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專題研究計畫 期末報告
科技生活現身:「網友」在新聞產製中的角色分析
計 畫 類 別 : 個別型 計 畫 編 號 : NSC 100-2410-H-004-217- 執 行 期 間 : 100 年 08 月 01 日至 101 年 12 月 31 日 執 行 單 位 : 國立政治大學傳播學院 計 畫 主 持 人 : 劉慧雯 計畫參與人員: 碩士班研究生-兼任助理人員:林昱 碩士班研究生-兼任助理人員:羅珮瑜 碩士班研究生-兼任助理人員:郭玉招 公 開 資 訊 : 本計畫可公開查詢中 華 民 國 102 年 03 月 29 日
中 文 摘 要 : 近年來,由於數位器械普及地滲透於每個生活層面中,使得 負有守望環境、報導傳遞資訊的新聞媒體,也必須注意數位 器械使用者。這些使用數位工具、參與數位化活動的人們, 在中文的脈絡中,我們經常統稱為「網友」。要瞭解網路與 線下生活的交錯,最佳通道應該就是傳統新聞媒體對網路、 網友的報導。本研究由此出發,試圖透過系內容分析法考察 101 年 3 月 1 日至 5 月 31 日共 92 天的 TVBS 與公共電視晚間 八點新聞,以瞭解傳統新聞媒體對網路、網友的說明與引 述,以及這些引用策略的具體意涵。 研究發現有二: 一、 相較之下,公共電視雖然製作的新聞則數、秒數皆超過 TVBS,但在面對網路匿名消息來源時,TVBS 的取用策略顯得 非常寬鬆;導致 TVBS 在這 92 天中生產了「使用網路匿名消 息來源」的新聞則數與秒數皆為公視新聞的十倍。 二、 若觀察 TVBS 可以發現,商業台記者似乎已經形成了 「最佳新聞下載點」。包括 You Tube、PPT 以及臉書和微 博,都是 TVBS 最喜歡的等待新聞點。這些網路空間一方面因 為資料量龐大、題材多元而新鮮,另一方面則因為網友發言 極盡誇張離譜之能事,相當符合「狗咬人不是新聞,人咬狗 才是新聞」的搜奇原則。 然而這個研究結果也顯示,原本能夠提高新聞事實性的消息 來源,在大量網路匿名消息來源入侵之後,根本上動搖了新 聞事實性;甚至,在新聞記者下載、改作、補充之下,一則 訊息從網路流到電視新聞時,出現了大量因為截斷脈絡、錯 誤轉載、過份解釋,乃至於無中生有的謬誤。這當然產生的 新聞專業倫理的新議題,需要未來的研究持續追索討論。 中文關鍵詞: 網友、電視新聞、消息來源、匿名消息來源 英 文 摘 要 :
1 科技生活現身:「網友」在新聞產製中的角色分析 結案報告 壹、 前言 2004 年,美國哥倫比亞廣播公司(CBS)資深大牌主播 Dan Rather 在「週三六十分 鐘」(60 Minutes Wednesday)的節目中,引用匿名文件質疑美國總統小布希的兵役記 錄假造。節目還沒播完,便已有部落客在網路上從 Rather 所持文件的墨水、紙質, 以及打字痕跡,指出小布希從軍時的軍方文件不可能使用特定材料,並藉以質疑 CBS 所獲得的文件才是假的。經過一天的查證,CBS 承認該台所獲得的文件確實為偽造; 原本打算在半年後光榮退休、已經新聞圈工作三十餘年的 Rather,則落得個在三個月 後黯然辭職的下場。這個事件,被網友戲稱為「拉澀門」(the Rathergate)。 所謂「拉澀門」事件,其實並非一名部落格完成,而是由一群沒有組織的網友, 各自提供資蒐能力,再匯集、比對資料後完成的工作。拉澀門事件之後,所謂「部 落格論壇」(blogosphere, 見 Keren, 2006;Reese, Routigliano, Hyun & Jeong, 2007 等) 受到高度推崇;甚至有學者認為部落格論壇已經可以取代(美國)中型報紙,成為 一般人所依賴的媒體(如:Crawford, 2004)。於是,拉澀門代表的是網路使用者,也 就是本文所稱「網友」,打破傳統大眾媒體壟斷發言的特權,積極地介入資訊傳遞工 作,甚至挑戰主流(新聞)媒體權威的活躍角色。這使得產生於街頭巷尾的「個人 意見」,經由傳送、對質,成為意見市場上流通的論述之一。 不論這些個人意見的內容是否邏輯清楚、條理分明,他們對於主流媒體的「唯 一性」以及「權威性」的挑戰與檢驗,已經成為今日社會成員非常重要的資訊處理 活動之一。在陳為廷立院備詢的新聞事件中,我們已經看到,除了接觸主流新聞媒 體(如:聯合報)對陳為廷「沒禮貌」的撻伐外,一定數量的網路使用者另外還尋 求在網路上找到當日立法院的現場錄影,試圖還原一個大學生對教育部長沒禮貌的 緣由。這顯示,新聞編輯、題材選擇,乃至於標題限定的新聞要點,已不再是由新 聞媒體獨立掌控的權力。網際網路在資訊流通活動中的地位,顯然越來越關鍵。 貳、研究目的 近年來,由於數位器械普及地滲透於每個生活層面中,使得負有守望環境、報 導傳遞資訊的新聞媒體,也必須注意數位器械使用者。這些使用數位工具、參與數 位化活動的人們,在中文的脈絡中,我們經常統稱為「網友」。 「網友」這個字,非常難以翻譯為英文。雖然在英語系統中,曾經出現過 netizen 這樣的詞彙,不過,仔細觀察其組成卻可以發現,netizen 同時強調網路(net)以及公 民(citizen),因此是一個強調以公民身份參與網路的使用者;這個用法與網際網路早 期被賦予的公共論壇角色有很大的關係。 然而,網際網路在 90 年代商業化之後的發展卻告訴我們,「民主審議」並非網
2 際網路上最常見的活動。 事實上,網路活動五花八門的程度,已經無法用任何方式來分類說明了。我們 比較好奇的是,當網路的面貌只能用繁雜繽紛來形容時,與網路相對應的線下,看 到的網路是什麼?要瞭解這個問題的最佳通道,應該就是傳統新聞媒體對網路、網 友的報導了。本研究由此出發,試圖透過系統性地資料蒐集與整理,瞭解傳統新聞 媒體對網路、網友的說明與引述。由於傳統新聞媒體的播映對象,是一群異質性極 高、難以描述,但卻常常可以透過收視率調查略見其端倪的一群人,因此,傳統新 聞媒體對網友的轉述描繪,在概念上幾乎可以視為數位與類比世界的交界點。 不論從新聞媒體的社會責任,或新聞產製過程中對消息來源的高度依賴,我們 都可以發現「網友」在新聞中出現的樣貌,影響、甚至決定了今日大眾媒體組合新 聞的基本模式。 台大教授黃宗慧(2004)在報紙投書中說「『網友』對什麼事情都有意見,這是 因為社會 e 化後,網友自詡為新興的權威嗎?還是新聞媒體的呈現出了問題?」的 確,當「網友」成為新聞報導中常見的消息來源時,讓我們產生一種錯覺:好像「網 友」一個個具體明確的消息來源,代表了一個真實存在的世界,提供類比線下世界 一種特殊的觀點;而新聞媒體則無法對這個世界充耳不聞。楊意菁(2011)甚至認 為,繼民意調查之後,「網友」成為記者呈現、描繪、具體化所謂「公眾意見」的方 便法門。 「網友」作為新興的消息來源,在今天的新聞生產活動中,到底佔據什麼樣的 位置?在特別關注「網友」的角色的前提下,今天的(傳統大眾媒體)新聞呈現出 什麼樣的「網友特質」?本研究希望透過系統性的經驗資料分析,提供具體的答案。 參、文獻探討 一、 網友(net user) 本文所稱「網友」,是在中文的脈絡中提及所有與「網際網路使用」相關的人物。 因此,這個詞彙應該包含部落客(bloger)、網民(netizen)、網路使用者(internet user)等。 有趣的是,我們若觀察所有大眾媒體上使用「網友」一詞的大致趨向將會發現,雖 然「網友」指稱網路使用者,但從事網際網路系統、軟體等工程作業的人,卻不是 「網友」(比較常被稱為「(網路)工程師」);「網友」一詞在使用上很微妙地側重著 「網路上的(不知名)友人」這層含意上。 透過部落格平台寫作的作者,常被稱為「部落客」。一般認為,部落格代表了網 路技術架構 web 2.0 的革命性應用發展,甚至重新定義了大眾媒體與讀者的關係。這 一點,在上述「拉澀門」事件中,可以明顯看出。Carrroll(2004)認為部落格是人類史 上最民主的一種媒介型態;而且,對傳統新聞媒體來說,部落格生產、傳遞資訊的 特色,顯然是一種威脅。部落格的公共論述性格,幾乎可說在廿一世紀之初已被廣 泛地承認,Lasica(2001)就認為部落格根本上是一種帶有互動性質的草根社群。所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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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就是媒體」(we the media),或「草根媒體」(grass-rooted media, Gillmore, 2004)
則更是部落格想像中,最具體的公民參與表現。(另參見:Blood, 2000;Gallo, 2004; Marlow, 2004;以及 Scott, 2004) 雖然「拉澀門」與公民新聞報導指出了部落格在公共議題討論上的便利性,然 而更多談論卻顯示,部落客的私人揭露,也佔據了至少一半的部落格網頁空間。 Blood(2000:106)同時作為網路研究者與部落格作者,便自承一種非常內在的寫作經驗。 他說:「就在我開始透過網誌記錄生活後不久,我發現了自己的興趣,更重要的,我 開始看重自己的觀點。」Richardson(2003:line 12)的研究也指出,「在閱讀故事的同時, 我穿過了象徵的鏡子。一且都是真實的。」私領域的部落格書寫,有相當程度都以 洩漏真實情感為他最吸引人的特質之一。 由此看來,「部落格」與「公民記者」不論在概念或實際操作上,都有一定的落 差。更進一步說,在部落客的展示之下,網際網路同時含納了公共事務討論以及個 人情感情緒的抒發。這使得從網際網路取材的大眾新聞媒體,必然會遇到篩選題材 的問題1。這一點在本研究進入實證資料蒐集後,更為清晰地展現出來。 「網民」(netizen)是網路公民或網路民眾的簡稱,在部分理論家的手中,這個詞 彙特別側重網路使用活動的民主意涵。Hauben & Hauben(1996)就認為「網民」至少
有兩個層次,一個是單純的網路使用者(網路民眾);另一個則是特別關切網路環境,
並且轉化為具體、集體行動,以創造特定網路環境為目標的一群人。後者所稱這群 人,可以直接以「網路公民」來指稱他們在社群、社會、以及集體行動上的民主意 識。(亦可參見 Dery, 1996;Talbott, 1995;Toffler & Toffler, 1995)
然而,在台灣的新聞媒體環境中,「網民」卻很少被用來指稱「來自網際網路的 資訊生產者」。「網友」在脫離了「公民意涵」之後,表現出的個人化、分殊化的表 達內容,才是常被新聞圈使用的語境脈絡。這個變遷指出了新聞圈對網際網路理解 的形變。根據吳齊殷等人(2001)的討論,網路研究者應當在理論層面上清楚區分 「具有網路關懷意識的人」,以及「任何一位網路使用者」;而且網路討論應該側重 後者,否則就有可能失去了一大部分該觀察的對象。換言之,「網友」其實是在具體 的社會關係中指稱網路使用者。 對本文來說,我們希望依據經驗資料所呈現的特質來說明網路使用者在新聞生 產活動中的面貌,因此,雖然理論上網際網路有助於提供民主活動所需場域,但在 實然面的探索上,不該事先被理論所限制。由此,泛稱「網路上知名或不知名人物」 的「網友」一詞,就成為本研究的關注對象。 二、消息來源 1 這裡所言「落差」,當然是基於我們認為「新聞報導」應當關注公共事務,所以與部落格對私 領域的書寫之間會閃稱一定落差,因而對網路上出現的材料,需要「篩選題材」。然而,從一個 閱聽人的角度觀察,我們可以很輕易地知道,今日台灣新聞媒體所報導的內容,早已經超出「公 共事務」的範圍;或者說,台灣新聞媒體對「公共事務」的界定,許多時候都與閱聽人的常識有 頗大的出入。
4 對新聞產製來說,記者編輯的核心工作,乃是察覺、瞭解並記述社會事件,然 後在組織同意的前提下,對所記述事項作分析報導或深度探訪。如同所有新聞學、 採訪寫作教科書所言,新聞報導與其他型態媒體內容的最大差別,正是新聞對「事 實」的特別側重。為了達成事實報導,實務上發展出可以統稱為「專業義理」的技 巧;這包括:客觀中立、兩面並呈、事實查證等。其中,「引述消息來源」更是說服
讀者的重要技巧。林文集(2004:36)在介紹「美聯社」(The Associated Press, AP)
的文字中指出,美聯社得以正確、平衡報導的必要條件,就是「(記者)不受限制地 與消息來源接觸」2。很明顯地,根據消息來源報導,是新聞取信讀者的重要元素。 不過,我們若撿是新聞報導中的消息來源卻可以發現,在實際操作時,消息來 源其實有著非常多元的面貌。 Kepplinger(1989,轉引自 Hagen, 1993)的研究指出,當記者想要傳達特定立場時, 常以選擇特定消息來源來達成。Hagen(1993)的研究更直指,消息來源不只是採訪對 象,更是建構新聞的重要工具。不僅如此,「引述消息來源」更展示了社會關係中的 權力位置。McQuail(1994)便認為,官方消息來源以及既定權威人士是記者比較願意 引述的消息來源。當報導中的消息來源比較權威時,該則報導的可信度也就能夠隨 之提高。Tucman(1978)與 Fishman(1980)則展現了記者對名人、記者會、公關稿偏好。 Koszyk & Prause(1990,轉引自 Hagen, 1993)的研究顯示,在選舉期間,為了符合編 輯方針,記者比平時更容易違反平衡報導原則,在消息來源的選擇上,出現特定偏 頗。不僅如此,Nocas(1990)等學者的研究則顯示,不僅政治新聞容易透過選擇消息 來源呈現特定偏向,在報導一個社會的長期爭議議題時,也時時可見透過消息來源 傳達特定現象。(參見:Stemple & Culbertson, 1984;Hackett, 1985;Lichter, Rothman & Lichter, 1986;Meyers, 1992 等)由此看來,消息來源是可以「選擇」的;而這種「選 擇」經常代表了報業組織的偏好甚或立場。
Herman & Chomsky(1988)從政治經濟學的角度討論消息來源與記者的關係,認 為這兩者之間存在一種共犯結構:媒體為了確保本身的利益,會傾向選擇(甚至固 定)特定對象為消息來源。Noelle-Neuman & Mathes(1987)的研究則顯示,記者對於 其所報導事件有特定的認知結構,這層認知決定了他選擇消息來源的策略,甚且進 一步使得報導的參考架構與真實背離。 觀察台灣媒體的表現可以發現,在被認為「社會亂源」的談話性節目中,常態 地將「選擇來賓」當作單一節目設定議題、設定立場的手段。我們甚至可以從出席 來賓(亦即「消息來源」)指出特定節目的立場偏好。這麼說來,消息來源不再因其 與客觀事實的關連而出現在新聞中。相反地,消息來源已經成為操弄新聞最容易、 有時候也最不容易察覺的手段。 針對台灣社會所做的研究則發現,觀察消息來源,便可知誰握有媒體近用權(鄭 2 在中央通訊社出版的《全球新聞神經大透視》一書中,幾度提到「消息來源」在通訊社新聞中 的重要地位。林文集撰寫的「美聯社」(p.36)強調記者應該不受限制地與消息來源接觸(以保證 報導可觀公正﹍;鍾行憲撰寫的「路透社」(p.82)則強調路透社嚴禁記者報導未經查證的消息; 謝震南撰寫「(日本)共通社」(p.167)時,更強調共通社記者不畏中共壓力,堅持不透露消息來 源的作風。
5 瑞城,1991:41);而消息來源的背景越有利者,近用媒介的機率也就越大。對於台 灣新聞界「善用」消息來源操作新聞立場的手法,不論在電視新聞(陳一香,1988; 楊秋蘋,1988)、報紙新聞(蘇蘅,1986;劉蕙玲,1989),也不論是討論政治新聞 (楊秋蘋,1988),還是社會爭議事件(熊傳慧,1985;楊韶彧,1993;翁秀琪,1996), 可以說已經被全面地證實。 具名的消息來源,依其既有的社會權威,取得了近用媒體的便利,這使得新聞 彷彿被這些既定身份者完全佔據。此時,匿名消息來源,便成為為小市民發聲,乃 至於報業執行第四權的可能補救之道。 Fishman(1980:93)的研究指出,當報導中出現「某人」(someone)作為消息來源時, 這位「某人」其實常是一位菁英(elite),他只是「不方便」公開身份。像美聯社這類 通訊社面對無法公開身份的消息來源,則會用額外的字詞來形容該訊息的權威性。 (Bell, 1991)所以像是「高層」、「資深」等字眼,就會出現在引用匿名消息來源的新聞 中。如果匿名消息來源不是高層或菁英,那麼基本上就代表了一大群人的共同狀態 (Tucman, 1979:122);例如像是「難民」、「(附近)居民」等。一般而言,當記者引用 匿名消息來源說法時,會提供該消息來源之所以能夠作為證人的資訊,以便讀者判 斷訊息重要性。比方「國防部高層」、「曾參與此事的某人」、「具有駐外經驗的中東 專家」等,都是使得讀者在不知道姓名的情況下,仍舊可以視報導為真的依據。 (Stenvall, 2008:240)換言之,所謂「匿名」雖隱匿了消息來源,但在新聞操作上,仍 盡力展現報導的真實性。 新聞史上最重要的匿名消息來源,當屬在 1972 至 1974 年間發生的「水門事件」 (the Watergate scandal)中的「深喉嚨」這個身份。在水門事件中,單一一個匿名消息 來源成為報導所全權仰賴的資訊。也正因為該匿名消息來源後來被證明對於美國政 治活動的關鍵角色,使得匿名消息來源取得了操作正當性。 在本研究所側重的「網路消息來源」中,「匿名」是一個看起來棘手麻煩,但在 新聞引述中卻又極其簡化的元素。 網路匿名消息來源之所以棘手麻煩,是因為絕大多數引述網路資料的主流新聞 媒體,事實上不太可能依據網路上的帳號、暱稱,或者 IP 位置,得知發文者的真實 姓名與背景資料。這形成了與水門案很不一樣的「記者-消息來源」關係。在「水門 事件」中,由兩位記者與他們的直屬長官形成的信任關係,以及「深喉嚨」與記者 之間,由記者透過專業判斷為可信的關係,成為人們在閱讀「匿名消息來源新聞」 時,倚重仰賴的依據。這是以新聞機構與記者本身的可信度所提供的保證。然而, 本研究所側重的「網友說」新聞,卻可說完全不存在任何既有信任關係,於是這群 來自數位世界的消息來源,等於是在人際關係的真空狀態中,成為新聞報導的主要 依據。 如果水門案之所以成立,是因為在那樣的年代中新聞媒體與記者仍是社會中的 重要事實部門,那麼,處於人際關係真空狀態中的網友說,又該怎麼理解?我們到 底能否判斷「網友說」這種消息來源的可信度呢? 網路研究者認為,網際網路上的信任感(credibility)與實體世界的信任判斷,幾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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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現完全斷裂的狀態(Callister, 2000:412);尤其,網際網路上的資訊來源太過廣泛,
加上每個人隨意進出(貼文),在沒有中心資訊(如:政府資訊)作為憑藉的狀態下,
網路資訊的可信度判斷變得非常困難。如果非要判斷不可,人們多半以外部知識作
為依據;這造成了信任判斷的極端外部化過程。(Tarabortelli, 2008;194)於是,邊緣
訊息評估(peripheral cues,如:網站設計、錯字等。Fogg et al., 2003)、貼文者動機 考察(Metzger, 2007)等,取代內容,成為一般人鑑定網路資訊的線索。
Metzger, Flanagin & Medder(2010)的實證研究顯示,若從社會性的角度來看,社 會網絡,包括社會調查(social information pooling)、其他使用者提供的資訊(如:CNN 網站具有高度可信賴度)成為測量網路資訊可信度的最重要依據。若從認知詮釋 (cognitive heuristic)的角度來看,人們傾向用最小的心智力做判斷。而通常,越是能 符合既有態度、達到眾人共識,或者在不同網絡評價間獲得一致結論的資訊,就越 容易被判定為可信。 換句話說,我們若停留在網際網路空間中,也許有機會透過各種小線索、交叉 比對,瞭解網路資訊的可信度。然而,當大眾媒體將網路上的資訊攔截下來,在組 織種種產製規範中製作成新聞時,那些原本用來協助判斷的線索,不是支離破碎, 就是蕩然無存。這些去脈絡化,然後又(在新聞產製過程中)再脈絡化的歷程,促 使「網友說」成為一種與傳統新聞學相當不同的消息來源。 「網友」代替了傳統上「不願具名的高層」,以及「據指出」、「內部文件顯示」 等常見匿名消息來源,成為類比世界新聞報導與數位網路活動接觸時的具體樣貌。 再配上翻攝電腦螢幕的文字串、甚至根本模糊看不清楚的大批留言,傳統媒體新聞 記者的採訪工作,似乎就這麼輕而易舉地在辦公室裡完成了。 於是,這種消息來源打破了過往新聞媒體特別偏好的重要、顯著,乃至於專家 等身份(每一樣都指向該消息來源的文化資本。參見孫秀蕙,1994;翁秀琪,1996), 反其道而行地越來越不在意報導者(the informants)的社會類屬與發言權威。在這個情 況下,閱聽人既然無從指認網路匿名消息來源與新聞報導本身的關連程度,也就無 法透過對消息來源的信賴,確認新聞本身的確實性。這麼一來,這種消息來源再也 不是為事實背書的依據,反倒是一種填充報導形式的元素:「每則新聞都有消息來源」 成為形式規定。 在一則「飲食.無『捷』制惡搞」的電視新聞中,中天新聞台擷取了一段 You Tube 影片製播成新聞。影片的前半段播出「網友」張貼在網路上的一段畫面,畫面中有 民眾在捷運上飲水、霸佔位置。中天新聞的記者在新聞製作時,加入訪問了高雄捷 運站的出站旅客、高雄捷運公共事務處長的片段,最後則以「看不下去的民眾拍下 影片 po 上網,讓社會公平」做結尾。然而,這則新聞播出之後,卻以另一個面貌重 回 You Tube;這次的標題卻成了「中天疑似造假新聞栽贓醜化高雄人」。在第二部影 片中,「網友」認為,從背景判斷,畫面中喝水、霸佔位子的事件,發生於台北捷運, 中天新聞卻訪問高雄捷運的旅客與公司主管;影片末還以「中天新聞記者 XXX 高雄 報導」做結尾台呼,這明顯是張冠李戴,意圖將影片中誇張的行為推給高雄人,這 是在「醜化高雄人」
7 在這個例子中,大眾新聞媒體除了擷取網路資訊外,還需要補強訪問、記者旁 白,甚至動畫字卡等,以「解釋」網路上各類型資訊。然而,就在這一來一往間, 新聞價值到底怎麼判斷?來自網路的匿名消息來源到底是否能夠擔負「事實報導」 的角色?「網友」一方面是「飲食.無『捷』制惡搞」」新聞的唯一來源,但另一方 面又在新聞記者補採之後懷疑記者抹黑高雄人;到底網友在新聞中的角色是什麼? 本文認為,透過系統性地瞭解哪些「網友說」被引述引用,或許可以瞭解今日大眾 新聞媒體對待「網路資訊」的基本樣貌。 肆、研究方法 本研究針對電視新聞對網路消息來源的引用進行研究,希望瞭解電視新聞引用 網路消息來源的現況趨勢。為了能夠以較為大量的資料為經驗研究的基礎,本研究 採取可以計算次數,又可以描述資料特徵的「內容分析法」(content analysis)為研究 方法。 一、 內容分析法(content analysis) 正如 Bauer(2000)指出,內容分析法是一種社會建構,這種研究方法是一種以某 個隱藏理論為前提的系統性觀察方式。本研究的隱藏理論,就是傳統新聞產製流程 中,對於消息來源的既有研究成果,以及對網路使用者的描繪。 內容分析方法在台灣傳播研究中,長期以來被認為是一種計量研究(即量化分 析方法,參見王石番,1991);這是因為內容分析法的最終結果,常常以次數分配來 呈現。Berelson(1952:18)認為,內容分析是「針對傳播的明顯內容進行客觀的、系統 的和定量的描述」;至於研究對象深層的、延伸的內涵,則無法說明。 不過,在美國社會學界,內容分析法在特定情況下卻被認為屬於質性研究(參 見 Krippendorff, 1980);原因是,透過內容分析完成的「類目架構」(category)本身, 就是對資料的質性描繪。特別是,對大規模資料所做的內容分析,經常需要理論指 導,作為建立類目架構的依據,因此理論在研究執行的過程中,經常扮演指導性的 地位。這使得內容分析更有賴理論解釋,同時,分析結果也將會具有質性研究的特 徵。(參見:North, 1963;Kracauer, 1952;Krippendorff, 1980;Hsieh & Shannon, 2005 等)
然而,由於內容分析處理的多半是大規模資料,因此處理資料(也就是登錄) 也就經常需要動用多位登錄員。此時,登錄員間的一致性(或稱「編碼員信度」 intercoder reliability)就成為左右研究結果的關鍵;有些研究者認為編碼員信度若不 夠高,整份內容分析就不足以被信賴(Singletary, 1993:94);Tinsley & Weiss (1975, 2000) 甚至稱編碼員信度幾乎可說是「內容分析的心臟」。Lombard, Snyder-Duch & Bracken(2002)考察在 1994 到 1998 年間,使用內容分析法進行的 200 個大眾傳播研 究指出,絕大多數研究者都採取相對百分比策略,來回應編碼員信度的質疑。不僅
8 如此,他們的研究發現縱然內容分析已經是傳播研究的基礎研究方法,但在 90 年代 中期,使用內容分析法刊登在期刊上的研究報告,在說明登錄員工作狀況的部分, 卻經常有缺失。例如,有些報告未能說明製作登錄表格的樣本、計算以及調解登錄 員間歧見的歷程,甚至,最重要簡便的「編碼員信度」數字,也僅僅只有 45%研究 報告有標示出來。以上種種,使得後續研究者難以辨識研究成果的信度。 由此可見,內容分析方法雖是常被選用的研究方法,然而,在研究報告撰寫時, 其科學性、系統性的展現,卻經常是非常模糊的。有鑑於此,本研究在思考登錄員 之間的同意度時,希望採取較為清楚的策略,以免除早期內容分析方法常見的謬誤。 二、 研究操作 不論是定質或定量分析的內容分析法,首先需要限定研究範圍,以便對母體資 料進行分類。接著,從目標媒介上選出的樣本報導,設計出編碼簿與登錄表,然後 對所有材料施以編碼。內容分析法所採行的編碼系統,主要是透過研究者的理論架 構,將所有的資料加以分類、統整的結果。透過內容分析方法,編碼且登錄(coding) 完畢的分類類目架構(categories),就是研究者理論取徑所導引出的研究成果。完成登 錄與基礎計算後,便可進入資料分析的部分,開始與理論的對話。 過去有關大眾媒體內容的研究,受限於材料取得,經常以報紙作為研究對象。 然而,印刷出版品(尤其報紙)式微的現象,幾乎在全球各地都可以看見,因此, 對報紙內容所做的分析,在研究成果的影響力與效益上,顯然遠低於對電視新聞的 討論。有鑑於此,本研究將以電視新聞為研究對象。 台灣擁有世界上密度最高的專業新聞頻道,而且這些新聞頻道也經常與新聞脫 口秀節目(或稱談話性節目)、立法院並稱為「社會亂源」3。這顯示電視新聞頻道的 影響力已經廣泛為台灣民眾所關注。除了考慮「電視」這種媒體在台灣社會的影響 例外,為了將「商業媒體」的獲利本質納入研究考量,同時,也考慮台灣的新聞媒 體在立場上的偏向,幾乎是以路人皆知的方式呈現在新聞中,因此,雖然尚無研究 證據顯示對「網友說」消息來源的引述也同樣受到電視台編輯單位的立場影響,本 研究仍希望考慮電視台的立場問題。因此,本研究設定以純商業頻道 TVBS(目前所 有有線電視專業新聞頻道中收視率最高者),比對於公共電視(被認為新聞報導品質 最佳者),來討論「網友說」消息來源的引用狀態。這麼做,一方面可以避免研究單 一電視台新聞可能造成的單方解釋,另一方面也可以在研究還沒展開前,就在理論 層次上事先污名化商業媒體引用網路消息來源的行為。 由於公共電視(第 13 頻道)是一個綜合型頻道,因此每天新聞播出時間不若 TVBS 般全面。由於電視新聞常以「小時」為更新單位,為了避免任何突發新聞影響 本研究比對兩個頻道新聞表現的內在校度,我們以「公共電視播出(國語)晚間新 聞時段」為標準,擷取同時段 TVBS 的新聞為研究考察對象。由此,本研究擷取每 3 參見:楊瑪利(2002.04)。
9 日晚間八時至九時兩個頻道播出的新聞4。 本研究執行期間為民國 101 年 3 月 1 日至 101 年 5 月 31 日,為期三個月,共側 錄 92 天新聞量。這個側錄時間的選擇,主要是為了避免大選政治議題5過度佔據新聞 版面/時間可能造成的議題單一化效果。 為了發展登錄表格(coding sheet),本研究在開始側錄後兩週(即,3 月 15 日), 由研究計畫主持人依據既有新聞表現,發展合理的登錄標準(編碼簿)、登錄表,以 及登錄員訓練程序。由於每日新聞長達一小時(兩個頻道共兩小時),加上資料蒐集 時間長達 92 日,為使研究加速,本研究由三位政治大學新聞所碩士班、廣電所碩士 班的研究生兼任助理擔任登錄員。每位登錄員皆須與研究計畫主持人晤談,瞭解本 研究的基本理論架構、登錄目標,以及登錄單上所有欄位的具體意義與例證,然後 在試登錄三則新聞後確認登錄員能勝任工作。每位登錄員登錄的日期,由三位登錄 員自行協調。原則上登錄以日期為單位(即,負責某日的登錄員,就需同時登錄 TVBS 及公視新聞)。 有鑑於編碼員間信度在內容分析方法執行過程中的關鍵重要地位,本研究希望 採取最不受登錄員判斷影響的登錄方式。考察本研究所獲得新聞影像資料我們發現, 新聞報導的形式不論是商業電視台或公共電視,都採取主播稿頭(主播念稿)、主播 標,以及鏡面其他影像元素三者的組合(後兩者可整合理解為「鏡面資訊」)。在新 聞寫作的原則中,被稱為導言的新聞重點,轉化為電視新聞,便是以主播鏡面與聲 音中的所有資訊來呈現。換言之,一則新聞的重點,都可以在主播開始播報該則新 聞的立即聲音與鏡面中瞭解。 由此,本研究在選擇新聞上,設定依據主播鏡面與聲音為選擇登錄新聞的標準。 在所有側錄到的新聞中,當「主播稿、主播標、主播稿頭鏡面」有出現「網路」、「網 友」字樣時,即要求登錄員需對新聞做詳細登錄;其餘新聞則作主播標登錄,作為 後續確認分析對象的依據。針對被選出的「網友說新聞」,需詳細登錄鏡面與聲音的 所有可辨認元素,包括:登錄員需以主播標為新聞名稱,逐一登錄該則新聞的主播 標、所有小標、主播稿(聲音)逐字稿、畫面影部呈現的消息來源資訊(如:人名 標、資訊來源標示等),以及新聞中所有消息來源口述內容的逐字稿。除此之外,也 需登錄鏡面影像特徵。 除此之外,所有新聞均需計算單則播出時間,每日均需計算總新聞長度、則數、 主播人名等6。新聞播出中插入的廣告,也需登錄秒數。 4 有趣的是,在本研究資料蒐集過程中,TVBS 曾一度將「接近八點的整節新聞(以同一位主播 為單位)」提前至晚間 7:50 開始。本研究研究助理察覺到這個現象回報後,本研究將兩台側錄時 間同時改為 7:50 至 9:10。由於本研究仍以公共電視播出新聞的時間為準,因此在實際的登錄工 作中,雖然 TVBS 單節新聞開始的時間是 7:50,但仍從 8:00 新聞開始登錄。所幸這段時間並不長, 且八點整點開始時,雖然播報的主播從 7:50 已經坐在主播台上,但從新聞編輯的實作結果來看, 主播只是比較早坐上主播台,完整的新聞仍是從 8:00 開始。在所有側錄期間,不論 TVBS 的主播 何時坐上主播台,八點整都不會是「正在播報某則新聞」的中間;也就是說,八點整開始登錄的 新聞,總是一條完整報導的新聞。 5 民國 101 年 1 月 14 日為中華民國第十三屆總統、副總統選舉日。 6 參見「附錄:網友說電視新聞登錄表」。
10 我們之所以僅以「主播稿頭鏡面與聲音出現網友或網路相關資訊」的新聞作為 詳細登錄與分析對象,是為了確定「網路消息來源」乃是該則新聞的重要資訊。我 們在設計登錄表格時已經發現,絕大多數沒有在主播稿頭、主播鏡面出現「網路消 息來源」的新聞,其內容中也極少談及「網友」、「網路」。即便有,也多半作為補充 材料,而非該則新聞缺之不可的消息來源7。 在此要特別說明的是,本文所稱「網路」、「網友」是由兩個頻道的新聞工作者 所界定。也就是說,在確定某則新聞是本研究的分析對象之後,整則新聞中當鏡面 或 SOT(包括主播與採訪記者)中出現「網路」相關的字詞時(例如:「翻攝網路」、 或直接在 OS 中出現「網友」、「網路」等字眼),本研究便主動蒐集為「網路消息來 源」。在某些情況下,新聞報導處理的可能是監視器畫面,然而新聞稿頭、主播稿或 鏡面卻出現「翻攝網路」或「有網友發現」等用詞,這表是新聞製作者認定此消息 來源可用「網路」來描述。此時,本研究便不介入「監視器畫面算不算網路」的定 義中。除此之外,當主播稿頭在鏡面或主播聲音裡出現依常理明顯可辨識為「網路 消息來源」時(例如:網站畫面、搜尋引擎的查詢畫面等),也被本研究視為研究對 象。這些「依常理明顯可辨識」的新聞,在登錄時,需由登錄員說明「辨識」依據, 以作為複檢的參考。 在所有新聞中選出「網友說」新聞,並且逐一登錄每則新聞後,將單日單一頻 道的新聞登錄在一個檔案中。待所有側錄資料登錄完畢,再將日期、「網友說」新聞 則數、新聞長度、每日新聞則數、新聞總長度、新聞重點、匿名與非匿名消息來源 次數與狀態描述,以及稿頭涉及「網友說」的型態等,輸入在一個試算表格中。最 後,再由本計畫主持人逐一清查比對側錄內容與登錄結果,確定登錄無誤。 本研究所採集的新聞側錄畫面,由學校內教學發展等單位側錄設備完成。然而, 在為期三個月的側錄期間,有兩天因側錄設備不明原因的當機,而無法成功側錄。 這兩日新聞資訊,由負責登錄當日新聞的登錄員自行上網找到當天完整新聞內容, 作為登錄依據。在此要說明的是,本研究展開側錄前,已事先請研究助理(也是本 研究登錄員)在網際網路上搜尋電視新聞畫面儲存在公開網路上的狀態。搜尋結果 發現,在網路平台 You tube 上以 TVBS 為帳號8,可以查詢到每日每條新聞的檔案。 除此之外,在 TVBS 網站的「每日新聞總表」9上,則可以查詢到每日新聞的 SOT 稿。 不過,本研究仍決定以側錄新聞為登錄依據。主要原因有二:第一,TVBS 在 7 例如,101 年 3 月 15 日 TVBS 新聞中,有一則「絕技絕響 大手筆重拍”飲食男女” 精考據」。 該則新聞主播稿(聲影部),皆沒有提到網路,也未引用網路翻攝翻拍畫面、或網友意見,直到 新聞最末約十秒,才出現了大約三秒鐘「翻攝網路」畫面。該畫面是舊版「飲食男女」電影畫面。 與此畫面對應的記者 OS 也完全未提及「網路」,此處畫面顯然只是作為新聞畫面補充用。從新 聞整體內容推測,該則新聞既是要說明「重拍飲食男女」,則對照的新舊版電影畫面顯然是影部 設計的元素,新聞製作或因版權問題,或因取得電影片段所需的時間問題等,促使記者擷取網路 流傳的片段電影畫面來製作新聞。網路此時基本上就是一個大型資料庫,甚至,這類新聞在沒有 該網路資訊的情況下,仍成其為「一則新聞」,因此未能稱得上是我們想理解的「來自網路的消 息來源」。 8 參見:http://www.youtube.com/user/TVBS#g/u 9 參見:http://www.tvbs.com.tw/news/news_day.asp?win=&opendate=2012/3/17
11 You Tube 上的影片切割為單則,因此雖然「理論上」所有新聞都會上傳,但卻無法 確定「實際上」是否真的能夠蒐集全部播出新聞;為了避免電視台因任何理由將新 聞「下架」,造成實際播出與網路存檔不符的狀況,本研究以自行側錄的結果為準。 第二,在「每日新聞總表」上查詢到的 SOT 稿件,並未標記鏡面中出現的「對消息 來源的註記」(如:人名標),對於本研究希望理解的「網路作為消息來源」來說, 等於漏失了很大一塊資訊。在設計登錄表單時,我們已經發現,泰半「網路消息來 源」是以節錄畫面的方式出現,因此當 SOT 稿件無法描述鏡面資訊時,本研究登錄 結果就不算完整。 由於本研究登錄工作皆依據新聞稿頭所呈現的元素,因此登錄員在登錄時,基 本上不需要做個別判斷。即使在匿名消息來源的材料類型(如:翻攝網路、行車記 錄器等)登錄時,也完全依據鏡面元素登記,不需要登錄員判斷如何「歸入類目」。 加上本研究計畫主持人在研究末端逐一清查每項登錄資料(包括單張登錄表,以及 整理完成的試算表),因此,本研究三位登錄員之間的同意度議題不需要以試登或計 算可信度的方式增進或確定。 伍、結果與討論(含結論與建議) 一、網友說新聞的現身 本研究研究對象為民國 101 年 3 月 1 日至 5 月 31 日期間,商業新聞台 TVBS 與 內湖公視(第 13 頻道)晚間新聞,在主播稿頭(影+音部)出現「網友」、「網路」, 或主播鏡面有明顯可辨識「來自網路畫面」(例如:搜尋畫面、BBS 畫面)的新聞報 導。在為期約三個月的登錄、清查後,我們發現在電視新聞中出現的「網友說」新 聞在數量上呈現如表一。 頻道 TVBS PTS 小計 天數 網友說新聞天數 百分比 42 45% 11 12% 53 所有新聞總天數 92 92 -- 新聞則數 網友說新聞則數 百分比 112 6.4% 12 0.56% 124 所有新聞總則數 1,749 2,129 3,878 新聞長度 網友說新聞總秒數 百分比 13,350 5.6% 1,408 0.58% 14,758 所有新聞總秒數 238,777 242,304 481,081 表一:電視新聞「網友說」新聞數量(製表:本研究)
12 表一表示本次研究取得的「網友說」在數量方面的基本資料。很明顯地,不論 是新聞則數,或新聞秒數,商業電視台 TVBS 報導了更多的「網友說」新聞,兩者 皆約是公共電視新聞的十倍。特別是,在為期 92 天的登錄期中,TVBS 幾乎是每兩 天就會出現網友說新聞;反觀公視,大約九天才會出現網友說新聞。從表一可以很 明顯看出這兩個頻道在處理網友說議題上的不同傾向:TVBS 對於以網友、網路為焦 點的新聞,看來有較高的播出意願。 不過,這並不表示公視新聞所處理的新聞則數、秒數比較少。實際測量的結果 發現,公共電視在同樣播出 92 天新聞的情況下,不論播出新聞總則數,或播出新聞 總秒數,都高於 TVBS。換句話說,公視新聞在相對比較少「網友說」新聞的情況下 卻製作了更多則新聞,由於本研究側錄此兩頻道的時間相當(皆為每天一小時),這 個結果顯示,在沒有「網友說」新聞的情況下,仍舊能夠生產足以支撐播出時段的 新聞量(不論則數與秒數皆然)。換言之,「網友說」新聞的數量,確實是記者、新 聞台的「選擇」。 二、「網友說」新聞的消息來源 一般而言,當電視新聞選擇以網路為新聞消息來源時,通常會遇到如何處理消 息來源姓名的困難。這主要是因為一般網友多以帳號、暱稱作為網路上標定自己、 辨識他人的工具。也正因網路使用的匿名性,使得電視新聞引用網路消息來源時, 多半以非常模糊隱晦的方式交代消息來源。在報紙新聞的處理上,可以以文字表示 網友的帳號,不過,本研究的實證資料顯示,電視新聞並未已呈現網友帳號來解決 顯示消息來源的困難。相反地,以影像表述消息來源時,電視新聞採取了更為模糊 的策略。其中「翻攝」就成為標定消息來源的最重要字詞。 從表二的描述,我們可以看到本研究執行期間網路消息來源在新聞報導中被呈 現的樣貌。 頻道 TVBS PTS 小計 匿名消息來源* 新聞則數 95 9 104 在該台網友說新聞中的比例 84.8% 88.8% 引用次數 218 9 227 該台所有網友說新聞中次數比 68.6% 32.1% 非匿名消息來源 新聞則數 30 7 37 在該台網友說新聞中的比例 26.8% 58.3% 引用次數 100 19 119 該台所有網友說新聞中次數比 31.4% 67.9% 表二:電視新聞網友說「匿名消息來源數量比例」(製表:本研究),單位:次。
13 *本研究「匿名」與「非匿名」的區別,是以「實際姓名」為判斷標準。本表所示為「次數」,因 此單一一則新聞可有多次消息來源,也可能有「數字匿名消息來源」加「數次非匿名消息來源」。 很明顯地,不論商業媒體或公共電視,當新聞報導採集網路資訊為消息來源時, 超過八成的新聞都使用了匿名消息來源;公視新聞使用匿名消息來源的新聞比例, 甚至還高過商業台 TVBS。這顯示當新聞涉及「網路」、「網友說」時,足以拉抬新聞 事實性的「消息來源」,多半呈現無法辨識的「匿名」狀態。這與傳統新聞特別側重 明確消息來源,甚至以明確消息來源來提升新聞報導可靠性的作法,正好背道而馳。 從電視新聞製作的角度來看,如果報導「網路活動」是具有新聞價值且必要的, 那麼,提升新聞可信度的方法,應該就是補強「非匿名消息來源」。因此,我們可以 藉由討論「非匿名消息來源」出現的狀況,來瞭解這兩個頻道在處理新聞事實基礎 上的表現。 在「輔以非匿名消息來源」的活動上,公視新聞顯得比較有誠意;在所有使用 網路匿名消息來源的新聞(9 次)中,超過半數都補充了非匿名消息來源(7 次)。 相對之下,TVBS 放任匿名消息來源作為新聞唯一一種證據管道的狀態,就非常明顯; 只有 31.4%的新聞裡補強了非匿名消息來源。換言之,在 92 天新聞中,公視新聞只 有兩條新聞將其事實性託付給匿名消息來源;但 TVBS 確有 118 則新聞完全不提供 明確的消息來源。在網路資訊具有高度不確定性的情況下,商業台 TVBS 的表現讓 閱聽人非常難以判斷新聞本身的事實性。 在此,我們可以先討論「網路匿名消息來源」的意義。 在本研究執行過程中,三位登錄員與計畫主持人曾經針對「何謂匿名消息來源」 交換過意見。一般而言,當新聞鏡面或主播稿(聲音)能夠清楚指陳資訊的生產者 (例如:實際姓名)時,我們就認定該消息來源為「非匿名消息來源」。然而,本研 究在實際研究過程中卻發現,網路資訊出現在新聞中時,卻因其既有型態,大量生 產了「匿名消息來源」。例如,在「吳念真 FB 時間軸版似找不到“自家廁所”」 (101.03.02)這則新聞中,不論標題、主播稿頭或者鏡面呈現的背景畫面,都明確指出 該新聞的消息來源就是吳念真。然而,這則新聞在有明確消息來源的前提下,卻依 然「創造」出許多(計為一次)「匿名消息來源」。原因是,當新聞畫面呈現吳念真 的臉書畫面時,其畫面中心呈現的主要是在吳念真臉書上呼應其抱怨的「網友留言」。 這些「網友」有時候被馬賽克隱去帳號暱稱,有時候則因為拍攝角度或距離,難以 辨識帳號;即便能看得出來帳號的畫面,也因為不可能知道留言者真實身份,而成 為匿名消息來源。 對這則新聞來說,報導的重點在臉書使用者對改版的反應。很明顯地,雖然受 到改版影響的臉書使用者成千上萬,但記者對於「名人消息來源」的偏好,促使記 者選擇以吳念真的抱怨為切入點。也就是說,從一開始,這則新聞就設定了明確消 息來源,並且希望透過特定消息來源,提高該則新聞的重要性與顯著性。只不過, 當記者試圖透過畫面說明「臉書改版」是何意義時,便遭遇到了網路畫面呈現型態
14 無法避免「匿名消息來源」。同樣的狀況,也出現在像是女網友家人遭到前男友砍殺、 網友在臉書上直播燒炭自殺畫面等新聞中。 這種因為網路活動、版面設計,乃至於網路資訊既有樣貌,造成的新聞匿名消 息來源,在本研究中時常可見。 換言之,電視新聞對網路消息來源的引用,雖然曾經被批評為在網路上「製造 民意」(例如:Webster, 1995;Hurwitz, 1999;瞿海源,2001;楊意菁,2008 等),不 過,在實際研究中卻可以發現,網路媒體所側重的互動(例如:留言)、匿名等特質, 除了提供方便的民意提款機外,其實另外還設定了電視新聞製作轉錄時,不得不採 用匿名消息來源的不成文規則。 然而,儘管網路本身的狀態創造了電視新聞轉錄操作時,不得已使用匿名消息 來源的機會,但若比對 TVBS 與公共電視新聞的表現卻可以發現,在公共電視的新 聞中,絕大多數涉及「網友說」的新聞,同時採用了匿名與非匿名消息來源。在公 視播出的 12 則「網友說」新聞中,只有四則沒有搭配明確消息來源。這四則新聞分 別是:1.「日本感謝台灣救援(311),製作廣告在網路上流傳」(101.03.07)、2.「花 蓮縣政府觀光處長收賄(鏡面翻攝縣府觀光局網站)」(101.03.11)、3.「女子尋短 po 臉書,網友報案救回」(101.04.13),以及 4.「FB 暗藏春色」(101.04.13)等四則。第 1、 4 則新聞意在表達網路活動,第 2 則新聞則以「觀光局網站」代替沒有固定意像的「花 縣觀光局」這個單位。至於第 3 則新聞,則處理了「網友在臉書上展現自殺意圖」 的直接畫面,以及救護車行車記錄器拍攝的救援畫面。很明顯地,這四則沒有明確 消息來源的公視新聞,多半落在「社會議題討論」上,並非需要明確消息來源證實 的資訊,因而可說都在合理使用的範圍內。 TVBS 使用網路匿名消息來源的狀況複雜得多。 首先,在匿名與非匿名消息來源交叉使用的部分,TVSB 有高達 67 條新聞僅表 示匿名消息來源(59.8%)。那麼,這些大量使用匿名消息來源的,都是哪種新聞呢? 研究發現,TVBS 播出的絕大多數僅有匿名網路消息來源的新聞,都是轉拍自網路資 訊、畫面的新聞。 例如,「iPad 魔術諷:第三代 iPad 如氣球飛起」(101.03.05)描述愛惡搞蘋果手機 的魔術師天馬行空想像 iPad 可以起飛、倒出啤酒等。「偷吃香腸罰面壁 巴哥犬裝無 辜」(101.03.23)則翻攝網友上傳的懲罰小狗的照片。「“智慧”手錶上網 播打電話一 錶全搞定」(101.04.29)則翻攝網路畫面,描述一隻可以播打電話的手錶。換言之, TVSBS 播出的匿名消息來源網友說新聞,絕大多數就正是一般人所批判的,記者上 網抄新聞、翻攝網路畫面做新聞。更有甚者,每週日晚間新聞更一口氣播出十餘條 由網路畫面組成的「新聞」;例如,光是 101 年 4 月 8 日這天,TVBS 就播出了高達 18 條這類型新聞。新聞內容不是「沙塵暴突來攪局 戶外婚禮狼狽收場」,就是「真 尷尬!現場節目連線來賓一睡不起」,或者「英(國)手機白衣女現蹤影片引討論」 等新聞。 這些新聞完全、單純就是抄錄網路內容,甚至除了配上中文新聞稿外,不做任 何補採或說明。某個角度來說,這些「新聞」多半不具有重要性、顯著性,有時連
15 「鄰近性」都缺乏,而多半都是「趣聞軼事」類的軟新聞。如果考察這些完全使用 網路匿名消息來源的新聞可以發現,這類新聞比較像是日常生活的片段,而不太具 有「守望環境、形成意見」等高度判斷活動的功能。 匿名網路消息來源還有另一種類型,就是作為「採訪不易時的替代消息來源」。 在 TVBS 的「網友說」新聞中,大量出現名人臉書、微博、推特的翻攝畫面;其中, 林書豪是最常在這些社群媒體中出現的人物,他至少出現在七條新聞中。舉凡灌籃、 手術、合約、人氣、與隊友相處,甚至他輸球,都可以透過轉載翻攝網路畫面,製 作成新聞。這七條新聞中,有三條翻攝 NBA 官網畫面;這表示,記者已經形成了在 特定地方(網站)搜尋製造新聞題材的習慣。不只林書豪,舒淇(101.03.27)、 Makiyo(101.04.22)、韓寒(101.05.10)、章子怡(101.05.29)、桂綸鎂(101.05.31)等,都是 真實存在的人物,每一位都足堪成為具有「顯著性」的消息來源,但電視新聞處理 的方式,卻捨棄了傳統的採訪,而改以網路影片、網路畫面取代。而且,以上幾位 知名任務,除了桂綸鎂新聞討論的是她拍攝的廣告外,每一位都是翻攝其微博或網 友的微博留言。 翻攝知名人士網路發言作為題材的新聞,很明確地是將這些人的網路發言視為 意見,並且假定了記者即使親身採訪,也會獲得相同意見,因而可以以網路發言代 替採訪這樣的設定。不過,一個人在社群中的發言,是否能直接等同於「公開受訪」 呢?雖然我們可以假定知名人士應該有意會到他在網路上的行動受到社群以及媒體 的關注,然而,在半封閉型態(即,要加入好友名單才能看到訊息)的社群媒體上, 當記者不在好友名單中,卻以他人帳號登入、察看發言留言時,公私界線的問題, 是不是以嶄新的面貌重新出現了?新聞「查證」代表的「確認」意義,在新聞記者 僅僅只是抄錄、翻攝的情況下,還能如實地被報導活動彰顯出來嗎?另一方面,當 發言者以「帳號」方式出現時,我們到底該稱之為「匿名」還是「非匿名」消息來 源?這層區別的變動,對新聞工作究竟是否還有意義呢? 另一方面,當知名人士面對記者採訪選擇不回應,回過頭卻又在臉書、推特、 微博上「若以似無」、「意有所指」地寫了些什麼,當這種「發言」狀態成為常態, 新聞工作似乎不再可以在遭到拒絕採訪後結束。相對地,「上網察看蛛絲馬跡」,就 成為記者(特別影劇娛樂路線的記者)很重要的考察工作。這麼一來,批評記者不 出門跑新聞,只上網狩獵消息,似乎也未必公允。 三、「網友說新聞」的網路消息來源 在所有匿名的消息來源中,我們進一步將 SOT 鏡面上明白標示的各種資訊,做 了簡單分類。 表三顯示「匿名」消息來源的「來源」;這有助於我們瞭解記者都去哪裡抄新聞, 或者,去哪裡「等」新聞。
16 TVBS PTS 小計 「網友說」新聞 匿名消息來源 人物 100 2 102 You Tube 14 0 14 Mobile 01 1 0 1 PTT 5 0 5 Facebook 10 2 12 Twitter 2 0 2 微博 3 0 3 「官網」* 3 2 5 監視器 3 0 3 行車記錄器 2 0 2 「網路」** 34 3 37 其他*** 41 0 41 總計 218 9 227 表三:「網友說」新聞匿名消息來源出處(製表:本研究) * 「官網」泛指官方網站。鏡面出現「官網」時,才登錄為官網。 **「網路」泛指所有不明確網站。鏡面出現「網路」時,登錄為網路。 *** 「其他」指鏡面上未標定出處,但畫面明顯可指認為網路來源者。 表三所示各項訊息出處,是以 SOT 鏡面上明白標註的資訊為登錄標準。也就是 說,在以網友、網路為匿名消息來源的電視新聞中,記者並不會隱藏自己上網找消
息來源的事實;甚且,新聞操作實務上,似乎認為像是「You Tube」、「Twitter」等字
眼,已是合法消息來源。 這裡所登錄的「人物」,包括前一節所說,在特定人士臉書、微博、部落格上留 言的網路使用者。這些網路使用者,有時被新聞製作過程隱去帳號(如:打馬賽克、 模糊畫面等);有時候則是有意無意跑出鏡外,無法辨識;有些時候則因為拍攝距離 (也是有意無意不得而知)無法辨識;還有一些帳號即使能夠辨識,但實際上也不 具有可資查證的功能。當然,有部分匿名人物消息來源並非「網路帳號」,而是在傳 統新聞學意義下的匿名消息來源。例如,在「“鹹魚味燻到我”高鐵脫鞋哥惹議」 (101.05.17)新聞中,除了有翻攝 PTT 的畫面作為匿名消息來源外,另外還有在台北車 站出入的受訪者。由於鏡面中未標示任何可指涉受訪者的資訊,因此該受訪者也是 匿名消息來源。 在佔所有匿名消息來源幾乎一半的「人物」消息來源中,除了大多是「回應網 頁」這個因為網頁設計而產生的特殊型態消息來源外,我們也發現,在網友說新聞 中,絕大多數「行動者」都處於匿名狀態。比方,在「瘋囤貨!網購衛生紙單週銷“三 萬串”」新聞中,讓此事/此新聞發生的「行動者」,是一批在一週內造就三萬串衛生 紙出貨記錄的網友;這些人不是單一一個個人,也不是組織化的行動,他們只是以
17 同樣的訂購管道在短時間內同時下單,造成「盛況」的行為者。在傳統新聞學有關 匿名消息來源的分析中已經指出,匿名消息來源若不是顯著、重要的菁英或高層, 那麼,就經常會是「代表一大群人的共同狀態」(Tuchman, 1992:122)。同樣的匿名消 息來源使用邏輯,在網友說新聞中,同樣獲得證實。 像是「網友推爆」或「網友噓爆」等新聞,也都屬於這種「代表一大群人共同 狀態」的消息來源。 除了人物作為匿名消息來源外,網友說新聞中大量出現「翻拍畫面」;並且,在 大部分情況下,電視新聞都標定了「翻攝處」。You Tube、Mobile 01 等一般網路使用 者最常上傳影片的平台,顯然同樣也是電視新聞記者的「最佳新聞下載點」。近五年 竄起的新媒體社群平台,臉書、推特、微博,加上在台灣學生族群間最為風行的 PTT, 則是取得網友意見的另一個重要據點。這些放在網路上自由取用的「一般人意見」, 正如前述學者所言,以「方便的民意提款機」的身份,提供電視新聞記者非常便利 的「消息來源」。也或許正因為這批下載點、民意取得點是如此便利,使得電視新聞 記者不論基於發掘新聞題材、尋找對反意見,或填充新聞畫面等目的,都可以輕易 獲得。只不過,正如前面所言,這些新聞下載點整理出來的新聞,多半是軟性、不 需審議思索,也不太具有守望環境、協助決策的功能。 比較麻煩的是,即使在「新聞下載」如此便利的前提下,一定程度的網友說新 聞,仍舊以非常模糊的「翻攝自網路」字樣,草草帶過消息來源出處。表三呈現的 「網路」,是以鏡面上明示「翻攝自網路」字樣為登錄原則;也就是說,這些新聞雖 然來源為「網路」,但實際上由於「網路」一詞代表了過於廣泛的網站、論壇、資訊 的「資訊海洋」,因而等於根本就沒有交代。更有甚者,表三中「其他」一欄所示者, 是可以明顯指認翻攝自網路,但鏡面完全沒有做任何說明的匿名消息來源。TVBS 使用的「其他」匿名消息來源共有 41 次,其中有 31 次,其實是「其他大眾傳播媒 體」。CNN、NHK 是 TVBS 最喜愛的來源媒體;從鏡面上,我們可以清楚看到未隱 去的 CNN 或 NHK 識別符號,或鏡面上清楚可見的主播台、甚至是未完全隱去的日 文發音;在部分新聞中,甚至還可以聽到 CNN 與 NHK 記者 SOT 稿末的台呼。另外, 還有引用雜誌資訊、大陸新浪網,甚至戲劇節目內容(包括台灣本劇與大陸劇)轉 錄製作為電視新聞的狀況(而這些畫面皆明顯可以判斷為翻攝網路,並非取得母 帶)。 同樣是使用網路匿名消息來源,公共電視新聞的處理方式就顯得簡單許多。首 先,公視新聞處理的「網友說新聞」在數量上僅是 TVBS 的十分之一(112:12), 這使得公視在資訊取得的來源方面,顯得更為單純。在所有類型的網路匿名消息來 源中,公視只取了人物、臉書、官網各 2 個,以及「翻攝網路」3 次。相較之下,公 視在使用網路匿名消息來源方面,顯然謹慎許多。 有趣的是,即使同歸為同一類網路匿名消息來源,TVBS 與公視所界定的「可使 用的消息來源」,也有不同內涵。以「官網」來說,TVBS 引用了 3 次「官方網站」 為消息來源,僅僅比公視多了 1 次而已。然而,TVBS 這 3 次「官方網站」分別是「尼 克隊官網」、「ESPN 官網」,以及「體育網站官網」;全都是為了報導林書豪相關新聞
18 所做的查詢引用與轉錄翻攝。然而,同樣明白標示為「官網」,公視新聞取用的 2 次 卻分別是「教育部官網」,以及「花蓮縣政府觀光局官網」。很顯然,公視定義的官 網,落在政府部門,與 TVBS 側重體育報導,並且認定體育網站為重要消息來源的 模式,很不一樣。 公共電視幾乎不取用私有、商業網站畫面。 除此之外,在所有匿名網路消息來源中,深受 TVBS 依賴的 You Tube(14 次), 對公視新聞來說,似乎不是一個重要的駐點處(0 次)。另外,「翻攝其他媒體報導內 容」,也是 TVBS 認為合理的匿名網路消息來源;然而公視對此似乎不以為然。 這裡,我們要提出一個重要的觀點,說明 TVBS 與公視在新聞處理上的不同態 度。一般而言,社會大眾傾向認為商營的「專業新聞頻道」因為每天 24 小時不斷播 出新聞,因此在新聞需求量龐大的情況下,只好大量向網路借用議題與素材;公共 電視每日只經營二或三節新聞時段,新聞需求量不大,因此無須製作抄錄 You Tube 或行車記錄器的新聞。然而,本研究發現,就單一一節新聞來說,本研究側錄期間, 公共電視共播出 242,304 秒新聞,超過了 TVBS 的 238,777 秒;這 92 天期間,公視 新聞製作的新聞共 2,129 則,TVBS 只有 1,749 則。(以上數字參見表一)換句話說, 不論從新聞則數、播出新聞總秒數,公視都高於 TVBS;從新聞則數來看,公視整整 多了 380 則,平均每天多 4 則以上10。換言之,從單節新聞的角度來看,公共電視新 聞不工作者所擔負的新聞量,就產出數字而言,其實並不小於 TVBS。在平均則數較 少的情況下,TVBS 所採用的匿名網路消息來源,卻是公視新聞的十倍。這幾個數字 一比較便可以發現,TVBS 的新聞產製規則,對匿名網路消息來源,確實比公共電視 的使用標準來得寬鬆。 特別是,本研究擷取的是晚間熱門時段(晚間八至九點)新聞,依新聞專業判 斷,所有當日最重要的新聞都會在該時段播出。如此看來,TVBS 面對「重要新聞」, 以及「重要新聞的消息來源」的標準,也與公視有很大的差距。 最後,如果從格式與型態的角度來討論網路消息來源與電視新聞的關係可以發 現兩件事。首先,若從電視新聞格式的角度來看,可以發現受到電視新聞需要大量 影像材料的影響,所有使用網路匿名消息來源的新聞,都選擇了透過畫面來展現消 息來源的作法。也就是說,在本研究所觀察的 92 天新聞報導中,沒有任何一則新聞 是在網路上擷取或強調「聲音」元素,作為補充電視新聞製作的材料。同時,本研 究也發現,在所有網路匿名消息來源中,除了「擷取畫面」之外,看不到電視新聞 對網路資訊的其他型態的使用。這表示,網路材料對電視新聞製作來說,確實只是 「材料庫」,而不具有其他分析、程式或設計等功能。 另一方面,網際網路最重要的幾個特徵:匿名、互動、收納廣泛資訊,則選擇 性地呈現在電視新聞中,甚至豢養著電視新聞的閱聽人。匿名幾乎可以說是電視新 聞完全不在意的特徵;某種程度上,對電視新聞製作來說,「匿名」似乎正好是網路 10 本研究的登錄結果顯示,TVBS 每逢週六、週日,八點新聞主要播出專題,每則新聞專題時間 長度約在 10 分鐘左右。這似乎是其新聞則數較少的原因。然而,公共電視新聞在週末,僅播出 半小時,按理在播出則數上,也隨之折半。兩相換算比對,新聞的型態(純淨新聞或專題)以及 單節新聞播出時間長度,並不影響兩台播出新聞則數。
19 材料之所以被選擇拿來製作新聞的最好的特質。因為匿名的緣故,因此不再需要查 證的介入(因為不可能查證)。但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匿名」由於確保了在網路上 極端發言的安全性,因此網友言論的多元、偏激,乃至於誇張,在「狗咬人不是新 聞,人咬狗才是新聞」的新聞產製邏輯中,反倒變得非常合適。再加上網頁設計經 常出現的留言、互動、給分、評論(按個「讚」)等機制,使得絕大多數網路使用者 不但熟悉這些功能,並且某種程度上也在參與網路的過程中,早已知道「網路誇張 言論乃是一種常態」。既然網際網路上什麼人都有,聊天的對象有可能是隻狗,甚至 是一個設計好的對話程式,那麼,什麼怪誕的東西在網路上找不到?兩相合作之下, 當電視新聞中出現「網友的荒誕行徑」時,電視新聞的觀眾反而一點也不覺得奇怪! 甚至,一旦提及「網友說」,那麼該則新聞就該「很不合乎常理」!在本研究觀察的 新聞中,所有新聞處理網路資訊的方式,都是將之以新聞素材的姿態嵌入既定的電 視新聞格式,至於網路既有的互動、廣義的計算(computing)等功能,在新聞製作活動 中尚未見到。在電視新聞中,網路不是工具。 換言之,對電視新聞來說,「網路」紮紮實實就是「消息來源」,並且基本上是 個「言語誇張的消息來源」。 四、小結 本研究側錄自民國 101 年 3 月 1 日至 5 月 31 日共計 92 天,播出於公共電視(13 頻道)以及同時段 TVBS 新聞台的新聞內容,並且以內容分析法,將鏡面、聲音等 資訊,登錄於表單中,作為進一步統計分析的依據。 研究結果發現,在商業新聞台中收視率較高的 TVBS,以及一般公認報導品質較 佳的公視新聞,對於使用網路作為新聞消息來源的活動,不論在實際表現、判斷標 準,以及資訊來源方面,互有異同。 (一) 寬鬆的匿名消息來源使用策略(TVBS) 首先,本研究發現,公共電視在製播新聞總則數,以及播出新聞總秒數皆高於 TVBS 的前提下,製作出的「網友說」新聞,不但秒數較少,而且則數也僅只有 TVBS 的約十分之一(參見表一)。這顯示,TVBS 對於使用網路匿名消息來源以製作新聞 的態度,比公視新聞來得鬆散寬容。由於本研究所稱「網友說新聞」是指在主播稿 頭、鏡面中,明確出現「網友」、「網路」等話語或畫面,因此,本研究所登錄的新 聞,乃是以「網路」、「網友說」為核心題材的新聞。由此觀之,TVBS 對於網路世界 的關注,遠高於公共電視。 不過,對網路世界的關注,卻很微妙地以大量的「匿名消息來源」作為新聞報 導的依據。依照新聞業對消息來源的特別重視可知,明確指陳「消息來源」,不但是 新聞報導的核心,同時也是新聞之所以具有事實性的重要依據;所以所有商營的通 訊社,在考慮其產生資訊的「有效性」的前提下,皆非常重視消息來源。然而,在
20 本研究所觀察的 TVBS 新聞中,有接近半數屬於「網友說」新聞(參見表一);而其 中又有高達八成以上新聞,採用了匿名消息來源(參見表二)。至於匿名消息來源倒 底是什麼?表三的統計結果可以看出,大約有一半,都是匿名的網友(人物)。也就 是說,作為商業台的 TVBS,對於會直接影響其報導品質的消息來源,同樣採取的寬 鬆的政策。相對之下,公視新聞對於「網友說」新聞、匿名消息來源都顯得非常謹 慎。明顯的證據是,在公共電視新聞播出的 12 則網友說新聞中,雖然有 9 則使用了 網路匿名消息來源,但是,12 則網友說新聞中同時有 7 則,搭配了非匿名消息來源。 這表示公共電視在處理新聞時,仍舊非常在乎明確指出消息來源以確保新聞報導可 信度這件事。 在此,我們察覺到一個介於電視新聞與網路消息來源之間的技術性問題,那就 是翻攝畫面製造出來的匿名消息來源。在本研究深入觀察的 124 則網友說新聞中, 人物匿名消息來源共出現了 102 次,以平均分配的情況觀之,幾乎有九成以上新聞 使用了匿名的人物為消息來源。然而若詳究新聞播出的鏡面卻可發現,這些匿名的 人物,大多都因為電視新聞在翻攝網路畫面時,或有意(如:刻意打上馬賽克)、或 無意(如:拍攝距離過遠)造成難以辨識畫面上的發言者姓名帳號所導致;在難以 辨識誰的發言的情況下,這些「網友」自然就成為「匿名」消息來源。 (二) 守株待兔之處 觀察 TVBS 所使用的網路匿名消息來源可以發現,You Tube、PTT、臉書是 TVBS 新聞中最常出現的「新聞下載點」。我們可以從這三個網站的特殊性來瞭解它們何以 會雀屏中選。 根據維基百科的說明,2012 年 5 月時,You Tube 每天有超過 20 億部影片被觀賞; You Tube 可以說是全球網路使用者最重要的影片上傳與下載平台。作為一個網路平 台,You Tube 最重要的價值便是大量的「使用者生產內容」(user generated content, UGC)。也就是說,越多人使用 You Tube,其內容就越龐大多元。對於職在報導社會 諸事的新聞媒體來說,這麼一個平台,當然是蒐集題材的絕佳地點。 相對於 You Tube 在全球的普遍,PTT 就顯然是一個台灣社會獨有,也特別容易 蒐集到學生族群意見的場所。如果說 You Tube 的影音資料正好符合電視新聞所需要 的媒材型態,那麼 PTT 發言的在地鄰近性、PTT 鄉民誇張的發言、比原文更有創意 的「推文」,以及監測上站人數的藍爆等設計,再加上分版創造的言論分流等特質, 就成為「新聞題材」的最佳搜尋地。 至於臉書,在半開放11的狀態下,已經成為全球最重要的社群平台之一。臉書同 時含納文字、圖片、影像以及聲音的特徵,以及簡易「按讚」、易於轉貼、分享、回 應等介面設計,使得在臉書上想要蒐集對單一話題的群眾回應,變得非常容易。 以上這三個新聞下載點,各有專擅。對電視新聞記者來說,題材新穎、又有一 11 絕大多數臉書使用者都會設定瀏覽權限,相對於 You Tube 與 PTT,這些權限設定因為在每個 個別使用者手中,難以以中心化統一的方式打開權限,因此是一種半開放狀態。
21 般大眾意見表述,再加上畫面擷取可以輕易成為「證據」,都使得這些網際網路上匯 聚人群(使用者)的地方,成為庶民新聞內容最重要的來源域。 除了以上三個主要網路消息來源之外,觀察 TVBS 所使用的「網友說」匿名消 息來源累積次數(表三)可以發現,來源最多的網路匿名消息來源是「其他」。這類 來源在登錄定義上,說明為「鏡面上未標定出處,但畫面明顯可指認為網路來源者。 換言之,它們是「匿名中的匿名」。什麼是「畫面明顯可指認為網路來源者」呢?這 與網際網路人機介面的功能設計有關。基本上,所有沒有被標定,但卻可以被本研 究登錄員指認為網路畫面的,大都不出以下幾種:網站畫面(常是除去了最上方可 辨識哪個網站的內容)、留言串、搜尋畫面等。其中留言串與搜尋畫面,都是網路業 面設計中,經常使用且與其他媒體清楚區隔開來的互動功能;換言之,本研究之所 以能夠辨識「那是個網路畫面」,是由於網際網路介面的特徵。不過,這些畫面卻完 全沒有被電視新聞所標定。從本研究蒐集到的網友說新聞來看,這個作法有可能有 兩個原因。 第一,電視新聞透過這些網路畫面在「展示」某個行動的程序,或某個設計功 能。例如,記者操作搜尋畫面,指出很容易在網路上搜索到色情資訊。由於畫面刊 出的重點在於「展示」,因此記者操作本身便足以說明新聞內容,是否標定消息來源 也就顯得相對不重要。第二,電視新聞刊出特定畫面,只是作為「通則」來說明, 並非指特定該畫面。比方,網購價格比實體店面便宜,電視新聞畫面可能擷取兩至 三個網路商店畫面,但卻切除了可辨識網站的標誌,僅刊出標價(或局部放大、殘 影處理可辨識網站的資訊)。 總而言之,本研究試圖透過系統性地瞭解「網友說」新聞在使用消息來源上的 特徵,、新聞專業規範,以及電視新聞製作成規與網路設計概念之間的關連,說明 「網友說」新聞今日的具體面貌,以及他可能展現的新聞實作邏輯。本研究主張, 倘若我們將電視與網路置放在同一個體驗空間中,那麼,對單一一位閱聽人來說, 看待「網友說電視新聞」時,我們其實不僅僅只是電視閱聽人,同時還使用參照了 我們使用網路的經驗與對網路的想像。同樣地,對電視新聞記者來說,上網搜尋材 料、意見、畫面,也不是單純「懶惰」可以解釋的。在許多情況下,網友表達出的 誇張言論,網友上傳的影片,反映了社會的某個向度;而這些向度正是職責在守望 社會的新聞記者不應該忽略的。 不過,大量而無規則的匿名消息來源,仍舊相當程度削弱了「網友說」新聞的 真實性。也許正是因為過度使用匿名消息來源,使得電視新聞在引用「網友說」時 缺乏專業規範,造成了許多錯誤轉載、過份解釋,乃至於無中生有。本文認為,這 有可能是網友說新聞產生的新的專業倫理議題,需要未來研究思索之處。 參考書目 林文集(2004)。〈展現無謂考驗的生命力—美聯社,光耀全球的新聞燈塔〉,《全 球新聞神經大透視》,中央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