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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高雄大學危害通識計劃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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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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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高雄大學

危害通識計畫

總務處環安組

92.12.03 總務處環安組訂定 98.12.223 環境保護暨安全衛生委員會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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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高雄大學 危害通識計劃書 一、 前言 二、 危害通識推行組織 三、 危害化學物質之清單 四、 物質安全資料表 五、 危害物質標示 六、 危害通識教育訓練 七、 承攬商注意事項 八、 施行 九、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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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前言 為確保教職員工生之安全與衛生,依勞工安全衛生法第 7 條「雇 主對於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作業場所應依規定實施作業環境測 定;對危險物及有害物應予標示,並註明必要之安全衛生注意事項」 及危險物及有害物標示及通識規則,訂定本校危害通識計畫為指引。 此計畫書為本校各實驗室、試驗室、實習場所、試驗場所及相關 適用場合之教職員工生使用危害物作業之管理手冊,並為宣導、教導 之參考準則,使本校所有人員對校內使用的各種危害物質有一基本認 識以預防危害發生。 二、 危害通識推行組織 本校總務處環安組(以下簡稱環安組)負責規劃推動本校勞工安 全衛生法適用場所的環境安全衛生相關事宜,其中危害通識之推行由 環安組及各適用場所主管(系所為主任)負責推動。另由各系所實(試) 驗室及實習(試驗)場所等適用場所負責人,負責執行相關事項,執 行項目如下列所示: (一) 負責製備、整理危害物質清單。 (二) 負責管理物質安全資料表,並隨時更新資料。 (三) 參加環安組舉辦之實驗室安全衛生相關教育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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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對於學生及新進教職員工實施危害通識教育訓練。 三、 危害化學物之清單 製作危害物質清單可幫助了解實驗室危害物質的使用情形,以及 危害物質來源的基本資料。 (一) 負責製備清單之人員: 各適用場所負責人或由系所、中心主任指定人員,負責製備 危害物質清單。 (二) 製備過程: 1. 整理各適用場所擁有的所有化學物質名單。 2. 將危害物質名單對照「危險物及有害物標示及通識規則」 中所列之危害物質名稱,列出各適用場所目前所有使用之 危害物質清單,另若符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所規定之毒性 化學物質者則應另統一上鎖放置。 3. 依危害物質清單內容(如附表一)之要求填入資料。 4. 清單放置: 需準備 3 份,1 份存於實驗室內,置於工作場 所易取得之處,另 1 份存於實驗室外之安全場所(放置於 系所、中心主任或系辦公室等適用場所負責人處,以供備 查),實驗室發生意外時無法進入實驗室時,才能由實驗 室外的資料確認化學物質的危害;1 份送環安組,以供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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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 5. 新購物品應遵循前 4 步驟執行。 (三) 清單內容 1. 基本辨識資料(例如:物品名稱、其他名稱)。 2. 製造商、供應商資料。 3. 使用資料:地點、平均數量、最大數量及使用者。 4. 貯存資料:地點、平均數量及最大數量。 5. 製單日期。 (四) 法令公告新的危害物質時,應檢視新危害物質是否為該適 用場所使用之物質,如果是則應製備清單。

四、 物質安全資料表(MSDS,Materials Safety Data Sheet) 透過物質安全資料表之資訊,使用人可以有效迅速瞭解操作物質 之特性,且如儲存分類、防火滅火方法、對人體毒性影響、急救防護 等資料皆記載於物質安全資料表,故物質安全資料表為實驗室安全之 基礎。 物質安全資料表共分為 16 大項(如附表二),依序為:(1)物品 與廠商資料(2)危害辨識資料(3)成份辨識資料(4)急救措施(5) 滅火措施(6)洩漏處理方法(7)安全處置與儲存方法(8)暴露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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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生態資料(13)廢棄物處置方法(14)運送資料(15)法規資 料(16)其他資料。 物質安全資料表的製作是為了預防化學危害的基本工作,必須 對使用之化學物質有正確的了解,才能避免因過量暴露造成傷病或因 使用不當引起災害,或遇緊急事故時應變錯誤而加深或擴大傷害。物 質安全資料表可以提供各種化學藥品的危害相關資料,故每間實驗室 都必須擁有完整的物質安全資料表。每一瓶藥品都應依照危險物及有 害物標示及通識規則之規定標示相關注意事項,所用文字以中文為 主,必要時輔以外文。物質安全資料表之取得可由化學藥品販售廠 商、政府機構宣導資料等處收集,有時舊有藥品之取得可由化學藥品 販售廠商、政府機構宣導資料等處收集,但有時舊有藥品,不易收集, 此時可利用網路查詢取得。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委由工業技術研究院製 作之物質安全資料表(參考格式如附表二~三)可供下載,網址為 http://ghs.cla.gov.tw或可至環安組網站下載區下載,網址為 http://140.127.127.158/ch08/。進入該網址後可於GHS危害資訊查詢中 查得。 (一) 物質安全資料表的取得方法有: 1. 要求供應商或製造商提供。 2. 上網查詢(網址為http://ghs.cla.gov.tw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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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140.127.127.158/ch08/)。 (二) 危害物質分類及辨識: 1. 依「危險物及有害物標示及通識規則」之規定,依所 收集之資料,予以分類。 2. 依「危險物及有害物標示及通識規則」之規定,危害 物質如為混合物,應依其混合後之危害性予以標示。 危害性認定方式為:若混合物已作整體測試者,依整 體測試結果。如未作整體測試,其健康危害性,除具 有科學資料佐證外,應依相關國家標準 15030 化學品 分類及標示系列之混合物分類標準規定,對於燃燒、 爆炸及反應性等物理危害,應使用有科學根據之資料 來評估。 (三) 物質安全資料表之放置 凡在清單之列的物質均應製作物質安全資料表,各系 所、中心之物質安全資料表應放置於各實(試)驗室等適用場 所明顯、容易取得之處。 建議需準備 3 份,1 份存於實驗場所明顯、容易取得之 處,另 1 份存於實(試)驗室外之安全場所(放置於系所、中心 主任或系所辦公室等適用場所負責人處,以供備查),實(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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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室發生意外時無法進入實(試)驗室時,才能由實(試)驗室 外的資料確認化學物質的危害;1 份送環安組,以供備查。 (四) 物質安全資料表之管理 1. 製造商或供應商販售、供應危害物質,或含有符合規 定之每一物品與事業單位時,應提供物質安全資料 表。製造商或供應商應提供該物質之確認其物質安全 資料正確性、合法性及將其中文化。 2.若未供應,則要求其供應,要求之信函及供應商表示無 法供應之文件應存檔。 3.供應商無法提供物質安全資料表時,則各適用場所應依 「危險物及有害物標示及通識規則」規定之格式,可至 工業技術研究院網站登記下載自行製作物質安全資料 表。 4.物質安全資料表之危害資訊應隨時複查並修正,由各實 (試)驗室、研究室等適用場所負責人或其他由系所、 中心主任指定人員負責更新修正,其內容、更新日期, 版次等更新記錄保存 3 年。 五、 危害物標示 標示提昇適用場所教職員工生對危害物質認知的第一步,依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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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物特性適當歸類後,採用「危險物及有害物標示及通識規則」規定 的顏色、符號,並張貼清晰易懂的圖示。依危險物及有害物標示及通 識規則內規定危害分類依物理性危害、健康危害及環境危害共 27 項,包括:爆炸物、易燃氣體、易燃氣膠、氧化性氣體、加壓氣體、 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反應物質、發火性液體、發火性固體、自燃 物質、禁水性物質、氧化性液體、氧化性固體、有機過氧化物、金屬 腐蝕物、急毒性物質、腐蝕/刺激皮膚物質、嚴重損傷/刺激眼睛物質、 呼吸道或皮膚過敏物質、生殖細胞致突變性物質、致癌物質、生殖毒 性物質、特定標的器官系統毒性物質-單一暴露、特定標的器官系統 毒性物質-重複暴露、吸入性危害物質、水環境之危害物質等(附表 四~五)。標示應含危害圖示及內容,其中內容應包括:名稱、危害 成分、警示語、危害警告訊息、危害防範措施及製造商或供應商之資 料(附表六)。依危險物及有害物標示及通識規則規定,盛裝或使用 危害物質的容器都必須有正確且明確的標示。 (一) 標示圖示 依危險物及有害物標示及通識規則規定,標示之危害圖 式形狀為直立四十五度角之正方形,其大小需能辨識清楚。 圖式符號應使用黑色,背景為白色,圖式之紅框有足夠警示 作用之寬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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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標示取得方法 由製造商或供應商提供。 (三) 標示的更新與管理 1.清單資訊更改時,標示得需調整。 2.安全物質資料表資料調整時,標示得需調整。 3.現場容器標示之應定期檢視執行,容器標示破舊、不 堪辨認、脫落或遺失時,應立刻補貼。 (四) 危害物質之容器屬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免標示: 1.外部容器以標示,僅供內襯且不再取出之內部容器。 2.內部容器已標示,由外部可見到標示之外容器。 3.勞工使用之可攜帶容器,其危害物質取自有標示之容 器,且僅供當日立即使用者。 4.危害物質取自有標示之容器,並供實驗室自行作實 驗、研究之用。 六、 廢棄物處理 本校各系、所及中心實驗室所使用之化學藥品,依環保署規定 為事業廢棄物,不得任意丟棄或倒置,違反者將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 移送法辦,本校實驗室廢棄物依 88.09.28 教育部台(88)字第 88118048 號函『實驗室廢液暫行分類標準』分類。實(試)驗室適用場所授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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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或負責人,應規定學生需將實驗後廢液分類收集於儲存桶,儲存 桶均保持密封且無外洩漏,廢液與儲存筒應相容,並標示張貼廢液標 籤,廢液筒下方也應有避免洩漏之防溢盤(槽),如送至廢液儲存室 之廢液筒外觀有受損洩漏或標示不完全者,學校將不予處理。 七、 藥品及其他管理 (一) 危害物質應上鎖並由專人保管鑰匙,儲存時以危害性質分 類,未經授權之人員接近或使用。 (二) 避免將溶劑、化學品存放於地板、實驗桌等開放空間,儲存 時應有良好通風。化學品不可存放於地面易碰觸之處及過高 不易取得處;實(試)驗室及實驗(試驗)工廠之化學品應 保持最低儲存量。 (三) 儲存於冰箱內之冷藏之藥品,冰箱內應設置防液槽,並在外 應張貼適當清楚之危害警告標示,嚴禁冰箱內有非實驗產品 (如食品、飲料)於內。 (四) 揮發性易燃藥品使用時應在合格之抽氣櫃中操作。 (五) 實驗室藥品櫃應設法靠於牆壁,以免傾倒。 (六) 腐蝕性藥品櫃應有拖盤裝置或者耐蝕塑膠盒分別隔離放 置,以防互相撞擊導致洩漏實擴大災害。 (七) 標示如有脫落或破損不明時,由各單位自行補充、更新。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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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進行標示、更新時,如有疑慮時請知會環安組會同確認 後再標示。 八、 教育訓練 本校有進出化學藥品新進及在職員工需接受教育訓練 3 小時之 危害物簡介及教育訓練形,危險物及有害物標示及通識規則教育訓練 可參考下述內容:(一)校內使用危害物質物理、化學的特性。(二) 有潛在暴露相關的健康危害。(三)預防危害的分法,如防護具、工 作方法和緊急應變措施。(四)危害物質外洩處理步驟。(五)MSDS 查閱。(六)危害物標示介紹。 九、 承攬商注意事項 承攬商如校工作前必須詳閱本校之有害物質作業規定如該工作 場所環境有危害物質,承攬單位必須告知作業員工,注意防護措施。 本校各單位採買之化學品由廠商或運輸公司送抵校內時,應立即 送至各類化學品之固定存放點存放。廠商及運送公司人員在校內作業 期間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 作業前必須佑會單位管理人員,以瞭解化學品之正確擺放 位置,並遵守管理人告知的各種注意事項。 (二) 必須正確的使用安全的搬運工具。 (三) 必須使用安全防護具,如手套、安全帽等,並確實穿戴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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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 (四) 搬運過程中不得嬉戲。 (五) 確實遵守危害化學物作業時之各項安全規定。 (六) 承攬商之現場工作人員本身必須接受基本的化學品操作安 全訓練。 十、 施行 本計畫書自公佈日施行 十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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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通識計畫

附件

一、

危害物質清單

二、

物質安全資料表 MSDS(應列內容項目及參考格式) 三、物質安全資料表應列內容項目說明 四、危害物質之分類、標示要項 五、健康危害分類之危害成分濃度管制值表

六、

標示之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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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危害物質清單 ※※※※※※※※※※※※※※※※※※※※※※※※※※※※※※※※※※ 物品名稱: 其他名稱: 物質安全資料表索引碼: ※※※※※※※※※※※※※※※※※※※※※※※※※※※※※※※※※※ 製造商或 供 應 商: 地址: 電話: ※※※※※※※※※※※※※※※※※※※※※※※※※※※※※※※※※※ 使用資料 地 點 平均數量 最大數量 使用者 ※※※※※※※※※※※※※※※※※※※※※※※※※※※※※※※※※※ 貯存資料 地 點 平均數量 最大數量 ※※※※※※※※※※※※※※※※※※※※※※※※※※※※※※※※※※ 製單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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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物質安全資料表(使用者內容應詳細) 一、物品與廠商資料 物品名稱: 其他名稱: 建議用途及限制使用: 製造商或供應商名稱、地址及電話: 緊急聯絡電話/傳真電話: 二、危害辨識資料 物品危害分類: 標示內容: 其他危害: 三、成分辨識資料 純物質: 中英文名稱: 同義名稱: 化學文摘社登記號碼(CAS No.): 危害物質成分(成分百分比) : 混合物: 化學性質: 危害物質成分之中英 文名稱 濃度或濃度範圍(成分百分比) 四、急救措施 不同暴露途徑之急救方法: ․吸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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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膚接觸: ․眼睛接觸: ․食入: 最重要症狀及危害效應: 對急救人員之防護: 對醫師之提示: 五、滅火措施 適用滅火劑: 滅火時可能遭遇之特殊危害: 特殊滅火程序: 消防人員之特殊防護設備: 六、洩漏處理方法 個人應注意事項: 環境注意事項: 清理方法: 七、安全處置與儲存方法 處置: 儲存: 八、暴露預防措施 工程控制: 控制參數: ․八小時日時量平均容許濃度/短時間時量平均容許濃度/最高容許濃度: ․生物指標: 個人防護設備: ․呼吸防護: ․手部防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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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睛防護: ․皮膚及身體防護: 衛生措施: 九、物理及化學性質 外觀(物質狀態、顏 色等) 氣味: 嗅覺閾值: 熔點: pH 值: 沸點/沸點範圍: 易燃性(固體、氣體) 分解溫度: 閃火點: ℉ ℃ 測試方法: 開杯 閉杯 自燃溫度: 爆炸界限: 蒸氣壓: 蒸氣密度: 密度: 溶解度: 辛醇/水分配係數 (log Kow) 揮發速率 十、安定性及反應性 安定性: 特殊狀況下可能之危害反應: 應避免之狀況: 應避免之物質: 危害分解物: 十一、毒性資料 暴露途徑: 症狀: 急毒性: 慢毒性或長期毒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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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生態資料 生態毒性: 持久性及降解性: 生物蓄積性: 土壤中之流動性: 其他不良效應: 十三、廢棄處置方法 廢棄處置方法: 十四、運送資料 聯合國編號: 聯合國運輸名稱: 運輸危害分類: 包裝類別: 海洋污染物(是/否): 特殊運送方法及注意事項: 十五、法規資料 適用法規: 十六、其他資料 參考文獻 名稱: 製表單位 地址/電話: 製 表 人 職稱: 姓名(簽章): 製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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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物質安全資料表應列內容項目說明 1.物品與廠商資料:物品名稱、其他名稱、建議用途及限制使 用、製造商或供應商名稱、地址及電話、緊急聯絡電話/傳真 電話。 2.危害辨識資料:標示內容、其他危害、物品危害分類。 3.成分辨識資料: (1)純物質:中英文名稱、同義名稱、化學文摘社登記號碼( CAS No.)、危害物質成分(成分百分比)。 (2)混合物:化學性質、危害物質成分之中英文名稱、濃度或 濃度範圍(成分百分比)。 4.急救措施:不同暴露途徑之急救方法、最重要症狀及危害效 應、對急救人員之防護、對醫師之提示。 5.滅火措施:適用滅火劑、滅火時可能遭遇之特殊危害、特殊 滅火程序、消防人員之特殊防護設備。 6.洩漏處理方法: 個人應注意事項、環境注意事項、清理方法。 7.安全處置與儲存方法:處置、儲存。 8.暴露預防措施:工程控制、控制參數、個人防護設備、衛生 措施。 9.物理及化學性質:外觀(物質狀態、顏色)、氣味、嗅覺閾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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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 值、熔點、沸點/沸點範圍、易燃性(固體、氣體)、分解 溫度、閃火點、自燃溫度、爆炸界限、蒸氣壓、蒸氣密度、 密度、溶解度、辛醇/水分配係數(log Kow)、揮發速率。 10.安定性及反應性:安定性、特殊狀況下可能之危害反應、應 避免之物質、危害分解物。 11.毒性資料:暴露途徑、症狀、急毒性、慢毒性或長期毒性。 12.生態資料:生態毒性、持久性及降解性、生物蓄積性、土壤 中之流動性、其他不良效應。 13.廢棄處置方法:廢棄處置方法。 14.運送資料:聯合國編號、聯合國運輸名稱、運輸危害分類、 包裝類別、海洋污染物(是/否)、特殊運送方法及注意事 項。 15.法規資料:適用法規。 16.其他資料:參考文獻、製表單位、製表人、製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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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危害物質之分類、標示要項 危害物質分類 標示要項 備註 危害性 危害分類 組別(Division)、 級別(Category) 或型別(Type) 危害圖示 警示語 危害 警告 訊息 依國家標 準一五0 三0化學 品分類及 標示系列 標準之規 定辦理。 (各危害 性依 CNS 15030-1 至 CNS 15030-26 標準分類 及標示辦 理) 不穩定爆炸物 危險 不穩定 爆炸物 物理性 危害 爆炸物 1.1 組 有整體爆炸 危險之物質或物品 危險 爆炸物 ;整體 爆炸危 害物 1.2 組 有拋射危 險,但無整體爆炸危 險之物質或物品 危險 爆炸物 ;引火、 爆炸或 拋射危 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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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組 會引起火 災,並有輕微爆炸或 拋射危險但無整體爆 炸危險之物質或物品 危險 爆炸物 ;引火、 爆炸或 拋射危 害 1.4 組 無重大危險之 物質或物品 危險 引火或 拋射危 害 1.5 組 很不敏感,但 有整體爆炸危險之物 質或物品 危險 可能在 火中整 體爆炸 1.6 組 極不敏感,且 無整體爆炸危險之物 質或物品 無 無 第 1 級 危險 極度易 燃氣體 易燃氣體 第 2 級 無 警告 易燃氣 體 易燃氣膠 第 1 級 危險 極度易 燃氣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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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級 警告 易燃氣 膠 氧化性氣體 第 1 級 危險 可能導 致或加 劇燃 燒;氧 化劑 壓縮氣體 警告 內含加 壓氣體 ;遇熱 可能爆 炸 加壓氣體 液化氣體 警告 內含加 壓氣體 ;遇熱 可能爆 炸 冷凍液化氣體 警告 內含冷 凍氣體 ;可能 造成低 溫灼傷 或損害 溶解氣體 警告 內含加 壓氣體 ;遇熱 可能爆 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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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級 危險 極度易 燃液體 和蒸氣 易燃液體 第 2 級 危險 高度易 燃液體 和蒸氣 第 3 級 警告 易燃液 體和蒸 氣 第 4 級 無 警告 可燃液 體 第 1 級 危險 易燃固 體 易燃固體 第 2 級 警告 易燃固 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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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型 危險 遇熱可 能爆炸 自反應物質 B 型 危險 遇熱可 能起火 或爆炸 E 型和 F 型 警告 遇熱可 能起火 G 型 無 無 無 發火性液體 第 1 級 危險 暴露在 空氣中 會自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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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火性固體 第 1 級 危險 暴露在 空氣中 會自燃 自熱物質 第 1 級 危險 自熱; 可能燃 燒 第 2 級 警告 量大時 可自熱 ;可能 燃燒 禁水性物質 第 1 級 危險 遇水放 出可能 自燃的 易燃氣 體 第 2 級 危險 遇水放 出易燃 氣體 第 3 級 警告 遇水放 出易燃 氣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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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化性液體 第 1 級 危險 可能引 起燃燒 或爆 炸;強 氧化劑 第 2 級 危險 可能加 劇燃 燒;氧 化劑 第 3 級 警告 可能加 劇燃 燒;氧 化劑 氧化性固體 第 1 級 危險 可能引 起燃燒 或爆 炸;強 氧化劑 第 2 級 危險 可能加 劇燃 燒;氧 化劑 第 3 級 警告 可能加 劇燃 燒;氧 化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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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型 危險 遇熱可 能爆炸 有機過 氧化物 B 型 危險 遇熱可 能起火 或爆炸 C 型和 D 型 危險 遇熱可 能起火 E 型和 F 型 警告 遇熱可 能起火 G 型 無 無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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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屬腐蝕物 第 1 級 警告 可能腐 蝕金屬 第 1 級 危險 吞食致 命 健康危害 急毒性 物質:吞食 第 2 級 危險 吞食致 命 第 3 級 危險 吞食有 毒 第 4 級 警告 吞食有 害 第 5 級 無 警告 吞食可 能有害

(31)

第 1 級 危險 皮膚接 觸致命 急毒性 物質:皮膚 第 2 級 危險 皮膚接 觸致命 第 3 級 危險 皮膚接 觸有毒 第 4 級 警告 皮膚接 觸有害 第 5 級 無 警告 皮膚接 觸可能 有害 急毒性物 質:吸入 第 1 級 危險 吸入致 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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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級 危險 吸入致 命 第 3 級 危險 吸入有 毒 第 4 級 警告 吸入有 害 第 5 級 無 警告 吸入可 能有害 第 1A 級 第 1B 級 腐蝕/刺激 皮膚物質 第 1C 級 危險 造成嚴 重皮膚 灼傷和 眼睛損 傷 第 2 級 警告 造成皮 膚刺激 第 3 級 無 警告 造成輕 微皮膚 刺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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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級 危險 造成嚴 重眼睛 損傷 嚴重損傷/ 刺激眼睛物 質 第 2A 級 警告 造成眼 睛刺激 第 2B 級 無 警告 造成眼 睛刺激 呼吸道過敏 物質 第 1 級 危險 吸入可 能導致 過敏或 哮喘病 症狀或 呼吸困 難 皮膚過敏 物質 第 1 級 警告 可能造 成皮膚 過敏 第 1A級 生殖細胞致 突變性物質 第 1B 級 危險 可能造 成遺傳 性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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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級 警告 懷疑造 成遺傳 性缺陷 第 1A 級 致癌物質 第 1B 級 危險 可能致 癌 第 2 級 警告 懷疑致 癌 第 1A 級 生殖毒性物 質 第 1B 級 危險 可能對 生育能 力或對 胎兒造 成傷害 第 2 級 警告 懷疑對 生育能 力或對 胎兒造 成傷害 影響哺乳期或透過哺 乳期產生影響的附加 級別 無 無 可能對 母乳餵 養的兒 童造成 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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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級 危險 會對器 官造成 傷害 特定標的器 官系統毒性 物質-單一 暴露 第 2 級 警告 可能會 對器官 造成傷 害 第 3 級 警告 可能造 成呼吸 道刺激 或者可 能造成 困倦或 暈眩 第 1 級 危險 長期或 重複暴 露會對 器官造 成傷害 特定標的器 官系統毒性 物質-重複 暴露 第 2 級 警告 長期或 重複暴 露可能 對器官 造成傷 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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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入性危害 物質 第 1 級 危險 如果吞 食並進 入呼吸 道可能 致命 第 2 級 警告 如果吞 食並進 入呼吸 道可能 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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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健康危害分類之危害成分濃度管制值表 健康危害分類 管制值 急毒性物質 ≧1.0% 腐蝕/刺激皮膚物質 ≧1.0% 嚴重損傷/刺激眼睛物質 ≧1.0% 呼吸道或皮膚過敏物質 ≧1.0% 生殖細胞致突變性物質:第 1 級 ≧0.1% 生殖細胞致突變性物質:第 2 級 ≧1.0% 致癌物質 ≧0.1% 生殖毒性物質 ≧0.1% 特定標的器官系統毒性物質-單一暴露 ≧1.0% 特定標的器官系統毒性物質 -重複暴露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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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標示之格式 名稱: 危害成分: 警示語: 危害警告訊息: 危害防範措施: 製造商或供應商: (1)名稱 (2)地址 (3)電話 註:1.圖式請依附表四之規定。 2.有二種以上圖式時,請按阿拉伯數字排列之。 ※更詳細的資料,請參考物質安全資料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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