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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獻探討 文獻探討 文獻探討 文獻探討

第二章 第二章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文獻探討 文獻探討 文獻探討

第一節 第一節 第一節

第一節 幼童軍 幼童軍 幼童軍 幼童軍的歷史發展 的歷史發展 的歷史發展 的歷史發展與教育意義 與教育意義 與教育意義 與教育意義

壹 壹 壹

壹、 、 、 、幼童軍 幼童軍 幼童軍 幼童軍的歷史發展 的歷史發展 的歷史發展 的歷史發展

一 一 一

一、 、 、 、世界童軍運動的創始 世界童軍運動的創始 世界童軍運動的創始 世界童軍運動的創始

童 軍 運 動 於 西 元 1907 年 創 始 自 英 國 貝 登 堡 爵 士 , 其 全 名 為 Robert Stephenson Smyth Baden-Powell。貝登堡於西元 1857 年 2 月 22 日出生於英國倫 敦,父親是一位牧師,曾在牛津學院教授幾何學,母親是海軍中將史密夫之女,

貝登堡三歲喪父,家庭生活全依賴他母親一人負擔。十三歲時貝登堡進入察台 書院(Charterhouse School)唸書。在學校中,他的成績優異,喜愛戲劇、歌唱、

繪畫、觀察鳥獸生活、狩獵及烹飪等,並在體育、繪畫、野外活動中展現其天 份。十九歲時,貝登堡參加了騎兵隊,在第十三騎兵團擔任准尉,駐防在印度。

在 1887 年的時候,貝登堡派駐南非,加入東南非納塔爾(Natal)附近祖魯(Zulus)

戰役,在這次戰事中,使他得到許多先鋒工程的知識,而當地的土人亦賜他「不 睡之狼」的稱號。祖魯族酋長送他一串十二呎長,穿串著一千多顆大小不一卻 形狀近似的木珠,用非洲特有的相思黃木製成,是象徵神奇力量和阻擋外來攻 擊與誘惑能力的聖物,只有優秀和忠心的勇士才能佩掛,以此表示榮譽、尊敬,

並成為日後童軍服務員「木章」(Wood badge)的由來。西元 1899 年貝登堡駐 兵南非梅富根城,10 月 11 日波耳戰爭爆發,梅富根城被敵人包圍,敵眾我寡之 下,貝登堡召集了當地的青少年,教他們傳訊、偵察、救護等各種技能來協助 駐軍。經過了一百一十七天以後,在 1900 年 5 月 16 日解圍,此乃著名的「梅 富根戰役」,當時貝登堡被英國人視為英雄人物(張政漢,2004;陳添丁,1984;

傅全福,1998)。

1901 年貝登堡返國後發現,當時英國青少年的價值觀混淆,奢侈放蕩,國 家恐有衰亡之虞。因此,他思考著如何改變這些青少年的方法。他融合了非洲 祖魯族土著的生活經驗、中古歐洲的騎士精神以及在南非訓練少年警探的經 驗,著手規劃一項吸引青少年,又饒富教育意義的訓練。1907 年,貝登堡五十 歲,他召集了二十位來自不同階層的青少年,在英國南部桃山白浪島露營十六 日,每天教導這些青少年生火、炊事、追蹤、坼堠、露營等訓練,並發表了營 火談話。這一次實驗式的露營非常成功,是為世界童軍運動之始,童軍運動自 此迅速在世界各國家蓬勃發展(陳添丁,1984;傅全福,1998)。

二 二 二

二、 、 、 、幼童軍運動的發展 幼童軍運動的發展 幼童軍運動的發展 幼童軍運動的發展

貝登堡於 1907 年所初創的童子軍,當時是只為十一歲以上的青少年們所設 計。在童子軍蓬勃的發展之下,隨著一團又一團的童子軍成立,因此有許多未 滿十一歲的兒童參與其中,人數也日益增多,於是特別設立了「預備童子軍」

讓這些兒童加入。然而童子軍團為了遷就這些兒童,活動設計因而調整,降低 了童子軍運動的程度,因而使部分年紀較大的童子軍們感到無趣、乏味,甚至 離團而去。為了兼顧這一群兒童參加童子軍的慾望,又不影響年長童子軍的活 動,貝登堡於是召集幾位童軍團長一起研究,開始規劃、籌組一種屬於兒童階 段的童子軍。1914 年英國童子軍總會公佈了有關年幼童子軍的計畫,暫名為「幼 年童子軍」(Junior Scout),以此表示與童子軍間的關聯(陳鐵,1988)。

當時,貝登堡的好友吉布林(Rudyard Kipling)的著作-叢林奇談(Jungle Book)正在美國兒童刊物「聖誕老人雜誌」中連載,相當受到美國兒童的喜愛。

叢林奇談的內容是描述在西印度叢林中,被狼群所扶養長大的少年-毛克利,

在叢林中活躍、奮鬥的冒險故事。書中對於少年刻劃十分有禮,具有偉大的人 性及純真的心靈,故事內容亦十分適合兒童的個性及富幻想的心理。貝登堡發

現叢林奇談不僅是有趣的冒險故事,更具有教育意義,因此想透過此一故事背 景,以此設計相關活動與遊戲,藉故事中的人物事蹟教導、啟發少年們邁向健 全公民之途。在英國人的心目中,狼是一種聰明、活潑、機警、敏捷、勇敢、

清潔、伶俐、合群的動物,用小狼象徵幼童,是鼓勵他們模仿小狼的良好特性,

希望這些兒童將來成為勇敢、敏捷、忠誠及堅強的青年。吉布林了解貝登堡的 想法後,便欣然同意將「叢林奇談」及書中的各個角色,作為幼童軍的活動背 景(陳鐵,1988)。

1916 年,為了適應年幼兒童的需求,讓八至十一歲的小朋友可以參加童子 軍運動,英國童子軍總會正式公佈特別為適應兒童興趣與需要的訓練計畫,這 個階段的童子軍稱為幼狼童軍(Wolf-Cubs)。同時公佈幼狼童軍的諾言和規律 以及銘言「盡我所能」,並設計考驗晉程與徽章制度。同年 12 月 2 日出版小狼 手冊(Wolf Cub’s Handbook),幼狼童軍團也迅速在英國及其他民主國家蓬勃發 展。直至 1966 年,為配合新制的發展,才將幼狼童軍(Wolf-Cubs)改名為幼 童軍(Cub Scout)(李中庸,1997;陳鐵,1988)。

三 三 三

三、 、 、 、我國幼童軍的歷史發展 我國幼童軍的歷史發展 我國幼童軍的歷史發展 我國幼童軍的歷史發展

童子軍傳入中國,是嚴家麟先生於西元 1912 年(民國元年)2 月 25 日於湖 北省武昌文華書院所創始,是為中國童子軍第一團,2 月 25 日也被訂為中國童 子軍創始紀念日,亦即「思源日」(陳添丁,1984)。

西元 1918 年(民國七年),上海華童公學成立我國第一個幼童軍團,是為 中國幼童軍團之始。當時我國的幼童軍活動大體是以「小狼手冊」(Wolf Cub’s Handbook)內容為主(陳鐵,1988)。

西元 1926 年(民國十五年)3 月 5 日,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組織「中 國國民黨童子軍委員會」主持童子軍事務。1928 年(民國十七年),「中國國民

黨童子軍委員會」改組為「中國國民黨童子軍司令部」,開始進行全國童子軍登 記並制定中國童子軍的各項制度和訓練準則。當時在幼童軍的各項制度和訓練 準則有:改進幼童軍團組織、訂定幼童軍組織規程及訓練原則、舉辦幼童軍團 登記、制定中國幼童軍誓詞、規律和銘言(陳鐵,1988)。

西元 1934 年(民國二十三年)11 月 1 日,中國童子軍總會在南京正式成立

(陳添丁,1984)。

西元 1935 年(民國二十四年),中國童子軍總會公佈中國幼童軍的訓練標 準,包括誓詞、規律、銘言、敬禮、歡呼、專科訓練以及前、後期訓練合格標 準。於是幼童軍訓練便在全國各小學熱烈展開,有的成立為課外組織方式,由 學生自由選擇參加,另外,也有很多學校規定一律從三年級至六年級,都要接 受幼童軍訓練(陳鐵,1988)。

西元 1946 年(民國三十五年)4 月,中國童子軍總會頒布「中國幼童軍團 組織規程」(陳鐵,1988)。

西元 1948 年(民國三十七年)10 月 1 日,中國童子軍總會修訂並公佈「中 國幼童軍三級訓練合格標準」,將幼童軍訓練分為初、中、高三個級別(陳鐵,

1988)。

西元 1949 年(民國三十八年),國民政府播遷來臺,同年底,中國童子軍 總會隨政府遷來台灣,童軍運動繼續在臺灣蓬勃發展(陳添丁,1984)。

西元 1960 年(民國四十九年),中國童子軍總會檢討幼童軍的組織訓練情 形,決定推廣幼童軍運動。於是總會訓練營開始辦理幼童軍木章預備訓練,培 訓幼童軍服務員,鼓勵全省各個機關學校辦理幼童軍團,自此幼童軍活動便在 臺灣地區逐漸展開與推廣(陳鐵,1988)。

西元 1963 年(民國五十二年)7 月,中國童子軍總會出版「中國童子軍服 務員手冊-幼童軍部分」,重新訂定幼童軍諾言、規律、活動進程、徽章、制服 等。這是中國童子軍總會的第一本幼童軍服務員手冊(陳鐵,1988)。

西元 1972 年(民國六十一年),世界童子軍亞太區第七次領袖會議通過「亞 太區童子軍五年發展計畫方案」,我國童子軍總會響應此次計畫方案,亦根據我 國國情,擬定了「中國童子軍五年發展計畫」,並制定了「中國童子軍社區發展 方案」,規劃在社區內成立各類童子軍團。自此,幼童軍不只可在學校發展,更 擴展到社區內,社區童軍團也因此而蓬勃發展(陳忠信,1983)。

西元 1987 年(民國七十六年),中國童子軍總會訓練暨進程委員會著手修 訂各級童子軍進程。歷時近四年,於 1991 年(民國八十年)9 月,公佈稚齡童 軍、幼童軍、童子軍、行義童軍、羅浮蘭傑童軍等各階段童軍之活動進程。西 元 1990 年(民國七十九年)1 月,中國童子軍總會奉內政部指示,向內政部辦 理人民團體立案登記。1994 年(民國八十三年),召開第一屆全國代表大會,通 過修訂中國童子軍總會章程,我國童軍各級組織,亦根據人民團體法的規定,

逐級改組為人民團體,自此,童軍運動結束了依附於教育體系的階段,進入另 一個新的境界,成為真正的人民團體。西元 1992 年(民國八十一年),中國童 子軍訓練暨進程委員會籌組幼童軍手冊編輯小組,編寫「中國童子軍-幼童軍 團長手冊」,提供幼童軍團長組訓之參考。同時配合團長手冊編訂「幼童軍手 冊」,供幼童軍活動使用(吳國基,2005)。

西元 2009 年(民國九十八年)6 月 7 日,第 22 屆第 3 次會員代表大會通過 修改中華民國童軍總會章程,正式將「中國童子軍」更名為「中華民國童軍」, 原英文稱謂「The General Association of the Scouts of China」維持不變。同時修 訂童軍諾言,並將「中國童子軍歌」改為「中華民國童軍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