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
─臺中中興堂人力配置與
運作概況
林詩訓 國立臺灣交響樂團研究助理一、前言
近年來國內大型公營劇場皆已轉型 為行政法人,其餘劇場則採用由管理機關 直接派員營運,或依勞務採購方式營運。 由於這兩種營運模式不同,也影響了劇場 人力的配置,表演團隊與劇場工作人員的 短暫接觸,即可感受到不便之處,因此, 公營表演場所的人力資源與管理,並未收 到重視。其現行的公營劇場人力配置是否 符合管理需求?而劇場工作人員在公部 門層層法規之下,如何滿足演出單位的需 求?本文將藉由臺中中興堂之營運概 況,來探討現行劇場人力運作模式,期予 有更好的改善空間。二、中興堂沿革
擁有五十八年歷史的臺中中興堂, 長久以來,一直是中部地區重要的藝文 場館,也為臺中的藝文生態注入活力。 中興堂於民國六十一年五月落成啟用, 隸屬國立臺中圖書館(國立公共資訊圖 書館),同年年底,臺灣省交響樂團(國立 臺灣交響樂團的前身)由臺北南遷至臺 中,辦公室設於中興堂四樓,幾乎是中 興堂的駐館樂團,兩者相得益彰,這個 作法在藝文風氣不盛的六○年代實屬難 得。 歷經三十餘年舞臺上下,來往著許 多夢想與記憶,並見證成長、收藏歷史 的意義,爾後因年久失修,建築物已不 符消防及公共安全之法規,於民國九十 三至九十五年間,行政院所核定「中興 堂整建計畫」,以保留六○年代建築風貌 且不改變建築體的前提進行整建,歷時 二年三個月,整建相關經費總計約達一 億二千八百四十一萬元。九十六年委託 國立臺灣交響樂團(NTSO)管理,一○一 年中興堂再無償移撥給國立臺灣體育運 動大學管理。 整建後的中興堂,舞臺鏡框最大 開口寬 度十四公尺 、 高度七 點五公 尺,舞臺表演區最大深度十公尺。劇 場內設置舞臺燈光、音響、舞臺監視、 吊具、反射板系統等設備,適合音樂、 會議或小型戲劇及舞蹈等不同演出類 型的表演。一樓觀眾席共有七百九十 二個座位,樓上則有四百四十八個座 位,合計一千兩百四十席,另有輪椅 專用席。而位於地下一樓,設有大型 化妝室一間、中型化妝室一間、小型 化妝室兩間。三、中興堂人力概況分析
重新啟用的中興堂,於九十六年 由國立臺灣交響樂團委託專業劇場管 理服務團隊「聚光工作坊股份有限公 司」執行前、後臺管理服務,管理範 圍包括技術管理、監督與支援,設備 管理與保養維護,招募與訓練及服務 人才,前臺服務引導等;行政人員, 乃由國 立臺灣交 響樂 團 專人協 助辦理 , 其餘 前後臺之全 職工作者共四 名,編制可簡單分類如表 1。(由原承 辦人員經口述訪問後彙整) 主管為正式職員外,其餘皆為契 約型委外人力。除前述全職人員外, 工讀生約四十人。於執行演出時,前 臺則會有一名組長與八位工讀生;後 臺則是一名舞臺監督與二名工讀生。 其行政業務,每月一場驗收會議(聚光 工作人員與國臺交行政人員),每三個 月一場季會議(聚光工作人員與國臺交 各組室主管),每半年一次結案會議(聚 光高級主管、工作人員與國臺交團長 及各組室主管),以會議方式來檢討中 興堂前、後臺之專業執行能力,並維 持良好的服務品質。 表 1 聘僱 方式 非契約型 委外人力 契約型 委外人力 人數 行政 人員 主 管 主任(1 人) NTSO 行政室 1 承 辦 人 行政人員 (1 人)NTSO 1 前 臺 組長(2 人) 聚光 2 技術 人員 舞 監 舞監(2 人) 聚光 2 而現今中興堂編制於國立臺灣體 育運動大學體育室產業營運組,主管 為體育室主任職員一名,校務基金派 駐人員三名,僅五名全職人員。其中 編制可簡單分類如表 2:(與派駐人員 口述訪問後彙整) 表 2 聘僱 方式 非契約型 委外人力 契約型 委外人力 人數 行政 人員 主 管 主任(1 人) 副教授兼 1 承 辦 人 行政人員 (1 人) 1 前 臺 組長(1 人) 1 技術 人員 舞 監 舞監 (2 人) 2 除主管及組長為正式職員外,其 餘皆為契約型委外人力,並由志工支 援(有關志工之相關討論,將於下點論 述)協助中興堂。 由兩個不同單位之營運模式,就 前後臺人力分配及協助狀況如表 3: 表 3 項目 國立臺灣 交響樂團 國立臺灣體 育運動大學 委託/辦理 單位 聚光工作坊 股份有限公司 體育室 前 臺 全職人員 2 1 執行演出 1 1 執行演出 (非全職) 8 名工讀生 8 名志工 後 臺 全職人員 2 1 執行演出 1 2 執行演出 (非全職) 2 0 委託/辦理單位:國立臺灣交響樂 團委託專業人員管理;國立臺灣體育 大學則由學校體育室以約聘人員方式 承辦,以專業性來說,明顯不足。 前臺:國立臺灣交響樂團有二位 全職人員輪替,並由前臺專業人員, 加以訓練工讀生,除服務及訓練達一 定的時數後,經過考試,才可獨立擔
任前臺職務;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 並無專業人士訓練前臺志工,其志工 僅需完成教育訓練後,即可上線,其 實地執行時間過少,缺乏經驗,故服 務品質大打折扣。 後臺:國立臺灣交響樂團於執行演 出時,共三名工作人員協助(中控室、左 舞臺、右舞臺各一名),於演出執行時, 較容易掌握狀況;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 學僅二名工作人員,如有一名工作人員 離席時,如逢緊急狀況,則不便聯繫, 且無法立即解決。 小結:前臺乃為中興堂之門面,如 何將觀眾順利地引導至座位及遲到觀眾 的入場安排,都是專業與經驗才能累積 出來的,國臺交所委託之聚光工作坊股 份有限公司之經驗與專業訓練都相當扎 實,其工讀生的訓練也是非常有系統; 相較之下,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採 用志工模式協助前臺,雖減少了龐大的 資金需求,但因無實質上之誘因,常使 得無法讓觀眾感受到良好的前臺接待與 服務品質。後臺人員之分配,國臺交所 委託之聚光工作坊股份有限公司為燈光 舞臺設備出身起家,對於硬體之相關設 備,有一定的熟悉度,且人力搭配及安 全考量,總是能讓外租單位的技術人員 安心;國立臺灣體育大學之後臺人員, 因人力配置極為不足,如有緊急狀況, 較不易立即解決。
四、行政人員之工作
由表演藝術團隊租借流程可看出 中興堂工作人員主要服務項目,而由於 每一場演出有不同的需求,在各層面都 必須提供團隊客製化的服務,繁瑣而專 業的服務內容無法由一位行政人員獨 立負荷。 外租團隊使接洽起,準備期間的窗 口都是與行政人員接觸,包括準備的申 請文件、確認使用場次、簽約繳費及宣 傳文宣等,直到進入劇場前所召開的技 術會議,才會與前、後臺工作人員接 觸,溝通演出直接上配合的細節,演出 結束後,表演團員離場,則又由行政人 員接續辦理。 行政人員以徵件為主要工作,其工 作重點為團隊聯絡及洽詢、公文辦理、 審定團隊的申請書表、租借費用的計算 等,工作內容大部份屬文書的性質,必 須按照統一的檔案管理書寫、呈核、歸 檔、排檔等。租借場地的演出單位之 中,仍有單純租借、學校展演活動、會 議、畢業典禮等不同類型,而每一種類 型的徵選案件,都必須要按照中興堂使 用管理要點執行。五、志工
所謂的志工,正是指那些不收任何 酬勞而進行的服務或工作的人,同時志 工工作者也不是為了個人的利益或是 基於法律 上的 任何則 人而進行 該工 作,完全是以服務他人為最終出發點(曾 華源、曾騰光,2003)。由於現在從事志 工工作的人越來越多,許多人都希望藉 由志工工作的付出,來增加自己生命的 價值,而在現今廣大的志工族群中,每 個人可能都因為不同的原因而投入這 樣回饋社會的工作,其背後對於社會的 意義與價值是值得重視的。而目前臺灣的志工團體,除了必 須經過合法的政府立案程序外,還必 須擁有完備的訓練、培訓體制,甚至 是必須遵守的倫理守則、志工服務的 認證與相關的獎勵辦法……等等,而 其目的是希望志工在從事服務工作的 同時,能夠給予需要的對象正確且適 當的服務,並且依照志工的專長、能 力給予相關的資訊,好讓志工能夠提 供完善的服務;獎勵方面並不是代表 志工服務有任何的酬勞或是好處,而 是純粹以表揚、讚賞作為出發點,給 志工相關的肯定與認證,而這些都是 能夠有效把關並且提高志工服務水準 (張英陣,2002)。 依據「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中 興堂志工服務隊組織章程」所述,其 志工訓練係指甄試合格後接受職前訓 練:依據志願服務法之規定完成基礎 訓練及特殊訓練。職前訓練內容由中 興堂訂定之。訓練期間不參與,遲到、 早 退 或曠 課超 過授 課 時數 四分 之 一 者,不予錄用。該實習由資深志工指 導 參 與服 務工 作: 實 習期 限為 三 個 月。未完成實習或實習期間服務時數 未達二十小時,不予錄用。有關聘任 係指實習期滿由中興堂頒發聘書及服 務證:志工聘期一年一聘,由中興堂 核聘,得享有意外保險。聘期屆滿視 實際需要或工作態度,續聘或解聘, 年 度 服務 數不足八十 小時,不予續 聘。志工因故無法繼續出勤服務,須 辦理請假手續,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 (含),長假每年僅限一次,請假時間到 期後,若仍無法返回值勤,則視為離 隊。志工月例會每月舉行一次(十二月 為志工大會),由志工隊長召集主持, 排定每月值班表及中興堂臨時交辦事 項,由全體志工參加。志工若因故無 法參加,須辦理請假,每年請假不得 超過三次(含)。志工大會每年舉行一 次,於十二月舉行,志工大會須經二 分之一以上志工出席始得舉行,須作 年終隊務工作總檢討及志工表揚,並 依章程 選舉下屆隊 長 。擔任 志工期 間,表現優異者,均報請中興堂適時 加以表揚,或由本校推薦參與各項表 揚活動,相關考核獎勵辦法另訂之。 由於「志工」這樣自願、不收酬 勞的工作方式,通常以服務性質的工 作為主。目前中興堂志工人數,約為 八十人,其年齡層較為年長,主要擔 任前臺之相關工作,以服務人群為首 要工作,但專業度較不及受過專業訓 練之員工。值班的志工於觀眾入場前 1 小時到班,於演出結束觀眾散場後離 開,其工作崗位,乃由前臺隊長分配 之。
六、結論與建議
綜觀由國立臺灣體育大學營運中興 堂,可能存在的幾個問題:前臺志工人員 雖有八十名左右,唯教育訓練與實習不 足,使得之服務品質不一;後臺專業人員 及人力需求嚴重不足,一場演出,至少需 要三名技術人員於後臺準備,因外租單位 之工作人員於裝臺進場時,往往是容易發 生工安意外的時段,人力明顯不足;相關 硬體設備需大力改善,中興堂觀眾席為一 千兩百四十席,相對之下,舞臺之後臺相 當狹窄,休息室與廁所也嚴重不足。原中 興堂屬「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所有,中 興堂之空調設備設於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精武分館】內,使得執行演出時,遇 空調設備故障,完全是無法解決之狀態, 且無設置停車位供演出團隊使用;網站公 開資訊不完善,於官方網站所公告之演出 資訊,與公開檔期核對後,並無同步處 理,需與會行政人員,才得以確定是否以 外租,相當不便民。 2013 年四月,朱宗慶教授語重心長 地於中國時報專欄發表於中興堂改隸的 社論,文中指出「專業團隊」對於一個劇 場營運管理的重要性: 近來許多高水準的樂團都略過了中 興堂,因為前、後臺場地和技術服務與先 前有明顯落差。原來,從去年起,中興堂 已改隸主管機關,原先所有的專業團隊退 出,改由鄰近的學校接管,轉接過程,未 配套給予人力及經費,忽略專業經營之必 要性,把一個好不容易投入資源、功能提 升的專業劇場,似乎轉瞬間變成了學校禮 堂。(朱宗慶 2013) 中興堂原由國立臺灣交響樂團管 理,一○一年移交改由國立臺灣體育運動 大學管理,從文化機關委託民營專業團隊 提供前後臺管理服務的經營方式,變成學 校自行營運管理。當投入大量成本在硬體 設施,卻忽略場館工作人員的專業性與重 要性,造成的後果就是破壞一個劇院的專 業。由此事件可以觀察,中央主管機關仍 未給予劇院管理人員專業足夠的重視。我 們更應該要正視劇場專業人員之安排及 人力配置,期予未來能夠喚起社會大眾對 於此議題的重視。 參考文獻 曾華源、曾騰光(2003)。志願服務 概論。臺北:揚智。 張英陣(2002)。志願服務基礎訓練 教材。臺北:內政部。 朱宗慶(2013)。別讓臺中中興堂淪 為學校禮堂。臺北:中國時報。 鄭懿瀛(2007)。中興堂變身-引領 一場人文運動。臺中:國立公共資訊 圖書館。 林芳宜(2011)。再續前緣-中興堂 更感性。臺中:大墩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