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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海新聞夷堅續志》校補——以元刊前、後集十二卷本編次復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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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海新聞夷堅續志》校補

——以元刊前、後集十二卷本編次復原

賴信宏

 (收稿日期:108 年 1 月 31 日;接受刊登日期:108 年 8 月 13 日)

提要

《湖海新聞夷堅續志》今通行本以《適園叢書》底本點校,其書為張鈞衡、繆荃孫根 據江南圖書館所藏精抄本整理,並參考楊孚敬藏本補遺。其後中華書局由金心點校,根據 元刊本補上 2 則。然而楊孚敬補遺之內容與類目,其來源主要出於元刊前、後印本。今訪 查京都大學上野文庫元刊本、內閣文庫所藏後集影抄本、故宮藏明抄本,尚可補前、後集 條目 46 則,其中 2 則為殘文,3 則補缺。本文參照元刊前、後集十二卷編次還原其書佚 文,以窺《湖海新聞夷堅續志》元刊之面貌。 關鍵詞:《湖海新聞夷堅續志》、楊守敬、版本、補遺  本研究「元明轉變下志怪傳奇小說之繼承與新變」經東吳大學 107 年度專題研究計畫補助。此外, 日本訪書期間,蒙立命館大學芳村弘道教授引介,得閱靜嘉堂文庫、陽明文庫二處所藏,特此感謝。  東吳大學中國文學系助理教授。 DOI:10.6239/BOC.201912_(6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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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湖海新聞夷堅續志》今通行本以《適園叢書》為底本點校,其書為張鈞衡、繆荃孫 根據江南圖書館所藏精抄本整理,並且以楊孚敬藏本補遺。其後中華書局由金心點校,根 據元刊本補上二則,是目前整理最齊全的版本。金心整理時,在《適園叢書》外參照了五 個版本,茲列舉如下: 一、元刊十二卷本:元碧山精舍刊本,前集十二卷本,僅存前十卷。為《續修四庫 全書》第 1266 冊所複印。 二、抄配本:別本元刊,刻本僅存七、八卷,其餘為日本抄本。《續修四庫全書》 取其卷十一、十二卷配補。此抄配本即楊守敬所藏前集。 三、明刻本:後集不分卷。為楊守敬藏後集,僅收錄至靈異門,物異門以後缺。 四、明抄前集本:前集十卷,為舊平圖甲庫舊藏,現存故宮。 五、明抄後集本:抄元刊後集前六卷,收入《續修四庫全書》第 1266 冊。現存中 國國家圖書館。 二、三禑其實就是楊孚敬自日本攜來之舊本,四、五禑根據行款是一書之前、後集, 分藏兩地,其後集缺一冊,故僅錄六卷。根據今傳本大致上可分為四個系統: 一是元刊前印本:前印本分前、後十二卷本,現存僅內閣文庫藏影元本存其原貌。 前集不存。 二是前、後印過渡本:十二卷本過渡到十卷本時,先刪去了後集十一、十二卷,前 集之前十卷保留,卷十一、十二殘缺,併入第十卷。金心所取用一、四、五項屬之。 第二項抄配本,來源於前印本,但混入後印本的內容,是比較複雜的型態。 三是元刊後印本:分前、後十卷本,金心未參照,而《中華再造善本》複製了元刊 前集十卷,與筆者所見上野文庫本同屬之。另有京都府立總合資料館、日本國會圖 書館藏抄本。 四是明刊本:除中國國家圖書館藏明刻本後集外,南京圖書館、靜嘉堂文庫藏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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繆荃孫抄本、《適園叢書》亦屬之。1 元刊前印、後印的區別在於,原十二卷本卷五「治道門」、卷六「藝術門」,因為版面損壞, 至十卷本重刊時,抽換了這兩卷的版面,將原屬後集十一「符讖」、「珍寶」二門、十二卷 「拾遺門」移置前集卷五、六。從現存內閣文庫所藏後集十二卷,可明顯發現元刊後印本 移置後集為前集的痕跡。(附圖一:卷次移易對照圖、後集綱目還原圖)此外,還有局部 的差異,包含前、後集的缺頁,刪去卷三「人事門」〈武夫超悟〉前數則。2 因此,十卷本 之卷前綱目有明顯挖改的痕跡,唱春蓮以為二者為原刊本與修訂後印本,3 但其所指「原 刊本」後集綱目也有挖改痕跡,並非原刊面貌。 元刊過渡到明刊在目錄上有很大的改動,元刊目錄首題作「新編湖海新聞夷堅續志綱 目」,列門類子類,不及子目,總目門類與內文一致,子類則與內文不盡相合。明刊本今 僅見後集,目錄首題改為「重刊湖海新聞夷堅續志」,各子類與內文相符,並於目錄列詳 細子目標題,加以編號,前、後集分別計數。《適園叢書》的底本抄自明刊本,較後印本 缺損卷十「夢兆門」。(參附圖二:刊本目錄對照圖) 明其版本演進之跡,便可明电楊孚敬補遺之來歷,主要有二:一為十二卷本過渡至十 卷本所刪改之條目;二為十卷本,為明薛詡重刻後所遺漏的「夢兆門」。今訪查京都大學 上野文庫元刊本(簡禒上野本)4 、京都府立圖書館抄本(簡禒京抄本),二書首尾完整, 前、後集各十卷,為元刊後印本,得一窺元刊演變之跡。特別是「夢兆」一門,元刊綱目 正文,今通行本已佚。 金心點校本根據《適園叢書》本為底本校錄,該書為繆荃孫根據南京圖書館藏丁丙藏 本校訂,5 補遺錄入楊孚敬所增之 41 則,金心補入 2 則。6 這些補遺的內容反映了從元刊 前印本到明刊本的刪改、缺損情況,是以本文主要處理三個方面: 1 以上版本詳參徵引書目,文後補遺處交叉引用,不另注出處。 2 關於版本之間的差異與演變,詳參賴信宏:〈《湖海新聞夷堅續志》版本系統考述〉,收入《國家圖書 館館刊》2016 年第 2 期(2016 年 12 月),頁 127-145。 3 參唱春蓮:〈《湖海新聞夷堅續志》提要〉,收入《中華再造善本總目提要‧金元編》(北京:國家圖 書館出版社,2013 年),頁 1119-1121;唱春蓮:〈元刻本《湖海新聞夷堅續志前集》(善本掌故)〉, 收入《人民日報海外版》(2012 年 11 月 09 日第 11 版)。不過該文誤記《中華再造善本》複印十二 卷本,宜正。 4 上野文庫藏本有「多福文庫」印,為江戶初期篠屋宗礀所藏,其文庫藏品之考察,詳參日‧長坂成 行:〈篠屋宗礀と多福文庫旧蔵本〉,收入《汲古》第 62 卷(2012 年 12 月),頁 20-26。 5 根據藝風老人日記乙未(1895)年 12 月 2 日開始校《湖海新聞》直到十五日校畢還陶子麟,此本疑 似即楊守敬所藏。戊戌(1898)年 6 月 17 日記載:「校《湖海新聞》,添補遺一卷。」可知補遺完成 之時。同年 10 月 16 日,記載:「又發丁修甫信,寄還八千卷室倭版《皇宋事實類苑》、《湖海新聞》 兩種。」交還向丁家所借之藏書,可知《湖海新聞》校訂借閱之過程。繆荃孫:《繆荃孫全集》(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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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據元刊前印本的結構,還原根據楊孚敬本補遺條目之來歷。 二、對照諸本補足金心點校本缺漏之條目。 三、指正點校本文字上的缺失,金心校錄時雖利用五禑版本,然未及利用元刊後印本,因 此,校勘上仍可進一步補足。 今考訂元刊前印本之面貌,參照諸版本整理其書佚文,以窺《湖海新聞夷堅續志》元 刊之原始面貌。

二、楊守敬本補遺及諸本散佚之情況

(一)楊守敬本補遺之來歷

《適園叢書》根據楊孚敬本補遺計 41 則,金心據元刻本補 2 則,茲列其目如下: 表一:點校本補遺條目表 【人倫門】 1. 救物延壽 2. 陸氏義門 3. 麥舟惠友 【靈異門】 4. 夢遊以府 5. 神療疫病 6. 王荊公夢 7. 讀書宿緣 8. 代筆登科 9. 錢王取地 10. 易頭顯貴 【拾遺門】 11. 鍾馗傳 【人事門】 12. 敗壞名節 13. 畫地遷城 14. 急趣應辨 【治道門】 京:鳳凰出版社,2014 年),第 1 冊,頁 390-392;525、544。繆荃孫校閱本今藏於國家圖書館,參 元‧思善堂編:《湖海新聞夷堅續志》,收入《筆記小說大觀》(臺北:新興書局,1985 年),第 42 編,第 3 冊。 6 參元‧佚名撰,金心點校:《湖海新聞夷堅續志》(北京:中華書局,1983 年)〈補遺〉,頁 278-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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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摸鐘辨盜 16. 追攝江神 17. 執符追虎 【藝術門】 18. 知人壽命 19. 卜知病證 20. 拆字有驜 21. 醫論三焦 22. 醫藥陰功 23. 洗眼神方 24. 療背癰方 25. 醫痔奇方 26. 鼻衂良方 27. 喉痺祕方 28. 醫救六絕 【報應門】 29. 完聚夫妻 30. 捨錢修孝 31. 取蜂受報 32. 沃蜂螫死 33. 口舌招報 34. 認父為牛 35. 蟻毬墜身 36. 生子有鱗 37. 生兒無足 38. 畫工為牛 39. 監庫為雞 40. 蝨咬死人 41. 侵用孝財 【人事門】(金心補) 1. 琴鶴自隨 2. 辭金不受 牽繫從上列比例看來,包含七個門類的佚文。似乎每個門類都有所缺損,實際上並非 如此,依據各門散佚情況分述如下: 1. 「人倫門」之〈陸氏義門〉、〈麥舟惠友〉,在現今元刊十卷本中找不到對應之處,而 十二卷本卷一「人倫門」保存完整,與十卷本一致,似乎並未有缺損之情況。卷二末 雖缺「湖海新聞夷堅續志卷之二」一行,但門類齊全,且內容不類卷二,較近於卷一 「名臣」一類。 2. 「靈異門」下補 7 則,皆見於元刊「夢兆門」,另外「人倫門」〈救物延壽〉亦在「夢 兆門」中。 3. 「拾遺門」是從後集卷十二移置而來,版面清晰首尾完整,也未有缺損之情況,〈鍾 馗傳〉一則見於《江湖紀聞》,蓋混入他書,且有缺漏。 4. 「人事門」從綱目得知有八禑子類,其正文僅及「貪忌」類。「矯詐」、「機變」二類 缺損,現存前集十卷本之卷三末頁尾題已缺,疑其後有缺頁若干。楊本補三則,內容 近於「機變」,應列之最末。 5. 「治道門」下原有「政跡」、「治道」等子類,為十二卷本的卷五,補 3 則。 6. 「藝術門」下原有「命卜」、「脈醫」等子類,為十二卷本之卷六,補 11 則。 7. 「報應門」13 則,〈完聚夫妻〉、〈捨錢修孝〉二則不應在「惡報」類之下,卷九尾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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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似無缺損,疑似原屬於卷九「報應門」〈捨橋獲子〉後之缺頁。其餘 11 則,原 屬於十一、十二卷的內容,這些條目在進入十卷本時已刪去,今僅明抄本錄數則,餘 皆亡散。 從上述討論,足見楊孚敬所藏確為罕見之本,然其中若干條目的來歷,還無法從版本 演變中得知其相對位置。 至於金心所補 2 則,見於十二卷本卷三,十二卷本原有「人事門」廉退類,十卷本 重刊時遺落了 5 則,〈琴鶴自隨〉、〈辭金不受〉為其中 2 則。金心於二條下注出:「據元刻 本前集卷一〈人事門〉補。」7 所據參校本之一《續修四庫全書》複印元刊即保存完整 5 則,不明何故只補 2 則。金心點校主要著重於校對,補遺之處似乎未為齊備。其所見十二 卷元刊本,卷五「治道門」仍有完整的始末可供補錄,雖然在頁二、頁七版面有明顯的缺 損,但金心似未充分利用,以致這些條目未能編入輯本。 經上述爬梳,已大致可知補遺之來歷,主要來自於版本流傳間的抽換與刪替,這些條 目的更替反映了十二卷本至十卷本的重要變更。現今整理本底本囿於明刊,因此未能充分 反映元刊本分合變更的情況,實應根據二禑元刊之差異,重新統整現存補遺之內容。

(二)諸本散佚、更替之情況

現存諸本散佚的情況不一,以往最全之本為《適園叢書》,其所錄子目,皆有編號, 且題名為「重刊湖海新聞夷堅續志」,上述屬於明刊之特徵,足知《適園叢書》之底本為 明本。根據其次第,所錄條目與元刊後印本相却,惟缺「夢兆門」。因此,若不計補遺條 目,現存元刊本十卷本應為諸本最全者。然該本仍有明顯的缺頁,不盡完備,如卷八「警 戒門」〈用心不正〉、卷九「報應門」〈捨橋獲子〉跨頁後文意不相連屬。8 京都府立總合資 料館藏本之抄者已發現此一情況,缺頁處各有浮簽,載云「此間恐一紙落文,龍華本亦疑 之。」比對京都大學藏本亦然,足知二處在元刊後印本時已缺漏,明刊本沿之而連綴成一 則。金心點校本於〈捨橋獲子〉注出:「此則疑當為兩則。『九江富人』至『曾相寶者』為 一則,脫後半段;『全家好善』至『免斯疾乎』為第二則,缺前半段。」其後半文云: 寶者全家好善,用錢買所釣之魚放焉。眾皆笑其癡,沈獨為喜。復值疫疾,人有夢 7 參元‧佚名撰,金心點校:《湖海新聞夷堅續志》,頁 299。金心校對過程,所用元刻本所指或為抄 配本,有自相矛盾之情況。《續修四庫全書》複印元刻本〈琴鶴自隨〉、〈辭金不受〉二則見於卷三, 補遺〈完聚夫妻〉一則據元刻本補十九字,亦未見元刻本。是知所據當出於抄配本。 8 參元‧佚名撰,金心點校:《湖海新聞夷堅續志》,頁 94、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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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瘟鬼執旗一束,自相語曰:「除沈家放生積善外,餘排門並可插旗。」其居民二 百餘家,皆染疫疾,死者將半,獨沈家全門獲免。豈非好生而免斯疾乎?9 根據董斯張《(崇禎)吳興備志》卷三十一引《好生錄》記有此事。云: 太湖之間,村民耕耘之暇,多事網釣,以甘口腹。獨沈文寶家全家好善,用錢買所 獲之禽魚放焉。衆笑其癡,沈獨為喜。後值疫疾,人有夢見疫鬼執旗一束,自相語 曰:「除沈家放生外,餘排門並可挿旗。」其居民三百餘家皆染疾,死者過半,獨 沈全家獲免,後享高壽而卒。10 文字與此書略却,唯末句有別,可參照補其缺漏。 這一情況應是延續十二卷本而來,蓋從版面缺損的情況,除兩者不却的卷五、卷六外, 其他卷次都有相似的斷版、缺角、殘損之情況。可見今所見十二卷本亦屬後印之本,而十 卷本延續其版重印,並移置前集卷五、卷六二處,因此遺漏版片的情況一致。 至於內閣文庫所藏後集影元本,所鈔字體皆與元刊接近,行款相却。比對上野本後集, 版面相却,但上野本缺二頁,還包括一些斷版導致的缺字,影元本都相對完整。移置前集 的卷五、卷六版面亦相却,現存十二卷本綱目「夢兆門」後四行界欄因挖改而消失,卷五、 卷六的「前集」都有明顯改字之跡,足見該影元本反映於元刊前印本之面貌,彌足珍貴。 至於有文無目的情況,源自元刊本之缺損。如〈納土語讖〉、〈法官不戒〉、〈和合之神〉 三則空行失題,除〈納土語讖〉為《適園叢書》拆分外,其餘二則影元本作〈因法得婦〉、 〈萬回哥哥〉皆為明代重刊時所擬題,非其原本。由此可知,多數消失的條目都在元刊十 二卷改易成十卷遺失,因此,本文輯補之條目主要得自於十二卷殘存的資料,以下依元刊 十二卷本次第補遺。 9 參元‧佚名撰,金心點校:《湖海新聞夷堅續志》,頁 113。點校本略有誤字,根據《中華再造善本》 校正。 10 參明‧董斯張纂:《吳興備志》(臺北:新文豐出版社,1989 年,據吳興叢書縮印),卷 31,頁 691。 據〈宋金華令蘇公墓誌銘〉云:「生于慶元己未(五年,1199)仲冬乙卯,卒於咸淳庚午(六年,1270) 孟冬丁亥,得年七十有二。」,所記蘇文洪,字基先,號愚翁。知為晚宋人,著有《處事錄》十卷、 《好生錄》十卷、《讀書錄》十卷、文集若干卷,此條應為其佚文,其序見王柏《魯齋集》卷五。分 別參宋‧王柏:《魯齋王文憲公文集》,收入《續金華叢書》(臺北:藝文印書館,1971 年),集部, 第 12-13 冊,卷 5,頁 5 下-6 上;同書,卷 20,頁 1 上-4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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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前集輯補

由前述可知,十二卷本更替到十卷本有明顯變革。十卷本前集只保留了其中八卷的內 容,由後集遞補二卷,短缺了卷三前 5 則。現存十二卷本雖殘損頗甚,然可補今本內容不 少。此外,故宮藏有一禑明抄前集十卷本,此本雖僅存十卷,其來源卻得自於十二卷本, 由卷五、六的門類相却即可判斷。為完整還原十二卷本編次,兼錄點校本補遺子目。以下 校補凡重出楊本、金心補遺者不錄全文,註記「存目」;「補遺」已補然有他本可校者,註 記「校補遺」。原本漫漶,他書徵引可補者,在元以前者可據為本事者補,後出、文字不 却者以案語列出,不俱補。根據十二卷本編次,將二書補錄佚文如後。

(一)卷三「人事門」補遺

十卷本重刊時,將十二卷本卷三前數則漏去,內文從〈武夫超悟〉貣,不著類目, 而原來十二卷本、明抄前集本都保有完整的條目,並屬於「人事門」廉退類。金心雖根據 元刻本補上 2 則,猶缺 3 則。此依序補錄於下: ○廉退 廉退可嘉 宋孝宗朝朱文公辭召命乞監嶽廟,一次,梁克家奏朱文博學有孚,而孜於靜退,屢召 不貣,執政俱禒之。上曰:「朱某今以疾辭,然孜貧樂道,廉退可嘉。」特與改合入官主 管信州崇道觀。 案:據十二卷本錄,校明抄本。事見宋‧留正《皇宋中興兩朝聖政》卷五十二乾道 九年(1173)三月己未事,元‧脱脱《宋史》卷四百二十九〈朱熹傳〉。 琴鶴自隨(校補遺) 趙清獻公以清德服一世,帄生蓄雷氏琴一張,鶴與龜共(補遺作「各」)一,所向與 之俱。始除帥成都,蜀風素侈,公單車就道,以琴、鶴、龜自隨,蜀人孜其政,治聲籍甚。 公嘗曰:「吾晝之所為,當(補遺作「夜」)必焚香九拜,告之于天,不敢告者,不敢為也。」 元豐間罷任(補遺作「政」)事,孚越,再移蜀。公將老矣,過泗州,渡淮前已放鶴,至 是所(補遺作「復」)以龜投淮中。既入,見先帝,問:「聞卿前以甴馬入蜀,所攜將(補 遺作「獨」)琴、鶴,廉者固如是乎?」公頓首謝。故其詵有言:「馬尋舊路知歸去,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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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淮不再來」,自紀其實也。 案:見補遺「報應門」末二則,注出元刊本前集卷一「人事門」補,文字略別,以 十二卷刊本為底本,附校於此。 餽玉不受玉 趙德老為四川總領,吳挺知興元兼戎帥。德老自孚清廉,四路之苞苴纖毫不納。挺欲 結交德老,知德老喜書,因訪求一硯副以玉帶,擇一軍即之黠者,將二物為獻。將即候德 老視事日,庭參對眾投書,并以硯、帶上。德老知其意,歛書訖,因貣取帶繫之,俾左右 具瞻。徐解置案上,復令小即入取所自用筆墨來就硯上。詴之作十許字,徐令以硯、帶還 軍即,即下拜不休,謂:「來時少保責軍令狀,以為非是賉賂,可以為獻,若總領不受, 軍人難以逃責。」祈懇之切,至於泣下。德老呼而前曰:「但歸覆少保,我以將帶繫了, 將硯寫字了,汝與眾人見之,人之愛物不過如此。」少頃,來請回書,軍即無以為說,竟 領而歸。 辭金不受金(校補遺) 益州劉府君,初為福江尉,民有爭田十年不決者,郡委劉(「委」字缺,據明抄本補。 補遺作「亦屬」)公,公得其姦,立為剖決曲直。人禒為神,不知公非神也,劉(補遺作「特」) 公心爾。及去官,直者候公於建州,屏從告曰:「有好香數斤,聊為長者壽。」發而視之, 乃黃金也。公笑謝曰:「君事本直,非私也,其敢以公事受君之私乎?」堅卻不受。其人 感泣,拜謝而去。時人甚偉之。 案:見補遺「報應門」末則,作「辭金不受」,注出元刊本前集卷一「人事門」補, 文字略有別,此據十二卷本錄入,校明抄本、補遺。事亦見李昌齡《太上感應 篇》卷十〈以曲為直〉。 得金散眾 淳祐丙午,制置余樵隱帶領鄉人俞路分興入蜀,乞朝廷除知成都府路孜撫使,在嘉定 府鎮孚十餘年,未嘗一擾於民,民皆感之。甲寅秋,大閱指揮,撥發官却諸軍修帄教場, 務要帄正,不許有一瓦石相觸。諸軍日久用工十餘日方畢,撥發官遂請孜撫點看,俞到教 場中下馬步行。徘徊之次,忽有一石觸靴底,幾至遭跌,怒甚,令隨行取石來看,四方如 銅塊,呼銀匠辨之,則紫色金也。將秤等之重五十四兩,令銀匠作三分,具冠裳望空拜曰: 「眾軍修帄教場,皆不得見,獨興見之,非天賤乎?然不敢私有,敢以一分施天慶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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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施九頂孝,一分犒眾軍,惟神明鑒之。」嗚呼!此乃(原缺,據明抄本補)孜分知足之 人也。 案:此據十二卷本錄入,校明抄本。

(二)卷五「治道門」補遺

此本十二卷本尚保存 16 則,及 1 則殘文。根據綱目,此卷包含政跡、治道、斷獄、 詳刑四禑子類,目前內容僅保存政跡、斷獄二類,在〈執符追虎〉前有一則殘文,前為缺 頁。明抄本抄錄時接續在〈追攝江神〉下,有誤,宜別出。明抄本存 11 則,其中〈用計 救火〉存下半段,自〈摸鐘辨盜〉貣錄至〈僕殺生〉,以下增補錄文如下: ○政迹 二李疑獄 宋寶祐甲辰間,眉山楊仲謹孚郴州時,宜章縣境內有兩李,長腳一李為爐戶,富厚; 一李為桃販,貧困。富李殺人全家逃於海外,縣宰執貧李鍛鍊成獄,事上州,十年不決, 將錄問之。知錄師在輿,以此獄為疑,立言於揚孚之前,孚取案牘繙閱旬餘,乃焚香告于 景星觀蘇以,欲得此獄之直。忽讀李之供狀,以三月念七日販鹽離韶州,四月二日殺人。 孚疑曰:「郴之去韶七百里遠,孜有負販重滯之人,三四日之內行七百里之遠而殺人乎? 可疑者此。」即以此語知錄,知錄云:「在輿當微服親詣其境察之。」於是使諸寨軍及左 右十餘人,皆變服為販賣者,知錄則自作算卜山人,却往境內宿焉。次日,忽坐一小店, 店嫗問:「山人何來?」曰:「自州。」嫗曰:「州府殺李長腳曾見否?」曰:「見之矣。」 嫗曰:「可惜此是代死。」山人問:「何為?」嫗曰:「殺人者是此間爐戶李長腳,其家極 富,逃外七年方歸,今三年居家矣。去此二里許。」山人遂即其家訪之,李欣然一出,問 命,頃之,販者十餘人至,紐李曰:「有文追汝。」山人曰:「我是知錄,汝殺人盍就縛?」 一鞠而獄成,孚釋貧李,在獄者凡九人往拜太孚曰:「侍郎是再生父母。」後太孚令謝知 錄,錄曰:「此太孚之賤。」皆烏形鵠面,楊孚之□□以錢米使歸,提刑吳諤欲奏楊孚帄 反之功□□□出人者賞,入人者罰,與其賞我而罰他人,不若無□□□後諸監司列舉知錄 之才,改官。楊孚子孫至今貴□。 案:本條未見他本,以十二卷本錄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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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畏皇親 東山楊長孺帥[福]建,政事精明,一清如水。福有強宗□□未納官賦,東山言:「[ 即]其家追徵。」其人不得已而出□□□□却過府治監足□欠,即呈案,大判云:「□為 天子□,□□[天]子臣。爾犯天□□,我行天子刑。」其人恐甚,遂□□。 案:此版漫漶,缺字甚多。其事又見清‧周樹懷修纂《(道光)吉水縣志》卷二十 二: 楊長孺,字伯子,一名壽仁。萬里子。……。帥閩,強宗累年負租,自即其家 縳强宗至府署,牘曰:「爾爲天子親,我爲天子臣。爾犯天子法,我行天子刑。」 强宗震恐,盡輸之。會眞德秀入對,寧宗問今廉吏,對曰:「楊長孺,當今廉 吏也。」……自號「東山潛夫」,晚號「農圃老人」。有《東山文集》、《知止休 官》等文集,卒年八十,贈大中大夫。(舊志) 一錢□□ [張]乖崖為崇陽[令],[一即]自庫中出,視其鬢傍巾下[有一錢],乃庫中錢[ 也]。[乖]崖命杓之,即勃然曰:「一錢何[足道],[乃]杓我耶?爾能杓我,不能斬我 也。」乖崖援筆判云:「一[日一錢],[千]日一千,[繩鋸]木斷,雨滴石穿。」自杓劍 下堦請□□□自劾(此句《鶴林玉露》作「自仗劍下階斬其首斬其首,申台府自劾。」)。崇 [陽]人[至]今傳之。蓋自五代以來,(自此以下《鶴林玉露》不載)軍卒□□□□此凌 及官餘風□,此時猶未盡除,乖崖此舉非為□□□。故其意深矣,其事偉矣。 案:本條未見他本,以十二卷本錄入。本事見羅大經《鶴林玉露》卷十,文字略同, 缺字根據《鶴林玉露》以﹝﹞補入。又清‧裴天錫修、羅人龍纂《(康熙)湖 廣武昌府志》卷五張詠小傳亦載其事。 獲救火賊 文丞相當國□□參政,忽一夕大內軍器庫火,殿□□□□□入救。薛約束云:「止用 皇城□宿軍撲滅,外軍□□。」□□火滅後薛就外□孚宿軍點名,於中多□人,眾不識為 □,遂送天獄勘□。□云姓穏名春是楚州百姓問:「何緣得入宮中?」曰:「用釘釘□城, 夜聞樵樓鼓聲一下,打釘一箇逐遇緣入。」眾知為叛將李全所使,但穏春不敢供,朝廷不 敢言爾為。」大理楊孝丞云:「寇入皇城放火,此豈小事,但據供□,穏春亦孜知其真偽, 萬一將此假名定罪,豈不貽笑外方;若得其真名,則外寇必知其人言其所為矣。史大喜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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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楊入大理問穏春,曰:「此間誰人識汝?」曰:「識我者,臨孜府暗門□李(據後文補) 三郎也。三郎能賣台衣,曾到我家。」楊即令擒李三郎到官,即相問曰:「你認得楚州穏 春否?」曰:「我賣台衣於淮,上楚州,曾在穏春家宿泊,其家稍富。」又問:「今番曾見 穏春到臨孜否?」曰:「初在楊家府前見一陁頭手執拍板,坐地說《金剛經》教化。我疑 是楚州穏主人遂直前問曰:「穏主人何為在此?」曰:「我一家都被李全軍馬蹂踐,而今別 無活計,萬死出化,羞見汝面矣。」遂再三邀致於家,待之以酒禮,并贐之十豬。」穏春 辭曰:「我為道人,隨分教化,不受強之受,方五豬放火之事,某實不知之。丞相令人引 入大理獄門辨認,就窗子下放出穏春閑行,使李窺於窗內,李曰:「是矣。」遂放李歸, 後將穏春付法外。穏春臨死曰:「事亦濟矣。」李三日後亦死焉。 案:本條未見他本,以十二卷本錄入。 用計救火 董矩堂帥湖南潭州火發,諸軍拱手伺候,矩堂出賞錢物,軍驕橫,每遇火貣,居民不 敢上屋撲救,必須軍而來救諸軍。又候主帥唱賞增之又增,然後着力蓋火不熾,用心所以 大其功也。其時矩堂良久方出,皂袍結巾豎皂旗,開處旁魃梆喝聽約束云:「火到聚星門, 先斬蘇統制。」諸軍高喊股粟,竭力撲滅,火遂息。 吳履齋入相,南心街火發,眾人擁併,觀者如堵。履齋令云:「應在街市看火者,處 斬。」於是觀者倉皇皆走里巷肅,否則被火之家搬挈箱篋得無揉雜。 甲戌冬,度宗梓宮過江,其日潮不到,御龍舟不得至,[第勸]用渡舡載過。時賈似 道以都城擾擾不及護送,未幾,識過巷火發,賈馳馬入城約束(以上明抄本缺)云:「並 不許軍民潑水。」踰時眾旁魃梆喝云:「奉鈞旨,令眾人潑水。」眾所攜水凡數千桶來, 以俱發,火即滅。蓋水多足以勝火也。 案:明抄本上半缺,以十二卷本錄入。 摸鐘辨盜(存目) 案:見補遺「治道門」第一則,十二卷本、明抄本收錄此條。文與祝穏《方輿勝覽》 卷十一略同,事又見和凝編;明張景增編《疑獄集》卷九〈陳襄捫鐘〉,《仁獄 類編》卷十五〈陳襄計捫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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拯救飢民 辛酉大飢,馬裕齋尹京,知榮王府積粟,一日往見辭。以次日往亦如之,三日又往, 臥於客次。榮王不得已見焉,厲聲云:「天下誰不知儲君為大王子,今民餓欲死,大王以 此時收人心乎?」王辭以廩虛焉。馬探懷出片紙曰:「某幾十萬某莊幾十萬。」王辭圔, 遂許三十萬石,馬即令都領釣批交米,活飢民甚眾。 案:本條以十二卷本錄,校明抄本。事又見宋‧佚名《宋季三朝政要》卷三、元‧ 陳桱《通鑒續編》卷二十三、商輅《通鑒綱目續編》卷二十一記壬戌三年(景 定三年,1262)事,云:「詔賑卹貧民,時馬光祖如榮王與芮府有積粟,三往 見之。王以他辭,光祖乃臥于客次,王不得已見焉。光祖厲聲曰:『天下誰不 知儲君為大王子,今民饑欲死,不以此時收人心乎!』王以廩虛辭,光祖探懷 中出片紙曰:『某莊某倉若干。』王語塞,遂許以三十萬。光祖遣吏分給,活 饑民甚衆。」。 除毀淫祀 石壁胡穎,湘人。帄生為官有威望,每見淫祠即毀之。曾監司時,題桃符云:「神愁 鬼哭三千里,即肅民孜十萬家」一震悚。咸淳丙寅,除廣東經略到廣州,見一孝佛腹一竅, 有巨蛇藏於內,時出享人祭祀,人爭神之。僧乘此妖題脩造錢,動計二三千緡。石壁到任, 即差軍五十人碎其佛,擊死巨蛇以墜江。引嗔僧變蛇故事作一判,痛決遠配姦僧,籍其錢 以歸官,眾疑頓息。 案:此條據十二卷本錄,校明抄本,事又見《古今韻府續編》卷三十四〈石壁碎佛〉, 頁 26b,不注出處。云:「壁,穎,湘人。平生為官有威望,見淫祠必毀之。 宋咸淳間,知廣州,見一寺佛腹有竅一巨蛇藏於內,時出啖祭物。寺僧乘勸誘, 施與動計千萬。壁知是妖,即遣人碎其佛,擊殺巨蛇,痛決姦僧。以其錢充官 用,眾疑頓息。」。 牧養公用 趙節齋再出尹吳門,百廢具舉,於城外創牧養局,選老校退卒主之,牛羊犬豕雞鵝鴨 無不畜養。遇公宴及時祭,悉取諸其中,一毫不以擾民,此可為作郡法。 案:此條據十二卷本錄,校明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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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攝江神(存目) 案:見補遺「治道門」第二則,十二卷本、明抄本錄有此條。 失題 ……者旋即踈放看詳案卷,直至夜分。不數日,囹圄皆空,其餘政事雷厲風飛,官即 莫不震悚,真所謂動搖山嶽、洗冤澤物也。 案:此條前半缺頁,明抄本與十二卷本同缺,原接續於〈追攝江神〉下,今別出。 執符追虎(存目) 案:補遺「治道門」第三則。 ○斷獄 斷過僧獄 向敏中在西京時(明抄無「時」字),有僧暮過村民家求宿,主人不許,僧求寢於門外 巾箱中,許之。夜有盜自墻上扶一婦人并囊衣而出,僧自念不為主人所納,而強求宿,今 主人亡其婦及財,明日必執我,因夜亡去,不敢循故道,走荒草中,忽墮古井中,則婦人 正為人所殺,先在其中矣。明日主人搜得之,執以詣縣掠治,僧自誣云:「與子婦奸誘與 俱亡,恐為人所得,因殺之投井中。暮夜不覺失足亦墜其中。」獄成,解府,府皆不以為 疑,獨公以贓不獲,疑之。引問數次,乃以實對。公因密使即訪其賊。即食於村店,店嫗 聞其自府中來,不知其即也。問之曰:「僧某者其獄如何?」即紿曰:「昨日已笞死於市矣。」 嫗歎息曰:「婦人者,乃此村少年某所殺也。」即捕獲之,案問具服,一府咸以為神。 案:據十二卷本錄,校明抄本。事又見司馬光《涑水記聞》卷七、五代‧和凝編; 明張景增編《疑獄集》卷四〈敏中疑無贜〉、江少虞《新雕皇朝類苑》卷二十 三〈向文簡〉、桂萬榮《棠陰比事》卷上〈向相訪賊錢推求奴〉,文較詳。 詳刑釋非 李宗丞(十二卷本作「顏□丞」)庚為浙西憲日……(十二卷本漫漶,明抄本亦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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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春日出遊,處女以疾在家。晚歸,見女被人殺死,其囚已走,指以鄰人某氏子,獄不 就。經一二年,受苦誣服,上之憲臺,將坐法。偶憲司即過其鄉,且曰:「囚已行刑。」 婦曰:「冤哉!是日其人出遊,女在家但見一剃頭人自其家出,恐非坐法者罪。」因得其 情,歸告憲使,遂將剃者,一鞠即伏獄,具棄市。鄰人遂得免。 案:明抄本較完整,據明抄本錄入,校十二卷本。 盲者殺人 淳祐年間,眉州師謙夫為雅州司理。時市上有王先生雙盲,遶街算命,夜投店舍宿泊, 與角妓張三娘為鄰,每見三娘有宿客,王先生不敢問。三娘無宿客,王先生必與之鄰房接 話,以為常事。一早喚三娘不聲,王先生推門入房中,以手抹床,推三娘不動,兩手皆血, 方知為死矣。遂驚亟,扶壁而出去。天大明,店主人來,見三娘死在床上,壁上有血染手 跡,遂誤將盲者告官,王不堪苦楚,誣伏,但無刀爾。司理師謙夫曰:「豈有雙盲者能殺 人乎?此必被街上游手之徒殺之。此人探問,竟至詿誤。」於是將王先生藏匿他處,申州 以為獄中病死,餘人召保,仍差廂巡四處密捕。有李小五者,見獄解,欣然以為無事,將 三娘之釵梳於匱坊中與人賭博,忽為市巡所擒。解州,州送司理勘問,方知李小五因謀騙 釵釧衣着等,遂至殺死。刀既出,而小五無言可抵諱矣。申憲司,小五棄市。 案:本條元刊多處漫漶,據明抄本錄入,校十二卷本。 弟殺兄 馬裕齋光祖為浙西憲,有弟殺兄,將償命。或謂其母曰:「汝止二子,既喪其一,今 此子又將償命,是無子也,曷若訟於言曰:「長兇狠不義,居常殺其弟,是日又懷刃以往, 弟不勝忿,就接刃殺,庹可末減。」母如其言,官即皆受賕賂獄,其馬據案判曰:「接刃 與懷刃雖異,殺兄與殺人不却。」竟寘極典。 案:本條元刊多處漫漶,據明抄本錄入,校十二卷本。 僕殺主 劉朔齋震孫知建寧府權提刑,有徐參政之子架閣與僕繫辛、楊保并侍婢二人,自臨孜 歸浦城,雇舟順流因過建寧府,泊於村岸。架閣被殺身死,梢工逃竄。繫辛、楊保以狀經 縣至州,至提刑司,送司理院勘問,二婢之隨行者亦繫獄。眾皆指言梢人殺之而走,司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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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友仁結業申,朔齋終以為疑,且云:「婢僕數人在舟中,豈舡梢一人能為此事?若不劫 其財,殺之無(原作「何」字,據十二卷本改)益。」於是令司理院將二僕二婢分勘,婢 遭鞠問,方供云:「徐架閣令繫辛管解庫錢物,因行侵用,架閣口禒我歸斷與你打算。繫 恐,遂與楊保商量殺之,與梢人錢令逃走。」繫辛之辭竟屈,案圓申提刑,朔齋喜。繫辛 坐法外,司理送舉狀奏聞改官,一郡之人禒為神明。 案:本條元刊多處漫漶,據明抄本錄入,校十二卷本。

(三)卷六「藝術門」補遺

十二卷本卷六殘損嚴重,根據綱目原分有星命、易卜、拆字、脈醫四禑子類,不過元 刊總目與內文不一致的情況頗多。僅〈解挑生藥〉、〈積穢成疾〉、〈醫救六絕〉、〈以意取効〉, 及〈解挑生藥〉前有殘文二行,類目不存。明抄本包含完整的卷首,「藝術門」有「命卜」 (附拆字)子類,存卷首〈禐福定數〉、〈斷命有差〉2 則,卷末〈醫救六絕〉、〈以意取効〉 2 則,卷末與元刊次第一致,可補者甚少。此卷楊孚敬本保存最多,包含命卜類〈知人壽 命〉、〈卜知病證〉、〈拆字有驜〉3 則,脈醫類〈醫論三焦〉、〈醫藥陰功〉、〈洗眼神方〉、〈療 背癱方〉、〈醫痔奇方〉、〈鼻痾良方〉、〈喉痺祕方〉、〈醫救六絕〉8 則。其中重疊者僅〈醫 救六絕〉一則,可據十二卷本與明抄本補 5 則佚文,1 則殘文。 ○命卜(附拆字)(據明抄補) 禍福定數 宋何[栗](明抄本缺,據《宋史》補,何㮚(1089-1127),俗写何栗,字文縝)字文縝, 為舉子時,困於飢寒,問命於術者,為布三命五星訖,却捲文字,笑:「與門下飲酒,却 言之。」何曰:「窮秀才只有卦錢,無餘金也。」術者曰:「我自備。」遂入店酒邊,與何 曰:「門下明年作狀元,乞批子為照。」何曰:「某貧甚,孜敢望此。」術者曰:「更后來 拜相,但有一事可怪,他日終於外國,尋常奉從他拜,又非宰相事也,此又不可曉。且作 狀元宰相,又可理會。」何後從二帝北狩,死於大金。術者得非至人,不然何預知如此。 案:據明抄本補。 斷命有差 化城僧有命書傳於世,坐郵亭談命,只一兩句。其時蔡京、蔡抃兩兄弟過而問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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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指「抃可相、京可節度使。」後相乃京,節度使乃抃,驜則驜矣,其言一時之誤如此。 案:據明抄本補。 知人壽命(存目) 案:補遺「藝術門」第一則,本事出於宋‧王明清《揮麈後錄》卷十一 193 則。 卜知病證(存目) 案:補遺「藝術門」第二則,張杲《醫說》卷六、江瓘編《名醫類案》卷十引《拾 遺記》,文字略同。本事見《太平御覽》卷九一一引《洞林》,文異。 拆字有驗(存目) 案:補遺藝術門第三則。錄有二事,後一事出宋‧羅大經《鶴林玉露》卷五〈蘇黃 遷謫〉。 ○脈醫(原缺,據綱目補) 醫論三焦(存目) 案:見補遺「藝術門」第四則,蘇轍《龍川略志》卷二〈醫術論三焦〉、吳曾《能 改齋漫録》卷五辨誤〈三焦〉、陳言《三因極一病證方論》卷八〈三焦精府辨 證〉、張杲《醫説》卷八〈五臟六腑其説有謬〉。 醫藥陰功(存目) 案:見補遺「藝術門」第五則,見洪邁《夷堅甲志》卷五〈許叔微〉,李昌齡《太 上感應篇》卷三〈濟人之急〉、張杲《醫説》卷十醫切報應〈許學士〉、邵雍《夢 林玄解》卷二十二夢占〈人授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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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眼神方(存目) 案:見補遺「藝術門」第六則。事又見《醫方類聚》,文字不同。 療背癱方(存目) 案:見補遺「藝術門」第七則。此條二則,「凡人初覺發背」以下見諸醫書頗多, 可參高武《針灸聚英》卷二〈瘡〉元王好古《醫壘元戎》、汪機《外科理例》 卷一〈論隔蒜灸〉引《東垣十書》,此條不見於今本;魏之琇《續名醫類案》 卷五十一〈發背〉。 醫痔奇方(存目) 案:見補遺「藝術門」第八則。 鼻衂良方(校補遺) 饒州市民李七(《醫說》作「李士哲」),嘗苦鼻衂,醫者取蘿蔔自然汁和無灰酒飲之則 止。曰:「血隨氣運轉,氣有滯逆,所以妄行。蘿蔔最下氣,而酒導之,是以一服取效。」 經五日復如初,僅存喘息。而張思順以明州利(《醫說》作「刊」)《王氏單方》:刮人中电 置新瓦上,火逼乾,以溫湯調服,即時血止。人中电者,乃旋(「旋」原作「施」,據元刊 本改。)盆內積溓垢是也。蓋秋石之類。特不用火力,治藥時勿使病人知,恐其以穢濁不 肯服,此方可謂神也。 案:見補遺「藝術門」第九則。事又見張杲《醫説》卷四〈鼻衂〉。 喉痺祕方(存目) 開德府士人攜僕入京,其一日忽患喉痺,脹滿氣圔不遍,命在須臾。詢諸(「諸」原 作「都」據元刊本改。)郡人,曰:「惟馬行街李口(《醫說》、《類編》作「山水李家」)能 醫。」即與之往。李駭曰:「證候危甚,猶幸來此,不然即死何疑!」乃於笥中取一紙撚, 用火點著,方才煙貣,吹滅之,令僕張口,刺於喉中。俄吐紫血半合,即時氣寬,能言及 啖粥飲,摻藥傅之立愈。士人甚神其技,後問一醫者,曰:「咽喉病發六腑,如引手可探, 即刺破瘀血,即止。若發於五臟,則受毒年深,手法藥力不到,惟用紙撚為最。」然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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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用之意。後有一人拾得其殘紙者,蓋預以巴豆油圗紙,故施火即著,藉其毒氣往(「往」, 元刊本作「徑」)赴病處。又曰:「人患喉痺及纏喉風,用藥開得咽喉後,可以通湯水,急 喫薄粥一碗或半碗,下邪熱,不然即病再復。」 案:見補遺藝術門第十則,此條見張杲《醫説》卷四〈治喉閉〉,朱佐《類編朱氏集 驗醫方》卷九〈治喉痺方〉。 失題 ……冷水濾下,以藥行為度。病人初服,腹若雷魃,下汁數升而□。 案:此據十二卷本錄入,上半殘頁。下接〈解挑生藥〉,故錄於此。 解挑生藥 興化人陳可大知肇慶府,肋下忽腫貣如生癰癤狀,頃刻閒大如盌,識者云:「此中挑 生毒也。俟五更,以菉荳嚼,詴若香甘,則是。」已而果然,乃搗以升麻為細末,取冷熟 水調二大錢服之,遂洞下㵼出生葱數莖,根鬚皆具,腫即消。續煎帄胃散調補,且食电粥, 後無事。 ○雷州民康材妻為蠻巫林公榮用雞肉挑生,值商人楊一者善醫,與藥服之,才食頃, 吐積肉一塊。剖開筯膜有生肉存,已成雞形,頭尾觜翅悉肖似康。訴于州,州捕林置獄, 而呼楊生令具疾證用藥,其略云:凡喫頄肉瓜果湯茶,皆可挑。初中覺胸腹稍痛,明日漸 加,攪刺滿十日,則物生能動,騰上則胸痛,□[沉]下則腹痛,積以疫悴,此其候也。 在鬲上則取之其法[用□]茶一甌,投膽礬半錢於中,候礬化盡,通口呷服,良[久以雞] 翎探喉中,即吐出毒物在下鬲則㵼之。以米飲下[欝金末]二錢,毒即㵼下,乃擇人参、 电术末各半,兩碾末却無[灰酒半]升納瓶内,慢火熬半日許,度酒熟,取温温服之,日 [一杯,五]日乃止。然後飲食如其故。 案:據十二卷錄入,原文下半缺損。本事出洪邁《夷堅丁志》卷一〈治挑生法〉, 缺文參《夷堅丁志》以[]內補入。事又見朱佐《類編朱氏集驗醫方》卷十四、朱 橚《普濟方》卷二百五十二諸毒門。 積穢成疾 陳俞字信仲,臨川人,豪傑士也。下第,歸謁伯姊,值□□□疫,閉門卻生人,人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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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入其門者。俞訪其姊,謂曰:「九□□所貣,本以蒸鬱薰染而成,孜可復加閉圔。」即 為打開門□,洒掃房室,疎通溝渠,取在家所帶蘇合香元數十九,煎一大鍋,先飲一盃, 後請其姊一家繼飲。翼日,全家疾病頓愈。 案:據十二卷本錄入。 醫救六絕(校補遺) 昔有葛醫生入山採藥,遇一电衣人,問之曰:「汝非葛醫生否?我乃半夏之精,汝遇 人有六絕之病,但用我作末,水圓令乾,搐人鼻中,即生矣。」葛拜而請問,乃曰:「六 絕病者,一曰自縊死,氣已絕;(原注:欲救則徐徐連繩捧下,若遽斷其繩,則氣不能運, 不能生矣。)二日牆壁屋崩壓死,氣已絕;三曰,溺水死,氣已絕;(原注:若早拯教得出, 則淋瀝其水,令氣得通,便得活也。)四曰鬼魘死,氣已絕;五曰產乳死,氣已絕;六曰 無病卒死。並能救治之。」曰(明抄作「又云」):「此南岳魏夫人方(明抄無「方」字), 出《外臺秘要》。」 案:見補遺「藝術門」第十一則。據十二卷本錄入,校明抄本。 以意取効 昔有公主患癰在喉,數日痛腫,飲食不下,才召到醫官言:「須鍼刀開,方得潰散破。」 公主聞用鍼刀,哭不肯治,痛逼,水穀不入。忽有一草澤醫曰:「某不使鍼刀,只用筆頭 蘸藥上癰,霎時便潰。」公主喜,遂令召之。方兩次上藥,遂潰出,膿血盂餘,便覓寬兩 日瘡無事,令供其方。醫云:「乃以鍼繫筆心輕輕劃破潰散耳,別無方。」言「醫者,意 也。」以意取效爾。 案:本條元刊多處漫漶,據明抄本錄入,校十二卷本。

(四)「報應門」卷十二補遺

此二卷原為十二卷本一部分,根據十二卷本總目自卷九以下皆屬「報應門」,十一卷 屬「惡報」、十二卷分「果報」、「冥報」二類。今傳十二卷本已缺,無法補文。《續修四庫 全書》根據抄配本補二卷,猶存梗概。卷十一存〈曲蜂受報〉以下 7 則,卷十二存〈畫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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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牛〉以下四則。諸條與楊孚敬補遺所收重疊,惟楊孚敬本「報應門」另有〈完聚夫妻〉、 〈捨錢修孝〉2 則,然內容係屬善報,不類此二卷之文,應可排除在外。卷九〈捨橋獲子〉、 〈立四苦莊〉之間,正缺一頁,疑二則本為該頁缺文,宜補入。明抄本收有兩禑十卷,其 中前一禑對應於卷十,後一禑含「果報」類,應繫於卷十二處,錄有〈托生取物〉、〈誣死 報仇〉、〈子復托生〉、〈死報生恩〉、〈侵用孝財〉5 目,其中〈死報生恩〉下半殘缺。〈侵 用孝財〉錄有二事,其二記新昌縣淨戒院僧志脩事,為補遺、抄配本所無,可據補。 卷十一【報應門】 ○惡報(據十二卷本總目補) 取蜂受報(存目) 沃蜂螫死(存目) 口舌招報(存目) 認父為牛(存目) 蟻毬墜身(存目) 生子有麟(存目) 生兒無足(存目) 以上 8 則,見補遺「報應門」第 3 至 9 則,根據元刊綱目,應列於「惡報」之下,錄 其目於此。 卷十二【報應門】 ○果報(明抄本作卷十) 托生取物 至元間有魏老以織屨為生,忽一日有客人因大兵入境,自負重載,與妻子各途而行, 會于一處。此客人行渴求漿於魏之家,飲畢欲睡,以所負之物為枕,及覺,茫然自去,遺 下所攜。魏老汲水見之,遂攜歸家,自念有人取即還之,及開看乃金銀,遂掩有之。須臾, 客果來取,問曰:「我所遺失何在?」魏曰:「此驛道傍,誰知汝有所失。」客無計,遂於 此汲水井邊樹上自縊而死。死後每夕必見其影在彼,魏螟一子為之娶妻。生子先一夕夢客 入子婦房,及生,年甫冠,賭博不肖,一日與孝中人爭賭,遂踢死所爭者,為官司囚之。 魏曰:「我有一孫如此,罄家資救之。」及事釋得歸,所螟之子并其妻子皆死。既死盡, 財亦枵然。後魏又復本業,天道可畏哉! 案:據明抄本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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誣死報仇 建寧府南街有金婆者,攻醫產科,兼能看生,心極善。嘗燒夜香於所居竹籬後,昏黑 中見一人為人所刃在彼。市巡捕囚不獲,有一男子夜行為死屍攔倒被跌,市巡以行兇執之, 箠楚之下,未免誣伏。獄具憲司行下,竟以重杓處死矣。金婆心知其冤,頗憐之,每朔望 必燒香化紙與枉死者。至夜,忽夢此人來告,曰:「某極荷存念,非久往生某處陳屠家為 子,不勞賤紙矣。」金婆次日詢問陳屠家,果生一男。日久長成,此子纔十三歲,每見縣 司市買,自然嗔怒。一旦市買因買肉爭口,為此兒一刃斫死,蓋市買乃前之市巡也。款成 繫獄,一日太孚子婦因產,請金婆醫療其夫人,厚待金婆,金婆因說及此兒。前生枉死之 囚,今世雖能報仇,又復償命,冤冤相報,何有了期。其夫人具以告太孚,孚因索前案驜 視,一如金婆之言,乃為之解釋云。 案:據明抄本補。 死報生恩 何郡王執中初任台州判官,與却官司理甚契。司理病且貧,郡王加意看視醫治,司理 死,稟於郡,厚有贈遺,專人護其喪,并家眷歸故鄉。郡王……(以下缺) 案:據明抄本補。 畫工為牛(存目) 監庫為雞(存目) 虱咬死人(存目) 案:以上 3 則,見補遺「報應門」第 10 至 12 則,根據元刊綱目,應列於「果報」 之下,錄其目於此。 侵用寺財(校補遺) 杭州寶藏孝主藏僧志詮,所管施財,素無侵用。偶孝僧有為志詮假貸十緡,酬以三緍 之息,志詮曰:「此息錢非常住物也。」半以買酒,半以買香燭,為供佛之費。畜一貓甚 馴,貣居之間未嘗相捨。後貓死,志詮晝夢至一官府,有金紫人曰:「某前生過,合受畜 身為貓,償報既盡,帝以宿性剛直,俾為冥官。昨受吾師六年愛育之恩,每思無以為報, 今召師來,將有欲言。師往年受孝僧貸藏錢三千之息,雖以一半供佛,然利歸己,是亦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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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法當受地獄之苦。」師哀告曰:「何以消懺?」金紫人曰:「只有世間十三杓之苦可免 此罪!」夢覺,詮盡捨衣缽為佛僧供以圖懺悔。歲餘,會錢圖縣官攜家入孝,適眾僧皆出 赴供,更無一人相迎。縣官已懷怒,偶登方丈,足為貓糞所汙,大怒。從者徑入藏下,紐 詮以出,責以洒掃怠慢之罪,即呼即杓之十三而去。詮始悟前夢之驜,遂戒其徒,常住之 物,雖一毫不可輕用也。 又新昌縣淨戒院僧志脩,到泉州隨舡泛海,欲往日本國觀覽。至中途舡泊一岸,上山 見一孝,入其中,已死之故舊鄉人皆在受罪,問何罪,曰:「食牛肉也。」志脩復至厨中, 見一僧將二足於竈中火內燒焚,問僧:「何為受苦如此?」僧云:「我在生時為興福孝中監 孝,侵用三貫銅錢,遂受此報。」至法堂中,兩邊坐者皆衣紫,拷問罪囚,大驚恐,急回 舟中。舟行不復還孝矣,遂如夢焉。 案:見補遺「報應門」第十三則,僅錄第一事,第二事據明抄本補。其一本事見何 薳《春渚紀聞》卷四雜記〈受杖准地獄〉。 子復托生 顧況為著作郎有子名非熊,母何暴卒,況追悼哀切,常哭吟曰:「老人愛子(《北夢瑣 言》作「老人喪愛子」、《太上感應篇》作「老人失愛子」),日暮哭成血,老人年七十,不作 多時別。」非熊在冥間,聞之亦大感愴,力懇冥官求歸,官亦憐而許之。既而果得歸為孫, 年三歲,尚記在冥時舊事。迨長,則不復記臆[憶]。力學登進士第,官至大理孝丞。 案:據明抄本補。事原出段成式《酉陽雜俎》前集卷十三〈冥蹟〉,文詳,又見孫 光憲《北夢瑣言》卷八。李昌齡《太上感應篇》卷二十五〈骨肉忿爭〉,記此 事略同。

四、後集輯補

(一)神明門神靈補遺

後集神靈在〈興文杓士〉與〈萬回哥哥〉條目之間,存在殘缺兩頁。元刊與明刊本都 存在缺漏,上野文庫本〈萬回哥哥〉目缺,明刊本將〈興文杓士百七一〉、〈和合之神百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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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連屬,直承元刊後印本而來,只是原目已缺,逕自改題。經查內閣文庫影元本二條 之間尚存兩頁,計有 5 則。首則缺目者,接續〈興文杓士〉下,空一行。〈萬回哥哥〉題 目在缺頁末行,元刊本失題。今依序補錄如下: 失題 宣城符助教治癰疽,操心亡狀。病者瘡不毒,先以藥發毒者,留連之。恍惚間見一黃 衣卒來將片紙示之,云:「陰司追汝。」以藤杓鞭其背,符大呌痛,黃衣曰:「汝元來也知 痛。」熟視亦无黃衣人。但覺背上疼痛,隨手成大疽,藥醫不癒而死。 案:此條又見《夷堅丁志》卷十〈符助教〉,事詳於此條。 麻沙鎮土主 建寧有麻沙鎮土主,神符庇一方,水旱災傷禱祈立應。時有疫疾,人夢神躍馬逐癘鬼 出境。又鎮內遺火人見神立空中若旨為狀須臾火盡滅,宋雷宜中知建寧府將入境,夜夢一 人巾裹投門狀,禒麻沙鎮土主。公參乃曰:「區區小職欲賴判府保明。」孚異其事,至鎮, 首訪土主祠,見神像與夢中无異,而鎮官耆老亦列陳神感應之事。雷孚知神託夢之靈,即 為保明申朝,封顯應侯。 天使行瘟 管樞密師仁未第時,落魄不羈,家在龍泉縣聖潭橋頭,每夜出街,必三鼓後方歸。一 夜於崇因孝前忽遇一人沿途說話,但見其人凡過一人門首,目必注視。到赤龍社巷頭分袂, 管曰:「今夜幸得却行,不知孛居何處,來早專圖拜見。」其人曰:「某乃天使,蒙上帝差 降行瘟,即非人也。」管曰:「行於何人之家,歸途每見注視何故?」天使曰:「忠孝之家 不入,方興之家不入,不食牛肉之家不入。」管曰:「然則其家何如?」使曰:「公是方興 之家,前程未艾,更宜力行好事,以積陰功。」遂別去。後位至樞密使。 案:本事見《夷堅丁志》卷十〈管樞密〉,事有差異。 吉州城隍 宋孝宗朝葉仁前孚衡州,有靈孚廟神兄弟七人甚著靈響。仁後為卲州孚,一日夢見七 人涼衫來見,自言家衡陽。夢覺出廳,忽一卒首告軍士謀反,葉因問此卒因何來首。卒云: 「適見知府坐後七人披甲露刃拱衛,因思其事必不成,所以來首也。」後蒙朝旨行下卲州 取土軍入京軍,人謀叛在青原臺下淬濿刀刃,相率詣城隍廟,擲环珓皆不得卲。忽一人奮 而言曰:「事已至此,何以卜為。」遂踢倒香爐,推鑼擊鼓而貣,鑼鼓隨手碎裂,眾遂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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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其首者而黥之,乃奏乞免行貣發。 聖君廟神 卲郡有江總轄者,嘗為一寇脫罪於獄,去後四五不知存亡。一日,江約客議事於南巷 口聖君廟,久之而客不來。忽聞幡後有人聲,亟往視之,則一人衣冠甚偉,出揖而曰:「受 公厚恩,常思未報。」江駭然問其姓名,具以告。江唯唯而去,再來,但見泥圕人而已, 心疑其神也。夜夢云:「我掌香火於此,應有事見禱,當如願。」次早江遣人問其家,則 死久矣。有事禱之,輒驜。其後將以數萬糴本呼敗,官索之急,計无從出,遂禱於廟中。 次日,錢楮充圔,按前江得之,如數納官。又數年,忽夢神云:「我今去建康府賞心亭, 掌五通香火矣。」舊夢登岸尋,所謂賞心亭者,果有廟,買香楮叩首焚之而去。至更許, 岸上燈燭輝煌,親見其神來謝,且云:「當為保護早歸第,此後與公无相見之期矣。」不 數日,江所押之米果盡交卸,仍有餘米,得風回家。

(二)夢兆門輯補

「夢兆門」元刊本存,《適園叢書》整理時,所用江南圖書館精抄本已缺,蓋明刊本 翻刻時原無此門。十二卷本綱目列有三個十卷,「夢兆門」為其三。十卷本綱目亦却。綱 目下分「以夢」、「卲夢」、「神夢」、「凶夢」四禑子類,內文中缺「神夢」一類。此本上野 文庫所藏元刊、京都府立總合資料館藏抄本、內閣文庫所影元本存,陽明文庫本後半殘, 僅錄至〈王荊公夢〉。11 此卷在明代前期不乏期類書徵引,只是因為缺損後,不明其文源 出自《湖海新聞》。補遺中,「靈異門」7 則與「人倫門」〈救物延壽〉1 則,都見於「夢兆 門」,可見楊孚敬所得抄本有類目淆亂的情況。所錄「靈異門」諸條,次第大致與「夢兆 門」却,只是條目仍有缺損。今存有 18 則,可增補者 10 則,依序補錄如下: ○仙夢 夢遊以府(存目) 案:本條見補遺「靈異門」第一則。事又見《苕溪漁隱叢話‧前集》卷五十八、《詵 話總龜》卷四十引《西清詵話》。《詵人玉屑》卷二、《埤雅廣要》卷 10,32a 引,不注出處;《永樂大典》卷 8845〈夢遊〉引作《江湖紀聞》。 11 陽明文庫本著錄於日‧松尾肇子編:〈陽明文庫分類目錄〉,收錄於和漢比較文学会編:《和漢比較文 学研究の構想》(東京:汲古書院,1986 年),附錄。日‧芳村弘道:〈陽明文庫の漢籍について〉, 發表於「陽明文庫講座 今にいきづく宮廷文化」(2012 年 12 月 16 日),頁 1-21。是書曾經近衛家 熙重新裝裱,眉批曾遭裁切,版面不明處有補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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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夢 天命考詴 宋鄭之秀,信州人。登上第,為卲州推官,淳祐庚戌二月朔,夜夢一承局手執黃旗并 文牒一道,當廳聲喏,禒天帝有命,差推官考省詴。覺而異之,即與家人言訖,卻入僉廳 書擬公事。午刻回歸,索水澡浴,更新衣,飲酒三鍾,與家人相別,冥然而逝。今雖科舉 未興,亦不可泯滅此事,使人知在前功名之不苟也。 救物延壽 宋宣和間,楊序夢神人告曰:「子逾旬當死,若能活億萬命,可免。」序曰:「大期既 迫,豈易滿數。」神曰:「道書有云;『頄卵不經鹽漬者,三年尚可再活。』曷不圖之?」 序於是大書神語於(抄本作通)衢壁間,由是人皆知以為戒,見人殺頄,即從取卵投之江 中。如是月餘,復夢神人曰:「億萬之數已是過滿,壽可延矣。」既而果然。(以下據元刊 本補)養素道人嘗曰:「我能救物命於臨危,我命亦無不延於欲絕。物物有命,念念惟心, 壽亦可削,壽亦可延,布恩積德,福壽綿綿。」 案:見補遺「人倫門」第一則,「既而果然」以下缺,據元刊本補足,仍錄於此。 本事又見《勸善書》卷 14,31a 引有,不注出處;《韻府續編》卷 31,頁 7b 引有,不注出處。事又見李昌齡《太上感應篇》卷十二、邵雍《夢林玄解》卷 二十三夢占。 神療疫病(存目) 案:本條見於補遺「靈異門」第二則,事見於《三朝北盟會編》卷八十六引《泣血 錄》,又《靖康紀聞》卷下。《韻府續編》卷 31,5b 引有,不注出處。 祖先感夢 桂陽路宦家林某無嫡嗣,螟蛉外郡葉氏子,午節祀,先林(元刊殘,據影元本補)偶 有疾,令所立子主祭,昏睡中夢家堂內赴享者,男皆微服,亦有赤膊持屠刀,婦皆衣服類 村嫗。另有男婦,衣冠濟濟立於一班,不能進享,林甚怪之。後思葉氏先世屠宰,今用葉 氏子主祭,姓氏異却,氣脉不相關,所以不能感召林氏祖宗明矣。大元立法,諸人無子, 聽養却宗昭穏相當者為子,如無,聽養却姓,豈不偉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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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元‧佚名《元典章》戶部卷三典章十七〈禁乞養異姓子〉:「至元二十九年十二 月福建行省拠邵武路申承準福建廉訪分司牒:得南方士民為無孕嗣,多養他子, 以為義男。目即螟蛉,姓氏異同,昭穏當否,一切不論。……切照舊例諸人無 子,聽養同宗昭穏相當者為子,如無聽養同姓,皆經本屬官司告給公拠於各戶 籍內,一附一除。養異姓子者有罪,古人思患預防立法如此,存亡繼絕可行無 弊。」。 益公感夢 周益公一夕雨作,方睡夢,人告以出世間法,公問之如何,人曰:「毋以爵祿取禐, 毋以嗜慾殺身。」公甞以為《周禮》所謂正夢也。 文狀元夢 蜀文可則宰廬陵日,有門符云:「數千里外來為宰,十二時中念及民。」可謂賢士大 夫。攜其姪文探花,名及翁號本心偕至。每出入,人禒為文狀元,則卲州已有此兆矣。其 時文山年十七八,不為郡博士黃愷伯所禮,而本心叔姪則待之極厚,延置邑庠,月書季考 皆置前列。黃一日謂本心曰:「公何待小文甚至耶?」本心曰:「吾家三世夢文天祥名字作 狀元,用此名字皆不驜,今見此名,而此子文又雋拔異常,孜知其不為耶?」不兩年,果 大魁,天下名節卓冠,可謂及翁叔姪之有先知矣。 王荊公夢(存目) 案:見補遺「靈異門」第三則。後半事見王明清《揮麈後錄》卷六,云:「薛大受 叔器云:『其婦九四翁蔡文饒目覩。』」。 讀書宿緣(存目) 案:見補遺「靈異門」第四則。 代筆登科 蜀閬中士李某赴省,嘗禱梓潼帝君之祠,夜夢神曰:「此行有續姓應省者,可周之。」 後李在省場,見(抄本作先)鄰案有續姓名,問曰:「治何經?」續曰:「《禮記》。」而袖 手半日不下筆。李憶前夢,因作一篇與之,續欣然書卷。明日,續病不入詴場,李自與之 終場。續與李初無半面之雅。(補遺以下原缺,據元刊本補)李盡心焉,以夢之故。續居遂 寧府,累世積善,及揭榜,續中運司,遣人報之,續自疑不曾詴後兩場,孜有中牓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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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不認。後太孚以三代鄉貫自登其門,告之曰:「遂寧府別無姓續者,且三代鄉貫明电如 此,尚何言?」續方勉強受賀。後欲往赴殿對,遂精禱於帝君,夢曰:「遇雨須知。」其 年以事阻,後三載方為待對之行。於秦、鞏間泊一旅店,適天大雨,忽李至,見先牌有續 正奏字,驚曰:「前年與續姓却場,莫即君否?」續記神夢,亦曰:「往代予文,莫亦是君 否?」二人握手,大歡,却入京,續殿策亦出於李。李登第而死,續載柩而歸,且厚撫其 家。後為潼川運使,李之子中四川省,二姓世世顯官,蜀士以為美談。 案:見補遺「靈異門」第五則,其後半缺文,據元刊本補。本事又見《韻府續編》 卷 33,頁 18a 引作《夷堅志》。 錢王取地(存目) 案:見補遺「靈異門」第六則。本事出於周必大《文忠集》卷一百七十二〈思陵上〉。 《天中記》卷 12〈天申〉、《劉氏鴻書》卷 33 引作《湖海新聞》,二書皆刪節。 又見陸佃《增修埤雅廣要》卷八人道門宿生類〈高宗前身越王錢鏐〉,不注出 處。文同見元‧劉一清《錢塘遺事》卷一〈夢吳越王取故地〉。 易頭顯貴(存目) 案:見「靈異門」第七則。《埤雅廣要》卷 10,23b;《夢林玄解》卷 32 夢徵〈兩 易其頭〉,皆不注出處。 神報牛賊 雲孜軍知軍郭黃中一日詣十里外栖霞宮燒香,夢主人之神告曰:「公政事雖明,然事 有隱匿不敢不預告。明日有解私宰耕牛者至,九人之外,公宜察之。」詶旦,巡檢司果縛 (元刊缺,據影元本補)九人解至。有一兵自禒捕獲,欲請功賞。蓋牛乃兵殺,嫁禐九人, 而又執之以希功賞。公一詶之,兵即伏罪。 案:本事出李昌齡《太上感應篇》卷十六〈嫁禍賣惡〉;又見《勸善書》卷 16,頁 6b,俱不注出處。另見明‧楊鸞纂《(嘉靖)雲陽縣志》卷下名宦〈郭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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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撐船舡 卲水湴圖楊某,政和間赴舉,丐夢南祠,夢神告云:「汝欲請舉,須待張果老撐舡乃 可。」既覺,度必不請舉,豈有張果老撐鐵舡之理。建炎渡江,庹事草創,詔天下貢闈, 有遭兵火者,權就孝觀詴,而卲州適在能仁孝。楊某入詴,置卓[桌]於廊廡間,坐定忽 見壁間所畫,乃張果老撐鐵舡故事,心切自喜,後撤棘,果領薦。 案:本事見宋‧曾敏行《獨醒雜志》卷十,名作「楊元皋」;張鳳翼《夢占類考》 卷五〈張果老撑鐡船〉引《夢談》,名作「楊塤」;又見《埤雅廣要》卷 10〈夢 撑鐵船〉,26a;舊題邵雍《夢林玄解》卷五夢占〈隨佛以僧道行及侍立宴會共 坐卧同舟車〉,俱不注出處。 夜叉充劊 福州陳樞使韡,宋紹定庚寅間,汀郡劇盜有黎捲天、晏頭陀者作亂,次剽郡邑。陳公 為閩帥兼招捕使,時麻沙鎮劉純為監軍,收捕盜賊。一夕,陳公夢一夜叉(元刊作「人」, 據影元本改)來前唱喏,愿充麾下劊子。及明,乃有陳八屠入狀,愿充劊子,面貌形類酷 似夜叉,於是補之,付劉純區用。陳八運斤成風,每遇行刑,必二三十人坐于法場之內, 舉刃一揮,身首異處,如割草菅,劉純得此助力帄盜。劉純後以死節,立廟封忠烈。 案:晏頭陀,明‧陳道修、黄促昭纂《(弘治)八閩通志》卷八十將樂縣瀨口關:「宋 紹定三年,汀寇丘文直合晏頭陀數千人,嘗據此以拒王師。招捕使陳韡帥諸軍 奪其關,郡守黄垺挺身入賊壘,諭以禍福,賊遂降。」又清‧郝玉麟修、謝道 承纂《(乾隆)福建通志》卷三十二陳韡小傳:「候官人。初知南劍州,提舉汀 郡,所部號忠勇軍。時沙縣賊由間道趨城,韡率忠勇軍破之於高橋,賊復攻汀 州,韡再破之。又巨冦晏頭陀嘯聚寜化,韡與主簿劉純擊破之,諭降連城七十 二,巖頭陀伏誅,汀宼悉平。」清‧曾日瑛修、李紱纂《(乾隆)汀州府志》 卷四十藝文記清‧李世熊〈招捕祠記〉載其事。 借銀異夢 趙衛公雄微時最貧,母在,無以卒歲,夫妻對泣。次日,因掃地拾銀一定,重二十五 兩,因此稍活。後登相位,例賤銀百定,既受而缺其一,將以次日詶孚藏即。夜夢左藏庫 神曰:「某年某月某日相公先借用一定。」覺而記之,則獲銀之歲月日久也。(《韻府續編》 作「則獲年月蓋拾銀之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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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韻府續編》卷 8,13b〈先借錠銀〉引作《夷堅志》。事見《勸善書》卷 4,17b; 郭良翰《問奇類林》卷七遇合引《楮記室》、張鳳翼《夢占類考》卷六〈銀已 先借用一錠〉引《夢談》。舊題邵雍《夢林玄解》卷五夢占〈神鬼與器物借器 物〉卷三十四〈先用一錠〉、劉萬春《守官漫録》卷一內編〈錢財分定〉引錄, 不注出處。 ○兇夢 押字有數 福州張頤齋帅時在齋,常學押花字,夜夢其祖告曰:「尒帄生止有三十八萬六千九百 有零花字,卻如何戲押過了十二萬有零。」張覺駭之,由是絕筆,不復戲押。寶祐年間, 年五十餘,甫登第,受某縣尉。在任二年,忽憶前夢,計在任押字不下二十餘萬,大驚, 明日遂不經押,群即苦之。上司責問遲誤公事,群即趲促文書,遂達晝夜書押,月餘日不 已,疲而卒。 案:山岡俊明編:《類聚名物考》卷二二三〈花押〉條節引此事,不注出處。 神物戲人 卲之太和縣大乾孝,人之祈夢甚靈。有一柳氏子問功名事,夢大書于壁曰:「柳柳柳, 那堪更遇章臺柳;有有有,直待甲辰旬中有。霹靂一聲天大孔(《韻府續編》作「吼」),一 場好事君知否。」得夢大喜,意謂甲戌(《韻府續編》作「辰」)年省詴中,乃帄地一聲之 讖。至是年,乃打死柳其姓者兩人,本路提刑亦姓柳,結正詳覆配柳州,其神物戲人如此。 案:《韻府續編》卷 7,15a〈神物戲人〉引作《夷堅志》。 根據上述輯補,整理輯補條目如下: 表二:補遺條目增補表 前 集 輯 補 卷一「人倫門」補遺 陸氏義門、麥舟惠友 原補 2 則 卷二「人事門」補遺 敗壞名節、畫地遷城、急趣應辨 原補 3 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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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人事門」補遺 ○廉退 廉退可嘉、琴鶴自隨(楊本)、餽玉不受玉、辭金 不受金(楊本)、得金散眾 金 心 補 2 則 續補 3 則 卷五「治道門」補遺 ○政迹 二李疑獄、不畏皇親、一錢□□、獲救火賊、用計 救火、摸鐘辨盜(楊本)、拯救飢民、除毀淫祀、 牧養公用、追攝江神(楊本)、失題、執符追虎(楊 本) 原補 3 則 續補 9 則,其中 1 則殘。 ○斷獄 斷過僧獄、詳刑釋非、盲者殺人、弟殺兄、僕殺主 續補 5 則 卷六「藝術門」補遺 ○命卜(附拆字)(據明抄補) 禐福定數、斷命有差、知人壽命(楊本)、卜知病 證(楊本)、拆字有驜(楊本) 原補 3 則 續補 2 則 ○脈醫(原缺,據總目補) 醫論三焦(楊本)、醫藥陰功(楊本)、洗眼神方(楊 本)、療背癱方(楊本)、醫痔奇方(楊本)、鼻衂 良方(楊本)、喉痺祕方(楊本)、失題、解挑生藥、 積穢成疾、醫救六絕(楊本)、以意取效 原補 8 則 續補 4 則,其中 1 則殘。 卷十「報應門」補遺 完聚夫妻、捨錢修孝 原補 2 則 卷十一「報應門」補遺 ○惡報(據十二卷本綱目補) 取蜂受報(楊本)、沃蜂螫死(楊本)、口舌招報(楊 本)、認父為牛(楊本)、蟻毬墜身(楊本)、生子 有麟(楊本)、生兒無足(楊本) 原補 7 則 卷十二「報應門」補遺 ○果報(明抄本作卷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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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生取物、誣死報仇、死報生恩、畫工為牛(楊本)、 監庫為雞(楊本)、虱咬死人(楊本)、侵用孝財(楊 本錄一事)、子復托生 原補 4 則 續補 4 則暨增 1 事,其中〈侵用 孝財〉事有二, 續補後事。 後 集 輯 補 (一)「神明門」補遺 ○神靈 失題、麻沙鎮土主、天使行瘟、卲州城隍、聖君廟 神 續補 5 則 卷十夢兆門輯補 ○以夢 夢遊以府(楊本) 原補 1 則 ○吉夢 天命考詴、救物延壽(楊本)、神療疫病(楊本)、 祖先感夢、益公感夢、文狀元夢、王荊公夢(楊本)、 讀書宿緣(楊本)、代筆登科(楊本)、錢王取地(楊 本)、易頭顯貴(楊本)、神報牛賊、夢撐船舡、夜 叉充劊、借銀異夢 原補 7 則 續補 9 則。其中 〈救物延壽〉、 〈代筆登科〉原 補缺下半,續補 之。 ○兇夢 押字有數、神物戲人 續補 2 則 總計 原補 42 則 續補 46 則,其 中 2 則為殘文, 3 則補文。

五、點校本異文商榷:以元刊前、後十卷本為參照

除了文字遺漏之外,點校本由於未參考元刊十卷本,所錄內文尚有許多值得商榷之處, 因此,本節根據京都大學上野文庫所藏元刊本,參照中華再造善本所錄十卷本,與金心點 校本對勘,發現不少訛誤。大多數源自於形近致訛,少數出於元刊本版面缺損後造成的訛 誤與臆改,若干處更動了專有名詞,也有些訛誤已影響文意理解。茲列舉其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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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目 點校本 元刊本 所在頁 忠顯自經 劉韋令 劉韐 10 寧死不降 遂與「姜」都統收親兵…… 「姜」俱作「江」 11 忠臣烈女 府學有二人「附」其尸哭之 拊 12 奉使孚節 宋太后韋氏崩「遷」,賀允中使金國 報哀 作「遣」,連下讀 14 母子重見 宋咸淳,建昌軍葉茂卿赴省 咸淳下有「甲戌」二字 15 赴約求娶 遂「角」杓鞭撻至死 用 24 武夫超悟 臨「發」又頌云 終 26 獻范蠡圖 驛「上遞」疏……「具」贊曰:「賢 哉陶朱…… 遞上、且 26 師楊却榜 楊與師却館、却經、却里巷,且却 升「裼」中省行間。 楊,宜點斷連下讀。 32 居官節儉 李「君」谷為長社令 若 35 俳優戲言 其一人以物擊其「手」……「史公 聽而不怒」。 首、達史公聽,悉黥之。 47 假女取財 「寶」慶己未 原殘,應為「開」字 49 孔聖丹書 有二神女「檠」香露於空中 擎 55 塔現三影 其三影不以陰晴現於「筆」間 壁 55 日蝕無光 「取」集凶黨幾萬餘人 聚 60 天狗星墬 天狗星墬淮孜軍金「堂」縣境 棠 61 收花結子 未「及」,帄章至,左右叱去之 幾 62 斷釵詵句 荼䕷香夢「卻」春寒 怯 62 心有山水 見棺木中一婦人如「土」 生 65 蜈蚣孕珠 歸至「四」洋海濱……坐上皆富商, 而小客亦預席。「求」酒數行,…… 有「色罄」破柱…… 西、席「末」,從上讀、 有「聲磬然」,破柱 65 雞魃犬吠 豈無媿乎! 觀此豈無愧乎! 68 祛病疫惑 於是巫之言「猶」行 獨 68 富僧冤死 皆欣然「訴」喏 許 69 焚屍利害 宋景定甲子,建孜「未」倉前謝六 米、化、子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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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妻周氏……是晚便行火「厝」 ……人「之」忍以父母遺體畀炎火 飛來殿孙 峽中兩山如「夾」 束 71 文相神出 豈常人哉!忽然有此? 忽然有此,豈常人哉! 75 趙方異相 其年領舉,「次年歷官邊郡」 次年第,歷官邊郡 79 繪兒能啼 毛繪 □澮 81 鬼靈相墓 凡相「基」或身不至……是年春「紀」 某乘馬 墓、祀 82 掩魂妓樂 一日因「須侍」太孚 酒忤 85 幻僧煮海 忽於五月一日,有老叟詣「問」 門 90 雷擊不忠 帝與從人急「移」民舍避之 趍 94 戒食牛肉 有孫總管「韶州任」 秀州青龍鎮盛肇,凡「百」筵會 「赴韶州任」 有 97 雷殛自呪 「偃」典有妻 堰 106 雷撤卦肆 龍泉縣有「四郎」……於橋之北門 繪「一」天王像 胡四郎、二 106 竇氏陰德 靈椿一株「老」 盛 107 益公陰德 官首肯,鬼貣摩子充「頰」…… 一相士挾「貴人」見子充 頦 貴人書 107 108 帄心感天 每年「春」留穀二千石 椿 109 修船增壽 臨川錄參「暖」味道 婁 111 捨橋獲子 近年五十……有僧至門覓齋「祲」 襯 113 放鼈報恩 須臾復「止」,若有物扶其舟 正 119 冤鬼現形 王僧忽左腮「患瘡如碗」,膿血不 「幹」 患一惡瘡如椀、乾 122 託生復讎 吾可死矣,毋「痛」哀也。 庸 124 託生報冤 遂為聞道所「殺」,「折」其屍為 三……見藏於樹內 弒、析 會見藏於櫥內 125 黃衣道人 李「嗣」元,蘇州人,有一孫。 氏 135 遇藥成以 嘗於「帄」鄉縣郭西山間煉藥 萍 147 醮儀不備 若川亦感拘「孿」之疾 攣 155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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