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高雄大學 96 學年度第 1 次空間分配及管理委員會會議紀錄
時 間:九十七年一月十八日(星期五)中午十二時三十分 地 點:圖書資訊館五樓大型會議室 主 席:黃召集人英忠 出席:如簽到單 列席:如簽到單 記錄:何玉蟬 壹、主席致詞(略) 貳、上次會議決議執行情形95 學年度第 2 次空間分配會議決議事項執行情形
提案內容 決 議 事 項 執 行 情 形 本 校 人 文 社 會 科 學 院 空 間 需 求 及 面 積 配 置 標 準 案 一、有關本校各學院未 來新建大樓之空間 面積需求標準修正 通過,未來本校新 建大樓之空間面積 需求依此原則訂 定。 二、有關人文社會科學 院大樓興建構想書 內容請盡速依各委 員 之 建 議 修 訂 答 覆。 一、依決議辦理。 二、目前進行進度及說明如下: 1.人文社會學院大樓興建構想書於 96/11/23 依教育部核定內容及意 見修正後函報教育部後,經教育 部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審核 通過後已於 96/12/26 函報行政院 主計處核備中。 2.人文社會科學院大樓為地上四層/ 地下一層建築,樓地板面積 9,170 平方公尺,附屬實驗室(兼看台) 為地上一層,樓地板面積 1,600 平 方公尺(總計樓地為 10,770 平方公 尺),工程經費計 240,618 千元, 規劃設計監造費 9,561 千元,工程 管理費 1,821 千元,以及內部設備 費 18,000 千元,合計 270,000 千 元。 3.本計畫由 97~100 年分四年辦理, 預計 100 年 2 月啟用。叁、提案討論 提案一 提案單位:人文學院 案由:東亞語文學系系辦公室、系主任辦公室、三位專任教師研究室空間需 求案,提請討論。 說明:東亞語文學系已獲准成立,並預定於 97 學年度招生。 擬辦: 一、 東語系辦公室(含系主任辦公室、小型會議室)前經人文院簽准由綜合 一 201 教室變更使用。 二、 有關 3 間教師研究室,擬建議 2 方案如下: 甲案:收回綜一 200(目前西語系借用為國際文化交誼廳至 97.06),面 積約 78 平方公尺,變更為 2~3 間教師研究室。 乙案:先提供綜一 B101-2(原傳設系沈明旺老師研究室隔間而成)供籌 備處主任使用,另 2 位教師(97.08 聘任)研究室依人文院簽陳批 示「尋找法學院、管院空研究室撥用」(管院已同意借出管 307)。 決議: 一、東語系辦公室(含系主任辦公室、小型會議室)暫決定設置於綜合一 201 教室,並俟籌備處主任到任後進一步確認。 二、東語系主任研究室暫時使用系主任辦公室,另 2 間教師研究室使用管 307,及再向管院或法學院商借 1 間(法學院廖義銘老師願意將其研究 室借給東語系男姓老師使用),或使用圖資館研究小間(會計室預定交回 之研究小間)。 三、綜一 200 同意借用西語系執行教學卓越計畫設置國際文化交誼廳,至 計畫結束後交還學校。 提案二 提案單位:管理學院 案由:管理學院申請管院 B102 視聽教室管理及使用權限案,提請討論。 說明:管理學院「反饋互動教室」建置於管院大樓 B102 室,為利財物保全及 教室設備維護、儀器保管、清潔管理,申請該空間之管理及使用權限。 擬辦: 一、本案會簽總務處事務組及教務處,其中教務處表示 B102 除提供管院排
課外,尚提供通識中心使用,如僅由管院使用,將影響通識課程排課。 二、如管理學院能提供通識課程排課,建議同意所請。 決議: 一、管院 B102 視聽教室由管理學院管理,惟應優先納入通識排課需求。 二、管理學院已通過「管理學院空間借用管理要點」(如附),請通識中心依 該管理要點辦理借用及歸還手續。 提案三 提案單位:工學院 案由:工學院申請工學院大樓部分空間變更使用案,提請討論。 說明: 一、 依據 96 年 11 月 21 日簽陳校長批示辦理。 二、 本案已於 96 年 11 月 6 日工學院 96 學年度第 2 次院務會議討論通過。 三、 檢附工學院大樓部分空間變更使用之初期規劃構想報告書(如提案三附 件)。 擬辦: 一、依工學院所提構想書內容共規劃變更 5 個樓層,14 個空間,合計增加 847.15 平方公尺(約 256 坪)之室內空間,所需經費預估為 3,775,683 元。 二、復依總務處(營繕組)會簽意見表示工學院估價偏低,並漏估空調工程約 100 萬元,另 2F~4F 電梯梯廳空間建議不列入(如提案三附件)。 三、提請委員會合議。 決議: 一、2F~4F 電梯梯廳空間不列入變更範圍,其餘同意變更;另地下室 7-11 旁至機車停車場入口處之空地亦請一併評估是否納入變更範圍。 二、空調部份由獲分配之使用單位自行決定是否安裝分離式冷氣機,並應 考量整體外觀後於適當位置安裝。 三、請營繕組辦理後續事宜,變更費用先從管總費支應,不足部份再簽請 由校務基金支付,全案並以下學年開學前完成為目標。 提案四 提案單位:保管組、化材系 案由:96 學年度下學期新進教師暨現有教師研究室調配案。
說明: 一、96 學年下學期計有 4 位新進教師,需有 4 間教師研究室(含化材系 2 位、土環系 1 位、資管系 1 位)。 二、化材系現有教師 3 人申請調整研究室:王瑞琪、呂正傑及林宏殷三 位助理教授所使用研究室空間原為實驗室的建置,空調及噪音頻 仍,且其研究室空間不足容納教學及研究資料,但三位教師在去年 度平均發表期刊及會議論文三篇以上、國科會計畫平均兩件,所以 懇請惠予分配工學院的教師辦公室 3 間。 擬辦: 一、 新進 4 位教師研究室分配建議如下表: 系所 姓 名 職稱 編號 備註 化材系 謝永堂 教授 法 513 原化材系王瑞琪老師,王 老師遷工 409,蘇進成老師 遷至工 401。 化材系 林東毅 教授 法 624 土環系 吳明淏 助理教授 法 626 資管系 丁一賢 講師 管 508 二、 工學院大樓教師研究室並無賸餘,化材系申請 3 間教師研究室擬 請併提案三俟工學院有新增空間時申請使用,或由工學院由現有 空間自行調整。 三、 查本校教師研究室幾已分配完竣,惟於人文學院大樓完工啟用 前,尚有三年過渡期,目前研究室仍有不足(包括電機系、化材系、 東語系等至少 10 間研究室需求),而已獲分配足額之系所,或有尚 未進用暫時閒置之情形,本案建請目前尚有可借用空間之學院協 助釋出供借用(逐年辦理借用),或由學校暫時收回目前閒置之研究 室統一依實際聘任報到情形調配,提請委員會合議。 決議: 一、同意新進 4 位教師研究室分配案。 二、化材系教師研究室申請調整案請俟工學院有新增空間時申請。 三、人文院完工啟用前,法學院、管院、理學院若有尚未使用之教師研究 室,請各院院長協助協調暫借出,並由保管組協調逐年辦理借用調配。
提案五 提案單位:傳設系 案由:傳設系申請專業教室及藝文展示空間需求案,提請討論。 說明: 一、申請綜一 206 教室為專業教室(工房): 綜合大樓 206 教室電腦即將移至工學院,原空間經 96 年 12 月 25 日緊急評鑑因應會議中決議撥與傳設系使用,傳設系應速將其中一 個位於地下停車場之工房遷移上來,以因應再度評鑑。 二、變更綜合一前籃球場下方停車場之傳設系工藝教室為實習場所: 綜合大樓前停車場空間有部分為傳設系之工藝教室,因學生實習過 程產生噪音、粉塵等,不適宜位於大樓空間內,此次評鑑被列為嚴 重缺失。依 97 年 1 月 4 日第 13 次系務會議校長指示,將原停車場 空間申請變更用途為實習場所,並請建築師重新規劃設計,以符法 規,並改善空間,以因應 98 年 1 月之再度評鑑。 三、申請綜合一演講廳旁空間為展示空間: 因應傳設系評鑑未通過,委員提及學生並無一適合之展覽空間,對 藝術類科系是一致命傷。因全校空間分配吃緊,惟綜合大樓一樓演 講廳旁空間現為總務處與學務處共管,此空間利用率低,為因應 98 年再次評鑑,傳設系申請將此空間規劃為靜態藝文展示空間。 擬辦: 一、說明一擬建議同意所請。 二、說明二擬請委員會合議。 三、說明三需求,查綜合一演講廳旁空間每週一至五晚上固定有國標社 及熱舞社登記為活動時間,其他尚有非常態性活動之申請,鑒於學 生活動中心尚未成立,學生活動空間有限,本案建議本空間由學務 處及傳設系協調空間規劃後予以共同使用。 決議: 一、同意綜一 206 教室改為傳設系專業教室(工房)。 二、同意變更綜合一前籃球場下方停車場之傳設系工藝教室為實習場所 (包含 8 間各 180 ㎡之工房,總經費約需 600 萬元),惟完工啟用後 傳設系應交回現有之相關空間,包括鐵皮屋(鍋爐設備不移)、綜一 206 及 B103 暗房等。另人文院大樓完工後,此實習場所由學校收 回統籌運用。
三、展示室是否隔間使用綜合一演講廳旁空間,或使用其他大樓之大廳 (進出人員較多),請再研議協商。 四、舞蹈性社團請宣導利用運健休大樓相關空間,以符合大樓設置功能。 提案六 提案單位:運健休學系 案由:運健休學系申請休閒領域專業空間需求案,提請討論。 說明: 一、本系於大學院校系所評鑑為「待觀察」,其中建議改善意見之一為「增 設休閒領域的專業空間」。 二、有鑑於院大樓尚未興建,本系暫時沒有規劃該領域專業或研究的空間 或教室,但相對於運動與健康領域,讓評鑑委員明顯感受到空間不足 及不對等配置等問題。 三、亟需面積至少 50 平方公尺以上之專業空間 擬辦: 一、運健休系現有教師 13 人,其使用面積如下表: 單 位 現有人數 研究室 教師實驗室 (含中心等) 教學實驗室 面積合計 平均面積 運健休系 13 13 6 1 1,356 ㎡ 5.16 ㎡ 二、依上表之實驗室為健康醫學領域教師所使用,查運健休系該領域之 教師為 5 人,按本校教師實驗室以 1 人配置 1 間原則,該系似有再行 調整之空間,建議運健休系就現有空間於內部協調後再調整運用。 決議: 一、社區總體營造基金會廖義銘秘書長同意讓出該辦公室(運 207 室,約 43 ㎡),基金會則可與資源開發中心合署辦公。 二、如運 207 室仍有不足,請運健休系再行檢視運健休大樓現有空間後 調整,如確實無空間,請和理學院黃院長及應數系劉主任協調暫借。 提案七 提案單位:土環系 案由:土環系申請教師實驗室及教師研究室空間需求案,提請討論。 說明: 一、3 間教師實驗室:
(一)林秋良、林啟琪二位助理教授專長分別為固體廢棄物處理及空氣污染 控制,需進行化學相關實驗,建議應有排氣及排水設施之實驗空間較 為適合。 (二)2 月 1 日新進教師吳明淏助理教授之專長為地震工程,需進行土壤相關 實驗,需有排水設施,如能安排於綜合一,與本系現有土木實驗室相 鄰,較為適合。 二、1 間教師研究室:2 月 1 日新進教師吳明淏助理教授之教師研究室。 擬辦: 一、土環系現有教師及使用面積如附表,在工學院大樓未有新增實驗室空 間前,建議由土環系現有實驗室整併使用,或併提案三,俟工學院有 新增空間時逕向工學院申請使用。 單 位 現有人數 研究室 教師實驗室 教學實驗室 面積合計 平均面積 土環系 11 12 9 4 1,598 ㎡ 6.69 ㎡ 二、吳明淏助理教授教師研究室擬分配至法學院 626 室(如提案四擬辦)。 三、另查綜合一大樓地下室 B102(原教師餐廳,面積約 100㎡)可釋出作為 他用,建議於人文院完工啟用前暫撥借給工學院,並由學院決定用途。 決議: 一、同意吳明淏助理教授教師研究室分配至法學院 626 室。 二、同意綜合一大樓地下室 B102 於人文院完工啟用前暫撥借給工學院, 並由工學院決定用途。 二、因應大地工程實驗特性所需,未來可能調整至鐵皮屋(人文院未完工 前,鍋爐不移)。本案先請校園規劃小組辦理校園整體規劃都審變更, 鐵皮屋若需整修及補請執照,請工學院及土環系協助分攤經費。 提案八 提案單位:化材系 案由:化材系教師研究室更換及實驗室空間需求案,提請討論。 說明: 一、申請工學院 6 間教師研究室:王瑞琪、呂正傑、林宏殷三位專任教師 所使用研究室空間原為實驗室的建置,空調及噪音頻仍;新進二位專
任教師(謝永堂教授、林東毅教授)及客座教授歐家驥老師分配於法 學院,因所有教師的教學、研究及輔導工作的地點皆在工學院大樓, 為加強學生接受輔導的意願,所以懇請上級單位能予以協助,惠予分 配工學院大樓的教師研究室。 二、申請工學院 3 間教師實驗室:林宏殷專任教師、新聘專任教師謝永堂 教授、林東毅教授因執行國科會計畫所需,請惠予分配於工學院大樓, 面積各約 80 平方公尺。 三、化材系多功能會議室:本次『系所評鑑』建議本系整理相關資料做為 自我改善的依據,且本系將推動工程認證,需要專屬空間進行資料整 理及陳列,再者本系現有會議室及研究生討論空間不足,所以懇請上 級單位能予以協助,惠予分配工學院大樓的多功能會議室乙間。 四、申請扣件產業研發中心實驗室:本校與中國鋼鐵(股)公司合作成立扣 件產業研發中心,需要儀器設備放置空間及計畫之研究或行政助理實 驗及辦公空間,面積約 200 平方公尺。 擬辦: 一、化材系現有教師及使用面積如附表,在工學院未有新增實驗室空間前, 建議由化材系現有實驗室整併使用,或併提案三,俟工學院有新增空 間時逕向工學院申請使用。 單 位 現有人數 研究室 教師實驗室 教學實驗室 面積合計 平均面積 化材系 11 11 10 2 1,535 ㎡ 7.24 ㎡ 二、如提案七擬辦三,綜合一大樓地下室 B102(原教師餐廳,面積約 100 ㎡),可釋出作為他用,建議於人文院完工啟用前暫撥借給工學院,並 由工學院決定用途。 決議: 一、化材系於工學院之空間需求,請俟工學院有新增空間時申請使用,或 由工學院由現有空間自行調整。 二、扣件產業研發中心暫時借用創新育成中心辦公室掛牌,並由育成中心 提供一間培育室供扣件中心暫時辦公使用,俟今年暑假工學院有新增 空間時另向工學院申請。
三、請工學院黃院長協助就院內現有空間需求,與未來新增空間一併整體 規劃。 提案九 提案單位:電機系 案由:電機系 97 學年度新聘教師研究室空間需求案,提請討論。 說明:97 學年度新聘老師研究室共需 3 間。 擬辦:擬先分配工 406 研究室(原陳宏任老師研究室),另 2 間研究室擬視實際 聘任報到情形辦理。 決議:同意擬辦,並請工學院黃院長協助於新增空間納入電機系需求。 提案十 提案單位:生科所 案由:生科所申請較大之實驗室案。 說明: 一、生科所楊佳寧老師目前所使用之實驗室空間為理學院 302 教師研究 室,因為使用人數增加(目前有兩位校內專題生、三位不定期來做研究 之校外專題生、一位助理,暑假期間擬收一名研究生及另一名專題 生),故希望能使用較大之實驗室空間。 二、因為實驗的研究性質屬於理論計算,所以不需加設實驗台或抽風、供 水設備。希望分配到的空間在理學院 3 樓靠近 303 室個人辦公室;如 果可行,期望能搬離 302 室到 300-1 至洗手間之間的空實驗室 300-2-2。 擬辦: 一、生科所現有教師及使用面積如附表。 單 位 現有人數 研究室 教師實驗室 教學實驗室 面積合計 平均面積 生科所 3 3 3 1 574 ㎡ 22.96 ㎡ 二、查 300-2-2 空間為應物系所屬,並將規劃為視聽教室。鑒於理學院空間 已交院辦統籌分配,本案建請逕向理學院申請(已先行轉知理學院), 或由生科所內部空間調整使用。 決議:請理學院內部再行協調。 提案十一 提案單位:創新育成中心 案由:創新育成中心培育室空間需求案,提請討論。
說明: 一、由於創新育成中心進駐廠商數量增加至 20 家,目前只有 15 個單位培 育室,所需使用之培育空間已顯不足。 二、擬爭取綜合一大樓地下室 B113 學生自治會使用空間,進行新培育室辦 公室隔間工程,提供今年度進駐廠商所需之輔導培育空間。 擬辦:本案經協調後,擬回歸 95 年 1 月 24 日之 94 學年度第 1 次空間分配會 議決議精神,由創新育成中心參考學生社團需求規劃整修,由創新育 成中心與學生社團共同使用。 決議:同意擬辦。 提案十二 提案單位: 學務處 案由:學務處申請學生社團空間需求案。 說明:擬申請綜一 B111 為文康性社團(約 10 個社團共用)辦公空間使用。 擬辦:同提案十一 決議:回歸 95 年 1 月 24 日之 94 學年度第 1 次空間分配會議決議精神,由創 新育成中心參考學生社團需求規劃整修,由創新育成中心與學生社團 共同使用。 肆、臨時動議(無) 伍、散會(下午二時四十分)