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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童軍團實施家長志工制度之行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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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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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公民教育與活動領導學系 活動領導在職專班碩士論文. 指導教授: 指導教授:陳盛雄 博士. 幼童軍團實施家長志工制度之行動研究 童軍團實施家長志工制度之行動研究. 研究生: 研究生: 胡德和 撰 中華民國 101 年 06 月.

(2) 謝 誌 時光荏苒,研究所四年的時光就要畫上句點。回首前兩年與研究所同學一 同修學分、上課時的點點滴滴,彼此建立的情誼與默契,讓人懷念那些年美好 的歲月,後兩年進入寫作論文的昏天暗地時期,無數個埋首鍵盤、難以成眠的 夜晚,終將隨著論文的完成而深藏在我記憶裡。論文寫作過程雖然辛苦,但在 過程中,有許多支持我、鼓勵我的師長、好友、家人們,這份情誼我深深的感 激,永難忘懷。 本論文的完成,首先要感謝指導教授陳盛雄博士的悉心指導,您的指引讓 我的研究方向始終保持正軌,您的信任與包容讓我擁有自我思維的空間;另外 要感謝兩位口試委員-呂建政老師與謝政諭老師鉅細靡遺、逐字逐句的提點, 對本論文提供了許多寶貴的意見,使之能更加的完善,謹此致上最深的敬意與 謝忱。 除了在校師長之外,我也要感謝忠義國小幼童軍團所有的家長志工們,無 論是填寫工作月誌、約時間訪談等,你們的配合、協助與無私的分享是本論文 誕生的最大功臣,謹此致上最誠摯的謝意。 而在撰寫論文期間,感謝許多好友對我的支持與關心,學校同事間互相的 體恤與包容,研究所同學互相的加油與打氣,都是我論文完成的動力,這些我 都銘記於心,並致上深深的感謝。 論文即將完成之際,正值我新婚之時,為了完成論文修正,必須先將度蜜 月置於一旁,感謝另一半-嘉瑋對我的協助與包容,無怨無悔的陪伴與關愛, 是我最溫暖的後盾。 生命中能遇到這許多的貴人,是緣分也是我的福氣。論文完成要感謝的人 實在太多,謹將此論文獻給所有關心、協助我的人,謝謝你們。 胡德和. i. 謹誌.

(3) 摘 要 本研究旨在探討幼童軍團家長志工制度及其實務上遭遇到的問題與解決方 法,試圖瞭解幼童軍團家長志工參與幼童軍服務員訓練的意願,並分析家長志 工在個人層面與組織層面的情形。 本研究援引行動研究理論作為研究設計的理論基礎,參酌志工制度運用的 要素,以及新北市的績優幼童軍團所運用家長志工的模式,來設計家長志工招 募、培訓、督導、獎勵等行動方案。本研究以忠義國小幼童軍團十四位家長志 工為研究對象,透過訪談、參與觀察,並輔以文件分析及問卷調查來進行資料 蒐集。 經資料分析,本研究之結果與發現如下: 一、. 志工招募:招募方式主要來自三種管道,因團集會時間的改變,招募對 象由原本平日不上班的家庭主婦,擴大到平常日要上班但週休二日的家 長。招募內容最重要的訊息是服務時間及服務內容,因此服務時間宜明 確,服務內容宜清楚。. 二、. 志工培訓:童軍家長志工皆認同服務前培訓的必要性。培訓讓童軍家長 志工更快進入狀況,提供童軍家長志工在服務前實作的機會,也更能凝 聚團隊的向心力。培訓課程的規劃以本學期團集會課程為主,讓童軍家 長志工有更多互相認識、分享的機會,有助於日後彼此合作更加順利。. 三、. 志工督導:督導方案具有正面的功效,有實施的必要。小隊輔導分組功 效較不彰,須跟童軍家長志工多加宣導。「師徒制」的分層督導方式, 幫助新進童軍家長志工很快進入狀況。工作月誌幫助童軍家長志工反 省、檢討,進而提升服務的品質。. 四、. 志工獎勵:獎勵不是童軍家長志工願意服務的最主要因素,但這些獎勵 方案在精神層面對志工具有肯定與鼓勵之效果。領巾、團服能讓童軍家. ii.

(4) 長志工對團隊有認同感,代表其身分被認同,可提高其繼續服務的意願。 五、. 除了上述要素外,研究發現合理的經費預算編列,和諧的組織氣氛與互 動,服務過程的成長與收穫,團長領導人的特質及童軍家長志工隊長的 特質等要素,均為幼童軍團實施家長志工制度尚需考慮的要素。. 六、. 童軍家長志工願意持續服務的理由,可歸納為:志工認為不會有太大負 擔,團長很尊重家長志工,團隊彼此之間的氣氛很好,認同童軍對品德 教育的教育價值,本身與子女在服務過程中的成長,並從中得到成就感 等。吸引童軍家長志工加入家長志工團隊的因素主要有:1、有志同道合 的夥伴;2、有領導能力、能包容的團長;3、熱情可愛的小朋友;4、認 同童軍的教育價值,並看到孩子的成長;5、自我成長與人際關係的拓展。 阻礙童軍家長志工加入家長志工團隊的主要因素為家庭因素和工作因 素。服務的過程中,童軍家長志工的改變與收穫主要有:1、提升自信心, 更勇於面對人群;2、得到肯定,自我突破與成長;3、改善溝通模式, 增進親子互動;4、認識童軍,學習童軍知能。. 七、. 童軍家長志工認為擔任幼童軍團家長志工的經驗能提高自己參加幼童軍 服務員木章基本訓練與幼童軍服務員木章訓練的意願,但對參加幼童軍 服務員木章訓練的意願較低。. 八、. 歸結忠義國小幼童軍團實施家長志工制度所遭遇到的問題計有:1、小隊 輔導分組功效不彰;2、分層督導未能真正落實;3、團領巾與團服發放 的時機;4、家庭與工作因素阻礙家長志工參與;5、需要學校行政單位 的支持及更多老師的參與。 根據研究結論,研究者針對幼童軍團家長志工組織、學校行政單位與主管. 教育機關及未來研究等方向提出建議。 關鍵字: 關鍵字:幼童軍、 幼童軍、志工制度、 志工制度、行動研究. iii.

(5) Abstract This study attempts to explore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Parent Volunteers System for Cub Scouts (hereafter abbreviated as PVSCS), various problems arising therein and their solutions, to understand the wishes of parent volunteers of cub scouts to participate in the Cub Scout staff training, and to analyze current situations of parent volunteers at the individual and organizational levels. The referential framework of this study is based on action research theory. Taking into account of elements of volunteer system and the model of parent volunteers introduced to accredited cub scouts in New Taipei City, the study investigates the design of action programs on recruitment, training, supervision, and incentives. Based on 14 parent volunteers from Chung-Yi Elementary School Cub Scout, New Taipei City,the subject matters of the study include interviews, participant observations, document analysis, and questionnaires. Through data analysis, the results and findings of this study are as follows: 1. Volunteer Recruitment: There are three main sources of recruitment. Due to the change of the assembly time, the object of recruitment expands from full-time housewives to parents who must work on weekdays, but do not work on weekends. The service time and content are the most important messages of recruitment; therefore, these two factors should be noted clearly. 2. Volunteer Training: Scout parent volunteers all agree with the need of pre-service training. Training makes parent volunteers get acquainted with situations faster, providing the opportunities for pre-service implementation and solidarity among the team. Training courses are based on the contents of the assembly. Thus the. iv.

(6) training process helps Scout parent volunteers know one another and make cooperation more smooth. 3. Volunteer Supervision: The supervisory program has a positive effect. If the effectiveness of squad instructor is weak, there should be more advocacy with Scout parent volunteers. The model of “Apprenticeship” helps the new Scout parent volunteers to get into the situation quickly. Months blog may help Scout parent volunteers to reflect, review, and enhance the quality of services. 4. Volunteer Reward: The reward is not the most important factor that Scout parent volunteers are willing to serve, but still sure that these incentive programs confer affirmation and encouragement on volunteers at the spiritual level. Scarves and uniforms are symbols that make Scout parent volunteers identify with the team and promote their willingness to continue to serve. 5. In addition to the factors mentioned above, the study also finds that a reasonable budget provision, the harmonious climate of organization and interaction, the growth and gain of the service process, the personality of the cub Scout leader and the captain of parent volunteer team play important roles in the implementation of PVSCS. 6. There are five indicators that Scout parent volunteers are willing to serve continuously. First, there is not much burden; second, cub Scout leaders pay respect to parent volunteers; third, the team atmosphere is very good; fourth, they recognize that Scout has value of moral education; fifth, they enjoy growth for their children and themselves and achieve a sense of accomplishment in the process of service. The main factors to attract Scout parent volunteers to join the. v.

(7) team are as follows: There are like-minded partners, tolerant scout leader with leadership, warm and lovely children. In fact, they appreciate the opportunity of self-growth and expansion of human relationships. However, the main factors that hinder the Scout parent volunteers from joining the team are family and work. In the process of service Scout parent volunteers undergo some changes: to improve self-confidence and courage to face the crowd; to be affirmed, self-breakthrough and mature; to improve communication skills and to enhance parent-child interaction; to understand the Scouts and to learn Scout knowledge. 7. Scout parent volunteers’ experience as a Cub Scout parent volunteer can improve their own willingness to participate in the Wood Badge Basic Training of Cub Scout Attendant and the Wood Badge Training of Cub Scout Attendant, with the latter lower than the former. 8. The problems that Chung-Yi Elementary School Cub Scout encountered when implementing PVSCS can be summarized as follows: The effectiveness of squad instructor is weak; hierarchical supervision has not been truly implemented; the timing of grant for group scarves and uniforms lags behind activities; family and work factors hinder the Scout parent volunteers from participating; the support of school administrative units and much more teacher involvement are needed. According to the research findings, the researcher thus makes some recommendations for PVSCS, school administrative units, educational institutions, and future research direction.. Keywords: Cub Scouts, volunteer system, action research vi.

(8) 目 次 第一章. 緒論--緒論------------------------------------------------------------------------------------------1 ---. 第一節. 研究動機-----------------------------------1.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待答問題-------------------------5. 第三節. 名詞釋義-----------------------------------6. 第四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8. 第二章. 文獻探討---------文獻探討---------------------------------------------------------10 -------------------. 第一節. 幼童軍運動的歷史發展與教育意義------------10. 第二節. 幼童軍團的辦理型態與義務服務員------------18. 第三節. 績優幼童軍團運用家長志工的模式------------30. 第四節. 志工制度的定義與實施----------------------37. 第五節. 相關研究----------------------------------53. 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研究設計與實施----------------------------------------75 ----. 第一節. 行動研究法--------------------------------75. 第二節. 研究場域與研究參與者----------------------78. 第三節. 研究架構與流程----------------------------85. 第四節. 資料的蒐集--------------------------------97. 第五節. 資料的整理與分析-------------------------100. vii.

(9) 第六節. 第四章. 研究倫理---------------------------------104. 研究發現與討論-----------------研究發現與討論----------------------------------------106 ---106. 第一節. 幼童軍團家長志工的招募-------------------106. 第二節. 幼童軍團家長志工的培訓-------------------112. 第三節. 幼童軍團家長志工的督導-------------------120. 第四節. 幼童軍團家長志工的獎勵-------------------138. 第五節. 實施家長志工制度尚需考慮的要素-----------148. 第六節. 幼童軍團家長志工制度行動方案的修正-------151. 第七節. 幼童軍團家長志工服務的理由與感受---------160. 第八節. 家長志工參與幼童軍服務員訓練的意願-------171. 第九節. 實施家長志工制度遇到的問題與解決方法-----175.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結論與建議-------------------------------------------------1 --179. 第一節. 結論-------------------------------------179. 第二節. 建議-------------------------------------189. 參考文獻------------------------------------參考文獻-----------------------------------------------------------------------------1 --194 中文部分------------------------------------------194 英文部分------------------------------------------199. 附錄-------------------------------------------附錄--------------------------------------------200 --------------------------------------------200. viii.

(10) 附錄一. 家長志工工作月誌-------------------------200. 附錄二. 服務聘書---------------------------------201. 附錄三. 全勤獎狀---------------------------------202. 附錄四. 服務優異獎狀-----------------------------203. 附錄五. 資深優良服務獎狀-------------------------204. 附錄六. 中華民國童軍團領導人員績優獎章頒授辦法---205. 附錄七. 家長志工背景資料調查表-------------------209. 附錄八. 訪談大綱---------------------------------210. 附錄九. 觀察、省思札記---------------------------213. 附錄十. 訪談紀錄表-------------------------------214. 附錄十一 研究同意書-------------------------------216. ix.

(11) 表 目 表 2-1 臺北縣國小童軍團登記表(一團次)----------------19 表 2-2 臺北縣國小童軍團登記表(二團次以上)------------20 表 2-3 臺北縣國小童軍團服務員身分分析表----------------21 表 2-4 臺北縣國小童軍團的辦理型態----------------------25 表 2-5 臺北縣國小績優童軍團運用家長志工的模式----------35 表 2-6 幼童軍相關論文分類表(依年代排序)--------------53 表 2-7 童軍服務員相關論文分類表(依年代排序)----------59 表 2-8 志工與義工制度相關論文分類表(依年代排序)------65 表 3-1 行動研究發展規準的自我檢核表--------------------77 表 3-2 忠義國小幼童軍團家長志工背景資料統計表----------81 表 3-3 行動研究期程甘梯圖------------------------------96. x.

(12) 圖 目 圖 2-1 臺北縣國小童軍團辦理型態百分圖(以校數計算)----26 圖 2-2 臺北縣國小童軍團辦理型態百分圖(以團數計算)----26 圖 2-3 96、97、98 年度臺北縣國小績優童軍團辦理型態百分圖-31 圖 2-4 志工人力組織與運作之模式------------------------38 圖 3-1 行動研究循環架構圖------------------------------85. xi.

(13) 第一章 緒論 貝登堡爵士(Baden-Powell)於西元 1907 年所創立的童軍運動,之所以歷 經百年而不衰,除了寓教於樂、五育兼備的教育方法與理念受到肯定,特有三 大制度的運用,諾、規、銘的實踐,戶外冒險的活動吸引無數的青少年參與其 中之外,更重要的是,有一群無條件奉獻心力、義務服務的成年人熱心的投身 童軍運動(吳國基,2008)。貝登堡亦清楚說明:「童軍運動是由孩子所領導, 由大人從旁協助的遊戲。」也就是「童軍運動是由充滿了憧憬的孩子們和滿懷 熱誠的成年服務員建構而成」(張政漢,2010,頁 13)。由上所述,可知童軍運 動除了必須吸引青少年加入之外,也有賴熱心服務的義務服務員參與奉獻,才 能讓童軍運動持續推廣發揚而永續經營。本研究經由行動研究方案,期盼能勾 勒出一套健全的幼童軍團家長志工制度,幫助有服務員人力短缺問題的幼童軍 團解決人力資源管理問題,期許讓幼童軍團能持續蓬勃發展。本章共分四節, 第一節為研究動機,第二節為研究目的與待答問題,第三節為名詞釋義,第四 節說明研究範圍與限制。. 第一節 研究動機 本研究之研究動機有三,茲分述如下:. 壹、幼童軍團義務 幼童軍團義務服務員人數不足 義務服務員人數不足之問題 服務員人數不足之問題 研究者自大學四年級開始,便開始擔任國小幼童軍團義務服務員,中間扣 除服兵役時間,不曾停止服務至今。在擔任過義務服務員的三個國小幼童軍團 中,研究者深深感受到學校教師願意擔任幼童軍團義務服務員的人數不多。在 一些與其他國小幼童軍團長聯誼的場合上,討論到此話題時,別的國小幼童軍 1.

(14) 團也普遍有服務員人數不足的問題。甚至有的學校只有一位團長,無其他任何 服務員,人在團在,人不在則團亡。 研究者曾接觸過的一些北部知名社區童軍團,如臺北市北極星童軍團、臺 北市星宿海童軍團、新北市新莊天鷹童軍團、新北市永平灰熊童軍團等,其義 務服務員人數眾多,人力資源充足,然而國小因沒有專門教授童軍課程的童軍 教師,因此沒辦法強迫任何一位國小教師擔任學校幼童軍團義務服務員,國小 教師擔任學校幼童軍團義務服務員端看其熱誠及意願。也因此研究者發現,學 校往往成立了幼童軍團之後,每年都必須尋找帶團教師,正式教師視幼童軍團 長為燙手山芋,願意參與服務的人不多。因此,我們常常可以看到學校指派實 習教師或代課教師擔任此吃力不討好的工作,但畢竟實習教師與代課教師流動 率是相當高的,也許帶了一年幼童軍團後,下個學年度就轉換到別的學校服務 或另有其他人生規劃。但幼童軍團團務是一貫相承的,幼童軍團裡若團長與服 務員每年都在更換,每年都得重新適應、摸索,則想必然此團團員流動率必高、 向心力不足,團務勢必也經營不善。又或者只有少數幾位、甚至一位正式教師 帶團,團務繁雜、無法分工之下,團長勢必一肩扛起所有團務,在頭幾年或許 憑著一股熱誠還能支持下去,但過幾年彈性疲乏,或另有人生規劃,當沒有熱 誠與意願繼續帶領幼童軍團時,則人在團在,人不在則團亡的情況便發生了。 吳國基(2005)在其碩士學位論文「臺北市國民小學推展幼童軍教育之研 究」指出幼童軍教育推展的主要困難問題之一為幼童軍服務員人力短缺。游秀 靜(2006)在其碩士學位論文「臺北市國民小學幼童軍教育之實施及其影響因 素」中亦指出,推展幼童軍教育,首要為增進服務員參與意願,提昇服務員專 業知能。朱珮芬(2009)在其碩士學位論文「影響社區童軍團發展因素之研究」 也提到影響社區童軍團發展因素中,最重要的因素為義務服務員的投入。由此 可知,無論是學校或社區童軍團,義務服務員的投入與參與實為團務發展的命 脈,因此,讓更多人願意投入童軍義務服務員的行列,是幼童軍團發展的重要 2.

(15) 課題。此乃研究動機之一。. 貳、幼童軍團家長志工人力資源制度化 幼童軍團家長志工人力資源制度化之問題 人力資源制度化之問題 根據吳國基(2005)在民國九十二年三月的問卷調查顯示,臺北市各國小 幼童軍團有家長參與之學校已超過百分之六十以上。研究者自中華民國童軍總 會三項登記系統(http://register.scout.org.tw/)查詢九十九年度臺北縣國小童軍 團服務員登記,經整理分析之後發現,臺北縣國小幼童軍團亦已有近一半的團 數引進家長人力資源,此一趨勢顯示家長人力資源應可善加利用。 以研究者所服務忠義國小幼童軍團為例,本校幼童軍團為本校團員數最多 的社團,在團員眾多,服務員極少並常在變動的情況之下,為維持教學品質但 又不減少招生名額,研究者思考應使「學校幼童軍團社區化」,親師合作之下, 共創親師生三贏,因此決定引進家長人力資源,在九十六學年度開始招募家長 志工擔任幼童軍團服務員,九十六、九十七、九十八學年度三年裡,幼童軍團 團務蒸蒸日上,家長志工有堅守岡位者,亦有來來去去者,人數皆維持在十多 位,而幼童軍團員數亦維持在七、八十位附近,並在九十八學年度榮獲中華民 國童軍總會九十八年度全國績優童軍團的肯定。然而,此時的家長志工雖有工 作分配,必須負責各項活動帶領及各項進程的授課,並擔任幼童軍團各小隊的 小隊輔導,但研究者並未將家長志工人力資源制度化。 九十九學年度,研究者將忠義國小幼童軍團團集會時間由星期三下午調整 至星期六早上,團集會時間改至星期六早上,原本周一至周五要上班的團員家 長因而有機會參與團集會,於是研究者決定擴大招募家長志工,制定各項制度, 期望能以行動研究的精神,透過不斷的省思與修正,從行動中尋找問題,發現 問題;更從行動中解決問題、謀求進步,進而勾勒出一套健全的幼童軍團家長 志工制度。此乃研究動機之二。. 3.

(16) 参、提高幼童軍團家長志工參與幼童軍服務員訓練 提高幼童軍團家長志工參與幼童軍服務員訓練之 服務員訓練之意願 研究者在臺北縣年度童軍團長團行政會議與友團彼此的交流聯誼中,常有 友團團長提出校內教師服務意願不高、團內服務員人數不足之問題,討論的解 決之道不外乎希望臺北縣童軍會能想辦法提高教師服務的動機之外,也認為應 使「學校童軍團社區化」,招募家長志工擔任團內服務員。 要讓家長志工能了解何謂幼童軍及如何帶領幼童軍,最好的方法當然是請 家長志工參加幼童軍服務員木章基本訓練,然而要求家長志工在無任何幼童軍 先備經驗之下,付出時間、金錢參加三天兩夜的幼童軍服務員木章基本訓練, 若不是強迫參加或全額公費補助,研究者認為是有其難度的,更遑論要求家長 志工參加更進一步的幼童軍服務員木章訓練。因此,研究者認為要提高幼童軍 團家長志工參加幼童軍服務員訓練的意願,應先在團內發展並實施一套適合自 己團的幼童軍團家長志工制度,讓家長志工能先經由團內服務具備些許幼童軍 的先備經驗,當家長志工初步了解何謂幼童軍與幼童軍團在做些甚麼之後,必 能對幼童軍產生更多的興趣,並且想要更進一步了解幼童軍,則此時邀請家長 志工參與幼童軍服務員木章基本訓練,對幼童軍進行更進一步的探討,自然是 水到而渠成。此外,童軍注重體驗,當家長志工已先具備了在團內服務的實務 經驗,則其接受幼童軍服務員木章基本訓練時,就能很快將理論與實務結合, 受訓的效果必定能事半功倍,而其受訓結束之後,也能馬上將所學回饋、應用 在團內服務上,則其服務必能更有自信,因而獲得更多成功經驗,如此必能對 幼童軍產生更大的興趣,一段時日之後,邀請家長志工參與更進階的幼童軍服 務員木章訓練,相信也就不會是不可能的任務了!因此,研究者期望能藉由實 施幼童軍團家長志工制度,提高幼童軍團家長志工參與幼童軍服務員訓練的意 願。此乃研究動機之三。. 4.

(17)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待答問題 本研究根據以上三點研究動機,並經由研究者三年來的觀察,研究者期盼 了解幼童軍團應如何善用家長人力資源,來實施幼童軍團家長志工制度?並藉 此探討幼童軍團實施家長志工制度遇到的各種問題與解決方法,以作為未來幼 童軍團實施家長志工制度之參考。此外,研究者也希望了解幼童軍團家長志工 服務的理由與在服務過程中的感受,以及幼童軍團家長志工參與幼童軍服務員 訓練的意願。因此,研究者提出本研究的研究目的與研究問題如下:. 壹、研究目的 一、探討幼童軍團家長志工制度的實施。 二、了解幼童軍團家長志工服務的理由及服務過程中的感受。 三、了解幼童軍團家長志工參與幼童軍服務員訓練的意願。 四、探討幼童軍團實施家長志工制度遇到的各種問題與解決方法,以作為未來 幼童軍團實施家長志工制度之參考。. 貳、待答問題 根據研究目的,本研究所欲探討的問題如下: 一、忠義國小幼童軍團應如何實施家長志工制度? (一)忠義國小幼童軍團如何進行家長志工招募? (二)忠義國小幼童軍團如何安排家長志工培訓課程? (三)忠義國小幼童軍團如何督導家長志工?. 5.

(18) (四)忠義國小幼童軍團如何獎勵家長志工? (五)除上述四個要素之外,尚需考慮哪些要素?. 二、忠義國小幼童軍團家長志工服務的理由及服務過程中的感受為何? (一)忠義國小幼童軍團家長志工願意擔任義務服務員的理由為何? (二)忠義國小幼童軍團家長志工服務過程的感想與收穫為何? (三)忠義國小幼童軍團家長志工對組織氣氛的感受與看法為何?. 三、忠義國小幼童軍團家長志工參與幼童軍服務員訓練的意願為何? (一)忠義國小幼童軍團家長志工參與幼童軍服務員木章基本訓練的意願為 何? (二)忠義國小幼童軍團家長志工參與幼童軍服務員木章訓練的意願為何?. 四、忠義國小幼童軍團實施家長志工制度遇到的各種問題與解決方法為何?. 第三節 名詞釋義 壹、幼童軍團 幼童軍團是世界性的社團組織,依照中華民國童軍總會章程之規定,每年 均應向當地縣市童軍會辦理三項登記,屬於中華民國童軍的一份子。一個幼童 軍團由主辦單位、團務委員會、團服務員及幼童軍團員所組成(中國童軍總會 活動委員會幼童軍手冊編輯小組,2008)。 一、主辦單位:可以是學校、機關團體、公司、工廠、宗教團體或五個以上之 中華民國公民所組成的團體。. 6.

(19) 二、團務委員會:由主辦單位遴聘適當人選五人以上組成,設主任委員一人, 委員若干人,負責會務之推動。 三、團服務員:幼童軍團服務員為義務職,設團長一人、副團長若干人,並可 視訓練活動實際需要,聘請教練若干人。 四、幼童軍團員:幼童軍團員的組成為八歲至十一、二歲之兒童,每六至八人 組成一小隊,每團有二至四小隊。 本研究所指的幼童軍團為忠義國小幼童軍團。主辦單位為忠義國小,主任 委員為忠義國小校長,團服務員為忠義國小教師與家長,幼童軍團員為忠義國 小三至六年級的學童。. 貳、家長志工制度 家長志工制度 依照社會工作辭典的解釋, 「志工」是指依照個人的自由意志,在公共或自 願團體內,不計報酬貢獻服務以及參與各項社會服務活動的人; 「制度」指的是 工作所循的一套行為規則,具有普遍、連續、持久及強制的特性(蔡漢賢主編, 1990) 。志工制度是為了有效運用志工志願服務的力量,在志工運用過程中的制 度化、組織化,也就是運用志工時所依循的一套行為規則(林勝義,1990) 。眾 多學者(張英陣,1997;潘中道,1997;王精文,1998;McCurley & Lynch, 2000)從人力運用與人力資源管理的角度探討志工的管理及制度的推行,其大 致所涵蓋的內容可分為招募、培訓、督導考核、福利與獎勵等。 本研究所指的「家長志工」為擔任忠義國小幼童軍團服務員的家長; 「家長 志工制度」指的是在忠義國小幼童軍團所實施的家長志工制度。主要在探討忠 義國小幼童軍團如何實施家長志工制度,以妥善運用、管理人力資源。因此, 著重實施家長志工制度時,對家長志工的招募、培訓、督導、獎勵等幾個要素 進行研究。. 7.

(20) 第四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壹、研究範圍 一、研究對象 本研究以新北市忠義國小幼童軍團九十九學年度家長志工為研究對象,共 十四人。. 二、研究內容 本研究旨在探討忠義國小幼童軍團家長志工制度的實施及實施家長志工制 度遇到的各種問題與解決方法,並進而了解幼童軍團家長志工服務的理由與在 服務過程中的感受,以及幼童軍團家長志工參與幼童軍服務員訓練的意願。. 貳、研究限制 一、研究對象的限制 研究對象的限制 本研究的研究對象僅限於研究者所服務的新北市忠義國小幼童軍團九十九 學年度的家長志工,且不包括非服務員的團員家長,及其他學年度的家長志工。. 二、研究方法的限制 本研究採行動研究,在研究過程中,對觀察內容、焦點的篩選、詮釋等, 研究者難免有個人的主觀成分,而研究對象在訪談、解釋上因個人見解的不同, 對特殊事件的知覺反應或價值判斷或有歧異之處,為避免主觀解讀的部分,研. 8.

(21) 究者配合訪談、觀察、問卷調查與文件分析,多方收集資料加以檢證,以減少 主觀解讀,但研究結果恐難免有誤差存在。且行動研究是一個不斷循環的歷程, 期間會涉及多次的回溯與重疊,但由於研究時間的限制,研究者只能進行第一 個循環,恐無法取得更深一層的意義脈絡。. 三、研究者本身角色的限制 本研究中研究者身兼學校教師、幼童軍團團長,且為活動參與者、研究觀 察者等多重的角色,有時在角色的轉換中多少有所干擾。此外,受訪者對研究 者的觀感、信任程度都會影響其配合程度與自我坦露的深淺,而研究者本身的 特質、問話方式、使用的語言、與受訪者之間用詞的差距,都有可能形成訪談 的限制。另外,受訪家長志工部分,基於希望為自己及孩子留給團長好的印象, 訪談中難免會有所保留,恐無法完全表達最真實的一面。. 四、研究結果的限制 本研究主要以忠義國小幼童軍團為例,探討其應如何實施家長志工制度。 由於各個幼童軍團情況有別,所以本研究並不強調研究結果的推論,但仍可藉 此研究,歸納出幾個可以應用的原則,提供有意實施家長志工制度的幼童軍團 作為參考。. 9.

(22)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幼童軍的歷史發展 幼童軍的歷史發展與教育意義 的歷史發展與教育意義 壹、幼童軍的歷史發展 幼童軍的歷史發展 一、世界童軍運動的創始 童 軍 運 動 於 西 元 1907 年 創 始 自 英 國 貝 登 堡 爵 士 , 其 全 名 為 Robert Stephenson Smyth Baden-Powell。貝登堡於西元 1857 年 2 月 22 日出生於英國倫 敦,父親是一位牧師,曾在牛津學院教授幾何學,母親是海軍中將史密夫之女, 貝登堡三歲喪父,家庭生活全依賴他母親一人負擔。十三歲時貝登堡進入察台 書院(Charterhouse School)唸書。在學校中,他的成績優異,喜愛戲劇、歌唱、 繪畫、觀察鳥獸生活、狩獵及烹飪等,並在體育、繪畫、野外活動中展現其天 份。十九歲時,貝登堡參加了騎兵隊,在第十三騎兵團擔任准尉,駐防在印度。 在 1887 年的時候,貝登堡派駐南非,加入東南非納塔爾(Natal)附近祖魯(Zulus) 戰役,在這次戰事中,使他得到許多先鋒工程的知識,而當地的土人亦賜他「不 睡之狼」的稱號。祖魯族酋長送他一串十二呎長,穿串著一千多顆大小不一卻 形狀近似的木珠,用非洲特有的相思黃木製成,是象徵神奇力量和阻擋外來攻 擊與誘惑能力的聖物,只有優秀和忠心的勇士才能佩掛,以此表示榮譽、尊敬, 並成為日後童軍服務員「木章」(Wood badge)的由來。西元 1899 年貝登堡駐 兵南非梅富根城,10 月 11 日波耳戰爭爆發,梅富根城被敵人包圍,敵眾我寡之 下,貝登堡召集了當地的青少年,教他們傳訊、偵察、救護等各種技能來協助 駐軍。經過了一百一十七天以後,在 1900 年 5 月 16 日解圍,此乃著名的「梅 富根戰役」 ,當時貝登堡被英國人視為英雄人物(張政漢,2004;陳添丁,1984; 傅全福,1998)。. 10.

(23) 1901 年貝登堡返國後發現,當時英國青少年的價值觀混淆,奢侈放蕩,國 家恐有衰亡之虞。因此,他思考著如何改變這些青少年的方法。他融合了非洲 祖魯族土著的生活經驗、中古歐洲的騎士精神以及在南非訓練少年警探的經 驗,著手規劃一項吸引青少年,又饒富教育意義的訓練。1907 年,貝登堡五十 歲,他召集了二十位來自不同階層的青少年,在英國南部桃山白浪島露營十六 日,每天教導這些青少年生火、炊事、追蹤、坼堠、露營等訓練,並發表了營 火談話。這一次實驗式的露營非常成功,是為世界童軍運動之始,童軍運動自 此迅速在世界各國家蓬勃發展(陳添丁,1984;傅全福,1998)。. 二、幼童軍運動的發展 貝登堡於 1907 年所初創的童子軍,當時是只為十一歲以上的青少年們所設 計。在童子軍蓬勃的發展之下,隨著一團又一團的童子軍成立,因此有許多未 滿十一歲的兒童參與其中,人數也日益增多,於是特別設立了「預備童子軍」 讓這些兒童加入。然而童子軍團為了遷就這些兒童,活動設計因而調整,降低 了童子軍運動的程度,因而使部分年紀較大的童子軍們感到無趣、乏味,甚至 離團而去。為了兼顧這一群兒童參加童子軍的慾望,又不影響年長童子軍的活 動,貝登堡於是召集幾位童軍團長一起研究,開始規劃、籌組一種屬於兒童階 段的童子軍。1914 年英國童子軍總會公佈了有關年幼童子軍的計畫,暫名為「幼 年童子軍」(Junior Scout),以此表示與童子軍間的關聯(陳鐵,1988)。 當時,貝登堡的好友吉布林(Rudyard Kipling)的著作-叢林奇談(Jungle Book)正在美國兒童刊物「聖誕老人雜誌」中連載,相當受到美國兒童的喜愛。 叢林奇談的內容是描述在西印度叢林中,被狼群所扶養長大的少年-毛克利, 在叢林中活躍、奮鬥的冒險故事。書中對於少年刻劃十分有禮,具有偉大的人 性及純真的心靈,故事內容亦十分適合兒童的個性及富幻想的心理。貝登堡發. 11.

(24) 現叢林奇談不僅是有趣的冒險故事,更具有教育意義,因此想透過此一故事背 景,以此設計相關活動與遊戲,藉故事中的人物事蹟教導、啟發少年們邁向健 全公民之途。在英國人的心目中,狼是一種聰明、活潑、機警、敏捷、勇敢、 清潔、伶俐、合群的動物,用小狼象徵幼童,是鼓勵他們模仿小狼的良好特性, 希望這些兒童將來成為勇敢、敏捷、忠誠及堅強的青年。吉布林了解貝登堡的 想法後,便欣然同意將「叢林奇談」及書中的各個角色,作為幼童軍的活動背 景(陳鐵,1988)。 1916 年,為了適應年幼兒童的需求,讓八至十一歲的小朋友可以參加童子 軍運動,英國童子軍總會正式公佈特別為適應兒童興趣與需要的訓練計畫,這 個階段的童子軍稱為幼狼童軍(Wolf-Cubs)。同時公佈幼狼童軍的諾言和規律 以及銘言「盡我所能」,並設計考驗晉程與徽章制度。同年 12 月 2 日出版小狼 手冊(Wolf Cub’s Handbook) ,幼狼童軍團也迅速在英國及其他民主國家蓬勃發 展。直至 1966 年,為配合新制的發展,才將幼狼童軍(Wolf-Cubs)改名為幼 童軍(Cub Scout)(李中庸,1997;陳鐵,1988)。. 三、我國幼童軍的歷史發展 童子軍傳入中國,是嚴家麟先生於西元 1912 年(民國元年)2 月 25 日於湖 北省武昌文華書院所創始,是為中國童子軍第一團,2 月 25 日也被訂為中國童 子軍創始紀念日,亦即「思源日」(陳添丁,1984)。 西元 1918 年(民國七年),上海華童公學成立我國第一個幼童軍團,是為 中國幼童軍團之始。當時我國的幼童軍活動大體是以「小狼手冊」(Wolf Cub’s Handbook)內容為主(陳鐵,1988)。 西元 1926 年(民國十五年)3 月 5 日,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組織「中 國國民黨童子軍委員會」主持童子軍事務。1928 年(民國十七年),「中國國民. 12.

(25) 黨童子軍委員會」改組為「中國國民黨童子軍司令部」 ,開始進行全國童子軍登 記並制定中國童子軍的各項制度和訓練準則。當時在幼童軍的各項制度和訓練 準則有:改進幼童軍團組織、訂定幼童軍組織規程及訓練原則、舉辦幼童軍團 登記、制定中國幼童軍誓詞、規律和銘言(陳鐵,1988)。 西元 1934 年(民國二十三年)11 月 1 日,中國童子軍總會在南京正式成立 (陳添丁,1984)。 西元 1935 年(民國二十四年),中國童子軍總會公佈中國幼童軍的訓練標 準,包括誓詞、規律、銘言、敬禮、歡呼、專科訓練以及前、後期訓練合格標 準。於是幼童軍訓練便在全國各小學熱烈展開,有的成立為課外組織方式,由 學生自由選擇參加,另外,也有很多學校規定一律從三年級至六年級,都要接 受幼童軍訓練(陳鐵,1988)。 西元 1946 年(民國三十五年)4 月,中國童子軍總會頒布「中國幼童軍團 組織規程」(陳鐵,1988)。 西元 1948 年(民國三十七年)10 月 1 日,中國童子軍總會修訂並公佈「中 國幼童軍三級訓練合格標準」,將幼童軍訓練分為初、中、高三個級別(陳鐵, 1988)。 西元 1949 年(民國三十八年),國民政府播遷來臺,同年底,中國童子軍 總會隨政府遷來台灣,童軍運動繼續在臺灣蓬勃發展(陳添丁,1984)。 西元 1960 年(民國四十九年),中國童子軍總會檢討幼童軍的組織訓練情 形,決定推廣幼童軍運動。於是總會訓練營開始辦理幼童軍木章預備訓練,培 訓幼童軍服務員,鼓勵全省各個機關學校辦理幼童軍團,自此幼童軍活動便在 臺灣地區逐漸展開與推廣(陳鐵,1988)。 西元 1963 年(民國五十二年)7 月,中國童子軍總會出版「中國童子軍服 務員手冊-幼童軍部分」 ,重新訂定幼童軍諾言、規律、活動進程、徽章、制服 等。這是中國童子軍總會的第一本幼童軍服務員手冊(陳鐵,1988)。 13.

(26) 西元 1972 年(民國六十一年) ,世界童子軍亞太區第七次領袖會議通過「亞 太區童子軍五年發展計畫方案」 ,我國童子軍總會響應此次計畫方案,亦根據我 國國情,擬定了「中國童子軍五年發展計畫」 ,並制定了「中國童子軍社區發展 方案」 ,規劃在社區內成立各類童子軍團。自此,幼童軍不只可在學校發展,更 擴展到社區內,社區童軍團也因此而蓬勃發展(陳忠信,1983)。 西元 1987 年(民國七十六年),中國童子軍總會訓練暨進程委員會著手修 訂各級童子軍進程。歷時近四年,於 1991 年(民國八十年)9 月,公佈稚齡童 軍、幼童軍、童子軍、行義童軍、羅浮蘭傑童軍等各階段童軍之活動進程。西 元 1990 年(民國七十九年)1 月,中國童子軍總會奉內政部指示,向內政部辦 理人民團體立案登記。1994 年(民國八十三年) ,召開第一屆全國代表大會,通 過修訂中國童子軍總會章程,我國童軍各級組織,亦根據人民團體法的規定, 逐級改組為人民團體,自此,童軍運動結束了依附於教育體系的階段,進入另 一個新的境界,成為真正的人民團體。西元 1992 年(民國八十一年),中國童 子軍訓練暨進程委員會籌組幼童軍手冊編輯小組,編寫「中國童子軍-幼童軍 團長手冊」,提供幼童軍團長組訓之參考。同時配合團長手冊編訂「幼童軍手 冊」,供幼童軍活動使用(吳國基,2005)。 西元 2009 年(民國九十八年)6 月 7 日,第 22 屆第 3 次會員代表大會通過 修改中華民國童軍總會章程,正式將「中國童子軍」更名為「中華民國童軍」, 原英文稱謂「The General Association of the Scouts of China」維持不變。同時修 訂童軍諾言,並將「中國童子軍歌」改為「中華民國童軍歌」。. 貳、幼童軍教育 幼童軍教育的 教育的意義與價值 意義與價值 美國教育學家杜威(Dewey)曾說過貝登堡(Baden-Powell)所創辦之童軍 活動為「二十世紀教育上的三大發明」之一(陳鐵,1988) 。由此可知童軍活動 14.

(27) 在教育上的價值,幼童軍是童軍的起步,幼童軍教育屬童軍教育的一環,今日 的幼童軍為明日的童軍。因此,有必要探討幼童軍教育的意義與價值,茲將各 學者的看法敘述如下: 陳鐵(1988)認為幼童軍教育具有極大的教育價值,其目的在培養兒童成 為未來的良好公民,其特質有:1.滿足兒童享得童軍生活的熱望;2.使兒童以升 為童子軍為理想,並且在做童子軍時,能有良好的效果;3.使兒童獲得快樂的休 閒生活;4.培養兒童身心健全,德智體群均衡發展;5.使兒童學習基本的技能以 服務家庭、幫助他人;6.擴展童子軍教育的年齡範圍,使之成為整體的、連續的、 完善的公民教育。 鐘騰(1995)認為幼童軍的教育價值有以下幾點:1.幼童軍的「諾言規律」, 是愛國教育與道德規範準則;2.幼童軍活動能培養兒童健全身心,促進德智體群 美五育均衡發展;3.幼童軍活動是走向大自然的校外教學,具有森林小學的教學 理念;4.幼童軍活動重視榮譽制度,能啟發兒童責任心與榮譽感;5.幼童軍活動 能把握個別差異原則,增進兒童學習興趣與成就感。 劉鳳英(2001)認為幼童軍教育對於學校和教師具有下列意義:1.充分準備; 2.尊重個別差異;3.放下身段、開放心胸;4.勇於嘗試創新、不怕失敗。 吳國基(2005)指出幼童軍教育是童軍教育的基礎,以八歲至十二歲自願 參加的兒童為對象,在成年人的帶領,透過叢林故事背景,生動有趣的團集會 活動,運用小隊制度、徽章制度及榮譽制度,啟發兒童五育並進,使成為良好 國民之世界性活動。其價值為:1.可培養青少年良好品德,養成優質生活習慣, 使成為負責任、守規律、身心健全的好公民;2.可激勵青少年日行一善,孕育榮 譽心;3.可激發個人潛能,學習生活技能,強化解決問題的能力,做好技能學習 及職業的準備;4.可塑造青少年的責任心、正義感及服務的人生觀,積極參與社 區、社會之服務,為社區或社會之發展奉獻一己之力量;5.可增進青少年領導才 能與涵養,促進群性的發展,培養四海之內皆兄弟的童軍情誼;6.可補家庭教育、 15.

(28) 學校教育之不足。 李錫津(2005)認為幼童軍教育意在培養青少年探索生活、理解知識、學 習知能、啟發智慧的方法,同時透過真實生活的體驗,培養關懷自然、護衛大 地,關懷人群、服務社會的人文情懷、人文素養,從而發展健康的身心靈。 游秀靜(2006)綜合文獻後歸納出幼童軍教育的意義:1.幼童軍教育培養兒 童身心健全,促進德智體群美均衡發展;2.幼童軍教育使兒童學習基本的技能以 服務家庭、幫助他人;3.幼童軍教育以諾言和規律培養兒童愛國心並建立道德規 範準則;4.幼童軍教育利用小隊制度發展群性,培養良好品格;5.幼童軍教育利 用榮譽制度及徽章制度激發上進心和責任感,滿足自尊及自我實現的需求;6. 幼童軍教育擴展童子軍教育的年齡範圍,使之成為整體的、連續的、完善的公 民教育。 此外,中國童子軍國家研習營所編印的「幼童軍服務員木章訓練-訓練參 考手冊」中之「幼童軍活動與學校教育」亦指出:1.幼童軍是八歲至十二歲的兒 童,經家長同意,所參加的國家性、國際性組織活動;2.幼童軍是有一套統整的 教育活動過程,依據獨特背景編製團集會,採取小隊制度、運用徽章制度激勵 上進,滿足其成就慾望,並輔導其成為健全國民的有效教育活動;3.幼童軍是童 子軍生活的起點,是童子軍的基礎;4.幼童軍促使兒童發揮自主性,適應團體生 活,培養樂於為人服務的美德;5.幼童軍啟發青少年五育並進,使成為智仁勇兼 備的青少年(中國童子軍國家研習營,2008)。 沒有理論只有活動,則活動是鬆的;只有理論沒有活動,則理論是空的。 李永霑(2010)指出幼童軍活動背後富含紮實的教育理論基礎,包括:1.杜威 (Dewey)的教育即生長說;2.馬斯洛(Maslow)的人生需求階層論;3.柯爾伯 格(Kohlberg)的道德發展論;4.布魯姆(Bloom)的教育目標論;5.團體動力 學。並認為幼童軍乃是蘊含德、智、體、群、美五育於一爐,跨各領域及議題, 經協同、統整而呈現出來的一系列教育活動。 16.

(29) 綜合以上文獻,研究者認為幼童軍教育可說是多元智能的完美展現,是國 小階段不可或缺的教育活動。哈佛大學心理學家霍華.迦納(Howard Gardner) 於 1983 年提出多元智能,包括:1.語言智能(linguistic intelligence);2.數學/ 邏 輯 智 能 ( logic/mathematical intelligence ); 3. 內 省 智 能 (intrapersonal intelligence) ; 4. 人 際 智 能 ( interpersonal intelligence ); 5. 身 體 動 覺 智 能 (bodily-kinesthetic intelligence) ;6.音樂智能(musical intelligence) ;7.視覺空間 智能(spatial intelligence) 。並在 1999 年又提出第八種智能:自然智能(naturalist intelligence)(張春興,2007)。 依據迦納所提的多元智能理論,研究者認為幼童軍教育在多元智能上的展 現如下: 一、語言智能:幼童軍的叢林故事背景,讀書、常識的進程,語文、書法技能 章的認可,培養兒童語言運用、文字書寫的能力,是語言智能 的展現。 二、數學/邏輯智能:幼童軍的遊戲寓教於樂,從遊戲中培養兒童數字運算、推 理思考能力,是數學/邏輯智能的展現。 三、內省智能:幼童軍重視品德教育,日行一善、榮譽制度與徽章制度,啟發 兒童責任心與榮譽感,諾言、規律的實踐,培養兒童自省、自 制的能力,是內省智能的展現。 四、人際智能:幼童軍的小隊制度,讓兒童在小隊中學習領導與被領導,在小 隊中彼此團結合作並互相成長,培養兒童了解他人、與人相處 的能力,是人際智能的展現。 五、身體動覺智能:幼童軍重視兒童身體的健康,運動的進程,健身類技能章 的認可,探涉旅行、唱跳、表演等活動方式,培養運動、 表演施展的能力,是身體動覺智能的展現。 六、音樂智能:幼童軍的歌曲、唱跳等活動,音樂及歌詠技能章的認可,培養 17.

(30) 兒童音樂欣賞、演出、創作的能力,是音樂智能的展現。 七、視覺空間智能:幼童軍重視手工藝技能,勞作的進程,繪畫、模型、勞作 技能章的認可,培養兒童在視覺藝術與空間展示上創造與 平衡的能力,是視覺空間智能的展現。 八、自然智能:幼童軍以大自然為教室,重視自然觀察,讓兒童親近大自然, 以大自然為師,培養兒童了解自然環境並與之和諧相處的能 力,是自然智能的展現。. 第二節 幼童軍團的 幼童軍團的辦理型態與義務服務員 辦理型態與義務服務員 壹、幼童軍團的 幼童軍團的辦理型態 陳鐵(1988)曾提出幼童軍教育實施的四種模式:1.國民小學主辦幼童軍團; 2.由各社區主辦幼童軍團;3.國民小學增設幼童軍課程;4.國民小學教育全面幼 童軍化。 其中,以國民小學主辦幼童軍團仍為國內幼童軍教育實施的主要模式。施 柏生(1989)指出我國幼童軍團大部分是由國民小學主辦,並認為幼童軍活動 推展成功的關鍵因素有:1.行政鼓勵與支援;2.健全團務委員會組織並發揮其功 能;3.事前的準備與足夠的服務員;4.加強溝通獲得親師生了解與贊同;5.經常 活動並鼓勵家長參與;6.時時檢討改進。 就我國童軍運動發展過程來看,童軍活動多數時間是依附於學校教育體制 中進行,亦以學校為發展重心,學校對學生在無形上、有形上有相當程度的影 響力,童軍教育因此推展起來也較順遂(張豐裕,2004)。 趙守博(2009)認為以學校做為基地來發展童軍有幾個好處:1.可以善用學 校現成的資源,如場地、老師,也就是活動可以有學校作為場所,可以有老師. 18.

(31) 來擔任服務員;2.透過學校組織體系,較能動員、號召和組訓學生來參加童軍運 動;3.中小學教育在絕大多數國家內,已經是義務教育,青少年一定要進學校接 受教育,學校是青少年主要生活和活動之所在,以學校為基礎來發展童軍運動, 因此是輕而易舉,方便又自然。並認為學校童軍要得到社區的支持與認同,社 區童軍要與學校合作、善用學校資源,兩者不可偏廢。 吳國基(2005)認為目前國民小學辦理幼童軍團主要有四種型態:1.全部由 學校教職員負責辦理;2.以學校教師為主體,幼童軍家長協助;3.以幼童軍家長 為主體,學校教師協助;4.全部由幼童軍家長負責辦理。其於民國九十二年三月 所做的問卷調查顯示,當時臺北市國小幼童軍團「全部由學校教職員負責辦理」 與「以學校教師為主,幼童軍家長協助」的辦理型態最多,各約占百分之四十, 「以幼童軍家長為主體,學校教師協助」的辦理型態約占百分之十五, 「全部由 幼童軍家長負責辦理」的辦理型態最少,約占百分之五。 研 究 者 自 中 華 民 國 童 軍 總 會 三 項 登 記 系 統 ( 2010.04.16 取 自 http://register.scout.org.tw/)查詢九十九年度臺北縣(民國一百年已改制為新北 市)國小童軍團三項登記,發現共有公、私立五十五所國小總計八十六團辦理 登記,其中有三十六所國小登記一團,共三十六團,有十九所國小登記兩團以 上,共五十團。茲整理如下: 表 2-1. 臺北縣國小童軍團登記表(一團次). 名稱. 團次. 級別. 名稱. 團次. 級別. 汐止國小. 16. 幼童軍. 樂利國小. 122. 幼童軍. 集美國小. 19. 幼童軍. 錦和國小. 128. 幼童軍. 三峽國小. 29. 幼童軍. 海山國小. 142. 幼童軍. 山佳國小. 50. 幼童軍. 三芝國小. 155. 幼童軍. 昌平國小. 53. 幼童軍. 沙崙國小. 161. 幼童軍. 19.

(32) 成功國小. 58. 幼童軍. 米倉國小. 162. 幼童軍. 有木國小. 60. 幼童軍. 頂溪國小. 163. 幼童軍. 崇德國小. 70. 幼童軍. 成州國小. 165. 幼童軍. 林口國小. 72. 幼童軍. 五華國小. 166. 幼童軍. 豐年國小. 73. 幼童軍. 民安國小. 173. 幼童軍. 泰山國小. 78. 幼童軍. 重陽國小. 183. 幼童軍. 蘆洲國小. 80. 幼童軍. 中正國小. 186. 幼童軍. 義學國小. 97. 幼童軍. 東山國小. 195. 幼童軍. 新興國小. 98. 幼童軍. 頭前國小. 202. 幼童軍. 乾華國小. 103. 幼童軍. 榮富國小. 225. 幼童軍. 中和國小. 104. 幼童軍. 三多國小. 235. 幼童軍. 建安國小. 117. 幼童軍. 光興國小. 244. 幼童軍. 秀峰國小. 118. 幼童軍. 北峰國小. 257. 幼童軍. 以上共三十六所學校計三十六團。 表 2-2. 臺北縣國小童軍團登記表(二團次以上). 名稱. 團次、級別. 團數. 五股國小. 3(稚齡童軍)、35(幼童軍)、36(幼童軍). 5. 215(幼童軍) 、216(幼童軍) 忠義國小. 4(幼童軍)、5(幼童軍). 2. 積穗國小. 22(幼童軍、童軍)、221(稚齡童軍). 2. 新和國小. 39(幼童軍)、139(幼童軍)、239(幼童軍). 3. 北新國小. 42(幼童軍)、82(幼童軍). 2. 國光國小. 52(幼童軍、童軍)、54(幼童軍). 2. 20.

(33) 更寮國小. 74(幼童軍)、79(幼童軍). 2. 白雲國小. 88(幼童軍)、89(幼童軍)、90(稚齡童軍). 3. 新莊國小. 100(幼童軍)、169(幼童軍)、170(幼童軍). 6. 171(幼童軍)、185(幼童軍) 、209(幼童軍) 修德國小. 107(幼童軍)、108(幼童軍). 2. 碧華國小. 126(幼童軍)、127(幼童軍). 2. 私立及人國小. 132(幼童軍)、133(幼童軍) 、134(幼童軍). 3. 青潭國小. 146(幼童軍)、246(稚齡童軍). 2. 仁愛國小. 148(幼童軍)、149(稚齡童軍). 2. 實踐國小. 156(幼童軍、童軍)、159(稚齡童軍). 2. 中港國小. 177(幼童軍)、178(幼童軍). 2. 鄧公國小. 187(稚齡童軍)、188(稚齡童軍) 、197(幼童軍). 4. 199(幼童軍) 思賢國小. 230(幼童軍)、237(幼童軍). 2. 興南國小. 255(稚齡童軍) 、256(幼童軍). 2. 以上共十九所學校,計五十團。 研 究 者 自 中 華 民 國 童 軍 總 會 三 項 登 記 系 統 ( 2010.04.16 取 自 http://register.scout.org.tw/)查詢九十九年度臺北縣國小童軍團三項登記,分析 臺北縣國小童軍團的義務服務員身份如下表: 表 2-3 a:團長、總團長. 臺北縣國小童軍團服務員身分分析表 b:副團長、服務員. c:團務委員 行政. 團數. 名稱. 老師. 1. 汐止國小. 1(a). 1. 集美國小. 1(a)+3(b). 21. 1(c). 數字:人數 其他、家長.

(34) 1. 三峽國小. 1(b). 1(a)+1(c). 1. 山佳國小. 2(b). 1(a)+1(b). 1. 昌平國小. 1(a). 1. 成功國小. 1(a)+2(b). 1. 有木國小. 1. 崇德國小. 1(a)+1(b). 1. 林口國小. 1(a)+2(b). 3(c). 1. 豐年國小. 1(a)+1(b). 1(b). 1. 泰山國小. 1. 蘆洲國小. 1(a)+3(b). 3(c). 2(b). 1. 義學國小. 1(a). 1(b)+1(c). 1(b). 1. 新興國小. 1(a). 1(c). 1. 乾華國小. 1(b). 1(a). 1. 中和國小. 1(a)+1(b). 1(b)+1(c). 1. 建安國小. 1(a)+2(b). 1. 秀峰國小. 1(a)+1(b). 1(c). 1. 樂利國小. 1(a)+1(b). 2(c). 1. 錦和國小. 1(a). 1(c). 1. 海山國小. 1(b). 1(a)+1(b)+4(c). 1. 三芝國小. 1(a). 1. 沙崙國小. 1(b). 1(a)+1(c). 1. 米倉國小. 1(a). 5(c). 2(b). 1. 頂溪國小. 3(c). 1(a)+3(b). 1. 成州國小. 1(a)+2(b) +1(c). 1(b). 1(a)+2(c). 1(b). 4(b). 1(a)+7(b). 22.

(35) 1. 五華國小. 1(a)+1(b). 1. 民安國小. 1(a). 1. 重陽國小. 1. 中正國小. 1(a)+3(b). 2(c). 1. 東山國小. 1(b). 1(a)+2(c). 1. 頭前國小. 1(a). 2(b)+1(c). 1. 榮富國小. 1. 三多國小. 1. 光興國小. 1. 北峰國小. 2(b). 2(b). 1(a). 5. 五股國小. 4(a). 1(c). 1(a). 2. 忠義國小. 2(a). 3(c). 10(b). 2. 積穗國小. 1(b). 3. 新和國小. 4(b). 2. 北新國小. 1(a). 2. 國光國小. 2. 更寮國小. 3. 白雲國小. 6. 新莊國小. 6(a)+7(b)+1(c). 4(c). 2. 修德國小. 1(a)+1(b). 1(a)+3(b)+1(c). 2. 碧華國小. 2(a)+5(b). 1(b)+2(c). 3. 私立及人國小. 2(a)+15(b). 1(a). 2. 青潭國小. 1(a)+5(b). 1(a)+1(b)+2(c). 2. 仁愛國小. 2(a)+1(b). 1(c) 1(a). 1(a)+1(b) 1(a). 3(b). 1(c) 1(a). 4(a)+17(b) 3(a)+4(b)+5(c). 5(b) 1(a)+3(b). 1(c) 1(a)+4(b). 1(a)+1(c) 1(b)+1(c). 23. 4(a)+2(b). 3(a)+13(b). 1(b)+1(c) 18(b).

(36) 2. 實踐國小. 2. 中港國小. 1(a)+4(b). 1(a)+1(b)+3(c). 4. 鄧公國小. 1(a). 1(a)+3(c). 2(a)+1(b). 2. 思賢國小. 2(a)+4(b). 2. 興南國小. 1(a). 1(a)+2(c). 10(b). 1(c). 2(a)+11(b). 幼童軍團的人力資源包括團務委員、團長、副團長、教練及幼童軍家長等, 實際領導幼童軍團的人員是團長,團長在幼童軍團中佔有關鍵的角色地位(吳 國基,2005) 。因此,幼童軍團團長的身份將主要決定幼童軍團的辦理型態。研 究者參考吳國基所提出的「國民小學辦理幼童軍團的四種型態」 ,將國小幼童軍 團依義務服務員身份為老師或家長做區分,提出自己對這四種辦理型態的看法: 一、完全老師為主:團長、副團長及服務員的身分皆為老師或學校行政。 二、老師為主,家長為輔:團長身分為老師或學校行政,副團長及服務員身分 為家長。 三、家長為主,老師為輔:團長身分為家長,副團長及服務員身分為老師或學 校行政。 四、完全家長為主:團長、副團長及服務員的身分皆為家長。 研究者依以上的定義,再根據表 2-3,將臺北縣國小童軍團依義務服務員 身份整理分類如下表 2-4:其中,粗體字者為登記兩團以上的學校。. 24.

(37) 表 2-4. 臺北縣國小童軍團的辦理型態. 服務員身份. 臺北縣國民小學. 校數 團數. 完全老師為主. 更寮國小、 更寮國小、新莊國小、 新莊國小、修德國小、 修德國小、碧華國小. 33. 45. 13. 20. 4. 13. 5. 8. 55. 86. 中港國小、 中港國小、私立及人國小、 私立及人國小、思賢國小 汐止國小、集美國小、三峽國小、山佳國小 昌平國小、成功國小、有木國小、崇德國小 豐年國小、泰山國小、新興國小、乾華國小 中和國小、秀峰國小、樂利國小、錦和國小 三芝國小、沙崙國小、五華國小、民安國小 重陽國小、中正國小、東山國小、頭前國小 三多國小、光興國小 老師為主. 忠義國小、 忠義國小、新和國小、 新和國小、北新國小、 北新國小、青潭國小. 家長為輔. 仁愛國小、 仁愛國小、興南國小 林口國小、蘆洲國小、義學國小、建安國小 海山國小、米倉國小、榮富國小. 家長為主. 五股國小、 五股國小、白雲國小、 白雲國小、鄧公國小. 老師為輔. 北峰國小. 完全家長為主. 積穗國小、 積穗國小、國光國小、 國光國小、實踐國小 頂溪國小、成州國小. 總計. 依據表 2-4,研究者以校數計算,製作臺北縣國小童軍團辦理型態百分圖 (以校數計算)如圖 2-1:. 25.

(38) 圖 2-1. 臺北縣國小童軍團辦理型態百分圖(以校數計算). 依據表 2-4,研究者以團數計算,製作臺北縣國小童軍團辦理型態百分圖 (以團數計算)如圖 2-2:. 圖 2-2. 臺北縣國小童軍團辦理型態百分圖(以團數計算). 由表 2-4 與圖 2-1、圖 2-2 顯示,臺北縣在五十五所進行童軍團登記的 國小中,完全以老師為主辦團的學校總計三十三所,佔全部的百分之六十;以 老師為主,家長為輔辦團的學校計十三所,佔百分之二十三點六;以家長為主, 老師為輔辦團的學校計四所,佔百分之七點三;完全以家長為主辦團的學校計 五所,佔百分之九點一。若以團數計算,則完全以老師為主辦團的團數總計四 十五團,佔全部的百分之五十二點三;以老師為主,家長為輔辦團的團數計二 26.

(39) 十團,佔百分之二十三點三;以家長為主,老師為輔辦團的團數計十三團,佔 百分之十五點一;完全以家長為主辦團的團數計八團,佔百分之九點三。 由以上資料顯示,以學校老師為主(包含「完全以老師為主」與「以老師 為主,家長為輔」)辦團的學校總計四十六所,佔全部辦團學校的百分之八十三 點六;以學校老師為主辦團的團數總計六十五團,佔全部團數的百分之七十五 點六,由此可知,臺北縣國小幼童軍團的辦理模式仍是以學校老師為主辦理為 主流。此外,資料亦顯示,童軍團有家長參與(包含「完全以家長為主」與「以 家長為主,老師為輔」和「以老師為主,家長為輔」)的學校有二十二所,佔全 部辦團學校的百分之四十;有家長參與的團數有四十一團,佔全部團數的百分 之四十七點七,也就是有近一半的團數已引進家長人力資源,此一趨勢顯示家 長人力資源應可善加利用。但現在已引進家長人力資源的幼童軍團如何運用家 長人力資源,又該如何有效進行家長人力資源的管理,將家長人力資源組織化、 制度化,仍有待進一步探討。. 貳、童軍義務服務員 貝登堡爵士所創立的童軍運動之所以歷經百年而不衰,除了寓教於樂、五 育兼備的教育方法與理念受到肯定,特有三大制度的運用、諾規銘的實踐,戶 外冒險的活動吸引無數的青少年參與其中之外,更重要的是,有一群無條件奉 獻心力、義務服務的成年人熱心的投身童軍運動(吳國基,2008) 。貝登堡亦清 楚說明: 「童軍運動是由孩子所領導,由大人從旁協助的遊戲。」也就是童軍運 動是由充滿憧憬的孩子們與滿懷熱誠的成年服務員建構而成(張政漢,2010)。 因此我們了解,童軍運動富含教育意義與價值,除了必須吸引青少年加入之外, 也有賴熱心服務的義務服務員參與奉獻,才能讓童軍運動持續推廣發揚而永續 經營。因此,有必要探討童軍義務服務員的定義與職責,茲敘述如下: 27.

(40) 童軍義務服務員依據「中華民國童軍總會章程」第十三條之規定: 「凡居住 組織區域內年滿二十歲之公民,願意遵守中華民國童軍諾言、規律、銘言及有 關規章並義務為中華民國童軍服務者,均得申請登記為中華民國童軍服務員。」 張忠仁先生(1982)提出,童軍義務服務員可依其個人對童軍運動支持的 尺度分成五級:1.樂道的服務員-最基本的素養,即有興趣;2.守道的服務員- 身體力行諾規銘,但獨善其身;3.衛道的服務員-童軍之忠誠衛士,但欠缺積極 主動;4.佈道的服務員-宗教家,將童軍真義主動宣導;5.弘道的服務員-研究 創新、貢獻心得、發揚童軍。 我國童軍團長手冊於前言亦指出,童軍義務服務員是有志於青少年服務的 成年領袖,秉持著赤子之心,運用貝登堡的童軍方法,奉獻他們的閒暇時間、 智慧與體力,從事培養青少年健全品格的教育性活動(中國童子軍訓練暨進程 委員會主編,2001)。 童軍運動創始人貝登堡曾言:「童軍服務人員是一個十字街頭徬徨的引路 人。」由此可知,服務員的職責是引導每一位站在街頭徬徨無助的青少年,走 向一條正確且光明的人生康莊大道(黃博正,2003)。 陳榮輝(2003)認為童軍義務服務員是利用空閒時間,無給職、純義務, 帶領青少年從事有意義的教育活動者,童軍運動的推展有賴於成年人的引導與 投入,故世上所有從事童軍運動的成年人,都可稱為服務員。 楊子妮(2006)綜合英國、澳洲、美國各國童軍總會對於服務員之定義, 認為童軍義務服務員最基本是要能維持一個童軍團的正常運作,同時也幫助童 軍發揮潛能、瞭解自己,扮演童軍的協助者與關懷者,以達成培養健全公民的 目標。 中國童子軍國家研習營所編印的「幼童軍服務員木章訓練-訓練參考手冊」 中之「童軍運動中的義務服務員」亦指出童軍義務服務員的定義:1.不受酬、不 居功,利用業餘時間為下一代服務;2.是普遍性、志願性的奉獻,但不一定是童 28.

(41) 軍專家;3.是社會上許多優秀、對教育感到興趣、樂於貢獻並願意接近青少年的 成人領袖;4.義務服務員的責任與任務包括輔導青少年身心正常發展、推展童軍 運動、貢獻自己的學識與技能於童軍運動、不斷充實童軍技能與學識(中國童 子軍國家研習營,2008)。 吳國基(2008)認為童軍義務服務員乃本著義務奉獻之熱誠,不居功、不 受酬,基於自願與責任,利用業餘時間為下一代福祉而投效心力者。並提出要 恢宏童軍義務服務員之職志,應當做到以下幾點:1.建立義務服務員輔導制度; 2.強化義務服務員領導知能;3.提供義務服務的各項機會;4.善用獎賞激勵服務 員信心;5.各級童軍會與義務服務員之結合。 張政漢(2010)提出童軍義務服務員應有「必須相信」的服務心態:1.相信 每一個孩子都有著無限的可能;2.相信自己的全力以赴,必帶給孩子絕對的助 益;3.相信自己的以身作則,必能給孩子們正向的啟發;4.相信只有無求才是最 真實的義務服務。並認為童軍義務服務員應是孩子們的兄姐(Brother & Sister) 、 朋友(Friend)、引領者(Mentor)與守護者(Guardian)。 李錫津(2010)認為童軍服務員是新時代的知識工作者,服務的同時可 以舒緩工作壓力,還可以昂揚生命的存在價值,並引用英國「新經濟學基金會」 有關社會價值的研究報告,指出童軍服務員提供的服務創造相當高的社會價 值,和兒童照護員相當,每賺一英鎊,為社會創造九點五英鎊的價值。 綜合以上文獻,研究者認為童軍義務服務員是青少年的引導者、守護者, 既是導師也是朋友,其不居功、不受酬,歡喜作、甘願受,以身作則成為青少 年的榜樣,忠於童軍運動原則並充實自身的童軍知能,提供的服務創造高度的 社會價值以培養青少年成為健全的公民,並期許成為一位具弘道觀的服務員。 此外,根據社會工作辭典的解釋, 「志工」乃是指依照個人的自由意志,在 公共或自願團體內,不計報酬從事貢獻服務以及參與各項社會服務活動的人(蔡 漢賢主編,1990)。 29.

(42) Kelley(2000)認為以義務為原則、不支薪為前提,自願投身於青少年非正 規教育組織,擔負起類似教師的角色並從事教育工作的成年人,稱為「志願服 務教師(volunteer teachers) 。」Bird(1998)亦認為,童軍運動是一種青少年非 正規教育組織,因此自願投身其中,帶領青少年活動、傳遞教育功能的義務服 務員,就是所謂的志願服務教師。 綜上所述,童軍義務服務員自願在童軍崗位上奉獻自身心力,培養青少年 成為健全公民,既是「志願服務教師」,也是「童軍志工」。. 第三節 績優幼童軍團運用家長志工的模式 壹、臺北縣績優童軍團 研究者向臺北縣(民國一百年已改制為新北市)童軍會查詢近三年幼童軍 階段臺北縣績優童軍團,獲頒 96、97、98 年度臺北縣績優童軍團的國小幼童軍 團計有鄧公國小、五股國小、白雲國小、新和國小、中港國小、仁愛國小、忠 義國小、國光國小、新莊國小、思賢國小十校。經與研究者所整理之表 2-4 比 較後發現,其中中港國小、新莊國小、思賢國小三校的幼童軍團,服務員身分 是完全以老師為主,而其餘獲頒績優童軍團的鄧公國小、五股國小、白雲國小、 新和國小、仁愛國小、忠義國小、國光國小七校的幼童軍團皆引入家長人力資 源,若再細分,則忠義國小、新和國小、仁愛國小三校的幼童軍團,其服務員 身分是老師為主、家長為輔;五股國小、鄧公國小、白雲國小三校的幼童軍團, 其服務員身分是家長為主、老師為輔;國光國小幼童軍團的服務員身分則是完 全以家長為主。且十所學校的幼童軍團登記團數皆在兩團以上。研究者製作 96、 97、98 年度臺北縣國小績優童軍團辦理型態百分圖如下圖 2-3。. 30.

(43) 圖 2-3. 96、97、98 年度臺北縣國小績優童軍團辦理型態百分圖. 由圖 2-3 得知,近三年獲頒臺北縣國小績優童軍團的十所國小,辦理型態 完全以老師為主的學校計三所,佔百分之三十;老師為主,家長為輔的學校計 三所,佔百分之三十;家長為主,老師為輔的學校計三所,佔百分之三十;完 全家長為主的學校計一所,佔百分之十。即近三年獲頒臺北縣國小績優童軍團 的學校中,引進家長人力資源的國小幼童軍團其比例高達七成,研究者推測應 有下列兩點原因:1.幼童軍團引進家長人力資源,有效解決服務員人數不足之問 題,讓團務運作更為順利;2.績優童軍團評量表有一項為「童軍社區化」,評分 內容有社區活動、社區服務、家長參與、社區人士參與、其他,佔總分的百分 之十,引進家長人力資源的幼童軍團在此項目得分較高。. 貳、臺北縣績優童軍團運用家長志工的模式 獲頒近三年臺北縣國小績優童軍團的學校中,引進家長人力資源的幼童軍 團計有仁愛國小、五股國小、白雲國小、鄧公國小、新和國小、國光國小、忠 義國小,研究者為了解臺北縣現在已引進家長人力資源的幼童軍團運用家長人 力資源的模式,並考量獲頒績優童軍團的幼童軍團應有值得參考借鏡之處,乃 31.

(44) 分別對以上已引進家長人力資源的績優童軍團團長進行面對面或電話訪問,以 了解各團目前運用家長志工的模式,茲分述如下:. 一、仁愛國小 (一)招募 家長志工目前約有三十五位,招募方式為小朋友要進入幼童軍團,家長也 要跟著進來幼童軍團服務。 (二)培訓 每個月月初進行一次家長志工研習,對家長志工進行這個月兩次團集會的 培訓。另鼓勵家長志工參與稚齡與幼童軍木章基本訓練。 (三)督導 以簽到考核家長志工出席率,另外一個家庭需繳交一千五百元的出席保證 金,一學期有七次團集會,爸爸或媽媽加起來出席超過四次,即出席超過一半, 就退還保證金一千五百元,出席率未達標準則將保證金捐給團內作為團費。 (四)獎勵 學期末舉辦聚餐聯誼、頒發感謝狀,整個學期全勤另外頒發童軍徽章獎勵。. 二、五股國小 (一)招募 家長志工目前約十二位,招募方式為在期初童軍家長說明會時,發下童軍 團家長志工的招募簡章,鼓勵家長能投入服務員的行列。 (二)培訓 書面資料為主。另鼓勵家長志工參與稚齡與幼童軍木章基本訓練,受過基 訓者稱為童軍服務員,未受過基訓者稱為家長服務員。 32.

(45) (三)督導 簽到為主,無強制要求出席次數。家長志工為自願服務,不太需要督導。 (四)獎勵 期初頒發聘書,期末聚餐聯誼,參加聯團活動及服務員訓練酌以補助部份 費用。. 三、白雲國小 (一)招募 家長志工目前約三十五位。招募方式為小朋友要進入稚齡童軍團,家長也 要跟著進來稚齡童軍團服務,之後隨著小朋友升上幼童軍團,家長也幾乎都會 留下來繼續服務。 (二)培訓 一個月舉辦一次家長志工的童軍知能研習。另鼓勵家長志工參與稚齡與幼 童軍木章基本訓練。 (三)督導 簽到為主,一學期約十次團集會,至少要出席六次。遲到早退無所謂,訴 之以道德,不太需要督導。 (四)獎勵 期末舉辦聚餐聯誼。. 四、鄧公國小 (一)招募 家長志工目前有兩位,分別擔任幼童軍及稚齡童軍團的團長。 (二)培訓 33.

(46) 參加木章基本訓練及木章訓練,其中一位家長為木章持有人。 (三)督導 家長皆為團長,需對自己團負責,無督導問題。 (四)獎勵 學校頒發聘書,配合臺北縣童軍會申請團領導人員績優獎章。. 五、新和國小 (一)招募 家長志工目前約十位。有八位為幼童軍家長,二位為學校志工,招募方式 為先拜託熟識家長及學校志工幫忙,慢慢家長就入團服務了。 (二)培訓 書面資料為主。另鼓勵家長志工參與幼童軍木章基本訓練。 (三)督導 無強制要求,一開學就將每次團集會設計好,由各團團長協調各團家長志 工出席。 (四)獎勵 期初、期末舉辦聚餐聯誼。. 六、國光國小 (一)招募 服務員有三十一位,皆為家長。團長四位皆為木章持有人,招募方式為從 學校志工大隊裡公開招募。 (二)培訓 參加木章基本訓練及木章訓練,預計一年要產生一位至兩位的木章持有人。 34.

(47) (三)督導 以考核學校志工隊的方式對童軍團服務員進行考核,針對參與率及服務績 效做評比,表現好的服務員推薦參加幼童軍木章訓練,以公費支出。 (四)獎勵 頒發聘書、感謝狀。童軍部分配合臺北縣童軍會申請團領導人員績優獎章, 志工部份在童軍團的服務時數認可為學校志工服務時數,有臺北縣政府或板橋 市政府對志工的獎勵。參與木章基本訓練及推薦參與木章訓練,皆全額由公費 補助。 研究者整理臺北縣國小績優童軍團運用家長志工的模式如表 2-5: 表 2-5. 臺北縣國小績優童軍團運用家長志工的模式. 辦理型態 學校. 團數 家長人數. 招募. 培訓. 老師為主 仁愛國小 家長為輔. 2團 約 35 位. 1. 團 員 1. 每 月 一 1. 簽到,須 1. 聚餐 家 長 次研習 出 席 半 2. 感謝狀 須 入 2. 鼓 勵 受 數以上 3. 全勤獎 團 服 務. 新和國小. 3團 10 位. 訓. 督導. 獎勵. 2. 出 席 保 證金. 1. 自願 1. 書 面 資 1. 無 強 制 1. 聚餐 2. 熟 識 料 要求 家長 2. 鼓 勵 受 訓. 家長為主 五股國小 老師為輔. 白雲國小. 5團 12 位. 1. 書 面 資 1. 簽到 1. 聚餐 1. 自願 2. 公 開 料 2. 無 強 制 2. 聘書 招募 2. 鼓 勵 受 要求 3. 補助部 訓 分受訓 費用. 3團 約 35 位. 1. 團 員 1. 每 月 一 1. 簽到,出 1. 聚餐 家 長 次研習 席半數 須 入 2. 鼓 勵 受 以上 團 服 訓 2. 遲 到 早 務 退無強 制要求 35.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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