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R:Item 987654321/6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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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謝誌 感謝上天多「贊助」了我半年的時間,給了我充裕的練習機會,完成了猶如 小聯盟般的研究生活… 『展開猶如小聯盟般的研究生活』 猶記三年前,通過層層考驗,終於加盟了台灣體院休閒運動管理研究所小聯 盟,展開了我人生的另一段旅程。每天除了有緊湊的課程外,還有豐富的課後社 團,以及與同學們的聚會,都讓我覺得時光飛逝。幸運的是我並不是屬於旅外籍 選手,因此在生活照護上比起其他同期隊友較容易,但大部分也幾乎都仰賴父母 親的金錢和精神贊助,一路贊助我物質和精神需要,豐衣足食,讓我在研究所階 段無後顧之憂,非常感謝。 向研究所報到後,自認水土不服,適應不良,差點進了傷兵名單。還好有所 長、所上老師以及助教學姊的指導與幫忙,讓我可以早日熟悉研究所該學的課程, 不至於兵荒馬亂,一頭霧水。還有永遠的總務(總理所有事務)妮蓉學姊,貼心且 周到的服務,的確增加了班上的溫暖。以及研究所的好夥伴,幼兒一哥的前龍, 在研究所中有太多的報告和時間是與你一起「消磨」掉的,覺得你是一位才華洋 溢,騙騙小孩剛好的朋友,不過雖然你大學時代就是位很優秀的同學,但上了研 究所與你共事才發現,你的未來可真的「不得了了」!另外我要特別感謝舞蹈系 的助教和竺阿萱,提供了一個非常舒適的唸書環境,讓我可以閉關修練。感謝中 華職棒最正的野球妹─阿娟,感謝你的幫忙啦!沒有你的幫忙問卷大概又會「卡 卡」了吧!感謝厚仁學長、鴻達、適宇和楊咩,謝謝你們在口試期間的幫忙,你 們真的是我心目中「配合度最高」的好夥伴。最後當然還要感謝士聖大哥、孟蓁 姊、秋香姊、岡玲、文昇、羽辰和育志,感謝大家相互合作,完成不可能的任務 和見證歷史的奇蹟,研究所有你們的陪伴真好! 關心運動賽事成為了我研究所生活的最大消遣,除此之外還參加了學校乙組 棒球隊和系壘隊,編織過許多回憶,雖然沒達成世界大賽總冠軍夢想,但在緊湊 的研究生活中,可以與大家一起運動的確降低了不少壓力。當然忘不了的還有朝.
(3) 夕相處的宿舍幫,感謝你們的喇賽、創意和支持,帶給了我許多瘋狂的回憶和靈 感,也增添不少許多茶餘飯後的話題,如今你們各個都接受國軍隊的徵召,期待 你們在未來可以早日登上屬於自己的大聯盟。 『告別無簽約金和零月薪的生活』 碩一的冬天,感謝我的隊友麻辣教師祥俊哥,給了我很多很多次學習的機會, 為我寒冬送暖,雪中送炭,至今仍難以忘懷,感激不盡;還要感謝另外一位好隊 友冠賓哥,每次期待上課的拉力竟然是您的出席,課堂上有了你總是可以歡樂無 限,也感謝您贊助了我工作機會;第三我要感謝我的大學同學─蘇小琪老師,感 謝妳的引薦,讓我可以在修習課程之餘,在國小兼課,累積經驗;最後還有非常 照顧我的雅柔老師,謝謝你總是帶來「驚喜」和「關心」啦! 『感謝我的總仔─維智老師』 甫進入研究所,其實在學業上的表現頓時找不到學習的重心,也遇到了求學 的瓶頸,還好我的總教練,也是我的指導教練─維智老師,讓我在陷入困境候, 給我思考的方向,帶來宏觀的想法。如此對症下藥,因材施教,亦師亦友的態度, 讓我感激不盡,視為圭臬。尤其與老師和師母展開的美國運動觀光之旅,雖然最 後沒有如願留在道奇隊…的球場,但也不虛此行,大開眼界。所謂「讀萬卷書不 如行萬里路」,這趟旅行的確開拓了我的視野,彌補了書本上無法詳細記載的紀 錄。「一日老師,終身老師」,謝謝我最敬愛的恩師。 『感謝加油團上的無名英雄』 能順利的拿到學位,要感謝的人太多了,沒有大家的幫忙,絕對沒有今天的 成果。幫忙填問卷,為了臺中地區棒球努力的朋友們,以及所有關心過我的師長、 家人、同學、學長姐和學弟妹們,你們的幫忙猶如球場上的加油團,讓我可以更 有信心地堅持在球場上發揮,謝謝你們!我會繼續秉持回饋的心態,將所學回饋 社會,造福人群。 研究生 陳劭宸謹致 中華民國一百年二月一日.
(4) 論文名稱:企業贊助業餘甲組社會棒球隊之效益─以臺中威達棒球隊為例 總頁數:110 院校所組別:國立臺灣體育學院休閒運動管理研究所 畢業時間及提要別:九十九學年度第二學期碩士學位論文提要 研究生:陳劭宸. 指導教授:陳維智. 摘要 臺灣棒球接連兵敗北京奧運和經典賽,使得體委會催生了棒球振興計畫,鼓 吹企業投入救國球的行列,使得企業在投入棒球運動中成了關鍵的角色。本研究 將深入探討企業贊助甲組成棒隊之贊助效益,並以臺中威達棒球隊為例。針對居 住在臺中市,且知道威達超舜贊助臺中市棒球之棒球賽觀眾共 537 人為對象,調 查其對威達超舜贊助臺中市棒球隊之形象效益、喜好度、購買意願和對臺中棒球 的認知之情形。所獲得資料使用 SPSS 統計軟體進行描述性統計、項目分析、因素 分析、信效度分析、獨立樣本 t 檢定、單因子變異數分析和迴歸分析等方法得知 結果如下: 一、「黑象事件」後球迷基礎結構不變,但無特定支持對象增多 二、受訪者主要居住在鄰近球場之行政區,且越靠近越多。 三、對於臺中市政府發展體育表示高度的興趣與肯定。 四、興農牛迷在在形象、喜好度、購買意願和對臺中棒球的認知呈現顯著 五、正在使用威達超舜產品之消費者在購買意願上大於未使用者。 六、企業贊助臺中棒球運動,將有助於消費者對於企業之形象與喜好度的提升。 七、企業的形象和喜好程度,將會影響消費者對母企業產品的購買意願。 八、居住時間將影響對臺中棒球運動的認知。 最後本研究在瞭解贊助效益後,依據結果提供相關建議,期盼能提供威達超 舜或準備投入贊助業餘球隊之企業參考,並成為運動行銷研究者後續研究之依據。. 關鍵字:贊助效益、城市球隊、購買意願 、母企業 I.
(5) Abstract Taiwan baseball team's consecutive defeats in the Beijing Olympic Games and in World Baseball Classic made Sports Affairs Council drive the plan of prospering baseball and urge the enterprise to retrieve Taiwan's reputation of having baseball as the national ball game, which making the enterprise an substantial role in the baseball game. This study investigates the benefit of enterprises' sponsoring avocational first division baseball teams and takes Taichung Vee Baseball Team as the example. With 537 baseball audience who live in Taichung and realize VeeTIME sponsors Taichung baseball team as the subject, this study examines the audience's impression, preference, aw well as buying inclination, and the awareness of Taichung baseball team. Descriptive statistics, item analysis, factor analysis, reliability and validity analysis, independent-sample T test, one way ANOVA, regression analysis are carried out on the data collected by SPSS statistics software and the results are as below. 1. The basic make-up of fans keeps same after“Black Elephant Affair”, but the number of fans who do not support certain team raises. 2. Participants mainly live in the districts near baseball fields, and the nearer baseball fields, the more participants. 3. Participants show high interests and recognition for Taichung city Government's developing physical training. 4. Impression, preference,buying inclination, and awareness of Taichung baseball games of fans of Sinon Bulls team appear to be apparent. 5. Buying inclination of consumers who are using products of VeeTIME is higher than that of those who do not use. 6. Enterprises' sponsoring Taichung baseball games helps raise consumers' impression and preference on enterprises. 7. Impression and preference on enterprises have influence on consumers' II.
(6) buying inclination of sponsoring enterprises' products. 8. The length of inhabiting has influence on awareness of Taichung baseball games. At last, after realizing the benefit of sponsoring, this study offers relating suggestions according to the results, as the reference for VeeTIME and other enterprises ready to sponsor avocational baseball teams and follow-up researchers who focus on sports marketing.. Key words:the benefit of sponsoring, city baseball teams, buying inclination, sponsoring enterprises. III.
(7) 目錄 摘要 ................................................................................................................................ Ⅰ Abstract........................................................................................................................... Ⅱ 目錄 ................................................................................................................................ Ⅳ 表目錄 ............................................................................................................................ Ⅴ 圖目錄 ............................................................................................................................VI 第壹章 緒論 .................................................................................................................... 1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 3 第二節 研究目的 .................................................................................................... 9 第三節 研究問題 .................................................................................................... 9 第四節 研究範圍 .................................................................................................. 10 第五節 研究流程 .................................................................................................. 11 第六節 名詞解釋 .................................................................................................. 12 第貳章 文獻探討 .......................................................................................................... 15 第一節 業餘社會棒球隊起源概述 ...................................................................... 15 第二節 贊助效益 .................................................................................................. 22 第三節 國內棒球影響城市之相關研究 .............................................................. 27 第參章 研究方法與步驟 .............................................................................................. 33 第一節 研究架構 .................................................................................................. 34 第二節 研究假設 .................................................................................................. 35 第三節 研究對象 .................................................................................................. 40 第四節 資料分析 .................................................................................................. 40 第五節 研究工具 .................................................................................................. 43 第肆章 研究結果分析與討論 ...................................................................................... 57 第一節 臺中地區棒球現場觀眾之人口特性分析 .............................................. 57 IV.
(8) 第二節 人口背景與各變相之差異性分析 .......................................................... 64 第三節 各變相間的迴歸分析 .............................................................................. 78 第伍章 結論與建議 ...................................................................................................... 82 第一節 研究結論 .................................................................................................. 82 第二節 研究建議 .................................................................................................. 85 參考文獻 ........................................................................................................................ 91 中文部分 ................................................................................................................ 91 英文部分 .............................................................................................................. 102 附件 .............................................................................................................................. 108 附件一:研究調查預試問卷 .............................................................................. 108 附件二:研究調查正式問卷 .............................................................................. 112. V.
(9) 表目錄 表 3-1 消費者對母企業之形象認知之項目分析摘要表 ............................................. 45 表 3-2 形象效益量表因素和信度分析摘要表 ............................................................. 46 表 3-3 消費者對母企業之喜好程度之項目分析摘要表 ............................................. 48 表 3-4 喜好度效益量表因素和信度分析摘要表 ......................................................... 49 表 3-5 消費者對母企業之購買意願之項目分析摘要表 ............................................. 51 表 3-6 喜好度效益量表因素和信度分析摘要表 ......................................................... 52 表 3-7 臺中市棒球隊之形象認知之項目分析摘要表 ................................................. 54 表 3-8 喜好度效益量表因素和信度分析摘要表 ......................................................... 55 表 4-1 人口特性分佈表 ................................................................................................. 59 表 4-2 臺中縣市居住地鄉鎮市區分佈 ......................................................................... 61 表 4-3 使用威達超舜產品情況與類型分佈表 ............................................................. 62 表 4-4 體育的關心程度分佈表 ..................................................................................... 63 表 4-5 形象效益與各人口背景之獨立樣本 t 檢定表 ................................................. 65 表 4-6 形象效益與各人口背景之單因子變異數分析表 ............................................. 66 表 4-7 知名度效益與各人口背景之獨立樣本 t 檢定表 ............................................. 68 表 4-8 喜好度效益與各人口背景之單因子變異數分析表 ......................................... 69 表 4-9 購買意願與各人口背景之獨立樣本 t 檢定表 ................................................ 71 表 4-10 購買意願與各人口背景之單因子變異數分析表 ........................................... 72 表 4-11 對臺中棒球認知與各人口背景之獨立樣本 t 檢定表 ................................... 75 表 4-12 對臺中棒球認知與各人口背景之單因子變異數分析表 ............................... 75 表 4-13 形象效益、知名度效益、對臺中棒球的認知和購買意願之相關分析摘要 77 表 4-14 形象效益之多元迴歸分析結果 ....................................................................... 78 表 4-15 喜好度效益之多元迴歸分析結果 ................................................................... 79 表 4-16 購買意願之多元迴歸分析結果 ....................................................................... 80 V.
(10) 圖目錄 圖 1-1 研究流程 ..................................................... 11 圖 3-1 研究架構圖 ................................................... 34 圖 4-1 臺中市行政區域 ............................................... 60. VI.
(11) 第壹章緒論 臺 灣 棒 球 一 直 是 國 內 萬 眾 期 盼 , 觀 賞 比 例 最 高 的 運 動 競 賽 ( 王 沛 泳 , 2 0 0 1 ) , 更 多 人 把 它 視 為 「 國 球 」。 職 棒 20 年 雖 然 飽 受 「 放 水 球 事 件 」 影 響 , 卻 無 法 影 響 球 迷 進 場 人 數 , 反 而 成 長 了 94.79%(職 棒 19 年 進 場 觀 眾 總 數 572,692 人 ; 職 棒 20 年 898,278 人 ), 顯 示 職 棒 球 迷 開 始 對 球 賽 或 球 隊 做 了 切 割 , 選 擇 自 己 想 看 的 球 星 、 球 隊 或 比 賽 進 場 看 球 (蔡 明 里 , 2008; 陳 志 祥 , 2008; 陳 德 璘 、 方 信 淵 , 2009)。 其 中 以 國 際 賽 的 票 房 最 受 到 肯 定 , 往 往 一 票 難 求 , 吸 引 爆 滿 的 球 迷 進 場 為 中 華 隊 加 油 (廖 紹 甫 , 2009)。 2008 年 北 京 奧 運 會 中 華 成 棒 隊 不 僅 無 法 晉 級 前 四 強 , 還 敗 給 了 中 國 隊 , 加 上 隔 年 再 敗 世 界 棒 球 經 典 賽 之 雙 重 影 響 下 , 國 人 無 法 接 受 這 樣 的 事 實 , 要 求 體 委 會 等 相 關 政 府 部 門 全 面 檢 討 改 善 棒 球 運 動 , 甚 至 媒 體 以 「 國 恥 」 之 斗 大 標 題 震 撼 讀 者 , 可 想 而 知 棒 球 在 臺 灣 人 民 心 中 的 重 要 地 位 (何 榮 幸 、 張 國 欽 , 2008)。 受 到 棒 球 改 革 聲 浪 高 漲 的 影 響 , 政 府 相 關 部 門 開 始 重 視 並 著 手 規 劃 , 除 了 首 次 將 棒 球 議 題 搬 上 國 是 論 壇 , 特 別 針 對 職 棒 、 業 餘 棒 球 和 三 級 棒 球 發 展 做 檢 討 , 行 政 院 體 委 會 也 透 過 專 家 學 者 規 劃 出「 棒 球 振 興 計 畫 」和「 運 動 產 業 獎 助 條 例 」 草 案 , 以 減 稅 優 惠 鼓 勵 企 業 出 資 投 入 體 育 活 動,提 出 振 興 國 內 體 育 活 動 的 方 案,如 職 業 撞 球 、 職 業 棒 球 和 超 級 籃 球 聯 賽 等 。 棒 球 部 分 , 則 期 盼 企 業 投 入 , 擴 充 甲 組 成 棒 、 成 立 職 棒 二 軍 和 地 方 政 府 籌 組 棒 球. 1.
(12) 隊 等 相 關 振 興 措 施 , 使 得 企 業 在 投 入 棒 球 運 動 中 成 了 關 鍵 的 角 色 。 無 奈 同 年 中 華 職 棒 再 度 掀 起 一 波「 打 放 水 球 」事 件 , 擁 有 超 高 人 氣 的 兄 弟 象 隊 首 當 其 衝 , 其 它 三 隊 也 僅 有 統 一 7-11 獅 隊 唯 一 倖 免 。 這 個 事 件 使 得 臺 灣 的 棒 球 環 境 雪 上 加 霜 , 陷 入 空 前 的 經 營 危 機 。 也 造 成 隔 年 球 迷 進 場 觀 賽 人 數 下 滑 三 成 ( 中 華 職 棒 官 方 網 站 , 2 0 1 0 ), 部 分 球 員 不 願 意 加 入 職 棒 , 企 業 也 宣 布 終 止 贊 助 球 隊 , 甚 至 La new 熊 隊 和 兄 弟 象 隊 的 老 闆 都 面 臨 「 快 經 營 不 下 去 」 的 窘 境 (王 翔 , 2009)。 職 棒 陷 入 寒 冬 , 企 業 透 過 贊 助 職 棒 來 增 加 產 品 能 見 度 、 認 識 或 強 化 企 業 形 象 和 提 升 購 買 意 願 等 效 益 的 意 願 , 已 不 復 以 往 ; 主 要 原 因 是 企 業 贊 助 運 動 型 態 在 轉 型 ( 程 紹 同 , 2 0 0 7 )。 故 企 業 投 入 運 動 贊 助 得 精 挑 細 選 , 審 慎 評 估 , 才 可 以 達 到 預 期 效 果 , 符 合 企 業 需 求 。 國 內 職 棒 市 場 陷 入 困 境 , 但 國 際 賽 仍 舊 成 為 票 房 保 證 , 使 得 許 多 企 業 盼 望 透 過 賽 事 層 級 的 提 升 與 擴 大 , 提 高 球 迷 對 球 隊 的 信 心 與 母 企 業 的 能 見 度 , 於 是 拋 出 了 籌 備 棒 球 冬 季 聯 盟 和 籌 備 亞 洲 職 棒 大 賽 等 議 題 , 其 中 冬 季 聯 盟 仍 被 兄 弟 象 隊 和 興 農 牛 隊 等 隊 以 並 不 符 合 球 隊 經 營 目 標 和 需 求 為 由 婉 拒 (歐 建 智 , 2009; 婁 靖 平 , 2010)。 直 到 今 年 中 華 棒 球 協 會 證 實 臺 灣 最 快 2011 年 將 以 城 市 球 隊 為 主 , 籌 辦 亞 洲 棒 球 冬 季 聯 盟 , 不 僅 獲 得 包 括 日 本 和 韓 國 職 棒 的 出 席 回 應 , 連 澳 洲 隊 也 表 示 願 意 加 入 行 列 (方 正 東 , 2 0 1 0 )。 如 此 不 僅 改 變 了 亞 洲 棒 球 的 生 態 , 亦 可 成 為 球 員 生 涯 規 劃 新 的 選 擇 , 當 然 更 會 是 企 業 提 升 贊 助 效 益 的 好 契 機 。 2.
(13) 面 對 職 棒 較 多 負 面 的 形 象 , 形 象 清 新 的 甲 組 成 棒 成 了 企 業 新 的 選 擇 。 包 含 臺 灣 菸 酒 公 賣 局 有 別 以 往 國 營 事 業 自 組 球 隊 方 式 , 改 採 建 教 合 作 方 式 贊 助 國 立 體 育 大 學 棒 球 隊 ; 民 雄 鄉 公 所 也 與 吳 鳳 技 術 學 院 簽 訂 建 教 合 作 , 成 立 「 民 雄 打 貓 」 隊 ( 鄭 光 宏 , 2 0 0 9 ), 成 為 臺 灣 首 支 由 鄉 公 所 贊 助 的 甲 組 棒 球 隊 。 加 上 共 有 臺 北 市 、 臺 北 縣 、 桃 園 縣 和 臺 中 市 四 個 城 市 響 應 , 表 示 願 意 為 振 興 棒 球 盡 心 力 。 而 威 達 超 舜 電 信 多 媒 體 公 司 則 贊 助 臺 中 市 政 府 成 立 球 隊 , 命 名 為 臺 中 威 達 超 舜 棒 球 隊 , 並 於 2009 年 10 月 24 日 接 手 臺 中 洲 際 棒 球 場 後 , 成 為 國 內 首 支 擁 有 企 業 贊 助 、 政 府 補 助 和 企 業 經 營 管 理 的 地 方 甲 組 棒 球 隊 (黃 志 政 , 2009)。 綜 合 上 述 反 應 臺 灣 棒 球 發 展 現 況 , 研 究 企 業 贊 助 甲 組 成 棒 隊 後 , 為 母 企 業 所 帶 來 之 效 益 , 做 為 日 後 企 業 贊 助 或 經 營 棒 球 隊 之 用 或 相 關 運 動 贊 助 者 參 考 。.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Meenaghan (1991)認 為 企 業 贊 助 是 一 項 投 資 , 它 可 以 用 金 錢 或 產 品 的 形 式 , 提 供 援 助 給 某 種 活 動( 如 運 動 、 慈 善 活 動 或 藝 術 ) , 以 為 組 織 達 到 行 銷 的 目 標 。 陳 維 智 (1999)認 為 企 業 投 入 運 動 贊 助 , 主 要 仍 希 望 在 投 資 中 獲 得 一 定 的 回 報 和 潛 在 的 商 業 機 會 , 如 擴 展 知 名 度 、 增 加 銷 售 率 、 形 象 的 提 升 和 激 勵 員 工 士 氣 。 職 業 棒 球 主 要 透 過 舉 辦 棒 球 比 賽 , 吸 引 球 迷 產 生 消 費 行 為 , 讓 企 業 或 球 隊 達 到 獲 利 為 目 的 之 商 業 行 為 (洪 順 慶、孫 國 寧,2009)。 企 業 經 營 球 團 仰 賴 的 收 益 來 源 為 門 票 和 球 場 相 關 每 月 所. 3.
(14) 得 、 電 視 轉 播 權 利 金 、 贊 助 與 授 權 商 品 等. (黃 煜 、 蔡 明. 政 , 2 0 0 5 )。 其 中 企 業 贊 助 職 棒 球 隊 是 使 用 最 廣 泛 的 行 銷 手 法 , 因 為 媒 體 高 曝 光 率 的 影 響 , 間 接 提 升 企 業 的 贊 助 效 益 (曾 文 誠 , 2004)。 中 華 職 棒 發 展 至 今 , 為 國 內 發 展 棒 球 運 動 奠 定 基 礎 , 但 也 因 為 發 生 多 次 的 放 水 球 事 件 , 造 成 進 場 觀 眾 人 數 下 滑 (洪 順 慶 、 孫 國 寧 , 2009)。 加 上 國 人 無 法 接 受 中 華 隊 在 2 0 0 8 年 先 後 兵 敗 北 京 奧 運 和 經 典 賽 的 事 實,紛 紛 要 求 體 委 會 提 出 振 興 方 案 。 面 對 改 革 聲 浪 高 漲 , 體 委 會 特 別 針 對 職 棒 、 業 餘 棒 球 和 三 級 棒 球 發 展 做 檢 討 , 規 劃 出 「 棒 球 振 興 計 畫 」 和 「 運 動 產 業 獎 助 條 例 」 草 案 , 期 盼 以 減 稅 優 惠 鼓 勵 企 業 出 資 投 入 體 育 活 動 , 提 出 振 興 國 內 體 育 活 動 , 擴 充 甲 組 成 棒 、 成 立 職 棒 二 軍 和 地 方 政 府 籌 組 棒 球 隊 等 相 關 振 興 措 施 (陳 思 穎 , 2009)。 使 得 企 業 在 投 入 棒 球 運 動 中 成 了 關 鍵 的 角 色 。 國 內 許 多 職 棒 研 究 都 表 示 贊 助 可 以 提 升 球 迷 的 購 買 意 願 , 但 大 部 分 研 究 並 未 說 明 是「 球 賽 」或 是「 母 企 業 」 商 品 的 購 買 意 願。例 如 關 於 L a n e w 熊 隊 的 研 究 中 提 到 球 迷 對 母 企 業 產 生 認 同 感 、 提 升 企 業 形 象 、 滿 意 度 和 支 持 度 , 但 對 於 購 買 母 企 業 的 商 品 卻 影 響 不 大 (劉 雅 惠 , 2 0 0 5; 李 嘉 宜 , 2 0 0 6; 林 育 賢 , 2 0 0 7; 林 南 宏 、 江 澤 群 、 李 城 忠 , 2 0 0 8 )。 經 營 職 棒 出 現 過 盈 餘 和 球 迷 人 數 最 多 的 兄 弟 象 隊 , 球 迷 對 於 兄 弟 飯 店 經 營 球 隊 產 生 形 象 認 同 , 卻 無 法 延 伸 至 兄 弟 飯 店 的 營 收 (施 致 平 , 2008); 臺 南 統 一 7-11 獅 隊 球 迷 雖 然 對 球 隊 產 生 強 烈 的 認 同 感,但 消 費 產 品 仍 屬 於 與 球 隊 較 有 關 係 之 商 品 , 與 母 企 業 銷 售 產 品 4.
(15) 較 無 太 大 關 係 (林 佑 達 , 2009)。 洪 崇 傑 (2009)認 為 球 迷 對 於 球 隊 認 同 較 易 產 生 消 費 行 為 意 圖 , 但 在 影 響 購 買 母 企 業 產 品 意 願 部 分 , 卻 不 如 企 業 本 身 相 關 發 展 。 上 述 整 理 顯 示 , 消 費 者 在 表 示 購 買 意 願 的 對 象 , 沒 有 清 楚 地 劃 清「 球 賽 」和「 母 企 業 」的 差 異 。 此 為 本 研 究 動 機 之 一 。 企 業 經 營 球 隊 會 隨 著 時 間 及 社 會 經 濟 而 變 化 (朱 文 增 , 2 0 0 5 )。 戴 遐 齡 ( 2 0 0 9 ) 則 認 為 城 市 不 會 消 失 , 但 企 業 經 營 狀 況 不 一 , 因 此 為 求 長 期 發 展 , 未 來 將 以 城 市 之 名 或 屬 地 主 義 的 方 式 經 營 球 隊 。 這 也 是 影 響 球 迷 選 擇 支 持 球 隊 的 因 素 之 一 , 其 中 以 中 南 部 地 區 的 球 迷 最 為 明 顯 ( 吳 曉 雯 , 2 0 0 2; 余 雅 玲 , 2 0 0 4; 林 佑 達 , 2 0 0 9 ) 。 主 要 是 球 迷 無 法 接 受 企 業 過 於 商 業 化 的 贊 助 行 為 , 研 究 指 出 球 迷 對 於 城 市 認 同 大 於 對 企 業 的 認 同 ( 張 家 霖、呂 清 山 、 李 志 峰 、 楊 慶 南 , 2 0 0 3 )。 且 球 迷 對 於 企 業 經 營 球 隊 的 態 度 , 會 影 響 球 迷 進 場 的 意 願 (賴 忠 佑 , 2010)。 兄 弟 象 隊 考 量 認 養 天 母 和 新 莊 球 場 , 但 北 部 多 數 球 迷 卻 抱 持 球 場 為 公 共 建 設 , 不 願 獨 厚 私 人 企 業 ; 臺 中 興 農 牛 隊 戰 績 獨 走 , 但 主 場 票 房 卻 在 四 隊 中 排 行 墊 底 (李 弘 斌 , 2009; 婁 靖 平 , 2010); La new 熊 隊 經 營 高 雄 澄 清 湖 棒 球 場 有 聲 有 色 , 曾 經 廣 受 球 迷 愛 戴 , 但 無 法 持 續 維 持 , 觀 眾 人 數 下 降 程 度 為 3 . 7 2 %, 成 為 四 隊 之 最 ; 使 得 球 團 在 灰 心 之 餘,考 量 市 場 潛 力,揮 軍 北 上 另 闢 桃 園 青 埔 球 場。反 觀 最 落 實 屬 地 主 義 的 臺 南 統 一 7-11 獅 隊 , 不 受 戰 績 和 大 環 境 影 響 , 球 迷 下 滑 程 度 最 低 , 僅 小 幅 下 滑 有 1 . 4 8 % (林 世 民 , 2 0 1 0; 藍 宗 標 , 2 0 1 0; 方 正 東 , 2010; 張 國 欽 , 2010), 但 球 迷 對 於 統 一 母 企 業 的 5.
(16) 認 知 卻 僅 停 留 在 統 一 7-11 獅 隊 與 7-11(朱 文 增 , 2005)。 故 企 業 若 無 法 獲 得 贊 助 效 益 , 則 運 動 贊 助 將 成 為 一 種 行 贊 助 之 名,行 捐 獻 之 實 的 過 程。因 此 企 業 透 過 贊 助 棒 球 , 獲 得 地 方 認 同 也 將 成 為 企 業 未 來 經 營 球 隊 的 新 考 驗 。 臺 灣 的 棒 球 受 到 日 本 殖 民 的 影 響 , 許 多 發 展 過 程 較 為 類 似 。 臺 灣 的 運 動 發 展 一 向 認 為 美 、 日 兩 國 的 「 運 動 經 驗 」 值 得 學 習 , 甚 至 模 仿 之 , 再 者 由 於 位 置 關 係 、 相 對 文 化 差 異 較 小 , 國 內 對「 日 本 經 驗 」甚 至 視 為 聖 經 (朱 文 增 , 2 0 0 5 )。 然 而 母 企 業 經 營 球 隊 主 要 是 宣 傳 形 象 與 獲 利 , 對 於 社 區 較 無 密 切 關 係 (林 伯 修 , 2003), 而 運 動 團 隊 若 對 地 方 缺 乏 實 行 社 會 責 任 與 贊 助 , 將 無 助 於 他 們 提 升 社 會 上 的 地 位 和 支 持 (M. Walker & A. Kent, 2010)。 日 本 職 足 球 聯 盟 (J-League)面 臨 經 營 危 機 時 , 提 倡 「 三 位 一 體 」, 結 合 市 民 、 地 方 行 政 機 關 和 企 業 , 利 用 與 區 域 緊 密 結 合 的 經 營 型 態 發 展 , 以 「 H o m e t o w n( 家 鄉 ) 」 取 代 「 Franchise( 獨 佔 性 商 業 ) 」 , 並 營 造 球 迷 狂 熱 於 支 持 自 己 居 住 城 市 的 球 隊,落 實 了 屬 地 主 義 (林 伯 修,2003), 也 為 日 本 球 界 帶 來 了 新 的 氣 象 。 日 本 職 棒 大 榮 鷹 隊 曾 在 財 務 危 機 時 , 提 倡 球 隊 結 合 地 方 , 讓 福 岡 市 民 和 企 業 產 生 「 共 存 共 榮 」 之 關 係 , 增 加 福 岡 市 民 的 參 與 感 、 對 球 隊 認 同 感 和 向 心 力,進 而 提 升 週 邊 效 益 (劉 孟 怡,2002)。 公 益 態 度 是 影 響 消 費 者 購 買 意 願 主 要 因 素 之 一 (范 師 豪 , 2 0 0 4 )。 因 此 許 多 研 究 指 出 企 業 投 入 職 棒 經 營 主 要 是 種 商 業 化 的 形 式 , 相 較 於 以 社 會 責 任 為 動 機 的 前 提 下 , 贊 助 業 餘 棒 球 隊 就 顯 得 較 無 商 業 利 益 (林 伯 修 , 2004; 朱 文 增 , 2005; 廖 志 維 , 2006; 呂 艾 穎 , 2006), 6.
(17) 但 業 餘 棒 球 部 分 , 卻 只 有 合 作 金 庫 與 台 電 棒 球 隊 兩 家 國 營 企 業 在 經 營 , 其 餘 皆 屬 於 建 教 合 作 的 方 式 , 並 無 私 人 企 業 經 營 業 餘 棒 球 ( 朱 文 增 , 2 0 0 5 ) , 如 今 威 達 超 舜 以「 企 業 救 棒 球 」 的 號 召 , 贊 助 臺 中 市 棒 球 隊 , 並 且 認 養 臺 中 洲 際 棒 球 場 , 使 得 臺 中 市 棒 球 隊 成 為 國 內 首 支 擁 有 企 業 贊 助 、 政 府 補 助 和 企 業 經 營 管 理 的 地 方 甲 組 棒 球 隊 (黃 志 政 , 2009), 而 讓 研 究 威 達 超 舜 贊 助 臺 中 市 棒 球 隊 之 效 益 更 具 有 研 究 價 值 , 也 是 本 研 究 動 機 之 二 。 2009 年 臺 灣 在「 棒 球 振 興 計 畫 」下 成 立 了 四 支 城 市 球 隊 (分 別 為 臺 北 市 、 臺 北 縣 、 桃 園 縣 和 臺 中 市 )。 改 變 過 去 球 隊 贊 助 以 企 業 型 態 的 展 現 方 式 , 城 市 球 隊 鎖 定 地 區 性 目 標 族 群 宣 達 球 隊 經 營 理 念 , 尋 求 以 「 職 業 化 」 的 經 營 模 式 , 為 國 內 業 餘 棒 壇 注 入 新 的 風 貌 。 國 內 職 棒 市 場 陷 入 困 境 , 但 國 際 賽 仍 舊 成 為 票 房 保 證 , 使 得 許 多 企 業 盼 望 透 過 賽 事 層 級 的 提 升 與 擴 大 , 提 高 球 迷 對 球 隊 的 信 心 與 母 企 業 的 能 見 度 , 於 是 拋 出 了 籌 備 棒 球 冬 季 聯 盟 和 籌 備 亞 洲 職 棒 大 賽 等 議 題 , 其 中 冬 季 聯 盟 仍 被 兄 弟 象 隊 和 興 農 牛 隊 等 隊 以 並 不 符 合 球 隊 經 營 目 標 和 需 求 為 由 婉 拒 (歐 建 智 , 2009; 婁 靖 平 , 2010)。 直 到 今 年 中 華 棒 球 協 會 證 實 臺 灣 最 快 2011 年 將 以 城 市 球 隊 為 主 , 籌 辦 的 亞 洲 棒 球 冬 季 聯 盟 , 不 僅 獲 得 包 括 日 本 和 韓 國 職 棒 的 出 席 回 應 , 連 澳 洲 隊 也 表 示 願 意 加 入 行 列 (方 正 東 , 2010)。 如 此 不 僅 可 能 改 變 亞 洲 棒 球 的 生 態 , 亦 成 為 球 員 生 涯 規 劃 的 新 選 擇 , 當 然 更 會 是 企 業 提 升 贊 助 效 益 的 好 契 機 。 故 本 研 究 將 以 威 達 超 舜 棒 球 隊 為 研 究 對 象 , 探 討 企 業 透 過 贊 助 業 餘 社 會 棒 球 隊 , 是 否 提 升 消 7.
(18) 費 者 對 於 母 企 業 產 品 「 喜 好 度 效 益 」、「 形 象 效 益 」、 對 母 企 業 產 品 的 「 購 買 意 願 」 和 對 臺 中 棒 球 的 認 知 , 四 個 方 面 來 探 討 運 動 贊 助 後 對 母 企 業 的 效 益 評 估 , 作 為 本 研 究 動 機 三 。 根 據 上 述 三 項 研 究 動 機 , 本 研 究 將 探 討 運 動 贊 助 後 對 母 企 業 的 效 益 評 估 。. 8.
(19) 第二節. 研究目的. 根 據 上 述 研 究 動 機 , 本 研 究 針 對 消 費 者 認 知 效 益 作 為 衡 量 企 業 贊 助 運 動 組 織 效 益 之 方 式 , 故 選 擇 形 象 、 喜 好 度 、 購 買 意 願 和 對 臺 中 棒 球 認 知 等 構 面 做 為 衡 量 指 標 。 依 據 上 述 , 本 研 究 目 的 如 下 。 一 、 瞭 解 臺 中 受 訪 者 對 於 威 達 超 舜 贊 助 臺 中 市 棒 球 隊 之 贊 助 效 益 認 知 。 二 、 瞭 解 不 同 人 口 背 景 的 觀 眾 對 於 威 達 超 舜 贊 助 臺 中 市 棒 球 隊 之 贊 助 效 益 認 知 。 三 、 瞭 解 形 象 、 喜 好 度 、 購 買 意 願 和 對 臺 中 棒 球 認 知 等 四 個 變 相 間 之 影 響 關 係 。. 第三節. 研究問題. 根 據 研 究 目 的 , 所 擬 探 討 的 問 題 如 下 : 一 、 臺 中 受 訪 者 對 威 達 超 舜 贊 助 臺 中 市 棒 球 隊 之 贊 助 效 益 認 知 為 何 ? 二 、 不 同 背 景 變 項 之 受 訪 者 對 臺 中 市 棒 球 隊 之 贊 助 效 益 認 知 有 無 差 異 ? 三 、 企 業 贊 助 臺 中 市 棒 球 隊 是 否 助 於 提 升 形 象 、 喜 好 度 和 購 買 威 達 超 舜 母 企 業 商 品 之 意 願 ? 四 、 企 業 形 象 與 喜 好 度 是 否 提 升 購 買 威 達 超 舜 母 企 業 商 品 之 意 願 ?. 9.
(20) 第四節. 研究範圍. 本 研 究 以 居 住 在 臺 中 市 , 且 知 道 威 達 超 舜 贊 助 臺 中 市 棒 球 隊 , 並 前 往 棒 球 場 觀 賞 球 賽 的 觀 眾 為 主 , 球 賽 內 容 分 為 職 業 和 業 餘 棒 球 比 賽 。 探 討 受 訪 者 對 於 威 達 超 舜 贊 助 棒 球 隊 之 形 象 認 知 、 喜 好 程 度 與 購 買 意 願 等 認 知 效 益 。於 2010年 8月 至 該 年 10月 間 進 行 調 查 威 達 超 舜 贊 助 臺 中 市 棒 球 隊 之 效 益 評 估 。 一 、 職 業 棒 球 比 賽 : 本 研 究 欲 探 討 臺 中 市 民 對 於 城 市 球 隊 與 母 企 業 之 間 的 連 結 效 益 。 職 棒 比 賽 受 到 2010年 「 黑 象 事 件 」 的 影 響 , 職 棒 票 房 直 落 時 , 仍 有 許 多 球 迷 選 擇 進 場 (北 區 臺 中 棒 球 場 和 西 屯 區 洲 際 棒 球 場 )觀 賞 球 賽 。 因 此 本 研 究 將 透 過 便 利 抽 樣 方 式 , 於 職 棒 開 賽 前 進 行 問 卷 施 測 , 瞭 解 臺 中 市 民 對 於 威 達 超 舜 贊 助 臺 中 市 棒 球 隊 所 產 生 的 認 知 效 益 。 二 、 業 餘 棒 球 比 賽 : 本 研 究 欲 探 討 臺 中 市 民 對 於 城 市 球 隊 與 母 企 業 之 間 的 連 結 效 益 。 透 過 便 利 抽 樣 方 式 , 於 2010年 甲 組 棒 球 聯 賽 、 臺 中 市 議 長 盃 社 會 乙 組 棒 球 賽 、 臺 中 興 農 牛 盃 大 專 乙 組 棒 球 賽 、 臺 中 金 龍 盃 高 中 棒 球 錦 標 賽 共 五 種 賽 事 , 於 臺 中 市 北 區 的 臺 中 球 場 和 西 屯 區 的 洲 際 及 櫻 花 球 場 共 三 個 球 場 , 針 對 現 場 觀 看 比 賽 的 觀 眾 進 行 施 測 , 由 於 業 餘 棒 球 隊 的 觀 眾 , 多 屬 於 球 員 家 屬 的 後 援 會 或 重 度 觀 賞 者 , 故 發 放 問 卷 以 瞭 解 臺 中 市 民 對 於 威 達 超 舜 贊 助 臺 中 市 棒 球 隊 所 產 生 的 認 知 效 益 。. 10.
(21) 第五節. 研究流程. 一 、. 收 集 文 獻 以 瞭 解 目 前 贊 助 和 運 動 贊 助 的 現 況 。. 二 、. 透 過 文 獻 回 顧,瞭 解 國 內 外 學 者 對 於 企 業 贊 助 的 研 究 以 及 其 發 現 。. 三 、. 綜 合 文 獻 探 討 以 發 展 本 研 究 之 研 究 架 構 及 相 關 的 假 設 並 發 展 問 卷 。. 四 、. 透 過 資 料 整 理 及 分 析 , 以 驗 證 本 研 究 之 假 設 。. 五 、. 彙 整 研 究 結 果 , 並 提 出 本 研 究 之 結 論 與 建 議 。. 相 關 文 獻 探 討 與 整. 建 立 研 究 架 構. 編 制 問 卷. 預 試 問 卷 (信 度. 問 卷 調 查 與 回 收. 資 料 統 計 分 析. 討 論 結 果 與 分 析. 結 論 與 建 議 圖 1-1 研 究 流 程. 11. 建 構 效 度.
(22) 第六節 一 、. 名詞解釋. 企 業 贊 助 企 業 贊 助 (Corporate Sponsorship)係 指 企 業 在 行 有. 餘 力 之 下,出 自 於 愛 心、商 業 意 圖,透 過 有 效 的 計 畫 , 對 於 請 求 協 助 之 團 體 提 供 金 錢 或 設 備 援 助 ( 如 運 動 、 慈 善 活 動 或 藝 術 等 ) 完 成 任 務 , 以 建 立 社 會 責 任 、 公 益 形 象 和 知 名 度 的 行 為 理 念 。 二 、. 運 動 贊 助 運 動 贊 助 (Sport Sponsorship)係 指 企 業 為 求 商 業 性. 目 標 , 如 增 加 知 名 度 、 銷 售 率 、 形 象 或 員 工 士 氣 , 提 供 運 動 相 關 產 物 (包 括 運 動 組 織 、 選 手 、 活 動 /事 件 及 場 館 ) 間 合 作 交 換 的 機 會 , 以 達 成 彼 此 目 標 的 一 種 過 程 (程 紹 同 , 2007)。 三 、. 業 餘 社 會 棒 球 隊 目 前 臺 灣 業 餘 社 會 棒 球 隊 分 成 甲 乙 兩 組 , 本 研 究 主. 要 以 甲 組 棒 球 隊 為 主 。 甲 組 棒 球 隊 主 要 分 成「 學 生 球 隊 」 和 「 企 業 球 隊 」, 以 2 0 1 0 年 協 會 盃 棒 球 賽 為 例 , 共 有 合 作 金 庫 、 泰 安 產 險 、 臺 北 市 、 萬 能 科 大 、 桃 園 航 空 城 、 臺 灣 電 力 、 嘉 藥 科 大 、 大 漢 學 院 、 民 雄 打 貓 、 臺 北 縣 、 志 豪 鍋 爐、臺 灣 啤 酒、高 苑 科 大、臺 中 威 達、立 德 大 學 、 北 臺 灣 學 院 、 富 邦 公 牛 、 臺 北 體 院 、 嘉 義 大 學 、 美 孚 巨 人 和 維 輪 實 業 等 2 1 支 球 隊 參 賽,包 含 7 支 企 業 與 民 間 贊 助 大 學 校 隊 的 球 隊、8 支 大 學 校 隊、4 支 城 市 球 隊、2 支 企 業 球 隊 。 本 研 究 以 城 市 球 隊 , 臺 中 威 達 棒 球 隊 為 例 。 「 學 生 球 隊 」 主 要 以 大 專 院 校 學 生 組 成 選 手 , 平 常. 12.
(23) 仍 以 教 育 為 目 的 。「 企 業 球 隊 」 以 社 會 人 為 主 要 選 手 來 源 , 平 時 球 員 雖 名 為 公 司 職 員 , 但 通 常 只 負 責 參 加 球 隊 的 練 習 和 比 賽 , 較 少 在 公 司 擔 任 工 作 。 因 此 也 可 以 說 從 事 運 動 的 目 的 主 要 還 是 賺 取 生 活 費 用 , 把 運 動 視 為 其 專 業 和 謀 生 的 事 業 。 四 、. 現 場 運 動 觀 眾 運 動 觀 眾 意 指 親 自 至 比 賽 會 場 或 透 過 媒 體 觀 賞 運 動. 賽 事 的 人 。 其 中 該 族 群 又 分 成 直 接 運 動 消 費 者 和 間 接 運 動 消 費 者 , 而 現 場 運 動 觀 眾 是 屬 於 前 者 , 意 指 親 自 至 賽 會 現 場 觀 賞 比 賽 的 人 , 而 成 為 比 賽 的 一 環 (Wann et a l . , 2 0 0 1 )。 本 研 究 之 現 場 觀 眾 指 中 華 職 棒 二 十 一 年 ( 2 0 1 0 年 )八 、 九 月 間 , 親 自 前 往 球 場 觀 賞 中 華 職 棒 大 聯 盟 例 行 賽 和 二 軍 賽 的 現 場 觀 眾 ; 以 及 前 往 觀 賞 業 餘 棒 球 比 賽 的 現 場 觀 眾,以 2010 年 甲 組 棒 球 聯 賽、臺 中 市 議 長 盃 社 會 乙 組 棒 球 賽 、 臺 中 興 農 牛 盃 大 專 乙 組 棒 球 賽 和 臺 中 金 龍 盃 高 中 棒 球 錦 標 賽 為 主 。 五 、. 贊 助 效 益 運 動 贊 助 透 過 媒 體 曝 光 率 、 知 覺 、 形 象 、 購 買 意 圖. 及 銷 售 情 形 , 檢 測 出 贊 助 後 產 生 的 效 益 , 檢 視 效 益 是 否 達 到 企 業 的 行 銷 目 標 , 還 可 以 提 供 企 業 針 對 利 益 關 係 人 提 供 禮 遇 接 待 的 機 會 , 達 到 鞏 固 忠 誠 的 策 略 效 果 。 本 研 究 針 對 臺 中 地 區 受 訪 者 之 「 形 象 認 知 」 、 「 喜 好 程 度 」 與 「 購 買 意 願 」 等 贊 助 效 益 作 探 討 。 六 、. 威 達 超 舜 威 達 超 舜 源 自 於 午 陽 集 團 事 業 群 : 威 達 有 線 電 視. 「 VA S T A R 」 及 超 舜 電 信 多 媒 體 「 e - M A X 」 的 縮 寫 , 於 13.
(24) 2 0 0 9 改 名 為 「 威 達 雲 端 電 訊 」。 公 司 發 展 產 品 為 有 線 電 視 、 光 纖 寬 頻 、 WiMax 無 線 寬 頻 等 。 2009 年 贊 助 臺 中 市 棒 球 隊 和 認 養 臺 中 洲 際 棒 球 場。球 隊 名 稱 從 2 0 0 9 年 由 臺 中 威 達 超 舜 改 成 臺 中 威 達 棒 球 隊 。 本 研 究 為 了 讓 受 試 者 更 清 楚 威 達 超 舜 企 業 和 球 隊 , 故 使 用 舊 有 名 字 威 達 超 舜 和 臺 中 威 達 超 舜 進 行 研 究 與 撰 寫 。. 14.
(25) 第貳章. 文獻探討. 依 據 本 研 究 之 研 究 背 景 、 研 究 動 機 、 研 究 目 的 和 研 究 問 題 , 本 章 文 獻 探 討 首 先 描 述 業 餘 社 會 棒 球 隊 至 城 市 棒 球 隊 的 緣 起 , 再 透 過 探 討 國 內 對 於 中 華 職 棒 現 場 觀 眾 對 於 贊 助 商 之 母 企 業 產 生 的 形 象 效 益 、 喜 好 度 和 購 買 意 願 之 影 響 , 最 後 探 討 城 市 對 棒 球 產 生 的 影 響 。 本 章 共 分 成 三 小 節 , 內 容 如 下 : 第 一 節 : 為 探 討 業 餘 社 會 棒 球 隊 起 源 概 述 ; 第 二 節 為 探 討 運 動 贊 助 效 益 之 相 關 研 究 ; 第 三 節 為 探 討 國 內 透 過 棒 球 影 響 城 市 之 相 關 研 究 。. 第一節. 業餘社會棒球隊起源概述. 一 、 日 據 發 展 時 期 (1987─1945) 臺 灣 棒 球 歷 史 可 追 溯 到 日 治 時 期 。 1895 年 臺 日 簽 訂 馬 關 條 約 後 , 臺 灣 成 為 日 本 殖 民 地 , 當 時 棒 球 發 展 仍 為 日 本 人 專 利 , 只 有 日 本 人 才 有 資 源 可 以 從 事 棒 球 運 動 , 臺 灣 民 間 主 要 仍 是 以 武 術 活 動 流 傳 (謝 仕 淵 、 謝 佳 芬 , 2003), 1897 年 (明 治 三 十 年 )已 有 記 載 日 本 銀 行 駐 臺 職 員 利 用 空 閒 從 事 非 正 式 的 棒 球 賽 , 這 也 是 目 前 記 載 最 早 的 臺 灣 棒 球 活 動 ( 趙 志 卿 , 2 0 0 3 )。 後 來 棒 球 運 動 發 展 成 為 日 本 人 統 治 的 方 法 , 藉 由 體 育 課 轉 移 臺 灣 人 民 的 注 意 力 , 1906 年 臺 灣 總 督 府 中 學 校 棒 球 隊 由 校 長 田 中 敬 一 主 導 成 立 第 一 支 正 式 棒 球 隊 , 並 鼓 勵 學 校 組 隊 , 讓 棒 球 運 動 以 學 校 為 中 心 , 開 始 有 系 統 的 生 根 萌 芽 , 但 初 期 成 員 仍 以 日 本 學 生 為 主 。 1907 年 臺 灣 總 督 府 中 學 校 長 莊 太 一 郎 鑑 於 日 本 本 土 的「 早 慶 戰 」( 早 稻 田 大 學 及 慶 應 大 學 ) 因 多 年 對 抗 下 所 衍 15.
(26) 生 的 衝 突 事 件 和 仇 視 心 理 , 於 是 下 達 命 令 嚴 禁 在 臺 從 事 學 生 棒 球 對 抗 賽 , 這 段 期 間 臺 灣 地 區 從 事 棒 球 運 動 的 族 群 , 開 始 由 學 生 族 群 漸 漸 轉 移 至 以 社 會 人 士 為 主 。 1910 年 臺 南 郵 政 總 局 日 籍 員 工 成 立 南 鯤 團 棒 球 隊 , 隨 後 臺 南 日 軍 成 立 臺 南 砲 兵 棒 球 隊 , 是 日 據 時 期 國 營 與 軍 種 單 位 成 立 球 隊 最 早 紀 錄 。 1920 年 日 本 政 府 整 併 北 部 棒 球 協 會 、 網 球 協 會 和 二 葉 會 (陸 上 競 技 )等 機 構 , 成 立 臺 灣 體 育 協 會, 向 全 島 的 五 州 (臺 北 州 、 新 竹 州 、 臺 中 州 、 臺 南 州 、 高 雄 州 )及 三 廳 (花 蓮 港 廳 、 臺 東 廳 、 澎 湖 廳 )及 嘉 義 市 等 九 個 地 方 設 立 支 部 推 廣 體 育 , 為 棒 球 運 動 奠 定 更 穩 定 的 基 礎 (引 用 謝 仕 淵 、 謝 佳 芬 , 2003)。 1921 年 林 桂 興 在 花 蓮 與 阿 美 族 小 朋 友 組 成 「 高 砂 棒 球 隊 」, 成 為 臺 灣 第 一 支 棒 球 隊 ( 趙 志 卿 , 2 0 0 3 ) , 1 9 2 7 年 第 一 屆 都 市 對 抗 野 球 大 會 的 正 式 舉 辦 , 也 催 化 企 業 組 織 運 動 代 表 隊 的 熱 度 , 使 得 運 動 場 上 的 競 技 比 賽 逐 漸 成 為 企 業 之 間 在 職 場 外 相 互 對 抗 的 舞 台 (推 展 職 工 體 育 實 務 手 冊 , 1987, 引 自 王 志 成 , 2007)。 二 、 光 復 初 期 (1945─1970 年 代 ) 戰 後 初 期 , 政 府 當 局 主 要 以 軍 事 發 展 , 接 收 日 本 遺 留 或 自 行 成 立 公 營 事 業 為 首 要 目 標 ( 蘇 維 杉 , 2 0 0 4 )。 體 育 發 展 亦 受 影 響 , 較 不 重 視 競 技 性 和 休 閒 性 活 動 , 主 要 以 國 力 體 能 為 主 , 故 想 從 事 棒 球 運 動 只 能 延 續 日 據 時 代 發 展 基 礎 進 行 (王 志 成 , 2005)。 曾 文 誠 、 盂 峻 瑋 (2004)研 究 發 現 臺 灣 電 力 高 雄 營 業 處 於 1946 年 由 一 群 員 工 , 為 延 續 日 據 時 代 所 言 留 下 來 的 職 工 運 動 制 度 成 立 球 隊 (即 高 電 隊 )。 16.
(27) 副 總 統 謝 東 閔 先 生 有 鑑 於 國 人 對 棒 球 的 喜 愛 , 在 1947 年 籌 設 臺 灣 棒 球 委 員 會 , 透 過 公 營 企 業 成 立 棒 球 隊 開 始 發 展 成 棒。隔 年 合 作 金 庫 ( 簡 稱 合 庫 ) 以 培 育 選 手 和 發 展 棒 運 為 由 成 立 棒 球 隊 , 並 開 使 主 導 當 時 業 餘 棒 球 的 發 展 ( 王 志 成 , 2 0 0 5 ), 將 行 庫 列 入 業 餘 體 育 活 動 機 制 , 廣 納 好 手 , 此 熱 潮 帶 起 其 他 包 含 臺 銀 、 土 銀 、 一 銀 、 彰 銀 、 華 銀 等 金 融 業 、 國 營 企 業 (臺 中 糖 廠 、 鐵 路 局 、 臺 灣 省 菸 酒 公 賣 局 等 )和 陸 、 海 、 空 三 軍 球 隊 相 繼 組 隊 (朱 文 增 、 王 志 成 , 2005), 成 為 著 名 的 「 六 行 庫 時 期 」 , 也 讓 臺 灣 光 復 初 期 的 成 人 棒 球 隊 更 加 完 整 (高 正 源 , 1994)。 六 行 庫 時 期 雖 帶 動 臺 灣 棒 球 熱 潮 (合 庫 棒 球 隊 網 站 ), 但 由 於 缺 乏 整 體 規 劃 性 發 展 、 政 府 操 控 媒 體 和 政 府 補 助 短 缺 , 使 得 各 隊 經 營 球 隊 相 當 辛 苦 (王 志 成 , 2005)。 1955 年 許 多 企 業 高 層 開 始 改 變 對 支 持 棒 球 運 動 的 態 度 , 不 再 發 展 棒 球 運 動,4 年 間 共 有 臺 銀、彰 銀 和 一 銀 3 間 金 融 業 宣 布 退 出,此 時 六 行 庫 年 代 同 等 名 存 實 亡,直 至 1 9 6 0 年 甚 況 不 再 , 宣 布 結 束 六 行 庫 時 期 。 1950 年 後 開 始 有 較 大 型 私 人 企 業 贊 助 成 立 棒 球 隊 , 以 私 人 企 業 味 寶 味 素 贊 助 「 天 香 味 寶 」 和 「 大 涼 汽 水 」 等 球 隊 較 具 有 代 表 性 。 其 中 天 香 味 寶 隊 的 經 營 模 式 稍 有 職 棒 雛 形 , 無 論 待 遇 、 規 模 或 福 利 都 比 國 營 和 公 家 經 營 球 隊 優 渥 , 甚 至 編 列 比 賽 獎 金 鼓 勵 選 手 , 算 是 當 時 待 遇 最 佳 的 球 隊 , 後 因 母 企 業 財 政 吃 緊 情 況 下 解 散 (曾 文 誠 、 盂 峻 瑋 , 2004)。 民 營 企 業 的 成 人 棒 球 發 展 主 要 以 玩 票 性 質 為 主 , 受 到 棒 球 器 材 昂 貴 , 比 賽 和 訓 練 經 費 龐 大 影 響 , 加 上 並 無 17.
(28) 甲 、 乙 組 、 和 三 級 棒 球 之 規 劃 , 使 得 選 手 來 源 不 易 , 讓 民 營 企 業 組 棒 球 隊 如 曇 花 一 現 , 較 國 營 企 業 無 法 長 久 (王 志 成 , 2005)。 三 、 體 育 外 交 期 (1960 - 1996) 1960 年 代 初 期 , 由 於 業 餘 球 隊 營 運 式 微 , 三 軍 球 隊 戰 績 不 斐 , 且 多 國 家 隊 成 員 , 使 得 業 餘 棒 球 發 展 重 心 轉 移 至 三 軍 棒 球 隊 , 成 為 業 餘 發 展 重 心 ( 朱 文 增 , 2 0 0 5 )。 但 民 眾 對 於 棒 球 的 熱 愛 程 度 並 不 是 太 高 , 直 到 了 王 貞 治 三 度 訪 臺 後 , 才 間 接 引 起 民 眾 對 於 棒 球 的 興 趣 , 此 時 基 層 棒 球 也 因 而 慢 慢 崛 起 ( 朱 文 增 , 2 0 0 5 ), 引 發 之 後 的 紅 葉 和 金 龍 少 棒 傳 奇 , 並 為 日 後 棒 運 發 展 奠 定 了 雄 厚 的 基 礎 。 1960 年 代 臺 灣 外 交 陷 入 困 境 , 當 時 棒 球 發 展 成 為 政 府 維 繫 政 權 的 工 具,開 始 推 動 全 民 體 育、提 升 競 技 運 動 水 準,利 用 國 人 視 小 國 手 為 抗 美、抗 日 英 雄 提 升 人 民 認 同 ,. 並 藉 由 選 手 參 與 國 際 賽 , 為 國 爭 光 , 提 升 國 家 能 見 度 (林 琪 雯 , 1995; 高 興 桂 , 2000; 孫 彩 卿 , 2007; 李 若 筠 , 2009), 致 力 於 基 層 棒 球 和 業 餘 棒 球 的 規 劃 , 於 是 1973 年 國 內 成 立 中 華 棒 球 協 會 , 由 謝 國 城 先 生 擔 任 第 一 屆 棒 球 協 會 理 事 長 , 開 始 從 事 棒 球 推 廣 和 賽 務 制 度 規 劃 等 相 關 事 宜 , 讓 更 多 成 年 人 可 以 投 入 棒 球 運 動 , 為 臺 灣 棒 運 做 了 開 拓 性 的 奉 獻 。 隨 著 大 學 球 隊 的 興 起 , 業 餘 社 會 球 隊 成 為 銜 接 三 級 學 生 棒 球 發 展 , 改 變 業 餘 社 會 球 隊 的 發 展 型 態 , 也 新 增 私 人 企 業 對 棒 球 的 贊 助 方 式 , 除 了 自 行 組 隊 外 , 與 新 成 立 大 學 棒 球 隊 也 漸 成 為 趨 勢 ( 王 志 成 , 2 0 0 5 ), 加 上 大 學 聯 考 入 取 率 偏 低 , 造 成 許 多 青 棒 選 手 紛 紛 選 擇 進 入 大 學 , 18.
(29) 讓 社 會 業 餘 球 隊 人 才 來 源 短 缺 , 衝 擊 其 存 亡 。 1991 年 臺 灣 業 餘 社 會 棒 球 隊 曾 出 現 外 籍 球 員 登 入 打 球 的 情 況 (莊 林 貴 、 蘭 震 輝 、 林 敏 政 , 1996)。 四 、 職 棒 營 運 期 (1989 - 2008) 1984年 洛 杉 磯 奧 運 後 , 改 變 業 餘 運 動 組 織 經 營 態 度 , 轉 而 依 賴 企 業 財 力 支 持 (Stolar, 1993)。 1989年 洪 騰 勝 發 起 成 立 臺 灣 第 一 個 職 棒 組 織 「 中 華 職 業 棒 球 聯 盟 」, 開 啟 臺 灣 棒 運 職 業 和 業 餘 的 分 水 嶺 ( 王 志 成 , 2 0 0 6 )。 職 棒 設 立 前 , 臺 灣 的 運 動 發 展 主 要 以 奧 運 業 餘 精 神 為 主 , 業 餘 社 會 隊 成 為 棒 球 運 動 發 展 金 字 塔 最 頂 端 。 因 此 當 時 登 記 有 案 的 業 餘 成 棒 球 隊 共 有 89隊 , 其 中 80隊 是 乙 組 , 9隊 是 甲 組 , 甲 組 部 分 又 分 成 3支 校 隊 、 1支 軍 種 球 隊 、 2支 建 教 合 作 球 隊 以 及 3支 社 會 球 隊 (合 庫 、 臺 電 和 時 報 )(莊 林 貴 、 蘭 震 輝 、 林 敏 政 , 1996)。 職 棒 設 立 後 , 環 境 轉 移 , 讓 許 多 年 輕 選 手 直 接 考 慮 加 入 職 棒 球 隊 , 使 得 業 餘 棒 球 隊 功 能 逐 漸 轉 型 成 進 入 職 棒 的 跳 板 或 暫 時 寄 養 的 去 處 。 隨 著 職 棒 爆 發 球 員 打 放 水 球 、 兩 聯 盟 惡 鬥 、 開 放 職 棒 選 手 參 與 國 際 賽 和 球 隊 解 散 等 影 響 , 讓 企 業 失 去 信 心 , 加 上 整 體 經 濟 環 境 衰 退 , 都 讓 臺 灣 棒 運 無 論 是 職 業 或 是 業 餘 環 境 , 再 度 陷 入 空 前 的 低 潮 ( 江 志 坤 , 1 9 9 5; 高 興 桂 , 2 0 0 0; 呂 謙 、 呂 銀 益 2 0 0 2 ; 溫 勝 智 2 0 0 3; 朱 文 增 , 2 0 0 5 ), 甚 至 經 營 半 世 紀 的 合 庫 棒 球 隊 也 傳 出 可 能 解 散 的 消 息 , 震 驚 棒 壇 。 2001 年 世 界 盃 棒 球 賽 中 華 隊 獲 得 第 三 名 佳 績 , 為 臺 灣 棒 球 年 的 發 展 開 端 注 入 及 時 雨 , 加 上 兩 聯 盟 順 利 合 併 , 終 止 惡 鬥 , 都 讓 重 燃 棒 球 熱 潮 看 到 生 機 (施 致 平 , 19.
(30) 2002), 各 種 國 際 賽 的 優 秀 表 現 提 高 選 手 的 國 際 能 見 度 , 間 接 帶 來 選 手 旅 外 熱 潮 , 許 多 青 棒 選 手 直 接 跳 過 業 餘 和 國 內 職 棒 , 選 擇 進 入 國 外 職 棒 做 為 個 人 發 展 棒 球 的 金 字 塔 頂 端 (羅 惠 齡 , 2006)。 六 、 棒 運 振 興 期 (2009-. ). 2008 年 由 於 職 棒 爆 發 米 迪 亞 球 團 涉 嫌 第 四 度 打 放 水 球 以 及 中 信 鯨 球 隊 解 散 等 負 面 衝 擊 , 加 上 中 華 隊 兵 敗 北 京 奧 運 , 隔 年 再 敗 世 界 棒 球 經 典 賽 , 一 向 視 棒 球 運 動 為 國 球 的 國 人 無 法 接 受 這 樣 的 事 實 , 要 求 體 委 會 等 政 府 全 面 檢 討 改 善 棒 球 運 動 , 發 展 具 體 措 施 的 聲 浪 再 度 高 漲 , 迫 使 行 政 院 體 委 會 ( 2 0 0 9 ) 提 出 「 棒 球 振 興 計 畫 」, 計 畫 內 容 包 含:一、穩 住 職 棒 發 展,建 立 棒 球 永 續 發 展 根 基;二 、. 積 極 組 訓 社 會 甲 組 棒 球 隊 ——培 養 足 夠 可 用 之 才 ; 三 、 落 實 棒 球 紮 根 工 作 , 質 量 並 重 建 構 棒 球 運 動 根 基 ; 四 、 建 立 國 家 隊 組 訓 機 制,組 訓 最 堅 強 的 各 級 國 家 代 表 隊;五 、 加 強 輔 助 與 績 效 管 控 , 快 速 大 幅 提 昇 棒 球 競 技 實 力 。 另 外 體 委 會 擬 出 「 運 動 產 業 獎 助 條 例 」 草 案 , 以 減 稅 優 惠 鼓 勵 企 業 出 資 投 入 體 育 活 動 , 並 且 提 出 振 興 國 內 體 育 活 動 的 方 案 , 如 職 業 撞 球 、 職 業 棒 球 和 超 級 籃 球 聯 賽 等 。 棒 球 部 分 , 則 期 盼 企 業 投 入 , 擴 充 甲 組 成 棒 、 成 立 職 棒 二 軍 , 地 方 政 府 組 建 棒 球 隊 等 相 關 振 興 措 施 。 此 計 畫 其 中 一 環 , 積 極 組 訓 社 會 甲 組 棒 球 隊 , 培 養 足 夠 可 用 之 材 , 主 要 鼓 勵 地 方 政 府 、 公 民 營 企 業 組 隊 。 期 盼 盡 早 紓 困 長 年 由 合 作 金 庫 和 台 電 兩 國 營 事 業 培 育 棒 球 人 才 的 窘 況 。 臺 灣 菸 酒 公 賣 局 有 別 以 往 國 營 事 業 自 組 球 隊 方 式 , 改 採 建 教 合 作 方 式 贊 助 國 立 體 育 大 學 棒 球 20.
(31) 隊 , 另 外 民 雄 鄉 公 所 也 與 吳 鳳 技 術 學 院 簽 訂 建 教 合 作 , 成 立 「 民 雄 打 貓 」 隊 ( 鄭 光 宏 , 2 0 0 9 ), 成 為 臺 灣 首 支 由 鄉 公 所 贊 助 的 甲 組 棒 球 隊 。 加 上 共 有 臺 北 市 、 臺 北 縣 、 桃 園 縣 和 臺 中 市 四 個 城 市 響 應 , 表 示 願 意 為 振 興 棒 球 盡 心 力 , 其 中 威 達 超 舜 電 信 多 媒 體 公 司 更 贊 助 臺 中 市 政 府 成 立 球 隊 , 命 名 為 臺 中 威 達 超 舜 棒 球 隊 , 並 於 2009 年 10 月 24 日 接 手 臺 中 洲 際 棒 球 場 後 , 成 為 國 內 首 支 擁 有 企 業 贊 助 、 政 府 補 助 和 企 業 經 營 管 理 的 地 方 業 餘 社 會 棒 球 隊 。 也 是 繼 臺 灣 電 力 和 合 作 金 庫 後 , 第 三 支 擁 有 企 業 贊 助 的 社 會 業 餘 棒 球 隊 。 其 他 縣 市 如 高 雄 縣 、 台 東 縣 和 宜 蘭 縣 都 處 於 評 估 階 段 , 其 中 宜 蘭 縣 擬 與 一 家 知 名 飲 料 企 業 合 作 , 可 望 成 為 繼 臺 中 威 達 棒 球 隊 後 , 第 二 支 獲 企 業 冠 名 的 城 市 球 隊 (吳 育 光 , 2011)。 加 入 新 的 城 市 球 隊 後 , 使 得 國 內 業 餘 社 會 棒 球 隊 繼 臺 灣 電 力 和 合 作 金 庫 棒 球 隊 後 , 又 多 了 四 個 新 面 孔 。 過 去 國 營 事 業 經 營 業 於 球 隊 主 要 在 於 鞏 固 業 餘 棒 球 , 使 得 臺 灣 棒 球 發 展 可 以 更 加 穩 定 ( 羅 小 草 , 2 0 0 1 ), 其 中 合 庫 受 到 民 營 化 的 影 響 , 球 隊 勢 必 不 能 再 仰 賴 國 家 贊 助 , 因 此 只 剩 下 台 電 是 唯 一 國 營 事 業 經 營 的 企 業 。 政 府 在 2009年 首 度 將 棒 球 發 展 納 入「 國 是 會 議 」召 開 , 特 別 針 對 職 棒 、 業 餘 棒 球 和 三 級 棒 球 發 展 做 檢 討 , 同 時 馬 英 九 總 統 宣 布 2010年 為 「 棒 球 振 興 元 年 」 (陳 楷 , 2009)。. 21.
(32) 第二節. 贊助效益. Meenahan(2005)認 為 贊 助 是 一 種 投 資 , 在 活 動 中 以 現 金 或 實 物 獲 取 可 開 發 的 商 業 潛 在 報 酬 , 透 過 贊 助 實 現 目 標 , 如 企 業 形 象 、 社 會 責 任 、 品 牌 知 名 度 、 市 場 行 銷 和 效 果 , 包 括 建 立 形 象 、 商 譽 產 生 或 態 度 變 化 。 如 今 運 動 風 氣 盛 行 , 在 商 業 市 場 競 爭 激 烈 下 , 企 業 透 過 贊 助 體 育 活 動 達 到 促 銷 目 的 方 式 , 比 起 傳 統 行 銷 模 式 更 能 有 效 接 觸 目 標 市 場 (Howard & Crompton, 2005; 洪 文 宏 , 2001), 成 為 企 業 選 擇 行 銷 目 的 的 最 佳 策 略 (程 紹 同 , 2001; 李 國 維 , 2003)。 因 此 企 業 藉 由 有 形 或 無 形 的 方 式 向 運 動 組 織 購 買 權 利 , 希 望 藉 由 「 運 動 」 為 媒 介 傳 達 訊 息 給 大 眾 , 達 到 與 運 動 符 號 連 結 , 完 成 企 業 利 益 目 標 (Mc Carville & Copeland, 1994)。 並 透 過 平 等 互 惠 的 交 換 過 程,達 成 彼 此 既 定 的 目 標,滿 足 需 要。如 提 升 企 業 形 象 、 增 加 產 品 銷 售 , 而 運 動 組 織 則 是 完 成 組 織 使 命 (施 致 平 , 2008)。 國 內 目 前 企 業 選 擇 贊 助 運 動 的 方 式 主 要 分 為 贊 助 運 動 員 、 運 動 組 織 、 運 動 活 動 /事 件 及 運 動 場 館 四 種 (程 紹 同 , 2009), 其 中 企 業 贊 助 職 棒 球 隊 是 使 用 最 廣 泛 的 運 動 行 銷 手 法 , 受 到 媒 體 高 曝 光 率 的 影 響 , 間 接 提 升 企 業 的 贊 助 效 益. (曾 文 誠 , 2004)。. 臺 灣 職 業 棒 球 隊 的 生 存 , 仍 受 到 母 企 業 營 運 的 影 響 (施 致 平 , 2008)。 黃 煜 、 蔡 明 政 (2005)認 為 企 業 經 營 職 業 球 團 仰 賴 收 益 來 源 為 門 票 和 球 場 相 關 每 月 所 得 、 電 視 轉 播 權 利 金 、 贊 助 與 授 權 商 品 等 。 因 此 在 經 濟 不 景 氣 中 , 避 免 增 加 母 企 業 的 額 外 支 出 成 了 球 隊 生 存 的 最 大 關 鍵 。. 22.
(33) 從 早 起 的 味 全 龍 隊 和 三 商 虎 隊 , 均 因 為 入 不 敷 出 , 影 響 到 母 企 業 的 營 運 , 決 定 退 出 職 棒 經 營 , 繼 續 經 營 者 也 面 臨 虧 損 連 年 的 壓 力 ( 施 致 平 , 2 0 0 8 )。 因 此 企 業 經 營 球 隊 , 除 了 仰 賴 消 費 者 進 場 看 球 之 外 , 活 化 贊 助 策 略 , 控 制 母 企 業 與 球 隊 的 支 出 , 亦 成 為 重 要 的 部 分 (李 柏 陞 , 2008)。 目 前 國 內 研 究 企 業 贊 助 棒 球 隊 效 益 主 要 針 對 球 賽 部 分 居 多 , 較 少 研 究 母 企 業 的 贊 助 效 益 。 一 、 形 象 效 益 贊 助 商 透 過 贊 助 體 育 賽 事 活 動 , 連 同 賽 事 形 象 轉 移 至 贊 助 品 牌 上 , 以 獲 得 較 大 的 權 力 改 變 或 提 高 企 業 形 象 ( Wa l l i s e r , 2 0 0 3 ) 。 企 業 本 身 常 藉 由 贊 助 體 育 、 藝 術 或 其 他 事 業 , 透 過 彼 此 的 接 觸 機 會 , 帶 來 大 量 的 報 導 , 影 響 企 業 積 極 贊 助 的 態 度 ( Hatch and Schultz, 2002) 。 所 以 企 業 贊 助 運 動 事 業 已 從 過 去 被 動 捐 獻 的 態 度 轉 換 成 主 動 購 買 權 利 , 使 體 育 活 動 組 織 獲 得 更 多 經 濟 援 助 , 利 於 活 動 推 展 , 藉 此 提 高 形 象 和 產 品 銷 售 等 商 業 利 益 (曾 文 誠 , 2004)。 因 此 企 業 贊 助 動 機 主 要 希 望 透 過 運 動 與 產 品 的 關 聯 , 來 增 加 企 業 形 象 、 產 品 銷 售 量 、 媒 體 宣 傳 以 及 曝 光 率 等 (Stotlar, 1993)。 國 內 企 業 投 入 運 動 贊 助 態 度 與 認 知 改 變 , 受 到 知 名 度 和 曝 光 率 的 影 響 , 加 上 市 場 逐 漸 區 隔 化 ,「 分 眾 市 場 」 的 觀 念 越 來 越 明 顯 ( 黃 振 紅 , 2 0 0 7 ), 使 得 企 業 必 須 借 重 運 動 贊 助 計 畫 , 彌 補 企 業 廣 告 在 行 銷 策 略 上 的 不 足 , 並 透 過 提 升 企 業 形 象 與 品 牌 知 名 度 , 擴 大 企 業 的 顧 客 基 礎 及 增 加 銷 售 量 ( 何 光 明 , 2 0 0 5 )。 然 而 運 動 觀 賞 者 也 將 成 為 影 響 企 業 贊 助 的 關 鍵 , 因 為 觀 眾 在 收 看 比 賽 的 同 時 , 企 業 23.
(34) 將 會 透 過 運 動 傳 遞 訊 息 , 而 觀 賞 者 本 身 會 因 為 對 於 某 種 運 動 有 特 定 的 意 象 和 情 感 存 在 , 造 成 對 於 運 動 產 生 主 觀 的 效 果 , 也 將 進 一 步 影 響 隊 贊 助 商 形 象 的 好 壞 。 李 嘉 宜 (2006)研 究 發 現 高 度 關 心 體 育 新 聞 者 比 起 低 度 關 心 者 對 於 企 業 贊 助 更 可 以 產 生 較 佳 的 形 象 。 因 此 當 消 費 者 對 於 棒 球 運 動 有 高 度 涉 入 時 , 對 贊 助 棒 球 運 動 的 廠 商 也 會 有 更 多 的 認 知 , 並 且 對 贊 助 廠 商 有 正 面 的 態 度. (王 慶 堂 、. 蕭 世 中 , 2008)。 支 持 中 華 職 棒 球 隊 的 球 迷 , 對 於 企 業 贊 助 形 象 表 示 支 持 , 其 中 球 賽 品 質 將 影 響 對 於 球 隊 形 象 的 認 同 (何 信 賢 2007; 洪 崇 傑 , 2009; 賴 忠 佑 , 2009), 因 此 企 業 形 象 容 易 受 到 球 員 和 球 隊 影 響 , 球 隊 或 球 員 的 形 象 越 好 , 球 迷 持 續 支 持 該 球 隊 的 可 能 性 較 高 。. (廖 主 民 、 黃 鈴 雯 、 何. 鈺 雯 , 2008; 王 忠 茂 , 2005; 李 淑 玲 , 1994; 施 致 平 , 2002)。 所 以 球 迷 對 於 球 隊 產 生 較 佳 的 形 象 時 , 同 時 會 將 情 感 投 入 在 企 業 上 , 使 企 業 獲 得 形 象 效 果 。 所 以 La new 因 為 經 營 職 棒 球 隊 , 所 以 提 高 了 品 牌 的 曝 光 度 和 正 面 形 象 ( 林 南 宏 、 江 澤 群 、 李 城 忠 , 2 0 0 8 )。 台 電 成 立 社 會 棒 球 隊 , 受 到 獨 占 市 場 影 響 , 並 不 是 以 增 加 產 品 銷 售 為 主 , 主 要 藉 由 提 升 企 業 形 象 和 企 業 知 名 度 ( 王 志 成 , 2 0 0 5 )。 兄 弟 大 飯 店 對 於 經 營 職 棒 球 隊 的 態 度 主 要 在 於 公 益 , 非 商 業 投 資 , 因 此 無 預 期 獲 得 任 何 實 質 效 益 , 對 於 提 升 形 象 和 知 名 度 之 效 益 , 球 團 認 為 是 「 附 加 價 值 」 。 二 、 喜 好 度 Aaker(1991)認 為 品 牌 喜 好 是 消 費 者 對 於 產 品 一 般 性 或 整 體 性 的 陳 述 , 可 能 無 法 經 由 消 費 者 對 產 品 態 度 上 的 24.
(35) 知 覺 或 是 信 仰 來 完 全 解 釋 , 但 可 反 映 在 消 費 者 對 產 品 的 意 願 支 付 價 格 上 , 並 且 對 品 牌 整 體 的 喜 愛 程 度 可 用 以 下 的 尺 度 測 量 , 分 別 是 喜 愛 (liking)、 友 好 (friendship)與 信 任 (trust)等 。 Aaker(1991)認 為 對 於 品 牌 的 知 覺 會 影 響 消 費 者 對 於 該 品 牌 的 喜 好 和 購 買 意 願 , 增 加 消 費 者 對 於 品 牌 的 熟 悉 度 , 特 別 是 針 對 低 涉 入 的 產 品 , 熟 悉 感 會 影 響 消 費 者 的 購 買 決 策 , 且 研 究 顯 示 曝 光 率 和 喜 愛 程 度 上 有 正 面 的 關 係 , 換 句 話 說 , 重 複 曝 光 助 於 提 升 消 費 者 對 於 品 牌 認 知 偏 低 的 情 況。Aaker(1991) Kotler (2000) 認 為 個 人 對 某 物 體 或 觀 念 持 久 性 喜 歡 或 不 喜 歡 的 評 估 、 情 感 上 的 感 覺 和 行 動 意 圖 都 屬 於 是 態 度 , 而 Fishbein 和 Ajzen(1975) 將 態 度 視 為 一 種 學 習 傾 向,依 據 傾 向 對 特 定 觀 察 體 產 生 一 致 喜 歡 或 不 喜 歡 的 狀 態 。 因 此 DDB N e e d h a m Wo r l d w i d e ( L e w i s C . 1 9 9 1 ) 在 測 量 品 牌 的 喜 好 程 度 , 就 是 直 接 使 用 喜 愛 或 不 喜 愛 為 尺 度 測 量 。 企 業 常 會 透 過 贊 助 運 動 賽 會 與 消 費 者 接 觸 , 而 當 消 費 者 觀 看 比 賽 的 同 時 , 也 會 接 收 到 贊 助 企 業 的 訊 息 , 消 費 者 對 運 動 或 賽 會 的 喜 愛 是 否 會 轉 移 到 贊 助 企 業 , 通 常 取 決 在 觀 賞 者 本 身 。 陳 家 誠 ( 1999) 研 究 顯 示 , 觀 賞 者 選 擇 觀 看 或 從 事 某 項 運 動 , 乃 是 因 為 觀 賞 者 對 某 項 運 動 有 特 定 的 意 象 和 情 感 存 在 , 而 此 意 象 會 主 觀 的 影 響 觀 賞 者 對 運 動 喜 愛 與 否 或 正 負 面 的 效 果 , 所 產 生 的 態 度 則 會 進 一 步 去 影 響 觀 賞 者 對 贊 助 商 形 象 的 好 壞。廖 俊 儒 ( 2 0 0 1 ) 表 示 參 與 程 度 越 高 , 對 於 球 隊 的 喜 好 程 度 也 越 高 , 對 於 運 動 贊 助 效 益 越 可 呈 現 較 佳 的 效 果。李 嘉 宜 ( 2 0 0 6 ) 棒 球 關 心 者 對 於 誠 泰 銀 行 母 企 業 的 喜 好 度 大 於 一 般 民 眾 , 顯 示 25.
(36) 企 業 參 與 職 棒 球 隊 之 經 營 將 有 助 於 提 升 消 費 者 對 於 該 企 業 的 正 面 態 度 。 所 以 當 消 費 者 對 於 贊 助 廠 商 的 喜 好 與 認 同 感 越 高 , 會 讓 企 業 贊 助 效 益 更 為 理 想 (王 慶 堂 、 蕭 世 中 , 2008)。 三 、 購 買 意 願 企 業 經 過 贊 助 之 後 , 品 牌 權 益 對 購 買 意 願 的 影 響 已 經 發 生 了 結 構 性 的 變 化 (林 雅 平 、 蕭 銘 雄 、 康 桓 甄 、 韓 文 仁 , 2008), 早 期 企 業 贊 助 的 目 標 是 希 望 透 過 媒 體 曝 光 , 提 高 形 象 , 但 現 在 卻 是 以 銷 售 量 為 主 要 目 標 (Howard & Crompton, 2005)。 然 而 受 到 企 業 贊 助 運 動 已 從 提 高 知 名 度 、 形 象 及 銷 售 量 等 效 益 考 量 , 轉 換 成 與 消 費 者 保 持 密 切 關 係 , 增 加 溝 通 的 機 會 , 提 高 觀 眾 印 象 和 影 響 力 , 最 後 轉 化 成 消 費 力 (Speed & Thompson, 2000; Cornewll、 W e e k s & R o y, 2 0 0 5 )。 洪 文 宏 ( 2 0 0 1 ) 研 究 中 發 現 影 響 企 業 贊 助 運 動 事 件 效 益 的 影 響 因 素 , 其 中 銷 售 目 標 以 銷 售 量 的 成 長 做 為 衡 量 。 主 要 是 消 費 者 在 購 買 決 策 中 , 購 買 意 願 通 常 會 透 過 對 品 牌 的 認 定 價 值 來 做 決 定 , 若 產 生 正 面 的 認 定 , 將 會 提 高 購 買 機 率 (Dickson & Sawyer, 1990)。 消 費 者 對 棒 球 運 動 的 態 度 、 企 業 認 同 和 辨 識 力 會 影 響 知 名 度 、 形 象 和 購 買 意 願 (范 師 豪 , 2004)。 李 嘉 宜 (2006)和 劉 陞 華 (2005)認 為 企 業 想 藉 由 參 與 運 動 影 響 消 費 者 對 產 品 的 購 買 意 圖 , 應 該 視 產 品 的 屬 性 與 價 格 決 定 。 國 內 目 前 的 研 究 中 , 對 於 企 業 贊 助 球 隊 產 生 購 買 意 願 , 主 要 多 是 球 隊 週 邊 商 品 或 是 球 隊 贊 助 企 業 商 品 , 對 於 母 企 業 較 少 研 究 。 劉 陞 華 (2006)指 出 企 業 贊 助 興 農 牛 隊 可 以 提 升 企 業 「 知 名 度 」 與 「 形 象 效 益 」 和 對 贊 助 企 26.
(37) 業 產 品 產 生 「 購 買 意 願 」。 林 佑 達 ( 2 0 0 9 ) 研 究 發 現 以 學 生 為 族 群 的 消 費 者 , 主 要 消 費 商 品 在 於 球 隊 週 邊 商 品 , 而 30 歲 以 上 的 消 費 者 仍 是 球 賽 門 票 為 主 要 消 費 項 目,兩 者 商 品 均 屬 於 低 價 格 類 商 品 。 購 買 母 企 業 產 品 方 面,消 費 者 雖 然 對 la new品 牌 產 生 認 同 感 、 企 業 形 象 、 滿 意 度 和 支 持 度 , 但 實 際 購 買 La new 母 企 業 的 商 品 (皮 鞋 )影 響 不 大 , 以 單 價 較 低 的 襪 子 為 主 , 推 論 受 到 單 價 過 高 的 影 響 (劉 雅 惠 , 2005; 林 南 宏 、 江 澤 群 、 李 城 忠 ; 2008)。 而 兄 弟 象 迷 對 於 兄 弟 飯 店 經 營 球 隊 產 生 形 象 認 同 , 卻 無 法 影 響 至 兄 弟 飯 店 的 營 收 , 而 兄 弟 飯 店 經 營 球 隊 並 未 當 作 商 業 投 資 , 認 為 母 企 業 經 營 職 棒 球 隊 之 效 益 非 常 少 ( 施 致 平 , 2 0 0 8 )。 在 L a n e w 在 服 務 球 迷 部 分 , 即 使 獲 得 高 滿 意 度 , 卻 無 法 轉 移 球 迷 的 滿 意 度 至 對 母 企 業 鞋 業 的 購 買 意 願 , 購 買 次 數 以 「 1-2次 」 最 多 , 商 品 部 分 則 是 無 購 買 經 驗 最 多 (林 育 賢 , 2007)。. 第三節 一 、. 國內棒球影響城市之相關研究. 臺 灣 棒 球 屬 地 主 義 興 起 與 發 展 1947年 籌 設 臺 灣 棒 球 委 員 會 , 透 過 公 營 企 業 成 立 棒. 球 隊 開 始 發 展 成 棒。隔 年 合 作 金 庫 ( 簡 稱 合 庫 ) 以 培 育 選 手 和 發 展 棒 運 為 由 成 立 棒 球 隊 , 並 開 使 主 導 當 時 業 餘 棒 球 的 發 展 ( 王 志 成 , 2 0 0 5 )。 體 育 發 展 亦 受 影 響 , 較 不 重 視 競 技 性 和 休 閒 性 活 動 , 主 要 以 國 力 體 能 為 主 , 故 想 從 事 棒 球 運 動 只 能 延 續 日 據 時 代 發 展 基 礎 進 行 (王 志 成 , 2005)。 直 到. 副 總 統 謝 東 閔 先 生 在 1947年 籌 設 臺 灣 棒 球 委 員. 會 , 透 過 公 營 企 業 成 立 棒 球 隊 , 開 始 發 展 成 棒 (王 志 成 ,. 27.
(38) 2005), 對 於 棒 球 發 展 仍 以 全 國 均 衡 發 展 為 目 標 。 1960年 代 臺 灣 外 交 陷 入 困 境 , 當 時 棒 球 發 展 成 為 政 府 維 繫 政 權 的 工 具,開 始 推 動 全 民 體 育、提 升 競 技 運 動 水 準,利 用 國 人 視 小 國 手 為 抗 美、抗 日 英 雄 提 升 人 民 認 同 ,. 並 藉 由 選 手 參 與 國 際 賽 , 為 國 爭 光 , 提 升 國 家 能 見 度 (林 琪 雯 , 1995; 高 興 桂 , 2000; 孫 彩 卿 , 2007; 李 若 筠 , 2 0 0 9 ), 因 此 藉 由 棒 球 成 為 臺 灣 發 展「 國 家 外 交 」的 橋 梁 。 後 來 國 內 棒 球 運 動 受 到 經 濟 影 響 , 球 隊 相 繼 解 散 , 造 成 「 北 合 庫 和 南 台 電 」 之 間 的 抗 衡 。 其 它 區 域 發 展 仍 以 省 運 棒 球 比 賽 較 為 明 顯 , 但 只 限 於 縣 市 間 的 賽 事 對 抗 (曾 文 誠 , 盂 峻 瑋 , 2 0 0 4 )。 學 生 棒 球 部 分 則 受 到 後 援 會 的 影 響 , 也 開 始 有 了 「 南 美 和 和 北 華 興 」 的 傳 統 對 戰 。 表 示 國 人 對 於 棒 球 隊 的 發 展 , 除 了 視 為 國 家 榮 譽 外 , 也 開 始 有 了 區 域 的 概 念 。 1 9 8 9 年 洪 騰 勝 發 起 成 立 「 中 華 職 業 棒 球 聯 盟 」, 開 起 臺 灣 棒 球 歷 史 新 頁 。 企 業 投 入 職 棒 主 要 仍 是 以「 企 業 名 」 加 「 吉 祥 物 」 的 方 式 , 除 了 統 一 決 定 選 定 臺 南 地 區 發 展 外, 其 它 三 隊 與 地 方 的 關 係 , 僅 存 在 於 球 場 的 租 借。 1997 年 邱 復 生 和 陳 盛 沺 成 立 了 「 臺 灣 職 棒 大 聯 盟 」, 為 球 團 經 營 帶 來 新 的 概 念 , 宣 揚 球 隊 屬 於 地 方 和 實 施 主 場 制 度 的 優 點 , 包 括 凝 聚 地 方 人 心 、 造 成 外 來 人 口 對 該 地 的 認 同 感 、 屬 地 球 隊 是 地 方 形 象 的 最 佳 代 言 人 , 以 及 配 合 後 援 會 進 行 造 勢 等 四 個 優 點 ( 引 自 李 柏 陞 , 2 0 0 9: p 8 )。 強 調 臺 灣 本 土 與 地 區 的 棒 球 , 開 始 實 行 屬 地 主 義 (principle of l o c a t i o n ), 以 「 地 區 名 」 加 「 吉 祥 物 」 的 方 式 , 將 臺 灣 分 成 臺 北 、 臺 中 、 嘉 南 和 高 屏 四 個 區 域 。 並 與 地 方 政 府 合 28.
(39) 作 , 讓 四 隊 的 隊 職 員 移 籍 至 球 隊 所 屬 的 城 市 。 希 望 藉 由 經 營 地 方 球 迷 的 方 式 , 獲 取 球 迷 認 同 , 隔 年 中 華 職 棒 隨 即 跟 進 , 實 施 責 任 主 客 場 制 ( 李 嘉 宜 , 2 0 0 6 )。 後 來 因 為 執 行 的 不 夠 落 實 , 球 迷 寥 寥 可 數 , 並 於 2003年 併 入 中 華 職 棒 , 成 為 中 華 職 棒 大 聯 盟 。 中 華 職 棒 推 行 責 任 主 客 場 制 , 對 於 區 域 較 無 故 定 的 限 制 , 提 供 球 隊 一 年 共 60場 的 賽 事 中 , 可 以 自 行 決 定 比 賽 場 地 的 選 擇 。 讓 球 團 必 須 負 起 包 括 主 場 經 營 、 門 票 銷 售、宣 傳 推 廣 和 球 迷 的 開 闊 和 經 營 的 責 任。利 用 域 屬 性 , 結 合 母 企 業 , 將 企 業 文 化 融 合 展 現 於 球 場 中 。 除 了 統 一 7 - 1 1 獅 隊 仍 以 臺 南 地 區 為 主 要 經 營 地 區 外,從 1 9 9 9 年 與 臺 南 市 政 府 簽 訂 認 養 臺 南 球 場 開 始 至 今 , 積 極 服 務 臺 南 地 區 的 球 迷 , 除 了 整 建 懸 臂 式 屋 頂 、 LCD大 螢 幕 和 廁 所 外 , 也 舉 辦 球 迷 會 、 棒 球 營 隊 和 校 園 巡 迴 活 動 , 更 落 實 主 客 場 精 神 (林 佑 達 , 2009), 後 因 為 La new熊 隊 離 開 高 雄 地 區,開 始 決 心 努 力 經 營 大 高 雄 地 區 , 展 現 了 要 經 營 大 高 雄 的 企 圖 心 , 成 為 真 正 的 「 南 霸 天 」 (方 正 東 , 2011)。 1993年 俊 國 熊 隊 以 臺 中 為 經 營 地 區 加 盟 中 華 職 棒 , 後 來 轉 手 興 農 企 業 , 對 於 臺 中 棒 球 發 展 更 加 積 極 與 落 實 , 也 將 球 衣 繡 上「 臺 中 」, 和 短 暫 的 認 養 臺 中 棒 球 場 , 發 展 大 專 乙 組 棒 球 賽 、 國 小 樂 樂 棒 球 比 賽 、 關 心 臺 中 地 區 偏 遠 地 區 學 校 與 弱 勢 團 體 , 2009年 還 與 臺 中 市 政 府 合 作 , 舉 辦 牛 年 的 元 宵 燈 會 。 2004年 La new熊 隊 在 高 雄 成 立 , 董 事 長 抱 持 著 回 饋 高 雄 的 態 度 , 展 現 落 實 主 場 的 態 度 , 以 「 在 地 人 支 持 在 地 的 球 隊 」 為 號 召 , 積 極 投 入 澄 清 湖 球 場 的 認 養 , 回 饋 高 高 屏 地 區 的 三 級 棒 球 。 但 後 來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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