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發表 第 3 場次
潘繼道
相良長綱當政時期太魯閣族人與日方的互動(1896-1904)
相良長綱當政時期太魯閣族人與日方的互動(1896-1904)
潘繼道 國立東華大學台灣文化學系 副教授 【摘要】 1894 年(清光緒 20 年,日明治 27 年),清帝國與日本帝國之間,因朝鮮問 題爆發甲午戰爭;隔年(1895),雙方簽訂馬關條約,清帝國將臺灣割讓給日本。 但因在臺灣西部平地遭遇漢人一連串的抵抗,日人的接收過程並不順利,直到 1896 年日人才進入東臺灣平地,並在新城駐紮軍隊。同年 12 月,因日本駐軍行 為不檢,太魯閣族人與日方爆發第一次的流血衝突--「新城事件」,日人更於 1897 年 1 月展開報復性的攻擊行動。而在軍事行動無法使太魯閣族人屈服之後, 日人嘗試用各種方式與太魯閣族人接觸,以便進行統治。本文即以日本官方檔案、 歷來研究文獻等,探討以「綏撫」政策為主的相良長綱在其當政時期(1896-1904), 太魯閣族人與日方的互動。 關鍵詞:太魯閣族、日本帝國、相良長綱、新城事件、李阿隆、哈鹿閣那威相良長綱執政時期のタロコ族と日本の交流(1896-1904)
潘繼道 国立東華大学台湾文化学科 副教授 【要旨】 1894 年(光緒 20 年、明治 27 年)、清帝国と大日本帝国の間で朝鮮半島を巡 って日清戦争が勃発した。翌年、双方は下関条約に調印し、清は日本に台湾を 割譲した。だが、台湾西部の平地で漢人が一連の抵抗戦を繰り広げたため、日 本人による台湾接収の過程は順調とはいかず、日本人が東部の平地へ到達し、 新城に軍隊を駐屯させたのは 1896 年のことであった。同年 12 月、日本人のふ しだらな行為がきっかけで、タロコ族と日本側との初の流血抗争、「新城事件」 が起きる。日本人は 1897 年 1 月に報復的な攻撃を展開するが、タロコ族を屈 服させることはできなかった。そして日本側は統治に向けてあらゆる方法でタ ロコ族との接触を試みる。本文では日本側の公的資料やこれまでの研究文献な どから、懐柔政策を主とする相良長綱執政期(1896−1904)のタロコ族と日本 側の関わり合いを検討する。 キーワード:タロコ族、大日本帝国、相良長綱、新城事件、李阿隆、ハロク・ ナウイ (和訳:齊藤啟介)一、 前言 清光緒 20 年(1894 年,日明治 27 年),清帝國與日本帝國之間,因朝鮮問 題爆發甲午戰爭;隔年(1895),雙方簽訂馬關條約,清帝國將臺灣割讓給日本。 但因在臺灣西部平地遭遇漢人一連串的抵抗,日人的接收過程並不順利,直到 明治 29 年(1896)5 月 25 日在臺東寶桑新街(今臺東市)海岸近距離處拋錨登 陸後,日人才正式進入東臺灣平地,等推進到花蓮港之後,即在鄰近太魯閣地 區的新城駐紮軍隊。同年 12 月,因日本駐軍行為不檢,太魯閣族人(Taroko 或 Truku)與日方爆發第一次的流血衝突-「新城事件」,日人更於明治 30 年(1897) 1 月起展開報復性的攻擊行動。而在軍事行動無法使太魯閣族人屈服之後,日人 嘗試用各種方式與太魯閣族人接觸,以便進行統治。本文即以日本官方檔案、 歷來研究文獻等,探討以「綏撫」政策為主的相良長綱(さがらながつな),在 其當政的 8 年期間(1896-1904),太魯閣族人與日方的互動情形。 文中對於太魯閣族等原住民的稱呼,仍依過去官方及時人的用字,清治時 期用「番」字,日治時期用「蕃」字,非有不敬之意,特此聲明。 二、 日人統治前東臺灣太魯閣族的分佈概況 (一) 太魯閣族界定 在進入探討之前,首先先界定「太魯閣族」。 日治時期以來的學者,將泰雅族(Atayal)區分為泰雅亞族(Atayal Proper) 與賽德克亞族(Sedeq Proper),此二亞族的分佈區域,大致可從今南投縣境的北 港溪,至今花蓮、宜蘭兩縣交界的和平溪(即大濁水溪)畫一界線,以北的山 區屬於泰雅亞族的散居地;以南的山區則為賽德克亞族的散居地。而且又常將 賽德克亞族依其居住區域分類為二:即分佈在中央山脈以東者為東賽德克群, 是指居住在花蓮縣境(一部分後來遷徙到宜蘭縣境)的一群;以西者則稱為西 賽德克群,即分佈在南投縣境內的一群。東賽德克群基於共同的生活經驗與集 體的歷史記憶,加上要求外界認同其族人「存在」的事實,經族人與部落菁英 長期的努力,於民國 93 年(2004)1 月 14 日由「泰雅族」中獨立出來,正名為 「太魯閣族」,成為第 12 個原住民族。但在南投縣的西賽德克群與部分東遷的 東賽德克群族人,認為「賽德克」(Sedeq)才是他們真正的族稱,因此,在當 時並不支持花蓮縣的族人正名為「太魯閣族」,而選擇成為「泰雅族」人,同時 也朝著「賽德克族」的正名而努力,終於在民國 97 年(2008)4 月 23 日脫離「泰 雅族」完成正名,成為第 14 個原住民族。 基於論文處理的方便性,與肯定花蓮地區其族人的主體性,本文所指稱的 「太魯閣族」,指的是東遷之後的東賽德克人及其後裔。 (二) 日治前太魯閣族分佈概況 根據東賽德克群祖先的口傳歷史,其祖先於距今約 300 多年前,來自今南
投縣仁愛鄉霧社以東 10 餘公里的托魯望(Torowan,仁愛鄉合作村平生部落) 一帶,因原居住地狹小,族人狩獵於中央山脈脊嶺,發現山脈東邊原野廣袤、 水草肥美,因而率族人遷徙至東臺灣北部的立霧溪(即得其黎溪)、木瓜溪等流 域。其中,太魯閣番(Toroko、Taroko、Truku,或稱托魯閣)從 Toroko-Torowan (今仁愛鄉合作村靜觀部落的西南方)、塔烏賽番(或稱斗史、托賽、斗截、陶 賽)從 Tausa-Torowan(今仁愛鄉精英村平靜部落附近山區)、巴雷巴奧番(即 木瓜番、德克達雅)的族人從 Takelaya-Torowan(今仁愛鄉春陽村附近山區)遷 徙到東臺灣的北部。1 其後,隨著子孫繁衍,東賽德克人分佈四方,因居住地區遼闊,逐漸形成 三大系統—太魯閣、巴雷巴奧、塔烏賽,及五個小群(部族)—外太魯閣番、 內太魯閣番、巴都蘭番(以上三者屬於太魯閣系統)、巴雷巴奧番、塔烏賽番。 內太魯閣番居住在立霧溪上游,其以三角錐山與外太魯閣番交界;外太魯 閣番則居住在立霧溪及和平溪以南、娑婆礑溪以北的山麓。之後,內太魯閣番 的部分族人擴張到木瓜溪上源的巴都蘭溪,形成「巴都蘭番」,並與巴雷巴奧系 統的木瓜番發生衝突,最後甚至趕走木瓜番,成為當地的主人。而原分佈於木 瓜溪流域中、上游的「木瓜番」,當巴都蘭番來到之後,因勢單力薄,而遷移到 木瓜溪以南的木瓜山一帶,甚至更往南遷徙;塔烏賽番則是居住在塔烏賽溪(或 稱為陶賽溪)與和平南溪流域。2 由於太魯閣系統的族人,不但是東賽德克群的主要成員,也是全賽德克亞 族當中(包括花蓮、南投兩縣賽德克人)總人口數最多的一群,加上其分佈廣, 其他各系統的族人已受其影響;而在花蓮縣境內的塔烏賽與巴雷巴奧系統的族 人,與其長時間相處,加上日治時期「集團移住」(遷社)政策的混居,花蓮各 地的東賽德克人已習慣稱自己為「太魯閣族」。3 太魯閣族進入立霧溪、木瓜溪等流域之後,不僅改變當地族群的分佈,其 強悍的民族性,更給鄰近的族群相當大的威脅。 一般的原住民族群,對於其所居住或勢力範圍內的土地,乃將之視為祖先 遺留下來的寶物(遺寶),即使是只有一小塊,也不允許將之出讓給其他族群。 現耕地當然是不可能出讓,其他曾經耕作、種樹及居住過的土地,也都將它視 為是自己的土地。原住民族群對於土地的界線相當清楚,像是在狩獵地方面, 各族、各社都重視其族群發展的歷史(傳統領域),藉此以主張其對於該土地的 權利,他們相信如果同意其他族群侵入他們的領地,將觸犯祖先而引起憤怒, 1 駱香林,《花蓮縣志稿》,卷 3(上),《民族》(花蓮:花蓮縣文獻委員會,1959),頁 18;廖 守臣,〈泰雅族東賽德克群的部落遷徙與分佈(上)〉,《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集刊》44 期 (1978),頁 63-68。其中,廖守臣亦提到遷徙時間約在九、十代前(一代 30 年計算的話,大 致相符)(頁 68)。 2 駱香林,《花蓮縣志稿》,卷 3(上),《民族》,頁 18-19;廖守臣,〈泰雅族東賽德克群的部落 遷徙與分佈(上)〉,頁 65-74。 3 廖守臣,〈泰雅族東賽德克群的部落遷徙與分佈(上)〉,頁 88。
如此將會發生疫癘侵襲,甚至是意想不到的災厄。而且他們沒有現代國家的觀 念,其觀念中只認為祖先與自己是土地的所有者,對於進入傳統領域的其他族 群,認為是妨礙其族社的治安,因而加以馘首。4原住民族群的排他觀念,往往 是漢人或日本人所無法想像的。 在太魯閣族人的觀念中,祖先所傳承的土地或祖靈地,是不容許侵犯的, 凡是侵入其勢力範圍的外來族群,不論對象是誰,都將予以殲滅。由於過去同 族的概念較薄弱,與自己有血緣關係或攻守同盟關係的族社,才可能和平共處, 所以儘管同屬於太魯閣族的族社間(太魯閣蕃與木瓜蕃之間,或木瓜蕃與巴都 蘭蕃之間),也可能發生出草或戰鬥的事件;而鄰近的異族,則依據不同的需要 決定彼此的關係,可能是朋友,也可能是敵人。 在國家力量進入東臺灣(後山)統治之前,太魯閣族從未接受國家體制的 支配。他們憑藉著自己的力量、行為法則與周遭的族群互動,而且依照自己族 社的利益與需要,隨時改變與周遭族群的關係。 清同治 13 年(1874),因琉球漂民遭「生番」排灣族(Paiwan)高士佛社 殺害,使得日本藉故出兵南臺灣牡丹社、高士佛社等,爆發「牡丹社事件」。之 後清帝國開始注意後山等「番地」(生番居住地)的經營,積極「開山撫番」, 以避免外國勢力對原住民居住區域的覬覦,並在東臺灣設施政教、武裝殖民, 使部分太魯閣族人開始接觸國家力量。 隨著清帝國「開山撫番」之後,太魯閣族人以自己的方式來達成「適者生 存」的行為法則,漸漸受到約束與挑戰,但清人的武力鎮壓,並未對他們造成 致命威脅,甚至於光緒 4 年(1878)「加禮宛事件」爆發後,在清帝國「以番制 番」的有利條件下,外太魯閣番擴張勢力,更一躍成為後山北部(北路)山地 最強大的族群。 在獲得清政府的後援之後,外太魯閣番一面跟平地的噶瑪蘭人(Kavalan)、 撒奇萊雅人(Sakizaya)對抗,另一方面逐漸遷居於三棧溪以北,面臨海岸的山 地。外太魯閣番開始向花蓮港方面伸展其勢力,其勢力逐漸向南伸展,族人更 行獵到加禮宛山附近。他們活躍於新城附近,和古魯山、九宛山一帶。5 三、 日人進入東臺灣與統治的展開 (一) 日軍在東臺灣的招降與駐防 4 山邊健太郎編,〈蕃地調查書〉,《現代史資料(22)—臺灣(2)》(東京:みすず書房,1971), 頁 394-395。 5 潘繼道,《國家、區域與族群—臺灣後山奇萊地區原住民族群的歷史變遷(1874-1945)》(臺東: 東臺灣研究會,2008),頁 92-93;森丑之助原著,楊南郡譯註,《生蕃行腳》(臺北:遠流出 版事業股份有限公司,2000),頁 437-438。
明治 28 年(1895),進入日本帝國統治時期,國家力量積極地進入臺灣, 並設法深入村落或部落的底層。由於臺灣山地擁有豐富的資源(森林、樟 腦……),6又鑑於過去清帝國對蕃地(生蕃居住地)經營的輕忽,以致引起外 國勢力對蕃地的覬覦,7而且臺灣蕃地問題尚未解決的話,則日本對外實不足以 誇示其國力。8因此,如何「理蕃」,考驗了統治者的智慧。 6 月 17 日,樺山資紀總督在臺北宣佈「始政」,臺灣正式進入日本帝國統 治,但實際上當時所能控制的區域,只有臺北及其周遭地區。隨著日軍往南接 收之後,遭遇各地抗日義軍強力的抵抗,有將近一年的時間,其統治範圍只侷 限在中央山脈以西的平地。 10 月 21 日,臺南被日軍攻陷,劉永福逃回中國大陸,日軍便命令第二師團 擔任大肚溪以南守備,並下令其派遣步兵第一大隊由海路前往恆春,作為恆春 守備隊,並設置恆春出張所,以為臺東經略作準備。10 月 24 日,相良長綱受命 擔任恆春出張所長,並於 11 月 1 日在恆春守備大隊的陪同下進入恆春城,7 日 舉行「開廳式」。 根據古藤齊助《領臺後の花蓮港史談》的記載,相良長綱曾擔任陸軍大尉 (上尉),跟隨西鄉隆盛回到故鄉鹿兒島。他是個資質高深、個性豁達的人, 有經常擺放酒在官舍的習慣,有時也會請蕃人一起喝酒。他認為只要付出努力 就會改變。其後他擔任臺東廳長,有時會到花蓮港出差,中途會順道去看看高 橋與六等人,他就曾懇切地給予安慰,提到:「在不方便的土地雖然辛苦,但 要忍耐,因為這塊土地不會一直都是這樣。」9 相良長綱受命擔任恆春出長所長後,樺山總督再三地叮嚀撫蕃大計必須要 慎始,等恆春一帶蕃族歸順之後,始可將實際統治區域伸展至卑南臺東一帶。 其後,相良長綱藉由恆春地區下十八社大股頭人潘文杰的協助,使得恆春上、 下十八社蕃全體歸順,接著朝臺東發展。 6 持地六三郎曾提到:「蕃地佔本島面積之百分之五十六,為林產、礦產乃至農產等利源之寶庫 (藏庫),不幸地此寶庫因為猛惡蕃人的緣故而被封鎖,以致無法開發此利源。蕃地乃利源之 寶庫,而蕃害乃生民疾苦之所在,因此,不除此民患開發此寶庫的話,則本島之經營不能說 是完成了。」(持地六三郎,《蕃政問題ニ關スル取調書》(未著出版項及日期),頁 1)。 7 明治 30 年(1897)9 月,杉村內務部長向乃木希典總督提出「生蕃兇行取締」之建議時,提 到:「對此倘為忽視,將涉及全臺之保安。昔日,南部生蕃殺害琉球人,我日本即為興師討伐, 當時清政府雖主張其對生蕃之統治主權,抗議我方之軍事行動,然而終於賠償我方軍費,撫 卹遇害者,具保證將來防患。今我日本統治斯土,而生蕃之暴行愈甚,如不設法防禁,並講 求教化政策,則將來何以對清國及其他外國乎?生蕃之暴行,不特危及臺灣治安,且恐惹起 外交問題。」(見於溫吉編譯,《臺灣番政志》(二)(南投:臺灣省文獻委員會,1999),頁 643; 臺灣總督府警察本署編,陳金田譯,《日據時期原住民行政志稿(原名:理蕃誌稿)》,第 1 卷 (南投:臺灣省文獻委員會,1997),頁 57)。 8 此乃明治 35 年(1902)12 月,持地六三郎參事官向兒玉源太郎總督提出的復命意見書中的見 解。見於溫吉編譯,《臺灣番政志》(二),頁 659;持地六三郎,《蕃政問題ニ關スル取調書》, 頁 1。 9 古藤齊助,《領臺後の花蓮港史談》(未著出版項及日期),頁 21-22。
日本當局利用潘文杰拉攏臺東一帶的原住民族群,同時也利用恆春支廳臨 時僱員王鳴鳳,設法拉攏其舊識卑南紳商張新才(又名張儀春),勸說卑南各 地清軍統領等人前來歸順。當時的後山地區,由鎮海後軍中營、前營、左營及 三屯駐守,兵力約 2000 人。副將袁錫中統領中營,駐防於卑南(今臺東市); 副將劉德杓統領前營,駐紮於新開園(今臺東縣池上鄉錦園村一帶);邱光斗 統領左營,駐守於花蓮港(今花蓮縣吉安鄉東昌村一帶)。這些清軍在甲午戰 後清帝國經濟窘迫的情況下,得不到糧餉的供應,因而不斷向後山地區的民蕃 強行徵收,引發民怨。 明治 29 年(1896)4 月間,卑南一帶的清軍因為糧餉用盡,飢餓而離散, 多取道海路逃走。最後,只剩下劉德杓的 200 人,及邱光斗的 200 餘人,再加 上從臺北、宜蘭逃來的清兵約有 1000 餘人,但軍力已無法跟日軍抗衡。10 5 月 22 日,日本當局下令恆春支廳長相良長綱、陸軍步兵第六聯隊第一大 隊長德田誠一少佐(少校)、民政局及臺南縣出張員、守備混成第三旅團討伐 隊士兵等,共計 1002 人登上小樽丸;23 日,在釜山丸及軍艦大和丸的掩護下, 由打狗(今高雄)向臺東方面出發;25 日,於臺東寶桑新街(今臺東市)海岸 近距離處拋錨登陸。11 日軍登陸之後,與劉德杓的軍隊在雷公火、新開園、網綢社等處爆發激戰, 由於日軍優勢火力,加上卑南附近原住民族群的協助,6 月上旬,日軍終於將劉 德杓的清軍勢力擊潰,劉德杓逃往西部,日本當局接著揮軍北上花蓮港。 6 月 13 日,相良長綱以張新才的名義,向花蓮港庄屯營管帶邱燮昌、總理 陳得義、鄉紳林烘爐、李阿隆、太巴塱屯營管帶何海帆、拔子庄通事何義迕等 6 人發佈勸降書。7 月 5 日,日軍抵達花蓮港,清軍 200 名繳械投降。12至此,後 山平地正式由日本帝國統治。 最初在東臺灣北部是由佐本少佐(少校)所率領的混成第三旅團步兵一個 大隊,負責花蓮港地方守備,他們是從臺東(卑南)經由陸路北上到達花蓮港。 在守備隊剛到花蓮港地方時,尚有約 500 名殘留清軍分佈於此,其兵營是在美 崙山麓(今花蓮忠烈祠)前面通往北埔的道路附近。在日軍到達後,清軍並未 抵抗即解除武裝投降,佐本的步兵大隊隨即修繕清軍兵營,以供暫時駐防。為 了鄰近地區的防備,乃在新城(今新城鄉新城村)、花蓮港(今吉安鄉東昌村 海邊的舊花蓮港)、六階鼻(今鳳林鎮山興里)、拔子(今瑞穗鄉富源村)各 派遣一小隊擔任守備任務。13 10 王學新,〈日據初期臺東地區抗日戰事中原住民族群向背之分析(1895-1896)〉,收於其譯著 《日據時期東臺灣地區原住民史料彙編與研究》,總督府檔案專題翻譯(一)原住民系列之一 (南投:臺灣省文獻委員會,1998),頁 439-441。 11 王學新譯註,《日據時期東臺灣地區原住民史料彙編與研究》,頁 63。 12 王學新,〈日據初期臺東地區抗日戰事中原住民族群向背之分析(1895-1896)〉,頁 444-452。 13 古藤齊助,《領臺後の花蓮港史談》,頁 96。
8 月 17 日,總督府對基隆的第一旅團長下達命令,將大隊長所指揮的步兵 二中隊,經由海路運往花蓮港,以替換臨時配置在拔仔、花蓮港之間的混成第 三旅團守備隊,且以部隊所屬的衛生部員,於花蓮港設置病房。14 (二) 日人統治的展開 為了確立在臺東的統治,日本當局最初命令臺東出張員矢矧昇二準備臺東 支廳的開設。8 月 1 日,臺東支廳設置於卑南(今臺東市),歸臺南縣管轄,15 並開始行使政務。當時今花蓮縣其他地方,都屬於臺東支廳所管轄。 明治 29 年(1896)5 月,曾根俊虎受命為臺東撫墾署長;6 月 29 日,臺東 撫墾署正式成立,以掌管東臺灣地區的蕃人、蕃地。因東臺灣是蕃多民少的地 區,臺東撫墾署與臺東支廳的管轄範圍,有大部分是重疊的。 但不久之後,曾根俊虎因為撫墾署長無權,而對職務倦怠,於 10 月改由相 良長綱代理。相良長綱於 6 月以臺南縣恆春支廳長兼任臺東支廳長,並於 10 月 接替曾根俊虎的工作,兼任署理臺東撫墾署長,接著即積極策劃調伏原住民族 群各社,並進行撫育。 早在 8 月時,臺東撫墾署長曾根俊虎曾經呈上意見書給民政局長水野遵, 他提到要延續清帝國的作法,繼續給予社長(頭目)、通事月俸。16其後代理曾 根的相良長綱,以「綏撫」政策為主,相當注意撫蕃,他斟酌清帝國時期的舊 制,建立利用通事及頭目的方策,於明治 30 年(1897)1 月,在各蕃族設置總 通事,各社置通事及正副社長。173 月至 5 月之間,又陸續任命各社的總通事、 通事、社長及副社長。18 明治 30 年(1897)5 月 27 日,依敕令第 152 號施行全臺地方官官制改革, 地方區劃由三縣一廳改為六縣三廳,臺東支廳獨立設治,成為臺東廳,相良長 綱被任命為臺東廳長。19 相良長綱就任之後,提出「撫蕃二十年計畫」,後來改為三期,分 10 年實 施。第一期,從明治 31 年至 33 年(1898-1900),稱為「精神的撫蕃時代(期)」, 主要以教育為主;第二期,從明治 34 年至 36 年(1901-1903),稱為「物質的 撫蕃時代」,即教導社眾農耕、織布等技術,並獎勵生產;第三期,從明治 37 14 臺灣總督府陸軍幕僚,《臺灣總督府陸軍幕僚歷史草案(西元 1895~1905)》(上)(臺北:捷 幼出版社,1991),頁 457-458。 15 臺灣總督府警務局,《臺灣總督府警察沿革誌》第一編《警察機關の構成》(臺北:臺灣總督 府警務局,1933),頁 461。 16 王學新譯註,《日據時期東臺灣地區原住民史料彙編與研究》,頁 148-152。 17 王學新譯註,《日據時期東臺灣地區原住民史料彙編與研究》,頁 200。 18 臺灣總督府警察本署編,陳金田譯,《日據時期原住民行政志稿(原名:理蕃誌稿)》,第 1 卷,頁 38-39。 19 王學新,〈日據初期臺東廳的撫蕃策略〉,收於其譯著《日據時期東臺灣地區原住民史料彙編 與研究》,頁 499。
年至 40 年(1904-1907),稱為「森林礦業並水產業時代」,即進行山地資源開 發,以增進社眾生活之發展。20 這些計畫,可以看出相良廳長對撫蕃具有計畫性,同時展現出他的理想。 面對平地的卑南族(Puyuma)、阿美族(Ami)原住民族群時,相良廳長的計 畫也許較容易達到,但是面對山地更強悍的原住民族群時,他的計畫似乎就太 過於樂觀了。且隨著明治 37 年(1904)他的病逝,第三期並未如期施行。 在臺東撫墾署報告及臺東廳業務報告中,也經常出現東臺灣原住民族群之 間發生敵對、拉攏頭目、通事等人,及注意蕃人教化的訊息,這些都是日本當 局期望在東臺灣各地建立統治的積極表現,藉由這些努力,將日本帝國的統治 力量一步步地深入各個部落之中。 為了瞭解東臺灣北部原住民族社狀況,日本官員、軍人、人類學者等,陸 續進入調查(參見表 1),使外太魯閣蕃、木瓜蕃等族群的資料,慢慢為外界所 知道,而且,其調查內容比晚清時期清楚許多,對於其後日本當局理蕃政策的 制定及運用,有很大的助益。但對於太魯閣族的巴都蘭蕃、內太魯閣蕃及塔烏 賽蕃,由於其居住位置在中央山脈的深山當中,且其外側有木瓜蕃、外太魯閣 蕃分佈,阻隔外界的進入,日本當局一直無法有效瞭解其狀況,21一直要到大正 3 年(1914)「太魯閣之役」前,佐久間總督派員深入各山地進行探險之後,才 使得其神秘面紗逐漸揭開。 表 1:日治初期日本記錄與踏查者偏重課題一覽表 姓 名 時間 身 分 偏 重 課 題 備 註 軍警 官員 學者 增進 統治 解決 原住 民間 衝突 或番 亂 番亂 後調 查 殖民 適地 調查 殖產 興業 教育 設施 調查 人類 學調 查 花 蓮 港 守 備隊軍人 1896 Ⅴ Ⅴ 包括豐田 龜萬太 長野義虎 1896 Ⅴ Ⅴ Ⅴ 大津麟平 1906 Ⅴ Ⅴ Ⅴ Ⅴ 調查「威里 事件」 廣瀨充藏 1896 Ⅴ Ⅴ Ⅴ Ⅴ 田代安定 1896 Ⅴ Ⅴ Ⅴ Ⅴ 20 臺灣總督府警察本署編,陳金田譯,《日據時期原住民行政志稿(原名:理蕃誌稿)》,第 1 卷,頁 235;王學新,〈日據初期臺東廳的撫蕃策略〉,頁 499;孟祥瀚,〈臺灣東部之拓墾與 發展(1874-1945)〉(臺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研究所碩士論文,1988),頁 105。 21 潘繼道,〈近代東臺灣木瓜番歷史變遷之研究〉,收入《東華人文學報》16 期(2010),頁 124-141。
石坂莊作 1896 Ⅴ Ⅴ 非官派身 分 大澤茂吉 1897 Ⅴ Ⅴ Ⅴ 臺 東 撫 墾 署 轄 區 內 官員 1897 Ⅴ Ⅴ 對內地人 殖民與殖 產興業提 出忠告 相良長綱 1900 Ⅴ Ⅴ Ⅴ 齋藤精一 1901 Ⅴ Ⅴ Ⅴ Ⅴ Ⅴ 鹿 子 木 小 五郎 1908 Ⅴ Ⅴ Ⅴ Ⅴ Ⅴ 鳥居龍藏 1896 Ⅴ Ⅴ Ⅴ 伊能嘉矩 1897 Ⅴ Ⅴ Ⅴ Ⅴ 森丑之助 1896 - 1910 Ⅴ Ⅴ Ⅴ 反對佐久 間總督對 原住民採 取強力鎮 壓22 資料來源:潘繼道,〈近代東臺灣木瓜番歷史變遷之研究〉,頁 125-126。 明治 37 年(1904)相良長綱病逝之前,在日人的踏查記錄中與太魯閣族直 接且深度接觸的,有明治 30 年(1897)臺東撫墾署主事補大澤茂吉、撫墾署技 手小數賀貞太郎等人與木瓜蕃直接接觸、溝通的報告,及明治 33 年(1900)相 良長綱與外太魯閣蕃的互動。相良長綱的部分,將在之後章節(「相良長綱的綏 撫行動」)介紹,這裡先來談大澤茂吉等人與木瓜蕃的接觸,其深入各部落間的 目的,是為了調解木瓜蕃與南勢阿美(Ami)七腳川社的嚴重衝突事件。 雖然木瓜蕃與內、外太魯閣蕃等的祖先,同樣是來自於今南投縣仁愛鄉的 霧社地區,但他們似乎與內、外太魯閣蕃等的互動關係並不親切,甚至經常是 處於敵對的狀態;但與七腳川社的阿美族人,除偶有衝突之外,彼此往往是「攻 守同盟」的朋友。他們一向到七腳川社辦理供需物品,23但雙方於日治初年曾發 生多次的衝突。 明治 29 年(1896)底,有 4 名七腳川社人為獵取山豬入山,其中 2 人遭木 瓜蕃槍殺並攜去頭顱,1 名則是負傷。此使得七腳川社人大為激憤,動員 300 多 人攜帶刀槍準備復仇,但被日本守備隊制止;明治 30 年(1897)1 月 6、7 日, 七腳川人湧進木瓜蕃區域進行戰鬥,結果攜帶首級 6 顆及生擒 1 名歸社;2 月, 22 森丑之助原著,楊南郡譯註,《生蕃行腳》,頁 94。 23 王學新譯註,《日據時期東臺灣地區原住民史料彙編與研究》中提到:吳全城西南約不到 3 里處,為木瓜蕃與七腳川社交易的場所(頁 235)。
木瓜蕃與七腳川社蕃於獵鹿時相遇,由於偶發事件引起爭鬥,24雙方攻伐數日, 怨恨愈結愈深。之後,經由臺東撫墾署主事補大澤茂吉、撫墾署技手小數賀貞 太郎等人於兩社對戰中穿梭,說服雙方停戰,並達成協議。25 明治 30 年(1897)6 月份的〈臺東撫墾署事務報告〉中於 6 月 12 日部分, 記錄「因轄內木瓜番人與七腳川番人鬥爭事件,而由主事補大澤茂吉往該地出 差以事綏撫」。26 7 月份的事務報告中,於 7 月 22 日部分記錄「因先前轄內木瓜 番與七腳川社鬥爭事件而出差之主事補大澤茂吉攜帶有關該案之重要文件歸 署」;7 月 26 日部分,記錄「大澤主事補再往七腳川社出差」。27為協調衝突事 件,大澤多次介入調停。 《臺灣史料稿本》(明治三十年本)亦收錄一篇〈臺東撫墾署員木瓜蕃社ニ 入リ七腳川社トノ和解ヲ諭ス〉,記錄大澤前往木瓜蕃部落曉諭、協調他們與七 腳川社和解的經過。明治 30 年(1897)6 月 18 日,因為七腳川社與木瓜蕃不斷 發生衝突,大澤前來奇萊地區進行調解,並親自進入木瓜蕃社中,以促使其相 互和解、親善。大澤奔走於各社之間,進行訓誡、說諭。但即使他用盡方法加 以訓誡,當時各社社長、老蕃多持強硬態度,不願和解親善。不過也因數度入 山,察覺木瓜蕃的心中害怕進入七腳川社,且一般人不願在強勢者的面前屈服, 乃稍稍瞭解駕馭他們的要領,大澤說: 因為與七腳川社和解,原本就是圖謀木瓜蕃幸福、安寧、進步的恩典,是 因為深深地愛木瓜蕃的緣故,並非為自己,而是為了木瓜蕃,然而,你們 卻輕侮了恩惠,違背了厚意。如果不注意所給予的訓誡,而一任自己的想 法的話,原本七腳川社就是因為氣憤木瓜蕃的殘忍、粗暴,因而屢屢想要 加以攻擊,我則加以嚴禁,不許其南進木瓜蕃社,七腳川社因聽從我的命 令而忍著怨憤、吞下眼淚,不攻擊木瓜蕃。但如果你們如此不聽我的訓誡, 不想和解的話,我就不再禁止七腳川社來襲擊,如此的話,如同前些日子 遭遇攻擊,家屋被燒或遭殺害,即使災難至此,都與我無關。你們退而深 思熟慮吧!這將非常不利,而且將為自己招來禍端。 說完後,大澤話鋒一轉,並談及日本國力的強大,武器、軍容的壯盛,使木瓜 蕃非常驚訝。幾經折衝,最後終於使得木瓜蕃各社願意跟七腳川社和解。8 月 12 日,雙方舉行和解親善之盟。當時大澤到過的蕃社,包括加虱(カサー)、馬 力加山(マラカサン)、銅文蘭(タモナン)、王阿往(ボアボレ)、多勿留(タ ブル)、豹蘭(應該是狗蘭、苟蘭,カワラン)、馬老腦(マラナウ)、浸利灣社 (チマヨワン)等。28 24 王學新譯註,《日據時期東臺灣地區原住民史料彙編與研究》,頁 200。 25 王學新譯註,《日據時期東臺灣地區原住民史料彙編與研究》,頁 231、235-236、304、518。 26 王學新譯註,《日據時期東臺灣地區原住民史料彙編與研究》,頁 194。 27 王學新譯註,《日據時期東臺灣地區原住民史料彙編與研究》,頁 198。 28 大澤茂吉,〈臺東撫墾署員木瓜蕃社ニ入リ七腳川社トノ和解ヲ諭ス〉,〔蕃人蕃地ニ關スル書
四、 太、日衝突的起點 (一) 新城分遣隊的進駐 日本當局經由官員、軍人與學者的調查、巡視,認識到漢人通事或是總理 等,對蕃人、蕃地具有相當大的影響力,因此,也仿效清帝國時期的作法,給 予這些人津貼,以便加以籠絡,使其擔任日本政府與原住民族群之間溝通及政 令傳達的橋樑。 日軍進入東臺灣北部的奇萊地區之後,也希望藉由當地漢人通事之手,尤 其是新城的李阿隆,以統治蕃地強悍的太魯閣族,這是因為晚清「開山撫番」 時,從清軍渡過大濁水溪(和平溪)往新城一帶推進開始,李阿隆就一直扮演 著重要的角色。29 李阿隆本來是宜蘭人,從小跟隨著父親經商來到新城,最後就以新城作為 自己的棲身之地。據說因為他頗有勇略,又好客、輕財,太魯閣族人很喜歡接 近他、聽信於他。30由於他與太魯閣族人有良好的互動,在清帝國統治時期又有 那麼大的影響力,日本人來到奇萊地區之後,就積極地與他接觸,希望能藉此 打開後山北路的門戶。 明治 29 年(1896)6 月,日軍招撫李阿隆,但李阿隆稱病不至。7 月,臺 東撫墾署長曾根俊虎再招李阿隆,他又藉故不來。31不久,宜蘭支廳書記官廣瀨 充藏勉強委以撫蕃之事,並且送他到臺北謁見總督以示籠絡,但李阿隆只是表 面上順從。隨即日本當局在新城駐紮一小隊(花蓮港守備隊的分遣隊),由結 城亨少尉負責。32 類〕,收於臺灣總督府史料編纂會編,《臺灣史料稿本》,明治三十年本(臺北:臺灣總督府史 料編纂會),頁 359-368。 29 關於清帝國官兵與李阿隆的互動,請參閱潘繼道,〈晚清「開山撫番」下臺灣後山奇萊平原地 區原住民族群勢力消長之研究〉,52 卷 4 期(2002),頁 66-69、81-82、85。「奇萊地區」依 照日治時期較常的說法是:北起新城,南到吳全城,東到海,西到山。 30 王彥,〈人物傳—李阿隆傳〉,《花蓮文獻》,3 期(1954),頁 89。而從森丑之助對太魯閣人的 調查中,可以發現李阿隆有不同的面貌。森丑之助提到:「李阿隆……每天不分晝夜到山上狩 獵,……身材高大,臂力強而且腳健,他在山中張弓射鹿的本領,更是勝過常人,所以他十 六歲就被村民推舉民壯,……祇要聽到有漢人被蕃人馘首的消息,便攻入蕃地,放火燒燬蕃 屋,並殺蕃人報仇。因此,蕃人知道李阿隆勇猛,他的威名傳遍蕃地,蕃人都屈服。雖然沒 有正式經過派任,李阿隆在蕃人心目中已經擁有太魯閣蕃通事的地位。」(森丑之助原著,楊 南郡譯註,《生蕃行腳》,頁 431)。 31 駱香林,《花蓮縣志稿》,卷首,〈大事記〉(花蓮:花蓮縣文獻委員會,1957),頁 12-13;潘 繼道,〈花蓮李阿隆與日人的周旋〉,收入戴寶村策畫《「小的」與 1895》(臺北:玉山社出版 事業股份有限公司,2015),頁 217-218、227-231。 32 駱香林,《花蓮縣志稿》,卷 1,〈總記〉(花蓮:花蓮縣文獻委員會,1957),頁 12。其中,關 於廣瀨的身分,〈總記〉中載其為「宜蘭支廳長」(頁 12);而在王彥的〈李阿隆傳〉中,則 載其為「宜蘭支廳書記」(王彥,〈人物傳—李阿隆傳〉,頁 89);而距當時最近的文獻《花蓮 港地方巡視報告》手抄本,則明白載其為「支廳書記官」(頁 13);明治 29 年(1896)7 月 17 日,廣瀨充藏的〈花蓮港地方報告〉,亦寫明官銜為宜蘭支廳書記官(《公文類纂》,追加
日軍在新城駐守一小隊之後,使得太魯閣族與新的統治者有了進一步的接 觸。之所以要在新城設立分遣隊,根據臺灣總督府民政部蕃務本署於大正 3 年 (1914)編印的《太魯閣蕃事情》,提到是因為太魯閣蕃是管轄區內以北的兇 蕃,必須對其狀況作充分的探究,特別是通往宜蘭的探險道路尤其重要。33 李阿隆在面對日本官員及軍官時,經常以裝病來推辭,在 9 月的《花蓮港 地方巡視報告》,及守備步兵第一聯隊第三大隊陸軍步兵少尉豐田龜萬太的《新 城及大鹿角附近巡視報告》中皆曾提及,34甚至派片岡軍醫隨行,以觀察其真偽。 但結城亨所率領的日軍新城分遣隊駐紮不到半年的時間,太、日之間就爆 發嚴重衝突。 (二) 「新城事件」爆發 關於為何會發生太魯閣族人與日本軍人的衝突,有很多不同的說法。 一般最常聽到的「新城事件」起因,即是:明治 29 年(1896)12 月,因日 軍行為不檢(違反蕃人習慣),潛通蕃女,導致太魯閣人極為憤怒,因而在李 阿隆暗中協助下,召集武士林(ブスリン,秀林鄉秀林村)、古魯(コロ,秀 林村)、赫赫斯(ホホス,符吻,秀林鄉崇德村)、九宛(カウワン,卡烏灣、 加灣,秀林鄉景美村)等社,約 20 餘名男丁,突襲日本花蓮港守備隊新城分遣 隊監視哨,造成結城亨少尉所率守備隊全員被殺。35在事件中,李阿隆扮演重要 角色。 而根據當時十六股庄許阿園的說法,是因為在太魯閣有ヤ-カウホツキ- 及ヤ-カウコツピ-兩兄弟,他們都是頭目,其妹某某被新城分遣隊的士兵某 某等人強姦。而另外一個原因,則是因為是士兵某某等人破壞(糟蹋)蕃人的 蕃薯田,而造成「新城事件」的發生。36而根據《理蕃誌稿》第 1 卷,提到:「但 因隊員之中有人強姦該族婦女,以致再造成不可收拾局面。」37。 而在《臺灣警察時報》中,也刊載昭和 5 年(1930)1 月 26 日,花蓮港大 隊長松久少佐與「新城事件」當時參與者武士林社頭目ヤカオバヤン之間的對 話,頭目回答: 一卷ノ一七,內庶第三一七號,(收於臺灣總督府史料編纂會編,《臺灣史料稿本》,明治二十 九年本(臺北:臺灣總督府史料編纂會),頁 117-119))。因此,應以「書記官」一職為正確。 33 臺灣總督府蕃務本署編印,金氏翻譯編印社譯印,《太魯閣蕃情況》(花蓮:太魯閣國家公園 管理處,1997),頁 51;臺灣總督府民政部蕃務本署,《太魯閣蕃事情》(臺北:臺灣總督府 民政部蕃務本署,1914),頁 92。 34 《花蓮港地方巡視報告》手抄本(1896);豐田龜萬太,〈新城及大鹿角附近巡視報告〉手抄 本(1896,收於《花蓮港地方巡視報告》手抄本後半部)。 35 廖守臣,〈泰雅族東賽德克群的部落遷徙與分佈(上)〉,頁 130;王彥,〈人物傳—李阿隆傳〉, 頁 89;臺灣總督府警察本署編,陳金田譯,《日據時期原住民行政志稿(原名:理蕃誌稿)》, 第 1 卷,頁 31;古藤齊助,《領臺後の花蓮港史談》,頁 96。 36 臺灣總督府民政部蕃務本署,《太魯閣蕃事情》,頁 92。 37 臺灣總督府警察本署編,陳金田譯,《日據時期原住民行政志稿(原名:理蕃誌稿)》,第 1 卷,頁 69。
某日古魯社的蕃婦ルブフヤカオ到新城,白天被守備隊員抓來監禁,並 在營內被隊員姦淫。其後不久,又有富世岡社(ブセガン)的寡婦在夜 間被監禁,也同樣遭難。38 綜合以上敘述,「新城事件」發生的主因,應該與該分遣隊員行為不檢有 關。 另外,於事件發生後,臺東支廳長代理書記官矢矧昇二到花蓮港視察,其 日後的報告中提到: 由於二名士兵擅自拔掘蕃人種植芋頭,以致蕃人激憤,十五、六名持槍械 前來,向長官陳訴其事,該長官認為僅是芋頭之事,不需大驚小怪,遂以 盛氣凌人之態勢言:「以後會叫他們注意。」彼等曰:「雖是小事,但希 望以後不要發生這樣的事。」此為傷害彼等感情之第一個原因。二、三日 之後,一婦女為交換物品而前來,三、四士兵促使姦淫,終有強姦事情發 生。另一說法為士兵遂意後,每人支付三錢,該婦女歸蕃後,告其父兄, 致使蕃人等大為激憤,而至今日之舉。此事乃由湯地聯隊長申請調查原因, 而進行隱密調查,當地人民概無人不知此事。39 雖然其中提到官兵拔掘蕃人所種植的芋頭,傷害蕃人的感情,但其重要的 導火線,還是因為日本軍人的行為不檢。大正 4 年(1915)1 月,佐久間左馬太 總督對理蕃關係職員所給予的訓示中即提到: 蕃務官吏應嚴守(振肅)紀律,謹慎與蕃人之間的授受物品,尤其更勿親 近蕃婦,否則極易動搖蕃人情緒,終至導致騷亂,如新城事件、大嵙崁事 變等之禍害,皆導因於蕃婦關係。40 五、「新城事件」後日人的善後措施 (一) 日人不成功的報復行動與太魯閣族人守護家園英勇的反擊 當得知新城分遣隊全滅的消息後,花蓮港守備隊大隊長井上亨少佐(於之 前已接替佐本少佐)41考慮要迅速派兵前往新城。他先派遣以上等兵為首的 5 名 38 西內政一,〈新城事件に對する名頭目の陳述〉,《臺灣警察時報》第 7 號(臺北:臺灣警察協 會,1930),頁 19。 39 王學新譯著,《日據時期東臺灣地區原住民史料彙編與研究》,頁 229-230。 40 山邊健太郎編,〈蕃地調查書〉,《現代史資料(22)—臺灣(2)》,頁 398-399;臺灣總督府警 務局編,吳萬煌、古瑞雲譯,《日據時期原住民行政志稿(原名:理蕃誌稿)》,第 3 卷(南投: 臺灣省文獻委員會,1998),頁 3。 41 丙牛生(森丙牛),〈新城の回顧〉(二),《臺灣日日新報》(臺北:臺灣日日新報社),1910 年 8 月 14 日。當時花蓮港守備隊,由臺灣守備隊步兵第一聯隊第三大隊擔任,隊長為井上亨 少佐。一個大隊中,欠缺一個中隊,因此,實際只有三個中隊。其中,兩個中隊駐紮於米崙 (花蓮市美崙)本部;另一中隊則分遣於太巴塱(光復鄉富田地區),裡頭的一個小隊又再分 遣於拔子庄(瑞穗鄉富源村一帶)。本隊又再分屯監視哨於花蓮港(吉安鄉東昌村海邊)、加 禮宛(新城鄉嘉里村)、吳全城(壽豐鄉平和村吳全社區)、六階鼻(鳳林鎮山興里)等地,
偵察員,結果無一生還。又陸續派出偵察員,同樣無生還者,因而想先召喚總 通事李阿隆以調查相關情況,但找不到傳喚的方法(無法聯絡)。聽說李阿隆 的弟弟在三棧溪附近,為了召喚其弟瞭解狀況,乃派遣舊清軍出身的陸軍通譯 (翻譯)謝成章,加上 5 名士兵為護衛前往三棧溪,結果也無人生還。因此, 大隊長下令篠原特務曹長帶領 15 名敢死隊出發前往偵察。 由於北埔、新城附近在當時還是整片森林,為了不迷路、能找到回程的路, 據說篠原特務曹長還沿路在樹上繫上紙條以做為記號,但仍一無所獲。正當失 望準備回營時,無意中發現密林中有一池塘,並發現一具被馘首的士兵屍體, 其指頭亦被切斷。從那附近搜索後,又發現二、三具屍體,偵察隊因而回營報 告,並於隔天前往收屍。42 12 月 29 日,花蓮港守備隊長井上亨少佐向基隆報告 狀況: 因為大魯閣(太魯閣)蕃人的緣故,與新城監哨站官兵十三名斷絕聯絡。 根據二十日及二十三日派出數名斥候下落不明(其後發現其屍體)的情報 作判斷,通往新城的道路被生蕃所扼守,新城也已被他們佔領。43 因此,第一旅團的旅團長命令基隆運輸通信支部專屬船回航花蓮港,並且派遣 將校一名隨之赴花蓮港進行實況調查,同時也命太巴塱的守備隊支援。44 為了向外太魯閣蕃進行報復,日本當局於明治 30 年(1897)1 月 10 日起, 接連發動現代化軍隊、軍艦葛城,及動員南勢阿美族的壯丁連番征討,但遭遇 守護家園的太魯閣族人猛烈的反擊。 關於 1 月 10 日三棧溪的激戰,在古藤齊助的《領臺後の花蓮港史談》及總 督府蕃務本署編印的《太魯閣蕃事情》,即提到湯地中佐(中校,基隆守備步 兵第一聯隊長)對於太魯閣蕃的暴行非常憤慨,下令第十二中隊長增田成美率 領一個中隊出發,雖然軍隊在天還未亮前即開始行動,但到了九宛社附近時, 遭遇太魯閣蕃非常大的抵抗,至傍晚時分即有死傷者被用擔架抬了回來。45 曾在第一聯隊擔任通譯的小城忠次郎,提到 1 月 10 日其親臨現場,當時兵 力只有一個中隊,剛到達三棧溪的入口處時,將隊伍分成小隊前進,不久即遭 受來自山上的激烈射擊。在那時日軍雖然立即應戰,但因為蕃人在山上,只能 朝天發砲而已,且太魯閣蕃早已預知日軍將至,而依山地險要之處巧妙地利用 障礙物,使日軍無法辨明其蹤影。形勢明顯地對日軍不利,因此,日軍最後不 擔任沿途的警備事項。 42 臺灣總督府蕃務本署編印,金氏翻譯編印社譯印,《太魯閣蕃情況》,頁 52;臺灣總督府民政 部蕃務本署,《太魯閣蕃事情》,頁 92-93;古藤齊助,《領臺後の花蓮港史談》,頁 97。 43 臺灣總督府陸軍幕僚,《臺灣總督府陸軍幕僚歷史草案(西元 1895~1905)》(上),頁 435。 44 鍾淑敏,〈政商關係與日治時期的東部臺灣—以賀田金三郎為中心的考察〉,收入中央研究院 臺灣史研究所籌備處主辦,東臺灣研究會協辦,「國家與東臺灣區域發展史研討會」論文資料, 臺北: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籌備處,2001 年 12 月 13-14 日,頁 10。 45 臺灣總督府蕃務本署編印,金氏翻譯編印社譯印,《太魯閣蕃情況》,頁 52;臺灣總督府民政 部蕃務本署,《太魯閣蕃事情》,頁 93-94;古藤齊助,《領臺後の花蓮港史談》,頁 97-98。
得不撤退。當時太魯閣蕃的防禦工事有將大木頭吊起,或將大石頭巧妙地吊起, 見時機一到,就將其切落,或者將竹釘插在道路上,以阻撓日軍前進。46 1 月 13 日,第一旅團的報告中亦提到三棧溪的激戰,但卻說最終佔領了三 棧溪的防禦陣地,與小城忠次郎的說法有明顯的出入,可能是為了掩飾討伐的 失利: 花蓮港守備隊十日於三棧溪附近與生蕃激戰後,佔領其防禦陣地,此役我 軍死傷官兵十五名,又於同日佔領新城,發現結城少尉等屍首。47 1 月 29 日,第一旅團的報告則提到: 二十一日為了道路偵察,由花蓮港派遣的中隊,於九宛社附近遇到生蕃七、 八十名,並將之擊退。太魯閣各蕃人在各處設置防禦工事,以防堵我方侵 入,其地勢險惡,萱芒叢生,光是太魯閣外社(外太魯閣蕃)擁有槍械者 就約有一千餘人。根據前項報告,旅團長認定以和平手段終究無法威服他 們,從基隆派步兵二中隊,從臺北增派砲兵、工兵各一小隊,歸湯地中佐 指揮,以討伐該蕃社。此討伐隊應該是在三十一日從基隆出發,軍艦葛城 則回航花蓮港以援助討伐。48 花蓮港增遣隊於 1 月 31 日由基隆港出發,當時總督府的幕僚白水參謀亦與 軍隊同行。49因為遭遇太魯閣族人激烈抵抗,湯地聯隊長以井上少佐所率領的步 兵第三大隊為主力,加上砲兵、工兵各一個小隊、大倉組承包的內地人(日本 人)軍夫 500 人,及南勢各社蕃人壯丁 1737 名編成討伐隊。50 2 月 6 日,日軍展開對九宛社的討伐,隨行的南勢各社則由通譯小城忠次郎 帶領。據說在平地時大聲大氣,一到要進入深山時,三三兩兩散成一團,說什 麼也不聽從入山的命令,最後只能將之置於現場,剩日軍繼續入山。 當時通往九宛沒有一條像樣的道路,工兵隊得迂迴山腰開闢道路,為後方 部隊的前進做準備。結果,突然遭遇來自山上一角的猛烈射擊,接著又從他處 開始受到射擊,側面亦遭受攻擊,形成三面夾擊。猛烈攻擊下,日方負傷者甚 多,只能朝天、向三面盲目地射擊;多數的軍夫則因為找不到回程的路,而陷 於慌亂的瘋狂狀態。 日軍邊撤退邊應戰,突然南勢阿美(尤其是七腳川社)在無人指揮下敏捷 46 臺灣總督府蕃務本署編印,金氏翻譯編印社譯印,《太魯閣蕃情況》,頁 54-55;臺灣總督府民 政部蕃務本署,《太魯閣蕃事情》,頁 98-99。 47 臺灣總督府陸軍幕僚,《臺灣總督府陸軍幕僚歷史草案(西元 1895~1905)》(上),頁 435、 448。 48 臺灣總督府陸軍幕僚,《臺灣總督府陸軍幕僚歷史草案(西元 1895~1905)》(上),頁 457-458。 49 臺灣總督府陸軍幕僚,《臺灣總督府陸軍幕僚歷史草案(西元 1895~1905)》(上),頁 460。 50 臺灣總督府蕃務本署編印,金氏翻譯編印社譯印,《太魯閣蕃情況》,頁 55;臺灣總督府民政 部蕃務本署,《太魯閣蕃事情》,頁 99;古藤齊助,《領臺後の花蓮港史談》,頁 98。
地向太魯閣蕃射擊,使日軍得以狼狽地離開山區。51這場以一大隊配合砲、工兩 小隊進攻九宛社的戰役,幾次的攻擊都被太魯閣族人擊退了。 原本日本當局希望藉由軍艦葛城掩護,進攻太魯閣各社,以迫其屈服,但 因為時值冬天,海上風浪大,葛城艦根本無法達成砲擊蕃社的目的。52 2 月 13 日,在花蓮港的白水參謀對戰事說明,並提出建議: 至六日中午,於森林中開設兩條軍用道路,通達九宛社東端,下午即實施 威力偵察,與生蕃約五十人戰鬥,結果將校(即軍官)死亡一人,下士以 下三人,傷者下士以下十四人。以當前的兵力,無法預定何時能完成膺懲 太魯閣。因此,暫時終止討伐、停止封鎖,等待他日良好時機,再增加兵 力,從幾個地點給予大的打擊,將是比較有利的。53 2 月 15 日,日本當局解除葛城艦協助討伐的任務,54並對第一旅團長下達 訓令: 一、部隊打擊太魯閣生蕃,以目前狀況是無法達成的,應該採取的方針, 是終止僅對其封鎖的作法,必須先致力於剪除小樹萱茅,逐漸去除森林的 遮蔽,以為他日的掃蕩做準備; 二、目前的兵員數外,不再增派。55 進攻九宛社遭遇挫敗後,日軍決定動用軍隊及南勢阿美壯丁建造三條道路, 以前往第一目的地太魯閣、九宛社。日軍先在山中砍除茅草、樹木,使太魯閣 蕃無法潛伏。日軍邊作業邊警戒,甚至動用砲兵攻擊九宛社人在山上的住屋。 當時每天天未亮就進行開路工作,到傍晚時刻才收工回到隊本部,因為從 米崙兵營到九宛地區距離很遠,因而監督南勢阿美各社壯丁建造 5 棟臨時小屋, 然後將軍官、幹部、士兵移駐此地;米崙兵營裡只留軍吏部、大隊本部下士的 一部分。但加禮宛臨時小屋仍不斷遭到太魯閣人的襲擊,甚至連往返守備隊本 部時亦遭遇襲擊。而太魯閣蕃對於日軍砲擊卻習以為常,處之泰然;甚至瞭解 軍隊要撤退時的喇叭聲,喇叭一響,便開始作出動的準備。56 由於日軍並不像太魯閣族人熟悉山野作戰,即使有現代化的武器,仍無法 擊敗太魯閣族人。再加上當時東臺灣衛生條件不佳,讓日軍疲於應付。 5 月 11 日,日軍終於考慮結束討伐,第一旅團的報告提到: 51 臺灣總督府蕃務本署編印,金氏翻譯編印社譯印,《太魯閣蕃情況》,頁 54-56;臺灣總督府民 政部蕃務本署,《太魯閣蕃事情》,頁 99-102。 52 臺灣總督府陸軍幕僚,《臺灣總督府陸軍幕僚歷史草案(西元 1895~1905)》(上),頁 466。 53 臺灣總督府陸軍幕僚,《臺灣總督府陸軍幕僚歷史草案(西元 1895~1905)》(上),頁 467。 54 臺灣總督府陸軍幕僚,《臺灣總督府陸軍幕僚歷史草案(西元 1895~1905)》(上),頁 468。 55 臺灣總督府陸軍幕僚,《臺灣總督府陸軍幕僚歷史草案(西元 1895~1905)》(上),頁 468。 56 臺灣總督府蕃務本署編印,金氏翻譯編印社譯印,《太魯閣蕃情況》,頁 57-58;臺灣總督府民 政部蕃務本署,《太魯閣蕃事情》,頁 102-106。
遇到花蓮港附近瘧疾流行的時期,因為生病的士兵頗多,必須終止對生蕃 的封鎖作業,暫時解除討伐隊。……守備隊等兵營落成後,逐漸移到米崙 (今美崙山麓),專注於兵力休養,對於太魯閣九宛社,則維持警戒不讓其 到平地。57 由於傷亡過多,而且遇到瘧疾流行時期,日軍於 5 月 12 日停止進攻,並在 5 月 13 日將軍隊撤退。58 (二) 相良長綱的綏撫行動 歷經三棧溪、九宛社無結果的征討行動,使日本人驚訝於太魯閣族人的凶 猛善戰,並深忌李阿隆的善於謀略;但為顧全大局,明治 30 年(1897)12 月, 臺東廳長相良長綱來花蓮港宣撫南勢阿美、木瓜蕃,並招撫李阿隆等人,希望 藉此化解與李阿隆等人及外太魯閣蕃的敵意。而李阿隆等人及外太魯閣蕃,也 希望能舒緩與日本當局的緊張情勢,在明治 31 年(1898)1 月 6 日,李阿隆派 李錦昌、徐水仙、李憨塗、林阿爐等 4 人,代表新城、三棧(秀林鄉景美村三 棧)、得其黎(擢其力,秀林鄉崇德村)、石硿(秀林鄉崇德村清水)等社, 送歸順誓書及戶口清冊。59 相良廳長親切接見,任命李阿隆為太魯閣蕃總通事,李錦昌、張阿三兩名 為通事,支給總通事月薪 20 圓,通事 12 圓,命其致力促使太魯閣蕃歸順,且 贈送許多招降社蕃用的物品。李錦昌則說太魯閣內社(內太魯閣蕃)因交通完 全斷絕,無法往來,甚且李阿隆之子亦遭其殺害,因此,讓內社立即歸順有其 困難,至於外社(外太魯閣蕃)則可輕易讓其歸順。60 之後,日本當局以遮埔頭(今新城鄉康樂村、大漢村一帶)作為日本人與 太魯閣蕃的「蕃界(蕃境)」。漢人與平地蕃不得侵入遮埔頭以北之地。因為 歸順時李阿隆並未出面,而各社也沒有任何一社的蕃眾前來,也就是說,雙方 如同劃界休戰一般。61 57 臺灣總督府陸軍幕僚,《臺灣總督府陸軍幕僚歷史草案(西元 1895~1905)》(上),頁 518-519。 58 丙牛生(森丙牛),〈新城の回顧〉(三),《臺灣日日新報》,1910 年 8 月 21 日;中川浩一、 和歌森民男編著,《霧社事件—臺湾高砂族の蜂起》(東京:三省堂,1980。本文參考者乃臺 北鴻儒堂,1988),頁 50;駱香林,《花蓮縣志稿》,卷首,〈大事記〉,頁 13;臺灣總督府陸 軍幕僚,《臺灣總督府陸軍幕僚歷史草案(西元 1895~1905)》(上),頁 447-450、457-460、 466-468、476、508-519。 59 駱香林,《花蓮縣志稿》,卷首,〈大事記〉,頁 14;駱香林,《花蓮縣志稿》,卷 1,〈總記〉, 頁 13;臺灣總督府警察本署編,陳金田譯,《日據時期原住民行政志稿(原名:理蕃誌稿)》, 第 1 卷,頁 69、71;王學新,〈日據初期臺東廳的撫蕃策略〉,頁 469-470。 60 王學新,〈日據初期臺東廳的撫蕃策略〉,頁 471。 61 李瑞宗,《蘇花道今昔》(花蓮: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2003),頁 55、202-203;楢崎冬花, 〈附太魯閣蕃沿革誌〉,《太魯閣蕃討伐誌》(臺北:臺南新報社臺北支局,1914),頁 28;駱 香林,《花蓮縣志稿》,卷 1,〈疆域〉(花蓮:花蓮縣文獻委員會,1957),頁 25;王學新,〈日 據初期臺東廳的撫蕃策略〉,頁 471。
因為李阿隆一直沒有表現出合作的誠意與態度,為落實統治,並瞭解更多 有關太魯閣蕃的狀況,明治 32 年(1899)12 月 25 日相良廳長從臺東廳出發, 經陸路於明治 33 年(1900)1 月 3 日抵達花蓮港。李阿隆起初不太配合,直到 相良廳長備妥贈與的彈藥後,3 月 20 日相良才得以親自招撫外太魯閣蕃,此行 得知不少太魯閣諸社及寄居漢人的狀況。62 之後他於 4 月 17 日向兒玉源太郎總督提出《臺東廳長太魯閣蕃巡視ノ顛末 及蕃況報告》,詳細記錄與李阿隆的互動。在報告中,李阿隆仍舊以各種藉口 拖延相良廳長巡視外太魯閣蕃地,經常陽奉陰違,甚至出言不遜、越級報告, 要脅日本當局應該要贈送太魯閣蕃人金錢、槍枝、彈藥,以作為拉攏蕃人的禮 物,及當作之前「新城事件」後對蕃地攻擊,所造成傷亡的賠償。 李阿隆藉由多次折衝交涉,使得他在日本當局及太魯閣族人之間,不斷提 升自己的影響力與重要性。63而相良廳長為了達成綏撫太魯閣蕃人的目的,雖然 希望趕快進入太魯閣地區視察,也經常以書信或口頭聲明,嚴厲斥責李阿隆藐 視官方,甚至告訴李阿隆「為仁而殺身(殺身成仁),經常是本官所期待者」; 但終究還是跟李阿隆妥協,完成視察太魯閣地區的任務,同時記錄下當地的蕃 情。 在報告中可看出相良強調教育的功效,且對教化蕃人存有極度樂觀的想法。 他說:「蕃民雖素來凶暴,而其性本善,唯因無教育之素養及傳承之遺習,才 至於斯,絕非不可教之民。」64 相良長綱對太魯閣蕃採取「綏撫」策略,拉攏李阿隆,並試圖藉由教育之 力來感化太魯閣蕃,以革除其出草習俗,同時施以厚恩,使其馴化成為臣服於 日本帝國的良民,其低姿態的作風,換得社眾的逐漸信賴,甚至有取代李阿隆 在太魯閣蕃心中地位的可能。65 為了教化歸順的外太魯閣蕃,明治 34 年(1901)7 月 11 日,日本當局在古 魯社(今秀林鄉秀林村)設臺東國語傳習所太魯閣分教場,最初就讀者共計男 子 13 人女子 2 人。並指定日本財閥賀田金三郎的「賀田組」,在社內開設火槍 及火藥販售店。66 62 王學新,〈日據初期臺東廳的撫蕃策略〉,頁 471-479。 63 晚清以來,李阿隆就非常會利用機會增加自身的聲勢,並提高自己在外太魯閣蕃的地位。到 日治初期亦是如此,他居間謀求自身的利益,擔心日軍進入將威脅他在太魯閣地區的地位, 甚至剝奪其利益。而在跟相良長綱的周旋中,他不斷要求日方提供彈藥等,一方面假借是太 魯閣人的要求,而自己又有能力讓外太魯閣人歸順,因此,希望日方能備齊所要求的彈藥; 一方面也可向太魯閣人邀功,因為是他爭取來的結果等等(潘繼道,〈花蓮李阿隆與日人的周 旋〉,頁 241-242)。 64 相良長綱,《臺東廳長太魯閣蕃巡視ノ顛末及蕃況報告》,總督府公文類纂,冊號第 4625,文 號 25,第 6 卷(明治 33 年,1900),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收藏,頁 290-322;王學新譯註,《日 據時期東臺灣地區原住民史料彙編與研究》,頁 383-405。 65 王學新,〈日據初期臺東廳的撫蕃策略〉,頁 492。 66 臺灣總督府警察本署編,陳金田譯,《日據時期原住民行政志稿(原名:理蕃誌稿)》,第 1
明治 35 年(1902)5 月,相良廳長奉總督密令,招撫內太魯閣蕃,因而計 畫利用外太魯閣蕃遂行其任務。當時曾任命最有威望的得其黎(擢其力)赫赫 斯社(ホホス,秀林鄉崇德村)頭目哈鹿閣那威(ハロクナウイ)為太魯閣蕃 總頭目,企圖使其供日本人差遣。67 由於見識到外太魯閣蕃的凶猛,加上得知外太魯閣蕃與北方的南澳蕃之間 為仇敵關係,因而決定利用他們來「以蕃制蕃(以番制番)」,攻擊南澳蕃。68 此次攻擊,外太魯閣蕃帶回敵人的首級及戰利品,坐鎮古魯社國語傳習所太魯 閣分教場的相良廳長給予厚禮犒賞,也結束這次的戰役。 六、結語 太魯閣族與日方在日治初期的接觸,乃因應日軍的侵犯與攻擊行動所做的 回應,並非主動接觸,且其中往往有漢人通事參與其中,這樣的情形在相良長 綱時期可以很明顯地看出來。 相良長綱曾擔任臺東撫墾署長、臺東支廳長、臺東廳長,乃日治初期東臺 灣地區重要的地方首長。其以「綏撫」政策為主,相當注意撫蕃工作,他斟酌 清帝國舊制,建立利用通事及頭目的方策。在其當政時期(1896-1904),日方為 了瞭解東臺灣北部的原住民族群狀況,官員、軍人、人類學者等陸續進入調查。 由於巴都蘭蕃、內太魯閣蕃及塔烏賽蕃居住在深山當中,且外側有木瓜蕃、外 太魯閣蕃,阻隔外界的進入,使日人一直無法有效瞭解其狀況。 明治 30 年(1897),木瓜蕃因與七腳川社發生糾紛,日方派官員進入各部 落溝通、化解,而使其內部情形被記載下來。外太魯閣蕃則因在管轄區內以北, 分佈於通往宜蘭的重要位置而受到日人重視。 日本當局曾試圖透過漢人通事李阿隆對外太魯閣蕃建立統治,但因新城分 遣隊駐軍的行為不檢,明治 29 年(1896)12 月在李阿隆的協助下,外太魯閣蕃 襲殺監視哨全員,爆發「新城事件」,日人更於隔年(1897)1 月起展開報復性 卷,頁 217;藤崎濟之助,《臺灣の蕃族》(臺北:南天書局,1988),頁 688;駱香林,《花蓮 縣志稿》,卷首,〈大事記〉,頁 15-17;王學新,〈論日治初期花蓮地區太魯閣番綏撫策略〉, 頁 78-85;〈太魯閣兇蕃〉,《臺灣日日新報》,1908 年 6 月 11 日;臺灣總督府民政部蕃務本署, 《太魯閣蕃事情》,頁 76-77。 67 王學新,〈論日治初期花蓮地區太魯閣番綏撫策略〉,頁 85-86;廖守臣,〈泰雅族東賽德克群 的部落遷徙與分佈(上)〉,頁 114。 68 自日本領臺之後,南澳蕃不服從日本政令,且屢屢潛越隘勇線,肆意出草襲擊山地附近的製 腦場等,因此,日本當局決定予以膺懲。明治 36 年(1903)10 月 16 日,臺東廳長相良長綱 親自到花蓮港,並於 11 月 11 日與總督府派來的警視賀來倉太一同進入太魯閣蕃地,會見總 頭目及召集頭目以下蕃人,希望太魯閣蕃能協助征討南澳蕃。11 月 28 日起至 12 月 1 日陸續 出發。當時分兩路前進:一路 1000 餘人從山地進擊,首先攻陷一個 200 戶以上的部落,並將 之燒毀,接著攻打另一個部落,交戰兩天一夜,放火燒掉該部落後凱旋歸來;而第二路約 200 名從海岸攻擊另一部落,兩天之後也攻陷,並於 13 日凱旋(藤崎濟之助,《臺灣の蕃族》,頁 677-678;臺灣總督府警察本署編,陳金田譯,《日據時期原住民行政志稿(原名:理蕃誌稿)》, 第 1 卷,頁 248-249)。
的軍事攻擊行動。但於三棧溪及九宛社遭遇太魯閣蕃猛烈的還擊,傷亡慘重。 由於軍事行動失利,加上遇到瘧疾流行時期,日軍不得不停止攻擊行動,將軍 隊撤退。 在軍事行動無法使太魯閣族人屈服之後,相良長綱又嘗試透過李阿隆讓外 太魯閣蕃歸順。但李阿隆經常陽奉陰違,藉機要脅,以各種藉口拖延相良廳長 巡視外太魯閣蕃地,使相良長綱與外太魯閣蕃直接接觸的時間一直被拖延。直 到明治 33 年(1900)3 月相良長綱備妥贈與的彈藥,才得以親自招撫外太魯閣 蕃,並獲得豐富的情報。而李阿隆也藉由多次的折衝交涉,使他在日本當局及 太魯閣族人之間,不斷提升自己的影響力與重要性。 為了教化外太魯閣蕃,日本當局在明治 34 年(1901)7 月在古魯社設立初 等教育,並指定賀田組在古魯社內開設火槍及火藥販售店。明治 35 年(1902) 5 月,相良廳長任命哈鹿閣那威為太魯閣蕃總頭目,企圖使其供日本人差遣招撫 內太魯閣蕃閣蕃。明治 36 年(1903),更利用外太魯閣蕃攻擊泰雅族的南澳蕃。 相良長綱當政時期,日方仍在摸索如何統治太魯閣族,在無法直接與太魯 閣族人接觸時,會透過漢人通事李阿隆居中拉攏。而太魯閣族仍依自己的力量、 行為法則,與外來的入侵者互動,當對自己族社有利益或需要時,則與之和平 互動,或提供協助,完成交代的任務;但一旦日方侵犯到族人個人,或是入侵 傳統領域時,則自然地給予強力的反擊,這從新城事件及之後日方發動的三棧 溪、九宛社的攻擊,都以嚴重傷亡落幕,即可明顯看出。 但隨著明治 37 年(1904)3 月相良長綱病逝,臺東廳的事務由恆春廳長森 尾茂助兼任後,他把理蕃政策從「綏撫」改為「取締」,准許賀田組興辦樟腦事 業,並擴張到太魯閣山地,使得太、日之間關係惡化,爆發更嚴重的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