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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讀近二十年來(1991-2011)明清時期婦女紡織研究札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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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研讀近二十年來

(1991-2011)明清時期

婦女紡織研究札記

薛名秀

∗ 本文乃筆者研讀近二十年來(1991-2011)歷史學界關於明 清婦女紡織研究之札記,並按照研究者關注的重心,分成經濟 及社會文化兩大層面予以評介。在經濟層面,研究者多半依循 傳統中國小農家庭「男耕女織」的基本分工模式,集中分析她 們在生產結構上所扮演的角色以及婦女參與紡織對勞動生產率 的影響。在社會文化層面,則開創了新的思考方向,不專注經 濟價值的表面,而是嘗試探討女性紡織的道德及文化意義,正 視婦女勞動的特殊性,以及其背後的社會文化脈絡。藉由本文 的初步梳理,可看出明清時期婦女紡織研究已逐漸轉向「性別」 的視角,開始強調「兩性」以至「性別」之間的互動;此外, 筆者以為地域差異、階級意識、技術品質、時代限制應可成為 日後學界在此一課題上值得深入探究的幾個重點。 關鍵詞:明清時期、婦女、紡織、男耕女織

∗∗ 國立臺灣大學歷史學系碩士生。

(2)

一、前言

婦女史可謂史學界近二十年來研究成果最為豐碩的領域之 一。透過性別的研究取徑,今人得以看見構成世界的另一半圖像, 1甚至不只是發揮了「補充」的作用,亦可能全盤「改寫」既有的 歷史。2然而,我們若是溯及中國婦女史研究的發軔,則必得提陳 東原在 1928 年所出版的《中國婦女生活史》一書不可。陳東原寫 作此書的背景正處於五四運動的浪潮,面對國家的危急存亡之 秋,中國知識分子力求救亡圖存之道,而「解放婦女」一途便被 塑造成救國的必備條件之一。儘管陳氏一書名為「生活史」,細究 其內容卻可發現,其多從政治及文學的角度出發,描述傳統中國 以儒家思想為基礎的家庭制度,以及貞節觀念如何壓迫婦女、殘 害婦女,進而得出「我們婦女生活的歷史,只是一部被摧殘的女 性底歷史」的結論,直到五四時期始獲得解脫。3這種五四婦女論 述的架構長期支配中國婦女史的研究範疇,使得關於明清時期婦 女史的議題主要環繞著婚姻與家庭、貞節觀念及節婦烈女上。4 不過,在 1990 年代以降,來自美國漢學界的質疑,導致所謂

1

David Cannadine ed.,

What is history now?

(New York: Palgrave Macmillan, 2002),

preface, pp. x.

中譯本為英.大衛.康納丁(

David Cannadine

)編,梁永安譯,

《今日,何謂歷史?》(臺北:立緒文化,

2008

),頁

16

。 2 游鑑明,〈是補充歷史抑或改寫歷史?近廿五年來台灣地區的近代中國與台灣 婦女史研究〉,《近代中國婦女史研究》,

13

(臺北,

2005

),頁

65-66

。 3 參見陳東原,《中國婦女生活史》(臺北:商務印書館,

1937

),頁

18-20

4 參見衣若蘭,〈近十年兩岸明代史婦女史研究評述(

1986-1996

)〉,《國立臺 灣師範大學歷史學報》,

25

(臺北,

1997

),頁

345-362

;衣若蘭,〈最近台 灣地區明清婦女史研究學位論文評介〉,《近代中國婦女史研究》,

6

(臺北,

1998

),頁

175-187

;林麗月,〈從性別發現傳統:明代婦女史研究的反思〉, 《近代中國婦女史研究》,

13

(臺北,

2005

),頁

1-26

(3)

的「五四傳統」在中國婦女史的典範地位開始動搖,終至瓦解。 高彥頤(Dorothy Ko)在氏著《閨塾師:明末清初江南的才女文化》 (

Teachers of the Inner Chamber: Women and Culture in

Seventeenth-Century China

)的緒論中便點出她欲建構一種新的詮

釋典範,推翻過去「五四傳統」之下單一且刻板的婦女論述,首 開明清時期「婦女文化」(

women’s culture

)研究的先河。5曼素恩

(Susan Mann)的《蘭閨寶錄:晚明至盛清時的中國婦女》(

Precious

Records: Women in China’s Long Eighteenth Century

)一書接續前者 的努力,藉由大量的女性文學作品及其他關於女性的記錄,讓她 們的自我「發聲」,以呈現明清時期中國婦女多元的生活面相。6 著近代中國婦女史在美國漢學界漸成顯學的趨勢,臺灣地區的明 清婦女史研究者亦深受啟發,女性文學及才女閨秀遂成為新的研 究焦點。雖然曼素恩已更進一步討論除了才女群體以外的中國女 性,如青樓女子、普通婦女等等,但其研究限於史料,江南以外 的地區及中下階層的婦女所佔據的篇幅,仍遠遠不比江南地方的 閨秀。 欠缺書寫能力與權力的中下階層婦女,其所能流傳後世的具 體記錄自然稀少,相關材料的不易取得,以及得以作為史料的證 據力,皆築起史家難以攀越的高牆。可喜的是,有些學者仍不放 棄重現全體婦女生活的學術理念,儘可能地擴充史料的範圍─ 從史籍、政書、方志、文集到筆記、小說、類書、家訓、墓誌銘 等等─透過交互參照,多少能捕捉到這群下層婦女活動的痕

5 林麗月,〈從性別發現傳統:明代婦女史研究的反思〉,頁10。 6 胡曉真,〈《蘭閨寶錄:晚明至盛清時的中國婦女》導論〉,收入美.曼素恩 (Susan Mann)著,楊雅婷譯,《蘭閨寶錄:晚明至盛清時的中國婦女》(臺 北:左岸文化,2005),頁5-21。

(4)

跡。7誠如前人的成果所示,明清時期的中國婦女擁有多重的面相, 不同的身分階級及區域均孕育出各自獨特的女性群體。但為了達 到更為宏觀的討論,研究者便不得不從明清婦女共通的生活經驗 著手。相較於婦女史學者熱衷激辯的家庭與婚姻關係,同屬她們 生活一部分的勞動工作卻備受冷落,因此筆者選擇大多數婦女共 同經歷過的「紡織」工作來切入,以彌補前人的不足。不似書畫 創作或是其他婦女可能從事的勞動,像是經商、優伎、奴婢等, 難免會侷限於特定的階層或團體當中,紡織反而是被廣泛視作全 體婦女應盡的工作義務。東漢班昭(45-116)所寫的《女誡》即明 確規範對婦女勞動的要求:「女有四行,一曰婦德,二曰婦言,三 曰婦容,四曰婦功……。婦功,不必技巧過人……。專心紡織, 不好戲笑,整齊酒食,以供賓客,是為婦功。」8而日後的女教書 承襲了班昭的說法,9紡織不僅是源自日常生活的需求,更變成評 量婦女行為的一套準則。再者,當作為手工業的紡織生產開始融 入婦女史的性別視野,也有助於重新審視明清社會經濟史的研究 成果,甚至開拓新的研究議題及對話空間;類似的訴求已有研究

7 關於明清時期的中下階層婦女及職業婦女之研究可參見林麗月,〈從《杜騙新 書》看晚明婦女生活的側面〉,《近代中國婦女史研究》,3(臺北,1995), 頁3-20;林麗月,〈明代的女性職業與職業婦女〉,收入《第一屆兩岸明史學 術研討會論文集》抽印本(臺北:政治大學,1996);陳瑛珣,《明清契約文 書中的婦女社會經濟活動》(臺北:台明文化,2001);衣若蘭,《三姑六婆 ─明代婦女與社會的探索》(臺北:稻鄉出版社,2002);蔡浣泠,〈明清 之際華北商家婦女形象探析〉(臺南:國立成功大學歷史研究所碩士論文, 2008)等。 8 漢.班昭,《女誡》婦行第四,收入明.黃尚文,《閨範》(臺北:中央研究 院傅斯年圖書館藏微卷),卷 6,頁38。 9 如唐代宋若昭《女論語》、明代仁孝文皇后《內訓》,清代藍鼎元《女學》等。 參見張育甄,〈閨中翰墨:明清江南才女的刺繡文化〉(臺北:國立臺灣師範 大學歷史學系碩士論文,2011),頁29-33。

(5)

者撰文疾呼,10然而學界在此一方向的實際進展及努力卻仍未獲得 較全面的梳理,故本文嘗試彙整筆者研讀近二十年來關於明清婦 女紡織研究之愚見,冀期此一札記,可起拋磚引玉之效。 至於本文題旨的「婦女紡織」,則取前引班昭所言的「婦功」 之範疇,在史籍中亦寫作「女功」、「女工」或「女紅」,其所指稱 的意涵有紡紗、織布、縫紉、刺繡等,11較能涵蓋相關研究涉及的 各種婦女紡織工作。但囿於筆者學力未逮,本文僅針對中文文獻 及已有中譯版本的英文文獻;又因關心明清婦女紡織課題的學者 多為經濟史家及婦女史家,後者更重視婦女從事紡織工作背後的 社會及文化意義,反映了 1980 年代以降「新文化史」興起的研究 趨勢,因此本文將按照研究者關注的重心與學術脈絡,分別從經 濟及社會文化兩大層面予以評介。

二、經濟層面

談及明清時期,人們腦中浮現的第一印象往往是蓬勃的經濟 活力,無論是延續宋元以來在商業活動、貨幣經濟及城市化的發 展,抑或是十六世紀以降世界經濟交流體系的日益活絡,明清時 期的經濟活動於質於量均大幅度地增長,也引發日後歷史學界在 「資本主義萌芽」問題上的熱烈爭論。儘管這套效法西方資本主 義發展史的研究路徑已成明日黃花,但確實促使過去的明清經濟 史家著手對照帝制晚期的中國及近代歐洲的經濟發展,試圖找尋 近代中國之所以落後西方國家的原因。12而用以評比兩者的標準之

10 鄭愛敏,〈性別視野中明清社會經濟史內容的增補:以農業史、紡織業史、商 業史、消費史為例〉,《中國文化研究所學報》,

52

(香港,

2011

),頁

95-127

。 11 梁淑萍,〈明代女紅─以北方婦女為中心之探討〉(桃園:國立中央大學歷 史研究所碩士論文,

2001

),頁

10-12

(6)

一即是傳統農村經濟的勞動力投入的狀況及生產效益的多寡。在 此一問題意識的脈絡之下,關於明清婦女的討論多半依循傳統中 國小農家庭「男耕女織」的基本分工模式,集中於她們在生產結 構上所扮演的角色以及婦女參與紡織對勞動生產率的影響。只 是,這些研究縱然專談紡織史,卻依舊偏重技術層面的演進,鮮 少社會或性別層面的論述。13不過,吳承明在1981 年發表的〈論男 耕女織〉14一文已表明國家賦稅的加重剝削絕非「男耕女織」在明 清時期逐漸強化的單一因素,僅在符合特定條件的地區,「男耕女 織」的分工模式才獲得加強。針對明清時期的「男耕女織」進行 更為深入的討論則有待李伯重的發揮。李伯重站在前人對棉紡織 業與絲織業的研究基礎上,15寫成〈從「夫妻並作」到「男耕女織」

divergence: China, Europe, and the making of the modern world economy

(Princeton, N. J.: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2000).

中譯本為美.彭慕蘭(

Kenneth

Pomeranz

)著,邱澎生、呂紹理、巫仁恕、林美莉、張寧、連玲玲、陳巨擘、 楊淑嬌、劉士永譯,《大分流:中國、歐洲與現代世界經濟的形成》(臺北: 巨流圖書,

2004

);

Philip C. Huang,

The peasant family and rural development in the Yangzi Delta, 1350-1988

(Stanford, Calif.: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0).

中譯本為[美]黃宗智(

Philip C. Huang

),《長江三角洲小農經濟與鄉村發

展》(北京:中華書局,

2000

);李伯重,《發展與制約:明清江南生產力研

究》(臺北:聯經出版,

2002

)等。而

Kenneth Pomeranz

提出的「大分流」

The Great Divergence

)概念在學界引起的激烈辯論則可參見張家炎,〈如何

理解

18

世紀江南農村:理論與實踐─黃宗智內卷論與彭慕蘭分岔論之爭述 評〉,《中國經濟史研究》,

2

(北京,

2003

),頁

104-112

。 13 根據鄭愛敏的觀察,中國紡織通史及通論的性別論述偏重肯定婦女的紡織勞 動,或是強調特定女性如嫘祖、黃道婆對紡織技術的貢獻,卻忽視紡織作為女 性勞動經驗的面向,參見鄭愛敏,〈性別視野中明清社會經濟史內容的增補: 以農業史、紡織業史、商業史、消費史為例〉,頁

111-113

。 14 吳承明,〈論男耕女織〉,收入氏著,《中國資本主義與國內市場》(臺北: 谷風出版社,

1987

),頁

242-257

。 15 如前述的吳承明;日.西嶋定生著,《中國經濟史研究》(東京:東京大學出 版會,

1966

);趙岡、陳鍾毅著,《中國棉業史》(臺北:聯經出版社,

(7)

─明清江南農家婦女勞動問題探討之一〉16及〈「男耕女織」與 「半邊天」角色的形成:明清江南農家婦女勞動問題探討之二〉17 兩篇文章,而李伯重後來出版的《江南農業的發展(1620-1850)》 18及《江南的早期工業化(1550-1850)》19也應用了這兩篇的分析 成果,構成他理解明清江南經濟史不可或缺的一環。 李伯重質疑過去多數學者認為明清時期江南農家婦女從事家 庭紡織業的主因,乃是人口與土地比例的失調,過剩的勞動力只 好尋求農耕以外的出路之想法,亦不認同明清時期江南農村紡織 業的勞動生產率及勞動收益非常低下。20反之,訴諸史籍的記載, 列舉江南農家實際安排男女勞動形式的多樣性,指出「男耕女織」 並不是理所當然的「天然分工」之結果,更非萬古不變的現象, 反而是到清代中期才成為江南農家勞動安排上的普遍模式;即使 同屬江南,在蠶桑區、稻作區、棉花區的「男耕女織」之程度亦 有差別。接著,李伯重更進一步分析「男耕」與「女織」專業化 的原因:在清代中期,絕大部分的江南地區均採水稻與春花(麥、

1977);徐新吾主編,《近代江南絲織工業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1991);徐新吾主編,《江南土布史》(上海: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1992); 范金民、金文合著,《江南絲綢史研究》(北京:農業出版社,1993)等。 16 李伯重,〈從「夫妻並作」到「男耕女織」─明清江南農家婦女勞動問題探 討之一〉,收入氏著,《多視角看江南經濟史(1250-1850)》(北京:三聯書 店,2003),頁269-288。 17 李伯重,〈「男耕女織」與「半邊天」角色的形成─明清江南農家婦女勞動 問題探討之二〉,收入氏著,《多視角看江南經濟史(1250-1850)》,頁 289- 314。 18 李伯重著,王湘云譯,《江南農業的發展(1620-1850)》(上海:上海古籍出 版社,2007)。 19 李伯重,《江南的早期工業化(1550-1850)(修訂版)》(北京:中國人民大 學出版社,2010)。 20 如王廷元,〈論明清時期江南棉織業的勞動收益及其經營型態〉,《中國經濟 史研究》,2(北京,1993),頁91-98。

(8)

豆、油菜等,以麥為主)的一年二作制,農民必須投入耕作的時 間更多,也使耕田面積明顯減少,確立「人耕十畝」的最高限度, 因而達成「男耕」的專業化。21另一方面,為了因應棉布的需求越 加擴大,市場競爭更為激烈的趨勢,江南農家的棉紡織業必得投 入更多的專業人力來提高產量,原本參與其中的男性因農耕的專 業化而遠離織布工作,婦女則逐漸一肩扛起紡織生產的重責大 任。最後,比較男性與女性均從事紡織或農作的勞動生產率,以 及女性從事紡織或農作的勞動生產率,再考量到提高紡織產量的 主因乃仰賴於技巧純熟,並非體力的優勢,發現農家婦女在紡織 業的勞動生產率相當高,其勞動報酬足以養活其他家人,撐起「半 邊天」。李伯重相信「男耕女織」正是近代以前江南農家最佳的分 工模式,亦意謂農業與手工業的分離。當然,李伯重的論點亦有 值得商榷的空間,例如:「分工」與「專業化」的概念含混不清; 「男耕女織」不屬於社會分工,而是個體家庭內部的簡單分工; 如果紡織工作需要長期性的專業培訓,普通農家不一定全能上 手;22僅用清代史料來推估明代婦女勞動的實際效益,可能以偏概 全等等。23但是,前述的批評仍然無法掩蓋李伯重對於明清時期「男 耕女織」現象的精闢見解,也形成相當全面且完整的論述。 而王加華則根據李伯重的研究,在〈分工與耦合─近代江 南農村男女勞動力的季節性分工與協作〉24一文中,細緻地考察及

21 關於「人耕十畝」的詳細論證可參見李伯重,〈「人耕十畝」與明清江南農民 的經營規模〉,收入氏著,《多視角看江南經濟史(1250-1850)》,頁241-268。 22 宋立中、范金民合著,〈理論與實證相結合的一部力著─評李伯重《江南的 早期工業化(1550-1850)》〉,《新史學》,12:4(臺北,2001),頁193-205。 23 梁淑萍,《明代女紅─以北方婦女為中心之探討》,頁8。 24 王加華,〈分工與耦合─近代江南農村男女勞動力的季節性分工與協作〉, 《江蘇社會科學》,2(南京,2005),頁161-168。

(9)

計算近代江南地方蠶桑稻作區、稻作區、棉花稻作區不同的工作 環節以及勞動力投入週期之變化,認為近代江南農村男女配合農 事生產的自然時節,呈現一種周期性既分工又協作的模式,而蠶 桑稻作區與其他兩區的差異最大在於:婦女投入稻作生產的時間 相對較少。雖然李伯重曾分析此乃蠶桑與農作物的生產時節互相 衝突所造成的結果,但王加華表示這與蠶桑生產收益高有密切的 關係,驅使蠶桑稻作區的婦女更致力於養蠶繅絲,較不重視織布 的工作。 另外,王仲的〈明清江南農業勞動中婦女的角色、地位〉25 羅麗馨的〈明代紡織手工業中婦女勞動力之探討〉的研究亦認同 江南農家婦女從事紡織業,有助維持家計及繳納租賦。王仲指出 明清時期的江南農家婦女透過實際下田耕作以及絲棉紡織的生 產,提高她們在家庭及社會上的地位,特別是紡織品成為市場流 通的重要商品之後,婦女有更強的經濟能力去參與各項文化及娛 樂活動。羅麗馨則從方志整理出明代有婦女紡織的區域,並計算 紡紗及織布的報酬,其中以江南地區的比例及專業化的程度最 高,而棉紡織業與絲紡織業的專業化情形也有岐異:後者的技術 較難,在明代中期後的生產重心逐漸轉向城鎮中的男性織工,但 農村婦女仍在家中負責繅絲或織造較低品質的絹綢。26

三、社會文化層面

顯然,經濟史家總是著眼於婦女在經濟方面的貢獻,利用推

25 王仲,〈明清江南農業勞動中婦女的角色、地位〉,《中國農史》,14:4(南 京,1995),頁49-57。 26 羅麗馨,〈明代紡織手工業中婦女勞動力之探討〉,《興大歷史學報》,9(臺 中,1999),頁21-43。

(10)

估的數據及各種理論模式去印證婦女勞動的重大價值。可是,這 些具有說服力的數字,同時也抹去婦女勞動的特殊性,以及其背 後的社會文化脈絡。因此,曾經參與李約瑟(Joseph Needham)主編

的《中國科學與文明》(

Science and Civilization in China

)系列的 人類學家白馥蘭(Francesca Bray)即在她的著作《技術與性別:晚 期帝制中國的權力經緯》(

Technology and Gender: Fabrics of

Power in Late Imperial China

)27當中,重新定義了「科技」:由誰 發明並不重要,關鍵是誰來應用?又如何影響當時的物質文明以 及使用者的心靈世界?28可見科技與其誕生的社會之間存在著互 動關係:科技改變社會的運作,但社會也賦予科技特殊的意義; 再從中選擇了建築、紡織及醫療這三種與塑造傳統中國社會性別 關係的科學技術來支持她的論點。 在紡織的部分,白馥蘭首先將「女工」的概念區分成三種層 次:一是「女工」,指無關性別的勞動工作;二是「女功」,等同 美德或價值的展現;三是「女紅」,代表絲綢及織物,亦包含刺繡 在內。即便婦女是在家裡進行紡織的工作,賦稅制度卻使婦女與 國家緊密相連,由內闈中產出的織物反倒接起她們與外界的交流 網絡;而織物不僅是上繳政府的租稅,也是維繫社會關係的載體, 具有直接的經濟價值和豐富的文化意涵。然而,宋元以後絲帛市 場的不斷擴大,絲織業逐漸專業化與商品化,並往城鎮發展,再

27 Francesca Bray, Technology and Gender: Fabrics of Power in Late Imperial China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1997).中譯本為美.白馥蘭(Francesca Bray) 著,江湄、鄧京力譯,《技術與性別:晚期帝制中國的權力經緯》(南京:江 蘇人民出版社,2006)。

28 連玲玲,〈科技社會中的性別關係─評介 Francesca Bray: Technology and

Gender: Fabrics of Power in Late Imperial China〉,《近代中國婦女史研究》, 6(臺北,1998),頁260-261。

(11)

加上政府改徵收生絲及絲線,迫使農家婦女紛紛放棄織布,轉向 生產經濟價值較低的生絲,織布的工作漸漸轉移到手工作坊內的 男性織工手上,不便外出的女性無法在城鎮裡與之競爭,導致婦 女對家庭經濟的貢獻程度大幅降低。至於元代後普及的棉紡織業 亦是類似的情況,雖然每個地區與棉紡織業有著不同的關係:華 北婦女生產棉布以供家庭使用;華南地區的農家會觀察作物的市 場價格來決定生產茶、糖或是棉花;江南地方的棉紡織業由商人 主導,多是向外地進口棉花,農家則專心織布,再轉賣到市場。 但由於經濟結構與財稅政策變化的趨勢,明清時期的農家婦女無 一倖免地失去她們原本在紡織生產的地位,漸而邊緣化。 白馥蘭對於明清時期農家婦女的經濟地位之詮釋與前述李伯 重的研究結果截然不同,這也是本書較受學界爭議之處:書中並 沒有明確的量化數據可以證明十七世紀有越來越多的江南農家不 再生產絲帛,成本的提高不必然會選擇放棄生產,農民其實懂得 利用借貸等周轉方式,尋求最佳的生產組合。29況且,在明清時期 仍然有不少關於婦女專事紡織、以紡織營生的記錄,男性在紡織 工作上排斥女性的現象似乎不如白馥蘭所言來得嚴重。30儘管如 此,白馥蘭確實開創了新的思考方向,不專注經濟價值的表面, 而是嘗試探討女性紡織的道德及文化意義。從明清時期的士人文 集與官員政令來看,宣揚婦女從事紡織的好處不全然出自經濟的 考量,更重要的是維持理想的社會秩序,皇帝與后妃復行籍田禮 及親蠶儀式也是近似的出發點,象徵著政治與道德秩序的傳承,

29 連玲玲,〈科技社會中的性別關係─評介 Francesca Bray: Technology and

Gender: Fabrics of Power in Late Imperial China〉,頁266。

30 鄭愛敏,〈性別視野中明清社會經濟史內容的增補:以農業史、紡織業史、商

(12)

有助鞏固帝國的統治。另一方面,婦女在學習紡織技術的同時間, 也從中培養勤勞、儉樸及責任等美德,這亦是對她們的倫理規範。 家境優渥的上層婦女已毋需依賴紡織來貼補家用,但她們改由閨 中刺繡的方式,涵養自己的道德品行,更甚者追求精巧文雅的繡 樣,絲毫不輸男性士人的文化素養,而刺繡成品的交換則能傳達 婦女之間來往的情誼。 曼素恩的代表作《蘭閨寶錄:晚明至盛清時的中國婦女》當 中也專立一章談婦女的工作。31她認為勞動是傳統婦德的基礎,僅 有娼妓之流免除勞動的義務;即使身為良家閨秀,亦得像農家婦 女動手工作。如同白馥蘭所指出,明清時期的官方論述以及文人 的經世文章一再強調婦女勞動在健全道德上的重要性,盛清宮廷 更致力恢復嫘祖崇拜,藉此穩固立基於小農經濟之上的國家權 威。再者,曼素恩注意到織物的材質與身份階級乃相互對應:絲 象徵純淨,非富貴子弟難以消受;棉則粗糙、低廉,適合平民百 姓穿著。紡織與否亦成劃分區域層級的標準,絲棉紡織興盛的江 南地區被當作其他落後地方必須效法的典範。雖然曼素恩相當關 心明清時期的婦女在經濟上所扮演的角色,但是她對婦女工作的 詮釋卻是鎖定於較無家累且多沐文教的名門閨秀如何面對婦職義 務與發揚文才的衝突,32而刺繡即是兩者激盪的場域。 方秀潔(Grace S. Fang)的〈女性之手:中華帝國晚期及民國初

31 Susan Mann, Precious Records: Women in China’s Long Eighteenth Century (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7), pp. 143-177.中譯本為美.曼素恩 (Susan Mann)著,楊雅婷譯,《蘭閨寶錄:晚明至盛清時的中國婦女》,頁 292-348。

32 胡曉真,〈「皇清盛世」與明媛閫道─評介 Susan Mann: Precious Records:

Women in China’s Long Eighteenth Century〉,《近代中國婦女史研究》,6(臺 北,1998),頁253-254。

(13)

期在婦女生活中作為學問的刺繡〉(

Female Hand: Embroidery as A

Knowledge Field in Women’s Everyday Life in Late Imperial and

Early Republican China

)33一文則從女性文學的觀點,專論刺繡之

於婦女的社會生活及文化意涵。方秀潔發現刺繡出現在婦女著作 題名的頻率之高,其中又以「繡餘」開頭的詩文集最多,「繡餘」、 「倦繡」、「罷繡」等詞彙的使用,多少反映出婦女寫作具有反抗 女紅傳統的色彩,因為這群才女不得不先盡完刺繡的本份,再來 提筆創作。然而,經過晚明至清初的發展,刺繡儼然成為閨秀專 屬的知識體系,出現了以刺繡為主題的專書,意圖提高刺繡的文 化地位,使之可與男性士人從事的藝文活動齊肩並論;對閨秀而 言,刺繡也是一種成就自我的管道,擁有獨特的藝術價值。但是 這種專屬女性享有的藝術價值,卻在中國追求現代化的過程中, 轉變成推動國家經濟的商品,婦女雖能憑此謀生自主,卻漸漸喪 失在刺繡技藝及知識領域內的主導能力。 國內亦有研究者對江南才女的刺繡工作深感興趣,張育甄的 碩士論文《閨中翰墨:明清江南才女的刺繡文化》即沿襲方秀潔 的研究取向,修正過往偏重禮教制度及工藝技巧的研究脈絡,分 別從國家機制、儒家道德、文人品味、市場消費、女性獨白等面 相,探究刺繡如何連接起婦女與身體、社會、國家、文化、藝術 的多重關係。34除了更具體細論前人曾提及的層面,如刺繡在生命

33

Grace S. Fang, “Female Hands: Embroidery as a Knowledge Field in Women’s

Everyday Life in Late Imperial and Republican China,”

Late Imperial China

, 25: 1

(June, 2004), p. 1-58.

此文的中譯可見加.方秀潔(

Grace S. Fang

)著,孫靜譯, 〈女性之手:中華帝國晚期及民國初期在婦女生活中作為學問的刺繡〉,收入 國家清史編纂委員會編譯組編,《清史譯叢》,第六輯(北京:中國人民大學 出版社,

2007

),頁

25-65

(14)

歷程、道德規訓、宗教實踐、社交情感、藝術價值上的作用,張 育甄還特別分析了刺繡從私密內闈進入藝術市場之後,時人─ 消費者─凝視女性刺繡所投射的想像,穿越傳統的內外疆界, 進而默許女性在閨中發展才性的空間。另一方面,以明清婦女流 傳下來的刺繡文本揭露女性刺繡者的內心世界,她們彰顯出不同 於國家論述與文人想像的主體意識,以及那一針一線所交織出她 們獨有的生命經驗。

四、小結

總歸前述,關於明清時期女性紡織之研究已有初步成績,雖 然多數的研究均以「婦女」作為研究對象,但審視其論述內容, 卻逐漸轉向「性別」的視角,婦女研究走出原本畫地自限的圈子, 強調「兩性」以至「性別」之間的互動。誠如李伯重所問:「占總 人口、從而也占勞動力一半的婦女,會完全脫離於農業之外呢? 紡織業在社會生產中的地位儘管次於農業,但畢竟也是社會生產 中第二重要的產業,因此男子怎麼可能與紡織業生產完全絕緣 呢?」35這提醒我們討論女性的問題時,必須考慮男性或他者所發 揮的作用及影響。因此,筆者以為應該雙管齊下,結合男性勞作 的研究,否則將無法解決如果紡織生產的收益真的如同部分經濟 史家指稱之高,那為何男性不全改從事紡織生產的問題。此外, 其他學者也指出「男耕女織」乃家庭內部的簡單分工,其應變的 彈性相當大,農家不可能始終固守單一模式。36換言之,正因為存

35 李伯重,〈從「夫妻並作」到「男耕女織」─明清江南農家婦女勞動問題探 討之一〉,頁272。 36 宋立中、范金民合著,〈理論與實證相結合的一部力著─評李伯重《江南的 早期工業化(1550-1850)》〉,頁199-200。

(15)

在變動的可能性,江南農村婦女必須因應各種生產問題,從而保 有家中一定的經濟地位,這至少足以顛覆早前學者總認為婦女在 家是閒置、多餘的勞動力之說法;反觀現今的研究者由於社會學 的啟發,業已開始正視婦女在家務勞動方面作出的貢獻。37 再者,從目前的研究成果可知紡織工作涵蓋的範圍十分廣 泛:紡紗、織布、縫紉、刺繡,甚至包括前置作業的植棉、採桑、 養蠶等,其要求的技術層級及環境各不相同,再加上農作種類與 時節的差異,僅江南一地即分成棉花稻作區、蠶桑稻作區及稻作 區,不難猜想不同的區域之間存在著多樣化的耕織模式,更遑論 江南以外的地方。所幸已有研究者指出專論江南地區的侷限所 在,梁淑萍的碩士論文《明代女紅─以北方婦女為中心之探討》38 便是試圖跳脫聚焦江南的取徑,勾勒北方女性紡織的樣貌;可惜 的是,梁淑萍的論述似乎未能突顯婦女紡織在北方的區域特殊 性。實際上,各地紡織業亦出現互通有無的情況,像是原物料產 地以棉花、蠶絲或紡好的紗換取外地的布帛成品,專職織布的地 方則需要輸入原料;不產桑棉的東北及臺灣這兩塊清代始納版圖 的新開發地區也多不經營紡織事業,全靠進口。39倘若能進行區域 之間的紡織型態、種類及相關論述之比較,明清婦女紡織的形象 勢必更為多元且清晰。 另一個值得後繼研究者關注的重點即是紡織背後隱藏的階級 意識。「棉」與「絲」因文化象徵及經濟價值的高低,各自指涉到

37 關於明清婦女家務勞動之研究可參見周敘琪,〈明清家政觀的發展與性別實踐〉 (臺北:國立臺灣大學歷史學系博士論文,2009);林絲婷,〈婦道:明清士 人家庭生活中的主婦角色〉(南投: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歷史學研究所碩士論 文,2012)。 38 梁淑萍,〈明代女紅─以北方婦女為中心之探討〉。 39 李伯重,《江南的早期工業化(1550-1850)(修訂版)》,頁296。

(16)

中下階層的婦女及上層家庭的才女。李伯重與白馥蘭對明清婦女 經濟地位的結論如此大相逕庭,其關鍵很可能是白馥蘭過於輕忽 棉紡織業對農家婦女的經濟意義。40縱然階級差異也造就農婦與才 女參與紡織的形式截然不同:農婦在昏暗狹小的角落裡,賣力踏 動機杼,織出寸寸粗布;才女在潔淨的閨房中,使用絲線細心地 繡著精巧的圖案。41但不可否認的是紡織賦予明清婦女的主體性及 能動性,確實突破了階級的藩籬:農婦因紡織所帶來的經濟效益, 提高自身的家庭及社會地位,再加上親身參與植棉或採桑的活 動,擁有較多走出門戶的機會;才女雖身處閨中,卻經由刺繡自 我昇華,展現藝術價值及美學素養。無論身體層次或心理層次, 婦女設法遊走於內外有別的界線兩側。由此觀之,紡織蘊含的雙 重性格昭然若揭:它既可強化禮教,亦能解放婦女,端看他者詮 釋而來回擺盪,使環繞紡織的論述更顯複雜。 增添複雜度的因素之一乃紡織作為一種技術,難免會產生優 劣之分。《女誡》的作者班昭直言「婦功」是「不必技巧過人」的, 但質精的織作總招人喜愛,多少激發婦女謀求更高品質的動機。 而刺繡─紡織技藝的最頂點─付出的成本及時間十分驚人, 如此奢華的刺繡本身還能符應要求勤勞、節儉的婦德規範嗎?42 許,從紡織技巧及織品等級的角度亦可試著分析傳統與近現代織 工的轉變背景:原本在傳統的手工作坊中,放眼望去,全是男性

40 連玲玲,〈科技社會中的性別關係─評介 Francesca Bray: Technology and

Gender: Fabrics of Power in Late Imperial China〉,頁266。

41 Susan Mann, Precious Records: Women in China’s Long Eighteenth Century, pp. 159-160.中譯本為美.曼素恩(Susan Mann)著,楊雅婷譯,《蘭閨寶錄:晚 明至盛清時的中國婦女》,頁311-312。

42 胡曉真,〈「皇清盛世」與明媛閫道─評介 Susan Mann: Precious Records:

(17)

織工的身影,為何到了現代化的紡織工廠裡卻充斥女工呢?43這些 問題最終均須回歸史料的爬梳,方能一探究竟。然則,為顧及社 會、文化發展脈絡的完整性,明、清兩代經常合併討論,但研究 者應當小心每一時代各自的限制,特別是藉由現存史料較多的清 代來推測明代的狀況,將易生謬誤;而晚清至民初的變革也是不 容忽視的環節。上述問題,皆只得期待日後學界延伸觸角,方能 持續耕耘。

43 關於中國的近代紡織廠女工之研究可參見日.曾田三郎,《中国近代製糸業史 の研究》(東京:汲古書房,

1994

),第五至七章,頁

285-387

;以及

Emily Honig,

SISTERS AND STRANGERS, Woman in the Shanghai Cotton Mills, 1919-1949

(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2).

中譯本為美.艾米利.洪尼格(

Emily

Honig

)著,韓慈譯,《姐妹們與陌生人:上海棉紗廠女工,

1919-1949

》(南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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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ng, Grace S.. “Female Hands: Embroidery as a Knowledge Field in

Women’s Everyday Life in Late Imperial and Republican

(23)

A Reading Note on Studies of

Women Spinning and Weaving

in Late Imperial China since

1991 to 2011

Hsueh, Ming-hsiu

Abstract

This essay is a reading note on the historical studies of women

spinning and weaving in late Imperial China (during the period of

the Ming and Qing dynasties) from 1991 to 2011. It intends to

introduce and review these studies on the level of economy and the

level of socio-culture according to the focus of researchers. On the

level of economy, the studies analyzed the role of women in the

industrial structure, which were based on ‘man plows, women

weaves,’ the basic pattern of division of work in traditional China.

On the other hand, on the level of socio-culture, the researchers

created a new direction of methodology that attempt to discuss the

moral and cultural meaning of women weaving and the socio-

cultural context behind the peculiarity of women in the labor force,

instead of focusing on economic value. According to the initial

analysis of this essay, the perspective of the studies of women

weaving during the Ming-Qing period has started to emphasized on

(24)

the subject of gender. In addition to this, the author considers that

the distinctions between regions, class consciousness, the quality

of technique and the limitation of era should be the focus of this

subject in the future.

Keywords:

Late Imperial China, Woman, Spinning and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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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11 receiving certificate of Honorary Chair Professor from 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 Technology... 05/2013 receiving certificate of Honorary Chair Professor

指處於生育年齡的婦女。婦女生育年齡的界限取決於婦女的生理 狀態,婦女通常在 14 或 15 歲月經來潮,50 歲左右絕經,所以 人口統計中一般以 1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