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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往永續發展的另一條路:環境公民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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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96年9月 頁147-152 國立政治大學公共行政學系

通往永續發展的另一條路:環境公民身份

Another Way towards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Environmental Citizenship

范 玫 芳

*

書 名:Environmental Citizenship 編 者:Andrew Dobson & Derek Bell 出 版 年:2006

出 版 社:Cambridge, MA: MIT Press 頁 數:285 頁 全球各地日益惡化的環境問題(例如全球暖化、危險廢棄物的污染、水資源缺 乏與生物多樣性的減少)、科技和健康風險(例如基因改良科技、基地台電磁波和 奈米毒性)與不確定性成為政府治理的一大挑戰。大多數的政府都承諾追求永續發 展,但究竟如何能朝向永續發展呢?為了讓人民、企業與機關採取環境永續的行 為,以市場為基礎的政策工具常常被政府所採用,像是台北市的垃圾費隨袋徵收的 政策、英國倫敦的交通擁擠稅、美國一些州實施的空氣污染排放交易政策、以及最 近環保署研擬的汽機車暫停逾三分鐘未熄火開罰等。「環境公民身份」1一書對多 特約論文。 * 淡江大學公共行政系助理教授,英國 Lancaster University 博士。電子信箱: 126196@mail.tku.edu.tw。 1 針對 citizenship 一詞,也有翻譯為公民資格、公民精神或公民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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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政府傾向採取的「棍棒與蘿蔔」(stick and carrot)政策工具抱持懷疑的態度。 這些政策方案所奠基的理論思維是人們基於自利的動機而採取行動,個人在環境行 為上的改變是因為這麼做是對個人有利的。但是人們行為上的改變,不見得能因此 帶來其環境態度上的改變。本書立論基礎是人們的行為並不能完全以自利的動機來 解釋。有時候人們在特定時空採取某些行動,只因為他認為是去做對的事,是對社 會整體有益的,而這樣的行為甚至可能與他所認知的自我利益相衝突。針對市場基 礎之政策工具的缺陷以及在社會學習上之不足,本書提供朝向永續發展的另一個思 考方向。 本書探討環境公民身份的理論與實務,以及所能帶來環境與社會永續性發展的 契機與可能的限制。本書編者 Andrew Dobson 與 Derek Bell 教授於二○○三年九月 在英國 Newcastle University 主辦了一場公民身份與環境研討會,並從會議論文中 精心篩選出其中幾篇文章,邀請作者將會議論文根據評論意修改後投稿。主要編者 Andrew Dobson 是 環 境 政 治 學 理 論 非 常 知 名 的 學 者 , 目 前 任 教 於 英 國 Keele University 的政治系,同時也是國際期刊 Environmental Politics 的主編。他這幾年 的 代 表 著 作引起相當大的迴響與熱烈討論 ,包括 Justice and the Environment (1998)、Green Political Thought(Third Edition, 2000)與 Citizenship and the

Environment(2003)。可說是從事環境政治理論和思想、環境正義與永續發展的

研究者不可缺少的參考書目。Dobson 也是我博士論文的口試老師之一,是位學養 非常豐富且謙和的學者。另一位主編 Derek Bell 則是非常有研究潛力的年輕學者, 任教於英國 University of Newcastle 的地理、政治與社會學院,主要著作刊登在主 要國際期刊(例如 Political StudiesEnvironmental Ethics),目前正進行有關全球

正義與環境的研究。本書汲取了社會學、政治理論、哲學、心理學與教育學等多元 學科的觀點,採取多元途徑探討公民身份與永續性的關聯性,同時涵蓋高度理論性 的探討以及經驗性研究。本書各章的作者呈現多元的專長領域,包括都市與環境政 策研究、政治思想、教育學、女性主義、環境社會學與經濟心理學等,為環境公民 身份提供豐富的觀點,這正是本書之一大特色。 本書分為兩部分,一共集結十篇文章。第一部分探討環境公民身份的理論與實 務,環境公民身份的意涵以及如何能達成。第二部分檢視環境公民身份在邁向永續 發展之路時所面臨的阻礙與機會。在前言的部分,編者首先介紹環境公民身份產生 的背景淵源,以及環境公民身份與公民身份理論(citizenship theory)的關係,讓 讀者先掌握環境公民身份所涉及的不同論點以及本書所要檢視的問題。針對公民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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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理論來說,主要可區分為自由主義與共和主義觀點的公民身份。兩者的主要區分 在於自由主義觀點關注環境權,而共和主義的觀點著重達成永續性的責任。其次, 自由主義比較不注重公民德行(civic virtue),但多少也有涉及美德,像是包容不 同的意見,對資訊與辯論持開放的立場。共和主義的觀點著重公民的德行以及為共 善(common good)而努力。就環境保護主義論者的主張來看,環境公民身份似乎 同時包括以上傳統思想所提倡的美德,這樣的論述在之後的文章中將受到檢視。第 二個具有爭議的問題是當代公民身份所運作的政治空間究竟所指為何?近年來世界 主義論(cosmopolitanism)挑戰了公民身份侷限在國家的觀點,認為公民身份所運 作的政治道德空間是全人類社群。這樣的觀點受到一些環境公民身份論者的青睞, 畢竟許多環境問題是跨越國界的。然而並不是所有的環境問題都是國際性的,那 麼,環境公民身份所處的政治空間全都是全球性嗎?再者,還需要檢視的問題是公 私領域的區分(public-private divide)。傳統上來說,自由主義與共和主義論者都 認為公民所涉及的是公共領域的政治活動。然而環境或生態公民身份論者質疑這樣 的論點,因為許多「私領域」的行動(例如消費上的決定)可以產生重要的公共結 果或環境影響。環境或生態公民身份提醒我們以新的眼光來思想從傳統延續而來的 形模。針對以上這些問題,編者認為並沒有一個決定性的觀點或答案,而本書正提 供讀者探索之旅。

第一章以市民共和主義的傳統思想(civic republican tradition)為基礎,發展 出永續公民身份(sustainability citizenship)的概念。John Barry 認為環境公民不僅 關心環境領域同時也能延伸至社會與經濟實務面。他認為國家應該扮演積極的角 色,讓人民學習如何扮演好永續公民,鼓勵人民去實踐他們的義務並維護共善與利 益。他不認為公民身份需要壓抑私人利益而獨尊公共利益。他反對傳統對公民(公 領域)與消費者(私領域)的區分,而認為私領域也可以帶有生態美德的特質並成 為實踐綠色公民身份(green citizenship)的場域。Barry 主張政府可以推動「義務 性質的永續服務」(compulsory sustainability service),讓那些已是一些自願性的 工作2成為是義務性的。這樣的想法與古典共和主義的公民身份概念是相呼應的,

共和國的公民願意且有能力去從軍以捍衛共和國。他意識到這樣的主張可能會受到 自由主義論者的批判,被視為是不適當的且侵犯到個人的自由。他進一步的回應是 永續發展服務可以經由一些財政上的誘因來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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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探討綠色美德(green virtue)的概念,James Connelly 認為環境公民身 份並不需要重新建立新的美德,只需要善用既有的美德並帶來一個新的、永續型態 的社會。生態的美德是具有內在動機的生態思維並能帶來具體行動。他進一步探究 法律的架構如何讓美德能夠去實踐,並強調環境公民身份需要一個積極主動的國 家。第三章探討究竟環境公民身份關注的是特定的地方?是以地球為整體?還是兩 者都包含?Bronislaw Szerszynski 認為將普世主義(universalisms)的圖像視為環境 公民身份的全貌是錯誤的。他發展出三個隱喻(metaphors):盲目(blindness) 3 、 遠 處 ( distance ) 與 運 動 ( movement ) , 來 說 明 一 個 擴 展 性 的 公 民 身 份 (enlarged citizenship)概念之達成需要透過盲目與可見之處、鄰近與遠處,以及移 動與保持靜止之間的辯證(dialectic)。亦即我們對地方的觀點必須經由考量地方 與全球的連結而轉換,但此一轉換必須置身在特定的地方與時間中。 第四章將性別、公民身份與永續性作連結討論。Sherilyn MacGregor 從女性主 義的觀點批判既有環境公民身份理論是性別盲目(gender blindness)的,亦即缺乏 對性別議題的關切。環境公民身份的論述強調在私領域生活型態的轉型(例如做好 回收、再利用、買有機食物與公平交易的商品),同時主張在公領域承諾投入社區 事務並在政治中做出集體決策。令人弔詭的是公民要以更少的時間投入更多的事務 或付出更多責任。她認為這缺乏對私領域的政治考量,將帶來更多原本已是男女分 工不均的事務。此外,她認為環境公民的論述過於強調責任勝過權利是有問題的, 因為在新自由主義的資本主義興盛的全球市場中,許多人權與社會權利是受到侵犯 的,許多的社區、女性或勞工無法選擇而必須承擔較大的責任負擔。她強調正義的 價值並主張生態女性主義的公民身份(eco-feminist citizenship)必須要具有民主的 政治生活與性別平等,否則環境永續性是無法達成的。第五章探究環境公民究竟過 的是怎樣的生活。Dave Horton 檢視環境行動者的生活形態來探究環境公民身份, 發現環保團體與網絡在環境關懷與承諾上的實踐,最能彰顯環境公民身份的意涵。 他認為更多的教育或知識的灌輸是無法創造公民身份,必須將文化與物質的世界擴 大,讓環境公民身份能在其中實踐。

第六章是從心理學的觀點探究環境公民身份。Nicholas Nash 與 Alan Lewis 指 出主流的社會典範(Dominant Social Paradigm)抱持科技能解決環境問題的信念,

3 此概念受到 John Rawls 在「正義論」一書中所提出「無知之幕」(veil of ignorance)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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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這樣的觀念事實上會削弱人們對環境的關懷。作者針對居住在英國南部 Swindon 郡城鎮開發案附近居民進行實證調查,發現儘管主流的社會典範會帶來一般性的影 響,但就地方層級而言,對居民的影響是有限的。因此,主張應該特別著眼在地方 層級上鼓勵環境公民身份,至少就地方性的環境問題,民眾會覺得比較有能力去採 取行動或做某些事。作者同時提出以地方為基礎的責任之承諾,包含較廣大的政 治、社會與經濟生活領域,能夠帶來朝向永續性的轉變。

第七章是有關正義、治理與永續性的探究。Julian Agyeman 與 Bob Evans 對環 境公民身份提出善意的批判。他們認為環境公民身份的論述著重在環境議題,較少 關注在較廣的社會與經濟層面的環境永續性。而在動員人民去改善現況上,環境正 義似乎較有號召力,並達成較廣的永續性。作者檢視美國與歐洲的相關環境論述與 現況,並著眼於與政策相關的環境公民身份層面。美國的市民環境行動比較侷限於 對環境永續的關懷,至於歐洲的市民環境行動主義則將較廣的社會與經濟議題考量 在當中,公平、正義與民主治理在政策規劃中扮演關鍵的角色。他們認為環境公民 身份的概念必須要與正義、公平性、永續性、治理相連結才能帶來新契機。

第八章探究網路環境公民身份 (virtual environmental citizenship )。David Schlosberg、Stuart Shulman 與 Stephen Zavestoski 檢視美國線上公民參與環境決策 制定(environmental rulemaking)的實施經驗,並著眼於對話式的民主(discursive democracy)與環境公民身份。雖然網路參與可能有些問題,像是權力的不對等關 係、個人和社區的隔離等,但作者認為網路的討論能提供一個機會去發展有關共善 方面的公民身份。第九章與第十章探討教育在提倡環境公民身份之角色。Monica Carlsson 與 Bjarne Bruun Jensen 以丹麥學校實施環境教育為例,說明環境教育的成 功並不在於老師或社區的伙伴,學生必須能決定要採取什麼行動,並著眼在問題解 決的活動上。同樣地,Stephen Gough 與 William Scott 在第十章也強調環境教育最 重要的在於培養學習者能在不同的情境中作出理性的決擇。

本 書 提 供 創 新 的 哲 學 思想與精闢的理論見 解,同時具有政策的相關連性 (policy relevant)。環境公民身份是個具有爭議性的概念(contested concept), 或許讀者對某部分的理論或實務觀點會有些質疑,但這些論述實際上可以激發更多 的思考與辯論。本書許多的章節值得關心環境問題與提倡永續發展的學界與實務界 (包括政府、企業與非政府組織)參考,也很適合做為環境政治與政策、環境社會 學、永續發展與都市治理等專題討論的教材。環境公民身份連結個人與共善、全球 與地方,同時涉及權利、責任、參與民主與認同的概念。書中許多論點實際上與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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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行政的一些主張相呼應,諸如公平與社會正義價值的捍衛、公共利益的反思、 集體與個體間的平衡、公共對話和參與以及理論與行動的連結。本書能引領讀者對 環境政策的理性與價值基礎加以慎思明辨,在著眼環境政策方案所能帶來公民行為 的改變或現況改善的同時,進一步思考如何能促使公民在態度上的提升以及倫理價 值上的啟發。 環境公民論述在一些西方國家成為官方或制度上的環境議程。加拿大環境署被 視為是第一個使用並提倡環境公民身份的政府,強調個人、社區與組織有責任採取 永續的環境行動。聯邦政府發展出環境公民身份指導原則,並強調除非有公民的自 願參與,否則政府無法達到永續性的政策目標。至於英國政府在新工黨政府治理 下,標榜強化社群和參與式的政府,提倡從事自願服務的責任以及公民應更多參與 在環境有關議題的公共諮詢過程中。例如英國在二○○三年六月針對基因改良科技 舉 行 為 期 六 個 星 期 的 「 基 因 改造國家之公民辯論 」(GM Nation? The Public Debate),強調參與的權利以及所有聲音都應該被聽見。台灣目前有關土地利用、 科技發展與環境經營等主要受到經濟驅動,市場基礎的思維在決策上仍位居主導地 位。許多與人民日常生活與權益緊密相關的政策方案大都是由技術官僚所主導,缺 乏對既有的社會經濟結構、潛在的風險與不確定性以及未來社會發展的反思與辯 論。公民在參與決策上受限,且個人與企業未能善盡環境上的責任。本書許多論點 確實值得深思,國家有必要提供創新機制並創造新的文化與社會情境,深化公民意 識並促進環境公民身份的充分實踐。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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