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報第兩百零三期 社會議題 人物 樂評 書評 影評 即時新聞 文化現象 照片故事 心情故事 請輸入關鍵字 搜尋 大事記 交大頻道 記者群 其他刊物▼ 本期熱門排行 媒體歷屆廣告 夢想配方 攝影甜點與咖啡 洪詩宸╱人物 橙色的季節 唯美「柿」界 陳思寧╱照片故事 老驥伏櫪 馬躍八方 許翔╱人物 追本溯源 探究大地之聲 劉雨婕╱人物 變化自如 幕後的聲音演員 張婷芳╱人物 大學生使用網際網路相當普遍,利用學術網路無 流量限制的便利,進行大量非法下載的行為更是 時有所聞。盧沛樺/攝
網路非法下載 各方觀點不同
網路非法下載 各方觀點不同
2007-10-27 報導/ 盧沛樺 兩週前《紐約時報》教育版出現一則這樣的新聞:一個名叫Machary McCune
的大學生因為非法 下載歌曲遭全美唱片公司協會RIAA
(Recording Industry Association of America
)警告。 儘管最後只遭罰鍰3,000
元美金,McCune
卻認為過時的法規已無法滿足網際網路蓬勃的發展, 因此他尋求支持者共同成立Students for Free Culture
組織,秉持資源共享的原則,企圖抵制 法律對著作權人的全權保護。 網上交換資源 學生易觸法 類似的情節在台灣也不斷上演,繼六年前成大學生非法下 載MP3
音樂事件起,大學生利用學術網路速度快、流量大 的好處,大規模下載未經授權的軟體、電影、音樂而觸法 的案例便時有所聞;更有人利用研究室的硬碟空間,建置FTP
(File Transfer Protocol
,檔案傳輸協定)交流平 台,一方面作為個人喜好收藏的私有空間,一方面也提供 遠端用戶下載,以利雙方(嚴格來說,是多方)進行資源 的共享。 就讀台灣大學電子所的楊同學即表示,自己當初建立FTP
的動機十分單純,只想當作個人的收藏空間,只不過沒想到,因為想要收集更多東西,因此得用 更豐富的資源去跟人家交換,如此循環下來,自己的站變得愈來愈大,最後,甚至一度還成為學 校裡赫赫有名的「交流平台」。 本著善意的出發點,楊同學一如McCune
,認為網際網路站在資源共享的基礎上,因此檔案的傳 輸與交流具有正面意義;然而,他們卻仍受到法律的限制,後者遭易科罰金,前者則得小心翼翼 ,他說:「尤其在成大事件後,每次一聽到風聲,就要趕快通知其他人一起關站;對帳號的控管 也會更加嚴格。」法律界:違法下載視同偷竊
法律界:違法下載視同偷竊
面對科技日新月異,W eb2.0
的觀念迅速普及,法律大門仍舊緊掩。究竟是網際網路熱過頭,造 成網友大搖造反的旗幟;還是法律畫地自限,孤傲地躲在資本主義產權的保護傘下,不願與頃刻 變遷的社會進行對話? 在美國修習博士學位,交通大學傳播科技系助理教授陶振超表示,深受美國對智慧財產權重視的 影響,他認為儘管數位科技有其發展的利基,但依舊不能掩蓋違法的事實。交大科技法律研究所 助理教授鄧振球亦指出:「網際網路的使用,如果侵害他人著作權、商標權,由於我國著作法以 及商標法已有規範,不會因為其使用已成為新興主流媒體而受到影響。」 法律界不願妥協的態度,來自事實(法規條文的限制)擺在眼前。台中地方法院法官,同時是科 法所博士生兼「智慧財產權法及網路法」的部份課程講師林三元說:「一般法官視智慧財產權等 同於其他產權處理。你想,當有一間房子很久沒人住,於是你未經房東同意住進去,想說物盡其 用,這樣可以嗎?非法下載就是這麼一回事。」 儘管如此,林三元研究網際網路與法律之間的關係多年,並與許多社會學學者、傳播學學者接觸推文推文推文推文 推薦文章 推薦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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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疾速王 本期疾速王╱╱吳建勳吳建勳 大家好,我是吳建 勳,淡水人,喜歡看 電影、聽音樂跟拍 照,嚮往無憂無慮的 生活。國立交通大學機構典藏系統版權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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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發現其中仍有擦出火花的可能:「法律條規白紙黑字寫在眼前,法官沒有權利也沒有勇氣進 行非法判決;除非當資源共享的口號蔚成風氣,社會間達成檔案免費下載的共識,進而影響修正 、立法,以後就不會再有非法下載的情事,以及科技與法律衝突的弔詭。」
面對網路時代 娛樂界不應緊閉大門
面對網路時代 娛樂界不應緊閉大門
撇開一味從法律角度出發的討論,進入產業經濟脈絡檢視其中的因果關係,師承歐陸批判學派的 傳播學者魏玓,選擇站在科技趨勢的立場辯護著:「網際網路的發展趨勢將不可阻擋,著作權人 為既得利益走上街頭,抗議非法下載及盜版行為時,曾不曾想過:與其浪費時間遊說政府,浪費 金錢研發防盜技術,何不積極開發網際網路的藍海市場?」 資料來源:資策會網站 資料來源:資策會網站 《紐約時報》電子報在上月台灣時間十七日中午十二時正式宣布停止部分內容收費的機制,大方 開放網友瀏覽電子報與資料庫,顯示網路資源免費共享的原則正逐步普及;即便唱片、電影等娛 樂業與報紙無論在經濟模式或效益上略有差異,不可否認消費族群已逐漸從實體空間移轉至虛擬 場域,尤其,娛樂產業的主要消費族群正是這群愛用、善用網際網路的年輕族群。 進一步的,魏玓引用資深傳播學者馮建山的概念,認為所有著作都是前人智慧的結果,不應當有 所謂的著作法規在其中攪和,一切都是「公共財」。對於這種矯枉過正的說法,魏玓含蓄地補充 道:「其實,就唱片產業而言,我們必須想清楚:著作權究竟是在為創作人保障權利,還是只在 為經紀公司吸取暴利?」他說,現行的經紀公司大都與創作者有契約關係,彼此是固定的拆帳方 式,因此,著作權不一定能夠促進創作,更甚者,有些公司對創作者根本是以法律之名,行剝削 之實。 曾任魔岩音樂製作人的林暐哲,現在經營一間小型音樂工作室,一手打造蘇打綠的他,同時是蘇 打綠的頭號歌迷。在一場名為「以小搏大,叛逆到底」的演講中,他以個人的經驗,透露音樂世 界的現實面。「現在整個唱片行業,從國際六大公司到五大、四大,最近Universal
要合併成三 大,你就知道不只怕MP3
,還怕科技產業、蘋果電腦、iPod
。因為恐懼分享,他們不懂音樂是什 麼。當從財務觀點看音樂時,他們完全看不出來誰會唱歌、誰會寫歌,只會一味地加重宣傳──
所 以他們培植十個當中只有一個能走紅,命中率極低。因此他們只能透過提高淨利,才能達成收支 平衡。」他感慨地說道。 正源於對音樂單純的愛好,林暐哲不在乎明星塑造,認為好歌是用來分享,而不是如SARS
席捲 全台式的強制涉入;因此,他樂於朝網路市場大步邁進。「目前全英國最賺錢的搖滾團體單周可 以有三十萬張的銷售量,正是熱情網友在網路上轉載所串聯起的影響力。」林暐哲始終認為工具 會改變,但來自分享與溝通的喜悅、樂趣卻是不變的。網路下載與法律 雙方不衝突
網路下載與法律 雙方不衝突
無論是違反著作權法中的「重製罪」還是「非法流通」,其實都源於偷竊的本質。天下沒有不勞 而獲的事,事實上許多大學生都知道這個道理,選擇以合法的方式進行下載行為,台大黃同學就國立交通大學機構典藏系統版權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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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音樂:「真的很方便,而且價錢也很合理。」魏玓也說:「以 前買CD
一定都要買整張,但下載可以只要自己想聽的,消費方式更有彈性。」儘管目前已經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