 速重複反. 7.

(14) 射所造成。在密閉室內產生聲音脈波時,聽者會先聽到直接 音,再聽到壁面反 射回來的音。當反射次數增加,運動的距離也增加, 聲音則會逐漸減弱。若聽 者因為多重反射太快而無法區分原音與反射 音時,感覺上就會像聽到原音的延 續。若聲源為持續發音,則反射音 可與直接音重疊而加強音量。 聲波在每次反射時皆有部分被吸收,反射音強度會減弱。若聲源 中斷,反 射音量也會衰減。將聲音由初期強度衰減至百萬分之一所需 的時間,也就是由 原先音量衰減 60dB 所需的時間定義為餘響時間(RT) 。該數值會因為(1)房間 壁面間的距離,(2)表面的吸音,(3) 聲音的頻率等因素而改變。 (dB). 60dB. T. (sec.). 圖 2-1.1 室內餘響時間的衰減曲線. 最適當的餘響時間會因功能需求而有所不同,一般家庭住宅、演 講廳、或 音樂廳的餘響時間設計即有所不同。如果餘響時間太長容易 引起干擾,使聽覺 清晰度降低;若是餘響時間太短,則室內容易變成死寂,說話不易響亮。而當餘 響時間無法直接量測時,可以從會影響聲音衰減的因素來 預測。依密閉室的體 積,總表面積及表面吸音係數而定。. 8.

(15) 第三章 吸音係數量測標準作業程序 1. 測試件 各類吸音材料。 2. 適用範圍 本檢測標準作業程序係規定第 1 節所列之吸音產品,其吸音性能之檢測標準 作業程序。 3. 量測標準 ISO 354 ASTM-C423-02a CNS 9056 A3165 JIS-1409 4. 宣告(報告)標準 4.1. ISO 11654. 4.2. ASTM-C-423-02a. 4.3. CNS 9075. 4.4. JIS-A-6301. 5. 標準作業程序 5.1. 確認設備及儀器 1.. 麥克風(B&K 4943)*5. 2.. 前置放大器(B&K 2669)*5. 3.. 訊號線*5. 4.. 麥克風夾持器及三腳架*5. 5.. 指向性音源系統(JBL, SR-X series, sn/SR-4735-04795)*1. 6.. 指向性音源功率放大器(Crown CTs-1200, sn/005814)*1. 7.. 10 頻道分析儀(Pulse-3560E, sn/2411724)*1. 8.. 4 頻道分析儀(Pulse-3560C, sn/2406359)*1. 9.. 校正器(B&K 4231, sn/2402631)*1. 9.

(16) 10. 測試櫃*1 11. 防潮櫃*1 12. 電腦系統(HP Compaq d330uT, sn/SGH-41002CY)*1 13. 中 英 文 版 之 聲 強 法 隔 音 量 測 試 軟 體 及 吸 音 係 數 測 試 軟 體 (B&K 7842-TW-002)*1 5.2. 開. 空調. 實驗前一個小時須將空調打開,並將實驗室內之溫、濕度控制符合 ISO3741 5.5 節規定範圍。 5.3. 測試件 測試件尺寸:開口尺寸 400*300 公分,厚度 30 公分. 5.4. 自動測試架 5.4.1 自動測試架框架之開口尺寸為 3*3.5m. 圖 3.1 自動測試架. 5.4.2 淨空自動測試架移動區域 5.4.3 將自動測試架移至 R6、A3 測試區 5.4.4 將電源接頭接入自動測試架. 10.

(17) 圖 3.2 自動測試架電源接頭 5.4.5 將自動測試架電源切換至開. 圖 3.3 自動測試架電源開 5.4.6 確認自動測試架已到達定位,即壓按前進鈕(FWD)自動測試架不 再移動. 圖 3.4 自動測試架推進控制. 11.

(18) 5.4.7 將自動測試架電源切換至關. 圖 3.5 自動測試架電源關. 5.5. 氣密條充氣 確認自動測試架到達定位後,按壓控制面板充氣鈕(supply on),如 圖,氣密條(Air Sealing)自動充氣至控制紅燈亮起,即表示充氣完 成,過程中及完成後不得再移動自動測試架,以避免造成氣密條損壞。. 圖 3.6 空壓機電源開. 圖 3.7 氣密條充氣. 12.

(19) 圖 3.8 氣密條充氣完成 5.6. A3 測試件開口處牆面移動 若 A3 牆面不在開口處,請遵循下述步驟移動牆面。. 圖 3.9.1 牆面不在開口處. 圖 3.9.2 牆面在開口處. 將電源開關切換至開(ON),自動手動切換切至自動(AUTO),壓下進 (FWD)扭,牆面會自動移動到另一端,到達定點後會自動停止。牆面 行進間需注意清空移動範圍,不得有任何異物擋住牆面行徑。. 圖 3.10 牆面移動控制面板. 13.

(20) 5.7. 麥克風及音源架設(依據 ISO140-3 6.2.2 節) 5.7.1 麥克風及音源位置 麥克風間距離至少 0.7m、麥克風與餘響室內牆距離至少 0.7m、麥 克風與測試件距離至少 1m、麥克風高度至少 1.5m,並將請將麥克 風中心位置佈置於地上紅色交叉處。R6 共有五隻麥克風。. 圖 3.11 麥克風之間距離. 圖 3.12 麥克風與牆面距離. 圖 3.13 麥克風高度. 14.

(21) 圖 3.14 麥克風與測試件距離 音源(Speaker)距離牆壁至少 1m、麥克風與音源距離至少 1m、音源 與測試、麥克風距離不得少於 Dmin=0.1*(V/πT)^(1/2),其中 V 為容積、T 為餘響時間。. 圖 3.15 音源與牆面距離. 圖 3.16 音源與麥克風距離 5.7.2 麥克風及音源接線 餘響室接線盒及每隻麥克風皆有固定編號,將麥克風依照編號正確 的接至接線盒裡,並確定卡榫是否固定。音源線亦接至接線盒中, 並將接頭正確插入音源孔。. 15.

(22) 圖 3.17 麥克風接線. 圖 3.18 音源接線 5.8. 試驗操作程序 5.8.1 確認儀器是否開. 1. 伺服器電腦 2. 網路分路器(Hub) 3. 頻譜分析儀 4. 喇叭放大器 5. 分析用電腦 6. 餘響室及控制室電話電源 7. 監視器 5.8.2 麥克風校正 R6 麥克風於試驗前時,皆須經由下列校正動作才可進行測試件測 試. 16.

(23) 1. 點選分析用電腦桌面 cali_Pres.pls 圖示,開 校正軟體. 圖 3.19 cali_Pres.pls 圖示. 2. 點選天平圖示. 圖 3.20 天平圖示. 3. 出現 Calibration Master 視窗,將 Calibration type 選擇為 Microphone Calibration. 圖 3.21 選擇 Microphone Calibration. 17.

(24) 4. 按 Start 鈕後,確認麥克風與頻譜分析儀連線情況. 圖 3.22 麥克風進入校正. 5. 連線正確後,可知麥克風未經校正前狀態顯示黃色. 圖 3.23 麥克風連線狀況. 6. 將 1/2"校正器套至欲校正麥克風上,並開. 圖 3.24.1 麥克風套上校正器. 18. 1k HZ 聲源. 圖 3.24.2 開啟校正器聲源.

(25) 7. 麥克風校正中狀態為紅色,校正完畢則顯示綠色. 圖 3.25.1 麥克風校正中. 圖 3.25.2 麥克風校正完成. 8. 校正完畢後換至下一隻麥克風,並依照步驟 5~6 校正其它麥克 風. 9. 待全部麥克風校正完畢後按下 Stop 鈕,關閉校正軟體,且選擇 不存檔離開. 圖 3.26 全部麥克風校正完成 5.8.3 進行量測 1. 點選分析用電腦桌面 R6/A3 圖示,開. "R6/A3 吸音係數及聲. 壓聲強法隔間隔音量測試軟體(B&K 7842-TW-002)". 19.

(26) 圖 3.27 R6/A3 圖示 2. 出 現 Language selection 視 窗 , 選 擇 軟 體 欲 顯 示 語 言 並 按"OK". 圖 3.28 Language selection 視窗 3. 出現 R6/A3 吸音係數及聲壓聲強法隔間隔音量測試軟體(B&K 7842-TW-002)視窗,點選"檔案". 圖 3.29 點選檔案 再按"新檔"開啟一個新的量測畫面. 圖 3.30 開啟新的量測畫面. 20.

(27) 4. 於新增檔案之 R6/A3 圖示按滑鼠右鍵,再按左鍵點選餘響室" 屬性". 圖 3.31 點選餘響室屬性 5. 出現 R6/A3 實驗室屬性視窗,並輸入各項參數按"確定",其 中詳細實驗室屬性參數如表?. 圖 3.32 確認餘響室屬性 6. 於新增檔案之 R6/A3 圖示按滑鼠右鍵,再按左鍵點選"插入測 試件". 圖 3.33 點選插入測試件. 21.

(28) 7. 於測試件圖示按滑鼠右鍵,再按左鍵點選測試件"屬性". 圖 3.34 點選測試件屬性 8. 詳細填入測試件的各項參數後按"確定",其中餘響室之溫、 濕度一定要符合 ISO3741 第 5.5 節規定範圍. 圖 3.35 確認測試件屬性. 22.

(29) 9. 於測試件圖示按滑鼠右鍵,再按左鍵點選"吸音率性能試驗". 圖 3.36 點選量測方法 10. 出現吸音係數量測設定參數設定畫面,填入各項量測參數後, 點選"確定",其中量測平均時間應該設定 30secs.以上,詳 細量測參數如表. 圖 3.37 吸音係數量測設定視窗. 23.

(30) 11. 於吸音係數試驗圖示按滑鼠右鍵,再按左鍵點選"量測". 圖 3.38 點選量測 12. 出現吸音係數試驗程序視窗。首先將功率放大器電源打開,點 選"步驟一:餘響時間量測(無測試件)",一共量測三次, 每次間隔 30 秒,第二次量測需移動音源位置,音源位置需遵守 ISO,待餘響量測完畢後,請將測試件置於餘響室內。點選"步 驟二:餘響時間量測(有測試件)",同樣量測三次,重複上 述步驟。取用無測試件資料適用於第二件測試件接續測量操作 時使用。所有量測皆完成後,按下"完成"計算量測結果. 圖 3.39 量測步驟視窗 13. 回至 R6/A3 吸音係數及聲壓聲強法隔間隔音量測試軟體(B&K 7842-TW-002)視窗,點選"檔案"再按"存檔"將結果儲存於 電腦內. 24.

(31) 圖 3.40 儲存結果視窗 14. 出現儲存視窗,點選要儲存的磁碟槽,再點選要儲存的資料夾, 最後鍵入儲存名稱,按下"儲存",即完成儲存. 圖 3.41 選擇儲存資料夾 15. 於 R6/A3 吸音係數及聲壓聲強法隔間隔音量測試軟體(B&K 7842-TW-002)視窗,點選"報表"後,再依據廠商所需之規範 產生檢測報告書. 25.

(32) 圖 3.42 選擇所需報表 5.8.4 檢測報告 報告書必須包括下列資料. 1. 測試樣品(材料)製造廠商名稱 2. 測試樣品(材料)識別型號名稱 3. 測試樣品(材料)提供日期及測試日期 4. 測試樣品物性及組成敘述 5. 量測所引用之標準、測試方法及結果 6. 餘響室儀器設備敘述 7. 試驗機關名稱,實驗室負責人及試驗操作者姓名 5.9. 試驗前之查核 5.9.1 自動測試架是否固定於測試區,氣密條是否已完成充氣 5.9.2 空調是否開. ,溫、濕度之變化是否符合 ISO 規定. 5.9.3 麥克風及音源擺放位置是否符合 ISO 規定 5.10. 儀器設備保養. 5.10.1自動測試架 5.10.2麥克風清潔 大氣中有許多微塵粒子,因此麥克風使用一段時間後,其薄膜會被 污染,故麥克風薄膜須定期用酒精擦拭保養,清潔步驟如下 26.

(33) 1. 將麥克風保護蓋取下. 圖 3.43 取下麥克風保護蓋. 2. 倒出適量酒精並將麥克風薄膜輕點於酒精中. 圖 3.44 清洗麥克風薄膜. 3. 取一張衛生紙沾適量酒精輕拭麥克風薄膜. 圖 3.45 擦拭麥克風薄膜. 27.

(34) 4. 確認薄膜上無灰塵後,將保護蓋置回 5.10.3查核異常. 1. 自動測試架若無法正常移動,請注意緊止停止及重設按鈕是否 壓下,另並注意側試架移動區域是否有異物阻檔。. 圖 3.46 自動測試架緊急停止鈕. 2. 麥克風若無法與頻道分析儀正常連線,請檢查連接頭與分析儀 連接是否鬆脫. 圖 3.47 確認麥克風接頭是否正確 5.10.4試驗異常. 1. 在試驗中,若出現儀器故障而導致中斷,應立即通知專人檢修, 且該組收據不予採用,並納入紀錄中。. 2. 若於相同的測試環境下,相同的材料之試驗結果有很大的出 入,則應考慮加作試驗,此過程需納入紀錄中。. 28.

(35) 5.11. 注意事項. 6. 檢測人力、時間 6.1. 檢測人力 2 人. 6.2. 檢測時間 6.2.1 待測件裝置: 6.2.2 自動測試架:自動測試架移動至測試區需 0.5 工作小時 6.2.3 氣密條:氣密條充氣需 0.25 工作小時 6.2.4 麥克風校正:校正 10 隻麥克風需 0.25 工作小時 6.2.5 試驗:每組試件需 0.25 工作小時 6.2.6 故障排除:包括損壞儀器更換 6.2.7 數據整理:結果判斷、報告書繕打,需 4 工作小時。估計每組試件 所需工時為 5.25 工作小時(不含儀器清理、故障排除等時間)。. 7. 試驗報告. 29.

(36) 文件編號:QP-03-03.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性能實驗群 Architecture and Building Research Institute, Ministry of the Interior. 地址:711 台南縣歸仁鄉六甲村中正南路一段 2496 號 電話:(06)3300508 傳真:(06)3300480. 吸音材吸音係數檢測. 試驗報告. 試驗日期︰00 年 00 月 00 日 報告書編號︰. A0000000 樣品名稱︰. ○○○○○○○. 委託編號︰. A0000000. 委託單位︰. ○○○○股份有限公司. 客戶地址:. ○○○○○○○○○○○○○○○○. z z z z z. 上項樣品經本實驗群試驗,報告含封面附頁共 11 頁。 使用本報告時須整份使用,分離使用無效,不得任意摘錄。 本試驗報告僅對委託試驗樣品負責。 本報告僅供參考,不得作為商業廣告或訴訟之用。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性能實驗群」稱謂,不得在任何廣告、傳單或產品 宣傳文件上使用。 z 以下是唯一被授權使用文字:「所標示之性能是由內政部建築研究所性 能實驗群,根據 ISO 354 量測方式及 ISO 11654 宣告所得」 。. 性能實驗群負責人. 中華民國. 30. 00 年 00 月 00 日.

(37) 一. 項目 1. 實驗室名稱: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性能實驗群--吸音材吸音係數檢測實驗室(R6) 2. 實驗室地址: (71150)台南縣歸仁鄉六甲村中正南路一段 2496 號 3. 測試件生產公司名稱: ○○○○股份有限公司 4. 測試件型號: ○○○○○○○ 5. 聯絡人: ○○○ 6. 聯路人電話: 02-12345678 7. 測試日期: 2005.00.00 8. 測試件尺寸: 300cm(W)*400cm(L) 9. 測試件厚度: 196mm 10. 測試件描述: (一)主要構成材料 (1)複合板組成: A.第一層:金屬板,厚度 0.6mm。 B.第二層:矽酸鈣板,厚度 9mm。 C.第三層:沖孔金屬板,厚度 0.6mm。 3 D.填充材:岩綿,密度 60kg/m ,厚度 100mm。 (2)Z 型二次鍍鋅桁條:鍍鋅鋼板,寬度 50x50x50mm,厚度 2mm。 (3)C 型鋼:C-150x65x20,厚度 3.2mm。 (二)副構成材料 (1)ㄇ型底座:鍍鋅鋼板,25x55x80x55x25mm,厚度 3mm,長度 60mm,間距:800mm。 (2)固定支架:T 型鋁擠料及制振墊片,高度 85mm,寬度 57x57mm。 (3)自攻螺絲:釘頭 Ø12mm,釘長 65mm,釘頭 Ø12mm,釘長 25mm (4)填縫材:發泡 PE、橡膠墊 3mm、矽膠。(以上文字由廠商提供) 11. 乾燥時間: 24 hrs 12. 組裝狀況: 詳附圖一~五 13. 組裝人: ○○○○股份有限公司 14. 開口說明: 測試件可分為三層:第一層鋪設沖孔金屬板,並填滿 100mm 60K 岩綿 於空隙中。第二層安裝 9mm 矽酸鈣板,固定於 Z 型二次鍍鋅桁條。第三 層安裝外側金屬板。安裝方式直接將測試件架設於實驗室測試平台,測 試件表面與實驗室地面切齊。 15. R6 餘響室溫度(無測試件): 21.3℃ 16. R6 餘響室濕度(無測試件): 56.4% 17. R6 無響室溫度(有測試件): 23.1℃ 18. R6 無響室濕度(有測試件): 39.7% 19. 報告編號: A0500008 20. 量測及宣告標準: 量測標準 ISO 354;宣告標準 ISO 11654. 31.

(38) 附圖一: 測試件剖面圖(單位:mm). 附圖二: 測試件透視圖(單位:mm). 32.

(39) 附圖三: 金屬板及矽酸鈣板組裝. 附圖四: 鋪設 60K 吸音棉,厚度 100mm. 附圖五: 測試件組裝完成. 33.

(40) 二. 實驗室設備及佈置圖 實驗室設備 1. 頻道 1 麥克風(B&K 4943, sn/2329642)及放大器(B&K 2669, sn/2370164) 2. 頻道 2 麥克風(B&K 4943, sn/2329643)及放大器(B&K 2669, sn/2370165) 3. 頻道 3 麥克風(B&K 4943, sn/2329644)及放大器(B&K 2669, sn/2370166) 4. 頻道 4 麥克風(B&K 4943, sn/2329645)及放大器(B&K 2669, sn/2370167) 5. 頻道 5 麥克風(B&K 4943, sn/2329646)及放大器(B&K 2669, sn/2370168) 3 2 6. 餘響室總容積為 350 m ,總面積為 278 m 7. 指向性音源系統(JBL, SR-X series, sn/SR-4735-04795) 8. 指向性音源功率放大器(Crown CTs-1200, sn/005814) 9. 音源產生器採用隨機訊號 10. 10 頻道分析儀(Pulse-3560E, sn/2411724) 11. 4 頻道分析儀(Pulse-3560C, sn/2406359) 12. 校正器(B&K 4231, sn/2402631) 13. 聲強探棒量測系統(B&K 3599, sn/2401605) 14. 聲強校正系統(B&K3541, sn/2295776, B&K4228, sn/2311281) 15. 電腦系統(HP Compaq d330uT, sn/SGH-41002CY) 16. 中英文版之聲強法隔音量測試軟體及吸音係數測試軟體(B&K 7842-TW-002). 34.

(41) 佈置圖. R6. 1. 2. 吋隨機麥克風. 測試件尺寸 4mx3m. JBL全頻帶音源. 35.

(42) 三. 餘響時間資料 第 1 次餘響時間資料(無測試件) (單位:sec.) 頻率 (Hz) 麥克風 1 麥克風 2 麥克風 3 麥克風 4 麥克風 5. 100. 125. 160. 200. 250. 315. 400. 500. 630. 800. 1000 1250 1600 2000 2500 3150 4000 5000. 12.10 13.26 12.87 13.42 15.49. 15.98 16.37 18.19 18.93 15.60. 11.26 13.52 14.16 12.19 11.76. 12.64 15.45 13.31 11.19 11.72. 11.70 10.12 10.48 11.56 10.69. 14.47 11.27 12.42 11.45 10.80. 10.49 9.93 10.25 10.69 9.70. 9.12 10.27 8.90 9.61 9.24. 8.08 7.74 7.44 7.72 8.61. 7.78 8.11 8.30 9.10 8.87. 8.66 8.89 9.14 8.55 9.37. 7.94 8.83 8.59 8.12 8.40. 7.30 7.18 7.34 7.31 7.80. 6.90 6.65 6.83 7.35 6.89. 5.87 6.13 5.94 5.96 5.87. 5.07 5.02 5.18 5.42 5.13. 3.82 4.05 4.31 4.32 4.26. 3.19 3.00 3.26 3.35 3.16. 第 2 次餘響時間資料(無測試件) (單位:sec.) 頻率 (Hz) 麥克風 1 麥克風 2 麥克風 3 麥克風 4 麥克風 5. 100. 125. 160. 200. 250. 315. 400. 500. 630. 800. 1000 1250 1600 2000 2500 3150 4000 5000. 14.39 16.67 15.05 14.61 15.76. 15.15 16.67 15.98 16.96 13.75. 9.34 14.92 11.70 10.89 13.76. 14.28 12.24 13.52 12.68 14.99. 11.62 11.73 11.00 11.89 10.87. 12.40 12.45 11.64 11.67 11.72. 10.29 10.00 10.71 10.87 10.94. 9.13 8.96 9.00 9.65 10.61. 7.53 8.12 8.34 7.91 8.24. 8.73 8.86 8.25 8.95 8.36. 9.18 8.98 9.33 8.56 9.76. 8.15 9.14 8.25 8.49 8.89. 7.49 7.21 7.16 7.22 8.13. 6.57 6.82 6.80 7.01 7.08. 6.31 6.35 5.89 6.08 5.85. 5.27 5.13 5.13 4.98 5.18. 4.20 4.03 4.13 4.26 4.04. 3.26 3.32 3.28 3.27 3.22. 第 3 次餘響時間資料(無測試件) (單位:sec.) 頻率 (Hz) 麥克風 1 麥克風 2 麥克風 3 麥克風 4 麥克風 5. 100. 125. 160. 200. 250. 315. 400. 500. 630. 800. 1000 1250 1600 2000 2500 3150 4000 5000. 16.88 15.60 20.59 14.73 15.71. 15.27 16.06 15.17 15.42 15.73. 13.00 12.11 10.97 11.28 13.54. 14.52 14.41 13.01 12.72 14.13. 11.90 10.75 13.45 11.08 12.24. 12.00 12.03 12.52 11.09 11.03. 8.87 10.26 10.79 10.50 9.56. 9.25 9.98 8.91 9.13 9.58. 7.70 7.54 7.59 7.60 8.60. 8.66 8.81 9.29 8.66 8.10. 9.69 9.63 9.81 9.29 9.91. 500. 630. 800. 1000 1250 1600 2000 2500 3150 4000 5000. 15.14 16.08 12.29 13.39 11.41 11.93 10.26 9.42. 7.92. 8.59. 9.25. 8.21 8.48 7.84 8.49 8.54. 7.52 7.18 7.18 7.56 7.51. 6.89 6.89 7.06 7.06 6.67. 5.90 6.14 6.14 5.91 6.32. 5.50 5.52 5.12 5.65 5.44. 4.06 4.26 4.20 4.27 4.08. 3.15 3.18 3.33 3.29 3.17. 平均餘響時間(無測試件) (單位:sec.) 頻率 (Hz) 平均值. 100. 125. 160. 200. 250. 315. 400. 8.42. 7.41. 6.90. 6.04. 5.25. 4.15. 3.23. 第 1 次餘響時間資料(有測試件) (單位:sec.) 頻率 (Hz) 麥克風 1 麥克風 2 麥克風 3 麥克風 4 麥克風 5. 100. 125. 160. 200. 250. 315. 400. 500. 630. 800. 1000 1250 1600 2000 2500 3150 4000 5000. 5.10 5.54 6.41 7.84 5.44. 5.86 5.13 6.54 5.22 5.00. 5.37 4.03 4.73 4.99 5.70. 3.93 4.19 4.54 4.88 4.32. 3.18 3.15 3.46 3.98 4.09. 3.14 3.28 3.69 3.43 2.81. 2.74 2.81 3.20 3.36 2.78. 2.82 2.66 2.93 2.65 3.26. 2.34 2.89 3.16 2.88 3.11. 3.10 3.04 3.44 3.14 3.00. 3.27 3.27 3.38 3.35 2.85. 3.48 3.47 3.27 2.97 3.34. 3.18 3.11 3.09 2.87 3.12. 2.83 3.17 2.79 2.78 2.54. 2.96 2.59 2.79 2.60 2.81. 2.78 2.73 2.52 2.61 2.88. 2.11 2.20 2.26 2.34 2.31. 1.90 1.82 1.81 2.01 1.82. 第 2 次餘響時間資料(有測試件) (單位:sec.) 頻率 (Hz) 麥克風 1 麥克風 2 麥克風 3 麥克風 4 麥克風 5. 36. 100. 125. 160. 200. 250. 315. 400. 500. 630. 800. 1000 1250 1600 2000 2500 3150 4000 5000. 4.38 5.18 6.39 5.37 5.07. 7.92 5.98 8.29 5.45 5.83. 4.42 3.98 5.45 4.68 6.03. 4.33 4.01 4.06 4.84 4.79. 2.99 2.99 3.45 3.78 3.35. 2.86 3.30 2.90 3.26 3.60. 3.49 2.88 3.03 3.63 3.09. 3.10 2.74 2.90 2.78 3.13. 3.17 2.91 3.19 2.92 2.73. 3.07 2.96 3.13 2.99 2.95. 3.05 3.25 3.44 3.35 3.23. 3.21 3.14 3.06 2.94 3.24. 3.06 3.08 2.96 3.07 3.10. 2.76 3.07 3.21 3.09 2.96. 2.83 2.57 2.69 2.73 2.80. 2.56 2.59 2.53 2.49 2.39. 2.24 2.20 2.30 2.22 2.08. 1.78 1.86 1.86 1.88 1.89.

(43) 第 3 次餘響時間資料(有測試件) (單位:sec.) 頻率 (Hz) 麥克風 1 麥克風 2 麥克風 3 麥克風 4 麥克風 5. 100. 125. 160. 200. 250. 315. 400. 500. 630. 800. 1000 1250 1600 2000 2500 3150 4000 5000. 5.27 4.91 6.57 5.93 6.48. 7.39 6.02 8.32 6.58 6.08. 3.29 4.48 6.03 5.76 5.22. 4.01 3.89 3.79 4.60 4.89. 3.12 3.83 3.91 3.64 3.25. 3.06 3.55 3.29 3.33 3.60. 3.31 2.52 3.32 3.09 2.99. 2.98 2.91 3.07 3.05 2.84. 2.63 2.81 2.37 2.95 3.07. 3.09 3.44 3.09 3.35 3.51. 3.58 3.52 3.26 3.41 3.06. 3.16 2.96 3.15 2.97 3.27. 3.10 3.14 3.10 2.88 3.01. 2.70 3.20 2.80 3.05 2.94. 2.48 2.86 2.78 2.71 2.64. 2.64 2.65 2.66 2.63 2.36. 2.29 2.23 2.31 2.27 2.24. 1.78 2.00 1.93 1.84 2.01. 平均餘響時間(有測試件) (單位:sec.) 頻率 (Hz) 平均值. 100. 125. 160. 200. 250. 315. 400. 500. 630. 800. 1000 1250 1600 2000 2500 3150 4000 5000. 5.73. 6.37. 4.94. 4.34. 3.48. 3.27. 3.08. 2.92. 2.88. 3.15. 3.28. 3.18. 3.06. 2.93. 2.72. 2.60. 2.24. 1.88. 37.

(44) 四. 數據圖表 餘響時間曲線圖. 餘響時間曲線圖. 餘響時間(無測試件) 餘響時間(有測試件). 18 16. 餘 響 時 間 (秒 ). 14 12 10 8 6 4 2 0 80. 100 125 160 200 250 315 400 500 630 800 1000 1250 1600 2000 2500 3150 4000 5000 6250. 1/3 倍頻(Hz). 38.

(45) αs 曲線圖. αs 曲線圖. αs. 1.2. 吸音係數 αs. 1. 0.8. 0.6. 0.4. 0.2. 0 80. 125. 200. 315. 500. 800. 1250. 2000. 3150. 5000. 1/3 倍頻(Hz) 頻率 (Hz) αs. 100. 125. 160. 200. 250. 315. 400. 500. 630. 800. 1000 1250 1600 2000 2500 3150 4000 5000. 0.51 0.44 0.57 0.73 0.93 1.04 1.06 1.11 1.03 0.94 0.92 0.92 0.90 0.92 0.95 0.91 0.96 1.04. 39.

(46) αp 曲線圖. αp. αp 曲線圖. ISO 11654參考曲線. 1.20. 吸音係數(αp). 1.00 0.80 0.60 0.40 0.20 0.00 125. 250. 500. 1000. 2000. 1/1 倍頻(Hz). 依據 ISO 11654 宣告吸音係數及形狀指標. αw =0.95. 吸音係數等級. αw. Class A. 0.90; 0.95; 1.00. Class B. 0.80; 0.85. Class C. 0.60; 0.65; 0.70; 0.75. Class D. 0.30; 0.35; 0.40; 0.45; 0.50; 0.55. Class E 不分類. 0.15; 0.20; 0.25. 依據 ISO 11654 宣告吸音係數等級. 等級為 Class A. 報告簽署人: 40. 0.00; 0.05; 0.10. 實驗室主管:. 4000.

(47) 第四章 實驗室品質文件與認證 第一節 CNLA 實驗室申請文件 品質管理系統因 ISO 9001 之頒布,已成為國際間在品質管理系統上共通 要求之條款。實驗室品質系統實施品質管理所需之組織、程序、過程,實驗室 應將品質系統予以書面化,而品質系統書面化詳細之程度,以滿足測試結果的 品質要求,在 ISO 17025 中對書面化詳細之程度無法明確要求,因不同之組織、 不同之試驗、不同之人員…等因素會有不同之品質系統。 書面化的品質系統,即為實驗室運作之書面規定或稱為品質文件,一般分 成三階或四階隻文件來呈現,第一階為品質手冊,第二階為程序書,第三階為 標準書,第四階為工作指導書。 「建築音響實驗室」應依據 ISO 9001、ISO 17025 及性能實驗群組織性質,建立實驗室品質系統三階或四階之文件,以作為送審 CNLA 實驗室認證之依據。第一階至第四階文件撰寫之原則分別敘述如下: -品質手冊(第一階) 1. 確立實驗室之品質政策和能落實執行的品質目標。 2. 原則性之作法敘述,不提及詳細做法。 3. 以索引方式,將第二階文件聯貫,以顯示品質政策與技術支援系統之關 聯性。 4. 明定權責或執行人員。 5. 依據 ISO 17025 要求條款內容建立。 -程序書(第二階) 1. 非原則性之作法敘述,而是一實務上做法。 2. 說、寫、作一致。 3. 明確界定程序範圍,以銜接之方式予以串聯。 4. 可參考現有品質制度 ISO9001/2 之相對應品質文件。 5. 品質制度宜以”簡單、彈性”為原則。 6. 融入實驗室的管理風格及企業文化。. 41.

(48) -標準書、工作指導書(第三、四階) 1. 內容詳細程度應考慮工作之複雜性、人員等因素。 2. 試驗標準書依據之測試標準方法,如 ISO、CNS、JIS、ASTM…等。 3. 儀器操作標準書應以方便指引操作實務為原則。 6. 第三、四階文件應以實用為原則,減少人為操作之彈性差異。. 42.

(49) 第二節 實驗室品質手冊 本研究照依 ISO/IEC 17025 之規定及性能實驗群各實驗室 CNLA 認證文件 討論會議決議,制訂「建築音響實驗室」第一、二階文件,實驗室品質手冊可 分為下列章節: 表 4-2.1 實驗室品質手冊之架構 第0章. 前言. 第1章. 組織. 第2章. 品質系統. 第3章. 文件管制. 第4章. 委託服務案件審查. 第5章. 外包. 第6章. 服務與供應品之採購. 第7章. 客戶服務. 第8章. 抱怨. 第9章. 不符合測試工作之管制. 第 10 章. 矯正措施. 第 11 章. 預防措施. 第 12 章. 紀錄管制. 第 13 章. 內部稽核. 第 14 章. 管理審查. 第 15 章. 人員. 第 16 章. 設施和環境條件. 第 17 章. 方法確認. 第 18 章. 設備. 第 19 章. 量測追溯性. 第 20 章. 抽樣. 第 21 章. 測試處理. 第 22 章. 測試結果之品質保證. 第 23 章. 結果報告. 43.

(50) 「建築音響實驗室」品質手冊內容如下所述: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性能實驗群建築音響實驗室 品質手冊 主題:前言. 版本. 1.0. 發行日期. 94.08.01. 頁次. 1/34. 0.前言 0.1 目的 為本手冊係依據 ISO/IEC 17025 (1999) 編撰而成,本手冊經核定後頒布實 施。 0.2 適用範圍 本手冊適用於內政部建築研究所性能實驗群(建築音響、熱環境、建材逸 散)檢測分析實驗室提供之實驗室檢測服務。 0.3 參考資料 0.3.1 ISO/IEC 17025 校正及測試實驗室能力一般要求 0.3.2 文件及資料管制作業程序(QP0-02) 0.4 內容 0.4.1 作業手冊之定位 本品質手冊說明本實驗室之品質系統,適用於本實驗室提供顧客需求 之專業服務,使能提供品質一致的服務,為本實驗室品質系統之最 高原則。 0.4.2 作業手冊之修定 為維持實驗室品質系統的有效性與適合性,本手冊得視實際狀況檢 討修訂。主要修訂時機為品質系統發生變動時,如適切性不良、流 程改變等因素。 0.4.3 作業手冊之分發 本作業手冊經核定後,置於實驗室運作之重要場地,實驗室執行業 務人員可經由文件管理人員參考經核准之最新版本文件。. 44.

(51) 1. 組織 1.1 目的 說明實驗室之任務、組織及職責。 1.2 適用範圍 適用於建築音響實驗室及相關所有人員、事務。 1.3 參考資料 1.3.1 ISO/IEC 17025 (1999)4.1 1.3.2 客戶資訊保密作業程序(QP-01) 1.3.3 矯正措施處理作業程序(QP-08) 1.3.4 預防措施處理作業程序(QP-09) 1.3.5 報告審核發行管制作業程序(QP-24) 1.4 管理要求 1.4.1 實驗室之服務 本實驗室目前擁有針對目前各種建材產品之建築音響性能所必須進 行檢測之儀表設備,包括:R1、R2、R3、 R4、 R5、 R6 等 6 間 餘響室、A1 全無響室、A2 半無響室、A3 吸音室。未來可進行之檢 測分析項目,包括消音箱之動態插入損失、壓損及自身聲功率位準 測試、樓板(緩衝材)衝擊隔音測試、隔間隔音量測試(包括隔間、牆、 門及窗等) 、建材之吸音率、音壓及音功率之量測檢測。本實驗室預 定向「中華民國實驗室認證體(CNLA)」提出「樓板(緩衝材)衝擊隔 音量檢測」 、 「吸音材吸音係數量測」 、 「隔間隔音量測試」申請認證。 若順利獲得通過,本實驗室將以客觀超然之立場,接受各界委託執 行建材隔音性性能檢測服務。 1.4.2 組織系統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分成安全防災組、環境控制組、綜合規劃組及工 程技術組四組,建築音響實驗室屬於環境控制組建築性能實驗群之 下運作。 1.4.3 實驗室組織架構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性能實驗群建築音響實驗室之人員組織包括實驗 45.

(52) 室主管、品質主管、報告簽署人、技術主管為建築研究所編制人員, 執行檢測人員由編制人員、採用替代役人員或委外計畫執行。工作 職責由環境控制組性能實驗群實驗室主管核定並指派實驗室之工作 職掌。 附註: 1.. 實驗室由環境控制組性能實驗群負責人為實驗室主管。. 2.. 各實驗室報告簽署人由實驗室主管指派。. 3.. 各實驗室品質主管、技術主管由實驗室主管指派。. 4.. 各實驗室重要人員均應設定職務代理人。. 1.4.4 實驗室設管理與檢測人員具有權力與資源以執行其職務,鑑別偏離品 質系統或執行試驗程序,及採取行動預防或減少偏離。 1.4.5 實驗室管理階層及人員,免於不利其工作品質之內外部不法的商務、 財務及其他壓力影響。 1.4.6 實驗室依「客戶資訊保密作業程序」確保客戶機密資料與財產權。 1.4.7 實驗室依「矯正措施處理作業程序」及「預防措施處理作業程序」以 避免運作偏離品質系統或作業程序。 1.4.8 實驗室為避免外界的干擾,對試驗結果之整體性,公正性或其試驗之 能力產生疑慮,實驗室訂定「報告審核發行管制程序」。 2.品質系統 2.1 目的 說明本實驗室之品質系統。 2.2 適用範圍 適用於內政部建築研究所性能實驗群建築音響實驗室及相關所有人員。 2.3 參考資料 ISO/IEC 17025 (1999)4.2 2.4 管理要求 2.4.1 品質政策及聲明 1.品質政策:以創新、公正的服務,滿足客戶的要求。 2.品質政策聲明:品質政策為本實驗室經營之精神,以創新為動力,滿 46.

(53) 足客戶需求;以公正的服務展現專業,落實品質政策。 2.4.2 本實驗室之品質目標 以公正高品質的服務,客戶訴怨每年不超過五件。 2.4.3 品質文件架構 本實驗室品質相關文件共分為三階段,第一階段為品質手冊,敘述本實驗 室品質整體概況及規範等。第二階為品質作業程序,為有效執行品質系統 各要項之作業依據。第三階為標準書,為衍生自作業程序之作業文件.對 相關作業做更具體之說明,以有效執行相關作業。本實驗室品質文件以書 面版發行為正式版本。 3.文件管制 3.1 目的 說明本實驗室之文件管制,建立與維持各種程序,以管制構成其品質系統 之所有文件。 3.2 適用範圍 適用於內政部建築研究所性能實驗群建築音響實驗室及相關所有人員。 3.3 參考資料 3.3.1 ISO/IEC 17025 (1999)4.3 3.3.2 文件及資料管制作業程序(QP-02) 3.4 管理要求 3.4.1 凡作為品質系統的一部分,而發行至實驗室內人員之所有文 件,在發行 前應由被授權人員審查與核准使用。用以鑑別品質系統中之文件最新修正 狀況之文件總覽表或相當的文件管制程序,予以建立且易供人查閱,以防 止誤用無效與(或)過時之文件。 3.4.2 對實驗室有效運作非常重要之所有場所,均備有經核准版本之適當文件。 3.4.3 文件經定期審查,並視需要加以修訂,以確保持續地適用且符合實際要求。 3.4.4 失效或過時文件應迅速自發行單位或使用場所移走,否則就應設法保證不 致被誤用。 3.4.5 為法律或知識保存目的而保留之過時文件,應予以適當標明。 3.4.6 實驗室產生之品質系統文件應有唯一地識別。 47.

(54) 3.4.7 實驗室依據「文件管制與維持作業程序」,用以敘述文件變更及執行與管 制。 4.委託服務案件審查 4.1 目的 在建立與維持程序下,鑑定客戶要求與合約審查,進一步滿足與符合客戶 需求。 4.2 適用範圍 包括客戶要求之鑑定及合約審查。 4.3 參考資料 4.3.1 ISO/IEC 17025 (1999)4.4 4.3.2 委託服務案件作業程序(QP-03) 4.4 管理要求 4.4.1 鑑定客戶要求: 在允許提供服務予客戶之前(如提出標單、接受合約及其變更時),該 鑑定應被實施以確保: 1.客戶要求已被定義(如試驗方法、設施、環境條件等)。 2.當客戶要求沒書面陳述時,合約之要求在接受前須予以確認。 3.解決合約要求與標單或估價單所陳述之不同處。 4.實驗室有能力滿足所定義之各項要求。 4.4.2 合約審查: 實驗室依合約審查制定「委託服務案件作業程序」 ,供審查客戶委託 相關之要求。 1.各項要求,包含所使用之方法已被定義、書面化及了解。 2.客戶委託實驗室需填列委託工作申請書,經由客戶與實驗室雙方簽 章後,即視同委託契約並具效力。 4.4.3 審查結果及後續之跟催活動應予以記錄。 4.4.4 當客戶要求變更時,除實驗室會確保相關文件已被修正外,並要確保 讓相關人員了解變更之要求。 5.外包 48.

(55) 5.1 目的 說明本實驗室之試驗外包。 5.2 適用範圍 適用於內政部建築研究所性能實驗群建築音響實驗室及相關所有人員。 5.3 參考資料 ISO/IEC 17025 (1999)4.5 5.4 管理要求 5.4.1 本實驗室之檢測服務目前並無外包其他實驗室執行。 5.4.2 當本實驗室之能量不敷客戶要求時,實驗室人員可建議轉送至其他實 驗室,但此類服務不屬於外包範疇。 6.採購服務與供應 6.1 目的 使實驗室運作所需之物品能獲得適時、適質及適價之供應。 6.2 適用範圍 凡影響實驗室服務品質之供需品及採購服務時適用之。 6.3 參考資料 6.3.1 ISO/IEC 17025 (1999)4.6 6.3.2 採購管理作業程序(QP-04) 6.4 管理要求 6.4.1 採購管制: 為確保所採購產品符合需求,有關實驗室相關採購均依「採購管制 作業程序」規定辦理,以管制: 1.符合相關政府採購法令規定。 2.採購相關規範之有效性。 3.採購流程所採購之產品符合實驗服務需求。 4.供應商評估與選擇之標準已適當規劃並被建立,而評估之的結果 及後續之跟催行動亦被記錄。 6.4.2 採購資訊: 採購文件應明確描述採購產品之資訊,包括型式、類別、準確度要求、. 49.

(56) 規格、驗收標準、功能要求等並確認採購資訊之適切性。 6.4.3 採購驗證: 必要時,建立與實施必要之檢驗或其它活動,以確保所採購產品符合 特定的採購需求。 7.客戶服務 7.1 目的 滿足客戶需求,建立與客戶維繫良好關係之管道,達永續經營之目的。 7.2 適用範圍 提供服務之客戶。 7.3 參考資料 7.3.1 ISO/IEC 17025 (1999)4.7 7.3.2 客戶服務作業程序(QP-05) 7.3.3 人員出入管制作業程序(QP-16) 7.4 管理要求 7.4.1 為滿足客戶需求,建立與客戶維繫良好關係之管道,有關客戶服務相 關作業均須依實驗室「客戶服務作業程序」執行,經由客戶溝通管 道,以了解客戶需求及期望.進一步檢視實驗室之服務執行品質。 7.4.2 在重視保密並維持與客戶良好的溝通,本實驗室於不違反實驗室「人 員出入管制作業程序」下,可合理允許客戶或其代表進入實驗室,並 洽請相關人員討論進行之試驗作業事宜。 8.抱怨處理 8.1 目的 說明本實驗室之抱怨處理政策與程序,以解決客戶或其他團體提出的抱怨。 8.2 適用範圍 適用於內政部建築研究所性能實驗群(建築音響、熱環境、建材逸散)實 驗室及相關所有人員。 8.3 參考資料 8.3.1 ISO/IEC 17025 (1999)4.8 8.3.2 客戶抱怨處理作業程序(QP-06). 50.

(57) 8.3.3 文件及資料管制作業程序(QP-02) 8.3.4 預防措施管制作業程序(QP-09) 8.3.5 內部品質稽核作業程序(QP-11) 8.4 管理要求 8.4.1 通知與管制 1.凡實驗室人員如接獲客戶抱怨、申訴或要求服務的反應意見,立即 回報實驗室管理階層。 2.實驗室管理階層了解狀況後,視需要指派員負責處理。 8.4.2 原因分析/矯正措施 1.實驗室管理階層填具「客戶抱怨處理單」 ,並召集相關人員探討發生 原因,共謀改善對策。 2.矯正措施若涉及文件制度修訂.則依據「文件及資料管制作業程序」 辦理之。 3.矯正措施若涉及管理面之要求,則由實驗室管理階層確實督導。 4.實驗室管理階層對矯正措施予以複查確認.並主動通知客戶作後續 處理。 5.實驗室管理階層依該客訴事件對試驗室品質系統運作成效之衝擊, 決定是否執行預防措施,以避免相同或類似之缺失重複發生。詳見 「預防措施管制作業程序」。 8.4.3 稽核及審查 1.客訴處理與矯正措施等記錄,實驗室管理階層於管理審查會議中提 報檢討。 2.當客訴事件導致試驗室品質制度運作有失效之虞,或引發對其政 策、程序、標準書之執行有所疑慮時,實驗室管理階層得視需要規 畫內部稽核,以發掘潛在問題並解決之,詳見「內部品質稽核作業 程序」。 9.不符合測試工作之管制 9.1 目的 說明本實驗室之任何結果不符合其程序或客戶同意的要求時,實驗室應據 51.

(58) 以實施之依據。 9.2 適用範圍 適用於內政部建築研究所性能實驗群(建築音響、熱環境、建材逸散)實 驗室及相關所有人員。 9.3 參考資料 9.3.1 ISO/IEC 17025 (1999)4.9 9.3.2 不符合測試工作之管制作業程序(QP-07) 9.4 管理要求 9.4.1 政策與程序 1.當不符合工作被鑑別時,不符合工作的管理責任與權力已被指定, 並界定與採取措施(必要時,包括工作暫停、試驗報告與校正證書之 留量)。 2.對不符合工作之嚴重性已進行評估; 3.立即採取矯正措施,連同對不符合工作可接受性之任何決定。 4.必要時,通知客戶並召回(recall)工作。 5.界定授權再開始(resumption)之責任。 9.4.2 實驗室建立之管制作業程序其內涵要項 1.將不符合性先加以定義:凡不符合品質與技術系統訂定之作業程序、 工作指導書、標準規範及客戶要求均屬之。 2.於人員職掌中規定不符合事項負責之人員(技術主管、技術工程師或 品質主管)。 3.不符合事項發現時,記錄之方式(設計表單)。 4.不符合事項呈報與處理之流程。 10.矯正措施 10.1 目的 說明本實驗室運作時,如遇不符合事項之處理程序,並對於不符合事項或 實驗室之運作予以界定。 10.2 適用範圍 適用於內政部建築研究所性能實驗群建築音響實驗室及相關所有人員。 52.

(59) 10.3 參考資料 10.3.1 ISO/IEC 17025 (1999)4.10 10.3.2 矯正措施作業程序(QP-08) 10.3.3 文件及資料管制作業程序(QP-02) 10.4 管理要求 10.4.1 通知與管制 1.凡試驗室人員如發現試驗室之運作偏離政策、程序、標準書或任何 異常者,立即回報實驗室管理階層。 2.實驗室管理階層了解狀況後,視需要指派承辦人。 10.4.2 矯正措施 1.實驗室管理階層召集相關探討發生原因,共謀改善對策。 2.矯正措施若涉及文件制度修訂,則依據 ISO/IEC l7025「文件及資料 管制作業程序」之要求辦理。 3.矯正措施涉及管理面之要求,則由實驗室管理階層確實督導。 4.實驗室管理階層對矯正措施予以複查確認。 5.實驗室管理階層依該異常事件對實驗室品質系統運作成效之衝擊, 決定是否執行預防措施,以避免相同或類似之缺失重複發生。 10.4.3 稽核及審查 1.異常處理與矯正措施等記錄,於管理審查會議中由實驗室管理階層 提報檢討。 2.當異常事件導致試驗品質制度運作失效,或引發對其政策、程序、 標準書之執行有所疑慮時,實驗室管理階層得視需要規畫內部稽 核,以發掘潛在問題並解決。 3.矯正措施涉及管理面之要求,則由實驗室管理階層確實督導。 4.實驗室應將矯正措施處理之情形,於管理審查會議中,彙整後提報 檢討。 11.預防措施 11.1 目的 說明本實驗室運作時如何預防技術方面及品質系統相關不符合狀況的發 53.

(60) 生。 11.2 適用範圍 適用於內政部建築研究所性能實驗群建築音響實驗室及相關所有人員、事 務。 11.3 參考資料 11.3.1 ISO/IEC 17025 (1999)4.11 11.3.2 矯正措施處理作業程序(QP-08) 11.3.3 客戶抱怨處理作業程序(QP-06) 11.3.4 預防措施處理作業程序(QP-09) 11.3.5 內部品質稽核作業程序(QP-11) 11.3.6 不符合測試工作管制作業程序(QP-07) 11.4 管理要求 11.4.1 為避免技術方面及品質系統相關的不符合客戶要求,實驗室主管應 於必要時機進行預防措施處理程序,正確執行時機由實驗室主管決 定。 11.4.2 內部稽核、外部稽核、不符合管制、客戶訴怨等資料提供管理審查, 管理審查決議之相關矯正及預防措施,由實驗室品質主管改善並確 認之。 11.4.3 為防範不符合或客戶抱怨活動發生必須執行預防措施,預防措施可 採教育訓練,文件修訂或能力測試後續檢討等工作。 11.4.4 預防措施通常配合矯正措施執行,並將 PDCA 品管迴路予以運作, 以求降低不符合、客訴等事件發生。 12.紀錄管制 12.1 目的 說明實驗室之表格紀錄管制保存方式,以便查閱及評估。 12.2 適用範圍 適用於內政部建築研究所性能實驗群建築音響實驗室及相關所有表單記 錄。 12.3 參考資料 54.

(61) 12.3.1 ISO/IEC 17025 (1999)4.12 12.3.2 紀錄管制作業程序(QP-10) 12.3.3 文件及資料管制作業程序(QP-03) 12.3.4 客戶資訊保密作業程序(QP-02) 12.3.5 測試結果品保作業程序(QP-23) 12.4 管理要求 12.4.1 實驗室相關品質及技術之表單紀錄,其修訂依「文件及資料管制作 業程序」辦理。 12.4.2 實驗室所有紀錄均須由特定人員進行管理並予保護與保密。 12.4.3 實驗室訂定品質記錄之保存期限,保存期限滿後由保管人員依規定 辦理。 12.4.4 實驗室對表單記錄之使用應規定於相關之程序內。其修訂亦依據 「文件及資料管制作業程序」規定辦理。 12.4.5 實驗室應界定技術紀錄,當技術紀錄之觀察或計算數據錯誤時,應 以畫橫線而非擦掉的方式更正,並將更正數據記錄於旁,更正者並 簽章。 12.4.6 實驗室之相關記錄,如客戶之測試結果應列為機密,並依「客戶資 訊保密作業程序」辦理之。 12.4.7 實驗室品質記錄之鑑定、索引、建檔、保存、取閱、維護、處理 依「測試結果品保作業程序」處理。 13.內部稽核 13.1 目的 為查證實驗室各項品質系統運作是否符合 ISO/IEC 17025 與品質政策、 目標之規定,並查驗其執行之有效性,特定期執行內部稽核。 13.2 適用範圍 適用於內政部建築研究所性能實驗群(建築音響、熱環境、建材逸散)實 驗室室及相關所有人員、事務。 13.3 參考資料 13.3.1 ISO/IEC 17025 (1999)4.13 55.

(62) 13.3.2 內部品質稽核作業程序(QP-11) 13.3.3 矯正措施處理作業程序(QP-08) 13.3.4 預防措施處理作業程序(QP-09) 13.3.5 不符合測試工作管制作業程序(QP-07) 13.3.6 客戶抱怨處理作業程序(QP-06) 13.4 管理要求 13.4.1 實驗室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內部品質稽核,由品質主管擬定內部品質 稽核計劃,經實驗室主管核定後實施。 13.4.2 當管理組織政策或品質系統有重大變更時,應於變更後 3 個月內執 行內部稽核。 13.4.3 內部品質稽核應由受過相關訓練且資格符合之人員組成稽核員,在 資源允許下稽核員應獨立於稽核活動。 13.4.4 當品質有重大異常或客戶嚴重抱怨事件發生時,得執行內部稽核, 以了解問題點之所在。 13.4.5 內部品質稽核的方式依「內部品質稽核作業程序」辦理。 13.4.6 如內部品質稽核所發現缺點由該項業務負責人擬定改善措施,並由 主稽核員負責確認是否於適當之時程內改善完畢。 13.4.7 如將採取矯正措施,依矯正措施處理程序辦理,改善期滿稽核員必 須進行複查確認改善成效並作成紀錄。 13.4.8 內部品質稽核結果,應於管理審查會議報告,以作為品質系統之檢 討依據。 13.4.9 當內部品質稽核發現對測試結果產生影響時,實驗室應即刻評估其 影響程度,於範圍內採取矯正措施,並以書面方式告知可能受影響 之客戶。詳見「矯正措施處理作業程序」。 13.4.10 詳見「內部品質稽核作業程序」。 14.管理審查 14.1 目的 為查證實驗室品質系統是否適合,利用定期管理審查來導入必要的改善行 動。 56.

(63) 14.2 適用範圍 適用於內政部建築研究所性能實驗群建築音響實驗室室及相關所有人 員、事務。 14.3 參考資料 14.3.1 ISO/IEC 17025 (1999)4.14 14.3.2 管理審查作業程序(QP-12) 14.4 管理要求 14.4.1 實驗室每年至少規劃一次針對實驗室的品質系統及測試業務進行 管理審查,以確保其持續的適合性與有效性,如有必要實驗室主管 可要求召開臨時管理審查會議。 14.4.2 實驗室執行管理審查,品質主管應彙整管理人員之報告、最近的內 部稽核與外部評鑑結果、客戶抱怨或回饋、實驗室之異常之矯正及 預防措施或實驗室能量及形式變更、實驗室間比對或能力測試結果 等相關品質資料以提供審查。 14.4.3 管理審查會議決議事項必須詳實紀錄,並在規定期限內執行,並由 品質主管負責跟催其執行成效。 14.4.4 詳見「管理審查作業程序」。 15.人員 15.1 目的 說明本實驗室管理階層維持所有技術(包括約聘人員)的相關資格及職責。 15.2 適用範圍 適用於內政部建築研究所性能實驗群建築音響實驗室及相關所有人員。 15.3 參考資料 15.3.1 ISO/IEC 17025 (1999)4.15 15.3.2 人員教育訓練管制作業程序(QP-13) 15.4 管理要求 15.4.1 本實驗室組成人員包括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及替代役人員,實驗室依 品質系統分工,實驗室主管、品質主管、技術主管、報告簽署人及 檢測工程師為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編制正式人員。. 57.

(64) 15.4.2 確保各項工作人員(含有特約、支援人員)能力。鑑定人員學經歷與 技能,監督人員依品質系統工作。 15.4.3 敘明教育、訓練及技能目標,有政策和程序鑑定員工訓練需求,並 提供相關訓練。詳如「人員教育訓練管制作業程序」。 15.4.4 維持工作職掌說明,工作應經授權,並維持授權(含授權日期)、能 力(含能力判定日期)、學經歷、專業資格與訓練等紀錄。 15.4.5 實驗室使用實驗室所聘用或有合約人員。當使用額外技術與主要支 援之合約人員時.實驗室應確保這些人員受到監督、具備能力,並 依品質系統工作。 15.4.6 實驗室工作職責及代理人說明如下: 1.實驗室主管:職務代理人為品質主管 (1)確保實驗室依據 lSO/IEC l7025 及本手冊持續的執行並監督 維持。 (2)品質手冊、程序書、標準書核准發行。 (3)負責實驗室品質系統之稽核與檢討。 (4)負責異常處理與客戶抱怨之處理。 2.報告簽署人:職務代理人為品質主管 (1)負責試驗技術諮詢,試驗標準之研討。 (2)負責實驗室所有測試報告之審核及簽署。 3.品質主管:職務代理人為報告簽署人 (1)負責試驗品質系統之執行。 (2)相關品質文件之制修訂審查。 (3)負責實驗室教育訓練計畫。 (4)品質文件、測試標準維持於新版狀態。 (5)其他交辦事項。 4.技術主管:職務代理人為品質主管 (1)負責實驗室相關測試工作之執行監督。 (2)標準書之制修訂審查。 (3)負責實驗室之量測儀器之管制及標準追溯。 58.

(65) (4)其他交辦事項。 5.行政人員: (1)一般行政文書處理工作。(2)負責採購、會計與出納。(3)協 助測試報告建檔、列印與發行。 16.設施與環境條件 16.1 目的 規劃提供適當之設施器材,以確保作業能符合特定之品質,並適當管制作 業環境、環保、勞工及衛生等,避免產生量測偏差與安全衛生等問題。 16.2 適用範圍 包含設施器材之管理及維護、實驗室之作業環境與安全衛生及進出管制 等。 16.3 參考資料 16.3.1 ISO/IEC 17025 (1999)5.3 16.3.2 作業環境管制作業程序(QP-14) 16.3.3 安全衛生管制作業程序(QP-15) 16.4 管理要求 16.4.1 設施維護與管理 為提供與維持達成符合客戶要求所需之基礎設施與作業環境,實驗 室所有設施依「作業環境管制作業程序」均有指派專人負責適當之 維護與管理,以符合持續提供服務所需。 16.4.2 作業環境管制 為確保量測標準之維持及量測結果之準確,對量測作業環境條件依 「作業環境管制作業程序」予以管制、監控並維持,超出管制條件 即停止作業並即刻處理。 16.4.3 安全衛生 依「安全衛生管制作業程序」指派專人負責安全衛生之規劃、檢查 及廣理,以確保安全衛生。另對實驗室人員進出予以管制,以維護 安全並避免因人員干擾造成量測結果偏差。 17.方法確認 59.

(66) 17.1 目的 確保實驗室依標準之規定執行測試作業,以保證測試及結果之正確。 17.2 適用範圍 適用於建築音響實驗室測試項目。 17.3 參考資料 17.3.1 ISO/IEC 17025 (1999)5.4 17.3.2 文件及資料管制作業程序(QP-02) 17.3.3 方法確認管制作業程序(QP-17) 17.3.4 特准案件處理作業程序(QP-18) 17.3.5 量測不確定度評估作業程序(QP-19) 17.3.6 測試標準書 17.3.7 儀器校正/查驗標準書 17.4 管理要求 17.4.1 實驗室對於所規定之測試項目,應依「文件及資料管制作業程序」 建立相關之試驗作業程序書。 17.4.2 試驗作業程序書應參照實驗室客戶經常指定之標準如 CNS、ISO、 ASTM 等制定之。實驗室引用之標準由品質主管確認其為最新之版 本。 17.4.3 實驗室執行測試,所引用之方法均為公認之標準,如:國際標準、國 家標準、協會標準,目前並無使用非標準方法或自行發展測試方法。 17.4.4 試驗作業程序書依下列格式,其內容可包括但不侷限如下: 1.目的:建立作業規範之目的。 2.範圍:適用之測試件及其量測範圍。 3.參考資料:依據或參考之文件、標準等。 4.名詞解釋:特定名詞之說明解釋。 5.內容: a.必備條件:所需之儀器設備、參考標準、參考物質環境條件、 人員資格及其他物品。 b.測試前準備:測試件之檢查、清潔、處理、標示、運搬、儲 60.

(67) 存。儀器設備之組裝、查驗、暖機、人員之準備等。 c.測試方法:測試的程序包括儀器設備的操作方法、測試步 驟、注意事項等。 d.測試完成:數據之記錄、標示、發還、判定及處理。 17.4.5 實驗室技術人員進行測試工作時,均應依「測試標準書」規定執行。 17.4.6 實驗室視需要參與能力測試或實驗室比對,以驗證測試方法與人員 技術能力,比對結果由實驗室負責人評估並作處理,其結果並應予 以記錄。 17.4.7 實驗室對處理不符合規範或標準之測試委託件不予以處理。 17.4.8 對每一個測試項目評估其量測不確定度,以了解實驗室最佳測試 能力,詳見「量測不確定度評估作業程序」 18.設備 18.1 目的 為確保實驗室設備管制功能正常,以確保量測結果正確性。 18.2 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實驗室之設備及人員 18.3 參考資料 18.3.1 ISO/IEC 17025 (1999)5.5 18.3.2 儀具設備管制作業程序(QP-20) 18.3.3 量測追溯性管制作業程序(QP-19) 18.3.4 矯正措施處理作業程序(QP-08) 18.4 管理要求 18.4.1 本實驗室之儀器設備依儀器設備管制程序備有履歷表紀錄該設備 之儀器名稱、廠牌、型號、序號及目前存放位置等相關資訊。 18.4.2 本實驗室應具備執行測試之適當設備,且符合所需之準確度與精確 度,並訂定儀器操作之書面規定.詳見各測試標準書。 18.4.3 校正/查驗 (1)所有量測設備、參考標準,於放行使用前,實驗室應查驗其性 能,確認符合需求,並定期再查驗。實驗室制定各儀器設備之 61.

(68) 允收公差,並對校正/查驗之結果予以判定,並採取必要之措 施。 (2)所有量測設備與參考標準,應以標籤、記號或記錄顯示查驗狀 況。 (3)校正查驗方式詳見「量測追溯性管制作業程序」。 18.4.4 維護管理 1.量測設備如有損壞、功能異常、經查驗顯示有缺點、超出查驗週 期者,應即停止使用,並以標籤標示。修理後亦需予以查驗確認 符合需求後始可使用。如量測設備發現上述之情況並對測試之結 果產生質疑時,則依「矯正措施處理作業程序」予以矯正及預防。 2.量測設備使用電腦軟體時,應將其併入量測設備一併查驗,以確 保功能正常。 3.量測設備之相關記錄,包含查驗之記錄簿,應予以保存。 4.量測設備於校正後,應於適當之位置予以封籤。 5.詳見「儀具設備管制作業程序」。 19.量測追溯性 19.1 目的 確保量測設備具追溯性,以保證量測標準的一致性。 19.2 適用範圍 適用於建築音響、熱環境、建材逸散實驗室及相關所有量測設備。 19.3 參考資料 19.3.1 ISO/IEC 17025 (1999)5.6 19.3.2 量測追溯性管制作業程序(OP-19) 19.3.3 校正/查驗標準書 19.4 管理要求 19.4.1 為確保本實驗室所作測試結果的準確性,本實驗室針對具量測功能 的量測和試驗設備,訂有校正方案定期委託 CNLA 認可之校正實驗 室進行校正,並明訂各設備的合格標準,依據測試服務的不確定度 需求,若超出此需求則儀器設備必須停用。 62.

(69) 19.4.2 實驗室之量測設備於放行使用之前應送至國內認可之實驗室校 正,且其校正報告應能顯示其追溯性及其量測不確定度。 19.4.3 當設備無法追溯至國家標準時,需以其他方式確認之,詳見「校正 /查驗標準書」。 19.4.4 實驗室對制定量測設備校正/查驗計劃,其內容包括量測設備名稱、 廠牌、保管人、查驗週期、查驗方法、允收公差等資訊。 19.4.5 實驗室所使用之參考標準、參考物質,僅用於量測設備校正/查驗 使用,不得移作他用。 19.4.6 量測設備除依週期定期校正/查驗外,並視需要予以週期內中期查 核其校正狀況,以確保其正確性。詳見各項查驗標準書「校正/查 驗標準書」。 19.4.7 實驗室如使用參考物質,當可行時追溯至國際單位制或公認參考物 質,且內部使用之參考物質亦應予以查核。 19.4.8 實驗室使用之參考標準或參考物質應妥善保存及維護。 19.4.9 詳見「量測追溯性管制作業程序」。 20.抽樣 20.1 目的 說明本實驗室之抽樣 20.2 適用範圍 適用於內政部建築研究所性能實驗群建築音響實驗室及相關所有人員。 20.3 參考資料 ISO/IEC 17025 (1999)5.7 20.4 管理要求 20.4.1 本實驗室之檢測服務目前並無執行抽樣。 20.4.2 當本實驗室不敷客戶抽樣要求時,實驗室人員可建議轉送至其他實 驗室抽樣,但此類服務不屬於抽樣範疇。 20.4.3 實驗室需符合試驗標準之要求。 21.測試件的處理 21.1 目的 63.

(70) 說明測試件的處理 21.2 適用範圍 適用於建築音響實驗室接受委託之測試件及人員。 21.3 參考資料 21.3.1 ISO/IEC 17025 (1999)5.8 21.3.2 委託服務案件作業程序(QP-03) 21.3.3 不符合測試工作管制作業程序(QP-07) 21.3.4 測試標準書 21.3.5 客戶抱怨處理作業程序(QP-06) 21.3.6 測試件接收及處理作業程序(QP-22) 21.4 管理要求 21.4.1 實驗室對於測試件的運輸,應先依「委託服務案件作業程序」規定 辦理收件審查。如不符合允收之條件.應依據「不符合測試工作管 制作業程序」辦理,並告知客戶作成紀錄。 21.4.2 實驗室於完成客戶送件審查程序後,實驗室相關人員應對客戶測試 建立標示系統,並適當的妥善保存,以維持測試件的完整性。 21.4.3 實驗室進行測試時.技術人員應依「測試標準書」執行測試。 21.4.4 如客戶對測試接收之服務有異議時可依循「客戶抱怨處理作業程 序」規定辨理。 21.4.5 測試件如需在一特定之環境條件處理,該環境條件需予以監控,記 錄並維持之。 21.4.6 詳見「測試件管制作業程序」。 22.測試結果的品質保證 22.1 目的 說明本實驗室試驗結果的品質保證方式,以確保量測結果之正確性。 22.2 適用範圍 適用於建築音響實驗室之測試件及報告。 22.3 參考資料 22.3.1 ISO/IEC 17025 (1999)5.9 64.

(71) 22.3.2 測試結果品保作業程序(QP-23) 22.4 管理要求 22.4.1 本實驗室訂有「測試結果品保作業程序」 ,以監控執行試驗的有效 性,確保本實驗室出具的試驗結果的品質。 22.4.2 監控的方式採用參加實驗室間比測,使用相同或不同方法重複試 驗,保留試件再試驗的方法達成。 22.4.3 為確保測試結果之有效性,實驗室除定期舉行內部稽核外,實驗室 負責人另應規劃選擇及審查相關之品質系統保證方式。 1.內部品質控制設計使用的統計技術。 2.參與實驗室相互比對或能力測試計劃。 3.定期使用公認參考物質或二級參考物質。 4.相同或不同方法的重複測試。 5.保留試件給予再測試。 6.對一試件不同特性測試的結果相關性。 22.4.4 實驗室對測試結果之品質保證除加強員工教育訓練,量測設備予以 中間查驗之外,實驗室將參加國內各機構主辨之能力測試。並視需 要與認可之實驗室相互比對。 22.4.5 測試結果之品質保證程序詳見「測試結果品保作業程序」。 23.結果報告 23.1 目的 說明實驗室報告結果及確保測試結果之正確性及完整性。 23.2 適用範圍 適用於建築音響實驗室之測試報告。 23.3 參考資料 23.3.1 ISO/IEC 17025 (1999)5.10 23.3.2 報告審核發行管制作業程序(QP-24) 23.3.3 客戶資訊保密作業程序(QP-01) 23.4 管理要求 23.4.1 本實驗室之檢測報告格式,報告審核與簽核方式都依照「報告審核 65.

(72) 發行管制作業程序」辦理。 23.4.2 當客戶的指示中有要求,或當不確定度影響到規格界線的符合性 時,試驗報告中要有量測不確定度的資訊。 23.4.3 對於已出具的試驗報告的修改,僅能以更進一步的文件或資料轉換 形式進行,此修改應符合國際標準的所有要求並具有唯一識別及於 參考資料指出所替代原始報告。 23.4.4 實驗室對外界客戶執行測試服務時,需依 ISO/IECl7025 5.10 之規 定出具正確及清楚不混淆之測試報告,如測試方法之標準對報告有 其內容上之要求,則依其規定增列之。 23.4.5 如出具之測試報告,其內容涉及外包事宜時,應於測試報告之備註 欄內予以明確註明。 23.4.6 實驗室訂定「客戶資訊保密作業程序」 ,以確保客戶資料之保密性。 23.4.7 對於已出具的試驗報告,如發現錯誤或需補充時,其更正或補充之 報告需註明原報告編號日期或其他說明,並經實驗室主管核准後發 出。. 66.

(73) 第三節 程序書內容規劃與訂定 第二階程序書將包括參考現有品質制度 ISO9001/2 之相對應品質文件,及 融入本所性能實驗群管理風格,訂定二階文件如表 4-3.1 所示。 表 4-3.1 實驗室程序書編訂內容 文件編號. 文件名稱. 版次. QP-01. 客戶資訊保密作業程序. 1.0. QP-02. 文件及資料管制作業程序. 1.0. QP-03. 委託服務案件作業程序. 1.0. QP-04. 採購管制作業程序. 1.0. QP-05. 客戶服務作業程序. 1.0. QP-06. 客戶抱怨處理作業程序. 1.0. QP-07. 不符合測試工作管制作業程序. 1.0. QP-08. 矯正措施處理作業程序. 1.0. QP-09. 預防措施處理作業程序. 1.0. QP-10. 紀錄管制作業程序. 1.0. QP-11. 內部品質稽核作業程序. 1.0. QP-12. 管理審查作業程序. 1.0. QP-13. 人員教育訓練管制作業程序. 1.0. QP-14. 作業環境管制作業程序. 1.0. QP-15. 安全衛生管制作業程序. 1.0. QP-16. 人員出入管制作業程序. 1.0. QP-17. 方法確認管制作業程序. 1.0. QP-18. 特准案件處理作業程序. 1.0. QP-19. 量測不確定度評估作業程序. 1.0. QP-20. 儀器設備管制作業程序. 1.0. QP-21. 量測追溯性管制作業程序. 1.0. QP-22. 測試件接收及處理作業程序. 1.0. QP-23. 測試結果品保作業程序. 1.0. QP-24. 報告審核發行管制作業程序. 1.0. 67.

數據

圖 1-3.1  研究流程與步驟 研究目標  相關文獻及測試標準之資料收集 建築吸音材料量測實驗儀器 安裝與設置標準測試程序之建立建築吸音材料吸音係數量測 品質文件及操作手冊之編寫 制訂標準測試方法及程序
圖 2-1.1  聲音遇到障礙物時的傳播行為
圖 3.2 自動測試架電源接頭  5.4.5  將自動測試架電源切換至開  圖 3.3 自動測試架電源開  5.4.6  確認自動測試架已到達定位,即壓按前進鈕(FWD)自動測試架不 再移動  圖 3.4 自動測試架推進控制
圖 3.8 氣密條充氣完成  5.6  A3 測試件開口處牆面移動  若 A3 牆面不在開口處,請遵循下述步驟移動牆面。         圖 3.9.1 牆面不在開口處           圖 3.9.2 牆面在開口處  將電源開關切換至開(ON),自動手動切換切至自動(AUTO) ,壓下進 (FWD)扭,牆面會自動移動到另一端,到達定點後會自動停止。牆面 行進間需注意清空移動範圍,不得有任何異物擋住牆面行徑。  圖 3.10 牆面移動控制面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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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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